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严把研究生入学质量关,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查、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招生复试组织机构
具体见经济与管理学院发文。
二、复试录取基本规定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复试通过后择优录取。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其中,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对经复试未能被录取的考生及时通知本人。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2025年我院农林经济管理、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复试形式采取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线上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农业硕士(农业管理领域、农村发展领域)复试形式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
2.复试时间:2025年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调剂复试工作将在4月8日正式启动。
3.复试地点:线下现场复试地点为浙江海洋大学长峙校区;具体复试场地由学院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复试考生资格
1.一志愿考生
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各专业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
(1)满分500分专业:总分不低于205分,满分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
(2)满分300分专业:总分不低于111分,满分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
3.调剂考生
我院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达到2025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学院公布的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院,我院将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学院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制定以下调剂原则与基本条件。
(1)调剂原则
①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②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学科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
③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调剂考生,若考生初试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根据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初试成绩、统考英语科目成绩等遴选依据综合选拔考生。
④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⑤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2)调剂基本条件
①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专业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
②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接受第一志愿在同一学科门类内的专业、经济学门类的理论经济学(020100)和应用经济学(020200)的考生调剂。
③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相互调剂。
五、复试主要内容
1.线上网络远程复试内容
线上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外语测试、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三个环节一并进行。
(1)专业课测试(100分)
专业课测试主要采用网络远程抽题口答形式,具体科目如下:
①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为《微观经济学》。
②旅游管理专业课为《思想政治理论》和《旅游学基础》,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采用线上笔试形式;两门课分值各占专业课成绩的50%。
③公共管理专业课为《思想政治理论》和《公共管理专业能力》,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采用线上笔试形式;两门课分值各占专业课成绩的50%。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另需线上笔试加试两门科目:
①旅游管理专业加试科目为《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和《旅游经济学》。
②公共管理专业加试科目为《公共政策分析》和《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基础》。
(2)外语测试(100分)
外语测试采用翻译、口语、听力等形式,以线上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
(3)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100分)
根据各专业特点,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将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查学生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
2.线下现场复试内容
线下现场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为专业课测试;面试包括外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两个环节一并进行。
(1)专业课测试(100分)
专业课测试采用线下笔试的形式,农业硕士(农业管理领域、农村发展领域)专业课为《管理学》。
(2)外语测试(100分)
外语测试采用翻译、口语、听力等形式,主要考查学生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
(3)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100分)
根据各专业特点,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学生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
六、复试工作程序
1.根据复试分数线等确定并公布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名单。
2.在规定时间通知拟复试考生,并告知复试基本要求和准备。
3.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加强资格审查,严格采用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免初试的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2寸近照(电子版)。
(2)《诚信复试承诺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5)《复试考生政审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6)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四六级证书及操作技能证书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并准备好复印件1份。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4.复试时间安排
(1)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安排
①中英文自我介绍约3分钟
②外语测试约5分钟
③专业课测试约5分钟(《思想政治理论》线上笔试测试为3小时)
④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约7分钟
⑤每位考生线上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至少占5分钟
⑥线上加试笔试各科目时间为3小时
(2)线下现场复试时间安排
①专业课测试时间为各科目3小时
②中英文自我介绍约3分钟
③外语测试约5分钟
④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约12分钟
⑤每位考生线下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至少占5分钟
5.制定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表,通知复试学生,按规定组织复试。
6.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择优录取原则,提出待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
七、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 专业课测试成绩×30% 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说明
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复试工作人员要按照时间表组织并做好整个复试工作,及时与研究生院等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
3.本办法自2025年3月2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0580-2261623(农林经济管理硕士研究生、农业硕士研究生(农业管理领域、农村发展领域)、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
0580-5550693(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
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580-818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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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及学校关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信息管理学院学科发展需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为规范、有序推进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保障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筛选出具备学术潜力与专业素养的优质人才,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设置为保障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推进,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组建五大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具体如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免生复试录取全流程工作,把控整体方向与关键决策;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与合规性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复试小组:承担推免生面试考核任务,按照考核标准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评估;考务小组:负责复试期间的流程组织、场地安排、信息通知等后勤保障与考务管理工作;成绩复核小组:接收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对复试成绩核算过程进行核查,确保成绩统计准确无误。二、推免生接收条件申请本院推免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品德修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该资格需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通过该系统备案的资格无效;对报考专业领域具有浓厚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探索能力与专业基础能力,能够适应硕士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华中师范大学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可正常参与后续学习与实践活动。三、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一)推免预报名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8:30 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 18:00,预报名相关详细要求可参考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群聊加入要求:完成预报名的考生,需加入指定 QQ 群(群号:908626787),发送 “2026 年推免生 + 姓名” 完成实名验证,入群后需将个人备注修改为 “推免专业 - 姓名”,以便接收后续通知。(二)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报到时间:2025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00-19:00;复试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信息管理学院 10 楼中庭;复试面试时间:2025 年 9 月 19 日全天,具体面试时段与分组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三)复试资格审核所有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其中材料扫描件需提交至预报名系统,同版本纸质材料需在复试报到时现场提交,具体材料清单如下:《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原件 1 份;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 1 份;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1 份,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能够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材料复印件 1 份,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工作成果等;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交两类材料:①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②由两位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书。申请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四)复试名单公示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后续发布的通知中公示,考生可关注学院网站获取最新信息。