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多维考查。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应急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学校复试巡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巡察。
2.招生学院是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院成立以本学院为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各学科、学位点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复试专家库,成立若干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组可下分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公共管理专业)。
三、复试方式
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钉钉”平台,相关学科(专业)需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并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专业课加试(部分考生)。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学院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3.外语水平考核(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
重点考核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实施。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招生学院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做好题库建设和相关保密工作。专业课考核可采用笔试或者问答的方式开展,专业课笔试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自主安排,专业课问答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并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专业课加试(每门课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科目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6.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以及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
五、复试管理
1.复试专家库及复试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
2.复试试题(含副题)、评分标准以及参考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招生学院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招生学院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落实“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4.复试工作组应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六、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小数点进位处理),具体由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生源情况以及缺额情况自主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根据实际生源情况,我校2025年计划招收学术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全日制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2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各学位类型招生人数可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做适度调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达到我校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35分(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低于15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30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50分。在此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学位类型分别计算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与一志愿报考专业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考生初试总分-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100%)并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学位类型进入复试一志愿考生名单。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在相应学位类型剩余一志愿上线考生中继续按照1:1比例顺延,确定复试名单,以此类推,录满为止。如符合要求一志愿考生复试后仍有缺额,则在相同批次调剂考生中按上述办法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录满为止。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相关学院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成绩计算
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总成绩占比+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复试总成绩占比,初试总成绩(折算后)、复试总成绩(折算后)以及最终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初试总成绩占最终总成绩的比例为50%-60%。复试考核各部分成绩占复试总成绩比例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七、录取规则
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考生最终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依然相同时,按相同的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最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考生须按相关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录取。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协议书的审查,完善录取手续。
八、调剂规则
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可在校内外相关相近专业上线生源中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我校2025年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如下。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学科发展、专业特点、导师需求,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技能特长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招生学院可在以上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考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遴选规则,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各招生专业调剂生遴选规则详见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6.以上遴选规则如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九、健康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方法与测试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正式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录取名单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十一、工作纪律
1.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招生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诉受理,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研究生院招生办。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
监督邮箱:jw@zafu.edu.cn
十二、其他
1.本方案适用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招生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以上规定与办法如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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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等文件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才并重,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规范招录程序,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日常工作。(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由校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的问题。(三)各培养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一级学科带头人、专业(领域)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导师代表。负责组织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及时处置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四)各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任副组长。负责检查监督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五)各一级学科、专业(领域)成立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由一级学科带头人、专业(领域)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本学科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相应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六)各学院以本方案为依据,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各学院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方案主要包含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名单、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各学科复试小组名单、复试实施具体办法、面试时间和地点、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与地点等(专业课笔试科目按招生简章设置,使用同一复试科目笔试试卷的学科专业须在同一时间组织笔试,由一级学科、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统一协调和组织)。复试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各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需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和实施。