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好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形式和时间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其中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采用线下笔试形式考核。
复试时间为3月底-4月底,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和各招生二级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不收取复试费。
(https://yjs.mju.edu.cn/)
二、招生计划
我校结合各招生二级学院导师数、一志愿上线率等因素,确定2025年各招生二级学院招生计划数(详见闽江学院研究生处与招生二级学院后续相关公告),实际复试过程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及各招生二级学院完成招生计划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各招生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计划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拟录取数不得超过本学院相应类别的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要及时对外公布。
三、组织与管理
(一)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复试录取期间的突发应急事件按照《闽江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三)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校级复试巡视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全面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情况。
(四)各招生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纪检委员组成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五)各招生二级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负责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的考核,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设组长1名,另配备助理1-2名。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考虑突发情况,各招生二级学院应安排一定数量候补复试教师。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六)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应召开复试工作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复试过程符合《闽江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命题、评卷、复试相关工作等涉密人员须签署《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
四、复试程序与要求
(一)复试实施细则
各招生二级学院应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方式、复试成绩计算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应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审批,并在招生二级学院的网页上公布。
(二)复试名单
1.考生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对应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线”)方可参加复试,合格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学科、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线”的要求。
2.我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招生二级学院公布。差额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都可参加复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各招生二级学院对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
4.各招生二级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目成绩及总分等信息)上报研究生处备案,并于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5.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如果参加过复试但学校认为有必要时,经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资格审查
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名单公布后,应及时通知并指导考生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并且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准备以下材料,按招生二级学院要求上交:
1.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1)身份证明及准考证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②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①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②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丢失学生证且无法补办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③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
④国外获得学历者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和《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附件2)扫描件。
(4)《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附件3)扫描件,需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5)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扫描件(仅针对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见附件4);
(6)其他相关材料(若有):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提供立功表彰证明材料,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专业除外)需提供:①已修过所报考专业6门(含)以上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8)各招生二级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大学本科成绩单等)
2.重要事项
(1)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入学之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境外攻读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个人承诺书,知晓应在当年入学之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各招生二级学院要严格核对考生的身份和资格。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其中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暂时无法提供的,可由考生做出承诺,并于复试成绩和录取意见公布后7日内提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所提交材料由各二级招生学院妥善保管,开学再次审查并保存至少三年备查。
(四)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等方面)。
2.工商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长3小时,满分100分,考生须入校现场笔试。加试科目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见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试题由各招生二级学院命制,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级材料。
(五)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必须量化,同一专业(研究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规定分数具体构成。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由招生二级学院自定,但必须在30~50%区间内。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成100分)×(1-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复试结束后,招生二级学院应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要求
1.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
https://bm.chsi.com.cn/ycms/stu/,
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并由各招生二级学院另行指定一款远程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复试考生应按招生二级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网络和复试环境,按要求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演练,提交复试资格核验材料。
2.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专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名。复试过程中要安排专人,做好每个考生复试的详细作答情况记录,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3.招生二级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考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考中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4.招生二级学院应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全过程应录音录像,录音影像资料在学院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复试试题、评分参考、评分记录(含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件应在成绩录入校核后交研究生处集中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更改。
5.研究生处和招生二级学院要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招生二级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教育部划定的一区范围省份,复试分数线要求为一区(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5.其余调剂要求参见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各招生二级学院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若上级对复试调剂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调剂要求
