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以选拔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为共同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完善复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2.学院按照考试科目成立命题小组,每个命题小组不少于两人,并指定一位为组长。命题小组成员须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其他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命题小组组长对试题质量负责。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命题小组组长是相关自命题科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试题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
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规定,学院按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其中1人为组长,另设面试秘书1人。同时,为预防突发情况,学院将提前安排复试小组替补人员。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面试工作。
三、复试实施方案
(一)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根据学院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A类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根据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2025年实际上线考生数情况,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三)复试的内容、形式、程序及评分要点
1.复试开始之前,学院将通过线上审核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2.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内容及形式(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工作)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内容及形式(仅指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
非同等学力考生只需面试,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测试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3.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程序 (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工作)
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抽取试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③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④复试小组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程序(仅指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
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思想政治理论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采取抽取试题方式: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③专业能力测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④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⑤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3)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四)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具体比例要求如下: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10%+复试笔试成绩(百分制)*20%(包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工作四个专业)
复试成绩(百分制)=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测试(百分制)*20%+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10%。(公共管理专业(MPA))
四、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
4.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寄到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新生的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招生考试重大事项等。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3.学院招生联系电话:
0571-28008329(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0571-2887256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院联系地址及邮编: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D楼,310000。
4.举报投诉渠道: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所在学院纪委反映举报;对学校的推免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举报。学院举报电话:0571-28008334,举报邮箱:iesshao@mail.zjgsu.edu.cn;学校举报电话:0571-28872072,举报邮箱:zjgsujw@126.com。
5.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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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基本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组织机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招生学院设立督察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三、招生计划学校下达2025年各学院招生计划,招生学院结合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学位点合格评估及专项核验等要求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四、复试组织(一)复试分数线1.各招生学院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下称国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骨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分数线。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称退役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分数线。4.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退役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复试。(二)复试要求1.应采取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招生学院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保密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3.招生学院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核,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三)复试方式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各招生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定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保持同一复试方式,若必须采用混合复试方式,应确保不同复试方式在考试流程、导师团队构成、选拔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和公平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一律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现场复试需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复试组织工作需规范有序,防止拥堵。面试时考生应在候考教室有序候考,切忌在走廊等过道处聚集等候。(四)复试内容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察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应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应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的潜力。根据选拔的需要,可综合应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多维度考察。要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1.复试内容:应包含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含一贯学业表现)等。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各部分权重及相关要求,并在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的复试内容、形式、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复试时长依各学科专业而定,其中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招生简章中所列复试科目考核(除技能考核外)均为闭卷笔试方式,笔试时长不少于60分钟。2.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五)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工作由相关学院完成,调剂和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复试录取办法及复试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六)复试时间第一批复试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7日,其中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复试时间:如第一批复试期间有未完成的计划,将进行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4日。复试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七)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缴费操作办法见附件3。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八)复试资格审核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按照招生学院指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用于复试资格审核。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2.身份证;3.毕业证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最后学历为本科或专科);6.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7.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8.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4),需签字盖章;9.若为退役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免初试退役人员还需提交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证明材料。此项材料直接提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发送至邮箱yzb@ctgu.edu.cn,也可将纸质版送交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10.已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五、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且研究生考试报名时填报了相关信息的考生,请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5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5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压缩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yzb@ctgu.edu.cn。除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寄达研招办。