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公开性,管理学院依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设置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为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核心,主要负责集体研讨并确定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各类重大问题,小组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1.组长:张瑞、高洁
2.副组长:尚煜
3.成员:学院全体博士生导师
4.秘书:王兆薇
二、招生名额规划
1.总体名额情况:2025 年学院博士研究生预计招生总人数为 31 人,其中包含 1 个专项计划名额。截至目前,已确定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共 4 人,经核算,剩余可招生名额为 27 人(剩余名额中同样包含 1 个专项计划名额)。
2.导师名额分配规则:
(1)每位全职博士生导师可获得 1 个基本招生名额;
(2)每位兼职博士生导师最多仅能招收 1 名非定向博士生;
(3)若存在未分配完毕的多余名额,将按照全职博士生导师 2024 年实际到账的科研经费数额进行排序,根据排序结果依次分配多余名额。
三、复试方式与考查内容
(一)复试方式
本次博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形式,所有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需按时抵达学校指定地点参加复试,不接受线上复试申请。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闭卷笔试:笔试科目包含 “管理学综合” 与 “经济学综合”,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与应用能力,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后续安排中明确。
2.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面试环节通过面对面交流形式开展,重点考查两方面内容:
(1)考生基本情况:包括考生过往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期间取得的业绩,参与过的科研项目、已发表的论著成果,以及考生对所报考研究方向的认知深度、个人学术兴趣与未来发展规划;
(2)专业问题应答:考官围绕专业领域相关话题提问,考查考生的专业思维逻辑、知识迁移能力及潜在的学术研究潜力。
四、复试具体安排
1.笔试安排:
(1)时间:4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8:30-11:30;
(2)地点:教学楼 112 教室;
(3)参与人员: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
(4)考试要求: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准时入场,严格遵守闭卷考试纪律,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2.面试安排:
(1)时间:4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开始;
(2)候考地点:教学楼 515 教室;
(3)候考要求:考生需在当天下午 13:00 前到达候考教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分组安排,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面试形式:采用分组面试方式,每组考官由多名博士生导师组成,考生按分组顺序依次进入指定考场参加面试。
五、资格审查要求
(一)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工作将与笔试环节交叉进行,避免耽误考生复试进程,考生需提前整理好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二)需携带的证件原件
所有复试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证件原件,供审查人员核对: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及认证报告(仅限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
4.研究生证(仅限应届或在学硕士生,需包含学习注册年限页面)。
(三)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考生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材料需齐全、规范,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1)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准考证原件;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网上报名管理系统下载,需考生本人亲笔签字)、《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信息校对表》各 1 份;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1 份,成绩单需加盖学校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的公章,无公章视为无效;
(4)学历学位相关复印件:
① 往届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交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 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额外提交教育部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③ 应届或在学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需包含学习注册年限页面);
(5)提前毕业考生额外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含学习注册年限页)1 份、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提前毕业证明原件 1 份;
(6)《专家推荐书》原件 2 份: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管理系统下载,由本行业内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填写并签字,推荐内容需真实反映考生学术能力;
(7)在职考生额外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1 份(可从研究生院网站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通知中下载)。
(四)应届毕业生补充要求
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硕士生,需在 6 月 10 日之前,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材料(可选择学位证毕业证、答辩决议、分学位委员会通过证明中的任意一种)扫描后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cumtbglyjs@163.com;邮件主题需严格按照 “考生姓名 + 考生编号 + 2025 博应届生答辩决议” 的格式填写,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审查结果处理
1.若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将直接取消其复试资格,不再安排后续复试环节;
2.考生入学时,学校将对其提交的所有信息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若发现存在伪造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作退学处理。
六、成绩计算规则
1.成绩计分标准:复试涉及的三门科目 —— 管理学综合、经济学综合、综合素质与能力,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每门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成绩核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录取最低分数线:在三门复试科目中,任意一门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进入录取环节。
3.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按照 “笔试科目 + 面试科目” 的权重核算,具体公式为:
4.总成绩 = 管理学综合成绩 ×25%+经济学综合成绩 ×25%+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 ×50%
七、录取规则
1.基本录取流程:对于复试合格(即所有科目成绩均不低于 60 分)的考生,学院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结合各博士生导师的实际招生名额,依次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总成绩并列排序方式:若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将按照以下优先级依次比较成绩,确定录取顺序:
(1)管理学综合与经济学综合两门笔试科目的成绩总和;
(2)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
3.导师调整说明:若考生因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虽复试合格但无法被该导师录取,可主动与学院内招生名额尚有缺额的其他导师沟通,协商调整报考导师;若考生明确表示不愿意调整导师,或未能与其他有缺额导师达成一致,将不予录取。
八、咨询与监督方式
1.招生咨询渠道:考生若对复试流程、名额分配、材料提交等问题有疑问,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10)6233194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投诉监督举报渠道:
(1)监督举报电话:(010)62331251、(010)62339313;
(2)监督举报电子邮箱:202520@cumtb.edu.cn;
