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关于2025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 2025 年将继续开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生源范畴
2025 年,我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生源地确定为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六个省份。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我校 2025 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名额为 18 人,该计划的招生指标为专项,仅用于此计划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详情如下表: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有意报考该骨干计划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首页,找到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 进入,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研招网报名该计划。未进行申请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报考此专项计划。该信息平台的开放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8 时至 10 月 26 日晚上 22 时。
贵州本地的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教育厅网站查询报考的相关流程信息,网站链接为:
https://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410/t20241014_85937750.html。
(二)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按照报考点的规定进行网上确认,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录取相关事宜
(一)贵州大学 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的招生政策。报考该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其他照顾政策,且不能兼报其他专项计划。
(二)被成功录取的考生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具体的要求以考生生源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之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也不能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四)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将直接进入我校开始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学校会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为其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
以上内容若有未尽之处,均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要求为准。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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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关于2025级非全日制拟录取工商管理硕士(MBA)选择班型的通知中央财经大学2025级MBA复试工作已结束,为保证录取工作顺利完成,请拟录取非全日制考生于5月6日16:00之前,登录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http://mba.cufe.edu.cn/)首页的考生服务系统,选择班型,具体步骤如下:1、 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选择班型”:2. 点击“可选班型”,下拉勾选申请的班型(班型的差别见下文“注意事项”):3. 确认选好班型后,点击下方的“保存”键,刷新后“已选班型”显示为所选班型,则表示班型选择已完成。(一)注意事项1、非全日制的班型分为周末班和集中班:周末班上课时间为每周六日(除寒暑假及节假日),集中班一般为每月下旬4-5天(包含周末2天,除寒暑假及节假日。如时间有调整,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2、龙马金融领导力研究方向仅设有集中班,其他研究方向设有集中班和周末班。3、如集中班中选择某一研究方向的学生少于10人,则此类学生须选择集中班的其他可开设研究方向。4、请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好上课方式。申请时间截止后,不予修改。(二)联系我们电话:010-62288130邮箱:mbazs@cufe.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中财MBA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招生推广部 北二平房A05室 邮编:1000812025-08-04 11: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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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为方便报考我校考生查询成绩及提交复核成绩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成绩查询开通查询时间:2025年2月24日12:00时起查询方式:1.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http://www.lzk.hl.cn/)2.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http://yjszs.hrbeu.edu.cn/)查询学校不提供书面成绩单,考生可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并留存。成绩复核考生成绩是经评卷教师、招生单位和省招考院通过计算机和人工反复核准后对外发布,对公布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成绩复核。复核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各科目(含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复核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仅限各科目各题有无漏评漏登、成绩累计或登记有无差错。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和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等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原件,对同一考试科目只能申请复核一次。申请程序: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需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http://yjszs.hrbeu.edu.cn/)在成绩查询栏目中按要求填写复核申请。我校仅接受网上系统申请,其他方式申请不予受理。申请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2月24日-3月2日每天7:00-22:00点(3月2日17:00截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申请后,我校将按照上级相关要求集中开展复核工作。成绩复核结果预计于3月6日17:00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yzb.hrbeu.edu.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登录系统查询。后续工作安排我校复试分数线划定、复试方案、调剂办法等后续工作,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合理安排,并另行通知。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hrbeu.edu.cn/)、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研究生招生公众号/小程序(哈尔滨工程大学研招办)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敬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如有疑问,请致电0451-82589675或发邮件到yzb@hrbeu.edu.cn。2025-08-04 13: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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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学会审计教育专业委员会2025年学术研讨会征文通知(第二轮)一、会议缘起1.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部署,中国审计学会审计教育专业委员会与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拟于2025年9月19—20日在北京联合举办学术研讨会。2.会议旨在凝聚学界与业界智慧,构建中国审计学自主知识体系,推动审计学科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型审计人才培养。二、与会嘉宾(排名不分先后)1.董必荣——中国审计学会审计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南京审计大学党委书记2.王立彦——北京大学教授3.杨志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总裁4.孙光国——沈阳农业大学副校长5.蔡 春——西南财经大学教授、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主任6.吴秋生——山西财经大学教授7.崔永梅——北京交通大学教授8.毕秀玲——山东财经大学教授9.郑国洪——西南政法大学教授10.沈 征——天津财经大学教授三、征稿方向(作者可择其一或综合多项撰写)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论述的学理阐释2.中国审计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理论框架与实现路径3.研究型审计方法论:范式、工具与案例4.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功能与定位5.审计整改的制度设计与绩效评估6.廉政视域下审计效能的提升机制7.国家审计职能的转型、升级与创新实践8.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资源环境审计9.