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查询
2025-09-02 17:34:47
来源:汕头大学商学院
各位考生:
根据《汕头大学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复试方案》,汕头大学2025年MBA招生考试进入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已公示,您可以通过链接1查阅复试名单。待复试结束后,可登陆链接2查询您的复试成绩。
链接:
1、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公示
http://www.gs.stu.edu.cn/Open/Master/Fzfs_MdOpen.aspx
2、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公示
http://www.gs.stu.edu.cn/Open/Master/Fzfs_CjOpen.aspx
若对名单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反映时请署实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或依据。
联系电话:0754-86502888
15816730356(微信同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邮箱:xjli@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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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港澳台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5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 2025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复试录取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科学选拔原则,实行学院统一领导,按需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二、复试录取的组织与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学院成立 2025 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统一标准。复试内容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学院成立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督查复试、调剂、录取过程,监督、检查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三、复试资格审查5 月 7 日前,报考考生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1.港澳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③《集美大学 2025 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诚信应试承诺书》、《2025 年集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考体检承诺书》原件的复印件。2.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③《集美大学 2025 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诚信应试承诺书》、《2025 年集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考体检承诺书》原件的复印件。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1.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所有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程序、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品德的考核、学术水平的考查等。(1)品德考核学院将招收和培养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的港澳台学生作为首要目标和任务。学生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诚信表现等方面。学院在复试考查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2)学术水平考查招生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参考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确保招生质量。3.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 50%,初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 50%,即: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未经过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五、复试时间与地点复试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下午 2:30复试地点: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集毅楼 A0201六、监督与纪律1.学校招生办全程监督我院 2025 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2.考生投诉举报电话:0592-6182176(工商管理学院)0592-6181580(纪委)、0592-6183371(招生办),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七、附则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3 15: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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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复试考生所需准备审核材料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所需相关表格,具体提交方式按照学校2025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具体材料如下: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4.应届生证明和成绩单(应届考生);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7.《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7材料供学校留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8.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书;9.专项计划及加分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证》和《退役证》;享受教育部所规定的加分考生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考生面试前可自愿提交科研证明、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附件【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docx】附件【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线上复试专用答题纸.docx】附件【6.应届生证明模版(选用).doc】附件【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doc】附件【5.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pdf】附件【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2025-08-22 09: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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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第二阶段复试须知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二阶段复试仍受国家立法保护,每名考生均有遵守考试纪律的意识和责任。现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华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将MBA专业2025年复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复试资格审查1.分数线(1)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同国家A类考生2025年复试分数线:初试总分 151、英语 35、综合能力 70。(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自主划线(国家分数线下降20分,单科不限)择优录取。(3)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的考生,名单最终以上级部门审核结果为准。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进入研究生招生第二阶段入学考试(以下简称复试)。本次复试采用线下考试的方式,《华侨大学MBA专业2025年复试名单》后续在MBA教育中心官网公示,本次复试计划招生14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2.资格审查材料(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提交规格为A4纸,复试现场核对身份、学历等证件原件,提交复印件。(2)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提交原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和复试试题安全保密。(3)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华侨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提交原件)。该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一律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为准,凡是不一致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3)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彩色或黑白均可,要求图像清晰。建议在复印件身份证内容部分注明“华侨大学复试专用”。(4)初试准考证,提交打印件,彩色或黑白均可,要求图像清晰,模糊图像为不合格。打印两份,提交一份,面试进入考场前出示一份。(5)学历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复印件彩色或黑白均可,要求图像清晰。(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7)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9)申请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10)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的考生资格认证批文及相关证明材料。(11)《体检表》(附件3 提交原件),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4日前,邮寄至福建泉州华侨大学文种楼306MBA办公室钟老师收,0595-22693388(仅EMS可送达)。(12)《华侨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打印成1页单面,一式两份。3.提交要求(1)上述材料除《体验表》外,其他材料应于复试当天完成提交,复印件材料每一页均须手写“与原件相符”并考生签名、日期。(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二、复试时间及方式1.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30日,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政治笔试、个人面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参加考试时间、分组及顺序均随机组成,考生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及分组名单另行通知。2. 2025年复试政治考试(开卷):考试时长2小时,使用专用考试答题纸。政治理论针对时事政治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内容为:(1)2024、2025年时政热点;(2)《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3)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一一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3.个人面试:进入考场前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时长不少于20分钟,内容包括:(1)中英文自我介绍(3-5分钟):其中英文介绍不少于2分钟,总时长不少3分钟。(2)专业题两题:每题准备3分钟、回答3-5分钟,答完一题再抽第二道题。(3)随机问答题(备选项):无准备时间,随问随答。4.同等学力加试两门科目,考试时间从2025年3月28日下午2:00开始,第一门《管理学》考试考生全部交卷后30分钟开始下一门《商业案例分析》考试,每门考试时长不超过3小时,闭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两门加试科目成绩都达到6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5.考场纪律:(1)进入考场前将所有电子设备(状态保持关机或飞行模式)、随身包等物品放到指定位置;(2)政治开卷考试考生仅可携带纸质政治材料及待查的资格审查材料进入考场,其他一切不相关物品包括手包、袋子、其他书籍均不得带进考场。开始考试后,考生之间不得互换、共享考试资料。(3)闭卷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仅可携带签字笔,不得携带其他任何物品。考场配备答题纸和签字笔。三、拟录取成绩计算方法1.录取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权重 40 %,保留两位小数。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政治理论×20%+英文口语×10%+专业面试×70%,分数取整。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复试成绩合格且录取成绩单独排名。4.立功表彰退役军人考生复试标准与统考考生一致,须复试成绩合格即可录取。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有一门不合格(60分以下)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4)违反考场纪律,拒不遵守考试要求者;(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6.考生可于复试后两周内在MBA教育中心官网(mba.hqu.edu.cn)查看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提起书面问询函(包括署名电子签、联系方式)发送至MBA中心邮箱mbahqu@hqu.edu.cn。四、其他须知1.本次复试为国家研究生考试一部分,请考生认真对待,其他相关规定可登录校研招网查询https://yjszs.hqu.edu.cn/。2.体检。