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顺利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事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准则
综合考量,择优选拔:坚守立德树人使命,秉持 “考试招生育人” 理念。从德、智、体、美、劳多维度全面评估考生,以提升招生质量为关键,落实分类选拔标准,着重考查考生的创新潜能、专业素养及综合能力。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强化复试资格审查力度,科学制定复试录取规则,规范复试录取流程,加强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全力保障考试的公平与公正。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优化考生服务举措,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咨询渠道畅通,合理规划各项工作时间,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集体决策,规范有序: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二、组织架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相关政策,指导全校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负责实施。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制定本单位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职责,并指导学科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考核工作。
学校成立复试巡查工作组,依照相关规定对各学院的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并为学院复试工作提供指导。
三、复试分数线划定
各学院结合生源状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及相应的差额复试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于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 120% 的学科专业,需安排所有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如下表: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我校将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四、复试时间安排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需在 3 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将在 4 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学院(中心、实验室)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复试形式
学校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进行复试。
一志愿考生全部采用现场(线下)复试的形式;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由学院综合考虑学科专业特色、调剂人数等因素,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
六、复试实施细则
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学院(中心、实验室)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初试准考证。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印在同一页 A4 纸上)。
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前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诚信应考。
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其复试资格。
复试前,要严格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以及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考生的资格审核。
复试费
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为 100 元 / 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复试考查内容及要求
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求,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选拔。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也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要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考查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素质和能力:以考生在学期间的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包括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作为考查依据。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管理类联考考生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在专业课测试中进行。
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学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查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考查学生的人文素养;以及学生的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的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其中,外国语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复试成绩中的权重,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进行量化并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总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满分 500 分:总成绩 =(初试成绩 ÷5)×X + 复试成绩 ×Y
初试满分 300 分:总成绩 =(初试成绩 ÷3)×X + 复试成绩 ×Y
其中,X 为初试成绩权重,Y 为复试成绩权重。全日制研究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 权重;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50% 权重。
七、体检安排
学校医院将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体检要求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七十三条执行,未达到体检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调剂工作
我校的调剂工作计划于 4 月上旬开展,请考生持续关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九、录取规则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未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符合学校基本分数线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十、信息公开公示
各招生学院将在其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享受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信息。
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各院系复试实施细则等信息,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
十一、政审工作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的考生将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违规处理办法
考生应诚信复试,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需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其他说明
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机构代理招生。在此提醒各位考生,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性和识别判断能力,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贵州大学代码:10657
联系部门: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德正楼研究生院 230
电话:0851-88292217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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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苏师大研〔2022〕18号),特制订我校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保证质量,优化结构,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坚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过程公开,程序严谨,操作规范。二、组织管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订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方案,审定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实施办法。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学校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各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落实,确保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巡视;成立复试工作监察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监察。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所报考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我校复试分数线近期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以学校公布为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线生源不足1:1.2的专业除外)。第一志愿复试人选以初试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四、复试方式和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均须参加所在学科(专业)的复试。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综合复试,调剂考生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综合复试。(一)现场综合复试现场综合复试一般包含笔试、综合面试两个环节。现场综合复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外语能力成绩三部分得分相加,满分为220分。1.笔试一律采用闭卷考试,科目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目录。专业课考试时间一般为1.5小时(特殊专业复试科目除外),满分100分(含报考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硕士(1253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计20分)。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查其是否具备攻读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素质和能力。2.面试分为外语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两部分,总分为120分。(1)外语能力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评分。该项满分为20分,考生得分计算办法为各位复试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2)专业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该项满分为100分,考生得分计算办法为各位复试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通过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素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二)网络远程综合综合复试网络远程综合综合复试分为外语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复试总成绩为外语能力、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得分相加,满分为220分。1.外语能力考核以考生外语自我介绍、专家就复试相关问题外语提问等方式组织,该项满分为20分,考生得分计算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2.专业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该项满分为200分(保留2位小数)。(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各单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每门课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门课加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则取消复试资格。(五)其他1.因招生计划原因未能录取的一志愿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相关专业时,需再次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2.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调剂复试对于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点,我校接收调剂。调剂基本要求:1.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初试科目要求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我校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各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且初试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5.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6.我校接收调剂专业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见我校后续公布的调剂复试录取办法。调剂申请流程:我校根据复试录取情况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jsnu.edu.cn/)统一公布拟接收调剂考生的计划余额信息、调剂系统开关时间、调剂复试办法和联系咨询电话。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参加复试名单。