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准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持综合考量、择优选拔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全力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架构
(一)学校层面
学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与管理。职责包括制定招生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复试录取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学院层面
各学院相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同时,承担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疑问与申诉,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复试工作平稳有序。
三、复试比例设定
各专业的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不足,则依据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对于接收调剂的专业,复试比例将适当提高,以满足选拔需求。
四、复试资格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需达到所报考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方可获得复试资格。各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具体的复试分数线要求,详见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发布的《西南政法大学 2025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阶段第二号公告 —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于在服役期间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者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以下简称 “立功表彰免初试生”),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已按要求完成报名且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五、复试费用说明
学校依据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复试费,具体费用金额及缴费方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后续另行公告)。
六、复试形式与地点
(一)复试形式
本年度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旨在更全面、直观地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二)复试地点
复试地点定于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考生需按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七、复试日程安排
(一)第一批次
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 - 3 月 30 日,涵盖专业如下:
学术学位: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含所有二级学科专业及方向)、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新闻学、传播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国家安全学。
专业学位:应用伦理学、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知识产权、新闻与传播硕士、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
(二)第二批次
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 日 - 4 月 5 日,涉及专业如下:
学术学位:外国语言文学。
专业学位:翻译硕士(英语笔译)、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特别提醒: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复试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复试报到流程
考生需严格按照《复试须知》的要求进行复试报到。报到时,务必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还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复试过程的诚信与公正。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将追回学历证书并撤销其学位。
九、复试考核内容
(一)笔试环节
专业课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每科考试时长为 3 小时,满分 150 分。考试科目依据考生网报时选择的专业(方向),对应《西南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栏目中规定的笔试专业课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针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内容为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间 3 小时,满分 100 分,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科目同样参照考生网报专业(方向)在《西南政法大学 2025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科目栏目中的规定。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 (MBA)、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时间 3 小时,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面试环节
考核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科研和社会工作经历,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满分 150 分。
考核方式: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小组成员可直接向考生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成绩由小组成员依据《西南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量化得分表》独立打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成绩。
(三)外国语听说测试
外国语听说测试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测试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小语种听说测试的具体安排,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专业特定考试
审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栏中的《审计学》考试、会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栏中的《会计学》考试,均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十、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察
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审查考生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观察复试现场考生的表现,以及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等。考核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
十一、复试总成绩核算
(一)学术学位类
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得出,总分值为 300 分,其中专业课考试 150 分,面试 150 分。
(二)专业学位类
除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 MPA、工商管理 MBA 外,其他专业学位的复试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总分值为 150 分。
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 MPA、工商管理 MBA 的复试总成绩,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 250 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100 分,面试 150 分。
(三)立功表彰免初试生
此类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总分值为 150 分。
(四)特别说明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学术学位类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60 / 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 ×40 / 复试总分值
(二)专业学位类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70 / 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 ×30 / 复试总分值
(三)立功表彰免初试生
考试总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
十三、录取规则
(一)综合择优
学校将依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身心健康情况等,综合考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成绩排序
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参加复试的专业(方向、学习形式),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对于分组复试的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实行分组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组内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序。
(三)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标准分数在全校范围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生标准分数计算公式为:(考生考试总成绩 - 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 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
