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全面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以德为先,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考核。
(二)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确保生源质量。
(三)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调剂管理、录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实做细服务保障工作,优化考生服务。
(五)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统一实施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审定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在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建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督查小组等工作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复试过程中,各具体工作小组分工如下:
1.成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
2.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负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工作。
3.成立督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纪委检查组组长)担任,负责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的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4.成立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成立招生保障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担任,负责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联系、考场服务保障和其它应急事件的处理。
(二)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选配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细致、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且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参加本次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做到全过程录音、录像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保证复试质量。坚决落实“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主动回避”制度要求。
三、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1.考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类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时加强对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
3.实行差额复试,按照1:3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4.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5.研究生招生不安排破格复试和录取。
(二)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应不低于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5年复试分数线: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复试基本要求为外语不低于38分,管理类综合能力不低于76分,总分不低于164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见《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三)资格审查所有参加我院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资格审查单(见附件1):个人信息及资格审查的材料清单
2.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正反面);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必须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
网址如下: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网址如下:http://www.chsi.com.cn/xlcx/;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见附件2),须完成签字盖章;
5.复试考生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
6.《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4)(正反面打印),带免冠一寸近照1张,可就近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结论。考生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提供体检证明,如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7.其他材料
(1)大学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加盖公章);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明确工作单位,在拟录取前需提交《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见附件5),一式3份;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6),须考生本人签名;考生须将以上需要提供的文档材料扫描,合成一个不大于15M的PDF文件,文件名、视频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公共管理”,如暂时缺少某项材料请备注清楚,发送至邮箱usxsxy@163.com。
说明:
(1)学位点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5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5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本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非同等学力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4)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个别材料,须提前联系学院申请缓交,征得学院同意后方可参加复试,同时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补齐材料,无故不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5)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
(7)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和思想品德考核,时间一般为20分钟/人,满分100分。
1.综合能力测试:主要侧重于全面了解考生情况,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情况。
2.外语水平测试:与综合能力面试同时进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外语水平测试。
3.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和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理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同等学力复试时,须加试《管理学》和《政治学》两门科目,满分为100分/门。
(五)复试形式及安排2025年我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钉钉平台为主,复试所需设备、环境及要求见附录)。
线上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4月2日(具体安排如下表)。
调剂考生复试不早于4月8日(拟调剂名额待一志愿录取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相关安排请留意查看学院网站后续通知,请参加我院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注:1.请考生提前1小时登录候考。1.参加线上复试所需携带材料:①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准考证;③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2张。
(六)复试流程
1.学院发布复试通知,考生根据研招网上收到的复试通知加入复试钉钉群。
2.考生通过指定邮箱上传资格审查等相关材料。学院对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召开线上复试考生大会,提醒注意事项,提前检查复试环境及调适设备,并进行复试演练。
4.考生按照系统随机生成的序号,依次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及思想品德考核;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对每位考生的各个环节表现进行打分。
5.学院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http://sxy.usx.edu.cn/zsgz/yjszs.htm),考生需在4小时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确认拟录取。
四、调剂
(一)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应符合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或超过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本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本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到本专业。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对申请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6.学院实行差额复试,按照1:3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7.学院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和录取。
(二)调剂程序及具体要求
1.学院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学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院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4小时之内进行确认。
4.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4小时内确认有效。“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5.学院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调剂原则拟定调剂生名单,并及时公布。
(三)学院接收调剂的专业

五、成绩计算与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
1.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复试满分为100分,包括综合能力测试60分、外语水平测试30分、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分。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不计入复试总分,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门,单门科目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4.各项成绩及要求具体如下:


(二)录取工作
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初试成绩且复试成绩均相同时,按初试专业课成绩(“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3.拟录取考生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少于7日。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六、其它
1.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或非全日制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商学院研招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未尽事宜及与《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不一致处,以学校文件为准。复试其他事项详见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七、过程监督及信息公开
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复试工作,严格监督复试录取的过程环节,确保复试和录取工作严谨规范,公平公正。
1.学校信息公开网站: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c.usx.edu.cn/yzw/sy.htm
学校投诉电话:0575-88348020(研究生院)、88342357(纪委监察室)