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与审计协同10.审计监督与公司治理:互动与耦合11.中小企业审计难点、痛点与对策12.审计准则:国际比较与本土化改进13.跨境审计:规则冲突与协调14.合规审计与风险防范:理论、实践与案例15.数智环境下的审计挑战与应对16.交叉学科视角下的审计一级学科建设17.智能审计课程的开发、实施与评价18.产教融合背景下审计教育模式创新19.审计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与理论创新20.创新型审计人才培养:模式、路径与评价21.审计课程思政:内容、方法与成效四、日程安排1.报到时段:2025年9月19日14:00–22:002.会议时段:2025年9月19日–20日五、报到与会议地点1.报到地点(二选一,自行预订):北京海淀花园饭店(牡丹园地铁站店)如家商旅酒店(北京牡丹园地铁站店)2.会议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3.交通:会务组将在上述酒店与主会场之间安排循环大巴接送。六、参会须知1.论文提交截止:2025年8月25日前邮箱:auditcupl2025@126.com格式:请参照《审计研究》投稿规范组委会将于9月初向入选作者发出正式报告邀请2.参会回执截止:2025年9月5日前邮箱:同上(邮件主题请注明“回执+姓名+单位”)3.住宿预订协议酒店信息及交通指引见附件2预订成功后请务必将酒店确认信息同步至会务邮箱,以便安排接送4.会务联络何老师:138 1173 8921杨老师:188 1096 2816刘老师:138 8602 9460孙老师:134 3936 7202七、附件1.附件1:2025年学术研讨会参会回执(下载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2.附件2:会议推荐酒店信息及交通指引中国审计学会审计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2025年8月20日2025-08-29 14: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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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5200)一、学科简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学科。二、培养方向我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专业学位设有三个主要研究方向:当代中国政府治理;边疆安全与社会治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三、培养目标云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旨在为公共部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云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型为“非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标准学制为3年,弹性学制为3—4年,即学习年限最长为4年,4年仍未完成学习、实践任务,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只授予结业证书。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见《课程设置表》)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38学分。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四方面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为19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8学分,选修课8学分,实践课为3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1、核心课是学生必修课程。按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教指委[2019]14号)的要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外国语”和“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为学位教育必设课程;“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和“社会研究方法”为本专业必设课程;“政治学”、“电子政务”为云南民族大学MPA中心选设课程。2、专业方向必修课是与专业方向密切相关的课程,包括:“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当代中国边疆治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方向必修课。3、专业选修课包括突出我校本专业点办学特色、研究生知识、能力扩展的课程。4、实践课包括参加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事务实践,开展社会调查,参加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参加全国MPA研究生案例大赛等。六、培养方式(一)课程学习课程学习是公共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课程学习应按照培养计划严格执行,其中核心课、必修课和选修课主要在培养单位集中学习,社会实践可在培养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开展。任课教师应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鼓励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并逐步增加在教学中使用案例的比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聘请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公共部门管理人员担任行业导师,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2、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3、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通过课程学习和实践活动提高研究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4、学习方式以集中面授与在职学习相结合。每年组织2次面授,集中讲授课程,组织重要实践环节,丰富研究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提高研究生的基础理论素养,训练核心的职业实践能力。根据社会实践计划,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在完成自己的业务工作的过程中或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社会调查和公共管理业务实习培训,提高认识社会、分析公共管理问题、解决公共管理问题的能力。(二)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集体培养,导师负责制度。在第一学期学习结束前通过师生双向互选,学院和学科组协调,确定导师。硕士生的培养,采取集体指导与导师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导师为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培养工作。研究生导师要采取切实措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帮助学生按时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要加强学生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写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训练。导师同时要做好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教育工作,协助学院、学校职能部门处理学生的突发事件。七、文献阅读、学术和社会实践(一)文献阅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广泛阅读各种专业文献、资料和论著。(二)学术活动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听学术讲座,以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三)社会实践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参加社会实践。包括政府管理事务、非政府公共组织管理事务、事业单位管理事务实践,社会调查,以及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MPA研究生案例大赛等实践活动。重点培养研究生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提高认识社会,分析公共管理问题、解决公共管理问题的能力。1、实践课安排在第1-4学期进行,每学期集中学习完成后,研究生到学校与公共组织共建的公共管理社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本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社会实践。每学期社会实践完成后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经导师评阅成绩合格获0.5学分,4个学期共2学分。研究生在教师指导下阅读文献、参加学术活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认定成绩合格,可获1学分。2、支持并鼓励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全国MPA研究生案例大赛。学院为参赛队伍配备案例指导老师,提供参赛经费指导老师由学院研究生导师担任;学院为参赛队伍提供一定科研经费支持;参赛队伍撰写的案例分析报告正式提交,成员可申请获得部分实践课学分。八、开题与论文撰写(一)开题报告的撰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确定学位论文的研究主题,选择恰当的研究方法完成选题论证,制订研究方案。选题应属于公共管理的学科范畴或实践领域,应属于应用型研究,侧重利用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解决公共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避免选择纯理论问题为研究主题,选题应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和实践价值,研究方法宜选择实证研究、案例研究或个案研究方法,选题论证合理、深入,研究方案可行。最后按规范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并提交开题报告完成开题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二)学位论文的撰写MPA学位论文的写作是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1.按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指导委员会关于学位论文的要求,MPA学位论文可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等,以应用型为主。