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5 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档案接收等工作安排通知
致 2025 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
为确保新生档案接收与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有序推进,现将需各位拟录取考生配合完成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望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并按要求执行。
一、调档函与录取通知 书信息维护
各位考生需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yz.ucass.edu.cn/Stuoperator/student.aspx),完成两项核心操作:一是维护个人档案存档单位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二是确认或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系统操作时段
该系统仅开放一次,开放时间为 5 月 29 日 12:00 至 6 月 9 日 12:00。请考生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信息确认,若逾期未操作,学校将按照系统内默认地址寄送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由此产生的延误由考生自行承担。
2.系统登录方式
登录账号为考生本人的 “考生编号”,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的 “身份证号”,登录后可直接进入信息维护页面。
3.调档函填写与打印注意要点
(1)信息核对与修改:登录系统后,在 “确认档案所在单位名称” 栏目中,会自动显示考生的录取类别(定向 / 非定向)与档案所在单位信息。其中,“非定向” 类别考生需重点核对档案所在单位名称是否准确,若存在名称错误或信息变更,需及时修改并保存;“定向” 类别考生无需操作此环节。
(2)打印与邮寄补充说明:调档函需通过系统 “打印调档函” 功能自助下载打印,且必须采用彩色打印格式,原则上学校不再额外邮寄纸质调档函。若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明确要求接收学校官方邮寄的纸质调档函,考生需发送邮件至招生办公室邮箱(yz@ucass.edu.cn),邮件内容需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录取专业、档案单位名称、纸质调档函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并附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校将根据邮件信息单独邮寄纸质调档函。
4.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维护要点
(1)信息确认与修改:登录系统后,在 “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 栏目中,会显示考生报名阶段预留的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及邮编。若信息无变动,直接点击 “保存” 即可;若联系电话更换、地址变更,需在对应文本框中修改完整信息后再点击 “保存”,确保邮寄地址精确到门牌号。
(2)邮寄时间安排:各学院将在 6 月 10 日之后,依据考生最终确认的邮寄信息,统一通过邮政 EMS 寄送录取通知书,具体邮寄进度可后续关注招生办通知。
二、研究生新生档案转递要求
档案转递仅针对 “非定向” 录取类别考生,“定向” 录取类别考生档案由原单位保管,学校不接收其档案。“非定向” 考生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档案转递:
1.档案转递截止时间
档案需在 9 月 15 日前寄达学校(以邮政邮戳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间节点寄送的档案,学校将一律不予接收。
2.档案材料合并要求
若考生的 “人事档案” 与 “党员档案” 分别存放在不同机构(如人事档案在原工作单位、党员档案在户籍地社区党委),需先联系两家机构将两类档案合并为一份完整档案,再进行统一邮寄,不允许分开寄送。
3.档案密封与转递方式
(1)密封要求:档案袋必须进行密封处理,且需在封口处加盖档案存放单位的 “密封章”(如单位公章、人事专用章),未密封或无密封章的档案视为无效档案,学校不予接收。
(2)转递方式:仅接受 “公对公” 转递,可选两种形式:一是邮政 EMS(优先推荐,物流轨迹可查),二是机要邮寄(适用于部分机关单位档案转递),不接受考生本人自带档案或通过其他快递(如顺丰、圆通等)转递。
4.调档函粘贴要求
在邮寄档案前,需将自助打印的调档函中的 “档案袋粘贴联” 裁剪下来,平整粘贴在档案袋外包装的正面显著位置,便于学校档案管理办公室快速识别考生信息。
5.档案拒收情形
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学校均不予接收档案:①档案未密封或密封处无密封章;②未通过邮政 EMS 或机要形式转递;③超过 9 月 15 日邮戳时间;④未粘贴调档函粘贴联。
6.本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特殊说明
(1)2025 届本科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考生:无需邮寄档案,直接将自助打印的调档函交至本科所属学院的教务办或辅导员处,由学院统一办理档案转接。
(2)往届毕业生且档案仍保留在本校的考生:无需邮寄纸质调档函,将调档函扫描件(清晰彩色扫描)发送至学校档案室邮箱(a81360112@163.com),邮件主题注明 “2025 级硕士 + 姓名 + 考生编号 + 档案转接”,档案室将依据扫描件办理档案调出。
7.档案接收地址信息
(1)接收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生工作部档案管理办公室(行政楼 112 室)
(2)详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 11 号院
(3)收件人:112 档案室
(4)邮编:102488
(5)咨询电话:010-81360112(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 可咨询)
三、新生户口迁移安排
户口迁移遵循 “自愿原则”,仅针对 “非定向” 录取类别考生,“定向” 考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具体要求如下:
1.户口迁移核心规则
(1)迁移自愿性:非定向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迁入后户口性质为 “北京市高校集体户口”,需严格遵守《北京市高校集体户口管理办法》,毕业时需按规定迁出。
(2)窗口期限制:入学报到时未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在校期间(硕士就读阶段)将不再受理户口迁移申请,不得中途补迁。
2.户口迁往地址与信息填报
(1)统一地址格式:若选择迁移户口,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 “迁往地址” 需统一填写为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长于大街 11 号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地址不得简写或修改。
(2)迎新系统填报:待学校迎新系统开通后,所有新生(无论是否迁移户口)均需在系统内填写 “户口迁移意愿”(是 / 否),此信息将作为学校统计户口迁移人数的依据。
3.迁移材料准备与提交
(1)材料提交时间:户口迁移材料需由考生本人自带,在开学报到当天现场提交给所在学院的迎新工作人员,逾期未提交视为自愿放弃迁移,不再补收。
(2)不同生源材料要求:
①京外生源: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 “户口迁移证原件”,且需在迁移证背面右上角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签字)。
②京内生源(本科 / 硕士阶段在京就读且户口在校):需提供本人 “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即户口页),同样在登记卡背面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此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 “高校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原学校户籍科公章)。
4.详细规则查询
户口迁移的具体流程(如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信息填写规范等),可查阅附件 4《关于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四、党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1.转接规则参考: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要求(如转接流程、抬头填写、线上操作步骤等),需以附件 5《关于 2025 级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的说明》为准,考生需提前与原党组织沟通转接事宜。
2.咨询联系方式:若在转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学校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10-81360305(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五、团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团员考生需在开学前及报到时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具体要求如下:
1.团员证准备:需携带本人 “团员证” 办理团籍转入,若团员证遗失,需在原团组织所在单位(如本科学校、户籍地社区团委)补办团员证后,再办理转接手续,无团员证不予受理团籍转入。
2.转出介绍信要求:若原团组织需开具 “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介绍信抬头需严格填写为 “共青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委员会”,不得简写为 “社科大团委” 或其他名称,否则将影响转接。
3.团员档案处理:
(1)档案包含内容:团员档案主要包括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团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含团员证),此类档案需归入本人学籍档案中,由档案转递单位一并寄送至学校。
(2)个人携带说明:若团员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如原单位未归入学籍档案),需妥善保管,避免折叠、破损或遗失,开学报到时提交至所在学院的团组织负责人处,由学院统一归入学籍档案。
4.线上转接通知: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如 “智慧团建” 系统操作、北京共青团系统内部转移)的详细流程,学校将通过三个渠道发布:一是 “青春社科大” 微信公众号推送,二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团委官网,三是迎新网通知公告栏,考生可关注上述渠道获取操作指南。
六、配套附件说明
本次通知共配套 6 个附件,附件内容涵盖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户口迁移细则、党组织关系说明等关键材料,各附件名称、格式及截至目前的下载次数如下:
附件 1:《关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开展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线上接转工作的通知》,文件格式为 docx,已下载 1031 次;
附件 2:《外部系统(智慧团建)转入青春北京操作流程》,文件格式为 pdf,已下载 1039 次;
附件 3:《北京共青团系统内部转移操作流程》,文件格式为 pdf,已下载 464 次;