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直接送交我校研招办审核(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六、调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一)调剂条件调剂考生必须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二)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我校已审定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接受调剂专业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三)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调剂考生;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二)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少骨生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出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9.报考退役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三)调剂程序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不一致、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等考生,都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1.招生学院需在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工作办法,发布调剂名额。2.考生查看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3.招生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向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4.招生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所有调剂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各招生学院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四)其他1.我校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全日制专业不接受普通计划考生调剂,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调剂。2.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3.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考生提交解锁申请(需手写签名)纸质文档或照片给学院。4.我校少骨生仅接收工程类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5.我校不接收退役生计划调剂考生。七、录取工作(一)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100-a)%+复试成绩*a%(学院可根据学科情况自定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在30%-50%),其中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二)普通计划考生录取办法1.申请免初试的考生,复试合格者优先拟录取。2.其他考生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充足的专业,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拟录取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如何确定拟录取顺序,学院应在实施细则里明确。(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下同);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学校、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四)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完成体检。在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的,将体检缴费凭证提交给学院,不用提交体检报告;在校外医院体检的,应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招生学院。(五)学费及奖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发放标准,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六)入学核查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信息公开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一)研究生院公布信息1.公布三峡大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举报申诉渠道。2.公示享受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申请免初试退役生名单。3.公示拟录取名单(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将另行公示7日,并说明情况。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4.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二)招生学院公布信息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招生计划等)、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调剂工作办法、录取办法、咨询电话、举报申诉渠道等。2.复试结束后,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为3日。(三)考生咨询和申诉招生学院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三日内可接受考生相关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督查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核。(四)学校举报申诉方式纪 委:电话0717-6393832,邮箱jwjcc@ctgu.edu.cn研究生院:电话0717-63932562025-08-27 14: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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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接收2026级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 年将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包含硕士研究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现将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公告如下:一、组织机构设置为保障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推免生招生的复试组织与录取决策工作。该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资格审核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报名材料、推免资格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复试专家组:负责组织复试考核工作,制定复试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估;督察组: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全流程,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受理考生申诉与异议。二、拟接收专业及招生计划2026 年学院推免生拟接收专业涵盖硕士研究生与直博生类别,具体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如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计划接收 4 人;工商管理学(专业代码:120200):计划接收 3 人;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020200):计划接收 3 人;会计(专业代码:125300):计划接收 5 人;直博生(全日制)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计划接收 3 人。三、“推免服务系统” 操作流程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是推免生报考、复试、录取的唯一官方平台,具体操作流程如下:考生志愿填报: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选择学院拟接收的专业并填报志愿信息;复试通知发送与确认: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资格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尽快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确认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学院后续发布的复试具体安排,按时参加线下复试;拟录取手续办理:学院根据复试结果,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的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特别提醒:已被学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四、复试方式与考核内容(一)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线下综合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60% + 本科综合成绩 ×40%。(二)复试内容复试从五个维度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具体内容如下:一贯学业表现:通过审核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科研经历证明、学术创新活动记录、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评估考生过往学业基础与综合表现;专业素质: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兴趣、创新意识与创新潜力;综合素质:涵盖考生的社会实践经历(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情况等);外语水平: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读等交流的能力,评估其外语应用水平是否满足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需求;加试要求:跨专业申请的考生,在复试阶段无需额外加试,与本专业考生采用统一考核标准。五、复试具体安排(一)复试缴费缴费时间:考生需在 10 月 8 日(含当日)前完成复试缴费;缴费标准:复试费为 100 元 / 人;缴费说明: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考生需按照学院发布的 “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流程” 完成缴费操作。(二)体检安排学院不单独组织推免生复试前体检,体检工作将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进行。若新生入学体检结果不合格,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三)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核提交时间:考生需在 10 月 9 日 12:00 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公地点:经管楼 G1707);提交材料清单:(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复印正反面);(2)本人学生证原件(需包含完整的学籍注册信息);(3)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未盖章的成绩单视为无效);(4)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打印件;(5)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有则提交),包括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科研成果证明,以及科研经历、学术创新活动、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托福(TOEFL)、雅思(IELTS)等考试成绩报告;(7)报考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交《报考三峡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该推荐书可在三峡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下载中心” 栏目下载);资格审核:学院资格审核组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四)综合面试安排面试时间:10 月 9 日 15:00—17:30;面试地点:经管楼 G1712;面试准备: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 10 分钟到达学院研究生办公室(G1707),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顺序等候面试;面试要求: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六、招生政策说明(一)录取办法录取依据:学院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60% + 本科综合成绩 ×40%;不予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2)复试过程中被查实存在不诚信行为(如材料造假、隐瞒重要信息等)的考生;(3)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及格)的考生;(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二)学制与学费标准学院推免生(含硕士研究生、直博生)的学制设置及学费收取标准,详见《三峡大学接收 2026 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考生可自行查阅了解。