2.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sxy.usx.edu.cn/zsgz/yjszs.htm
学院投诉电话:0575-88345089、88346469
八、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本细则由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网站及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6:诚信复试承诺书(正反打印).docx】
【附件1:考生资格审查单(作为封面).doc】
【附件5:定向培养协议书(2025年)A3打印.doc】
【附件4: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考生个人简况表.doc】
【附件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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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的要求,以及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等,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安全管理处、研究生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发展与研究中心、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调整方案等,统筹相关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处、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导组,对招生学院复试全过程进行巡视检查,督导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二)各学院成立7-9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小组,由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担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学科及学科方向导师代表和学院纪检委员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组织、管理及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党委书记负责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名单应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三)各招生学院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由本专业的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应包括英语水平较高的教师,单独负责英语听力或口语测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工作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精准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5年国家A类地区线。一志愿国家线上生源超过120%比例的专业(方向),可根据不低于120%的复试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总分按报考学科专业复试线的90%划线;非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总分按报考学科专业复试线的80%划线。根据上述要求,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处提供模板,制定各专业(方向)《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经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布。复试及拟录取办法包括:专业(方向)复试资格线、拟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复试要求、复试方式、拟录取办法等信息。2.复试比例各专业(方向)依据学校下达的拟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复试考生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https://pas.sdjzu.edu.cn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自考成绩单)、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前有关学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进入复试的考生在系统提交的复试资格材料,核查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参加复试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各学科(专业)对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按照我校招生章程中相应招生专业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前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计入拟录取成绩。每门加试成绩均合格者,方能取得复试资格。符合资格的跨专业考生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由学院组织进行加试。2.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复试形式与内容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各学院应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质量为核心,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1.复试形式: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我校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调剂复试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生源地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同一学院同一批次原则上应采用同一种复试形式;现场复试的由学校统一时间、地点进行现场专业笔试和英语听力测试,并提前准备笔试试题的命题、试卷印制、标准化考场监考、阅卷等相关工作。2.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平台,有特殊要求的可自选其它可靠平台(腾讯会议等),但每个专业要统一复试平台。选定平台后需向研究生处备案,对考生提前公布链接及操作说明。3.复试内容复试总分为300分。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三部分: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综合素质考核。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分数+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分数+综合素质考核分数。(1)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现场复试的由学校统一组织英语测试。网络远程复试的可与综合面试相结合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2)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现场复试的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大纲提前命制笔试试题A\B卷,交由研究生处备案,组考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网络远程复试的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的考试大纲进行足量题库命制,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并当场作答。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采取其他方式对考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但需提前向考生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MEM、MBA、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需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50分,15-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以面试问答的方式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查。重点考察:大学学习成绩、特长与兴趣,学科(专业)综合知识以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思维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四)复试具体安排1.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拟于3月23-30日期间开展,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于4月8日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在研究生处官网和山建大研究生招生公众号另行发布。2.现场复试流程及规范、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操作说明另行发布。(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下载《山东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按要求填写、提交。面试时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体检我校体检将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四、调剂(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我校调剂系统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即刻开通。如有调剂录取不满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再次开通,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二)调剂要求1.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25年A类考生国家线。各学科(专业)可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分数、本(专)科所学专业或学业水平要求。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办法。3. 考生初试外国语科目必须为统考英语。4. 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考生。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与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三)调剂流程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信息平台系统开通后,登录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学校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在“国家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2.考生完成复试后,学校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发送后的规定时间内同意并确认。我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3.调剂期间,调剂专业、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更随时作出调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为准。(四)调剂生遴选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需在学校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拟录取办法,经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布并严格执行,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再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公布。五、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拟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工程管理(MEM)、工业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MBA)、会计(初试满分300分):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3×40%。2.其他专业(初试满分500分):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3×4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各专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录取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复试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不合格(少于60分);2.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不合格(少于90分);3.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少于180分)。