三、复试基本条件(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复试名单确定所有学科专业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各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校根据公布的调剂原则确定,名单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四、考生资格审查(一)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在复试前指定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复印件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该类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8.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打印《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和《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9.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由各学院留存。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二)加分资格审查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向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将不予受理。(三)复试费缴纳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可通过微信平台缴费,复试费缴纳标准:120元/人。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缴费方式:微信平台缴费。缴费步骤: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微信右上角“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后搜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点击“常用业务-学生在线缴费”进入登录界面,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登录,选择考试费项目后完成缴费。(联系电话:0731-85623986黄老师或0731-85623225周老师)。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调剂考生的缴费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五、复试方式和内容学校明确招生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招生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和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行为基本规范,细化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考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复试应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考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狠抓细节,扎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相关工作。要加强与考生的联系,考前核实考生的联系方式,确保能及时联系考生。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各学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须报研究生院批准。复试分批次安排。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安排见报考学院网站。第一志愿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公布调剂计划和调剂复试信息,参加调剂的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参加调剂计划的复试,调剂复试相关安排见报考学院网站。(一)复试时间各学院在3月10日-4月28日完成复试。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2日-23日,调剂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二)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重视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查。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核。1.笔试(闭卷考试)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的要求,对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满分为100分。2.面试面试是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1)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2)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以及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情况。(4)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情况等。(5)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成果。面试还需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组织形式多样,可以和面试同时进行,也可以由专门的测试小组单独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英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或笔试等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六、破格复试的政策及要求对初试公共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等考试科目)成绩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分以内(含2分),但业务课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工作严格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申请条件及程序详见我校2025年破格复试公告。七、调剂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进行调剂。所有考生的调剂都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一)调剂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调剂程序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我校将公布调剂计划信息,考生可以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具体程序如下:1.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相关学科专业的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因素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4.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5.学校根据复试及录取结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6.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三)其他要求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学科专业变更和学习方式变更(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须按照要求进行调剂。2.学校按照各学科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八、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一)总成绩的计算方法1.满分5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初试政治理论+初试外国语)×1.5+业务课1+业务课2〕/6×60%+复试笔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20%。2.满分3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初试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联考〕/3×60%+政治理论成绩×5%+专业综合考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5%+面试成绩×20%。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二)录取规则按照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2.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3.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录取。4.如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录取。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6.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安排在统考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合格后单独排序录取。(三)其他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5.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6.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学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上述条件的要求。九、体检拟录取考生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后发至各学院研招办邮箱。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十、奖助学金及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办法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学费收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关于调整我校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中南林发〔2024〕60号)文件为准。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十一、其他事项(一)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招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二)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学费收费按照学制年限收取。(四)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五)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或者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学校不负责提供住宿。(六)被录取的新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七)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心理健康普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八)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十二、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联系方式:0731-85623266 电子邮箱:yjsyyzb@csuf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5年硕士招生)2.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话联系方式:0731-85623108 电子邮箱:jwjcc@csuft.edu.cn3.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崇德楼1202室4.联系人:王老师 贺老师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 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附件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docx附件3.