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拟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协议书的通知
2025-09-01 10:33:01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为落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我校将与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本人及其工作所在单位共同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现将具体流程及注意点梳理如下,请各位同学逐条核对。
一、签约流程与时间节点
1.普通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
1.1 预计5月1日前,协议书将以EMS形式寄送至考生本人,快递单号可在招生办官网点击查询;
1.2 收到后请立即前往定向单位完成“本人亲笔签字”与“单位盖章”(缺一不可,印章须为定向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1.3 协议书共需三份,各方留存一份;
1.4 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已完备签字盖章的其中一份协议书再次通过EMS寄回我校研招办,地址如下:
收件人: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58908070
1.5 特别提醒:请勿将材料寄至学院,也勿使用除EMS之外的快递方式。
2.特殊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
2.1 协议书签订事宜预计安排在5月,具体安排以后续官方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责任与咨询渠道
1.若因个人原因(如迟寄、缺章、漏签等)导致无法完成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如有疑问,可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我们:
电子邮箱:cuplyanzhao@163.com
联系电话:010-58908070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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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相关事宜的通知各位新同学:为让大家顺利拿到“通关凭证”,现将2025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领取、邮寄及后续注意事项整理如下,请务必逐条对照操作。一、整体安排:何时、通过什么途径拿到通知书1.启动时间:6月16日起正式发放。2.可选方式:现场领取或EMS邮寄两种。3.特殊说明:工商管理硕士(MBA)录取生的领取方式由MBA教育中心单独通知,请留意该中心公告。二、现场领取:时间、地点及代领规则1.领取日期:6月16日(周一)。2.领取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3.领取地点:3.1 昌平校区——环形阶梯教学楼“阶六”教室;3.2 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六层623教室。4.查询序号:请提前登录“普通硕士招生”平台→“核实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快递信息查询”栏目,查看您的现场领取序号。5.代领要求:原则上须本人领取;若确需委托他人,代领人须同时携带:5.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2 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5.3 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须含双方姓名和身份证号)。6.法学实验班:该部分同学的录取通知书由法学院集中发放,联系人樊老师,电话010-58909303。三、EMS邮寄:寄出时间、跟踪方法及异常处理1.寄出时间:6月17日统一通过EMS寄出,邮资由学校承担,考生无需付费。2.物流查询:2.1 登录“普通硕士招生”平台→“核实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快递信息查询”查看运单号;2.2 或微信搜索“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小程序,输入运单号即可追踪。3.无法投递:邮局将与收件人电话协商自取或转寄;若一周后仍未收到,请及时联系邮局或校研招办。4.援藏计划:该专项考生通知书统一邮寄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学生管理工作处(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15号)。四、信息填报:务必在6月4日12:00前完成1.登录系统:使用“普通硕士招生”系统(推免生可先用系统查询本人考生编号)。2.填写栏目:进入“核实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3.不同选择对应填写方式:3.1 选择“现场领取”——在“邮寄地址”栏填写“昌平校区现场领取”或“海淀校区现场领取”,并在“收件人手机”栏留本人手机号,其余留空;3.2 援藏计划及法学实验班考生——无需填写任何邮寄信息;3.3 其余考生——默认EMS邮寄,请完整、准确填写收件人、地址、电话;3.4 系统关闭后,领取方式及邮寄地址无法再做修改;逾期未填者,学校将按“推免服务系统”或“研招网报名平台”原填地址寄送。五、放弃入学资格:流程与材料如决定不来报到,请:1.下载并填写《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2.于2025年9月1日前按表格底部说明完成手续;3.将《申请表》连同已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回学校。六、后续重点关注事项1.人事档案:非定向就业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务必在开学前将档案寄达录取学院,否则无法报到。2.定向协议:定向就业考生须按时签订协议,未完成者将暂缓发放通知书。3.条形码保护:通知书上带有入学报到用条形码,请勿折叠、污损,以免影响扫码。4.持续关注:新生报到等后续安排将通过“研究生迎新网”(http://yjsyx.cupl.edu.cn)及研究生院官网同步发布,请定期查看。七、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邮政编码:100088邮箱:cuplyanzhao@163.com咨询电话:010-58908070祝各位同学一切顺利,期待九月校园相见!2025-08-29 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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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文件要求以及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处、校医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调整方案,以及落实相关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各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复试小组组长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和工作安排,组织和监督复试工作全过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加强复试工作行为的自律性。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小组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并做好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工作要求(一)确保安全性采取现场复试的学院要提前制定复试工作流程,做好场地安排、考场布置、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要做好场地安排、模拟预演及备用网络准备。严禁复试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二)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调剂、录取过程规范管理,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确保科学性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招生学院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章程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材料、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等材料以备审查,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的鉴定材料。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2.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三)复试方式与内容1.复试方式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招生单位,要提前告知考生复试安排,并为考生赴考预留充裕的时间。同一专业、同一学习方式、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原则上一致。各专业复试方式需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予以明确,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外公布并组织实施。2.复试内容(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以复试参考书目为准,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测试形式一般为笔试,时间一般不少于60分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时长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时长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3)外语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包含英语口试、听力。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时长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10分钟。(4)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会计硕士(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审计硕士(1257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专业组织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均需上交《山东工商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根据其复试期间表现,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考查范围名称以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考核方式和要求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由招生学院结合本学科专业实际进行相关复试安排。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复试小组长、研招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四)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定于3月下旬—4月中旬,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五)复试费用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89号)文件要求,复试费用按照180元/人收取,支付方式通过学校学费收缴端口进行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六)体检体检待入学报到时统一进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体检由研究生处统一协调,各学院组织。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入职入学体检报告共享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字〔2018〕22号)规定执行。四、调剂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接收调剂专业将动态更新,请持续关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一)调剂基本要求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一区)国家线。2.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各学院具体调剂要求和复试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调剂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5.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6.满足学院招生专业(方向)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7.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二)调剂程序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在调剂平台发布缺额专业信息。2.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调剂平台,根据我校发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信息。3.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学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4.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录取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经逐一联系确定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仍不进行确认,我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五、录取(一)总成绩排名方式考生按照复试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凡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调剂考生。