(四)不予录取情形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 90 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课考试(不含公共管理 MPA、工商管理 MBA、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 90 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公共管理 MPA、工商管理 MBA、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四、体检要求
拟录取考生需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体检要求,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报告的提交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
十五、调剂政策
学校接收调剂工作统一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具体的调剂专业目录、政策要求及程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后续公告)。
十六、初试加分政策
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加分后符合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项目不累计。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指定方式提交至我校,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方可予以加分。
十七、复议流程
若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存在异议且理由充分,可在本专业(方向)考试总成绩排序公布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调查核实,若确有问题,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相关专业组织第二次复试,第一次复试成绩作废。
十八、考风考纪规范
学校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复试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在复试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考场规则以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要求,在本专业(方向)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均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若考生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九、信息公开
(一)公示平台
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统一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告为准。
(二)信息送达
我校通过研招信息平台站内信、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已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十、监督与投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投诉电话:023 - 67258879(纪检监察室);18323466292。
二十一、考生咨询途径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 - 67258893;023 - 67258892。
电子邮箱:xnzfyzb@swupl.edu.cn
二十二、解释权说明
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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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了科学、有序地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以及《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 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与要求,并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详尽方案。一、工作原则学校始终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全面深入地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并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持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录取理念,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严守工作纪律红线,将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作为核心任务,切实把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保障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与科学。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管理。主要职责涵盖:精心制定并及时发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地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审慎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精准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时发布调剂公告;针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开展全面系统的政策、业务以及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并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指导与监督;严谨细致地审核并发布各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认真受理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的各类投诉;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并作出科学决策。(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积极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小组成员中必须配备 1 名纪委工作人员,小组成员名单由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小组成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及时报研究生处备案。精心遴选各专业复试小组和命题小组成员,并对相关小组的复试工作给予有效指导。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开展全面的政策、业务、保密、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清晰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标准和规则,充分了解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从而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资源,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复试,科学合理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高度重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对于复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妥善处置。(三)复试小组学院依据招生的学科专业以及参加复试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合理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并组织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 5 人(含组长),成员原则上从本专业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导师中选拔。另外单独设置助理 1 人(不可兼任),专门负责记录整个复试过程。(四)督查工作组该工作组主要承担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巡查与监督职责。主要职责如下: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无死角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有关申诉,确保申诉渠道畅通无阻,依法依规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大和特殊问题,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详细汇报。三、招生计划各专业严格按照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的招生计划数仅作为参考。四、复试(一)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务必于 4 月 7 日前圆满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需在 4 月 25 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二)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并且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确保复试过程的可追溯性。(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内容可登录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y.xjufe.edu.cn/查看),同时资格审核必须通过。我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四)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则按照实际达线人数进行复试)。具体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状况以及学科或专业(领域)的特点自主确定。