考生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2024年12月28日及之后时间范围内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均有效),体检项目可参考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可使用体检医院表格或学校体检表均可),体检表应包含“合格”、“未见异常”等明确结论。3.本次复试为差额复试,不计划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请于2025年3月27日前提交放弃声明(包含姓名、证件号码、放弃理由等),考生本人签字及指印,格式不限,扫描或拍照发至邮箱1040520564@qq.com。4.复试前由MBA中心为考生统一办理入校手续。5.根据学校相关规定MBA教育中心制定本须知,请考生以本须知内容执行。6.华侨大学MBA教育中心联系方式:0595-22693388,0592-6167111(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7.MBA中心拟于2025年3月22日19:00,召开MBA专业复试线上说明会,请全体考生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准时出席。2025-09-03 13: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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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沪教考院社考〔2025〕4号)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以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沪工程研〔2024〕20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沪工程研〔2024〕19号)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沪工程研〔2024〕18号)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管理,有章可循,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使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第一条 复试工作原则(一)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二)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三)客观评价,成绩量化。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核有量化结果。(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复试过程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操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五)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复试工作组织机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办法和拟录取结果,协调、研究和处理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二)学院(中心)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工作小组由院行政主管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实施。监督小组一般由书记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监督。(三)学院(中心)按专业和复试人数可组成若干面试工作小组。每个面试工作小组一般由不少于 5 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其中艺术类学科面试的校外专家不少于 2 名,工程类专硕的面试工作小组应有 1-2 名行业导师参与),负责实施对考生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面试工作小组设组长 1 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面试工作负责。面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面试工作小组的组成应由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第三条 复试人选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的120%。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要求,确定复试人选,并提前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第四条 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主要考核、审查:(一)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二)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三)体检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复试考生体检。第五条 复试方式(一)专业课笔试所有专业复试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学院(中心)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专业课笔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业课笔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满分100分。(二)面试面试由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安排,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包括思想品德考核、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不纳入录取成绩)。面试工作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的各面试工作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MBA、MPA、MEM除外)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如有1门及以上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第六条 录取原则(一)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组成,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占35%;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15%,即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5%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二)录取成绩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组成,录取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公式为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 100)×70%+复试成绩×30%。(三)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政审、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按要求进行网上公示。第七条 监督与追责(一)实行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二)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研究生处组织对学院(中心)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研究生复试工作全过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和检查。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全面有效监督本学院(中心)复试工作各环节。(三)复试工作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四)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中心)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相应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相关学院(中心)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第八条 其他(一)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二)本办法如与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新的文件精神不相符,以上级部门新文件精神为准。2025-08-20 09: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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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依据上级部门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本年度硕士复试录取工作,不断提升人才选拔质量,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原则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及科学选拔的准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以德为首要标准;遵循按需招生、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坚决执行宁缺毋滥。落实人才选拔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与综合评价,选拔具备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拥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进入我校深造。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坚持以考生为中心,尊重考生,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二、组织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开展。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学校设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组建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纪律监督检查小组、分专业复试小组、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小组、技术保障小组等,全力确保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选聘与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及评判标准;强化参与人员的公平意识与责任意识,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三、复试要求与程序(一)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第一志愿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第一志愿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的划定,由各单位依据教育部下达的硕士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生源情况、试题难度及评卷结果,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后确定(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计划调整方案须报请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分数线(含总分及单科线)的确定需保证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该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达到报考单位对应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单独考试、少民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的确定原则学校会根据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报考人数、对应专业的国家线以及生源状况,按照差额复试的要求确定复试分数线,再依据参加复试的人数分配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各招生单位依据国家文件精神及《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可择优挑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对调剂考生的学术要求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学位委员会制定。调剂复试的相关要求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其差额复试比例需高于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对应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二)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招生单位需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复试过程中,将通过人脸识别、人证比对等方式,强化考生身份核验,严厉防范复试 “替考” 行为。未能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单位的身份核验人员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三)复试内容和形式各复试小组需严格遵守复试工作规范,明确自身在复试中的责任与权利,并接受学校的监督。复试内容及要求(1)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2)专业综合笔试,总分 150 分。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在复试时,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总分 50 分,专业综合笔试 100 分;(3)专业综合面试,总分 100 分;(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 50 分。复试内容具体要求如下:①综合素质考核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科学精神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有一票否决权;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性格及意志状况等。②外语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各单位要着重考查其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④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各单位要突出对专业知识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同时关注考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⑤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等)还须加试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考试内容需与初试内容有所区别)。