六、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及排序要求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组成,具体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与复试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调剂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50%。具体占比及计算办法见我校后续发布的各招生学院调剂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按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和全日制考生按照学习形式分别排序;同一学科(专业)原则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但同一学科(专业)下不同招生方向对拟录取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有不同要求的,可按招生方向分别排序;“调剂复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总成绩排序单列。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的考生排序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细则中公布。七、录取各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中含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在研究生院网站以及中国研招网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日。(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复试中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现场复试中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得分达不到60分或者网络远程综合复试中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得分达不到120分);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者(即任意一门达不到60分);6.经核实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7.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8.其他违背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情况者。(二)各单位完成复试工作后,应及时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考生复试成绩。(三)调档与签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7月初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毕业后调档)。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八、体检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有关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九、信息公开与监督(一)公示期内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 “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二)我校将通过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录取名单等信息。各单位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提供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接受考生关于复试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的咨询。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jsnu.edu.cn/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516-83656219(三)考生对学院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四)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校纪委监督,监督电话:0516-83656087,电子信箱:jiwei@jsnu.edu.cn。(五)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执行。本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08 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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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公告各位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现就复试工作的相关情况公布如下:一、复试资格的初试成绩标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了 2025 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所需达到的初试总分及各单科成绩标准。各专业会在该标准之上,以不超过 1:2 的比例划定复试考生范围。若某一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学校将进行统筹调剂。二、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的具体名单可参考附件。如对名单有疑问,需在 2025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4:00 前向相关培养单位提交书面材料,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三、复试的时间与形式(一)复试时间复试定于 2025 年 6 月 4 日举行。关于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考生所报考的学院另行通知。(二)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地点设在贵州财经大学花溪校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进入校园,并按要求准时参加复试。若未按时参加,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附件:贵州财经大学 2025 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5 月 29 日附件【贵州财经大学 2025 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pdf 】2025-09-01 15: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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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报考点接收要求及条件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印发)及《2026 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接收要求及条件》(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要求,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报考点(专属代码:3754)对拟接收的硕士研究生考生设定了明确资格标准,考生须至少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方可选择该报考点完成报名流程。一、报考点接收考生的核心资格条件考生需结合自身情况,确认符合以下两类条件中的任意一类:第一类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就读院校为青岛市内的高校;需特别说明的是,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其教学点所在地为青岛市,也可归入此类考生范畴。第二类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非应届考生,且需满足 “户籍在青岛市” 或 “工作地在青岛市” 任一情形(此类考生包含往届本科毕业生、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等各类非应届报考群体)。二、考生网上确认阶段的材料准备要求符合上述第二类条件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环节需按对应情形提交指定材料,具体要求如下:工作地在青岛市的考生:需同时准备两类材料,分别是工作证明、社保证明。其中,社保证明须通过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的查询功能获取,且需按该网站提供的统一格式打印;社保证明内容必须涵盖 2025 年 8 月至 10 月这三个月的连续参保记录,缺少任一月份记录均视为材料不合格。户籍在青岛市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本相关材料(后续通知将明确是原件、复印件还是扫描件,考生可先提前准备户口本原件备用)。三、不符合资格考生的注意事项资格排查要求:未达到本说明 “一、报考点接收考生的核心资格条件” 中任意一条的考生,严禁选择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报考点(代码:3754)进行报名。违规后果提示:此类不符合资格的考生,需严格依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自主选择与自身情况匹配的报考点,完成报名及后续网上确认操作。若因考生未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导致后续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或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所有相关责任与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报考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四、网上确认时间安排及通知查询渠道网上确认材料上传时间(1)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5 日 12:00,该时段为材料上传的 “开始 - 截止” 完整周期,一旦超过 11 月 5 日 12:00,系统将自动关闭上传通道,考生无法再提交任何材料。(2)补充材料上传时段:若考生首次提交的材料未通过审核,需在 11 月 5 日 16:00 前完成补充材料上传,逾期未补充将直接判定为审核失败。具体要求的通知渠道:关于网上确认的详细操作流程、材料格式规范等具体要求,将于 2025 年 10 月下旬在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网” 单独发布通知,考生需定期登录网站查看,避免错过重要时间节点或操作要求。五、官方咨询方式与平台信息官方招生网站:考生可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网获取最新通知。咨询联系电话:若考生对报考点要求、网上确认流程等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联系电话分别为:0532-86981390、0532-86981979。本说明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报考点发布,发布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最终解释权归该报考点所有。2025-10-27 11: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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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落实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政策纪律,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考生服务质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开展。二、组织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及研究生院院长组成,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复试录取政策、统筹处理招生突发事件等。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实施,并对各学院复试录取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学科专家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需依据学校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同时,组织开展复试相关人员培训与演练,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及考生咨询答复工作,处理考生申诉并核查相关问题。学院复试小组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需求设立若干复试小组,组长由对应学科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 5 人,其中至少 1 人具备良好的外语听说测试能力。与考生存在利益关联的成员需回避。复试小组需按学院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确保程序规范公正。每组配备足够秘书人员协助工作,秘书不参与评分。学院纪检督查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多为学院纪委委员,负责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重点检查复试程序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设立监督举报渠道,调查处理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三、复试形式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 “现场复试” 方式进行。四、复试时间及地点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在 3 月 24 日至 4 月 3 日;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在 4 月 8 日至 4 月 15 日。复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或北校区(具体地点由各学院另行通知)。五、复试内容按照分类选拔要求,复试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多种形式,内容涵盖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通常采用笔试,综合能力考核多为面试。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决定是否加试实验、上机考试等内容,具体要求在学院复试方案中明确。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包括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理解、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领域的发展潜力。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以及与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工作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供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竞赛获奖、学术论文、专利、科研成果等),作为考核参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评估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初试已考思想政治理论的,本项考核纳入面试环节,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未考的,需在复试中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学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 100 分。