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关键渠道,复试录取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意义重大。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扎实推进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全力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地开展。
二、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形式。
三、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纪检监察机构按职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本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院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办法。
(2)确定相关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 “复试小组”),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并对复试小组进行政策和规则培训。
(3)审核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内容、标准及流程,组织做好复试命题和安全保密工作。
(4)明确考生需提交的复试补充材料及格式要求,确定考生复试环境要求等。
(5)审核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6)审核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记录和结果。
(7)公布复试结果,负责对参加复试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遵循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原则组织复试,且 “三随机” 过程均需进行视频记录。
(2)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
(3)确定复试程序、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组织实施,保证每个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等标准统一。
(4)负责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
(5)审定本学科(专业)的《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
(6)拟定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依据 “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基本条件” 执行(详见《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五、复试工作
复试时间
各学院需在 4 月 20 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在 3 月 31 日前完成。
复试名单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原则上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该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 120%,不足 1 人按 1 人计算;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1)第一志愿考生:各学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 “国家复试分数线”)(B 类考生)及学院实际情况,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各学院可依据生源情况,在不低于 “国家复试分数线(B 类考生)” 的前提下,结合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及考生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并通过该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执行。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前与所在学院取得联系(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人员名单中),并提供合同书、服务期满的考核报告等材料。
①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不享受该初试加分政策。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此类考生应在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前与所在学院取得联系(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人员名单中),并提供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的定向就业合同、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
(5)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名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告。
(6)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考生: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我校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同在报考学院、专业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名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告。
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严格把控复试入口,加强复试资格审核,通过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严防 “替考”。
考生在复试前按学院指定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
(3)应届本科生的完整注册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持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课程成绩单、发表论文情况等)。
(7)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须由本人所在单位的考核部门鉴定并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部门鉴定盖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鉴定盖章。该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下载专区” 下载)。
(9)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在读学校(主考学校)出具的学习相关证明。
(10)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学院要求或考生自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经历、专家推荐信等。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最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提交。
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加试
以下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
① 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 2025 年 9 月 1 日)的专科生;
② 本科结业生;
③ 《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的专业考生。
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加试统一安排在学院复试前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加试单科成绩须达到招生学院公布的最低分数线,任何一门课程不合格均不能被录取,且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复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及综合文化素质等。复试期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向我校提交《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
(2)笔试
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笔试在有监控设备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要求参照初试考务安排,笔试总分为 100 分。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考核(40%)、综合能力考核(40%)以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20%)。①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专业能力素养。②综合能力考核着重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考查。③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 20 分钟,面试总分为 100 分。
复试总成绩 = 笔试总分 ×50% + 面试总分 ×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参照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拟录取工作
综合总成绩
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构成,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初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科目数量、统考科目分值,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按百分制计算):
初试总成绩 = 总分(500 分)÷5
初试总成绩 = 总分(300 分)÷3
(2)综合总成绩
综合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60% + 复试总成绩 ×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对于调剂考生,初试总成绩仅计算与调入专业相同的统考科目成绩,各学院调剂复试前需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拟录取名单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经过复试。
(1)各学院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若作出不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签名的书面材料,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同等条件下,参加海南大学面向 2025 年研究生招生组织的夏令营且表现突出的考生优先录取。