(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拟录取总成绩,提出各学科(专业)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六、复试费用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复试费180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七、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复试纪律,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校内各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各复试小组要本着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对每位考生负责的态度,做好复试录取各环节的工作,严禁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干扰影响录取公平、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追责。(二)监督制度复试拟录取过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导组负责监督。针对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部门和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方式:学校纪检监察0531-86367172研究生处招办0531-86367033(三)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在研究生处网站上“招生工作”专栏对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进行公布。全部学科(专业)复试结束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四)复议制度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议。(五)回避制度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附件【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2025-08-21 14: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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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依据教育部、云南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以及《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招生名额及复试名单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根据拟录取名额和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额、复试人数以及其他要求如下:税务专业(全日制):拟招生名额 60 人,第一志愿复试人数 63 人,无其他特殊说明。公共管理专业(全日制):拟招生名额 48 人,第一志愿复试人数 30 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 人),无其他特殊说明。公共管理专业(非全日制):拟招生名额 143 人,第一志愿复试人数 95 人(含免初试考生 3 人),无其他特殊说明。注:①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②免初试考生(例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如主管部门审核未通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且录取无效。二、复试形式及内容(一)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具体安排详见第四项内容。(二)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外语能力、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思想政治。复试分数满分 100 分,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 考生。公共管理专业专业综合测试:满分 100 分,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知识结构。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 100 分,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结合考生提供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素质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0 日 16:00—18:00、2025 年 3 月 20 日 19:00—21:00(全日制、非全日制)。考试方式:线下笔试(闭卷)。考试科目:公共管理专业(MPA 全日制、非全日制)加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和《西方行政学说史》。考试科目分值: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公共管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加试(一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 19:00—21:00(全日制)、2025 年 3 月 21 日 13:30—15:30(非全日制)。考试方式:线下笔试(闭卷)。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分值: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思想政治审查: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税务专业专业综合测试:满分 100 分,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知识结构。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 100 分,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结合考生提供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素质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4 日 10:00--12:00、14:00--16:00。考试方式:线下笔试(闭卷)。考试科目:税务专业(MT)加试科目为《国际税收》和《中国税制》。考试科目分值: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思想政治审查: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三、复试准备工作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复试考场规则》,知悉理解规则内容,并严格按规则执行。考生须提前知悉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有关复试录取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提前规划好个人行程,确保准时参加复试考试。做好复试材料准备及提交工作:考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若所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按以下要求准备复试提交材料,并按《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提交材料汇编》格式要求,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个人简介:提交一份电子版本。复试承诺书: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详细见《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准考证: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准考证丢失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身份证: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需包含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学生证: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学历证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报考时系统提示学历或学籍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境内学历考生须提交相应的学历和学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若无学位证书可不提供。大学(或大专)成绩单: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部门盖章。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就读承诺书: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详见《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大学期间科研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提纲)、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书等: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若无可不提供;具体要求为:获奖及荣誉需为校级及以上级别奖励,学术成果(论文、著作、专利)仅须提供封面、目录、摘要页,科研项目需为厅级及以上级别课题且仅限本人主持的项目,提交封面页、研究内容页、签章页。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仅定向培养考生提供,一式两份,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定向单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具体信息详见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合同书详见《云南财经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户口本:以下两类考生提供,提交一份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信息所在页扫描件或照片;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变更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或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相关页面: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②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变更的考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校硕士、博士学位考生报考需出具,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自学考试 / 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仅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考生提供,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详见《自学考试 / 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单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考生提供,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招生照顾政策申请表: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加分等)提交,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详见《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照顾政策申请表》及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四、复试具体安排(一)复试总体安排公共管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型为专业型,复试形式为笔试 + 面试,批次为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 9:00 至 17:00,地点为逸夫楼 104;面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8:00 至 18:00,地点为逸夫楼 7 楼;笔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19:00 至 21:00,地点待通知。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型为专业型,复试形式为笔试 + 面试,批次为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9:00 至 12:00,地点为逸夫楼 211;面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3 月 23 日 8:00 至 18:00,地点为逸夫楼 7 楼;笔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13:30 至 15:30,地点为逸夫楼 211。税务(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型为专业型,复试形式为面试,批次为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 9:00 至 12:00,地点为逸夫楼 506;面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5 日、3 月 26 日 8:00 至 18:00,地点为逸夫楼 7 楼;无笔试安排。