1.各招生二级学院根据本办法相关内容要求,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在本学院网站上。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招生二级学院自主确定的调剂报考条件,必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3.我校将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在研究生处和各招生二级学院官网发布调剂通知,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我校仅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所有调剂考生,严禁招生二级学院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
4.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各招生二级学院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锁定时间到达后,解除锁定,考生可自行修改本调剂志愿。招生二级学院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招生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5.招生二级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开展复试工作,调剂批次的复试内容、方法与第一志愿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6.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报非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转报全日制)的考生,必须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及时查看我校在研究生处、各招生二级学院官网发布的调剂通知和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考生登录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
3.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后参加复试。
4.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参加招生二级学院组织的调剂场次复试。
6.学校在调剂系统中对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复试没有通过的考生仍可继续申请其他调剂志愿。
7.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
六、录取
(一)各招生二级学院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综合素质表现等因素,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而招生计划有限,则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复试单科成绩确定录取顺序,具体见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二)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后,可报送候补拟录取意见,并按照先后顺序,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备注:广大考生应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考生因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他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报名资格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2.工商管理专业复试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人事档案或《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就业合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7.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或办理人事档案转入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8.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者;
9.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025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录取资格无效。
(四)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后,根据要求报送校研究生处复核,复核无误后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公示7日后无异议再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五)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2025年我校同时招收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录取确定,不得更改。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
(六)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接到调档函后,交给本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并按时完成调档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至学校的,填写《暂缓调档证明》,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寄的原因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1日),否则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寄达学校研究生处。协议书上的定向就业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八)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根据调档情况及定向就业合同签订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等原因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七、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招生二级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处和招生二级学院将在网站上开设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招生计划(含调整情况)、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和调剂实施细则、调剂通知(公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和总分等)、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招生二级学院录取意见)、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对于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九、监督与复议
(一)各相关招生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负责本学院的复试监督工作。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应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91-83761523。
(三)实行复试巡视制度。校领导、纪委(监察专员办)、研究生处、保卫处等单位组成校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各招生二级学院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
(四)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五)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利害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六)实行复议制度。各招生二级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加强复试过程监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八)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一)各招生二级学院一般应于3月31日前(最迟不晚于4月7日)完成一志愿复试。
(二)3月28日起在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发布调剂信息。
(三)4月8日正式启动调剂工作。
(四)4月2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五)5月20日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报送录取数据。
十一、其他
1.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25年3月25日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2.研招办电话:0591-83760467邮箱:yjsc@m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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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关于严明我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纪律的通知各有关单位:2026年度研究生招生考试已正式启动,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性、规范性与严肃性,营造清正有序的考试环境,现就加强纪律管理提出以下要求。一、强化责任担当,健全组织机制(一)提升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应充分认识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主动适应新阶段招生政策与流程变化,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制度体系。要全面排查命题、初试、评卷、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风险,制定有效防控措施,确保招生全过程规范有序。(二)加强过程监督,完善管理机制要强化对招生单位的指导与督查,健全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到权责清晰、任务到人。要畅通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实现招生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督。(三)开展纪律培训,增强规范意识对所有参与招生考试及命题工作的人员进行全覆盖纪律教育,确保人人知晓政策、熟悉流程、严守规矩,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做到行为规范、履职尽责。二、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一)严守招生纪律,依法依规履职严格执行国家、省级及学校相关招生考试规定,统筹组织好各环节工作,优化考生服务,切实保障招生公平。工作人员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保密要求,服从统一安排,高效完成工作任务。(二)落实保密要求,杜绝违规行为命题教师及相关人员一律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资料编写或出版活动,不得泄露试题信息、命题工作内容,不得接受考试相关咨询。