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2025 年 4 月 30 日 17:05:27 发布
依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现对我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
一、公示期相关安排
1.本批次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期限设定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考生的监督与咨询,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后续提供的联系方式反馈。
二、拟录取考生类型说明
1.本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中,所有考生均为通过 “申请考核” 方式参与报考的考生;
2.除 “申请考核” 类型外,本批次公示名单未包含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
三、专项计划考生标注规则
1.针对纳入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本次公示名单中已通过 “备注” 栏目的信息进行明确说明;
2.考生可直接查看名单内的 “备注” 内容,确认自身或其他相关考生的专项计划归属情况。
四、拟录取及递补核心原则
1.本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严格依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开展,全程遵循 “择优录取” 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与科学性;
2.若出现已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情况,将按照所有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后续符合条件的复试合格考生;
(1)递补过程将严格对照初始录取标准,不额外增设或降低录取条件;
(2)递补结果将同步履行公示程序,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五、正式录取的前置审核要求
1.本次公示的 “拟录取名单” 仅为阶段性结果,并非最终正式录取依据;
2.该拟录取名单还需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只有在审核通过后,相关考生方可获得正式录取资格;
3.若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录取政策、材料造假等问题,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且不进行后续递补。
六、联系方式及违规处理办法
1.公示期间及后续招生流程中,考生若有疑问、咨询或反馈需求,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联系电话:010-62732200;
(2)联系邮箱:huiqing2020@cau.edu.cn;
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监督,一旦查实考生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造假、考试作弊等),将不受公示期限制,随时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
七、公示附件说明
1.附件 1:《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社会学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PDF 格式),包含社会学专业所有复试考生的成绩及拟录取情况;
2.附件 2:《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共管理学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PDF 格式),包含公共管理学专业所有复试考生的成绩及拟录取情况。
-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妥善开展 2024 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 “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1.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复试录取全过程中,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量,始终将 “德” 置于首位,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与录取关键依据。2.坚守公平公正公开准则。确保复试录取政策清晰透明、实施程序规范有序,严格按选拔标准筛选优秀考生,坚决贯彻 “宁缺毋滥” 原则。3.注重综合评价维度。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为复试核心任务,重点选拔具备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及较强实践能力的人才。4.秉持以人为本理念。复试录取工作中,切实尊重考生需求,强化服务意识,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组织管理1.工作统筹与小组组成(1)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整体工作,研究生院具体承担组织实施职责;同时设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两组人员构成一致:组长为曲维玺,副组长为于蓉,成员包括俞子荣、张威、崔卫杰、段红梅、董超、李俊、梁明、陈正萍。(2)研究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工作各环节合规性进行核查。(3)研究生院联合院纪委组建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组,由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于蓉担任组长,对复试录取全流程及具体实施细节开展全程监督检查。三、复试组织1.组织责任与人员培训。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的组成原则及具体工作职责,同时组织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人、巡视组成员、招生工作秘书等相关人员,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专项培训,确保人员熟悉工作要求与流程。2.复试方式。本次复试采用 “现场复试(线下)+ 网络远程复试(线上)” 双模式进行,组织过程中严格落实 “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 要求,保障复试规范与公平。3.复试基本要求(1)2024 年研究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标准如下:应用经济学 [020200](学术型):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农业经济管理 [120301](学术型):总分≥3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4 分;金融 [0251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国际商务 [0254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工商管理 [125100](专业硕士):总分≥162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3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8 分。(2)研究院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均需符合上述成绩标准。复试时间。复试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下旬,按学科专业分批次组织,各批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复试地点。现场复试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 28 号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将随复试通知一并告知。复试程序。考生需按以下流程参与:缴纳复试费(100 元 / 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复试环节。4.考生复试材料要求(1)本人硕士研究生准考证原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 A4 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3)应届生: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成绩单(开学报到时需向研究生院招生办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若无法提供学校成绩单,可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成绩单复印件,且需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5)《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6)《诚信复试承诺书》。5.复试比例。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确保选拔范围与质量。6.复试内容。每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20 分钟,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四大模块,侧重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重点考核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不合格者 “一票否决”,不予录取;(2)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结合学科专业要求,考查考生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与外语听说读写能力;(3)综合素质:评估考生学术潜力、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及适配性;(4)特殊要求: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且不指定参考书目;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加试。7.复试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0% + 复试成绩 ×50%,按两部分成绩加权计算得出。四、录取工作1.拟录取名单确定。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招生指标、复试录取办法,参考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名单不得修改;若需变动,需说明变动原因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及学籍注册信息以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为准,未公示或未备案考生不予录取。3.学历(学籍)核查与入学复查(1)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存疑考生需在 5 月 15 日前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2)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4.报考资格与信息审核(1)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录取阶段一律不修改,报考资格不符者不予录取;(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报到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4)经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检查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要求。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录取前分别与研究院、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研究院不承担相关责任。