(二)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复试报到、缴费及资格审查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25 年 3 月 20 日 9:00 至 17:00(公共管理 MPA 全日制),地点为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 104;2025 年 3 月 21 日 9:00 至 12:00(公共管理 MPA 非全日制),地点为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 211;2025 年 3 月 24 日 9:00 至 12:00(税务 MT),地点为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 506。注: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和复试材料的提交(具体时间和方式待进一步通知),逾期不缴纳费用、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合格或补充材料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志愿公共管理 MPA 面试安排面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共管理 MPA 全日制),2025 年 3 月 22 日、3 月 23 日(公共管理 MPA 非全日制)。面试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一志愿公共管理 MPA 笔试安排笔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闭卷)。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 年 3 月 21 日 19:00—21:00(公共管理 MPA 全日制),地点待通知;2025 年 3 月 21 日 13:30—15:30(公共管理 MPA 非全日制),地点为逸夫楼 211。公共管理 MPA 同等学力加试安排加试科目:公共管理、西方行政学说史。考试时间及地点:2025 年 3 月 20 日 16:00—18:00、2025 年 3 月 20 日 19:00—21:00(公共管理 MPA 全日制、非全日制),地点另行通知。一志愿税务 MT 面试安排面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5 日、3 月 26 日。面试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税务 MT 同等学力加试安排加试科目:国际税收、中国税制。考试时间及地点:2025 年 3 月 24 日 10:00--12:00、14:00--16:00,地点另行通知。(三)复试参考书公共管理专业:竺乾威、朱春奎、李瑞昌《公共管理导论》(第一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 年版;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第三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 年版。税务专业:黄桦《税收学》(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 年版;马海涛《中国税制》(第十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 年版。五、复试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一)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复试内容: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专业)。复试成绩计算公共管理专业: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2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5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1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0%。税务专业: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2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0%。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科目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二)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 ×4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总成绩计算方法单独排序、按照计划名额择优录取。注: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例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 = 复试成绩。(三)复试成绩公布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将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上公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复试成绩公布 24 小时内向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六、拟录取及公示(一)拟录取名单确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或方向)的招生名额:①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第一志愿(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②若该专业(或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招生名额剩余,则按总成绩择优拟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③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招生计划,相关考生的复试及总成绩将单独排名,并按总成绩择优录取。④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将与普通考生一同排序,并根据总成绩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公共管理 MPA 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外语成绩确定排名;税务 MT 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思想政治、外语、业务课 1、业务课 2 成绩确定排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专业只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以下情况考生不予拟录取:(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2)复试成绩不及格。(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及格。(二)拟录取公示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间为 7 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信息为准。七、体检(一)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二)体检项目五官科:视力 / 矫正视力。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心电图。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胸部 X 透视 (肺结核)。(三)体检报告提交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 (含二级甲等) 医院进行体检,并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 2 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9 日之前。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将体检报告电子扫描件(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的PDF文件)发送至邮箱:ynufe_mpa2025@163.com。八、函调人事档案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和要求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另行通知。九、相关费用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加收80元/人。所有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费,请考生谨慎缴费。十、违规处理(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十一、监督(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培养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4月2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二)投诉方式电话:0871-65114879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十二、咨询渠道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系部门: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0871-65135302联系邮箱:ynufe_mpa2025@163.com辅助联系平台:(需实名申请入群)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QQ群:947716651公共管理(MPA)全日制QQ群:6724577392025-09-05 17: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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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要求以及《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制定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做好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公平和公正。二、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研招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复试录取办法,统筹开展学校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考核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监察工作小组,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博士招生命题工作,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笔试及面试组织实施,负责总成绩计算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监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学院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三)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代表学校与招生学院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责任书》,招生学院与工作人员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三、工作原则(一)坚持以招生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原则,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招生选拔质量。(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五)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超计划录取,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强化试题管理。四、资格审核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及材料评审要求如下:各招生学院为报考学生资格审核的责任单位,依据《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对系统网报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二)资格审查内容:1.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身份证、年龄、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要严格核查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3.《云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管理部门盖章,如果考生没有工作单位,则由保管档案所在地查阅档案如实填写并盖章。若发现考核表中有作假者,则取消考生录取资格。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5.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6.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必须进行全脱产学习。拟报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三)考生登录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由招生学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备,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五、材料评审及笔试工作(一)“申请-考核制”考生。