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MBA教育中心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保障 2025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与科学性,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甘肃省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3 号)以及《甘肃农业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作为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的职责;同时负责组建复试小组(可设多个),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与检查。
二、复试分数线
2025 年我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初始分配的招生计划指标为 128 人。
初试成绩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复试:总成绩不低于 141 分;英语(二)科目成绩不少于 3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成绩不低于 60 分。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
三、复试方式与复试费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 号),复试费按每生每次 100 元的标准收取。
考生需将付费截图用 A4 纸打印,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 4 月 2 日 09:00-18:00,地点在文科楼 404 会议室。
工作小组成员要按照《工作安排》,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且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前,需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审查材料如下:
审核《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无政审表者,不得参加复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2025 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诚信复试承诺书》。
能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如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等,详见《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中)。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复试费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考生必须提供,除 1 须为原件外,其他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 A4 纸复(打)印。若考生近期无法提供学籍、学历证明,须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前提交,否则不予录取。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
(二)复试时间
复试安排在 2025 年 4 月 2-3 日。
笔试
(1)《政治理论》
时间:2025 年 4 月 3 日 19:00-21:00;
地点:校图书馆 2 楼
(2)同等学力(《管理学原理》与《管理经济学》)
《管理学原理》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17:00-19:00
《管理经济学》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19:10-21:10
地点:文科楼 716
面试
时间:2025 年 4 月 3 日 08:00-18:00;
地点:校图书馆 2 楼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环节考核均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 60 分。
笔试
笔试分为专业课考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
(1)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分值 100 分,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禁止携带参考书、笔记等纸质材料,以及手机、电子手表、电脑等电子设备),成绩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取;考试时长 120 分钟。
(2)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管理学原理》与《管理经济学》2 门课,每门加试课程分值 100 分,成绩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取,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禁止携带参考书、笔记等纸质材料,禁止使用手机、电子手表、电脑等电子设备),每门考试时长 120 分钟。
(3)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前 30 分钟进入考场等待;考前 10 分钟,监考老师宣读笔试考场规则;考前 5 分钟,监考老师发放试卷,考生开始作答;开考 15 分钟后,仍未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考试结束后立即停止答题。
面试
(1)面试分值 100 分,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成绩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取。
(2)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面试实行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工作机制。
(4)面试在进行专业综合知识考核的同时,通过考生的工作履历、职业经历、业绩记录、管理经验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工作、一贯表现、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
(5)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50% + 面试成绩(百分制)×50%;
面试成绩 = 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百分制)×7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30%;
六、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须准时参加复试,若单方面不参加复试,由考生自行负责,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笔试时,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如对试卷印刷有异议,可举手询问,由监考员解答。
复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等进入考场。
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被取消复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面试、笔试考场均有 360 度摄像,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化浓妆。
七、录取
(一)入学成绩计算
入学总成绩 =[(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70%+ 复试成绩 ×30%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批次从高到低,依照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依照有关规定,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且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中心将在 MBA 主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
考生可在复试后到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也可在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八、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我校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由招生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并在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说明。
纸质版体检报告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 1 号甘肃农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
收件人:李江琦
电话:17835467788
九、录取通知书
我校计划于 6 月底或 7 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
本细则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
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甘肃农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
赵老师:电话:0931—7609209
邮箱:zhaozy@gsau.edu.cn
督察组负责人:陈老师
电话:13893333379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 1 号甘肃农业大学文科楼 603
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31774
邮箱:yzb@gsa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 1 号甘肃农业大学躬行楼 606
附件:1. 甘肃农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 2025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一志愿复试名单
2.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考场规则
3.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5.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查表
甘肃农业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
2025 年 3 月 28 日
