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5-09-04 09:50:58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研究生招生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订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2.坚持公平公正;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4.坚持客观评价;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申请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


2.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3.大学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4.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5.个人简历1份。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以上材料,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申请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我院拟在10月中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留言并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开始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上述“二、申请材料”。


(二)统筹考虑实际情况,决定采用线下复试形式。


(三)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思想品德考核等部分。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一位考生一组试题,题量适中,整个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申请人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成绩的计算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40%);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4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20%)。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未达到满分的 60%)即为复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监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负责。


2.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监督举报邮箱:qianshan051@126.com  电话:0571-28867053。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应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4.实行复议制度。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考生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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