5.不予录取情形(1)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总成绩 < 60 分;(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5)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五、调剂工作1.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 “调剂系统”)开放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8 日。2.调剂系统开放规则(1)每次开放时长不低于 12 小时,开放与关闭时间提前公布;(2)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不以调剂志愿提交时间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3.调剂志愿锁定。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24 小时,到期未收到研究院受理意见的,锁定自动解除,考生可重新填报其他调剂志愿。4.调剂条件与专业要求(1)调剂基本条件① 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② 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④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需一致;其中金融 [025100] 仅接收初试业务课一为数学(三)的考生。(2)调剂专业及初试成绩要求应用经济学 [020200](学术型):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农业经济管理 [120301](学术型):总分≥3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4 分;金融 [0251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国际商务 [0254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工商管理 [125100](专业硕士):总分≥162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3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8 分。5.调剂流程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申请,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无效。6.调剂复试与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按本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及时关注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网(https://www.caitec.org.cn/n7/sy_ywly_zslq/)及研招网信息。六、违规处理1.考生纪律要求。考生需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在本人复试结束后、研究院全部复试工作完成前,不得泄露、传播试题内容及复试相关信息,违者按作弊论处。2.违规处理标准。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影响考试公平的考生,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研究院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复试违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七、其它说明1.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开展,体检由研究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2.复试费用。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 / 人。3.推免生资格。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但需满足:第 7-8 学期无不及格科目、无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良好、政审及体检合格、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八、社会监督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研究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渠道如下:1.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010-64248843,邮箱 yzb@caitec.org.cn;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24 年 3 月 18 日2025-09-08 14:14:38
-
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全面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二、指导原则根据上级相关要求,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做好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三、组织管理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建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组和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三级管理模式的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分数线我校在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并公布我校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中的后续相关通知公告。(二)复试比例1.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应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150%。2.合格生源基本满足招生计划,但不需要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按低于120%的比例组织复试。3.合格生源少于招生计划,需要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应先进行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开展调剂。接收调剂后生源仍不足的学科专业,其原招生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学科。(三)复试时间所有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在4月2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官网通知。(四)资格审查各类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yzb.bjfu.edu.cn/) 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志愿考生凭考生编号/身份证号登陆,调剂考生需按流程进行注册。查验审核的基本材料及要求如下,材料提交办法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后续通知。1. 统考考生、联考类考生(应届本科毕业、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入学时交验毕业证),联考类考生的往届毕业生同时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留取③复印件。2. 以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①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四级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其中一项;②发表的论文原件。留取相应的复印件。其中专科毕业必须两年或两年以上。3. 单独考试考生:要求同1,注意毕业时间必须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其提交的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写上考生编号及姓名)要与原件进行核对。4.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5.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五)复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人,通过我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入结算平台缴纳(操作指南见附件)。(六)复试的方式和内容1.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具体方式和安排见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2.复试内容⑴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实际情况,采取限定时间的开放性论文或综合性试题等多种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评,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少于60分者不予录取。⑵外语(含小语种)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听力与口语测试由学院或学科专业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详细的评分标准,单独测试或与综合面试一并进行。⑶综合面试(满分150分)。由各学科专业负责组织,重点考察其专业基础、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⑷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 采用开放性试题考核或者限定时间的开卷考试)。由学院负责组织,除联考类考生外,其他考生不需参加。⑸诚信评判和违规考生查处。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认真进行答卷核查等工作,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甄别力度。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⑹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各学院结合本院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七)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口语+综合素质面试(管理类联考考生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2.复试满分成绩350分,达到210分为合格(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450,达270分为合格)。五、入学总成绩1.考生入学总成绩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0%)+复试总成绩×(50%-3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生的最终录取以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准。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六、调剂工作对于满足国家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进行调剂。1、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源,可接收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且符合国家调剂基本条件和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优秀考生。