(五)复试内容复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多个方面,满分为 100 分,各科目成绩的折算办法以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为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该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外语听说能力测评(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能力考核(100 分):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专业笔试(100 分):部分专业设有专业笔试,笔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100 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审计等 6 个专业学位在复试时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加试(100 分):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六)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严格复试资格审核流程:严格采用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先进措施,切实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以及对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免初试考生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所需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准考证。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无可不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 5 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的有效证明。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户籍材料及定向就业合同。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试考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做好详细记录。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提交资料不全,将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凡是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不具备复试资格。加分及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考生是否具备加分资格,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系统中下载的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名单信息为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或照顾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并计入考生初试成绩。初试加分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能同时享受。(七)工作要求研究生处精心组织开展政策及业务培训,大力强化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他们认真履行复试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的现象发生。各学院切实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工作,明确他们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并要求他们签署保密工作责任书。提前充分做好复试相关资料和设备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复试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准备充足的备考场所。通过设置横幅、引导牌、警戒线、茶水区等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复试氛围,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复试过程严格做到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全力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各学院大力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郑重提醒并严格要求考生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各学院提前精心组织模拟演练,使工作人员和考生熟悉复试流程,强化服务保障措施,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平稳。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成员当场进行现场评分。助理认真做好面试过程的文字记录,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存不少于 1 年。五、调剂(一)调剂时间调剂时间为 4 月 8 日至 4 月 25 日,我校不提前进行预调剂工作。(二)调剂基本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要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或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涉及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由招生学院具体规定。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审计等 6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我校不接受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调剂。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我校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学习形式已复试考生再次申请调剂。同一学院多次开展调剂工作时,执行标准必须始终完全一致。(三)调剂程序发布调剂缺额: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开放调剂系统:所有调剂均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审核调剂考生资格:学院仔细查看调剂学生信息,认真核对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是否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是否相同相近、初试各科成绩是否达到要求、其他学术条件是否符合学院制定的学术要求。筛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各专业调剂要求的合格生源,从而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发放复试通知:学院及时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资格审核时间、复试时间、考生回复时间及其他需告知考生的相关注意事项。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视为自行放弃,学校将取消复试通知并予以志愿解锁。六、录取(一)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 =(初试成绩 ÷ 初试满分 ×100)×60%+ 复试成绩 ×4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分别按专业、学习形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调剂考生总成绩根据复试批次分别按专业、学习形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批次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复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一、初试科目二、初试科目三、初试科目四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若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任一复试科目(外语听说能力测评、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一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并撤回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予以解锁。七、体检按照《管理规定》要求,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严格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八、信息公开与监督(一)信息公开学校负责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分数线、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对享受免初试、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特别说明)、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详细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二)纪检监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依照《管理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对招生录取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诉,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相关部门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991-7842074(研招办)、0991-7842205(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2025-09-08 16: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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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管理学院MEM/MTA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实施细则为切实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机制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符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能够担当民族复兴使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研究生,依据山东大学《关于做好 2024-2025 学年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山东大学字〔2022〕38 号)等文件要求,现就 2025 年 MEM/MTA 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测评对象研究生综合评价以自然学年为周期开展,自研究生第二学年起正式组织实施。本次综合评价的核心对象为 2024 级 MEM/MTA 硕士研究生。二、评价内容研究生综合评价作为各类评奖评优的前置必备条件,聚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维度,构建五育协同、缺一不可的评价体系,具体涵盖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五个核心方面。1. 德育评价德育评价着重凸显德才兼修、以德为先的导向,旨在引导研究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锤炼道德修养、勇担时代使命。