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计入综合总成绩的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初试总成绩也相同,按初试的统考数学成绩高低排名确定;若数学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高低排名;若外语成绩相同,则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名。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须高于所报考专业拟录取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的最低分,方可进入拟录取名单。
(2)各学院在复试结束 3 天后,向考生公开综合总成绩及排名。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后,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 7 日。
拟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工作要求
加强复试过程监管,杜绝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对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学院须依据本办法,遵循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本院复试工作安排、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需调剂的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须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须认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若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申诉及联系电话
考生如对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可向报考学院以书面形式实名申诉,学院应予以受理并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邮箱:hdyzb@hainanu.edu.cn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海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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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以及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针对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与会议精神,为扎实推进我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保障招生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与科学性,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校级统筹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职责,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针与重要决策。院级具体实施:各招生单位组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纪检委员及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 领域)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复试小组组建:各单位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设立多个复试小组,每组由 5 人及以上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构成,成员需满足教学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作风公正的要求,且无直系亲属参与本组复试工作,指导教师需纳入小组组成。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专门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素养进行评估,并组织心理健康测试工作。二、招生计划安排各招生单位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推荐免试生(涵盖研究生支教团与农村教育硕士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不分配至具体招生单位,实行全校范围内统一统筹调配。结合生源数量、质量及社会人才需求变化,学校将对各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施动态调整管理。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复试分数线划定各招生单位以教育部发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准,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规模与生源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全国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与招生计划。复试采用差额选拔机制,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对于合格生源数量不足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二)复试方式选择复试分为现场复试与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一志愿考生复试优先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以确保对考生综合能力的全面考核与选拔。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既可采用现场复试,也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三)复试内容设计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践(实验)操作等多种考核手段,重点围绕以下维度对考生进行评估:思想品德与政治素养;过往学业成绩与学习表现;科研潜力与创新思维;专业知识储备与学科素养;实践操作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包含听力与口语测试)。(四)复试流程规范报考资格审查:严格依据教育部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业务要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考核:将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考核作为保障新生质量的关键环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开展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从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规范、科学精神、诚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及心理健康状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录取环节。面试考核实施:由各单位组织各复试小组开展面试,考核题目需涵盖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实验)能力等内容。每位考生面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所有问题作答,可提前结束面试。专业课考核安排:专业课考核可采取笔试(含现场笔试与线上笔试)或考查形式,若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长不得少于 60 分钟。复试加试要求:需参加加试的考生范围: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与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科目要求: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得与初试科目、专业课考核科目重复,难度需严格参照本科教学大纲标准设定。加试形式与评分:采用笔试形式,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长 3 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跨专业报考考生:是否需加试所报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及是否考核实验技能,由对应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自主研究确定,加试要求参照同等学力考生执行,具体可参考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承诺书签订: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均需签署《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2);非全日制考生除上述承诺书外,还需额外签署《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3)。(五)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具体构成如下: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 150 分;面试成绩:满分 150 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占 30 分,综合素质测试占 120 分;合格标准:面试成绩 90 分为及格线,各招生单位可自行设定专业课考核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六)复试时间安排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需在 3 月 28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不得早于 4 月 8 日,且需在 4 月 15 日前结束。专业课考核、面试、复试加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单位根据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特点自主确定,考场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七)其他重要事项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 号) 执行。考生在复试阶段需提交《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详见附件 6);拟录取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专项计划与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结合国家分数线与单位分专业分数线,确定该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合格且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享有优先录取资格。