各招生学院组织材料评审专家组,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材料评审组,对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初审打分。材料评审专家组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初审成绩。(二)“普通招考”考生。由招生学院组织考生进行笔试考核。笔试科目为:1001《英语》(无听力部分)、2001《中医基础综合》和3001《中医临床综合》。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2025年5月22−23日,考试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三)各招生学院依据材料初审成绩和初试成绩,将进入复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六、复试和综合考核(一)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和综合考核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二)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不同学科的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组,对申请考生素质和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创新意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等方面。(三)面试内容及要求1.达到我校报考条件,通过考核初审或初试,最终进入面试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研究方向拟录取人数的3倍。2.各招生学院须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进行面试。3.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学院须在面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4.面试总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具体如下:(1)考生PPT汇报个人基本情况及科研计划:内容包括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科研经历、已获成果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注:不得提及毕业院校、导师姓名、考生姓名)。重点考核考生科研思维能力。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2)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学科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科研能力考核。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进展的熟悉程度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与潜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面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招生学院要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面试程序须严格规范,学院监察工作小组要全程参与监督。各学位点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填写各项综合考核评分、情况记录表。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一位考生做出客观的评价。考核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在相关评分记录表上签字,秘书收集并整理后,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和监察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后签字,在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6.同一学科(专业)各专家组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7.面试时,若考生回答完所有题目,且明确表示不再补充作答时,可提前结束面试。8.在面试现场,所有教师、工作人员的手机一律关闭,交由学院监察工作小组统一管理。面试过程中严禁出现教师、工作人员随意进出的情况。每位考生的整个面试过程必须保证考官全体全程在场。9.面试期间,各招生学院所有面试考场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面试考场视频在面试结束后由学院存档备查。七、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一)学院组织“材料初审”(“申请-考核制”考生)或“初试”(“普通招考”考生)后,根据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进行打分或初试评卷结果,及时公布考生成绩(折算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不超过该专业研究方向拟录取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名单。(二)学院组织面试结束后,需根据本办法规定,及时计算出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对考生进行考核结果排序。(三)排序原则:1.按照分专业、分方向进行排序。2.在同一专业和同一方向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四)入学考核总成绩构成1.“申请-考核制”考生。考生考核总成绩由“材料初审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材料初审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核总成绩=材料评初审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2.“普通招考”考生。考生考核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八、录取(一)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1.执行专业方向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2.按各专业各方向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3.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提出拟录取意见和拟录取名单。4.若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研究方向内按顺序递补。5.若某研究方向无人考核合格,出现招生计划空缺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在每位导师招生总学生数不超过2人的基础上可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的其他导师,考生则按入学考核总成绩排序进行调剂。调剂原则为:(1)不得跨类别和跨学科进行调剂,只能在同一类别同一学科内调剂;(2)空缺招生计划优先调整到同一专业的“储才计划”导师;(3)若同一专业无“储才计划”导师,则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4)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内仍未完成调剂,则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非同一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5)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与调剂。6.学院负责在录取前再次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材料评审和评价结果、综合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对本单位考生的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对面试成绩、录取提出质疑时,其报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二)确定录取名单的程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三)录取教育部审核通过录取名单后,研究生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九、体检及收费(一)体检招生学院考核结果公布后,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补录及需要复检的考生可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学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的明确意见。录取考生入学时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二)复试费收取事宜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考生复试费为150元/人。考生需在复试前完成缴费环节。考生交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 ,已支付的初试费和复试费不予退回。十、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招生学院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中。招生学院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二)各招生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三)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招生考试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四)本人、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教师,不得参加各科试题的命题,不得接触当年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人员名单等涉密材料,不得知晓命题、面试等工作安排情况。(五)导师只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无权做出对考生是否录取的承诺。如果引起纠纷,一切后果将由导师自行承担。(六)招生学院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在录取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得泄露考生成绩、考试过程、排名等情况。(七)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要求各学院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面试时间和安排等信息。(八)学院考核结束后,成绩的统分、核分由两名专职统分核分工作人员在学校监督员、学院纪检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无误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九)实行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各学院选派的监督员将以学校监督员的身份完成交叉学院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十一、考核监督和复议(一)保密要求考核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在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布前属于保密信息,任何人员不得提前对外公布。(二)回避制度考核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考核者,应予回避,不得参加与考核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三)考核监督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处对考核工作实施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面试现场进行检查,加强监督和管理;学校纪检处负责对综合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四)考核复议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校研招领导小组决定。十二、附则(一)本办法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三)本办法自我校下一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实施办法发布以后自行废止。(四)监督电话:学校研究生处0871-65918241学校纪检处0871-65918263监督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09-08 15: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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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择优选拔具有创新潜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保障研究生招生质量。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政策并监督实施。各学院组建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具体安排,包括制定细则、组织命题、安排考官等。设立复试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复试过程,受理考生申诉。三、复试分数线与比例复试分数线:执行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部分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划定高于国家线的自划线,自划线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专业复试比例为 1:1.2 至 1:1.5,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并公布。