评价重点包括以下内容:(1)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具体考察研究生是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是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2)法律法规与校规校纪遵守情况,是否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严格恪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规范。(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情况,是否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4)特殊身份责任履行,研究生党员需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研究生干部应主动服务同学,做好桥梁纽带工作。2. 智育评价智育评价秉持质量导向,坚决破除 “五唯” 顽疾,推行分类评价与代表性成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引导研究生潜心科研、勇于创新,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评价重点聚焦:(1)研究生对时代潮流与国家需求的把握程度,是否以一流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勇于担当。(2)科研素养与研究能力,是否具备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以及一定的科研成果产出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3. 体育评价体育评价围绕以体强体、以体育智、以体育心的核心目标,引导研究生重视身心健康,在运动中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评价重点包括:(1)研究生是否结合自身体质选择合适的运动项目,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与健康的生活方式。(2)是否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实现科研学习与体育运动的协调发展,切实提升身体素质与综合素养。4. 美育评价美育评价以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为核心导向,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审美观念、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评价重点关注:(1)研究生是否结合学科专业与自身艺术素养,善于发现和诠释科学之美,丰富审美鉴赏体验。(2)是否积极参与美育实践活动,增强对美的追求与自信,不断提升审美能力与综合素养。5. 劳动教育评价劳动教育评价立足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引导研究生正确认识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评价重点涵盖:(1)研究生是否积极参与日常劳动与公共服务,按要求完成 “三助一辅” 工作任务。(2)是否结合学科专业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提升就业能力,养成勇于奉献、艰苦奋斗的劳动品质。三、评价组织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在学校学生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开展,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指导监督,研究生教育中心专门成立 MEM/MTA 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包括分管负责人、项目主任、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代表,各班级同步组建班级评议小组具体落实工作。1. 成立评议小组各班级需组建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由班委及班级学生代表构成,人数根据班级总人数合理设定,一般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 10%。班级评议小组在综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班级层面的综合测评工作。2. 组织评价工作班级评议小组组织班级全体同学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表》,结合评价表内容及学生提交的证书、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遵循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原则,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并完成《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MEM/MTA 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汇总表》的填写。3. 班级公示及报送班级综合评价工作完成后,需在班级内部对《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MEM/MTA 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4. 培养单位公示及系统录入研究生教育中心对各班级报送的综合评价结果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 2024-2025 学年研究生综合评价结果的系统录入工作,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评价结果,完成《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表》的存档,并将本实施办法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四、评价结果研究生综合评价结果由德育评价结果和综合评价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德育评价结果为定性评价,主要由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评定;综合评价成绩为定量评价,重点依据学生实际表现核算。1. 德育评价结果考核德育评价结果为定性评价,由班级评议小组围绕德育评价具体内容,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纪实表现及参与学生工作情况综合评定,满分为 70 分。德育评价结果分为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个等级,各等级不设定比例限制。受 “警告”“严重警告” 处分的研究生,德育评价结果不得评定为 “优秀”“良好”;受 “记过” 及以上处分的研究生,德育评价结果原则上定为 “不合格”。德育评价结果与分数的对应标准如下:“优秀” 对应 60-70 分,“良好” 对应 50-59 分,“合格” 对应 40-49 分,“不合格” 对应 40 分以下。2. 综合评价成绩考核综合评价成绩为定量评价,满分为 30 分,由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四项评价成绩加权计算得出。班级评议小组围绕这四项评价内容,结合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学生活动、产出科研成果、参与志愿服务及获得各类荣誉奖励等情况综合评定。各类奖励荣誉的加分标准如下:国家级奖励每项加 8-10 分,省部级奖励每项加 5-7 分,校级奖励每项加 3-4 分,院级奖励每项加 1-2 分,其他经认定的奖励荣誉每项加 0.5-1 分,以上加分可累计叠加,但总分不得超过 30 分上限。综合评价最终结果结合德育评价结果和综合评价成绩确定,分为 “优”“良”“中”“差” 四个等级。原则上 “优” 的比例不超过应测评人数的 50%,“良”“中”“差” 不设定比例限制。综合评价结果为 “优” 的研究生,其德育评价结果必须为 “优秀”;德育评价结果为 “合格”“不合格” 的研究生,综合评价结果只能定为 “中” 或 “差”。五、相关说明存在课程考试舞弊行为或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的研究生,取消当年综合评价评优资格。研究生综合评价是各类评奖评优的前置条件,也是研究生毕业授位过程评价、多元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评师生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价工作,参评学生应准确、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评议小组需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组织实施。本实施办法由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综合评价指导小组负责解释与指导实施,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欢迎广大师生对评价工作的开展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对违反学校、学院及中心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理。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2025 年 9 月 23 日2025-11-05 16: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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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石河子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依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自治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障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石河子大学考点(考点代码:6513)网上确认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请相关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一、确认范围与对象本次网上确认仅面向已选择石河子大学考点(6513),且在10月27日22:00前成功完成网上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具体包含以下两类:(一)户籍所在地为石河子市,或在石河子市有固定工作单位,且报考石河子大学的考生。(二)石河子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目标院校为石河子大学的考生。二、确认方式与操作路径本次研考报名信息确认全程采用线上办理模式,无需考生到考点现场提交材料。考生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的网上确认专属通道,按系统提示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类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待石河子大学考点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全部网上信息确认流程。该平台支持电脑端与手机端两种访问方式,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操作设备。三、关键时间节点1. 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0月29日9:00至11月5日11:00。此时间节点为最终截止时间,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上传通道,不再受理任何材料提交申请,考生务必提前规划,避免延误。