加分政策适用人群: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 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的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冲突处理:纳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复试费缴纳:依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 号、苏财综〔2007〕92 号、苏教财〔2007〕89 号)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 80 元 / 人。现场复试考生:需在复试报到前登录学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完成缴费;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通过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缴纳复试费。考风考纪管理:各招生单位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运用必要的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提升作弊防范能力,重点研究防范 AI 技术作弊的有效方案。考生需严格遵守《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 4)与《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 5),若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四、调剂工作管理办法所有参与调剂的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调剂流程,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一)调剂基本要求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对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具备一致性或相近性;照顾专业调剂规则: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含工学照顾专业、体育学与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至非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至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对应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内部、中医学与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内部、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内部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专业学位调剂限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在这 7 个专业学位之间相互调剂,但需符合调入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这 7 个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剂至这 7 个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调剂: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调剂限制: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剂至该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规则: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至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至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毕业专业范围等具体要求,可查阅相关学院发布的调剂通知及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的具体要求。(二)调剂流程步骤考生登录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各招生单位登录调剂系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遴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向拟复试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及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三)调剂注意事项对于同一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调剂考生,若初试科目完全相同,需以考生初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将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顺序、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标准。调剂系统开放接受考生调剂申请的时间不得少于 12 小时,调剂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关闭调剂信息通道。五、录取工作操作规范(一)录取类别划分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具体要求如下: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需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在校期间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满足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条件);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考生人事档案,采用全日制学习形式,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全部为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调取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硕士考生: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 初试成绩总分 ÷ 3 × 60% + 复试成绩 ÷ 3 × 40%其他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 初试成绩总分 ÷ 5 × 60% + 复试成绩 ÷ 3 × 40%(三)录取信息公开为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招生单位需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以下信息: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姓名及考生编号、考生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将所有录取信息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简称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备案并公开,未经该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新生学籍注册信息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四)申诉渠道设置各学院需在复试录取工作启动前,公布咨询电话与申诉渠道,并确保渠道畅通。学校层面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如下:咨询与申诉电话:0514-87979213申诉邮箱:yjszs@yzu.edu.cn附件附件【附件1-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docx】附件【附件2-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4-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docx】附件【附件5-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流程.docx】附件【附件6-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docx】2025-08-29 15: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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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本须知仅针对两类考生适用:一是报考华东师范大学或西藏自治区招生单位,且符合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 “本报考点”)网上报名受理条件,已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的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以下简称 “考生”);二是报考华东师范大学但未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需自行查阅对应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若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工作规定或要求,本报考点将严格遵照执行。一、网上确认受理对象依据前期发布的网上报名公告,所有已选择本报考点并完成网上报名(含费用缴纳),且符合本报考点网上报名受理范围的考生,均必须参与网上确认。未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的考生,不具备网上确认资格。二、网上确认指定平台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确认系统完成相关操作,具体操作路径将按系统指引进行。三、网上确认流程及时间安排(一)确认操作步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依次完成以下操作:阅读网报公告、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核对网报信息、准确填写身份证有效期、上传准考证照片、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按系统提示上传报考点补充材料、按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等其他补充材料,最后提交报考点审核。(二)首次材料上传时段上传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周五)上午 8 点至 2025 年 11 月 5 日(周三)中午 12 点,此时间段结束后不再接受材料上传。特别建议:考生应尽早完成首次材料上传,避免因审核不通过而缺乏充足时间准备和提交复审材料。