(三)严格执行回避与信息公开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职工,须主动回避招生各环节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做到招生政策、程序、结果透明化,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一)强化全过程监督,发挥纪检作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实施全过程嵌入式监督,各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线索,为招生工作提供纪律保障。(二)畅通举报渠道,严查违规行为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全面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共同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特此通知。2025-12-01 10: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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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为规范开展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及《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一、接收专业及人数2026年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与人数,可参考《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二、申请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与综合成绩均处于本专业前列;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好的专业素养,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4. 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本科学习阶段未受到任何处罚或处分。5. 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在“推免系统”完成备案并通过审核。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重庆师范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三、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填报志愿1. 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开始注册,9月22日开始报名。届时需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完成注册、个人材料填报及志愿填报操作。2. 学校将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内容包含复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推免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确认是否接受该复试通知。(二)资格审核确认参加学院复试的推免生,需在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以完成资格审核:1. 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且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3.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4. 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工作成果等。(三)复试和拟录取1. 复试安排复试内容涵盖英语水平、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三个维度,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水平占20分,专业素养占40分,综合素质占40分。 2. 拟录取规则(1)学院将依据复试总成绩,按招生专业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成绩+专业素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2)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推免生,不予拟录取: ① “英语水平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 ② “专业素养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 ③ “综合素质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 ④ 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存在考试违纪舞弊、替考行为,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3)学校将通过“推免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在“推免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4)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四)时间进度说明推荐工作的时间进度以“推免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各位推免生密切关注“推免系统”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要求,避免错过关键时间节点。四、复试具体安排(一)复试方式采用腾讯会议(双机位)的形式开展复试。(二)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通知。(三)复试专业科目1. 学术学位招生专业代码020200(应用经济学):复试科目为宏观经济学,参考书目为《西方经济学》(第二版,下册),马工程教材,《西方经济学》编写组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招生专业代码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复试科目为宏观经济学,参考书目与应用经济学专业一致。招生专业代码120200(工商管理学):复试科目为宏观经济学,参考书目与应用经济学专业一致。 2. 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025100(金融):复试科目为投资学,参考书目为《投资学精要》(第九版),兹维·博迪、亚历克斯·凯恩、艾伦·J. 马科斯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招生专业代码095137(农业管理):复试科目为农业经济学,参考书目为《农业经济学》(第三版),孔祥智、马九杰、朱信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招生专业代码095138(农村发展):复试科目为农业经济学,参考书目与农业管理专业一致。五、学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65363603联系人:吴老师六、附则说明本细则的解释权归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有。若本细则存在未尽事宜,或与学校、上级部门新下达的规定不一致,均以学校、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准。2025-10-09 15: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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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招生院系:根据学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明确如下:一、各招生单位(以下统一简称 “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全面统筹本单位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基本准则,集体审定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教师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关键事项;对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开展政策解读、纪律教育、专业培训,指导各学科组与专业复试小组推进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妥善处理考生提出的复试成绩核查申请及申诉诉求,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有序推进。二、各学院需从研究生招生工作群下载《2026 年推免生复试套表》,并于 9 月 10 日 16:00 前,在学校推免生报名系统内提交复试方案;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招办”)报送本院复试方案纸质版。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复试方案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各学院必须严格依据已公布的复试方案,组织各项复试工作。三、关于接收录取推免生指标的说明各学院各专业需结合历年推免生招收情况,以及 2026 年考生实际报名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各专业接收并录取推免生的名额。其中,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总名额,需与此前上报至研招办的《2026 年暨南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信息保持一致;且各专业必须为统考招生预留相应招生指标,不得挤占统考名额。四、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一)复试时间:9 月 17 日 —9 月 19 日,具体时段与流程详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采用网络远程测试形式,测试时间为 9 月 15 日 —9 月 19 日,具体要求以各学院复试方案为准。未按规定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其复试成绩视为无效。(三)考生复试流程:考生凭《推免生复试通知书》(需在学校研招网推免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到报考院系办理报到手续→参与心理测试→参加复试(含专业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提交体检报告。(四)体检要求: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自取得学校同意接收函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需将体检表原件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五)学校将向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六)9 月 20 日 12:00 前,各学院需以单位为主体,向研招办报送以下三类材料:1.《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2.《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待拟录取名单》;3.《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不合格名单》。五、复试内容与工作要求(一)复试考核重点1.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科研潜力、事业责任意识、团队协作能力、举止仪表、表达能力及礼仪规范等。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200 分,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各 100 分。其中:3.面试包含综合素质与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两个维度,各 50 分;4.综合素质与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10 分)、外语听说能力(10 分)、基本素养(30 分);5.