3.考生若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或不公平公正的情况,可通过上述电话或邮箱反映,学院将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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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关于提前准备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材料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我校确定的复试方式,我校一志愿复试考生和调剂复试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复试材料。其中复试材料在复试前提交给学院。因部分材料准备需要时间较长,请考生提前准备。一、我校的复试方式及要求我校一志愿复试工作预计安排在2025年3月下旬至4月初进行,一志愿进入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具体时间安排等将于近期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陆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提前做好准备。(网址:https://zsb.ynnu.edu.cn/qrzss.htm)(一)我校复试方式采用考生到学校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我校管理学院在联大校区(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其余招生学院在呈贡主校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片区1号)。(二)按照招生学院复试的安排,提前做好个人行程安排和住宿安排。(三)所有考生入校参加复试时候,须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入校。(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四)我校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考生(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在呈贡校区所报考学院开展。二、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的复试材料及要求(一)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一志愿应届考生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1)中列的区域)的单位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签订就业单位须与报名时所填定向就业单位一致。(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附件3)。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一志愿往届考生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1)中列的区域)的单位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要求就业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必须都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可以不在同一个区域)(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见附件3)。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部队学历考生1.所有往届考生、部队学历考生必须在复试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任选其一,因后者申请较为容易,建议申请后者),不能按时提交的,取消复试资格。申请方法如下:(1)考生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介绍的在线验证办法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见附件4)。参考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2)若考生在线学历验证不成功,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本见附件5)。(注:云南省范围内可至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2.国外学历考生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学历并进行学历认证,下载《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样本见附件6)。参考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四)毕业学校及个人信息变更的考生获得最后学历后,毕业学校名称变更、本人身份证号变更、本人姓名变更的,复试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身份证号码变更、本人姓名变更的,还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同名证明或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须注明为同一人)。(五)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聘选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项目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于复试前提交学院。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加分无效。注: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以教育部下达的名单为准。(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1.《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入伍批准书》一般存于考生个人档案中。(样本见附件7)2.《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书》一般由考生个人持有。(样本见附件7)3.往届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本见附件8)(七)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免初试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相关材料复印件。(八)其它材料1.所有考生在复试的时候必须提供“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网址:https://yz.chsi.com.cn/)2.所有考生复试前必须一并提交《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件9)。考生下载打印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3.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外,其余考生须提交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复印件(注:含有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也可)。专科毕业满两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考生提交专科成绩单,同时还须提供进修过不少于三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并加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不提供成绩单的,将影响复试成绩。4.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学生证遗失的,请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九)材料的提交方式考生在复试前,严格按照我校各招生学院的要求,提交上述材料。因考生不按时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全或提交材料有误等情况导致考生不能参加复试的情况,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三、调剂工作安排我校调剂工作将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2025年4月8日前)再行安排,届时调剂公告将公布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四、其余事项(一)我校复试前后,请考生密切关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各招生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温馨提示,以上平台以及我校各招生学院以电子邮件、座机、短信等方式发送给考生的消息,均视为送达,请考生及时关注。如因考生个人疏忽原因导致无法参加复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80元/人,其余考生为100元/人。考生的复试费在复试时由招生学院收取。附件: 附件1 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doc 附件2 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doc 附件3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doc 附件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jpg 附件5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png 附件6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jpg 附件7 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样式.pdf 附件8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jpg 附件9 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doc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3月18日附件3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doc附件2 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doc附件9 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doc附件8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jpg附件6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jpg附件1 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doc附件5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png附件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jpg附件7 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样式.pdf2025-09-08 13: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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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5.