附件【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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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各位考生:在参与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研读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所在省(市)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以及我校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依据各项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确保报名流程合规。一、报名时间安排针对我省范围内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特别说明: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在此范畴,下同),网上报名专属时段为 10 月 10 日至 11 日。我省所有满足报考条件与要求的考生,可参与报名的时段分为两部分:一是 10 月 12 日至 13 日,二是 10 月 16 日至 27 日。在上述报名周期内,考生每日可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完成报名操作,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 9:00 至 22:00。二、报考点选择规则1.我省域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考点要求(1)此类考生需选定本人就读学校(含具体校区)所在城市指定的报考点,不得跨区域随意选择。(2)考生需对照《辽宁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对应报考点一览表》,精准确定自身就读学校(或校区)对应的具体报考点。(3)我校(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特别注意:须选择 “2145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招考办” 作为报考点。2.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特殊群体考生的报考点要求(1)若考生工作地或户籍地在我省,且属于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本人工作地或户籍地所在城市的报考点。(2)特殊群体补充规定:①我省域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可选择工作 / 户籍地报考点外,也可挑选教学点所在城市的报考点;②我省域内普通高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额外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城市指定的报考点。(3)最终可选择的报考点以研招网报名系统实时显示的结果为准,考生需以系统提示为准完成选择。三、网上缴费相关规定1.缴费标准:我省所有类型考生的报考费用统一为每人 150 元,缴费方式仅限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缴费。2.缴费时限: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费缴纳,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关闭缴费通道,无法补缴;未成功缴费的考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法进入后续确认环节。3.退费情形与流程(1)可退费的情况包括:网上报名阶段主动取消报名的考生、网上确认阶段未完成确认的考生、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明确不准予参加考试的考生。(2)退费时间:退费工作通常在考试结束后的 1 个月内启动,具体到账时间以缴费渠道到账规则为准。(3)退费方式:所退款项将由研招网按照考生最初的缴费渠道原路返还,无需考生额外申请。4.问题咨询:若考生遇到应退款项未到账、缴费失败等问题,可通过两种方式咨询研招网客服:一是登录研招网进入 “网上咨询” 板块反馈;二是拨打客服电话 010-67410388 沟通。四、网上确认流程与要求1.确认前提:仅完成报名缴费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具备参与网上确认的资格;未缴费或缴费失败的考生,无法进入确认环节。2.确认时间:我省统一的网上确认时段为 11 月 1 日至 5 日,各报考点会根据自身工作安排公布具体操作时间,逾期将无法补办确认手续,视为报名无效。3.材料准备与提交(1)考生需提前查阅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全面了解网上确认的材料清单、格式要求等细节。(2)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准备本人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清晰,按系统提示上传至确认平台。4.审核与结果反馈:报考点会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网上审核,审核完成后,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推送审核结果(通过 / 不通过 / 补充材料),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5.无效情形: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造假,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6.问题咨询:网上确认过程中若遇到材料上传失败、审核结果疑问等问题,考生需直接咨询所选择的报考点,我校不直接受理报考点审核相关问题。五、准考证下载与使用说明1.下载打印时间:考生需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开始前,使用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完成准考证的下载与打印(建议多打印几份备用)。2.考试必备凭证:考生参加初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未携带或证件无效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3.准考证使用规范(1)准考证正、反两面在整个使用周期(含初试、复试)内,均不允许涂改、勾画或书写任何文字、符号,否则视为违规,可能影响考试资格。(2)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避免折叠、破损、丢失,复试阶段仍需出示准考证,遗失后需及时重新登录研招网打印。六、报名及考试关键注意事项1.报名信息填写要求(1)考生需按照系统提示和真实情况,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学历信息、报考专业等),并确保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2)经考生填报且通过网上审核的报名信息,系统将锁定无法修改,考生需在提交前反复核对,避免错填、漏填。(3)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材料造假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无法进入复试或录取后取消资格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2.推免生报名限制:已通过推免方式被其他招生单位或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也不得报名参加单独考试,违者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要求(1)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需在 “专项计划” 栏目中明确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得错报为普通计划。(2)考生需准确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学校、专业、学号等信息,以及入伍时间、退役时间、服役部队等详细服役信息,确保信息与实际一致。(3)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需向研招办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限以士兵身份入伍的考生)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复核,未按时提交或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与该专项计划录取。4.学历(学籍)信息校验规定(1)网上报名期间,研招网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校验,考生需在报名后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通过”“未通过” 或 “待验证”)。(2)若考生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需按照我校后续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我校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3)不同学历类型考生的校验补充要求① 国内学历考生:若系统提示学历(学籍)异常,需通过学信网获取对应报告 ——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在学信网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需提前到教育部指定机构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根据报告信息修改网报中的学历信息。② 国(境)外学历学位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需依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完整填写认证书编号、认证时间等信息,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不得填报国(境)外学历。③ 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含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国(境)外学历等):若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尚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名时需按照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身份填报,尚未获取的毕业证书编号等信息可暂时填写 “无” 或 “0”,暂时忽略学历校验结果提示完成报名;此类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对应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5.毕业学校信息填写规范(1)若研招网报名系统的 “毕业学校” 下拉列表中,没有考生所在学校名称,或系统显示的学校名称与实际学校名称不一致(如学校更名),考生需选择 “其他” 选项,并在后续输入框中准确填写学校的现用名称。(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注明的学校全称和证书编号填写,不得简写或修改学校名称;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按照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学校名称、学籍号等信息填写,确保与系统备案信息一致。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要求(1)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研招网 “学习方式” 栏目中,需明确选择 “非全日制”,不得选择 “全日制”。(2)“报考类别” 栏目需选择 “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 “非定向就业” 考生。(3)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我校复试开始前,与我校及所在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合同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环节。7.残疾人考生便利服务申请(1)选择我省报考点的残疾人考生,若需要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服务(如无障碍考场、延长考试时间等),需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中的要求,在 11 月 13 日前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2)若需要我校在初试或复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服务,考生需提前通过研招办邮箱或电话向我校报备,说明需求类型及相关情况,以便我校提前做好安排。七、特别提醒内容1.通讯畅通要求:考生需确保在网上报名开始至我校发送录取通知书的整个期间,本人手机保持开机状态,通讯畅通;同时需定期登录研招网查看我校发送的通知信息(如审核提醒、复试安排等),避免因通讯不畅或未查看信息错过重要环节。2.