专业素质与能力: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30 分)、创新能力与科研潜质(10 分)、专业认知与个人发展规划(10 分)。(二)复试导师遴选与管理1.为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各学院需选拔师德师风良好、专业水平突出、责任心强的导师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导师群体作为复试方案的直接执行者,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选拔效果,各招生单位需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与管理:2.制定复试导师遴选标准、培训方案及行为准则,加强对导师的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政治素养及纪律教育,确保导师准确理解政策、熟练掌握规则、科学运用选拔方法,提升科学选才与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3.明确复试导师在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及纪律要求,与每位导师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发挥导师作用并规范其行为;4.各学院及复试导师需将复试作为近期研究生教学核心工作,确保投入充足资源与精力;招生人数较多的学院,不得压缩复试时间、仓促推进流程,需为复试安排充裕时间。(三)复试笔试组织规范各学院需参照研究生入学初试的统一标准,做好复试笔试的命题、审题、制卷及评卷工作。需注意:笔试试卷与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秘密材料,命题工作需在指定命题室使用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完成,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公共服务器上开展命题;制卷与评卷需严格按规定执行。同时,各学院需结合学科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制定科学考核标准,确保复试公平有效。(四)复试小组工作要求各复试小组组长需在复试前组织导师商议复试流程及考核侧重点,确保提问科学、记录详实。每个复试小组需配备不少于 5 名教师及 1 名工作秘书,其中:1.复试教师需从研究生导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博士学位教师中选拔;2.研究生导师人数不少于 3 名。3.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讨考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交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五)复试过程监管各学院需严格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健全 “三随机” 工作机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同时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确保复试安全顺畅;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管办”)指定专人保管,保存期 10 年,以备查阅。(六)复试流程与时长要求复试流程需统一规范,各环节难易程度保持一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0 分钟,需为考生提供充分表达机会,全面展现其综合素质与能力。(七)复试通知传达复试前,各学院需将复试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通知方式需具备有效性且可留存记录(如短信、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需获取考生确认收到通知的回复,并将记录保存至录取通知书发放完毕。(八)回避与保密要求1.与考生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2.全体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3.严禁招生单位内部部门及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4.严禁自命题科目命题人员参与考研咨询、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5.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场地与设施;6.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形式开展考研辅导宣传及组织活动。(九)校区变更说明若学院因搬迁、人才培养调整、实验或实习安排等原因,导致考生入学后培养及住宿校区可能变更,具体以学校最终安排为准;各学院需在复试中向考生明确说明此项情况。(十)复试现场管理科学布置复试现场,规范流程操作;面试期间,导师需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并集中保管。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 / 监察处及督导委员会将前往各学院巡视,检查复试开展情况。六、成绩评定与拟录取规则(一)合格线设定:面试、笔试合格线均为 60 分,复试总成绩合格线为 120 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二)专业拟录取规则:各专业拟录取名单,需依据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制定。(三)复试结果上报:各学院需在复试工作结束后 24 小时内,向研招办上报复试结果。(四)确认手续要求:取得学校同意接收函的推免生,需于 9 月 22 日在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完成报名确认手续,具体时间以系统开放时间为准;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不予录取。七、监督与申诉机制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复试过程监督与指导,完善监督、巡视及复议制度,对复试公平公正及结果准确性全面负责;委派专人并设立专线(电话 + 邮箱),受理考生投诉与申诉,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一)复试成绩复核流程考生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学院研管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复核→学院研管办组织复核工作→指定专人向考生回复复核结果。(二)申诉受理流程一级申诉流程:考生提交书面申诉→学院研管办接收→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向考生出具书面回复;二级申诉流程:考生提交书面申诉→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 “信访办”)受理→转交研招办→研招办转至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反馈至研招办→研招办转交信访办→信访办向考生出具书面回复。(三)申诉联系方式研招办咨询电话:85220045;信访办咨询电话:85220015;申诉专用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八、复试原始材料保管复试结束后,所有原始材料(含会议纪要、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复试笔试试卷、安全责任书、音像材料及考生提交资料等),由学院研管办统一妥善保存,保存期 10 年,以备查阅。各学院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原始材料进行详细检查;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复试原始材料进行抽查。特此通知暨南大学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10-09 11: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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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为规范做好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公开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各硕士招生单位制定推免复试专项方案各硕士招生单位需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政策及学校制定的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与特色,制定针对性的推免复试实施细则。其中,推免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进度确定后,单独通知相关考生。二、推免生复试组织与实施推免生复试工作围绕名单确定、资格审查、考核安排及成绩计算四个核心环节开展,具体要求如下:1. 复试名单确定与体检安排(1)审核与反馈时间:9 月 12 日至 9 月 17 日期间,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需对考生提交的推免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逐一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明确告知考生是否获得参加复试的资格。(2)体检要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可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下载中心” 板块,自行下载体检表;随后需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完成体检,并在参加复试时,将体检表与其他报名所需材料一并提交至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由招生单位进行统一审核。2. 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各招生单位需对考生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本科阶段(大一至大三学年)的完整学习成绩单、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如四六级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如有)。同时,考生需提前将 “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体检表” 及 “诚信复试承诺书” 等材料,发送至各招生单位指定的联系人邮箱(邮箱地址可查询:https://yz.gdufs.edu.cn/lxwm.htm),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将影响复试资格。3. 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规范(1)复试基本形式:复试考核采用 “现场复试” 与 “网络远程面试” 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具体考核形式可根据专业需求选择 “笔试” 或 “面试”。(2)复试纪律要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严禁录音,复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文字、电子文档等)向外界泄露复试题目、考核流程及相关内容。若考生违反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3)复试内容设置:复试内容需全面覆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具体分为笔试与面试两类:① 笔试考核: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长通常为 2 至 3 小时。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核心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扎实性、深厚性与宽广性),判断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础能力要求。