MPA应用型学位论文的选题及撰写可参考以下四种类型及要求,即案例分析型论文、调研报告型论文、政策分析型论文、问题研究型论文四种类型。其中,案例分析型论文、调研报告型论文、政策分析型论文三种类型论文字数要求为2-4万字,问题研究型论文要求字数为3-5万字。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论文应体现本专业学位的特点,要求学生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或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完成实践任务,修满学分,撰写开题报告通过开题,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后,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申请论文经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学术不端检测合格后,参加云南民族大学MPA教育中心组织的预答辩环节,经预答辩通过后,由MPA教育中心聘请不少于2名校外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审。评审通过后向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提交答辩申请书,由MPA教育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MPA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学生通过正式论文答辩后方可申请学位。九、学位授予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云南民族大学MPA教育中心2022年6月2025-09-08 10: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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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三类:一是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是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与普通招考生),三是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人数,为学校拟通过考试招生的人数(不含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最终招生人数需以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录取阶段学校将结合推免生接收数量、生源质量、学科特色、导师队伍规模等因素,对各专业招生名额进行适当调整。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按要求完成规定学分修习、达到毕业标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需特别说明的是,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不按导师划分招生名额,考生入学后再根据学科方向与个人研究兴趣确定具体研究方向。一、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旨在培育两类高层次人才: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扎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同时拥有良好职业素养,同样需满足爱国守法、品德优良、具备社会责任感等基本要求。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补充条件部分专业学位因培养定位特殊,报考条件需额外满足以下要求: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章程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代码 125601):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招生对象仅限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护理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招生对象仅限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教育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3)各方向招生对象有明确限制:学科教学(思政)专业仅限教育学类(0401)、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专业考生报考;学科教学(数学)专业仅限数学类(0701)、统计学类(0712)、教育学类(0401)、物理学类(0702)、计算机类(0809)专业考生报考;小学教育专业仅限教育学类(0401)或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教育学学位(学术型):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3)招生对象仅限教育学类(0401)或师范类专业考生;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学术学位)及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所有要求;2)招生对象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专业为体育学类专业(本科毕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0402);本科为所在高校 “高水平” 运动员,或持有 “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规定运动项目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非体育专业考生。三、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一)免初试申请资格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二)报名与录取流程报名时间: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复试与录取:我校将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即可确定为拟录取对象;资格限制: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四、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一)报名基本流程报名阶段: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缺一不可;网上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安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时段: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段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与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组织实施;报名注意事项:考生需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适用对象:报考地处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政策说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三)初试加分政策加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中,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政策限制:我校不擅自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加分标准,仅执行教育部统一规定。(四)专项计划报考报考要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对应计划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专项计划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主要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其他专项计划: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五、考生资格审查(一)审查主体与内容我校与各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安排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与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予考试或录取,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二)特殊资格复审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资格初审分工: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其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由报考点初审,其余资格由对应部门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复审通过方可享受相应政策或参加专项计划考试;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政策,也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资格复核材料提交: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士兵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处理: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调剂说明: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四)推免生资格审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五)责任声明考生须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与相关政策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六、初试时间及初试地点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需在准考证打印后,按报考点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七、复试及录取(一)复试基本要求复试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相关规定,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获得复试资格,我校将适时安排复试;录取原则: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开展。