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docx2025-08-27 11: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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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稳妥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2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1号)等文件精神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复试工作文件要求,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二、组织领导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统筹协调招生计划、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组建复试业务小组、舆情监测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医疗保障小组、安全保卫小组等。2.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等组成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落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学科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日程安排等,开展复试考生资格审查。3.一级学科组建由二级学科主任等组成的一级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落实学校学院决定,部署复试具体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二级学科可组建由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二级学科复试工作小组。与复试考生为亲属及血缘关系的,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试题,制定考核评价标准,接受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每个复试工作小组安排复试助理1人,负责考生联络、维护考场秩序、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三、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1.考生必须符合《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B类考生分数线。进入复试考生比例,按学校发布学科招生计划的120%进入复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对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满足《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251分(满分300的学科不低于151分)。我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国家B类分数线的差值进行排序。联考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线差”相同时,按照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满足《延边大学关于招收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2025年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国家B类分数线的差值(“线差”)进行排序。联考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线差”相同时,按照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四、复试准备工作1.学院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复试时间、程序、复试录取注意事项、投诉或举报受理渠道及其他相关规定,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2.确定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各学院、学科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3.命制复试试题及评卷各学科要严格按照初试自命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生目录中参考书目命制A、B卷两套复试试题。各单位应做好复试命题的保密工作,严格做好试题命制、分装、保管等环节管理。命题及接触试题的人员均须签订《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复试试题、答案和《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须存档,保存期为三年。4.审查考生资格。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按照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和审查内容,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由审查人签字后存档。考生须通过复试平台提供如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1)居民身份证;(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成绩单;(4)往届考生的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国外学历考生的学历认证报告;(6)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3)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4)不符合《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条件者。五、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1.复试时间: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2025年3月29日-31日,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将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后续通知。2.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复试工作采用现场笔试+面试方式。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笔试)。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学科按照招生目录中参考书目命制复试试题。(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4)加试(笔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完成上述三项测试后,还须加试两门课程。加试课程每门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4.复试要求。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工作,确保学科复试场所和时间的安排,保证命题、考试、判卷流程的规范化、严格命题、监考、判卷、复试组组成人员的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同一专业(领域)的复试方式、时间、难度和评定标准要统一。复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注意言行规范,严禁做任何与复试无关的事情。5.诚信复试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复试, 并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六、考试成绩1.复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合格分数线为120分,复试分数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之和,为招生考试总成绩。(1)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2)×40%(2)初试满分为3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2)×40%(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线差÷5)×60%+(复试成绩÷2)×40%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关于调剂我校调剂复试方式为现场笔试+面试。我校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领域),将开通调剂,具体调剂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八、关于录取1.学科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2.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学校调整招生指标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3.考生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九、信息公开1.学校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延边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日。期间如有变动,在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后另行公示7日。3.学校开通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可在公示期指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咨询和申诉,电话(0433)2732079。十、违规处理1.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2.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十一、其他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25-08-25 16: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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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辽宁省招考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5〕7号)文件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工作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二、复试组织管理(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及工作职责在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双组长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复试等工作。1.组长: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两校区复试工作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总指挥。2.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复试协调等工作指挥。3.副组长:负责复试过程中的纪检监察工作、两校区复试后勤保障等工作。4.成员:协助副组长做好各相关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纪检监察及复试录取期间按辽宁工大委发〔2023〕33号文件进行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等工作。5.办公室(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学院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及工作职责1.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以书记、院长为双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协助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各相关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纪检监察及复试录取期间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等工作。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需要按专业(领域、方向)分别成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复试小组(根据参加复试考生数量确定具体小组数量),并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小组和外语水平测试小组构成,分别设组长、秘书各1名。