(三)审核结果查询方式考生提交材料后,系统状态将显示为 “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一般会在 36 小时内通过短信、微信即时信息或系统站内信告知,结果分为 “审核通过” 和 “审核不通过” 两类。考生需密切关注各类通知信息,并及时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看具体审核结果。(四)复审材料提交要求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需按照系统提示的具体要求准备复审材料。复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下午 5 点,逾期未提交的,网上确认将按审核不通过处理,考生无法参加初试。四、网上确认所需材料清单(一)准考证照片规范需上传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录取后校园卡及研究生证办理、学籍注册等重要环节,考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具体要求:脸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不得在脸部形成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拍摄光线均匀,脸部及鼻部不得出现发光现象,无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问题;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内容真实有效,不得通过照片编辑软件(如 PS)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采用照片翻拍的方式获取。(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要求需上传考生本人手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的照片,确保身份证信息清晰可辨,考生面部特征完整可见,拍摄角度适宜,光线充足。(三)报考点补充材料提交规则仅系统提示需上传补充材料的考生,需按提示要求提交对应材料;系统未提示需上传补充材料的考生,无需额外提交。(四)证件照片补充要求仅身份证核验未通过,且系统提示需上传证件照片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系统未提示的考生,无需提交;需上传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的人像面和国徽面两张照片,要求身份证边框完整无缺失,字迹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五、重要注意事项(一)责任承担说明因以下情况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审核不通过、不能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全权承担: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报名或报考条件及要求;网报信息误填、漏填;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包括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后的复审材料)。特别提醒:往年因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被处理为不允许参加本年度报考的考生,请勿进行网上确认,相关报名或确认操作将按无效处理。(二)特殊情况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严格按照本须知要求上传各类材料,不得用其他材料替代。因身份证遗失、正在办理学历认证报告等特殊原因,导致网上确认期间无法按时提交对应材料的考生,需在该材料的上传页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挂失回执、学历认证受理回执或相关网页截图等),并在证明材料上注明具体原因,同时加注 “本人承诺信息属实,若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字样,签署本人姓名及落款时间。(三)咨询方式及结果查询说明网上确认审核结果与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网上报名信息暂未实现实时同步,最终审核结果以网上确认平台显示为准。网上确认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通过电话咨询:021-54344721,咨询时需说明本人报名号、姓名及问题详情。(四)报名费发票相关提示报名费发票为电子票据,考生可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领取流程。(五)诚信考试要求特别提醒考生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初试及复试全过程中,强化诚信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诚信应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3)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六、补充材料说明需提交补充材料的考生,应按要求准备以下类别材料:学籍学历相关材料;户籍及社保相关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样例包括:《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海社保记录图像。2025-11-11 1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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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河北省相关文件及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关键途径,复试录取是其中重要环节。此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秉持 “考试招生育人” 理念,致力于选拔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评估、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准则。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关键依据,坚持以德为先。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恪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坚守安全底线,落实保密规定,加强对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成员包含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安全工作处、后勤管理处、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等部门的主要及相关负责人。严格遵循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确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名单等。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需亲自把关、协调、督查;学院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组织、管理;成员有学院党政负责人、相关学位点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教务人员等。该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复试前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培训,提升其政策、保密、责任意识,使其严格履行复试规章制度及职责;安排专人在复试前审核考生资格;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并按时向研究生院报送相关材料。学院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组)设立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人的导师组和工作人员组成,可根据需求设立多个平行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需选拔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情况的人员,应回避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且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任何关于复试内容的咨询。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组织实施。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组)的各平行复试小组,其面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需保持一致。复试小组成员要熟练掌握工作基本规范,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前可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每个复试小组除导师组外,配备一名记录秘书(一般要求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负责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核实考生身份、掌握复试进度、做好情况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保证影音质量,以备复查。研究生院联合校纪委办公室 / 监察处,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重点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查小组通过现场巡查或调阅录像等方式,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三、复试管理(一)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原则上均采用现场复试,同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二)复试分数线学校在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范围。招生专业目录中按研究方向(组)划定招生计划的,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和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范围。复试实行差额制,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比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 150%,其他专业为 130%。若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规则确定人数;若末位初试总分同分,一并划入复试范围。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复试差额比例的专业(研究方向或研究方向组),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确定复试范围。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之和及复试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和一志愿考生复试范围,即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成绩基本要求相同。