四、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各学院通知):(1)有效居民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每学期均注册);(3)初试准考证;(4)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5)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外语水平证明等(自愿提供)。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五、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等,可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经历、团队协作能力等。(3)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外语交流能力,形式由各学院确定。复试形式:以现场复试为主,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复试时间与地点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各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地点:现场复试地点为首都师范大学校内,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及要求由各学院通知。七、录取规则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 初试成绩权重 + 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 5:5 或 6:4,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录取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3)体检不合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八、调剂工作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5)满足学校及调入学院的其他调剂要求。调剂程序:(1)学校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调剂信息,开通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2)考生在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3)学院审核申请,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确认接受后参加复试;(4)复试合格者,学院在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九、体检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公示与复查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十一、纪律与监督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实行回避制度,公平公正参与复试工作。考生须遵守复试规则,诚信应考,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监督电话:010-68902237(学校纪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02658(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十二、其他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本办法由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3 月2025-08-19 1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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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25年复试录取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三、组织领导(一)成立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徐戈、周艳菊成员:刘嫦娥、戴博、刘海运、余意、王泓略、易鲲翔、郭黎明、周雄文、周芳笃负责制定工商管理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二)成立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录取监督小组组长:李坚飞成员:曾平、齐冲、唐洁、肖婷、李丹青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四、复试基本条件(一)一志愿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二)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要求:①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120分。②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三)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五、调剂(一)调剂专业调剂专业目录详见后续公告。(二)调剂要求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将根据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其他学术要求,具体见相关通知。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4.我校之后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具体时间安排见调剂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5.我校可能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复试录取情况调整调剂名额,调剂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调剂系统发布。6.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三)调剂程序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2.我校研究生院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的学术要求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3.调剂考生复试后,我校将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六、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与要求1.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护考生和教师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二)复试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8日以后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同等学力加试安排在3月29日下午进行。(三)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工商大学财务处”,点击“其他入口—研究生复试费”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四)复试资格审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复试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须于3月27日17:00前将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发送至邮箱12520144@qq.com;面试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材料包括: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2)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4.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5.《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下载地址见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工作),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向二级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8.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五)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分值150分(包括专业理论和政治两部分,分别进行,其中专业理论100分,政治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外语能力测试,分值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专业理论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科目、内容不超过我校公布的《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的范围。2.政治理论测试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的政治理论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测试范围为时政内容。3.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4.外语能力测试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5.加试科目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组织行为学》和《管理思想史》两门主干课程,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思想政治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须根据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后续通知自行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二级招生单位指定邮箱,未按时发送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七、录取办法(一)考生录取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在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排名进行录取。如排名相同则以初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初试业务课(综合科目)总分高低进行排序。(二)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各二级招生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5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按百分制计算);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将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否则不予录取。(七)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结果公示拟录取结果预计于6月前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期10个工作日)。九、其他政策规定1.全日制计划考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计划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3.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进行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4.学费收缴: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及我校收费标准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5.住宿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十、监督复议(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三)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二级招生单位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四)学校信息与网络中心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五)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举报电话:0731-88688031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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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其管理工程学院构建了完善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应急管理交叉学科博士点及“数据科学与智能决策”中外合作办学博士项目;硕士培养层面涵盖管理科学与工程、应急管理2个学术型硕士点,金融、保险、图书情报、数字经济、工程管理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以及“数据与决策分析”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在多个权威机构的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30余名。