其中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小组应在本专业(领域、方向)导师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外语水平测试小组由1名基础外语教师(由外国语学院、基础教学部提供教师数据库,随机抽取)和2名专业外语教师(由各单位提供的专业外语教师库,随机抽取)组成。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并由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三、复试准备工作(一)制定并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执行。实施细则应包含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招生计划分配情况,专业(领域、方向)的复试方式、流程和时间安排,思想品德考核要求,复试名单确定办法、专业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内容和分数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调剂遴选原则,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复查办法,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宣传和咨询方式等内容。(二)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及工作要求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对参加本次复试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政策、业务、保密、纪律等方面进行培训,集中组织学习教育部和省招考办下发的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文件及我校制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加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工作人员与教师的遴选、培训、领导与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三)命制复试试题复试中笔试自命题工作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号)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辽工程研发〔2024〕19号)有关要求执行。综合能力复试部分由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和具体情况自行命制和管理,要命制多套测试题目、安排考生随机抽取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要加强复试题目的安全保密管理,综合能力复试题目不得重复使用。各学院要参照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综合能力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对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由各学院组织,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进行。(四)复试资格名单确定及复试比例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专业(领域、方向)复试资格线。各招生学院根据本专业(领域、方向)上线情况确定复试资格线,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根据复试资格线将具有复试资格名单提供给招生学院,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最终由各学院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复试。2.一志愿上线生源超出计划数的专业(领域、方向)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其他一志愿生源不足120%学科专业(领域、方向),所有满足本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3.2025年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依据我校学科建设水平、科研条件、培养条件、培养质量、导师指导能力等实际情况,同时向国家、辽宁省重大专项和重大平台基地倾斜,向基础学科倾斜,支持我校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4个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学科发展等因素,将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分配到相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具体详见招生简章。(五)考生资格审查与复查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派专人严格执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工作。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所有考生复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材料包括:(1)身份证(正反面)、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2)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3)准考证;(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5)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6)《诚信复试承诺书》;(7)对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进行确认(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定向录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因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考生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将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电子版发到各相关单位指定的专用电子邮箱。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复试,相关材料如确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提供须及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前,学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者不予学籍注册。四、复试方式和内容(一)复试方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复试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原则上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学院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复试的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等方式,要制定详细复试方案细则。复试期间采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方式,复试全过程要录音录像,以备复查,确保公平公正。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通过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1.专业综合测试部分要求(80分):(1)每生时间一般在20分钟左右;(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3)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2.外语能力测试部分要求(20分)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各专业根据本专业实际需求具体制定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3.复试结果要求各学院要将复试情况如实填写在每位考生的《复试登记表》上。复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二)复试主要内容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复试内容。1.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与运用,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外语听力、口语表达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潜质,综合实践素质及职业发展潜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复试小组不仅要考核考生的业务水平,同时也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研究生院限期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以便全面考查其政治情况;(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体检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五、网络远程复试相关安排(一)学校信息化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网络远程复试期间网络运行。(二)相关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并开展网络复试演练。(三)相关学院要及时对网络复试相关录像及图片留存保管。(四)相关学院要制定网络复试相关流程并在复试细则中公布。(五)相关学院复试细则中应要求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好电脑或手机两台电子设备,一台用于在线复试,一台用于视频监控。(六)考生复试前须提交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七)如果开展笔试还应对相关考试环境及具体过程有明确要求(如桌面保持整洁,不得查阅电子资料,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等)。(八)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制定防范方案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六、复试成绩的使用(一)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学校确定的最低分数线或放弃复试资格者,均不予录取。各学院根据要求计算复试成绩后以汇总数据上报研究生院。(二)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的权重为30%。(即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70%+复试成绩*30%)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除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考核量化并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课程考试为2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对于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初录取名单。七、调剂相关要求(一)根据分专业计划和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确定接收调剂专业相关信息由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发布,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接收其他渠道调剂。(二)接收调剂原则上每个学科(专业)、类别(领域)一次性完成。各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发布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要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22:00-8:00间不发送复试通知与拟录取通知,发送复试通知与发送拟录取通知之间间隔不少于4小时,发送拟录取通知后给考生预留确认时间不少于4小时。(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四)各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按照调剂遴选原则制定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八、复试流程与时间安排(一)3月24日开始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工作,于3月31日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工作。