2、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①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原则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调剂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④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3、单独考试考生和未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不允许调剂。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5、考生申请调剂流程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须同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填报调剂申请,上传资格审查及相关支撑材料,具体提交办法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后续通知。七、录取工作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两类。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查不合格。②复试总成绩不合格。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④体检不合格。⑤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4.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科专业、学院同意和研究生院批准,可先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资格学生占本学科专业当年招生名额,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5.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如果放弃录取资格,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学科、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6.除单考生、原单位定向生外,对其他录取新生可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将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7.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监督渠道: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336079/62338214/62338380;电子邮箱:yzb@bjfu.edu.cn;北京市研招办:010-82837456。八、政审及调档1.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政审,政审工作由所在拟录取学院负责。政审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2.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非全日制生)均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开学前档案不到校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九、复议程序1.考生对复试过程、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复议申请。2.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确认有异议的,将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书面上报调查结果。3.相关学院对考生本人做出解释与说明。4.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十、体检安排及其他1.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在拟录取后在当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完成后将体检报告邮寄给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信箱(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2.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和各学院网站的具体通知。十一、联系方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336079/62338214/62338380电子邮箱:yzb@bjfu.edu.cn2025-08-08 17:12:35
-
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专业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公示背景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针对多个专业进行了调剂拟录取工作,涉及的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会计(代码1253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以及项目管理(代码125602)。经过初试、资格审核以及复试等一系列严谨的流程,第一批次的调剂拟录取名单已经顺利确定。二、名单公示现将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上述专业第一批次调剂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可查看附件。在调剂过程中,125300会计专业和125200公共管理专业的调剂指标根据实际申请情况以及复试表现进行了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合理。三、公示时间本次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9日至4月15日。在此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可拨打以下联系电话进行咨询:0551-62904985、62904987、62902867、62904902。四、公示单位本次公示由合肥工业大学MBA MPA管理中心负责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9日。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关注公示信息,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2025-08-21 11:22:11
-
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二、组织管理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招生学院两级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巡查小组,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察。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三、基本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各招生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写明报研招办备案,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开。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安排1.第一阶段:一志愿考核阶段,复试对象为符合成绩要求的一志愿考生。2.第二阶段:调剂阶段,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分批次开展选拔。所有调剂考生均要通过国家“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3.第一阶段在4月7日前完成。第二阶段在4月8日至28日期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向考生公布。(二)复试人数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三)资格审查凡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须按照学院通知在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登录网址:https://yjszs.cauc.edu.cn/,登录账号密码见登录界面提示)复试前,各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各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公告。证明材料清单: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手写签名);4.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5)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自考生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6)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或本科结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8)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验证报告;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通过8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7.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定向协议书;8.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四)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五)复试方式1.复试方式: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方式,招生学院复试方式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2.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我校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复试系统,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由招生学院对外公布。(六)复试缴费1.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2.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缴费: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现场复试缴费:复试现场缴纳。(七)复试组成及考核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综合能力考核招生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招生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或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形式及分数权重,在各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等方面。(1)专业综合测试招生学院自行命制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以笔试形式开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以面试或线上笔试形式开展,具体考核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向考生公布。(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和研究能力,考察考生专业领域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沟通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3.