(五)复试内容与成绩核算复试考核形式:本次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考核内容:学院组建专门考核小组,按照考生复试顺序开展考核,重点评估考生的教育背景、英语水平与专业综合能力,具体分为两个环节:① 背景考核面试(时长约 3 分钟):考生需提前准备 PPT 进行汇报,汇报内容涵盖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经历与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推免时的综合成绩与专业排名;② 综合考核面试(时长约 7 分钟):采用问答形式,考官用英语提问时,考生需用英语作答;考官用中文提问时,考生用中文作答;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各专业复试评委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具体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 = 背景考核得分 ×10% + 英语水平考核得分 ×20% + 专业综合面试得分 ×70%四、复试录取规则录取排序方式: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将按报考专业分类,依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综合考查要求:录取工作坚持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原则,除成绩外,还将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与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合格标准:复试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其他注意事项系统操作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推免生的报考、录取等所有环节工作,均需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办理的相关手续均无效;通知确认要求: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后,学院将通过该系统向考生分别发送复试通知与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系统提示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待录取确认限制:每名考生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六、信息公开与沟通渠道(一)监督申诉联系人:王老师监督电话:027-67861995(二)复试咨询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27-67867641信息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09-26 09: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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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复试突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2、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指定一人,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责任制。4.学院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5.对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二、复试工作(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1.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源富余的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上,再划定复试分数线,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3.对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5分,总分下降20分。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生须达到学院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二)复试方式2025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方式。具体请考生关注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三)考生资格审查1.做好心理素质普测。各学院要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公布拟复试考生的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在被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考生最终需要上传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提交方法请以各学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4.规范执行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各学院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设标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5.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各学院应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6.各学院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要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四)复试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1.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类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2.复试主要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一般应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基本方面,各方面内容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制定。专业素质能力主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制定,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2025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复试成绩比重须在30%-50%之间,学院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6.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前已完成,不再重复进行,但须做好推免生进一步确认工作。三、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原则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调剂到该专业。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9.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10.符合所申请调剂学院规定的其他具体调剂要求。(二)调剂具体要求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术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4.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三)调剂工作程序1.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3.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5.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四、录取工作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名额。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4.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属地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被我校拟录取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8.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五、信息公开1.招生计划公开。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复试结果,结果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5.调剂方案公开。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7、学院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六、学校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207室电话:0571-88320119传真:0571-88320119E-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拱墅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各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请查看相应学院网站。2025-08-05 14: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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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机构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研究生院院长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政策,领导处置各类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学院复试录取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制定后应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根据复试方案要求开展包括复试专家、工作人员、考生等的培训工作,组织演练。按规定开展本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诉,对本学院有关考试招生过程进行核查、处理并给予答复。3.学院复试小组学院可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人须具备良好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与考生有利益相关的成员须回避。复试小组根据学院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复试小组应配备足量秘书人员协助复试组织等相关工作,秘书不参与复试评分。4.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一般由学院纪委委员组成。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对学院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重点督查复试考核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三、复试形式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四、复试时间及地点1.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4日—4月3日;调剂复试时间为4月8日—4月15日。2.复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北校区(具体地点各学院另行安排并通知)。五、复试内容根据分类选拔要求,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一般采用笔试形式,综合能力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知识考核要求自行确定是否需要加试其他内容,包括实验或上机考试等。考核具体要求在学院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1.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2.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供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在综合能力考核中参考评议。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初试中已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本项考核由学院纳入面试环节,在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中未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5.心理健康评测心理健康评测是对考生个性心理特征进行评测的重要方式,作为复试录取参考。6.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六、复试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3月21日起各学院陆续发布复试方案。1.复试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实际情况,按照一般不低于120%比例差额统筹划定复试分数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制定复试方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主要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流程、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原则上为30%-50%,由各学院根据考核要求自行确定并公布。3.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学院须对拟准予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存疑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满足《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中规定加分政策要求且通过审核的,须在3月23日前向学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复试考核专业知识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能力面试由各学院组成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考核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其他内容考核组织形式由学院自定。5.体检体检工作一般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不合格。6.其他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成绩合格的标准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明确。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未参加复试者;(2)复试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七、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制定调剂政策,由学院另行通知。