七、联系方式与申诉渠道(一)咨询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17—6393231;办公地点:三峡大学经管楼 G1707(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咨询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考生可在此期间咨询推免生复试录取相关问题。(二)申诉渠道若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存在异议或需申诉,可拨打学院申诉电话:0717—6394531,申诉需在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提出,学院督察组将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22 日2025-09-29 11: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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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01明确指导思想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02加强组织领导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和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规范。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成员由学校纪委、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组成,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2. 各院(部)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准确领会和掌握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复试人员管理和培训,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并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3. 各院(部)根据实际,成立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明确责任和要求。03落实信息公开1.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学校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2.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将开辟复试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3. 各院(部)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后,通过单位网站复试专栏等渠道及时公布。一经公布,不得随意调整。4. 各院(部)要严格执行所公布的工作实施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准确及时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04严格复试管理(一)招生计划分配1. 学校参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并结合上线生源等情况统筹考虑,以院(部)为单位分专业下达招生限额。2. 上线人数少于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的专业可适当调整计划,但专业学位计划不得向学术学位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下达时单列。(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 在符合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院(部)应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需要等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2. 上线生源充裕的专业要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 2025年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由学校划定后公布在“复试专栏”。(三)复试方式我校所有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调剂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各院(部)也可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形式,但同一专业的调剂复试方式应保持一致。(四)复试考核内容1.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在复试成绩中占比分别为40%、10%、50%。(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以笔试(含上机)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以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为主,时间为2小时;(2)外语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通过自我介绍、文献阅读翻译及问答等形式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3)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要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同时要注重全面考核,通过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其中,确因学业水平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予适当加分,各院(部)须在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标准并做好相关证明材料核查、公示。2.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院(部)负责,以笔试形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各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外国语言文学、翻译等专业的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分别由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单独制订,经学校审核后公布实施。(五)复试要求和工作纪律1. 加强复试人员管理。各院(部)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单数),应另设一名专职复试秘书。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在职在岗职工参与复试。要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禁复试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2. 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复试采取“三随机”(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须由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督查组负责人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妥善保存。在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前,应安排至少2名人员同时在场、交叉检查,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安全。3. 统一评分标准。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每名考生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干扰或影响他人评分。有多个复试小组同时复试的,应提前明确统一的考评标准,尽量消除组间分数差异,正式复试前组织模拟试评,不能在评分后再对分值进行折算或赋值。4. 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要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要进一步加强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各院(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 强化安全保密。各院(部)要全力做好复试安全保密工作,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防止试题外泄。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按照学校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各院(部)应加强试题命制、交接、保管等环节管理,并采取措施保障在本专业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前任何人不得泄露复试试题有关内容。05规范录取程序1. 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总成绩=(初试总分/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其中,系数按初试满分计算: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由各院(部)自定,须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成绩满分100,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 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如招生章程中按研究方向招生的,须分研究方向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调剂考生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第四门、第三门、第二门成绩(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究生院。其他专项计划与正常考生执行同一复试标准,按总成绩择优录取。06积极稳妥做好调剂工作(一)接收调剂的条件调剂除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且符合招生章程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4. 数学一、二、三及英语一、二间可顺向调剂(例如:数学三不可调至数学二,依此类推)。5. 符合非全日制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从全日制专业向非全日制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不接收非全日制专业调剂到全日制专业。6.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7.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8.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9.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10.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二)调剂工作要求及程序1.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由学院明确调剂基本要求,公布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制定调剂工作细则时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各学院(部)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考生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在遴选调剂考生时,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2.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信息填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按流程进行操作。3. 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性,若因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我校不接收考生通过邮寄、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调剂申请。07遵守相关工作制度(一)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须坚决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依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组织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协调原则,针对复试各风险环节,尤其是在考风考纪的监管等方面,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部)、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派出校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机构与研究生院参与的巡视小组,深入各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进入面试场所检查,或抽调复试影像资料检查复试过程。