坚持客观评价。专业综合能力应可量化,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复试形式复试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三、复试工作组织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MBA教育中心成立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MBA教育中心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2.复试安排(1)复试时间安排:2025年3月22日至3月30日,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请关注MBA教育中心网站。(2)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3)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4)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②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③学历学籍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④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⑤《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 写并加盖印章)⑦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复试前于规定时间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按照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具体时间见MBA教育中心网站复试安排。3.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复试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随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考场面试顺序。复试时间由MBA教育中心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名考生复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复试由专业综合能力(含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听说能力(含听力、口语)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组成。(1)专业综合能力面试综合面试包括以下考察部分: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③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⑤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⑥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⑦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2)外语听说能力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是否具备基本听说能力。(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核查考生《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并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治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4)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管理学和战略管理。参考书目可查阅:https://mba.tjufe.edu.cn/info/1033/1734.htm 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时间为每门2个小时,满分各为100分。网络远程复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和思想政治理论为80分,外语听说能力为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为专业综合能力成绩及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保留两位小数。网络远程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综合能力成绩(80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分)四、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或我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五、应急预案1.软件故障应急处理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拟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备用软件:腾讯会议等作为网络远程面试的备用软件。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作为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审核功能备用系统;我校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作为网上缴费功能备用系统。2.考生在线测试考生按照要求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及复试软件的使用办法,提前进行设备测试及复试演练。3.网络故障应急处理考生提前确认视频设备和环境可用。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存储空间充足,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复试教师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掉线、画面卡顿不清晰等情况,可暂停面试,待恢复后再向考生发起复试邀请。应急联络电话:崔老师13820553851,022-88186384。六、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七、录取规则一志愿考生分方向、学习方式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同时录取,如需增加计划,通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后进行调整,如无可增计划,学院可要求总成绩相同考生再次进行复试,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八、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2025-08-18 1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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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依据上级部门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本年度硕士复试录取工作,不断提升人才选拔质量,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原则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及科学选拔的准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以德为首要标准;遵循按需招生、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坚决执行宁缺毋滥。落实人才选拔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与综合评价,选拔具备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拥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进入我校深造。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坚持以考生为中心,尊重考生,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二、组织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开展。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学校设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组建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纪律监督检查小组、分专业复试小组、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小组、技术保障小组等,全力确保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选聘与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及评判标准;强化参与人员的公平意识与责任意识,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三、复试要求与程序(一)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第一志愿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第一志愿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的划定,由各单位依据教育部下达的硕士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生源情况、试题难度及评卷结果,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后确定(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计划调整方案须报请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分数线(含总分及单科线)的确定需保证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该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达到报考单位对应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单独考试、少民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的确定原则学校会根据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报考人数、对应专业的国家线以及生源状况,按照差额复试的要求确定复试分数线,再依据参加复试的人数分配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各招生单位依据国家文件精神及《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可择优挑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对调剂考生的学术要求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学位委员会制定。