② 面试考核:考核内容:重点评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否合格、知识结构是否合理、专业基础知识是否牢固、实践(实验)操作能力是否达标、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听说读写)以及心理素质是否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考核时长:为保证考核的充分性,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考核规范:复试面试小组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一进行面试;若考生人数较多,可分多个小组同时进行考核,但各小组需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考核顺序,且所有小组需执行统一的评分标准,确保考核公平。面试环节通常采用 “考生随机抽取试题 — 考生当场作答 — 考官补充提问” 的流程,考官可根据考生回答情况,就相关知识点或问题进一步追问,深入了解考生能力。方案制定:各招生单位需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与内容,并设计明确的评分标准及评分表格,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评分结果可核查。4.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构成需涵盖外国语听力测试、外国语口语测试、专业测试等核心模块。各招生单位需在本单位制定的推免复试方案中,清晰界定各模块的分值占比及成绩计算方式,并将该方案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执行。三、推免生拟录取工作规则推免生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 “集体决策、计划统筹、规范流程” 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1. 拟录取名单确定流程各招生单位需组织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与党政联席会议,对考生的复试成绩、材料审核结果等进行细致审查,并开展集体讨论;最终需严格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2. 招生计划统筹与录取类别确定各招生单位需统筹协调推免招生与统考招生两项工作,不得将某一专业的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推免招生,需为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同时,各招生单位在确定推免生的拟录取专业及研究方向时,需同步明确考生的录取类别(如全日制、非全日制等)。3. 拟录取排序与关键考核要求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均必须参加复试环节,无复试成绩者不得进入拟录取名单。各招生单位需按照本学科、本专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特别注意:复试中的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及 “体检” 两项内容,不纳入录取总成绩的量化计算,但只要其中一项考核不合格,考生将被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4. 推免服务系统操作要求教育部将搭建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该系统的开通时间将另行发布公告。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志愿填报、录取结果确认及信息备案公开等所有环节,均需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在线完成。学校会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 “同意接收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不再保留其录取名额。最终的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均以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内容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且未在该系统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5. 不予录取的情形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考生,将被直接取消录取资格:(1)本科阶段专业课程存在补考或重修记录的;(2)曾受到学校记过及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3)未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的;(4)推免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的;(5)未参加推免复试的;(6)提交的推免申请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如伪造证书、篡改成绩单等)的;(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或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6. 体检标准与复检要求考生的体检结果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的相关规定,方可获得录取资格。若招生单位对考生的体检结果存在疑问,可要求考生在入学报到前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四、推免生录取资格复审对于已获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会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推免资格真实性、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获取情况、入学前纪律处分情况等。未通过此次资格复审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若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本科就读学校纪律处分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五、咨询方式考生若对推免复试录取工作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咨询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0-36207044;020-36773606咨询邮箱:yanjiusheng@gdufs.edu.cn六、申诉方式若考生对推免复试录取过程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诉,具体联系方式如下:申诉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20-362070652025-10-09 09: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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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有序开展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录取”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全日制)我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全日制专业、专业代码、招生计划及招生类别如下:1. 专业代码020200(应用经济学):招生计划1人,招生类别为直博生;2. 专业代码020200(应用经济学):招生计划10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3. 专业代码025100(金融):招生计划12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4. 专业代码025400(国际商务):招生计划12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5. 专业代码025800(数字经济):招生计划8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6. 专业代码120200(工商管理学):招生计划5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7. 专业代码125300(会计):招生计划6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二、报名时间安排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为9月22日上午9时至10月17日中午12时,逾期将无法提交志愿。三、申请条件要求申请我院推免生(含直博生、推免硕士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4. 已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5. 申请专业符合2026年国家及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6. 申请直博生的额外要求:除满足上述1-5项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需名列专业前茅,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且拟攻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四、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1.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 由本科就读高校教务部门颁发、且已完成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3.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指定平台获取);4. 《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关印章);5.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成绩单等);6. 若有论文发表、科研成果或各类获奖经历,需提交相关清单及对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7. 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提交):所有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获取带有明确体检结论的体检报告原件,并在复试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邮寄至学院指定地址。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商学院233室研究生办(收件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00363),邮寄方式仅限顺丰快递;8. 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需提供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五、复试安排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次组织,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及排名仅在其参加的当批次内有效。(一)推免硕士生复试1. 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2)考核方式:以综合面试为主,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考核(其中会计硕士专业知识考核形式为笔试,不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笔试),具体考核内容可参考宁波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相关说明; (3)考核重点: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重点考核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重点考核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 (4)面试时长: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时长不少于5分钟。2.