(二)非全日制考生特殊要求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定向单位产生纠纷的,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少数民族考生身份认定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阶段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范围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四)加分政策执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不擅自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五)报考信息与资格终审信息锁定: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资格无效;学历(学籍)审核:我校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六)应届考生毕业资格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八、奖、助学金、科研奖励及学费(一)推免生专项奖励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后第一学年可优先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该奖学金标准为 10000 元。(二)研究生资助体系学校建立完善的研究生资助体系,主要包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在校三年期间共计发放 18000 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提供贷款支持;研究生 “三助一辅” 岗位:包含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实践机会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减免: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研究生减轻经济负担。(三)专项奖励校长特别奖: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表彰在学业、科研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按评选条件择优发放;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依据国家相关评选办法执行。(四)交流学习机会学校不定期选派部分研究生前往对口支援高校进行交流学习,为研究生提供拓宽学术视野、提升能力的平台。(五)学费标准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收费文件与政策执行,具体标准以学校当年公布的收费通知为准。九、其他事宜(一)资格审查贯穿原则在整个招生过程及考生入学后,我校将多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二)政策调整与信息公布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与程序,我校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报名时间、网上确认时间、考试时间等关键节点,以教育部统一规定为准。(三)政策冲突处理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规定不符,以国家最新规定为准;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有更新要求,从其最新规定。(四)学校信息及联系方式招生单位代码:10695;学校地址:渭城校区: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 6 号;秦汉校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四路;联系部门: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邮政编码:712082。2025-09-30 09: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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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笔试结果查询及志愿确认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笔试成绩查询各位考生:一、我校强基计划笔试成绩已在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网站(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58)查询。二、关于第一类考生(一)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规定,经我校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组)决议,2025年我校强基计划第一类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总分)。(二)入围我校强基计划综合面试及体育测试的第一类考生须于2025年6月18日23:59前在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中进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志愿确认,签订并上传承诺书;逾期未确认或者确认不参加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2025年强基计划选拔资格。(三)入围我校强基计划综合面试及体育测试且完成我校强基计划志愿确认的第一类考生须参加综合面试及体育测试;具体安排如下:1、时间:2025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2025年6月21日下午14:30——18:002、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中国科大东校区(黄山路北门进校)。(注:具体时间安排请以后续打印的准考证上通知为准)三、关于第二类考生(一)第二类考生须于2025年6月18日23:59前在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中进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志愿确认,签订并上传承诺书;逾期未确认或者确认不参加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2025年强基计划选拔资格。(二)完成我校强基计划志愿确认的第二类考生须参加单独考核及体育测试;具体安排如下:1、时间:2025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2、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中国科大东校区(黄山路北门进校)(具体请按后续打印的准考证参加)四、关于体育测试(一)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项目为50米跑。体育测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时进行名次排序的重要依据。无故缺席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选拔资格。(二)体育测试免测申请: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在志愿确认后,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体育测试免测申请表》(见附件),于2025年6月20日12:00前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sb@ustc.edu.cn),所有纸质原件需要携带至测试现场提交。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不参加体育测试。考生须承诺申请免测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选拔资格。(三)购买保险:参加我校强基计划体育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电子保单请打印),否则不得参加测试。(四)体育测试健康安全风险告知暨承诺书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考试体育测试健康安全风险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签字后于测试当天提交,否则不得参加测试。五、关于准考证打印完成强基计划志愿确认的考生,请于6月19日18:00后,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58)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及时关注系统动态。六、其他注意事项(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还需同时携带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和签名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考试体育测试健康安全风险告知暨承诺书》。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上述任一材料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入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计算器以及各种通信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手机不得带入考场。(三)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预订酒店,合理安排交通出行,安全赴考;考试期间我校不安排食宿,请考生及家长自行安排;考试期间家长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四)如遇降雨、高温等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因素,将取消体育测试。七、咨询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51-63600096、63602553招生主页:https://zsb.ustc.edu.cn 微信公众号:ustczsb电子邮箱:zsb@ustc.edu.cn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2025-08-07 14: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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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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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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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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