附件 4:《关于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文件格式为 docx,已下载 579 次;
附件 5:《关于 2025 级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的说明》,文件格式为 docx,已下载 1054 次;
附件 6:《2025 年推免硕士拟录取名单》,文件格式为 xls,已下载 933 次。
发布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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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山西师范大学考点公告一、考前重要提醒(一)报名前提要求所有计划参与网上报名的考生,在报名开始前,必须仔细研读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所选报考点以及目标招生单位发布的各类报名相关公告。只有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各项报考条件后,方可开展报名操作。若因考生自身原因,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等,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及复试,或是即便通过考试也无法被录取,所有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同时,考生需认真核对并最终确认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一旦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将不再允许修改。(二)山西考研报名阶段划分2026 年山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流程,主要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指定平台完成网上报名操作。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需密切关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及所选报考点在 10 月下旬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完成网上确认。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网上确认,或是因个人原因导致确认审核未通过,其报名信息将被判定为无效。二、山西师范大学报考点报名相关规定山西师范大学报考点依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安排,就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事宜制定以下规定。(一)报考点选择标准该报考点接收的考生范围首先包括山西师范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但不包含那些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特定学科专业,且按照要求需在招生单位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其次,接收范围还涵盖两类考生:一类是太原市范围内未设立报考点的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另一类是户籍或工作单位位于太原市的非应届考生,且这两类考生需满足报考目标为山西师范大学,同时考试科目为三科或四科的条件。此外,所有报考山西师范大学,且第四科考试科目代码为 910 相关专业的考生,均可以选择该报考点。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特别注意,除非招生单位有特殊明确的要求,否则不要将报考志愿学校误选为报考点。考生必须严格依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山西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中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凡是未按此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的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确认。(二)网上报名详细流程与要求考生在报名前,需全面阅读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山西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与《山西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同时还要认真研读报考点及目标招生单位发布的网上报名公告,确保充分了解各项报名要求。网上报名时间与预报名时间有明确规定: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的报名开放时段为 9:00—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段同样为 9:00—22:00。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指定的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及报考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操作,并准确填报各项相关信息。特别提醒考生,要合理规划个人的网上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和末期可能出现的网站访问高峰时段,选择错峰填报,以避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进度。报考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同时还要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具体要求。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依据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准确填报志愿信息。每位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志愿,不得多报或错报。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有权自行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也可以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一旦超过报名规定时间,将无法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若在报名成功后,考生发现确实需要修改信息,可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随时修改网上报名中的非关键信息;而对于 “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 等关键信息,若需修改,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的志愿,之后重新进行报名操作。从政策要求来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有意向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准确了解教育部相关政策及目标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确保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在填写 “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时,务必做出正确选择。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本人的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保障校验工作顺利进行,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对于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在该平台上无法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应尽早向相关主管单位申请学历(学籍)核验材料,以便在后续的网上确认阶段,能够按时向报考点提交所需材料,确保报名流程顺利推进。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免初试政策,或是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专项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照平台要求准确填报相关申请信息。相关主管部门会对这些考生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招生单位则会在复试前进行再次审核,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若考生未按规定申报相关资格,或是审核(包括复试前的复审)未通过,将无法享受对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等专项计划的初试和复试。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专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特定身份条件:必须是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这里所指的高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照要求准确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详细信息。在复试前,还需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复核。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即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之前,通过 “网上支付” 的方式,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报考费用,且不得出现重复缴费的情况,否则报名将被判定为无效。只有在收到缴费成功的信息后,考生才可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一旦考生通过网上确认,所缴纳的报考费将不再退还。关于报考费收费标准,依据《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在山西省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的考生,报名考试费按以下标准收取:考试科目为 4 科的,每人次 180 元;考试科目为 3 科的,每人次 135 元;考试科目为 2 科的,每人次 100 元。特别提醒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网上缴费操作,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报考费。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本人自高中毕业以后所经历的奖惩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到的处罚情况;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处罚的情况,以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要求需填报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妥善保管本人网上报名所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个人信息被泄露,进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同时,考生要牢记用户名和密码,避免因遗忘而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或是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情况的发生。