调剂复试的相关要求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其差额复试比例需高于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对应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二)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招生单位需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复试过程中,将通过人脸识别、人证比对等方式,强化考生身份核验,严厉防范复试 “替考” 行为。未能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单位的身份核验人员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三)复试内容和形式各复试小组需严格遵守复试工作规范,明确自身在复试中的责任与权利,并接受学校的监督。复试内容及要求(1)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2)专业综合笔试,总分 150 分。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在复试时,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总分 50 分,专业综合笔试 100 分;(3)专业综合面试,总分 100 分;(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 50 分。复试内容具体要求如下:①综合素质考核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科学精神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有一票否决权;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性格及意志状况等。②外语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各单位要着重考查其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④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各单位要突出对专业知识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同时关注考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⑤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等)还须加试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考试内容需与初试内容有所区别)。各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增加其他技能或水平测试环节,新增测试环节需在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中向社会和考生公布。若复试内容和形式与上述要求存在差异,须书面向学校申报,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复试形式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时间计划于 3 月 19 日后陆续公布,各单位将分批组织复试,具体的复试时间、形式、考试安排及考生注意事项,详见各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各单位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方案将通过学校网站通知。各招生单位要严格管理复试过程,按照 “三随机” 方式进行,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和复试过程中属于机密材料,各单位命题后需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在复试过程中,接触到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的工作人员、复试评委、考生等,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复试内容,否则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处理。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四)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笔试满分 150 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50 分。各单位可根据学科需求,增设测试环节,其测试要求及结果评价方式由相应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工作方案中公布。复试总成绩须按百分制折算,经本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专业综合笔试低于 90 分或专业综合面试低于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结果计入总分,但不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四、录取确定拟录取结果复试各阶段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合格的考生(含调剂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最终录取成绩 = 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0% +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最终录取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认真计算并复核,结果保留 2 位小数。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依据复试办法和招生计划,审核各复试小组的拟录取数据,按照各阶段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量和类别,依次确定考生的拟录取、递补和不录取结果。拟录取结果经本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各单位向考生公布。未经审核的拟录取结果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考生公布。递补考生指复试成绩合格,但因对外公布的招生计划限制,未能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递补顺序按照各阶段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依次明确标注。相应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后,递补考生可依次转为拟录取。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建议尽快选择校内或校外调剂,继续等待原单位原专业的拟录取资格存在较大风险。选择调剂或继续等待拟录取,由考生自主决定,相应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部分单位 “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 为多个专业共用计划的,由各单位根据复试情况、普通生源招生规模等,综合确定拟录取结果。录取类别选择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定向在职、定向非在职)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和定向非在职的考生,须在 8 月 30 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选择定向在职的考生,须在 5 月 5 日前将本人与工作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五份)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选择定向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培养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相关下载” 栏目中下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 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定向培养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中获取)。单独考试考生及其他在职考生选择定向方式的,需与我校、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 3 月 20 日 12 点前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jsc4@snnu.edu.cn),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给考生和相应招生单位。体检被确定为初步拟录取的人员,必须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邮寄至各招生单位秘书处登记。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公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确定录取名单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正式确定为我校 2025 级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调档被录取为非在职(含定向非在职)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现实表现审查表》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相关下载” 中下载。