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录取。学院先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若招生计划有缺额,再接收考生调剂。调剂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 200%,具体比例在学院或专业的调剂公告中公布。我校 2025 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招生规模为 40 人。该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相应学科专业国家线总分降 10 分,单科分不限。(三)复试资格审查学院要严格把控复试入口,加强对考生复试资格和答卷笔迹的审查,严防冒名顶替。通过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强诚信考试教育,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全程诚信。复试前 1 至 3 天内,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并做好台账记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准考证;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③政审表;④大学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⑤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院须对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在线验证;⑥《诚信复试承诺书》;⑦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复试各个环节都要做好考生身份审核。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将被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①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②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③应届本科毕业生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无法取得毕业证书;④往届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且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⑤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四)复试内容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培养特色及选拔需求,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结合考生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一般包括以下方面:①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②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身心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复试环节通常包括专业课笔试(闭卷、2 小时、满分 100 分)、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满分 50 分)、综合面试(满分 150 分)。面试时,每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以及有实验或上机要求的学科专业,学院可对复试环节、内容、分值、时长等进行适当调整,并在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中说明并发布。对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高职高专及本科结业生),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 100 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各环节试题的命制和管理需参照初试自命题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复试试题及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材料,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泄。(五)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及格(及格线为满分分值的 60%)或某项复试环节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总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百分化初试成绩 ×60% + 百分化复试成绩 ×40%,保留两位小数,必要时可参考多位小数。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若认为有必要,经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四、录取管理(一)录取规则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分专业排序;按研究方向(组)划定招生计划的,按研究方向(组)排序。根据专业或研究方向(组)实际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本专业或研究方向(组)最后一个招生计划录取时,出现多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①初试科目为四科的,优先录取前三科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前三科成绩之和仍相同,优先录取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最高者。②初试科目为两科的,优先录取第一科成绩最高者;若第一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最高者。同一专业复试合格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排名、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组)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与普通计划考生分别排队,根据本专业或研究方向(组)实际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依照相关文件执行。(二)体检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按学校安排统一进行体检。各学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学院的体检要求。五、工作纪律在复试过程中,考生、复试工作人员若违反招生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复试工作人员,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复试工作人员需遵章守纪,参加各环节复试时,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耳机、智能眼镜等,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情况。六、信息公开按照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原则,及时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或通知、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等,公示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各科成绩)、拟录取名单(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信息公开渠道为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七、监督和复议各级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笔试)现场或通过调阅录像资料等方式进行巡视、监察。实行复议制度,保障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对经调查属实的投诉和申诉问题,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八、复试录取工作进程3 月 25 日前:学校召开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培训会、部署会,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3 月 28 日:通过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第一批调剂信息。4 月 7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及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发布调剂工作办法。4 月 8 日至 9 日:筛选第一批调剂复试考生。4 月 23 日前: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4 月 28 日前:完成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自检及录取检查数据和资料准备。5 月 20 日前:参加全省集中录取检查,报送录取数据。九、其他本工作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部省政策为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2-60438300。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 5340 号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313,邮编 300401。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hebut.edu.cn/2025-08-18 1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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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落实《关于做好 2025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3 号)等文件要求,保障 2025 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开展,维护招生过程的安全有序与公平公正,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筛选出符合培养需求的生源并发掘拔尖创新人才,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准则秉持 “安全有序推进、公平公正选拔、优中选优录取” 的核心准则。注重科学选拔方式。合理规划考核内容,强化考试管理流程,保障招收生源的质量水平。坚守公平公正底线。实现招生政策公开透明、流程操作规范有序、结果公示及时全面,同时健全监督机制。坚持以考生为中心,不断提升招生管理服务水平。本次招生考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严格规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绝不姑息。