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的材料提交要求(1)凡网报系统提示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 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1 月 5 日前,将相关学历(学籍)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整理为内容完整、画面清晰的 PDF 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规定限制,具体以我校通知为准)。(2)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根据自身学历情况选择):《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毕业证书扫描件等。(3)PDF 文件命名规则:按照 “报名专业 + 考生姓名 + 联系电话” 的格式命名(如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张三 - 138XXXX1234”),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4)补充要求:考生须在复试开始前,携带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到我校研招办进行现场核查,原件与电子版材料不一致的,视为材料无效。3.网报照片要求:考生在上传网报照片时,请勿使用美图软件、修图工具等对照片进行美化处理(如过度磨皮、瘦脸、改变五官特征等),避免美化后的照片与本人实际形象差距过大,导致考试入场时人像对比失败,或后续录取、学籍注册环节出现身份核验问题,影响升学资格。2025-10-27 14: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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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与学籍注册管理(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1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其入学采集图像与录取电子照片、身份证照片等进行比对核验。审查通过的新生,可办理入学手续并完成学籍注册;若审查发现新生存在录取手续及流程不规范、录取资格不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造假、冒名顶替、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形,将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2 研究生新生须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未能按时取得者,入学资格将被取消。3 取消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的,需由新生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报告,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被取消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其个人档案、户口等相关关系将转回家庭户籍所在地。(二)入学资格保留1 硕士研究生新生因健康状况、创业需求及学校认可的其他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正常在校学习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期限为1至2年。2 新生报到时已确认怀孕的,须保留入学资格1年;新生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入学资格可保留至退役后2年。3 办理入学资格保留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生不具备研究生学籍,也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相关待遇。4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学生需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入学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学籍日常维护与费用管理(一)信息核实与注册要求1 研究生需在每年12月底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仔细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及学籍注册信息,发现信息有误需及时向学校提交修改申请。2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并缴纳相应学习费用,缴费完成后到所在学院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未按规定足额缴纳费用且未办理缓交手续,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情形的,学校将不予注册。未完成注册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课程学习及考核。3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注册的,需提前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学籍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研究生若无法按时到校注册,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及导师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者按旷课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2周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二)费用标准与特殊情况处理1 研究生学费按学制缴纳,具体缴费标准以录取当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学生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2 已取得学籍的研究生,因转专业、转学、退学等学籍变动产生的学费退费及收费标准调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3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完成学籍注册。三、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一)基本学制与学习年限1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具体以当年招生录取规定及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为准,在校学习年限为3至6年;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为2至5年,另有规定的除外。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包含休学时间。2 未能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按结业处理;若遇特殊情况,可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同意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延长学习年限1年。(二)提前毕业与延期学习1 硕士研究生若提前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教学实践等必备环节且学业成绩优异,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经导师、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审核并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可申请提前进入毕业程序。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在校总计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2 提前毕业需满足的具体条件:一是课程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二是取得本专业重要创新研究成果或重大实践成果,或在本专业国家级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不含录用)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不含录用)相关学术论文2篇。获准提前毕业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纳入当年就业派遣计划。3 研究生在学制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办理延期学习手续。延期学习一般以学期为单位,延期1学期后仍无法完成学业的,可继续申请延期,直至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在延期学习期间的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不享受奖助学金等相关待遇。四、考核与成绩管理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按照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所有课程及各项教育教学环节的学习与考核(以下统称课程考核)。2 课程考核的成绩将作为研究生学业评价的重要依据,学校将对考核成绩进行规范记载,确保成绩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五、转专业、转学与转导师管理(一)转专业规定1 研究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学科专业完成学业,仅在学校专业调整、因身体疾病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等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研究生,若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申请转专业。2 转专业申请仅限在第一学年内提出,原则上需在一级学科所属的相关专业范围内调整,不同学科门类之间不允许转专业。3 办理转专业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原导师、原专业及所在学院同意,拟接收导师、拟转入专业及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最终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转专业的,还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4 研究生在学校批准转专业后1周内,需转入新专业学习,并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后续学业。已修课程中,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成绩与学分自动保留;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仅可作为跨学科、跨专业选修学分在成绩单中记载。转专业后,学制与学习年限按新专业执行,入学日期仍按原专业入学时间计算。(二)转学规定1 研究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仅在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情况下,可申请转学。2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学:入学未满1学期或学制期满前1年的;以定向就业形式招生录取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拟转入学校及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本人所在学校及专业的;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3 申请转学的研究生,需本人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导师、学位点、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省内转学的,需报江西省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厅与转入地省级教育厅协商后,按转学条件办理相关手续。