2. 补充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0月29日9:00至11月5日17:00。需注意的是,未在首次上传时段完成基础材料提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补充材料提交环节。特别提示:建议考生尽量提前完成材料上传,避免集中在确认周期的最后一天提交。若因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过早提交可预留充足的修改时间。凡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流程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被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考生需持续关注个人手机短信通知及报名系统内的审核结果提示,因个人疏忽未及时查看信息、补充材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材料上传要求与标准所有参与网上确认的考生,均需强制上传以下第一、二项材料;同时,需结合自身报考身份,对应上传第三至第七项中的相关证明材料。重要提醒:考生上传的所有材料照片须保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辨、画面亮度均匀。对于模糊不清、信息无法准确识别的材料,考点将要求重新提交。考生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规范,若因材料虚假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一)标准证件照。需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照片格式仅限jpg,拍摄时需保证正脸头像居于画面中央,左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双肩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端正,其在照片中的占比不得低于2/3。(二)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需清晰完整,不得有遮挡或被手指遮挡的情况;拍摄环境光线需均匀柔和,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支持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建议控制在10M以内。(三)石河子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教学点位于石河子市的考生):需上传学生证个人信息页照片。若学生证不慎遗失,可上传石河子大学校园卡照片,或由所在学院出具的在读证明扫描件(证明内容须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年级等核心在读信息)。(四)户籍在石河子市、非石河子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石河子大学的考生:需同时上传两项材料,分别为学生证个人信息页照片,以及居民户口簿的首页和本人页照片(若为集体户口,仅需提供户口首页及个人单页照片)。(五)户籍在石河子市、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石河子大学的考生:需上传的材料包括,一是学历证书照片(若学历证书丢失,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截图);二是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照片(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照片)。(六)户籍不在石河子市、在石河子市工作、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石河子大学的考生:需提交两类核心材料,其一为学历证书照片(证书丢失者按第五条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其二为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缴费时段为7月至10月期间)新疆地区社保缴费记录清单。对于援疆干部、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参与人员等特殊群体考生,需额外提供派出单位与接收单位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服务协议等。(七)其他补充证件材料。仅在以下两种情形下需上传:一是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二是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系统身份核验未通过。上传时需将证件正、反面分开拍摄,分别上传人像面与国徽面照片。五、重要注意事项1. 报名费用缴纳是参与网上确认的前提条件,未完成缴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直接判定为无效,无法进入网上确认环节。2. 网上确认审核工作存在一定周期,审核结果通常会在考生提交材料后的36小时内通过系统反馈(特殊情况除外)。考点完成全部审核工作后,将第一时间通过报名系统向考生推送结果,同时发送手机短信提醒。考生需密切关注短信通知,并及时登录研招网查询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补充完善材料,未按时补充或补充后仍未通过审核的,将失去参加本次考试的资格。3. 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保持个人手机通讯畅通,请勿设置陌生号码拦截功能,以便及时接听考点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配合完成相关审核工作。4. 考试期间,考点将实行封闭区入口与考场入口双重安检机制。除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规定的必备文具外,其他任何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所在楼宇,考生需提前整理个人物品,做好应试准备。2025-11-12 1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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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公布如下,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一、复试工作原则本次复试工作严格遵循六大核心原则,分别是:将考生与工作人员安全置于首位;坚定贯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人才培养的正确导向;采用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与评价标准,精准选拔优质生源;全过程坚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准则,保障每位考生的合法权益;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思想素养等进行全面考查,避免单一维度评价;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考生提供清晰的指引与必要的支持。二、复试组织管理学院组建了由院长范英、书记郑海涛共同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该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详细的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等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同时对各专业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考核环节进行规范指导。小组其他成员包括副组长郝金星、秦中峰、牟晖、高超,成员白明、李亚帅、闪四清,以及担任秘书的盛穆彤。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统筹指导下,专门成立了 MBA 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 MBA 招生复试的各项实施工作。该小组以秦中峰为组长,李亚帅为副组长,成员涵盖梁娜、赵颖秀、王明媚、叶雪、张亚丽、唐丽芳、刘茜、刘庆日、李飞,确保复试工作高效、精准开展。三、一志愿复试资格基本线及拟招生人数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本专业的生源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充分讨论并提出建议,确定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的复试资格线及拟招生人数,具体信息如下:考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专业代码 125100,专业名称为工商管理。其中,总分要求达到 151 分,外国语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35 分,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70 分,该专业拟招生人数为 370 人。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总分在上述基本线基础上降低 10 分,单科成绩要求保持不变,该计划的具体招生人数需待学校下达相关指标后另行公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拟招生人数并非最终确定人数,可能会根据复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如考生整体表现、调剂需求等)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拟录取人数为准。学院将根据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拟录取结果,进一步研究是否接收调剂考生。若确定接收调剂,相关的调剂办法将于 3 月 31 日左右,通过学院官网、北航 MBA 官网、北航 MBA 微信公众号以及教育部调剂系统同步发布,考生可及时关注获取信息。《2025 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复试名单》已整理完成,考生可通过附件 1 进行下载查询。四、复试总体安排2025 年 MBA 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为 3月22日(星期六)至 3月23日(星期日),共计两天,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地点设置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为方便考生清晰了解流程,现将具体安排分阶段说明如下:3月18日至3月21日期间,考生需完成复试费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可参考 “四、复试总体安排(三)缴纳复试费” 部分的详细说明。考生需在 3月19日 15:00 前,提交电子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将以提交的材料为依据,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审查,材料提交要求可查看 “四、复试总体安排(二)复试资格审查”。3月20日 22:00 前,学院将在北航经管学院官网、北航 MBA 官网以及北航 MBA 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考生可及时登录查询自身审查结果。3月22日至 3 月 23 日复试期间,考生需按要求进行现场报到,填写复试基本情况问卷,提交纸质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并参加正式复试,具体流程可参考 “四、复试总体安排(五)现场报到及复试”。