八、录取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同时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再次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九、公示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十、申诉渠道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考生申诉问题,具体见学院复试方案。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申诉电话:029-81891244申诉邮箱:yzb@xidian.edu.cn十一、咨询方式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1891244学院咨询电话:https://gr.xidian.edu.cn/info/1059/9063.htm2025-08-01 11: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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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设置合理复试流程,做好考生服务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二)坚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坚决维护复试公平公正。(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采用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复试中的面试、笔试、加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加分项等评价均需量化。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部署、指导、监督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分歧等问题进行处理。(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复试安排,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督查小组开展现场督查,监督各环节工作情况。学术分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问题进行处理。三、复试安排(一)复试分数线学校统筹考虑办学特色、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建设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划定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二)复试时间与形式学校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4月1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采用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复试。(三)复试准备1.复试前一周内,二级招生单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复试考生数据。2.复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将复试安排及招生工作小组、督查小组、复试小组和学术分委员会名单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安排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各二级招生单位再从此网站转载。3.复试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布的本单位复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本单位咨询信访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4.复试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应布置完善复试场地公共区域日常卫生安全管理和消毒工作,保持复试场所安全、整洁、安静、卫生。5.复试考生按照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安排和实施细则,准备复试材料,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核复试考生为统考联考达到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含专项计划)、推荐免试生(含支教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在名单之内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1.审核程序(1)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和填好信息的“考生复试须知”在规定时间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指定地点报到。(2)各二级招生单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生情况表》和《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核对无误后现场签字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存档。(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2.审核资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往届生(含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户籍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专)科成绩单。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报考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所在部门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④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4)“双少生”考生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5)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注: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除原始证件外,一律不退还。(五)复试纪律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复试时需着装得体,禁止佩戴耳机、禁止使用具有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通讯设备参加复试;考生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复试内容,如发现私自将复试相关内容在网络、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追究法律责任。(六)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以招生章程规定为依据,包括专业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加试等,具体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七)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复试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复试成绩,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1.初试加分(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者,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注: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2.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成果加分(1)专业测试成绩满分20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2)学术成果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加10分。二级招生单位参照上述标准认定考生学术成果加分项,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一年以上备查。注:若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异,二级招生单位须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并须提前公开告知考生。(八)加试1.本科结业生、2023年7月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成人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2.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报考的考生是否加试,由二级招生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招生章程和考生学科实情确定。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九)复试缴费根据四川省相关文件,复试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纳复试费,加试另按80元/生的标准缴纳加试费。3月27日起关注四川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选择“网上缴费”,在“用户名”输入考生编号,初始“密码”输入身份证号后6位,按要求修改密码后缴费。四、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按《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及二级招生单位调剂相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和方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五、拟录取(一)拟录取原则1.我校已经接收的各类型推荐免试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二级招生单位报到。如有放弃者,应提交本人书面申请。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所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复试成绩排名;如复试成绩仍并列,则以复试专业成绩排名;如复试专业成绩还并列,则以初试业务科成绩排名。如以上排名后仍并列,则总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可进行加试后再排名。3.不同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合格后,按初试成绩超过国家线的百分比排名,依次录取。(二)不予录取情况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复试成绩中任一项不合格(百分制折算60分以下);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或未加试;体检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规定时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复试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三)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1.所有拟录取考生(1)4月25日前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盖章签字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2)考生就近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师范大学校医院,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进行体检,4月25日前将体检表提交二级招生单位。2.定向考生(含所有非全日制考生)(1)4月25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寄达二级招生单位,逾期不再受理。(2)4月25日前填写完善《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3.非定向考生登录202.115.196.157/dagl/下载pdf格式的调档函(准确填报“档案所在单位”和“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彩色打印后——及时提交档案所在单位——通过机要通道寄送档案)。4月25日前将本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全部人事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填写完善并签字盖章)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六、公示复试结束后二级招生单位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或方向、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经资格审查、公示、思想考核、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约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七、其他事项(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或地址: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062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4760693,四川成都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610068,电子邮箱csyz@sicnu.edu.cn。(二)入学后3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形式可为笔试、技能测试),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不予注册。(三)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本办法作相应调整。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须知.docx[下载] [Docx阅读]附件2:体格检查表.pdf[下载] [PDF阅读]附件3: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下载]附件4:四川师范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下载]附件5: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doc[下载]2025-08-18 17: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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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及上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机构(一)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二)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根据学科特点及参加复试人数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考生一志愿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为方便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请加学院2025级研究生复试QQ群:336851703 。2025年我院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如下表,最终调剂指标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确认。