二、复试准入基本要求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及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具体标准,结合报考考生的整体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综合能力(一)或综合能力(二)的总分不得低于 75 分。三、复试实施办法(一)考试核心内容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具体要求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1)2025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原件;(2)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有效学生证的信息页与注册页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尚未获得学位证书,需在资格审查时主动说明情况);(4)由学校本科生成绩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完整学习成绩单;(5)本科阶段毕业论文(含初稿或定稿,具体以学院要求为准);(6)英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可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TOEFL、雅思考试成绩单,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证书,GMAT 成绩证明等);(7)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学者出具的书面推荐信;(8)个人详细简历(需包含学习经历、实践经历、科研经历等关键信息);(9)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已发表的科研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等)。上述所有材料需在复试当天提交至报考学院,用于资格审查及复试考核参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考试环节。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各招生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灵活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形式开展考核,具体考核形式以各招生单位发布的通知为准。其中,面试环节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通常不低于 20 分钟,每个考试小组的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其中专业课教师不少于 4 人,负责外语考核的教师 1 人),此外需配备 1-2 名考试秘书(具体人数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生的作答情况需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并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考核内容复试考核重点涵盖专业素质与能力(包括大学期间成绩表现、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外语听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学术成果等)、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社会实践经历、人文素养水平、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礼仪举止表现等)以及培养潜质等方面,旨在对考生过往的学业情况、日常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着重关注考生的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核心素养。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均在复试过程中完成,语言类专业的听力考核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自行设计,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可通过针对性提问等方式开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评定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对考核成绩进行量化处理,明确划分成绩等次。为确保复试的有效性与公平性,原则上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及成绩评定标准需保持统一。(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的总和(若复试各环节设有权重,按相应权重计算后求和)。若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组织再次复试。复试相关结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计算考生总成绩时,需先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满分若为 150 分,需除以 1.5 转化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按相同方式处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均已转化为百分制)原则上按 5:5 的比例加权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例如,某考生初试成绩为 120 分(满分 150 分),复试成绩为 85 分(已转化为百分制),则该考生的加权总成绩计算方式为:120÷1.5×50% + 85×50% = 82.5 分。(二)复试安排复试时间全校范围内的复试工作原则上需在 5 月 20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由各招生单位按照专业分类组织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详细安排,可查阅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复试方案及相关通知。基本要求(1)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为严肃考风考纪,在招生考试前需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考试过程遵守诚信准则。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2)严格开展考生资格审查。按照招生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许参加考试。同时,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厉防范替考作弊等违规行为。(3)强化考试过程管理。在招生考试全过程中,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管理,严厉防范各类考试舞弊行为。体检安排我校计划将招生考试阶段的体检与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合并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四、复试监督与复议机制(一)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招生考试结果承担全面责任,负责监督、巡视复试工作全过程,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二)监督制度与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规范开展。(三)信息公布与公示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结果等需对外公布或公示的信息,将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四)复议制度畅通考生投诉、申诉渠道,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对考生提出的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五)咨询与申诉渠道公开电子邮箱:yzb@uibe.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诚信楼 801,邮政编码:100029联系电话:010-64492151(六)专用监督电话设立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用监督电话:010-64492998、010-6449216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09-08 11: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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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与学籍注册管理(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1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其入学采集图像与录取电子照片、身份证照片等进行比对核验。审查通过的新生,可办理入学手续并完成学籍注册;若审查发现新生存在录取手续及流程不规范、录取资格不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造假、冒名顶替、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形,将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2 研究生新生须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未能按时取得者,入学资格将被取消。3 取消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的,需由新生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报告,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被取消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其个人档案、户口等相关关系将转回家庭户籍所在地。(二)入学资格保留1 硕士研究生新生因健康状况、创业需求及学校认可的其他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正常在校学习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期限为1至2年。2 新生报到时已确认怀孕的,须保留入学资格1年;新生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入学资格可保留至退役后2年。3 办理入学资格保留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生不具备研究生学籍,也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相关待遇。4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学生需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入学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学籍日常维护与费用管理(一)信息核实与注册要求1 研究生需在每年12月底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仔细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及学籍注册信息,发现信息有误需及时向学校提交修改申请。