加试(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以网络远程复试开展的以线上笔试方式开展考核。加试各科目的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折算后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复试内容、分值权重和计算方法,经学校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在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五、调剂工作(一)调剂条件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满足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要求。(二)遴选规则1.招生学院要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在本单位调剂工作细则中提前公布。严禁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2.招生学院可根据相关学科发展方向、培养目标、专业相关度等因素,制定专业性、学术性的遴选条件及其他业务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3.对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调剂名额,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的基本原则,分批次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三)调剂工作程序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或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或本单位)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2.考生登录调剂专业所在学院网站查看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了解拟调剂人数、调剂申请条件、调剂遴选规则、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等调剂信息。3.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请与所报专业联系人申请。调剂系统开放前招生学院须在学院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开放与截止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以招生学院在学院主页发布的公告为准。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5.各招生学院在调剂系统关闭后组织调剂考生选拔工作,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招生学院负责。招生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6.我校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我校将不接受取消待录取申请,请考生在接受待录取通知时慎重决定。六、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七、录取管理(一)计划管理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二)总成绩录取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总分500分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折算百分制)×50%。初试成绩总分300分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折算百分制)×50%。复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三)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四)录取规则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录取规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告知考生。(五)优先录取规则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2.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总成绩相同(保留两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六)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6.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8.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八、体检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九、入学复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信息公开(一)各招生学院必须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二)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必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招生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公示7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十一、监督和复议(一)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学校将对各学院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三)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研究生院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十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十三、联系方式中国民航大学研招办 咨询电话:022-24092146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处 监督电话:022-24092242电子邮箱:caucyjs@cauc.edu.cn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www.cauc.edu.cn/yjsy/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s://yjszs.cauc.edu.cn/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点击链接进入查询附件【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已下载2407次附件【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pdf】已下载2337次附件【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pdf】已下载2598次2025-08-18 15:53:22
-
安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5〕2号)等文件要求及安徽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为高质量保障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01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理念,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复试公平公正科学,改进完善考评机制,提高复试科学性和有效性。02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针对本次复试工作,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二)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纪委书记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及过程监督。(三)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5-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四)各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政审和诚信评判;本单位纪委、未设纪委的培养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五)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面试专家及其分组名单、负责监督的纪检人员名单、负责政审工作的人员名单和参与复试过程的其他各种工作人员名单以及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备案后的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在各单位网站公布。03复试资格(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0%。(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所报考学科(专业类别)的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总分线降7分,单科线不降。(三)复试批次1.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标准的考生。复试标准及复试日程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再另发复试通知。2.第二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培养单位进行调剂复试。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目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04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二、复试时间1.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3月31日。2.第二批:复试时间详见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各批次各培养单位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三、复试形式1.第一批复试形式为笔试+面试。2.第二批复试形式为面试。四、复试工作安排1.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需要查验的材料为:(1)准考证;(2)二代身份证;(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6)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以及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7)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2.复试费收取复试费按每生80元收取,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考生可于3月25日9:00起登录安徽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费,地址:http://gsas.ahu.edu.cn/logon,招生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默认用户名(准考证号),默认密码(报名时使用的证件号码)。考生登录系统后选择“复试缴费并确认”进行缴费。考生可按系统提示通过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更改密码,更改密码后请妥善保存。3.