考生的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审查表》应在入学前邮寄或送至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录取为在职培养形式的考生,签订定向在职协议后,无需转移人事档案。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在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的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新生的学业水平进行复查。审查不合格或学业水平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五、调剂复试录取我校部分招生计划缺额(包括第一志愿缺额及推免生接收计划缺额),可通过接收调剂的方式组织复试和录取,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六、监督检查为强化招生单位在招生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学校进一步下放招生自主权,同时加强对各招生单位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纪律监督检查小组,对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察督导。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若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若考生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申诉人须向相关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由各招生单位处理并归档备案。如对招生单位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招生单位处理结果告知后 7 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诉电话:029-85310436,邮箱:yjsc4@snnu.edu.cn。七、其他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时,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审核无误的复试成绩公开、拟录取名单公开。各单位应在复试前将各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及要求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将复试工作方案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在复试结束、相关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应尽快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复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若有单位或个人违纪,学校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各单位须于 4 月 20 日下午 5 点前,将考生复试材料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邮箱:yjsc4@snnu.edu.cn。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http://yz.snnu.edu.cn/xxcx/zsdwlxfs.htm。2025-08-21 16: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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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港澳台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5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 2025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复试录取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科学选拔原则,实行学院统一领导,按需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二、复试录取的组织与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学院成立 2025 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统一标准。复试内容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学院成立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督查复试、调剂、录取过程,监督、检查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三、复试资格审查5 月 7 日前,报考考生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1.港澳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③《集美大学 2025 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诚信应试承诺书》、《2025 年集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考体检承诺书》原件的复印件。2.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③《集美大学 2025 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诚信应试承诺书》、《2025 年集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考体检承诺书》原件的复印件。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1.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所有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程序、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品德的考核、学术水平的考查等。(1)品德考核学院将招收和培养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的港澳台学生作为首要目标和任务。学生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诚信表现等方面。学院在复试考查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2)学术水平考查招生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参考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确保招生质量。3.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 50%,初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 50%,即: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未经过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五、复试时间与地点复试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下午 2:30复试地点: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集毅楼 A0201六、监督与纪律1.学校招生办全程监督我院 2025 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2.考生投诉举报电话:0592-6182176(工商管理学院)0592-6181580(纪委)、0592-6183371(招生办),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七、附则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3 15: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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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进一步激发在校研究生的科研主动性,支持其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开展课题研究,切实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素养与实践应用能力,依据学校《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华航校发〔2024〕82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6年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立项申报与既有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立项申报工作(一)申报主体范围我校202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学生,均可参与本次项目申报。(二)申报操作流程1 各学院有意向申报校级创新资助项目的研究生,需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创新资助项目管理”模块的“申请立项”子栏目中,完成项目申报信息的填报与提交。2 项目负责人的指导教师需登录同一“研究生管理”系统,对所指导学生提交的项目申请进行审核批复。3 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需对经导师审批通过的申报项目开展初步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对合格项目进行排序,形成推荐名单。4 研究生教学部将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资格复核,最终确定立项项目名单及相应资助经费额度。(三)申报核心要求1 同一研究生在本年度内,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其中以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身份申报的项目仅限1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由申报人的校内导师担任,导师需切实履行指导职责,积极支持并督促项目的实施与最终验收工作。2 本次立项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5年。