残疾考生若需要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所选报考点、目标招生单位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进行沟通,提出相关申请,以便相关单位提前做好服务安排,保障考生顺利参加考试。(三)网上确认安排与要求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及各报考点在 2025 年 10 月下旬发布的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按照公告要求及时完成网上确认操作。同时,考生在确认开始前,需及时关注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方主页发布的网上确认通知,了解具体的确认流程和要求。在进行网上确认时,不同类型的考生需提交不同的报考材料,具体要求如下:符合山西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需按照网上确认的相关要求,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这些材料需能够证明考生符合研究生考试报考条件以及所选报考点的报名要求,提交后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需提交上述对应类型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按照户籍条件选择报考点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按照工作地条件选择报考点的非应届考生,除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外,还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5 年连续 3 个月在太原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若考生提供虚假的证明信息,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生需注意,关于具体的报考材料要求,可在确认开始前,通过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方主页发布的网上确认通知进行详细了解。考生需严格按照报考点规定的要求和流程,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对于故意扰乱报考点确认工作进程和现场秩序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有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必须完成网上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网上确认,或是因个人原因导致确认审核未通过,其报名信息将被判定为无效。(四)考试相关安排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确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在考试前约十天左右,考生需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的白纸进行打印,且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均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在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好的《准考证》以及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五)违规违纪考生处理规定(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在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在哪个阶段被查实,都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若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对考试的公平、公正造成影响,将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党纪处分或政纪处分;若考生的行为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的诚信状况将作为对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曾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而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其是否能够被录取,由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实施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触犯刑法,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实施组织作弊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 “情节严重” 情形,将依法予以严惩。(六)考生注意事项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所有考场,均设置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内。在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将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生在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时,必须通过智能安检门、“三位一体” 身份识别设备以及金属探测仪等防作弊器材的全身检测。为避免影响按时入场和考试时的情绪,考生应尽量避免携带手机前往考点,同时尽量避免穿戴含有金属部件的衣服和饰品。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请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通知,充分了解考试相关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2025-10-29 13: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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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广西大学始建于 1928 年,是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 建设高校,同时也是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部区合建” 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始终秉持 “复兴中华 发达广西” 的办学宗旨,深深扎根于八桂大地,积极服务西部振兴战略,面向东盟开展开放合作,致力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 “双一流” 大学。一直以来,学校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满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专注于高层次领军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工作。在学科建设与科研平台方面,广西大学拥有 19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8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 1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世界一流建设学科 1 个,部区合建一流学科群 2 个,广西一流建设学科 12 个。有 12 个学科成功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具体包括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环境 / 生态学、生物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地球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物理学、微生物学,尤为突出的是工程学与材料科学两大领域,已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2025 年,学校在自然指数(Nature Index)全球排名中位列第 198 位,首次跻身全球前 200 强,在中国内地高校中排名第 76 位。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达 2.18 万亩,办学条件优良,全校范围内建有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教学科研设备总价值达 30.91 亿元。图书馆馆藏资源丰富,纸质文献总量 535 万册,电子书刊 375 万册,电子期刊 5.77 万种,中外文数据库 206 个,涵盖了 Elsevier、WOS、SciFinder、IEL、Wiley、Springer、EBSCO、Nature、Science、SAGE、CNKI、万方、超星等国内外知名学术数据库,形成了覆盖哲、经、法、文、理、工、农、管、教、艺、医十一大学科门类的馆藏文献体系,为研究生的求学之路与创新探索提供了坚实的资源支撑。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广西大学面向全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量推免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特别注重考察推免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坚持择优录取的标准。广西大学坐落于素有 “绿城” 之称的南宁城市核心圈,校园内风景秀丽、环境宜人,是求学与生活的理想之地,热忱欢迎广大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一、招生规模广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会超过学校全部研究生录取指标总数的 50%,各学科专业均设有充足的指标,能够满足推免生的报考需求。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拟录取推免生的人数,将根据考生的申请情况与考核人数进行适当调整。若拟录取推免生的名额出现剩余,该部分名额将调整至统考考生的招生计划中使用。二、申请条件申请考生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为中国公民,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1.须为当前就读高校中已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对科研具备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且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若被推荐高校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可在选拔中予以优先考虑;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道德与专业伦理的行为,且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5.