由学校组织专人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相关事宜,并做好通知结果记录;复试考生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由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二)各学院3月24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复试相关材料;并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结束后立即将复试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三)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复试登记表、复试成绩报告单、复试录像视频等材料于4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四)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另行公布。九、录取(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按报考学院、专业、学习方式,依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通过官网公示,待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三)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3.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十、入学资格复查(一)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二)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学院负责落实,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校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具体实施工作。(三)核查工作分为现场核查、档案核查、“人像比对”核查三个工作环节:1.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认真审核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与录取登记表上的信息逐一核对,做到学历信息真实、照片对应,对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和存疑学生应详细列出学生信息及情况说明,上报研究生院。2.各学院应组织专人对研究生档案进行整理核查,重点核对研究生的学籍学历档案、党团关系、户籍信息(户口迁移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中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照片、简历等重要信息是否一致。3.新生报到入学后,各学院需组织研究生新生开展相应的“人像比对”核查,重点比对本人与身份证照片、录取电子照片,必要时可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复核,严防冒名顶替。4.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对于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如发现并查证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学籍并注销电子注册;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一、政策宣传和咨询(一)充分利用好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发布复试、调剂等相关信息;(二)安排专人接听考生咨询电话;(三)充分利用好各学院复试咨询微信群、QQ群等做好相关咨询答疑工作。十二、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二)研究生院会同纪委等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校有关职能部处及各学院要及时受理复议申请,复议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五)监督电话:0418-5110021本方案经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如有同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不符,按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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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保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全力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保做到公平、公正、科学。二、工作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保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二)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制定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障招生质量。(三)全面考察与重点突出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着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四)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三、组织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和二级招生单位两级管理模式。其中,学校承担主体责任,二级招生单位承担主办责任。(一)学校组织机构负责领导与统筹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明确学校各相关部门、各二级招生单位在招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工作需求可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各小组成员及职责将另行通知。研究生院作为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以及信息公开,并进行统一监督巡查。(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机构各招生学院(学部、研究所)(以下统一简称 “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多个工作小组,如复试小组、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等。四、复试准备(一)制定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二)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强化模拟演练各二级招生单位需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严格做好复试场地的安全管理,针对各类特殊情况,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开展模拟演练,完善突发情况应急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三)遴选并培训工作人员各二级招生单位制定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加强对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与管理。(四)加强信息公开,及时联系考生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招生政策、考生资格、复试录取程序、录取标准、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传达通知要求,引导考生做好复试准备。(五)复试试题及答案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参照《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所有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五、复试工作实施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先组织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再根据一志愿计划完成情况,组织调剂考生复试。(一)复试成绩要求学校的复试成绩要求详见已公布的《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进入复试的名单以学科专业所在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为准。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专业招生计划数、合格生源情况,差额确定各专业复试名额,同一招生单位执行同一复试差额比例。初试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复试范围,各学科专业根据上述条件确定复试名单并予以公布。(二)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若因特殊原因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原则上同一单位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三)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在 3 月 20 日~4 月 1 日之间完成,具体时间由二级招生单位安排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复试在 4 月 8 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时间以学校实际工作部署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中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和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做好复试准备,认真复习并诚信复试。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各相关单位的通知为准。(四)复试费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我区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函〔2011〕572 号) 文件精神,我校复试收费标准为:非艺术类考生 180 元 / 人次,艺术类考生 240 元 / 人次。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另收科目加试费 100 元 / 人次。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缴费(请慎重选择,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缴费方式:使用微信扫描学校财务处生成的二维码。(五)复试资格审核考生必须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二级招生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将审查复试材料,并采取 “两识别” 和 “四比对” 等措施进行身份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六)复试材料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供我校复试单位审核:(1)必须提交的材料①初试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若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交验学生证、往届生提交验毕业证、境外毕业生提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未获得毕业证(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及成绩单。说明:报考教育管理(04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颁发。④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时由二级招生单位提供,考生现场签名)。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最迟在拟录取期间提交)。⑦复试费缴费记录等其他相关材料(具体以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为准)。(2)其他材料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①符合 “初试加分政策” 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③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考生页)和定向就业协议。④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⑤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协议(最迟在拟录取期间提交)。