笔试笔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3月29日9:00-11:00,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艺术类考试时长按艺术学院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专硕业务课考试(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考试时间为3月28日18:00-20:00。4.面试面试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科研创新、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消除组间偏差后),满分为100分。各培养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做好面试记录、评分表存档等工作。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组织程序如下:(1)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以备核查。(2)以随机方式决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面试时随机抽题,具体办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决定。(3)面试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组长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该组专家的面试组号。(4)各面试专家组按抽取的组号对该组考生按面试序号进行面试。(5)各培养单位按面试分组用规定表格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各考生面试获得的各专家评分(由组长签名纸质一份,电子档一份)及《硕士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纸质)。(6)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面试组考生的组内平均分与组间平均分之差,对组间偏差进行统一校正;消除组间偏差后的成绩为各考生的面试得分。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应当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每门课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总得分。0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06录取办法一、考生总得分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别当量折算后相加即为考生总得分。考生总得分计算办法如下:1.初试卷面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2.初试卷面总分为3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3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3.考生复试笔试和面试总得分,换算为百分制,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复试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其面试得分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会计硕士的复试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复试专业课(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笔试得分与面试得分之和除以2,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4.考生总得分为初试当量折算分与复试当量折算分之和。5.政策性加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折算为百分制乘以60%后计入考生总得分(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书面证明材料)。6.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排序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总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总得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得分、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时,按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取)。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笔试、面试或加试得分低于60分的;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3.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4.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5.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07体检拟录取考生在开学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08信息公开(一)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网址:http://yz.ahu.edu.cn)。(二)各培养单位应在复试录取阶段,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安排、一志愿及调剂复试考生成绩等有关信息。(三)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纪检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09纪律要求(一)各培养单位要健全复试录取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把质量关,要加强对复试过程及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与领导,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二)各培养单位须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三)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各专业的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录音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10其他事项(一)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三)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复试批次先后依考生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四)我校研究生教育多校区办学,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实行申请制。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卓越工程师项目、滁州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能源研究院、环境研究院、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和合肥师范学院等联合培养研究生第一阶段(第一学年)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可申请学校住宿;第二阶段在联培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科学研究,学校不安排住宿。(五)我校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将在各批次考生复试结束后在拟录取考生中择优遴选。有意向参与的考生可在拟录取后关注各培养单位遴选公告。(六)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1—63861850)。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025-08-11 14:15:50
-
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层面统筹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核心工作,具体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复试过程的全程监管、拟录取名单的最终审定等。同时,需强化复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与服务保障,妥善处置考试期间各类突发情况,为复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此外,还需加强工作监督,确保整体招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为落实上述职责,学校专门成立以下两类工作组:1.应急处置与服务保障组:主要负责分析研判复试工作形势及潜在风险点,做好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开展保密教育并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统筹复试组织、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及后勤保障等工作。2.组长:研究生院负责人3.成员:党政办公室(含保密办、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含校医院)、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相关负责人4.监督巡查组:主要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检查,对各学院复试现场开展巡视;严格维护招生工作纪律,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受理考生提出的申诉,及时开展调查并反馈结果,确保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推进。5.组长:纪委机关、研究生院负责人6.成员:纪委机关、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二)学院层面具体实施各学院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与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实行 “双组长” 制,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共同担任组长并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等为核心成员,同时吸纳相关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若干名,全面负责指导与实施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地、制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开展具体考核、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与信息报告制度、处理突发事件及考生提出的质疑与申诉、审核学院拟录取名单等。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类专项小组,具体分工如下:1.资格审查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核心职责是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2.复试专家组:按招生学科(专业)组建若干个复试专家组,每组不少于 5 人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 2026 年推免生复试,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复试公平性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学校推免生复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在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考核,包括确定复试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工作)、组织面试并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3.