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二)复试流程1.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审查专业:120201 会计学 125300 会计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地点:崇信楼北楼302审查专业:125100工商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地点:崇信楼北楼30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照片,提交承诺书,保证2025年9月 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8)《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2. 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3. 复试内容(1)专业理论笔试: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密封后的试卷、按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采取匿名面试的形式,考前考生随机抽取号码牌,根据号码牌顺序依次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5)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专硕(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 复试时间和地点(1)笔试(2)面试125100MBA、125200 MPA 面试时间:2025年3月30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120201 会计学、125300 会计专硕、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面试时间:2025年3月31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5. 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要求1. 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院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本院接收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0工商管理学、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3旅游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等相关专业考生申请调剂。(二)调剂基本程序1. 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学校规定,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预计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00。2.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我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我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生初试成绩、结合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本科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一致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一致优先,研究方向一致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 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我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5. 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六、录取(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总成绩计算方法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5×7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0%)×3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会计专硕(1253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4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综合素质成绩×5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5%)×40%。(三)录取规则1.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2.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3.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四)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我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 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2.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会计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4.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 体检不合格者。(六)将由学校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八)人事档案: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的全日制考生,若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所在单位和学校签订《湖南工业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以不调档,我校凭三方协议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他收到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七、复试监督(一)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三)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四)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五)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学院举报电话:0731-22183853学校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156。八、其他(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二)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四)未尽事宜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解释。九、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邮编412007电话:0731-22183820办公室地点:崇信楼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12025-08-26 1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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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科学、规范、安全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各项重大事项,建立有效的试前试中试后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对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学校成立督查组,委派督查员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以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协调落实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研招远程在线面试系统”平台资源。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复试形式按照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二、复试方式及时间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其中,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6控制工程、125300会计专业采用现场复试,其他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选用“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统一的首选复试平台。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于3月25日开始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一志愿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计划于4月9日左右进行。如有学科专业因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时,则调剂通告、调剂考生复试安排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生源实际等确定复试名单。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存在缺额时,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少于缺额的200%;报考同一批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达到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在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内优先发放复试通知,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少于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缺额的200%,由报考学院单独组织复试,学校统一排名录取。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及学校各学科专业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基础上降低10分,总分降低20分。四、复试内容、分数构成及要求(一)复试科目考核1.复试科目笔试每个复试科目笔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试卷由招生学院负责在复试科目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组卷产生。适用于采用现场复试的学科专业。2.复试科目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试题由招生学院负责在复试科目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适用于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科专业。3.加试科目考核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考核方式与复试科目考核方式相同。试题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二)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120分,合格线72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运用能力、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三)具体要求1.招生学院按照“三随机”工作机制组建考核组,每个考核组人员5人或7人,其中设组长1人,并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考核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复试全程要做好录音和录像。2.在进行现场/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复试考生要按照随机选定的考生次序,依次进入现场/视频考场,与复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3.复试评分标准(1)复试科目能力与水平(满分100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2)外语运用能力(满分30分)外语运用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专业外语掌握程度。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三个方面: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外语掌握程度主要考查考生对外文专业资料的阅读和翻译水平。(3)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满分6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4)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30分)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注重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等内容。五、成绩计算及复试总成绩占比(一)全日制招生专业(125300会计除外)1.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占比:30.56%。(二)125300会计专业1.复试科目笔试成绩=时事政治笔试成绩×10%+会计学科目笔试成绩×45%+财务管理科目笔试成绩×45%;2.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3.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占比:42.31%。(三)125100工商管理专业1.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占比:42.31%。六、调剂遴选原则、调剂报名时间及说明(一)调剂遴选原则1.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的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资源与环境(085700)、材料工程(085601)、化学工程(085602)除外)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其中,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的专业,接受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考生调剂,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对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考生,分别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统考数学(一)优先、总分由高到低且满足参加复试人数比例要求的原则发放复试通知。2.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05)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3.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17)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4.