2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并缴纳相应学习费用,缴费完成后到所在学院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未按规定足额缴纳费用且未办理缓交手续,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情形的,学校将不予注册。未完成注册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课程学习及考核。3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注册的,需提前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学籍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研究生若无法按时到校注册,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及导师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者按旷课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2周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二)费用标准与特殊情况处理1 研究生学费按学制缴纳,具体缴费标准以录取当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学生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2 已取得学籍的研究生,因转专业、转学、退学等学籍变动产生的学费退费及收费标准调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3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完成学籍注册。三、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一)基本学制与学习年限1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具体以当年招生录取规定及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为准,在校学习年限为3至6年;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为2至5年,另有规定的除外。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包含休学时间。2 未能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按结业处理;若遇特殊情况,可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同意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延长学习年限1年。(二)提前毕业与延期学习1 硕士研究生若提前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教学实践等必备环节且学业成绩优异,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经导师、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审核并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可申请提前进入毕业程序。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在校总计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2 提前毕业需满足的具体条件:一是课程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二是取得本专业重要创新研究成果或重大实践成果,或在本专业国家级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不含录用)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不含录用)相关学术论文2篇。获准提前毕业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纳入当年就业派遣计划。3 研究生在学制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办理延期学习手续。延期学习一般以学期为单位,延期1学期后仍无法完成学业的,可继续申请延期,直至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在延期学习期间的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不享受奖助学金等相关待遇。四、考核与成绩管理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按照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所有课程及各项教育教学环节的学习与考核(以下统称课程考核)。2 课程考核的成绩将作为研究生学业评价的重要依据,学校将对考核成绩进行规范记载,确保成绩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五、转专业、转学与转导师管理(一)转专业规定1 研究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学科专业完成学业,仅在学校专业调整、因身体疾病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等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研究生,若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申请转专业。2 转专业申请仅限在第一学年内提出,原则上需在一级学科所属的相关专业范围内调整,不同学科门类之间不允许转专业。3 办理转专业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原导师、原专业及所在学院同意,拟接收导师、拟转入专业及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最终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转专业的,还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4 研究生在学校批准转专业后1周内,需转入新专业学习,并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后续学业。已修课程中,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成绩与学分自动保留;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仅可作为跨学科、跨专业选修学分在成绩单中记载。转专业后,学制与学习年限按新专业执行,入学日期仍按原专业入学时间计算。(二)转学规定1 研究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仅在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情况下,可申请转学。2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学:入学未满1学期或学制期满前1年的;以定向就业形式招生录取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拟转入学校及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本人所在学校及专业的;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3 申请转学的研究生,需本人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导师、学位点、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省内转学的,需报江西省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厅与转入地省级教育厅协商后,按转学条件办理相关手续。(三)转导师规定1 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指导教师,仅在研究生更换研究方向,或导师因健康问题、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指导职责等特殊情况下,可提出转导师申请。转导师必须在同一专业内进行。2 若师生之间出现矛盾或存在其他不利于维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学院应秉持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及时进行调解,必要时可解除原指导关系并为研究生重新确定指导教师。3 办理转导师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原导师及所在学院、拟接收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后,硕士研究生转导师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研究生转导师需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六、休学与复学管理1 研究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具体休学与复学管理规定除另有明确说明外,按以下要求执行。2 研究生因健康、个人事务等原因需暂停学业的,可申请休学。休学申请需由本人提交,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生效。休学一般以学期为单位,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3 休学期满后,研究生需在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复学申请,经学院审查、研究生院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并回归相应年级学习。因健康原因休学的,复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七、毕业、结业与退学管理(一)毕业与结业1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答辩及其他培养环节要求的,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位。2 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其他环节,但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可在1年内申请重新答辩。1年内未参加答辩或重新答辩仍未通过的,不得换发毕业证书;1年内未申请补领毕业证书的,学校将不再受理。(二)退学管理1 研究生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办理退学手续。2 学习时间不满1年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籍的研究生,学校为其出具学习证明;学满1学年及以上退学的,学校颁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八、学业证书管理(一)证书颁发与信息变更1 学校严格依据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以及研究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和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相关证书。