为规范推进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含直接攻读博士,以下简称“直博生”)研究生工作,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意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招收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各招生专业培养需求,特制定本细则。一、招收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含硕士、直博生)的考生,需满足基础条件;报考直博生的考生,还需额外满足专项条件。(一)基础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道德品质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志愿为国家建设事业服务。2. 本科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历年学业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与创新思维,对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抱有浓厚兴趣。3. 属于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或预计可获得资格)。4. 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5. 欢迎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相关学科背景的考生报名,跨学科考生需具备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素养。(二)直博生专项条件除满足上述基础条件外,报考直博生的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1. 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托福考试成绩80分(含80分)及以上;雅思考试成绩6分(含6分)及以上;PETS-5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过英文学术文章。2. 本科阶段有以下经历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核心及以上级别学术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在各类学科竞赛或综合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参与过科技研发活动且有获奖经历或突出表现。二、招收专业及限额(一)招收专业我院2026年推免生招收分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与“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两类,具体专业信息如下:1.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 学术学位: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生学院为管理工程学院;专业学位:金融(专业代码025100),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保险(专业代码025500),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数字经济(专业代码025800),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图书情报(专业代码125500),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2. 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学制5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生学院为管理工程学院;应急管理(专业代码1201J1),学制5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二)招收限额1.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人数不超过2025年我院该专业硕士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的50%;2. 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人数不超过2025年我院对应博士专业实际录取人数的20%。三、申请程序(一)志愿填报与信息填写1. 预计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且有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硕士或直博生的考生,需先填写对应申请表(硕士填复试申请表,直博生填直博申请表),确保表中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虚报。2. 2025年9月22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需登录系统完成正式报名,按系统提示选择报考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及对应专业。(二)材料提交1. 材料清单基础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对应申请表1份;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或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1份(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红色公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1份(需加盖所在学院红色公章);若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需提交复印件1份(无则可不交)。直博生额外材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需由2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分别出具并签字。2. 提交要求电子版材料:将所有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整合为1个PDF文件,于2025年9月18日12:00前按指定方式提交,文件命名格式为“申请专业+考生姓名”。纸质版材料:于2025年9月19日上午9:00-10:30提交至阅江楼236室,提交时需确保材料装订整齐,公章清晰可辨。3. 材料审查与说明学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查信息真实性与完整性;考生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推免报考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不予返还,请考生提前自留底稿。(三)志愿限制与通知回复1. 每位考生仅可提交1个申请志愿,不得同时报考我院多个专业;2. 学院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分批次审核材料,分批次确定复试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3. 考生收到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等信息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确认,逾期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四、复试办法(一)复试组织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复试与录取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审查考生报名材料、组织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程序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公示结果。(二)复试形式与时间1. 复试形式:采用线下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2. 复试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9:00-10:30进行资格审查,下午组织第一批线下复试;2025年10月20日前,将根据后续考生申请情况分批次安排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三)复试内容与评分1. 复试内容:以面试为主要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关注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含听说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2. 评分标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含60分)为合格线,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本科阶段成绩、荣誉奖励等仅作为参考因素,不计入面试总成绩。3. 成绩计算:复试考核组成员当场按百分制独立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剩余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四)复试纪律与流程1. 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候考,做好复试准备;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 复试期间,已完成面试的考生与未面试考生不得有任何信息交流,若违反此规定,双方均按作弊处理,取消复试资格。3. 复试结束后,考核小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综合评定,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复审。4. 若复试后拟录取名额未满,学院将根据“推免服务系统”中考生填报情况,另行安排补录复试,补录通知将通过学院官网发布。五、录取确认1. 2025年9月22日起,通过我院复试的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按复试通过的专业填报志愿,遵循“先申请先确认”原则,名额满额即止;未按复试通过专业填报志愿的,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2. 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分步骤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与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3. 若部分专业未接收满额,将实施替补录取,替补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及时确认;学校不另行发放纸质接收函。4. 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仅能确认1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或撤销。六、其他说明1. 奖助学金政策:学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设立“奖助学金”体系,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将在一定程度上向推免生倾斜,具体标准按学校当年发布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2. 录取通知书发放:2026年推免生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6年6月左右寄发,具体时间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3. 录取资格取消情形: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经核查属实的,立即取消其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的资格: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伪造情况;本科阶段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荐免试资格;2026年应届毕业时无法正常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入学前被查实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不合格。4. 政策调整说明:若2026年研究生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根据上级要求对本细则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及时通过学院官网公布调整结果。5. 复试费用报销:为减轻考生复试期间的差旅费负担,凡是参加我院推免生复试且顺利通过、最终被我院录取并按时报到的考生,学院将报销其复试期间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及1晚住宿费;费用报销需凭正规发票,于开学后统一办理。6. 未尽事宜处理:本细则未明确的内容,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意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招收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执行;本细则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6日2025-09-26 13: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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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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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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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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