(三)转导师规定1 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指导教师,仅在研究生更换研究方向,或导师因健康问题、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指导职责等特殊情况下,可提出转导师申请。转导师必须在同一专业内进行。2 若师生之间出现矛盾或存在其他不利于维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学院应秉持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及时进行调解,必要时可解除原指导关系并为研究生重新确定指导教师。3 办理转导师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原导师及所在学院、拟接收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后,硕士研究生转导师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研究生转导师需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六、休学与复学管理1 研究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具体休学与复学管理规定除另有明确说明外,按以下要求执行。2 研究生因健康、个人事务等原因需暂停学业的,可申请休学。休学申请需由本人提交,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生效。休学一般以学期为单位,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3 休学期满后,研究生需在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复学申请,经学院审查、研究生院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并回归相应年级学习。因健康原因休学的,复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七、毕业、结业与退学管理(一)毕业与结业1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答辩及其他培养环节要求的,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位。2 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其他环节,但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可在1年内申请重新答辩。1年内未参加答辩或重新答辩仍未通过的,不得换发毕业证书;1年内未申请补领毕业证书的,学校将不再受理。(二)退学管理1 研究生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办理退学手续。2 学习时间不满1年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籍的研究生,学校为其出具学习证明;学满1学年及以上退学的,学校颁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八、学业证书管理(一)证书颁发与信息变更1 学校严格依据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以及研究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和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相关证书。2 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核心信息的,需提供合理充分的理由及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文件,经学校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二)电子注册与证书撤销1 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及学位信息报送制度,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及学位信息上报工作。研究生的学历、学位信息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注册备案,供学生本人查询验证。2 对于通过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的研究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不予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颁发的证书,学校将依法予以撤销。3 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将依法撤销其证书。被撤销的证书若已完成注册,学校将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三)证书遗失与补办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档案馆和研究生院核实,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附则1 各学院负责受理研究生关于学籍问题的申请、咨询及诉求,研究生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进行咨询。学籍问题的具体处理由学生所在学院经办,研究生院负责审定,并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各学院承担相关事项的公示与执行职责,同时需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研究生班主任、导师及学生本人。2 研究生的成绩、鉴定、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等相关材料,需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及学生个人学籍与人事档案。3 接受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港澳台侨学生及留学生,其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4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师大发〔2017〕62号)同时废止。2025-11-13 1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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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商学院202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工商管理学硕士复试预通知考生您好:现将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工商管理硕士)的复试相关安排预通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做好准备。一、复试时间与地点(一)复试时间本次推免生复试时间定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具体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专业课笔试:13:30-14:30(考试时长 1 小时)专业综合面试:14:30-16:30请考生于复试当日 13:30 前抵达指定考场,完成材料核验与签到手续,避免迟到影响复试资格。(二)复试地点复试全程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小营校区进行,具体考场安排如下:专业课笔试:信息楼 1-1-207 教室专业综合面试:信息楼 1-1-207 教室二、复试形式与科目(一)复试形式2026 年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推免生复试采用 “现场复试” 形式,考生需本人到场参加,不支持线上复试。(二)复试科目本次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与专业综合面试两个环节,其中专业课笔试科目为《企业管理》,主要考查考生对企业管理领域基础理论与核心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综合面试则重点评估考生的专业素养、思维能力、沟通表达及潜在科研或实践能力。三、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考生需在复试现场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用于核验,复印件留存),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推免生资格证明:需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与复印件各 1 份。身份与学籍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各 1 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学生证需复印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本科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体现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原件与复印件各 1 份。英语水平证明:国家级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如四六级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 1 份。综合素质证明:科研成果(如论文、专利)、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 1 份(如有可提供,无则无需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提交《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需手写签字确认,可在商学院网站下载填写。个人简介:简要介绍个人学习经历、专业兴趣、实践经历及未来规划等内容,1 份即可。四、复试名单与工作细则查询复试名单:参加本次推免复试的考生名单将于近期在商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最终复试资格以网站公布名单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更新。工作细则:复试相关的详细工作要求与流程,已在商学院网站发布《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商学院 2026 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阅,明确复试具体要求。五、进出校园管理与联系咨询(一)校园进出管理考生因参加复试(含笔试与面试)需进入小营校区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凭身份证进出校园。进入校园后,须严格遵守学校校园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若在出入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学院办公室联系协调。(二)咨询联系方式工商管理硕士、应用经济学相关咨询:张老师,联系电话 010-82427135会计专硕相关咨询:陈老师,联系电话 010-82427138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含手机、邮箱)畅通,以便学院在需要时及时与您沟通,若联系方式有变更,请主动联系学院更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商学院2025 年 9 月 23 日2025-10-09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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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各位考生:为保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复试分数线要求第一志愿考生需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具体可查阅《苏州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方可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各学院将在本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可自行查询。