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推免生,还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凡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 “直博”)的考生,还需符合我校直博生的专项申请条件。三、申请专业要求1.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国家明确规定报考条件受限的专业除外),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的资格;2.我校所有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科,均能够接收直博生;3.专业型博士专业(包含相关领域),不接收直博生申请;4.我校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均不接受推免生或直博生的报考。四、学费及奖助政策1.推免生的学费标准,与我校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保持一致,具体费用标准以我校研究生官网后续发布的《广西大学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2.学校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在学制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的奖励与资助项目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助学金,此外还有科研补助;其中,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还具备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机会。有关奖励与资助的具体范围、标准等详细事宜,可查阅国家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五、申请及录取程序(一)申报及材料审核推免生本人需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 时起)至 10 月 20 日这一时间段内,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转段) 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申报。相关注意事项如下:(1)考生报名时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请谨慎填写志愿信息,若存在重复报名情况,其报名信息将被认定为无效;(2)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若考生所在本科院校为高校分校区,需准确填写校区信息。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核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3)考生注册时需严格按照注册页面的要求填写信息,注册登录后选择 “硕士推免” 模块,点击 “硕士推免申请” 进行报名。请考生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操作,若因操作不当导致无法报名或影响录取,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逾期报名将视为无效;(4)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均须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与报名操作,严禁通过其他软件对本人报名照片进行合成、修复或修饰。我校各学院会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开展审核工作,从中择优筛选考生进入后续环节的审核。审核工作遵循 “先申请先审核” 的原则,分批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坚持择优选拔,直至名额满额为止;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二)复试及拟录取1.复试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复试工作将在 2025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 时起)至 10 月 20 日期间开展(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接收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综合考核可依据申请者学习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线下或线上两种方式开展。2.综合考核成绩的满分设定为 100 分,其中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考生,视为通过复试,将被初步确认为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学校会在复试结束后的 24 小时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其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及时完成确认操作。(1)申请人一旦确认 “接受” 待录取通知,即视为主动放弃其他志愿的初步录取资格,系统将不再向该申请人发送其他志愿的初步录取意向信息;(2)若申请人确认 “拒绝” 待录取通知,则视为放弃该志愿的初步录取资格;(3)若申请人在 24 小时内未完成待录取通知的确认操作,同样视为放弃该志愿的初步录取资格。3.各招生学院在发布初步录取意向时,会同时通过短信、邮件等其他渠道向考生发送提醒信息,请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在学院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及时处理,避免错过初步录取机会。(三)公示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长不得少于 7 个工作日。考生若对公示名单存在疑问,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 “研招办”)或纪委办公室提出投诉或举报。六、资格复核1.我校会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对已同意接收且完成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开展资格复核工作。资格复核通过的推免生,学校将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若复核未通过,则取消其录取资格。资格复核的具体内容包括:2.考生已完成本科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应修学分及各项培养环节,且预计能在我校新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3.考生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七、其他说明1.申请人需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情况,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形,取消该申请人的录取资格。2.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1)各院系的具体联系方式,可查阅《广西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2)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硕士招生咨询为 0771-3231243,博士招生咨询为 0771-3232827;(3)监督举报专用邮箱:gxuyzb@163.com。广西大学2025 年 9 月2025-09-29 1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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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重要指引各位志在深造的2025级准研究生们,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第一志愿批次)的核心安排已经明确。为确保您顺利参与这场学业进阶的关键环节,请务必关注以下核心信息与操作要点:Ⅰ. 关键时间节点复试启动日期:学校层面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于2025年3月20日起正式启动。具体安排发布:各招生学部、学院(中心)的详细复试时间表,将由其陆续独立发布。请各位考生保持耐心,并密切关注所属招生单位的官方通知渠道。特别注意: 若个人未能按时参与规定的复试环节,将被视为主动放弃该复试资格。Ⅱ. 复试形式与内容要求形式: 明确采用现场复试形式(针对第一志愿考生)。内容细则: 复试的具体考核模块与详细要求,请务必参照您所报考的学部、学院(中心)后续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Ⅲ. 复试前的核心准备步骤请考生按以下顺序完成必要准备:确认复试资格: 登录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 内的 “硕士考生查询系统”。首次登录需完成个人信息注册,请确保填写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考生编号/报名号准确无误。部分符合“立功受表彰免初试”条件的考生,系统开放登录时间将另行通知。提交复试意向: 成功登录查询系统后,请找到“复试信息查询”选项,点击“确认参加复试”按钮。同时,请认真阅读并在线签署《中国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重要提示: 对于校外考生,完成此步骤后请务必下载生成的《复试通知书》,此件是您入校参加复试的凭证。准备并上传审查材料: 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齐全所有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详见下文“考生资格审查”部分),并打包(zip格式,大小不超过20MB)上传至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如需补充任何材料,请保持通讯畅通(电话、邮件),及时响应招生工作人员的通知。完成复试缴费: 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限内(具体时间请参照各学部、学院(中心)的复试安排通知)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80元/生)。缴费提示: 复试费一旦成功支付,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者,将无权参加后续复试环节。完成心理素质测评: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于2025年3月20日16:00前,通过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完成在线测评(可通过官方发布的二维码扫码参与)。操作流程为:使用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登录系统,然后按要求如实作答。特别强调: 未参与此次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将不被允许参加任何复试环节。Ⅳ. 考生资格审查(必备材料)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接受资格审查。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者,其复试资格将被取消。请务必按时通过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本(扫描件):本人准考证电子版。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学校公章或电子公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经认可的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扫描件。