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落实,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举报邮箱:jiwei@upc.edu.cn(三)复议制度各招生院(部)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各院(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四)回避制度复试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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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25]4号)等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完善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维护考生权益和学校声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按照教育部要求以及西藏、陕西两省区相关工作统一部署,在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的基础上,坚持“程序规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二、复试工作(一)复试办法公布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本校复试工作办法,在各招生学院官网发布本院复试办法实施细则。以上内容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发布。(二)复试名单确定根据招生指标,以及教育部、自治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策,确定初试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报到时提供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复试。初试报考我校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不调剂。初试报考我校并通过国家分数线的考生未达到复试人数要求的学科,通过调剂进行补充。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学校在调剂系统上公布缺额信息。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详见《西藏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根据相关要求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参加我校复试。在调剂系统中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及时在系统中回复。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按时参加复试。(三)复试组织及要求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统筹协调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在调剂工作办法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后续在教育部指定时间、指定平台进行调剂选拔工作,并将我校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2、各招生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统筹安排。办公室设在各学院教学办。各学院负责制订本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在本学院网站公布。3、外语面试由外语学院进行指导和统筹安排。(四)复试相关安排1、复试时间、地点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相关公告等信息,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复试工作分为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中一志愿复试于3月中下旬进行,调剂复试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由各学院提前通过本学院网站发布。2、复试方式按照各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进行。(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均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2)专业课加试:加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复试试时间共计3小时,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加试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均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3)面试:面试由专业面试和外语测试两个环节组成,时长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专业面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内容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外语测试工作由外语学院负责组织,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测试内容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3、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和加试科目见《西藏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面试对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进行测试。其中,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专业面试中的个别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还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外语测试对考生外语听说及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内容为英语听说及综合能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4、体检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组织进行。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开展体检工作。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我校附属医院体检中心收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五)复试成绩1、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复试中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复试成绩由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测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40%,外语测试成绩占20%。复试单科成绩、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后作为拟录取的依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4、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通过指定邮箱(xzmzdxyjsy@163.com)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按照国家提供的享受加分政策数据库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将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复试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同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安排专人负责复试命题和面试工作。在复试期间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2、各学科(专业、领域)每个复试面试小组均需3/5人(单数)的考官。外语测试小组均需2名考官。各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3、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相关情况。需确保试题保密、复试记录,以及面试环节的录音录像质量,并对录音录像资料妥善保存五年以上。在必要时提交研究生院备查。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申诉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集中办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七)二次复试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如研究生院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可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西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三、录取工作(一)研究生院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七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相关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四、其他(一)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考试纪律情况的,取消其复试成绩,不予录取。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二)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15 16: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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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吉林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一、复试名单请考生登录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复试名单。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复试方式:线下复试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 3 月 25 日至 27 日,具体安排如下:注:相关地点的通知,请关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https://jjgl.jlau.edu.cn/index.htm) 三、资格审核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办理复试相关事宜。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1.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①学生证;②身份证;③本科学习成绩单;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3.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使用学信网系统,综合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对考生进行核查。四、复试内容(1)专业课考核:采取笔试方式,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满分 100 分。(2)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科研潜质等。满分 100 分。(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MTA)、会计硕士(MPAcc)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专科毕业至入学报到时满 2 年以上或本科结业)报考的考生,需加试 2 门课程,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 分,其中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五、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2)×30%{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的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2)×30%)}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2.专业课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应届4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六、复试纪律和要求1.考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者,后果自负。2.对复试录取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431-84533346刘老师 联系方式:0431-845334452025-08-25 15: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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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文件要求,在保障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与核心原则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秉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核心准则,坚持集体领导与集体决策机制,强化制度意识与程序意识,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及考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复试考核力度,规范招录流程,深化信息公开程度,确保整体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具体原则如下:1.