3月26日前,考生可通过北航经管学院官网、北航 MBA 官网、北航 MBA 微信公众号查询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公示信息,了解自身是否进入拟录取名单。3月27日至 4 月 6 日期间,拟录取考生需提交定向培养协议,具体要求可查看 “七、培养协议” 部分的内容。(一)填写面试材料考生需在 3月18日前,登录北航 MBA 考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mbacss.buaa.edu.cn) 完成注册流程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并在面试安排中找到 “2025 年入学北航 MBA 复试” 选项,点击 “面试报名” 完成操作。该系统中的材料将作为面试环节考官了解考生情况的重要参考,考生需认真、及时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系统填写的详细说明可通过附件 8 下载获取。若考生已获得 2025 年入学北航 MBA 夏令营综合考核优秀营员资格,则无需在该系统中填写面试材料。(二)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包含以下 9 项内容,考生需按要求准备:(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封面,可通过附件 3 下载模板并填写;(2)北航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模板可在附件 4 中下载;(3)一志愿复试通知书,考生需在 2025 年 3 月 18 日后,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在 “学历硕士” 栏目下的 “复试资格查询” 板块下载,该通知书无需盖章;(4)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一份 A4 纸规格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上);(5)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从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三者任选其一即可);(6)现实表现材料,考生可下载附件 5 的模板并按要求填写;(7)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可通过附件 6 下载;(8)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需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档案未存放在工作单位,则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保存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该管理部门公章;(9)其他可证明考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非必交项),例如大学期间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家推荐信等能体现考生综合能力的资料复印件。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在 2025 年 3 月 19 日 15:00 前,扫描指定二维码填写本人姓名,然后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系统。若考生多次提交材料,系统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版本为准。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要求: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3 日复试期间,考生需在面试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且需按照上述第 1-9 项的顺序整理装订,确保材料整齐、有序。若考生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提供部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个人情况说明,并作出符合复试要求的书面承诺,明确补交材料的时间。若未按承诺时间补交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三)缴纳复试费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文件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标准为每人 100 元。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考生缴费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未参加复试,已缴纳的复试费均不予退还。缴纳时间:3 月 18 日至 3 月 21 日,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缴费,逾期将影响复试资格。缴纳方式:考生可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财通・校园付平台(网址:https://www.cc-pay.cn/login),或扫描指定二维码,使用个人手机号注册账号。登录后,在 “教育缴费” 板块中找到 “008 学院复试费” 选项,输入缴费码(缴费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 8 位),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完成缴费操作。(四)复试时间及内容复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2 日(星期六)至 3 月 23 日(星期日),共计两天。考生需严格按照《2025 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复试名单》(附件 1)中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面试地点,并按照现场安排的座位号就坐,不得迟到,否则将影响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复试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听力口语、专业能力四个核心模块,复试满分总计 130 分。各模块的具体考核内容、分值及参加人员要求如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面试形式):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情况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与该模块考核。思想政治理论(面试形式):该模块满分 15 分,重点考察考生对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与理解深度,参考资料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英语听力口语(面试形式):满分 15 分,通过与考官的交流互动,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理解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参与。专业能力(面试形式):该模块分值最高,为 100 分,主要围绕工商管理专业相关知识、考生工作实践经验与专业应用能力、未来职业规划与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五)现场报到及复试现场报到与填写问卷:考生到达现场后,需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试通知书放置在桌面左上角,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完成现场报到。随后,考生需集中填写 “研究生复试基本情况问卷”,如实反馈相关信息。复试(面试)流程:考生需按照面试考场内公布的面试分组信息,在指定区域等候,依次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该时间不包含考生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等环节的时间),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所有问题的作答,可提前结束考核。现场需携带的资料:①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复试通知书(3 月 18 日后可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下载);③纸质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原件(需按照前文第 1-9 项的顺序整理装订)。(六)同等学力加试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包括本科结业生及高职、专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需额外加试两门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具体要求如下:加试方式: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性与客观性。加试科目及分值:加试科目共两门,每门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合格线设定为 60 分,两门科目成绩均需达到合格线以上,方可视为加试通过。现场携带资料: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试通知书,以及签字笔等考试必备文具。考试要求:考生需提前 15 分钟到达指定考场,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附件 2)中的各项规定,按时参加考试。加试科目具体安排如下:战略管理: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 18:30-20:30,考试地点为北航学院路校区新主楼 A728,参考书目为《战略管理:概念与案例(原书第 12 版)》,作者为希尔、琼斯,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仅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该科目加试。管理学: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3 日 18:30-20:30,考试地点同样为北航学院路校区新主楼 A728,参考书目为《管理学》,由《管理学》编写组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仅限同等学力考生参加。五、拟录取复试成绩满分及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满分为 130 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占 15 分、英语听力口语占 15 分、专业能力占 100 分。考生的总成绩按照 “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的公式计算。对于符合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其加分将直接计入总成绩,作为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拟录取原则:首先,考生需满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复试成绩达到 78 分及以上(含 78 分)这两个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学院将依据各专业、各专项的拟招生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照以下优先级顺序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资格:夏令营优秀营员的综合考核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外国语科目成绩、初试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成绩、复试专业能力成绩、复试英语听力口语成绩、复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获得拟录取资格。