(非必须但建议提供)如考生曾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的奖励,或拥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学历(学籍)相关证明(分情况):对于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需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对于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属于特殊学制的考生(如二学位等),还需额外提交由其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应学制证明扫描件。对于2025年9月1日前有望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学习状态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例如:准考证、成绩单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请注意,非《入伍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原件的部门公章),以及《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同时,还需提供入伍前的学历证明文件(如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录取通知书等),以及如有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证明。在报名确认环节中,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额外提供《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已签署姓名的《中国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可下载附件1)。各招生学部、学院(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扫描件。(重要提示:参加现场复试时,所有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必须携带备查!)Ⅴ. 正式复试环节具体的复试名单(包含入围考生姓名等)将由各招生学部、学院(中心)在其公布的复试安排中详细列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附件2),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验及设备检查等工作。对于任何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Ⅵ. 思想政治与品德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状况的考核工作,将由各招生单位具体组织安排。请相关考生留意后续来自报考单位的专项通知。Ⅶ. 调剂政策说明中国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仅有少量专业计划接收调剂考生。具体的调剂政策、要求及开放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发布的官方调剂通知。Ⅷ. 拟录取相关事项学习形式与档案:所有被拟录取为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中国海洋大学,并保证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拟录取资格将被取消。被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其学习形式为在职不脱产,通常不转入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不享受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学校原则上也不统一安排住宿。定向就业协议: 所有属于“定向就业”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应在正式录取前,及时与中国海洋大学以及考生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温馨提示: 因考生个人与所在工作单位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由考生自行协调解决。若因此影响到考生的复试资格或最终录取结果,中国海洋大学不承担任何责任。Ⅸ. 入学复查所有被中国海洋大学拟录取的新生,需在入学后的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接受学校组织的全面复查。一旦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标准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将依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者,将移交至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处理。Ⅹ. 咨询与沟通在整个复试期间,如考生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务必及时主动联系各招生学部、学院(中心)的研究生招生负责人员(具体联系方式可参考附件3)。附件列表(请至原文查看或下载):中国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场规则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考试作弊入刑条款解读(原文链接及二维码信息以原通知为准)2025-08-12 17: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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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2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4号)、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留学归国青年学者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奋进行动”,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质”专项行动方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我校复试录取仅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中的“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以下简称“南疆专项”)开放接收调剂申请,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理由的破格申请和调剂申请。二、组织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办法,由研究生院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简称“各单位”)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按照教育部及学科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对各类申诉进行调查复议等。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明确复试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学校派专人到复试场所监督巡查。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二)复试管理各单位应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经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正式启动复试工作前,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单位复试细则中应明确复试形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复试人数、复试安排、录取办法等规定。复试细则中还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邮件、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各单位应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同时,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各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复试成员应坚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各单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同时,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命题、笔试、阅卷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组织要求执行。笔试部分的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面试部分须由面试小组精心组织,做好抽题、分组等工作,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按保密要求和复试规范执行,确保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单位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三)复试分数线我校按照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单位在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且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单位复试分数线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四)复试人选各单位应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或本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有关说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各单位应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明确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人数等。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五)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单位须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等。未经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费每人80元。复试具体审核材料及内容如下: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4.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入学具体时间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5.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6.以下几类情况者,复试资格审核作不合格处理,不得进行复试:大专毕业时间(从毕业后到入学前)不满2年、非国民教育序列的党校文凭、任何高校的肄业生及其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7.