严谨规范。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操作行为,锤炼扎实工作作风,将各项政策规定切实落到实处。2.科学选才。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考察方式,统筹学科专业发展与生源质量需求,优化生源结构,择优录取以保障生源质量。3.综合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突出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与录取的关键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4.分类选拔。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置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及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实践操作能力与职业素养。5.以生为本。优化考生服务举措,畅通考生联络渠道,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强化人性化安排,合理规划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时间节点。二、复试具体安排(一)复试分数线划定1.各学院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划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选拔机制,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于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适当扩大差额比例。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划定。此外,学校不组织破格复试。(二)复试方式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 “线上 + 线下” 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同一学科(专业)同一批次复试的考生须采用统一复试方式,建议一志愿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调整。1.现场复试现场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融入综合面试环节。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通常专业课笔试占 40 分、综合面试占 60 分,具体分值占比以各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课笔试科目需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保持一致。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专业知识储备、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外语听说水平及综合素质。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过程中需如实记录考生答题情况,并妥善存档备查。2. 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由专业能力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步在面试中进行。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一般专业能力考核占 40 分、综合素质考核占 60 分,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能力考核内容需与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需准备至少两台视频设备:一台架设在身后 1 米左右位置,用于复试全程监控;另一台用于面试互动。复试期间桌面需保持整洁,不得摆放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材料;手机需提前设置拒接电话及语音通话功能,考试过程中严禁接打电话、切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出现中断情况。(三)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4 月 3 日。2.调剂考生:复试自 2025 年 4 月 8 日起启动。各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以所报考学院的通知为准。(四)复试注意事项1.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公共管理(125200)4 个专业学位的复试中,须单独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若学校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三、报考资格审查所有考生须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线上校验或线下核验。复试期间,各学院将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核,确保考生符合招生简章中明确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通过线上平台开展,运用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等技术,并通过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的 “四比对” 措施,强化考生身份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复试过程中,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示学历认证报告。四、调剂工作管理(一)调剂系统与流程“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于 4 月 8 日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该系统办理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二)调剂遴选标准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三)调剂学术要求审核调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范围等学术相关要求的,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确保调剂标准的科学性。(四)调剂管理与计划调整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计划将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情况、导师规模、培养条件及专业发展需求进行统筹管理与合理调整,各专业最终调剂计划以实际录取情况为准。(五)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需保持一致。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的调剂按照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在上述专业之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调剂时,需符合我校划定的该计划复试分数线。9.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的专业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内录取。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11.调剂考生还需满足各学院制定的具体调剂政策。五、录取工作规则(一)总成绩计算与录取依据录取总成绩的核算方式一般为:总成绩 = 折合成百分制的初试成绩 × 初试成绩权重 + 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复试成绩权重(权重比例通常在 30%-50% 之间),具体计算规则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二)定向就业相关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三)报考信息修改限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四)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六、信息公开与公示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需在本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以下内容:1.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2.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3.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于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公布的考生名单中注明相关情况。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名单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就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且不予办理学籍注册。七、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一)官方网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auat.edu.cn/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auat.edu.cn/(二)咨询及申诉部门咨询及申诉部门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2202244;联系邮箱:xjdyzb@163.com。(三)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1.安德学院:联系人米老师,联系电话 029-89025177;2.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981;3.建筑学院:联系人袁老师、沈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742;4.艺术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431;5.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520;6.管理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994;7.理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67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328;9.冶金工程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937;10.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599;11.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1483;12.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446;13.文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380;14.体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1431;15.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433;16.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303;非全日制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307;17.化学与化工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378;18.资源工程学院: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408;19.未来技术学院:联系人左老师(电话 029-82205376)、陈老师(电话 029-82202096);20.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434。八、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且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予以严肃处理。2.若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细则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政策执行异议的,将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申请人;属于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将组织纪检监察等相关机构开展调查,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已下载 5823 次)《硕士思想政治考察表》(已下载 5446 次)《硕士复试体检表》(已下载 4808 次)2025-09-22 11: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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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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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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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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