若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学校追加招生名额,学院将按照上述总成绩排序及同分排序规则,依次递补录取后续考生。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若考生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不予拟录取,或已获得的拟录取资格视为无效:(1)复试成绩不合格,即复试成绩低于 78 分;(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科目中,任意一门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未达到合格线);(3)对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经确认考生自身健康状况不符合所报考学院及专业的要求;(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校或学院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定向培养协议、毕业证书等;(6)在报名、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存在诚信问题。六、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公示学院将于 3 月 26 日前,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MBA 教育中心官网,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MBA 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为保障考生权益,公示期不少于 7 日,考生可在公示期间登录相关平台查询信息,若对结果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反馈。七、培养协议所有拟录取的 MBA 考生,均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且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因此均需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该协议的具体规定可参考我校 2025 年招生简章中的相关内容。培养协议一式三份,需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定向就业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确保协议合法有效。协议模板可通过附件 7 下载获取。提交时间:2025 年 3 月 27 日至 4 月 6 日,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协议提交,逾期将影响录取资格。提交方式:仅接受顺丰标快或顺丰特快邮寄(不接收顺丰同城急送、闪送等其他快递方式)。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7 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 A604(北航 MBA 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10-82317578。八、其他考生申诉与投诉渠道: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学院设立了专门的申诉与投诉联系方式。学院层面的联系电话为 010-82338717,电子邮箱为 yanjiaowu@buaa.edu.cn;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考生接待电话为 010-82317637,考生若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述渠道反馈。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若考生因应征入伍等特殊原因,无法在 2025 年 10 月前完成入学报到,且有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需求,需在复试期间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固定模板)。申请中需明确写明保留入学资格的年限(仅可选择 1 年或 2 年),以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如服役、工作等),以便学院进行审核与备案。考试纪律要求:硕士研究生复试属于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被列为国家机密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章,以下行为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若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入学后复查:录取考生入学后的 3 个月内,学院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身份、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将取消考生的学籍;若存在严重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未尽事宜: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其他事项,将严格参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合规性。方案解释权: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考生对方案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咨询。九、北航 MBA 教育中心联系方式为方便考生咨询与沟通,现将北航 MBA 教育中心的相关联系方式公布如下: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7 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 A604官方微信公众号:beihangmba电子邮箱:mba@buaa.edu.cn咨询电话:010-823175782025-09-10 1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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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一、接收专业及人数2025年接收推免生专业及人数见《重庆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二、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5.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推免系统”备案并审核通过。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三、申请及接收程序(一)推免生填报志愿推免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系统”)注册、填报个人材料和填报志愿。(二)通知复试我院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含复试方式、时间、地点等)。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三)资格审核确认参加我院复试的推免生,于复试当天提交以下资料到求是楼336办公室:1.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3.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4.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四)复试和拟录取我院对具有复试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试,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1.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三个方面,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水平满分20分,专业素养满分40分,综合素质40分。2.拟录取(1)依据复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成绩+专业素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2)有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①“英语水平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不予拟录取;②“专业素养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不予拟录取;③“综合素质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不予拟录取;④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3.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于24小时内在“推免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学校有权取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五)其他推荐工作时间进度以“推免系统”公布为准,请各位考生关注“推免系统”相关通知及要求。四、复试具体安排复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复试地点:重庆师范大学 求是楼 329专业笔试科目:宏观经济学五、学院联系方式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23-65363603六、说明本细则的解释权归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有,本细则未尽之处或与学校、上级部门新下达的规定相悖,则以学校、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准。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9月29日2025-04-18 13: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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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一、指导原则以新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要求。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严格遵循招生政策规范,科学有序推进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二、组织管理校级统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涵盖招生计划分配、复试方案制定、过程监管及拟录取名单审议等核心事项。院级实施:各培养单位是招生工作直接责任主体,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复试考核与录取工作。三、复试安排(一)复试分数线划定复试采用差额选拔机制。