二、复试方式与时间安排各招生学院会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复试的形式,并提前对外公布。同一招生学院内,相同专业在同一批次复试中,必须统一复试方式。关于复试的具体形式、准确时间等详细内容,考生需关注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及相关通知公告。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原则上需在 4 月 3 日之前全部完成。三、复试具体流程(一)复试确认环节第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 3 月 22 日至 24 日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kyz-stu.usts.edu.cn/),在 “复试结果查询” 栏目中确认并提交复试科目信息。若考生参加现场复试,需打印 “复试通知书”,凭借复试通知书与初试准考证进入校园,现场复试的具体地点请以学院发布的公告为准。(二)材料提交要求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范围不限于所列内容):(1)《复试资格审查承诺书》(附件 1-1);(2)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应届考生需提供有效学生证(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且学生证注册信息需完整);(4)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的文凭为准),学士学位证书为非必需提供材料;(5)应届考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6)若考生为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官方自考成绩单或在读证明;(7)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8)《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 1-2);(9)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定向培养协议》(附件 1-3-1),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在职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在职公函等,附件 1-3-2);(10)《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1-4);(11)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请查看学院相关通知公告)。所有材料需保证真实、客观。若为现场复试,各学院会在复试前对材料进行核验,并收取材料复印件;若为网络复试,考生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汇总整合为一个文档,转换为 PDF 格式,以 “复试专业代码 - ZGSCCL - 考生编号 - 姓名” 命名,通过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或按照学院具体要求上传提交审核。未参与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招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核情况表提交考生需如实填写《招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核情况表》(附件 2)中的个人信息,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在照片框内粘贴近期 1 寸免冠照片,并签字确认。若为现场复试,考生需在复试前将该表提交给招生学院;若为网络复试,考生需将《招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核情况表》(WORD 版本)以 “复试专业代码 - KHQKB - 考生编号 - 姓名” 命名,通过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或依据学院具体要求上传。其他非必需材料提交复试前,考生可根据学院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2)考生自述(内容涵盖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3)各类获奖证明材料;(4)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请参照学院相关通知公告)。这些材料同样需确保真实、客观。现场复试时,各学院会在复试前核验材料并收取,电子版材料按学院具体要求提供;网络复试时,考生需将相关面试材料按顺序汇总合并为一个文档,转换为 PDF 格式,以 “复试专业代码 - MSCL - 考生编号 - 姓名” 命名,通过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或按照学院具体要求上传。(三)复试费用缴纳考生需在复试前按规定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 80 元。现场复试的考生,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缴纳复试费;网络复试的考生,通过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平台缴纳复试费。未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缴费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未参加复试,已缴纳的复试费均不予退还。(四)参加复试考生需按照学院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四、网络复试平台相关要求(一)复试平台选择网络复试采用主平台与备用平台相结合的方式。主平台使用学信网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页端入口及操作手册,可查看相关链接或附件 3);备用平台使用腾讯会议(操作手册及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二)基础设备准备双机位 1(主机位):用于进行面试的设备,需准备 1 台自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 1 台台式机搭配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及耳机。考生需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平台操作方法,按照招生学院要求进行设备测试,并保持与学院的联系沟通。双机位 2(辅机位):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需准备 1 部智能手机。同时,需准备多种网络保障方式,包括有线网络、WIFI 网络和 4G 网络。建议考生使用电脑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避免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防止面试过程中出现断网、信息泄露等情况。“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支持电脑和智能手机使用,考生的第二机位需使用智能手机。相关系统软件要求如下:(1)电脑:需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的 Chrome 浏览器,台式机需提前准备外置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2)智能手机:需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的学信网 APP,安装完成后,需允许学信网 APP 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确保能正常进行实人验证。(三)复试环境规范考生需仔细阅读《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 4),并严格遵守。复试场所需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充足、网络信号稳定、相对封闭且整洁有序的空间。复试期间,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互动,复试房间内的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不得在网吧、商场、广场等会影响音视频效果和破坏复试严肃性的场所进行复试;复试前,需检查面试环境的光线情况,避免环境过于昏暗或出现逆光现象,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查看环境亮度是否符合要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四)设备摆放标准复试前,考生需按照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和相关软件。考生端的两台设备(双机位)均需开启摄像头,主机位需正对考生本人,建议考生与主机位设备摄像头的距离保持在 50 至 60 厘米。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确保双手和头部能完整呈现在复试专家的可视画面中。辅机位需放置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呈 45° 拍摄角度,全程保持开启状态,保证面试小组能清晰看到考生的考试屏幕及考生上半身情况。五、其他注意事项复试的具体要求,需按照各学院的规定执行。若本复试须知中的相关内容发生变更,我校会及时发布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获取最新动态。预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附件:复试须知附件.zip1-1 复试资格审查承诺书1-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1-3-1 定向培养协议1-3-2 在职公函(样表)1-4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2 招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核情况表3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操作手册(学生端)4 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3 月 20 日2025-08-29 14: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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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用于规范和指导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的各项工作。一、工作准则(一)严守管理规范,保障公平公正全面落实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强化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力度。秉持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核心原则,对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严格管控,严肃考场纪律与考风考纪,坚决捍卫考试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保障每位考生的合法权益。(二)注重综合评估,提高招生品质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在硕士研究生选拔过程中,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量,且始终把 “德” 放在首位。把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纳入复试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录取的关键依据。通过多维度、全方位的考查,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致力于选拔出具备扎实专业基础、良好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三)秉持以人为本,完善考生服务强化招生工作团队的服务意识,扎实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考生能够及时、准确获取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主动为考生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切实维护考生在招生过程中的各项合法权益,为考生营造便捷、舒心的报考环境。