心理健康评测作为复试录取的参考依据,对考生个性心理特征进行评测。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依据。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规定者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强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甄别。入学后 3 个月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无论何时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违规作弊等行为,均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查处。六、复试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工作遵循尊重志愿、择优录取原则,3 月 21 日起各学院陆续发布复试方案。复试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学科特点,按不低于 120% 的比例差额划定复试分数线。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复试。制定复试方案学院需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流程、录取办法、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原则上为 30%-50%,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资格审查复试前,学院须严格审查拟复试考生资格,证件不符或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存疑的考生,需提供权威机构的认证证明。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中加分政策的考生,经审核通过后,须在 3 月 23 日前向学校研招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试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由学院按招生简章公布科目组织;综合能力面试由各学院复试小组负责,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难度及评分标准需保持一致;其他考核内容的组织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体检体检一般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所有录取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不按时体检或弄虚作假者按不合格处理。其他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需合格方可计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合格标准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明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未参加复试;(2)复试成绩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七、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调剂政策,具体事宜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八、录取各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参考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等限定生源,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依法保障残疾考生合法权益。考生报考信息经本人确认后,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及程序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九、公示各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内容需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注明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情况。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需说明变动原因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十、申诉渠道各学院纪检督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负责处理考生申诉,具体信息见学院复试方案。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申诉电话:029-81891244申诉邮箱:yzb@xidian.edu.cn十一、咨询方式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1891244学院咨询电话详见:https://gr.xidian.edu.cn/info/1059/9063.htm2025-08-21 09: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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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原则(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三)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二、复试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一)资格审查项目。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审查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二)资格审核材料(现场提交)。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和有关复试缴费事宜请按照《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三)各学院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三、复试有关要求(一)复试形式与时间1.复试形式:除非全日制调剂考生外,全校各招生专业全部实行线下复试。2.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2日,4月20日之后研招办将陆续公布拟录取名单。(二)复试考核内容1.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实践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2.管理类联考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需按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3.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笔试)。4.在复试中考核考生思想品德。5. 学院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考核内容。各学院的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考核内容详见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三)关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差额比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各专业以及非全日制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为200%,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复试差额比为120%。1.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且大于或等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当复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可将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都列入复试名单。2.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少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或一志愿过线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指标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综合划定我校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各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五)关于调剂复试规定1.学校允许调剂的专业,学院在调剂时可以提出比该专业国家线更高的调剂条件。2.调剂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一般不低于200%。3.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考生竞争剩余的招生指标。4.关于调剂的原则、具体要求、工作规范等,请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接收校内外硕士考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执行。(六)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各专业的复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七)关于综合面试1.综合面试时间及内容(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时间到,面试应停止进行。(2)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应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2.艺术体育类专业在面试的同时可根据需要对考生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专业型硕士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考生进行专业实践考核,具体见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八)专业笔试各招生专业的专业笔试时间、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专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九)加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采取百分制,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十)成绩计算及公示1.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2.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3.复试成绩公示。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四、录取工作要求(一)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最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于调剂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的优先级高于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招生指标在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二)同一专业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为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四)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7日。(五)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七)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录取。(八)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一)对违法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线上复试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考生不得缩屏,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二)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酌减相关单位下一年度招生名额。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及单位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复议与监督(一)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二)监督举报电话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七、其他事宜(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须交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线上缴费,除复试费外,学院在复试中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请各位考生警惕不法分子冒充学校复试人员以考试名义进行诈骗。(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四)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录取名单。(五)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录取定向在职考生,录取后单位、考生、学校须签订三方协议。(六)我校2025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5-05-16 15: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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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2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4 号)以及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系列文件要求,为强化和规范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紧密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导向与原则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留学归国青年学者重要回信精神,切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 “奋进行动” 以及 “研究生教育创新提质” 专项行动方案。秉持综合考量、择优选拔的根本准则,将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置于核心位置,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在全力保障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基础上,对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精准施策、严格管控。特别说明,我校复试录取仅针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中的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开放调剂申请通道,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申请与其他调剂申请。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学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 “各单位”)协同开展。