2 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核心信息的,需提供合理充分的理由及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文件,经学校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二)电子注册与证书撤销1 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及学位信息报送制度,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及学位信息上报工作。研究生的学历、学位信息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注册备案,供学生本人查询验证。2 对于通过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的研究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不予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颁发的证书,学校将依法予以撤销。3 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将依法撤销其证书。被撤销的证书若已完成注册,学校将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三)证书遗失与补办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档案馆和研究生院核实,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附则1 各学院负责受理研究生关于学籍问题的申请、咨询及诉求,研究生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进行咨询。学籍问题的具体处理由学生所在学院经办,研究生院负责审定,并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各学院承担相关事项的公示与执行职责,同时需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研究生班主任、导师及学生本人。2 研究生的成绩、鉴定、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等相关材料,需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及学生个人学籍与人事档案。3 接受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港澳台侨学生及留学生,其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4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师大发〔2017〕62号)同时废止。2025-11-13 1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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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25年MBA复试通知一、复试总体准则作为研究生招生选拔的关键环节,复试相关信息被纳入国家机密级教育工作事项管理范畴。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西北大学要求所有考生强化法律认知,树立诚信应考理念,坚决抵制各类涉考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提醒:本次 MBA 复试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及家长需提高防范意识,警惕各类诈骗行为。二、复试基本条件与分数线(一)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笔试环节:笔试定于 3 月 28 日下午 15:00-17:00 开展,考场设置在西北大学太白校区七号教学楼的 4 至 5 层。面试环节:面试时间为 3 月 29 日至 30 日全天,具体地点为西北大学太白校区经济管理学院内。同等学力加试:加试时间为 3 月 28 日上午 9:00-11:00,地点为西北大学太白校区经济管理学院 310 教室,仅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情况三、复试内容与分值构成复试包含政治基础和管理知识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面试、英语面试)三大模块,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参加加试,加试不合格者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200 分,各部分分值占比如下:政治理论与专业知识笔试 100 分、专业面试 70 分、英语面试 30 分。需注意,复试总成绩低于 120 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虽不纳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同样无法获得录取资格。(一)政治基础和管理知识笔试(闭卷)主要考查三方面内容:一是考生对国家战略方针政策的掌握程度;二是考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及对当下时政热点的关注与理解;三是考生对管理领域基本概念、理论及方法的认知情况。参考资料如下:①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②《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③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 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管理学》。(二)专业面试重点评估考生的综合管理素养,包括分析问题、沟通协调、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同时考查考生对企业管理实际案例、行业热点及发展趋势的认知与判断能力,以及对基础管理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三)英语面试通过现场面对面交流的形式,检测考生的英语听力水平与口头表达能力,确保考生具备基本的英语沟通能力以适应 MBA 学习需求。(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开卷)加试科目为人力资源管理与市场营销学,考试时长 2 小时。考生可携带规定范围内的纸质参考资料(仅限本人使用),但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脑等电子设备,也不得携带非规定参考资料入场。参考资料为:①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3 年出版、董克用等作者编写的《人力资源管理》;②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2 年出版、吴健安等作者编写的《市场营销学(第七版)》。四、复试具体流程安排(一)笔试详细安排(考场及座位号查询见附件 5)(二)面试分组安排(具体面试时间查询见附件 1)五、考生复试准备事项(一)必备材料清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需上交留存)、考研准考证。政治审查表(可在附件 2 中下载获取)。往届考生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已签字确认的《西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路径见附件 3)。专项计划考生补充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需额外提供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六、复试全流程说明(一)笔试流程同等学力考生:3 月 28 日上午 8: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西北大学太白校区经济管理学院 310 教室,经监考老师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参加人力资源管理与市场营销学笔试。全体复试考生:3 月 28 日下午 14: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西北大学太白校区七号教学楼,完成身份核验后,参加政治基础和管理知识笔试。(二)面试流程面试候考考生需在本组专业综合面试开始前 30 分钟,抵达西北大学太白校区经济管理学院 MBA 教育中心报到。通过学院正门前电子屏查询本人所属候考教室,随后前往指定候考教室等待面试。资料提交与资格审查考生需将手机放置在候考教室的手机袋中统一保管,并提交所有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面试环节。具体审查时间:上午面试考生为 8:00-8:30,下午面试考生为 13:00-13:30。身份核实无误后,将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抽签,确定最终面试顺序。面试规则面试包含专业面试与英语面试两部分,每个考场配备 5 名考官,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长为 20 分钟。录取规则(1)总成绩(满分 100 分)计算方式:[(初试成绩 ÷300)×0.6 + (复试成绩 ÷200)×0.4]×100。(2)录取采取分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位录取的原则。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高低确定录取顺序。七、录取结果公示与后续安排(一)成绩公布与公示复试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MBA 教育中心官网(https://mbaedp.nwu.edu.cn/)进行公示。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由学校、用人单位及考生本人三方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未按时提交已签字盖章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二)入学资格复查考生入学后的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复查结果不合格者,将依据规定取消学籍。(三)联系咨询方式如需咨询复试相关问题,可拨打联系电话:029-88303771。预祝各位考生在本次复试中取得优异成绩,顺利上岸!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MBA 教育中心2025 年 3 月 24 日附件【附件1.复试名单(附面试时间).pdf】附件【附件2.2025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附件【附件3.西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doc】附件【附件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名单.xlsx】附件【附件5.政治基础和管理知识笔试考场座位表 .pdf】2025-08-25 14: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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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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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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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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