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例如,①报考法律(法学)与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有毕业专业的要求;②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0]等专业须符合研究生毕业满2年或本科毕业满3年或大专毕业满5年(从毕业后到入学前)等条件;8.报名确认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六)复试内容及复试形式各单位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形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不断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复试形式包括自行确定的笔试(包括答题、撰写实验或研究设计等)和必须开展的面试(包括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实验技能考核、心理健康测试等)。各单位也可根据学科和人才选拔需要,自行决定复试考生提供相关学术材料(如论文、研究计划或方案等),且须提前告知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单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单位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6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中组织开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除正常复试外,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须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面试不及格或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有笔试,由各单位在复试细则中对笔试成绩的要求予以说明。复试的具体内容、科目及要求参见各单位复试细则。(七)复试分数与拟录取结果复试成绩为复试中各种考核形式的成绩之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25%-50%的范围内。复试成绩:(1)初试满分为300的,复试满分大于等于150,小于等于300;(2)初试满分为500的,复试满分大于等于250,小于等于500;具体由各单位在上述分数范围内确定。同一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同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可以不同,但相同专业应采用相同标准;同一专业在不同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的,复试成绩权重由各单位制定。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般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计算总分进行排序,有特殊说明的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复试说明。各单位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重新计算分数、排序并经仔细核对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注明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类型。四、调剂报考少干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南疆专项。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南疆专项接收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即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须相同。调剂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予生源充足专业参加复试但被淘汰考生以同等的调剂复试机会。调剂考生按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执行国家基本分数线中报考少干计划考生总分要求,单科不限。生源调剂信息须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考生报名后,接收调剂生的单位将及时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并通知相关考生复试。五、录取工作1.拟录取公示。各单位拟录取名单,须经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名、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进行公示。对拟不录取考生,各单位应在研究生院审核结束后将结果告知考生本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对我校本年度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2.调档审查。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的考生,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向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切实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将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在职人员要注重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要注重考察其在校时的综合一贯表现。3.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录取。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协议书的签订,完善录取手续。4.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研究生院将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教育部审批通过或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5.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报考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六、其他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组织,认真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学校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追究其责任。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按规定参加复试,视为放弃本次复试,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南京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3月15日2025-06-24 15: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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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各位新同学:祝贺你被录取为上海交通大学2025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学院通知,现将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医学院新生请在医学院研究生分院网站https://www.shsmu.edu.cn/yjsy/查阅报到相关信息)一、账户注册及资格审查1.校园统一身份认证账号注册:自2025年7月25日起,新生需使用《录取通知书》上的学号在线自助完成上海交通大学统一身份认证jAccount账号注册,注册网址:https://jaccount.sjtu.edu.cn/profile/#/apply 完成jAccount账号注册后,请及时用手机下载、安装“交我办”App, 关注“新生”板块,完成相关待办事项。2.个人基本信息确认及《研究生入学登记表》打印新生需于9月1日前,通过jAccount账户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的录入与维护。待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研究生入学登记表》,补充完善表格中的缺失信息,并确保双面打印两份。入学后,需将表格提交至所在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进行归档。(http://yjs.sjtu.edu.cn)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审核请联系录取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办。(联系方式见:https://yzb.sjtu.edu.cn/post/2551)如遇困难,信息填写问题咨询:gs.xueji@sjtu.edu.cn; 系统操作问题咨询:caositong@sjtu.edu.cn。3. 应届本科毕业硕士新生、本科直博新生以及应届硕士毕业博士新生,需在9月1 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按照要求上传并提交以下报考资格审查材料:一是身份证件图像;二是学历和学位证书图像。(http://yjs.sjtu.edu.cn)如遇困难,信息填写问题咨询:021-62821069或yzb-bs@sjtu.edu.cn,系统操作问题咨询:021-34206360或caositong@sjtu.edu.cn。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要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体检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硕士研究生在报到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二、录取学院报到及“交我办”线上自助注册新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各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到学院核验;同时新生需自助完成线上注册手续(使用jAccount登录“交我办” App,“新生——我的入学清单——注册”)。报到日当天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事先与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老师联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逾期未完成报到注册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推荐免试直升硕士/博士研究生如被本科学校取消推荐免试资格,我校的录取资格随即取消,录取通知书作废。上海交通大学硕博连读新生须于2025年9月1日至9月13日登录学校离校系统或手机登录“交我办”App,“学生离校”,办理硕士离校手续。办理完硕士离校手续后方可办理博士报到手续以及完成“交我办”线上注册。三、新生信息采集新生在完成jAccount账号申请后,可登录“交我办APP”,在“新生”板块的“我的入学清单”中完成“新生信息采集”。所采集的信息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教务信息采集及学生事务管理,是学生进行选课、学习、申请奖助学金以及活动报名等工作的关键环节,请务必于8月20日前完成。