各培养单位综合考量生源数量、质量及当年招生计划,自主确定各专业(方向)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具体见《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达到相应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将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详细复试名单以各培养单位公布为准,已被录取的2025级推免生无需参加复试。(二)复试形式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参加的形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需集中现场对考生进行考核评价。(三)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原则上安排在三月底进行,具体时间以各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细则为准。(四)复试费用缴纳考生参加复试需缴纳100元/人次的复试费。缴费时间为3月24日至3月27日,考生需登录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校园统一缴费平台(http://cwzf.ccnu.edu.cn/)完成支付。用户名为**15位数字的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后选择“其他费用”缴纳)。(五)资格审核各培养单位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须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前不得更改报考时填报的民族身份信息。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六)复试内容构成考核形式与内容:复试一般包含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环节,重点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等)外语水平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时长一般为1-3小时。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考核内容、成绩使用办法(各部分权重)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自定。特定专业加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其复试须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复试期间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管理人员、导师等与考生面谈,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需函调考生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本科结业或专科毕业满两年)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形式,科目不得与初试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伍伦贡联合研究院各专业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与同等学力考生一同加试。诚信要求:将考生诚信考核纳入复试工作。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执行“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对复试中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七)初试加分与专项政策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申报。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四、调剂工作办法(一)调剂基本条件我校生源不饱和的专业,经学校批准可接收调剂生源。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线,且达到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一致。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在上述7个专业学位内相互调剂,但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上述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调剂工作要求接收调剂生的培养单位需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细则并对外公布。所有调剂生源信息必须在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中及时、准确发布。所有调剂申请必须通过调剂系统提交,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三)调剂工作流程各培养单位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发布接收调剂的专业及计划余额信息,接收考生报名。各培养单位对调剂系统中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确认并参加统一复试。经复试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由培养单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学校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平台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通知。五、录取规则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 = (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 × 初试权重 + 复试成绩(百分制) × 复试权重。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录取名单确定方式:按一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录取的方式,以招生简章公布为准。录取顺序:首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其次,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剩余名额为止。对于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或方向,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或方向: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录取: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需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非全日制考生上线生源不足时,可从符合条件的调剂生源中择优录取。递补录取: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由各培养单位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后续符合条件的考生。破格复试: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录取。资格审核否决:经招生单位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审核,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一经查证属实,不予录取。六、信息公开与监督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培养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未按规定提前公布的细则视为无效。分专业招生计划公开: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要求,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复试录取细则中予以说明。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复试前,各培养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各科成绩,并对考生是否属于专项计划、享受加分照顾政策或符合免初试资格等情况予以说明。复试结果公开:复试结束后,各培养单位须尽快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拟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编号、姓名(未拟录取考生隐去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学习形式、是否拟录取等信息。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再次公示。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对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未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咨询与申诉渠道公开:各培养单位应公布负责招生咨询、受理举报投诉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安排专人受理。研究生院:027-67866960纪委办:027-67868009学校举报投诉电话:举报邮箱:yjszb@ccnu.edu.cn七、其他事项说明录取类别: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应届生可先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应届证明,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前转档)。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定向:定向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非在职考生可转人事档案。学习方式: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上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具体标准请查阅《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助政策。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完成拟录取手续(转人事档案或提交定向培养合同)。因逾期未办理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体检安排:考生入学后,将由校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2025-08-12 1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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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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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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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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