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总体领导与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办法。研究生院作为具体执行部门,组织各培养单位推进复试录取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培养单位设立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规划,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各培养单位下属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需严格依照本单位制定的复试细则,落实复试考核、成绩核算、拟录取推荐等具体工作。三、复试相关工作(一)复试基本条件学校会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以及各培养单位的生源分布情况,确定各培养单位的具体招生计划。各培养单位需参照教育部发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与实际生源状况,划定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复试分数线,部分专业还会按照招生方向分别设定复试分数线。对于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同时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情况,必须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与录取标准,且采用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与工作流程。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机制,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 120%。若某一学科、专业的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招生计划的 120%,则按照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复试考生名单需经过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名单公布后,各培养单位要及时通知相关考生参加复试,并告知复试的具体时间、形式与要求。2025 年南京林业大学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招生名额共计 12 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初试成绩不仅要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还需满足学校针对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划定的具体分数要求,方可获得复试资格。(二)复试资格审核复试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需在各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一系列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准考证、学历证书(往届生)、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应届生);对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交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所在高校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此外,还需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以及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达到学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除提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供审核人员查验。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加分项目条件的考生,需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以申请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未参与复试资格审核或审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学校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三)复试时间安排与形式南京林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需在 4 月 7 日之前全部完成,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则需在 4 月 28 日之前结束。各培养单位会通过发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和调剂公告的方式,明确本单位具体的复试时间安排,考生可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原则上要求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同一批次的复试,必须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以保证复试的公平性与一致性。各培养单位会在发布的复试细则中,明确本单位的复试形式,考生需按照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四)复试内容设置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理论知识及相关领域知识的掌握程度,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该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专业知识储备。考核以笔试形式为主,试卷满分 100 分。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培养需求指定,且加试科目不得与考生初试时所考科目重复。加试同样采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的命题与考试组织工作均由各培养单位负责,试题难度需严格参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设定,每门加试科目试卷满分 100 分。需要注意的是,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果考生的加试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则将失去录取资格。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在复试时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无需参加加试。对于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该科目成绩会计入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旨在全面评估考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专业实践技能、个人职业规划与专业志趣特点,以及是否具备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考核以面试形式开展,满分 100 分。在面试过程中,会同步进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查考生的英语交流与应用能力,测试结果作为专业综合素质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硕士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关键环节,考核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立场与态度、思想道德表现、道德品质修养、科学精神素养、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品质等多个方面。各培养单位需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五)再次复试相关规定若在复试过程中出现突发意外情况,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有必要对部分考生进行再次考查时,经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学校将组织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以确保招生选拔工作的准确性与公正性。(六)体检要求考生的体检标准需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同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中的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将在新生入学时,由学校校医院统一组织开展,具体体检时间会另行通知。若考生体检结果不合格,且无法满足学校相关专业的入学身体条件要求,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在入学前 3 个月内已经完成体检的考生,可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但需按照学校体检要求,将个人体检报告复印件提交至校医院审核。此外,推免生及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需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考生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心理测试,具体的测试时间与操作要求,将在复试相关通知中明确。四、调剂工作安排仅当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无法满足本单位招生计划需求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可接收调剂考生。所有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申请调剂的考生)的调剂申请,均必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调剂系统”)提交。未通过该调剂系统完成调剂录取流程的考生,其调剂结果一律无效。调剂基本条件:(1) 考生的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 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专业背景、学历层次等方面的要求。(3) 调入专业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相同或相近,或者考生初试时所考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4)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进入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领域。(5) 报考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申请调剂至全日制专业。(6) 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设定的其他调剂要求。南京林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将于 4 月 8 日正式启动。在调剂系统开通之前,各培养单位会提前公布本单位的调剂缺额情况、具体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重要信息。每次调剂报名的持续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以保障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和提交调剂申请。