咨询电话:021-54742584。四、缴费指南新生缴费,请详阅《上海交通大学2025级秋季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lyzb.sjtu.edu.cn)按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若报到时尚未完成费用缴纳,则不予报到注册。财务计划处联系电话:021-34206459。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新生若有经济困难,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暂缓缴费先入学,申请“困难生认定”通过之后可申请助学金。具体请按以下步骤办理:1. 经济资助申请。仅当学生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时、可按需申请经济资助。请在8月5日之前,登录“交我办APP”,在“新生”版块“我的入学清单”完成“经济资助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2. 接受助飞走访。学校将组织师生,对已申请资助登记的新生开展助飞家访,宣传解读奖助学金、研究生“三助“等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更精准、便捷地获得必要资助。3. 助学贷款申请。新生可选择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其中生源地贷款可根据生源所在地的资助管理部门规定进行申请和办理,校园地贷款的承办银行为中国银行,新生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录中国银行APP, 搜索“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在线申请;也可入校报到后,根据学校的通知与提醒进行在线申请。4. 绿色通道入学。如果难以在报到前完成学费缴纳(含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应在“交我办APP”中“学生工作”模块选择“绿色通道”,办理暂缓缴费入学(入学后需通过助学贷款或其他方式缴纳学费)。报到当日遇到问题,可前往绿色通道咨询点寻求帮助,闵行校区设置在学生中心一楼大厅,徐汇校区设置在徐汇学生服务中心。5. 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全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贴息(即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需自付利息),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入学后,已在线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或计划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新生,可根据学校通知完成校园地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25000元/学年)的申请流程。获取入学验证码(或称回执校验码)、签署合同后,已申请中国银行或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同学将会在“交我办APP”收到通知消息,请按照消息提示提交入学验证码,以便学校及时帮助学生获贷。已申请生源地其他银行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在9月25日前,自行登录“交我办APP”,并通过“已申请贷款信息登记”流程按提示完成纸质回执提交,以便学校及时完成贷款回执录入,帮助学生及时获贷。6.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校内认定。入学后,根据学校通知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学校将依据“经济资助申请”中采集的家庭经济信息及助飞家访反馈情况等,初步测算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结合院系谈心谈话及民主评议综合确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7. 学校设立基本助学金,覆盖硕士研究生一、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年9800元(含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年14000元(含国家助学金)。学校将从11月起开始按月发放基本助学金资助。8. 积极参与研究生“三助”。参加研究生“三助”工作既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又可实现自力更生。如需了解管理助教岗位相关信息,请关注勤工助学部微信公众号(SJTU勤工助学部,微信号:sjtuqgzxb)。9. 在遭遇突发情况导致临时经济困难时,学生可以向院系思政教师或辅导员反映情况,并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10. 学校设立发展助学金和各种奖学金项目,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具体可关注学校学生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ssw_SJTU)了解详情。学校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关于学生资助的具体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21-54742584进行咨询。六、保险1. 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将本市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1〕45号)的有关精神,本校大学生均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入学后,根据相关通知进行参保信息的确认和缴费。2. 商业保险:为更好地保障同学们的学习生活,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大学生系列商业保险,入学后,根据通知,进行参保。七、住宿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宿舍通过网上申请安排。需要在校内住宿的同学,须在7月25日10:00至8月13日10:00期间到“交我办”App—“新生”一“我的入学清单”一“宿舍需求调研”里提交申请(仅针对闵行、徐汇校区学生,其他校区根据院系通知安排)。宿舍相关情况请关注上海交通大学家园网:https://ourhome.sjtu.edu.cn/和“交大家园”微信公众号“SJTUJY”。学校住宿紧张,务必及时申请。逾期进入补申请排队,不能保证安排住宿。研究生宿舍查询时间于2025年9月9日12:00起,研究生宿舍最早入 住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8:00开始,请做好相关行程安排。闵行校区宿舍咨询电话:021-54747194;徐汇校区宿舍咨询电话:021-62932667咨询邮箱:sjtuyq@sjtu.edu.cn八、人事档案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文博楼422办公室,寄送单位: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档案室(学生),邮编:200240,联系电话:021-34204267,Email: leil@sjtu.edu.cn,联系人:雷蕾老师。新生档案到达情况查询请登陆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档案查询——新录取学生档案转入——查询,一般每周五更新,档案室不受理电话查询。新生人事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寄送相关规定由档案保管单位统一寄送。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新生入学后,若三个月内复查不合格,其档案将被退回原保管单位。对于应届毕业生,若因故无法获得相应学位,则不予录取,且其档案无需寄送。九、党团组织关系转接1. 党组织关系转接:①上海生源学生党员:由所在学校在上海市党管系统上直接转接党组织关系,转入组织为“中共上海交通大学XXX学院委员会”。如转入单位党组织没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市党管系统上无法直接转接),则转入组织为“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转入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XXX学院(系)”。②外省市生源学生党员: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组织抬头为“中共上海交通大学XXX学院委员会”。如转入单位党组织没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则抬头为“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转入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XXX学院(系)”。如条件允许,建议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同步操作。新生报到当天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入学后需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交至所在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2. 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报到当天不办理团组织关系,开学后班级团支部书记到所在院系团委领取“团组织关系转入贴纸”,按照校团委《新生团关系转入通知》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后,将贴纸发给班级团员贴在团员证内。此外,团员需在智慧团建平台上完成组织关系的转接,确保转入至所属院系的相应团支部。十、新生户口迁移说明1. 基本原则①非上海生源新生遵循自愿原则可以将户口迁入上海交通大学,定向、委培的新生户口不可迁入上海交通大学。②户口一旦迁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得随意迁出。在此期间,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户口登记项目将不予变更。③根据上海市常住人口管理规定,新生户口迁入学校仅限入学当年办理(12月31日之前),跨年度后不予接受户口迁入。2. 办理流程①《户口迁移证》办理: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址必须为报到校区的指定地址。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医学院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务必确保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完整。出生地和籍贯需详细填写至省市/县(例如:XX省XX市/县),迁移原因应填写为'大中专招生'。②《户口迁移证》上传:使用“交我办”App在“新生户籍迁入申请”中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户口迁移证》进行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请务必在开学前完成申请,以免影响户口迁入事宜的后续办理。③《户口迁移证》收交:开学后,请各位新生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用铅笔补充‘班级、学号、身高、血型、手机’等信息,并交给班级负责人(班长)。班级负责人在开学后两周内统一交至所在校区的学校户政科。闵行校区户政科:老行政楼一楼大厅户政窗口,电话:54742243;徐汇校区户政科:徐汇校区保卫处一楼大厅户政窗口,电话:62932584;医学院户政科:医学院保卫处,电话:63846590转776255。户政科收齐各班级的《户口迁移证》后统一移交给公安派出所为新生集中办理落户,同时进行人像信息采集(采用上海数码证照中心微信平台线上完成)。3. 