工作督查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核心职责是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开展情况。二、复试要求1.各学院需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上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要求,以本方案为根本遵循,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与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制定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信息公开透明、流程严谨规范、操作有序合规。实施细则需明确包含复试形式、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复试要求、录取规则等核心要素,且须在复试开始前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未按要求公布的实施细则,一律不具备执行效力。2.各学院需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工作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同时加强对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的遴选与培训,强化其保密意识、责任意识与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保障复试工作质量。复试过程中需采取 “三随机” 机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导师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严防作弊行为。3.各学院需细化复试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分工,提前准备复试所需的场所、环境、设备、资料、试题等物资,且需在复试前开展演练,确保各环节顺畅衔接。4.各学院需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畅通咨询沟通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解答疑问,尤其要耐心做好未录取考生的疑问解答工作。需提前将复试形式及各项要求告知考生,保障考生有充足时间准备资料、安排行程。若采取现场复试,需做好考生入场引导、候考管理、饮水供应、秩序维护等服务;若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需详细讲解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复试流程及要求,安排专门技术人员提供支持;对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根据申请积极协调资源,提供必要帮助。5.各学院需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与复试相关的全套纸质材料、音视频资料等需妥善保存以备核查。复试结束后,需及时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6.各学院需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舆情动态监控,及时处置复试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平稳有序。7.各学院需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行为,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命题、制卷、监考、评卷、统分登分、复试信息发布、复试结果公示等关键环节,必须安排 2 名及以上教职工共同完成,且需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8.各学院需设立专门的举报电子信箱、举报电话、受理部门及通讯地址,明确举报电话的接听时间段并确保该时段内有人值守,保障考生举报与申诉渠道畅通,并按规定及时调查处理相关事项。9.各学院需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各学院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与人才选拔要求,在确保公平性与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选择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形式。具体复试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过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公布。(二)复试时间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统筹安排,但需在 9 月 23 日至 10 月 20 日期间完成复试组织、复试结果公示及拟录取名单上报等全部工作。(三)资格审查各学院需依据学校各学科专业 “报考条件” 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需加强对考生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复试。具体审查内容包括:1.证件核查:复试开始前,学院需对推免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想政治审查表、加盖本科院校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等材料进行严格核查。2.身份确认:复试前需对考生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措施,强化身份审核,严防 “替考”。3.承诺书签订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学校复试要求参与复试。各学院需认真核查承诺书签订情况,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规范、复试结果有效。(四)复试内容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同时可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进一步了解考生既往学业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情况,作为复试考核的参考依据。复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确定,主要包括: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能力,可通过让考生收听音(视)频或与考官对话等方式考核,具体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复试科目相关内容的掌握程度,可通过让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的方式考核;题目设置需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题型,具体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意识,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发展潜质等方面,具体考核维度由招生学院确定。此外,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考生提供背景支撑材料作为复试评分参考,但需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明确相关要求。四、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示1.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核算,具体公式为 “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60% + 本科综合成绩 ×40%”,其中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2.复试结果公示:复试结束后,需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完整包含考生姓名、本科就读院校、拟申请专业、学习方式(全日制 / 非全日制)、本科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确保公示信息全面、透明。五、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据各学院招生计划及复试工作细则开展,具体要求如下:1.招生计划限制:各学院拟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 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该学院对应专业拟招生人数的 50%。若某学院拟接收人数需超过该比例,需提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由研究生院结合学校整体招生计划统筹调剂。2.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按照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院推免生计划接收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名单审核与上报:各学院的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共同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承担责任。4.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在学校官方平台公示,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5.不予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2)复试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考生;(3)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6.入学复查:考生入学报到后的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六、其他事项(一)体检安排推免生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经体检确认不合格的考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二)思想道德表现考核与心理测试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涵盖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意识等方面;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需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方式核实。2.心理健康测试:学校将组织推免生参加线上心理健康测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并签署提交承诺书保证由本人参与;测试具体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七、工作要求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工作程序严格、管理规范、推进有序,并提供人性化服务,切实保障考生权益。各学院需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纪律的学院及个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八、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咨询联系方式: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复试录取相关咨询,咨询电话为 027-87940025,咨询邮箱为 yzb@wit.edu.cn。监督联系方式:武汉工程大学纪委机关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 027-87195662,监督邮箱为 witjw@wit.edu.cn。2025-09-28 10:55:56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