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无笔试专业:复试成绩=专业能力综合面试成绩×0.7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3; (2)有笔试专业(会计硕士):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5 + 专业面试成绩×0.5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3)复试成绩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二)直博生复试1. 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采用线下面试方式,主要包含专业与综合面试、思想政治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考核重点:重点围绕考生的外语水平、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等方面展开考核; (3)面试时长: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时长一般不少于5分钟。2.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直博生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与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60%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百分制)×40%; (2)复试成绩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六、录取办法1. 录取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基础上,分批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按当批次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2. 录取否决情形: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面试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均不予录取。七、注意事项1. 录取资格保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处于招生工作的任一阶段,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3. 统考限制: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 直博生待遇:直博生入学后身份为博士研究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相关待遇;5. 体检要求:我校确定接收的所有推免生,均须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政策冲突处理:本方案内容若与国家相关招生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均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执行。八、咨询及申诉渠道1. 学院信息公开:学院相关招生信息将通过官方网站公开;2. 咨询电话:0574-87600363(工作日办公时间可咨询);3. 申诉电话:0574-87600358(若对招生环节有异议,可拨打此电话申诉)。九、第一批复试名单与复试安排我院推免生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复试预计安排在9月25日:1. 复试名单公布:第一批次复试名单将于9月23日16点前发布,仅在该时间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第一批次复试;2. 复试安排查询:第一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等安排,可登录宁波大学商学院官网“学科与研究生办”栏目查看相关通知。2025-09-30 1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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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理工大学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注意事项我校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统一参照《浙江理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所有推免生的复试、录取环节,均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保流程规范、信息可追溯。一、复试资格审查(一)材料准备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按以下清单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将作为资格审查的核心依据:身份与学籍证明:本人有效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 1 份(复试时需携带原件,供现场核验身份);学业成绩证明:本科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1 份,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需携带备查,确保成绩真实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 / 六级考试成绩单、TOEFL 或 IELTS 等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原件需携带备查);荣誉奖励证明: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学科竞赛奖项、技能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原件需携带备查);科研能力证明:在校期间参与学术科研、科技创新活动的相关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申请的专利证书、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复印件 1 份(原件需携带备查);思想政治审查材料:《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 1 份,需提前由考生本科所在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并盖章(该表将在考生确定拟录取后,转至学校学生线存档);直博生专项材料: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供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 2 位教授(或研究员)出具的推荐书原件 1 份(推荐专家不得包含拟报考导师);艺术类考生专项要求:考试所需工具由考生自行准备。(二)审查结果与凭证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审查通过的推免生,将获得《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考生需凭《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后续所有复试环节,未取得合格单者不得进入复试。二、复试日程安排复试包含体检、报到审查、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外语测试等多个环节,各环节时间与地点按以下要求执行:(一)体检安排校内考生:体检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体检地点:下沙校区考生在学校校医院,临平校区考生在临平区运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要求:体检无需空腹,需通过扫码支付体检费 60 元;各学院需在 10 月 11 日上午 11:00 前,提交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至相关部门。校外考生:可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近三个月内的体检结果寄达报考学院,逾期未提交视为体检不合格。(二)考生报到与资格审查组织主体:由各招生学院自主负责;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根据复试整体安排确定,考生需以学院通知为准,按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报到与资格审查。(三)心理测试组织要求: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特殊说明:本校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因前期选拔时已参加过心理测试,本次无需重复参与;各学院需至少提前一天将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名单发送至研招办相关人员,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测试。(四)笔试、面试及外语测试时间与形式: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具体日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本校考生统一参加现场复试,校外考生采用线上复试;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复试内容、考核标准必须保持一致,确保公平性。操作规范:复试环节需做到全程、全方位、无死角录音录像,录像资料需存档备查;每个笔试考场需安排 2 名及以上学校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担任监考;开考前,笔试与面试教师需将个人手机交学院统一保管,同时要求考生关闭手机并统一收管;线上复试需参照《浙江理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执行;若组织业务课笔试,各学院需认真填写《业务课笔试签到表及考场记录单》,并在学院内存档留存。考核内容:复试环节主要包含业务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操作规范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统考生)复试要求一致。三、推免生类型我校 2026 年接收的推免生包含两类:普通类型推免生:符合教育部推免资格要求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通过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该类考生心理测试可免重复参与)。四、推免服务系统操作要求推免生报名、复试通知接收、拟录取确认等关键环节,均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系统开放时间与功能如下:报名功能:9 月 22 日 9:00 起,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通知发送功能:9 月 23 日 9:00 起,系统开通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发送功能,各学院将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确认。研究生院研招办2025 年 9 月 22 日2025-09-30 10: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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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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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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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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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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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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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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