各单位相应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依据教育部及学科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详尽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精心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各类申诉进行深入调查复议。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需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以及复试结果负责,对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全方位培训,明晰复试纪律、流程、评判规则与标准。学校将专门安排人员前往复试现场进行监督巡查。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复试形式确定参照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二)复试规范管理各单位需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该细则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复试工作正式启动前,提前向社会公开。细则中应明确复试形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复试人数、复试安排、录取办法等关键信息。同时,需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涵盖联系部门、电子邮件、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确保渠道畅通无阻,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申诉和举报。各单位应根据复试专业及人数,组建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 5 名及以上在职教师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 3 名。同时,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负责监督。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公正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且复试成员应确保无亲属报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强化考生身份审核。持续坚持并完善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模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保障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考生考核时间,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试题、答案属于国家机密材料,各单位务必精心筹备、规范操作。复试命题、笔试、阅卷工作严格遵循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组织要求执行。笔试部分的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环节严守保密要求;面试部分由面试小组精心组织,做好抽题、分组等工作,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复试试题管理参照初试自命题相关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所有参与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切实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和复试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严禁中途离场或从事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当未被录取考生提出质疑时,应负责向考生作出合理清晰的解释。(三)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依据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单位在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且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学科专业特色、生源状况、招生计划、复试考核工作需求等因素,精准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单位复试分数线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四)复试人选确定各单位应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或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参照《南京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相关说明,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实施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于合格生源不足 120% 的学科、专业,按照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各单位需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明确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人数等内容。未经研究生院许可,不得擅自通知考生参加复试。(五)复试资格审核流程复试前,各单位必须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等工作。未经报考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费为每人 80 元。具体审核材料及内容如下: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往届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入学时间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下情况者,复试资格审核判定为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大专毕业时间(从毕业后到入学前)不满 2 年、非国民教育序列的党校文凭、任何高校的肄业生及其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例如,①报考法律(法学)与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有毕业专业限制;②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 [代码为 125601] 和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 [代码为 045100] 等专业,需满足研究生毕业满 2 年或本科毕业满 3 年或大专毕业满 5 年(从毕业后到入学前)等条件;报名确认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六)复试内容与形式设计各单位应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持续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增强复试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复试内容与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助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规划复试内容。学术学位着重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依据选拔需求,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复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包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复试形式包括各单位自行确定的笔试(如答题、撰写实验或研究设计等)以及必须开展的面试(如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实验技能考核、心理健康测试等)。各单位也可根据学科和人才选拔需求,要求复试考生提供相关学术材料(如论文、研究计划或方案等),但需提前向所有考生明确告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以德为先,将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 6 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中组织开展,成绩同样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除参加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 2 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须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强化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加试科目难易程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把控。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面试不及格或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如有笔试,各单位需在复试细则中明确笔试成绩要求。复试的具体内容、科目及要求详见各单位复试细则。(七)复试分数核算与拟录取确定复试成绩为复试中各类考核形式成绩之和。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25%-50% 区间内,具体由各单位在此分数范围内确定。对于初试满分为 300 的专业,复试满分大于等于 150,小于等于 300;初试满分为 500 的专业,复试满分大于等于 250,小于等于 500。同一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同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可有所差异,但相同专业应采用统一标准;同一专业在不同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的,复试成绩权重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各单位依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般通过计算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总分进行排序,若有特殊说明,以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说明为准。各单位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重新核算分数、排序并仔细核对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应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注明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类型。四、调剂政策与流程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南疆专项接收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即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需保持一致。调剂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为生源充足专业中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同等调剂复试机会。调剂考生按照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执行国家基本分数线中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的总分要求,单科成绩不限。生源调剂信息将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同步发布。考生通过 “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报名后,接收调剂生的单位将及时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五、录取工作流程拟录取公示:各单位拟录取名单需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名,并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进行公示。对于拟不录取考生,各单位应在研究生院审核结束后及时告知考生本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对本年度拟录取名单进行全校公示。调档审查:对于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的考生,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向其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必要时可派专人前往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切实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将具备正确政治方向和良好道德品质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于在职人员,重点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注重考察其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正式录取。各单位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应依据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协议书的签订,完善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且各项手续完备后,研究生院将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教育部审批通过或手续不完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学历资格复查: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报考考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六、其他重要事项各单位要切实强化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组织,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全力确保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于违反复试录取规定、弄虚作假以及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相关部门将依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按规定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南京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3 月 15 日2025-08-28 17: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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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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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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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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