其他①上海市其他高校升入上海交通大学,属原高校集体户口的新生,如需办理户口迁入,请向班级负责人递交原高校集体户口《个人户口信息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办理市内户口迁移。②属上海交通大学集体户且本校升学不迁移的同学需向户政科交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背面用铅笔补充姓名、原班号、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③不办理户口迁入的同学,请完成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及“居住登记”。具体办理方式请关注“平安交大”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实有人口”或“居住登记”查询相关推送链接。④因落户资格审核需要时间,自报到之日起至落户学校,预计有3个月的户口真空期,在此期间身份证丢失将无法补办,请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若有疑问请向各校区的户政科电话咨询。十一、行李托运及快递方式贴有“上海交通大学”的行李标签、通过铁路局(普包)托运至上海站、上海南站,且9月8日至12日到站的行李由学校后勤去铁路行李房统一提取后送至学生公寓。其它时间到站或通过其他渠道托运或未贴“上海交通大学”行李标签的行李由新生本人自行提取。到校当日需要的被褥等生活用品和报到材料请随身携带,以免影响当日报到和生活需要。铁路托运行李校内联系电话:021-54742005。新生行李及生活用品快递寄送服务须知:新生行李及生活用品寄送可就近选择快递公司(建议使用顺丰、圆通、中通、京东、韵达、极兔、德邦、申通、邮政和EMS等快递公司进行邮寄,非上述公司可能无法在校内取件。)进行邮寄;接收地址:闵行校区:闵行区,东川路800号子衿街,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快递中心菜鸟驿站。徐汇校区: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快递中心菜鸟驿站。准确填写能够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备注,“2025级研究生新生”,请务必妥善保存寄件单号,方便查询,新生可凭有效证件,免费租借手推车;快递中心将免费保管包裹至报到后一周时间。请注意,在邮寄时可咨询包裹的预计到达时间(交大闵行快递服务中心菜鸟驿站咨询电话:54740301),建议提前1-2天进行邮寄。为方便同学们取寄包裹,到校前可通过淘宝APP的“我的驿站”功能,查询全网包裹的物流信息。取件时,可通过淘宝APP的“我的驿站-身份码”通道,实现安全快速的取件,建议错峰取件以避免排队等候。淘宝我的驿站需提前认证,方式如下:使用淘宝app扫描如下二维码,认证常用手机号。后续可通过淘宝首页的“我的驿站”功能查询并取件。十二、交通路线1. 新生到闵行校区报到可以选择以下交通路线:(1)可换乘地铁至5号线东川路站下车。9月13日上午8:00至下午15:30设有接待站,有接驳车至校内。(2)或换乘地铁至5号线剑川路站下车,步行至北一门。(3)或换乘地铁至15号线紫竹高新区站下车,沿东川路朝西步行至南大门(即东川路600号校门)进校,8:00--15:30有校园巴士接站,或者沿莲花南路朝北步行至东大门(莲花南路5000号)进校。2. 新生到徐汇校区报到,可以选择以下交通路线从上海火车站、上海南站下车后,可乘地铁一号线至徐家汇站下车。从上海虹桥枢纽站下车后,可乘地铁十号线至交通大学站下车。校园电子地图:https://map.sjtu.edu.cn,校园生活服务热线:021-54741234。十三、新生选课及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通知2025级新生选课及英语免修通知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如需办理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请在注册并做好研究生培养计划后,使用手机登录“交我办”App, 依次点击“研究生”-“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申请”板块提交申请,请务必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审核流程将在线上进行。2025-09-09 15: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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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一、个人档案(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及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必须将个人档案转调至我校录取学院。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不需要转调个人档案。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需要转调个人档案。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含非全日制考生)必须提供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表格可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招生模块)进行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于5月10日前寄送至拟录取学院,可随《体检表》一起寄送。(邮寄地址和方式见附件1)。三、组织关系转接全日制考生(1)党员组织关系(具体可关注学院后续通知):原组织关系隶属于陕西省内的新生党员,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转接党组织关系。原组织关系隶属于陕西省外的新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或持纸质介绍信和身份证入学后转接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去往党组织填写:“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2)团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学院临时团支部,具体路径为:团陕西省委—省教育团工委—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2025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支部(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团委029-81891748)。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转接组织关系。四、体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包含推免生、统考生)须进行招生体检,为做好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请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体检。西电本校拟录取考生(本校直博生可参加本次体检):西电校医院(南校区医院)将于4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组织集中体检,请考生仔细阅读附件2体检工作安排,抽血或胸透完成后可进行其余一般项目,请大家按时参加体检,错峰前来。体检结果由校医院直接转拟录取学院(注:录取为卓越工程师学院的考生,请在纸质体检表正面右上角空白处手动标注“粤港澳大湾区基地”或“长三角基地”)。校外拟录取考生: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应届生可在本科所在院校校医院体检),可使用当地体检医院的体检表或西电体检表,须包含西电校医院要求的体检项目(一般项目、胸部透视或胸片、肝功全套)。如不确定体检项目包含内容的,可参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中《西电体检表》。体检报告(须给出体检结论)请于5月10日前寄送至拟录取学院,可随《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一起寄送。五、户口迁移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及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考生自行决定。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不迁移。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迁移。户口迁移须知(1)省外新生需提供:1)户口迁移证明原件(A4);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2)省内新生需提供:1)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户口页)(A4);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4)落户后及时把户口本上本人户口页在原籍派出所盖上迁出章。(3)身份证复印件上请用黑色水笔在空白处写明本人所属院系、学号、身高、血型、电话号码、迁出地所属省市。《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① 户口迁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② 户口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③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入学前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④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⑤ 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加盖的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必须清晰可见,户口迁移证上如有改动,须在更改处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⑥ 出生地、籍贯两项必须详细到市(县)。⑦ 因是全校新生集中落户,《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可以忽略不计。⑧ 新生落户工作需要经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审批后才可完成,一般于入学当年寒假前,在此之前如需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银行等业务,请在原籍或本科院校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如有疑问可咨询北校区党委安全保卫部/保卫处户籍室029-88202961)六、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待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发放。七、其他学费缴纳、申请贷款等按照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相关要求进行,入学报到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2025-08-01 13: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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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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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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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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