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协议(最迟在拟录取期间提交)。对以上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此外,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复试内容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具体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二级招生单位应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专业考核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对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考核程度和内容各有侧重。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招生专业或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专业考核内容、形式及分数权重,并向社会公布。其中:(1)专业课笔试(机试)或技能展示①笔试:包含专业课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复试考试科目以《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的专业学位考生。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加试成绩必须及格,否则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情况确定。若有加试课程,每门加试成绩必须及格,否则不予录取,且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②专业技能展示通过实践活动或表演形式,全面考核考生在特定领域所掌握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2)综合面试①基本内容如下: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实践(实验)能力、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实验操作、社会实践、专业素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及表现出来的能力。说明: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由各专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相关具体要求以及其他考核方式方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②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非英语类专业考试的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口语、阅读、翻译等,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能力。具体考察内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要求设置。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若复试内容和形式与上述要求有差异,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八)如有必要,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九)复试材料存档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过程中须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复试工作结束后,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将复试笔试试题(含答案)、评分记录和复试过程影像资料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六、考试成绩计算办法及成绩复核(一)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 100 分。(二)综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含加分)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组成,满分为 100 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各为 5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 ÷ 初试满分值)×100×50%+复试成绩 ×50%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其综合成绩为复试成绩。(三)复试结果公布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在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后 3 日内公布复试成绩,并将复试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四)成绩复核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形式向所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关于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等工作的通知》。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处理存有异议,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检部门提出申诉和咨询。七、调剂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的调剂要求、调剂人数、调剂程序、日程安排按照《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执行(另行公布)。调剂考生的复试要求、内容与一志愿考生一致。八、录取(一)录取规则各二级招生单位严格按照同一复试批次、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在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总成绩排名。先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再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调剂考生按照复试批次实行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分别按照不同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综合(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每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各学科可按照招生规模 100% 的数量确定候补拟录取考生。当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该学科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设置为 “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 “待录取” 后,不能更改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二级招生单位须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二)不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低于 60 分。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确认待录取。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替考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校不破格复试录取。(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四)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 “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两种。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按规定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享受少数民族照顾2025-09-02 1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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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文件要求,在保障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秉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核心准则,坚持集体领导与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与程序意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及考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复试考核、规范招录流程、深化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1.严谨规范:复试录取工作需严守工作纪律,规范招录行为,锤炼工作作风,确保各项政策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科学选才: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考察方式,统筹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生源结构,通过择优录取保障生源质量。3.综合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突出以德为先,将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与录取的关键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4.分类选拔: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置复试内容 ——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运用能力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5.以生为本:优化考生服务举措,畅通考生联络渠道,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强化人性化安排,妥善规划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时间节点。二、复试具体安排1. 复试分数线划定各学院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自主划定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遴选方式,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 120%;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适当提高差额复试比例。“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确定。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2. 复试方式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 “线上 + 线下” 相结合的模式,同一学科(专业)同一批次考生须采用统一复试方式。建议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调整。(1)现场复试:由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融入面试环节。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一般情况下专业课笔试占 40 分、面试占 60 分,具体分值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课笔试科目须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保持一致。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储备、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及综合素质。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现场需如实记录考生答题情况并妥善存档备查。(2)网络远程复试:包含专业能力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步纳入面试环节。