调剂报名结束后,各培养单位会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情况,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该名单需经过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五、录取工作流程(一)总成绩计算方式针对家具设计与工程、设计学学术学位以及设计、机械(工业设计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的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折算为 100 分制)×0.8 + 复试总成绩(折算为 100 分制)×0.2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考生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折算为 100 分制)×0.7 + 复试总成绩(折算为 100 分制)×0.3复试考核中的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满分均为 100 分,两项成绩会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复试总成绩(满分 100 分),具体的折算比例将在各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明确。(二)录取原则各培养单位会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依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根据本单位的招生计划数量,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在录取过程中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学校有计划调增的情况,则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当某一专业(方向)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时,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生源状况,对本单位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三)不予录取的情形考生的复试科目成绩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考试作弊、违反考场纪律等行为。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 “待录取” 状态。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在考生资格复审中未通过审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考生的体检结果不符合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且无法满足入学要求。(四)调档与协议签订对于拟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学校会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出调档通知,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其中,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后完成档案调取)。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正式录取前,与学校及所在用人单位共同签订《南京林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需填写为定向),学校不调取其人事档案及党团关系材料,考生不享受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学校也不安排住宿。六、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开辟专门的招生信息专栏,及时、准确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关键信息。同时,专栏中还需公布招生工作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障考生能够便捷地行使申诉权利,确保申诉渠道畅通。按照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各培养单位需对本单位公开的招生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对于考生针对公开信息提出的疑问,需及时进行解释说明,保障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透明,提升招生录取工作的公信力。学校会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各类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严格把控信息采集环节,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保障公开流程合法合规;及时发布相关内容,确保考生能够及时获取有效信息。七、联系方式与申诉途径联系部门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官方平台网址:https://yz.njfu.edu.cn/电子信箱:yzb@njfu.edu.cn微信公众号:南京林业大学研招办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 159 号南京林业大学监督与申诉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25-85427119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电话:025-85427248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过程中,若遇到问题或有异议,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或申诉。八、其他说明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展过程中,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学校将根据新政策对本实施办法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通过官方平台向考生公布调整内容。本实施办法由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对于本办法中未明确提及的事宜,将以《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以及学校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为准。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3 月 20 日各学院复试办法细则学院链接001 林草水保学院https://linxue.njfu.edu.cn/tzgg/20250322/i335827.html002 化学工程学院https://hg.njfu.edu.cn//tzgg/20250323/i335873.html003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https://jidian.njfu.edu.cn/tzgg/20250322/i335823.html00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https://wood.njfu.edu.cn/zhxx/tzgg/20250324/i335922.html005 经济管理学院https://cem.njfu.edu.cn/typenews.asp?id=27383006 土木工程学院https://tumu.njfu.edu.cn/2025/0322/c1844a27148/page.htm007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https://renwen.njfu.edu.cn/tzgg/20250323/i335869.html008 信息人智学院https://it.njfu.edu.cn/wzsy/tzgg/20250323/i335866.html009 艺术设计学院https://art.njfu.edu.cn/xytz/20250323/i335861.html010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https://jiaju.njfu.edu.cn/tzgg/20250323/i335847.html011 轻工与食品学院https://qg.njfu.edu.cn/tzgg/20250324/i335877.html012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https://jty.njfu.edu.cn/tzgg/20250322/i335822.html013 理学院https://cos.njfu.edu.cn/2025/0324/c822025-08-28 10: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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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妥善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各项工作,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及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原则,严格规范招生政策执行流程,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开展,选拔优质生源。二、基本要求(一)复试分数线设定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需结合本单位招生专业 / 方向的考生初试成绩分布与招生计划,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且该分数线不得低于教育部 2025 年 A 区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1)同一专业 / 方向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分数线。(2)对于一志愿报考人数充足的专业 / 方向,须采用差额复试模式,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该专业 / 方向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3)若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未达招生计划,该专业 / 方向将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当同一专业 / 方向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出现多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时,所有成绩相同的考生均获得复试资格。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按国家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总分降低 20 分划定。原则上,单独考试考生实行等额复试。(二)免试(初试)考生复试安排已通过推荐免试方式被我校接收的硕士研究生,无需参与本办法所规定的复试环节。退役人员若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免除初试,直接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三)加分项目审核对于教育部下发的符合加分政策名单中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我校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按照规定为其初试成绩加分。三、复试组织管理(一)复试形式与费用缴纳一志愿考生复试全部采用线下形式进行,复试费用标准为每人 80 元。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通过支付宝扫描指定二维码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不得参与复试。已缴纳的复试费,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未参加复试等)不予退还,考生请勿重复缴费。(缴费提示:支持支付宝支付,缴费平台为 “云瓣校园(YUNBAN CAMPUS)”,缴费项目为 “研究生复试费”)(二)复试时间安排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 3 月下旬正式启动。