申报项目需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紧密相关,优先支持与学位论文选题、专业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向。项目论证需做到客观详实,研究思路清晰明确,具备较强的可行性;预期成果需具有一定创新性,兼具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经费预算需科学合理,确保研究时间能够得到充分保障。3 项目结题成果需至少包含以下形式之一:学术论文、专著、发明专利、行业标准、科研项目获奖等。上述成果的署名要求为: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报人为第二作者;成果状态需为已录用、已出版或已授权。所有结题成果均须明确标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四)项目规范管理项目的申报受理、评审遴选、立项公示、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各个环节,均严格遵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华航校发〔2024〕82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五)材料报送安排各学院需在2026年1月16日前完成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与推荐工作,并按照推荐顺序整理上报《项目申请汇总表》。汇总表需提交纸质版与Word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纸质版需完成签字盖章手续。逾期提交的材料,研究生教学部将不予受理。二、结题验收工作(一)结题项目范围2024年为2023级研究生立项的创新资助项目,须在本次集中办理结题验收;2025年为2024级研究生立项的校级创新资助项目,若已提前完成申报书中载明的预期研究任务,也可申请本次提前结题。(二)结题验收标准申请结题的项目,其研究成果必须达到申报书中标注的预期目标。成果形式需满足至少包含论文、专著、专利、标准、项目获奖等类型之一,署名要求与立项项目成果一致,即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报人第二,成果状态需为录用、出版或授权。所有结题成果须标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项目编号)”,若因成果类型特殊(如部分专利)未能注明项目编号等信息,需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说明,经指导教师及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纳入结题审核范围。(三)结题材料报送1 若项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周期内结题,可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长为6个月,申请时需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表》。2 各学院需在2025年12月26日前完成本单位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组织工作,并向研究生教学部报送以下材料:《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成果统计表》一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一份,同时需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四)其他相关规定对于未通过结题验收或未按要求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予以撤销立项处理,根据实际情况收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该项目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下一年度不得申报此类项目;同时,学校将相应核减该指导教师所在二级学院下一年度的项目立项配额。联系人:王春梅2025-11-17 14: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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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商学院 2025 年专业学位(含 EMBA/MBA/MPAcc/MEM/MLIS)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通知一、调剂要求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1.调剂要求南开大学商学院专硕 1251 工商管理(01MBA、 02EMBA)、 1253 会计(MPAcc)、1255 图书情报(MLIS)和 1256 工程管理(01MEM)均接收调剂,各专业录取名额待报名结束之后另行公布。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1)各专业只接受“在职定向”考生。(2)申请上述专业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南开大学调剂专业的调剂成绩(国家A 线)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具体如下:1251 工商管理:151/70/351252 公共管理:164/76/381253 会计:194/96/481254 旅游管理:151/70/351255 图书情报:191/96/481256 工程管理:162/76/381257 审计:194/96/48(以上各分数分别为:总分/管理类综合/英语(二))。(3)申请 1251 工商管理(01MBA、02EMBA)调剂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包括:1251 工商管理、1252 公共管理、1253 会计、1254 旅游管理、1255 图书情报、1256 工程管理、1257 审计专业的考生;申请 1253 会计(MPAcc)、1255 图书情报(MLIS)和 1256 工程管理(01MEM)调剂的考生一志愿专业须分别为申请调剂的专业。(4)1251 工商管理(01MBA、02EMBA)和 1256 工程管理(01MEM)考生须分别符合南开大学 2025 年 MBA、EMBA 和 MEM 报考条件且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2022 年 9 月 1 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 年 9 月 1 日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2023 年 9 月 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工作经验时长为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之日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1253 会计(MPAcc)、1255 图书情报(MLIS)考生须分别符合南开大学 2025年 MPAcc 和 MLIS 报考条件且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及以上。(5)申请 1251 工商管理的考生中,第一志愿报考 1251 工商管理和 1252公共管理的考生优先进入调剂复试,其他符合调剂要求的报考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入复试;1253 会计(MPAcc)、1255 图书情报(MLIS)和 1256 工程管理(01MEM)进入复试名额按照考生初试总分顺序发放。上述专业最终进入调剂复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拟调剂名额的 300%。(6)考生须完成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7)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5 年 3 月 31 日开放“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2025 年 4 月 8 日 00:00 开放调剂系统。二、调剂复试内容所有收到调剂复试面试通知考生均须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分两个环节进行,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面试统一采用远程网络面试方式,远程面试软件首选腾讯会议,备用软件飞书。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 100 分,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比例为 10%。考核方式:开放性试题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面试形式:个人面试,由考官组面试一位考生。面试分两个阶段,分别为: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考核;英语口语、听力考核。各专业调剂复试专业知识考核方向及考核方式面试时间:2025 年 4 月 9 日-10 日,考生个人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每门满分为 100 分,有任意一门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形式为笔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3.复试费用 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每次 90 元/生。考生须在 2025 年 4 月 8 日 8:00-4 月 9 日 12:00 间缴纳复试费。逾期缴费和未缴费的考生,将会被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三、调剂咨询渠道邮箱:nkuzsjyzx@163.com电话号码:022-23501128、022-23509396南开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官方微信号:Nkzszs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南开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官网:https://mba.nankai.edu.cn/2025-07-30 1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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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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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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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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