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一般情况下专业能力考核占 40 分、综合素质考核占 60 分,具体分值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能力考核内容须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每位考生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需至少准备两台视频设备:一台架设在身后约 1 米处,用于复试全程监控;另一台用于面试互动。复试期间桌面需保持整洁,不得放置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材料;手机需提前设置拒接电话及语音通话,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切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运行。3. 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2025 年 3 月 22 日 —4 月 3 日调剂考生:2025 年 4 月 8 日起具体复试时间与地点以各学院通知为准。4. 复试注意事项(1)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公共管理(125200)4 个专业学位,需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校或招生学院若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三、报考资格审查所有考生须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校验或线下核验。复试期间,各学院将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1. 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通过线上平台开展,借助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等技术手段,同时综合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这 “四库”,强化考生身份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2. 需提交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复试时,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四、调剂工作安排1. 调剂系统要求4 月 8 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正式开通,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该系统办理相关手续。未通过此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2. 调剂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顺序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3. 调剂政策审议调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确保政策科学性。4. 调剂管理主体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5. 调剂计划调整调剂计划将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情况、导师规模、培养条件及专业发展需求等因素统筹调配、合理调整,各专业最终调剂计划以实际录取情况为准。6.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需一致;(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的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在上述专业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调剂需符合我校划定的该计划复试分数线;(9)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录取;(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11)调剂考生还须满足各学院制定的具体调剂政策。五、录取工作规则1. 总成绩计算与录取资格(1)总成绩计算方式通常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 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复试成绩权重(权重一般在 30%-50% 之间),具体计算规则以各学院公布为准。(2)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2. 定向就业相关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3. 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4. 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后,各学院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六、信息公开与公示1. 学院公示内容复试及录取阶段,各学院需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学院复试录取办法与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名单中注明相关情况。2. 研究生院公示要求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名单需变动,须对变动原因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办理学籍注册。七、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1. 官方网站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auat.edu.cn/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auat.edu.cn/2. 咨询及申诉部门部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电话:029-82202244邮箱:xjdyzb@163.com3.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安德学院:联系人米老师,电话 029-89025177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周老师,电话 029-82202981建筑学院:联系人袁老师、沈老师,电话 029-82202742(沈老师未公布联系电话)艺术学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029-82205431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联系人郭老师,电话 029-82202520管理学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29-82202994理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9-8220567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杜老师,电话 029-82205328冶金工程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9-82202937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29-82205599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史老师,电话 029-82201483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9-82205446文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9-82202380体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029-82201431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吴老师,电话 029-82203433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联系人范老师(电话 029-82203303),非全日制联系人魏老师(电话 029-82203307)化学与化工学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29-82203378资源工程学院:联系人孙老师,电话 029-82203408未来技术学院:联系人左老师(电话 029-82205376)、陈老师(电话 029-82202096)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联系人陈老师,电话 029-82202434八、违规行为处理1. 违规处理依据对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予以严肃处理。2. 异议申诉渠道考生若认为学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方案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对政策执行异议,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申请人;对违规违纪举报,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调查,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已下载 5872 次)《硕士思想政治考察表》(已下载 5574 次)《硕士复试体检表》(已下载 4992 次)2025-09-22 11: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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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和保证生源质量,既维护考生权益,又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120200工商管理学、020200应用经济学、025400国际商务、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300会计、125700审计六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一、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如下: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0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02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评定,每个面试专家组人数至少 5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及知识面、政治理论(MBA、会计、审计 3 个专业学位考核)等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负责测试并评定成绩。0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面试成绩的计算、录入等工作。04根据本院各专业复试一志愿考生数量,应用经济学(复试 17 人)和工商管理学(复试3 人)学硕成立 1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人数共 20 人);国际商务专硕成立 1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 19 人);审计专硕成立 1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 16 人);工商管理专硕(MBA)成立 2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全日制 25 人,非全 27 人);会计专硕商学院(南京校区)复试 49 人,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复试 25 人,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复试 61 人,共 135 人,成立 7 个面试专家组。05为了维持考试的公平性,面试前学院召开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考生通过抽签决定其面试所在组和面试顺序。一志愿考生面试在 3 月 31 日和 4 月 1 日完成,调剂生面试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06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由学院保存到考生毕业。三、复试内容及复试程序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01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一志愿考生于 3 月 30 日(周六)上午 8:30-11:00 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地点如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国际商务、审计:阅江楼 502;会计:阅江楼 512;工商管理(MBA):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以 MBA 中心官方通知为准。