各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增加其他技能或水平测试环节,新增测试环节需在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中向社会和考生公布。若复试内容和形式与上述要求存在差异,须书面向学校申报,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复试形式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时间计划于 3 月 19 日后陆续公布,各单位将分批组织复试,具体的复试时间、形式、考试安排及考生注意事项,详见各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各单位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方案将通过学校网站通知。各招生单位要严格管理复试过程,按照 “三随机” 方式进行,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和复试过程中属于机密材料,各单位命题后需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在复试过程中,接触到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的工作人员、复试评委、考生等,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复试内容,否则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处理。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四)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笔试满分 150 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50 分。各单位可根据学科需求,增设测试环节,其测试要求及结果评价方式由相应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工作方案中公布。复试总成绩须按百分制折算,经本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专业综合笔试低于 90 分或专业综合面试低于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结果计入总分,但不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四、录取确定拟录取结果复试各阶段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合格的考生(含调剂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最终录取成绩 = 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0% +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最终录取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认真计算并复核,结果保留 2 位小数。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依据复试办法和招生计划,审核各复试小组的拟录取数据,按照各阶段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量和类别,依次确定考生的拟录取、递补和不录取结果。拟录取结果经本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各单位向考生公布。未经审核的拟录取结果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考生公布。递补考生指复试成绩合格,但因对外公布的招生计划限制,未能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递补顺序按照各阶段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依次明确标注。相应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后,递补考生可依次转为拟录取。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建议尽快选择校内或校外调剂,继续等待原单位原专业的拟录取资格存在较大风险。选择调剂或继续等待拟录取,由考生自主决定,相应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部分单位 “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 为多个专业共用计划的,由各单位根据复试情况、普通生源招生规模等,综合确定拟录取结果。录取类别选择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定向在职、定向非在职)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和定向非在职的考生,须在 8 月 30 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选择定向在职的考生,须在 5 月 5 日前将本人与工作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五份)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选择定向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培养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相关下载” 栏目中下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 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定向培养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中获取)。单独考试考生及其他在职考生选择定向方式的,需与我校、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 3 月 20 日 12 点前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jsc4@snnu.edu.cn),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给考生和相应招生单位。体检被确定为初步拟录取的人员,必须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邮寄至各招生单位秘书处登记。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公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确定录取名单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正式确定为我校 2025 级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调档被录取为非在职(含定向非在职)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现实表现审查表》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相关下载” 中下载。考生的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审查表》应在入学前邮寄或送至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录取为在职培养形式的考生,签订定向在职协议后,无需转移人事档案。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在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的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新生的学业水平进行复查。审查不合格或学业水平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五、调剂复试录取我校部分招生计划缺额(包括第一志愿缺额及推免生接收计划缺额),可通过接收调剂的方式组织复试和录取,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六、监督检查为强化招生单位在招生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学校进一步下放招生自主权,同时加强对各招生单位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纪律监督检查小组,对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察督导。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若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若考生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申诉人须向相关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由各招生单位处理并归档备案。如对招生单位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招生单位处理结果告知后 7 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诉电话:029-85310436,邮箱:yjsc4@snnu.edu.cn。七、其他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时,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审核无误的复试成绩公开、拟录取名单公开。各单位应在复试前将各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及要求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将复试工作方案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在复试结束、相关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应尽快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复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若有单位或个人违纪,学校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各单位须于 4 月 20 日下午 5 点前,将考生复试材料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邮箱:yjsc4@snnu.edu.cn。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http://yz.snnu.edu.cn/xxcx/zsdwlxfs.htm。2025-08-21 16: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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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关于考生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各位考生:欢迎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对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要求,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近期启动,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做好复试前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试分数线目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待正式计划下达后我校将第一时间公布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学院网站的后续通知以及规定。二、复试形式和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以现场复试(线下)为主,一志愿复试时间不早于3月25日。具体复试形式及时间安排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复试前公布。三、复试材料考生可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一)身 份 证明材料1.有效居民身 份 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2.准考证。(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1.应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生必须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有)以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三)其他材料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2)。3.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4)。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 份 证 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6.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考生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8.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四、复试考核内容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五、注意事项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浙江师范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禁止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和录屏等,禁止将复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3.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4.积极调整心态,加强对相关专业知识体系的梳理与回顾、融汇与提升,以最佳状态迎接复试。六、联系方式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网页链接:https://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七、后续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附件: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2.《资格审查单》3.《个人简况表(全日制考生)》4.《个人简况表(非全日制考生)》5.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2025-09-05 13:51:11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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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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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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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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