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30)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5.资源与环境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资源与环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57)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6.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56)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8.设计学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设计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403)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9.英语笔译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为英语笔译(专业代码为055101)、英语口译(专业代码为055102)专业,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10.俄语笔译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为俄语笔译(专业代码为055103)、俄语口译(专业代码为055104)专业,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11.会计、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第一志愿报考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对报考同一批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存在缺额且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优先发放复试通知。(二)调剂报名时间及说明学校第一批次调剂报名截止时间,原则上“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持续开通不低于12小时。1.“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学校会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更新学科专业调剂信息,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调剂通告。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报名截止后按照本办法发放复试通知。3.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遴选原则。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将在复试通知发出规定时间后通过考生网上报名时预留的考生本人联系方式电话提醒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如考生仍不接收复试通知或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学校将收回复试通知。4.调剂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学校拟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完成确认,否则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收回拟录取通知。七、考生资格审查1.招生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含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在相应批次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下列材料按先后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以“一志愿/调剂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电子邮箱(详见表1),邮件主题格式为:一志愿/调剂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1)有效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两面照;(2)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的学生证(包含封皮及全部内页)或加盖就读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的在校证明;(3)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6月30日前均须在有效期内;(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加盖毕(结)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最后学历阶段成绩单。2.研究生院负责对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复试考生,须在相应批次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考生本人下列材料按先后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以“一志愿/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研招办电子邮箱yzb@syl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一志愿/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1)有效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两面照;(2)入伍批准书;(3)退出现役证;(4)入伍前学历、学籍或证明。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同时参加相应学院组织的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复试前,招生学院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复核,严防“替考”。八、现场/网络远程复试要求(一)现场复试1.考生须在3月24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到报考学院报到,报到地点详见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一志愿复试通知;与报考学院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做到诚信复试并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2.考生须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安排,注意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复试导致不能录取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3.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部署及要求,按时参加现场复试。4.复试科目笔试成绩发布后,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招生学院指定时间内按程序申请复核。(二)网络远程复试1.学校选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统一的首选复试平台。如首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因网络或其他原因无法保障复试质量,招生学院需启动应急备用平台——(腾讯会议)有序组织复试工作。2.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复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并具备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8及以上版本;笔记本电脑需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防止复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关闭无关的电脑程序。此外,考生还应准备一部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的智能手机,并提前安装好腾讯会议客户端、微信和QQ。3.考生以电脑作为网络复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电脑,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并使其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4.复试过程中,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5.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切换设备窗口,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内的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6.考生应在所报考学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网络复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7.考生登录“研招远程面试系统”时须认真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如违背则不予录取。8.考生在复试开始前,须积极配合考核组进行必要的防范AI技术作弊的检测。九、优化考生服务学校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将强化对考生的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进入复试、确需学校提供帮助的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可在相应批次复试开始前3天,将本人书面申请书和生源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扫描件发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yzb@sylu.edu.cn),并拨打电话(024-24686219)联系确认。十、复试不合格的确认1.复试成绩(包括各分项成绩:复试科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不含合格线)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合格线(不含合格线)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3.复试环节中有违纪或作弊情况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十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1.复试合格的考生,严格依据所在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同一批次复试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内依据总成绩排名。2.招生学院负责公示相关学科专业总成绩排名情况(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研究生院负责公示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3.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复试中存在违规违纪情况者。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招生学院负责接收并审查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鉴定材料、体检报告。拟录取考生须在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把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鉴定材料、体检报告(查看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一志愿复试通知并下载模板)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拟录取材料+招生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并发送至指定相应招生学院指定电子邮箱;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把上述材料原件交给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十二、体检要求考生体检须在沈阳理工大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体检,如实填写体检信息,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疾病,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即使被录取,也无法取得入学资格。十三、新生入学后复查办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由招生学院负责对新生个人身份信息、学历、学籍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学籍注册并予以退学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四、信息公开及咨询渠道本办法及调剂通告等信息将发布在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anjiusheng.sylu.edu.cn/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联系电话:024-24686219电子邮箱:yzb@sylu.edu.cn邮政编码:110159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综合楼C区315室)十五、其他1.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需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学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严禁泄露试题、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篡改复试成绩等违纪、违规行为。2.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如有亲属参加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人员,则该人员不能参加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3.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复试录取过程中,如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和部署,学校将做相应调整。5.如复试中出现特殊情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6.复试录取监督举报电话:024-24686216,024-24686219。2025-08-22 11: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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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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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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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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