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按顺序准备好以下材料,并将复印件装订成册:(1)《复试资格审查表》(2)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3)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2024 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7)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8)考生 CET-4、6 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9)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该考生为该单位“定向培养”的公函;(10)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1)单独考试考生须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1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 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同时须在 3 月 28 号前缴纳复试费 80 元。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底稿。凡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如果考生材料暂时缺失,本人必须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在复试后一周内补齐资格审查材料,否则查实后有权取消拟录取资格。02心理素质测试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8:00-30 日 16:00 登录心理测试网站,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后进入测试板块(手机号码为研招网报名时所使用手机号),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提交,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03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024 年 3 月 30 日(周六)下午 13:30-16:30,考试时间为 3 小时。笔试地点安排如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国际商务、审计:明德楼 N403会计:明德楼 N404、N408、N411,共 3 个考场,每个考场 45 人,具体名单分配届时请查看考场门口考生名单。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黑色水笔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下午 13:10到明德楼各专业对应考场参加考试(每个考场门口有该考场考生名单请仔细查看,不要走错考场)。具体科目参见我校《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参见我校《2024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大纲》。应用经济学笔试科目 F44《宏观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笔试科目 F45《统计学》、国际商务笔试科目 F32《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满分均为 150 分,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核。会计专硕笔试科目 F28《会计学(含政治理论)》、审计专硕笔试科目 F34《审计学(含政治理论)》,总分 150 分,其中:专业课部分满分 120 分,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核;《政治理论》部分满分 30 分,在面试环节以口头回答问题形式进行考核。《政治理论》成绩计入专业课笔试总分。04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1)面试内容:综合面试满分为 150 分,其中含外语能力测试 50 分,主要包括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和外语能力的考察等。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90 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面试时间、地点会计、MBA 一志愿面试时间:3 月 31 日(周日)上午 8:30 正式开始;12:00-13:30 中午休息;下午 13:30 开始。地点安排如下:会计 1 组:阅江楼 502,会计 2 组:阅江楼 520,会计 3 组:阅江楼 542,会计 4 组:阅江楼 543,会计 5 组:阅江楼 546,会计 5 组:阅江楼 418,会计 7 组:阅江楼 431。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在线面试(具体 ID 另行通知)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国际商务、审计一志愿面试时间:4 月 1 日(周一)上午 8:30正式开始;12:00-13:30 中午休息;下午 13:30 开始。地点安排如下: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学硕:阅江楼 502国际商务专业硕士:阅江楼 543审计专业硕士:阅江楼 546(3)面试程序A. 面试顺序及分组抽签抽签时间:3 月 30 日(周六)上午 8:30,资格审查的同时。抽签地点:各专业资格审查地点。B. 面试安排①请全体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面试当天指定面试时间之前抵达指定地点候考,迟到15 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候考考生必须在指定候考地点(阅江楼 426)候考,不得随意离开。注: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电脑等电子通讯物品进入侯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②轮到进行面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到面试考场验证身份证、准考证。考试进入面试现场后,首先进行外语能力测试,主要包括:1)英文自我介绍(3-5 分钟);2)考生随机抽取一道非开放性试题题号,由双语考官用英文朗读题目内容,考生回答。外语能力测试结束后,考生依次抽签回答专业知识题、创新及应用能力题各 1 道。审计专硕、会计专硕、MBA 考生另外抽取 1 道政治理论题进行回答。③到达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姓名,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核对记录。抽取题目后清晰读出题目序号以及题干内容,并进行回答。④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⑤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05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学历码是 3 或 4)加试科目参见我校《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 100 分,每门考试时间 2 小时。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地点安排请查看《复试通知书》中相关信息。0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面试环节成绩的评定1.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成绩、政治理论(审计、会计和 MBA 考生考核)这 3 项考核成绩由专家组成员当场逐项打分,每一项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在该考核分项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2.关于同一专业不同面试小组复试成绩的调整说明为了消除同一专业不同面试小组成绩的差异,保证各组间成绩均分与标准差相同,作如下换算:设:面试第一组的平均分为 P1,标准差为 S1;面试第二组的平均分为 P2, 标准差为 S2;面试第 i 组的平均分为 Pi, 标准差为 Si;i 为实际面试组的数量若面试第一组考生成绩为 X1,面试第二组考生成绩为 X2,...面试第 i 组考生成绩为 Xi,则最终调整后复试成绩分别为:五、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占比为 60%,复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占比为 40%。对于初试满分 500 分的专业: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0.4对于初试满分 300 分的专业: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0.4考生复试成绩由专业课考核成绩与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构成,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在复试成绩中占比为 50%,综合面试考核成绩在复试成绩中占比为 50%。其中: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专业课考核(会计、审计、MBA 专业含政治理论)/1.5*0.5+综合面试考核(含外语能力测试)/1.5*0.5各专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别排定名次,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由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排定名次的优先顺序依次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别排名。同一专业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按全日制、非全日制不同学习方式分别排名;同一专业不同校区的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校区分别排名;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名。六、调剂复试程序01调剂申请条件根据 2024 年生源情况,我院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接收调剂生。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相关政策按照我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执行。具体调剂信息参考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调剂公告。02调剂生筛选标准拟调剂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报考专业代码前 2 位应为 12,初试科目是管理类联考科目,报考非全日制的依分数高低筛选,若最后一名有同分,则同时进入调剂复试。03调剂复试安排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载的研招网调剂系统内考生的调剂信息遴选调剂复试考生。调剂复试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为准。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与一志愿复试及录取工作标准相同,并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具体调剂复试日程安排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七、其它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参加面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的组成等。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八、监督和复议1.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2.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电话:025-58731201,邮箱:yzb@nuist.edu.cn)九、相关工作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4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十、解释权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商学院。2025-08-13 1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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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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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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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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