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会提前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学科 / 方向复试考生名单等重要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避免错过关键通知。(三)复试资格审查流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由审查单位留存备案):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初试《准考证》(可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需提供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如下:(1)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持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若在 2025 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已签署完成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1)。填写完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详见附件 2)。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方向)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已进修 8 门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证明;②在公开出版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厅局级及以上奖项证书。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需按顺序整理装订,前期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携带加分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复核。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若考生存在故意隐瞒身份、违反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情况,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若已录取后发现此类问题,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四)复试考核内容硕士研究生复试包含笔试(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具体安排如下:笔试(技能测试)(满分 150 分)笔试时长一般为 3 小时,笔试科目需与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保持一致,所有专业笔试科目满分均为 150 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笔试科目以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为主;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笔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与会计综合测试;其他专业的笔试科目以专业能力测试为主。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加试科目笔试,加试时长一般为 2 小时,加试科目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所有加试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且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满分 150 分)综合面试涵盖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内容。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需结合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与专业特色,合理设计复试内容与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助力拔尖人才选拔。综合面试中可纳入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或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考查,相关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同时,鼓励各单位对考生开展必要的心理测试。(五)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 300 分)= 笔试(技能测试)成绩(150 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50 分)+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 分)四、调剂工作安排(一)调剂基本条件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A 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我校对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需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同时考生初试科目需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在上述专业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我校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的调剂申请。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依据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调剂时间节点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调剂系统”)将于 2025 年 4 月 8 日起开通,所有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均须通过该 “调剂系统” 提交申请。未通过 “调剂系统” 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我校接收调剂生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发布通知。五、体检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需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六、录取规则我校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若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人选;若复试成绩也相同,由所在培养单位组织再次复试,根据复试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满分 300 分)低于 18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意一门成绩(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按规定调转人事档案至我校;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就业的考生,需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可被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受我校现有办学条件限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不安排住宿。考生在报考时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2025 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七、监督与复议机制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举报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实名举报、投诉等事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成立复试督查小组,负责监督与检查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开展情况。学校层面也将成立复试督查小组,加强对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的统筹监督与检查。学校复试督查联系电话:0512-65227655;电子邮箱:sdyzb@suda.edu.cn。八、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如工作单位、就读学校等)产生的纠纷或问题,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正常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若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继续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若已录取,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并将相关违规记录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我校及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通过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发布招生复试录取相关信息。若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需及时告知所报考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避免错过重要通知。关于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政策解读、流程安排等信息,以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及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请考生以官方信息为准,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本办法由苏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件清单: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doc附件2:苏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附件3:苏州大学研究生复试笔试考场须知.pdf特别提醒:校内停车位资源紧张,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骑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前往复试地点,避免因停车问题影响复试。2025-08-29 1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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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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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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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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