(二)总成绩的核算方式1.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为50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2.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0.52.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为30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0.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0.253.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总成绩*0.4(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复试各项成绩有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者优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在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考生名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级上报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予以录取,寄发录取通知书。六、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为强化责任意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对于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人员,学校将依据有关处罚条例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者,将由国家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监督制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招生纪律及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监督电话0535-6709615,邮箱:jw@sdtbu.edu.cn。 (三)信息公示制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学院复试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签字,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四)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到研究生处领取《山东工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试卷复核申请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考生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复议电话:0535-6903384,邮箱:yjsc@sdtbu.edu.cn。七、其他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2.后期如果教育部和教育厅政策出台新要求,学校的方案将根据新要求适时做出调整并及时公布。3.其他未尽事宜,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附件【附件4: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附件【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3:考生初试加分申请表.docx】附件【附件2:考生思想品德鉴定表.doc】2025-08-21 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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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文件及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现制定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科学、公平和公正。二、组织领导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其中,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学部)承担主办责任。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分管学生处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巡查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校医院等机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并指导开展学院(学部)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学院(学部)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学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学部)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学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工作原则(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坚持以招生学院(学部)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其职业发展潜力。根据选拔的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五)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六)坚持客观科学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招生学院(学部)每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已在学校招生简章公布按专业研究方向招生的)的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七)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八)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九)坚持统筹考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特点,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复试录取相同。四、工作程序及要求2025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9日-4月4日,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学部)确定,并提前通知复试考生相关准备工作和要求;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在4月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发布的公告中的时间和各招生学院(学部)复试通知时间为准。复试场地均由各招生学院(学部)在本学院(学部)内设置。(一)复试报到考生的复试报到工作由招生学院(学部)组织完成。学院(学部)在复试前应对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加分考生)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院(学部)必须对考生进行人证识别,同时必须在复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准考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关于考生资格审核,学院(学部)可参看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及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同时,学院(学部)要现场与每一位复试考生签订《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向学院(学部)提交规定的材料,否则不予复试。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与定向就业单位(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要求就业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必须都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可以不在同一个区域)(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1)所有往届考生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任选其一,因后者申请较为容易,建议申请后者),不能按时提交的,取消拟录取资格。(2)国外学历考生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学历并进行学历认证,下载《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学院(学部)要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资格复审要求如下:(1)达到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3)推荐后,本科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4)推荐后,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违纪违法情况。5.学院(学部)要加强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6.复试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80元/人,其余考生为100元/人。复试费由各招生学院(学部)现场统一收取。(二)复试1.专业笔试(1)专业笔试内容所有复试考生均须考一门专业科目,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考生须再加试一门科目。专业科目和加试科目须与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复试加试科目表中公布的科目一致,学院(学部)不得擅自更改。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试题由学院自行命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专业笔试要求专业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2.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必须统一。考生面试顺序由学院(学部)在面试前随机确定。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百分制)如下:(1)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高职高专的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学习成绩及进修过不少于3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占5%。(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35%。(3)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西班牙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占20%。(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30%。(5)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占5%。(6)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占5%。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生处协助招生学院(学部)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招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学部)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方式:(1)审查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可下载)。(2)学院(学部)可在面试阶段设置合理环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4.心理测试(1)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负责,测试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院(学部)。(2)各学院(学部)确定心理测试时间后,须提前1-2天上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协调后安排。(3)相关部门及学院(学部)要按规定对心理测试结果保密。5.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拟录取考生须在接收拟录取通知后提供三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和《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体检承诺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三)调剂学院(学部)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调剂原则,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调剂。1.调剂程序招生学院(学部)根据上线人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调剂专业名单及调剂条件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调剂系统中进行设置。研招网全国调剂系统开启后,申请调剂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系统填报志愿,我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学部)在系统中按照我校公布的调剂要求筛选考生,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学院(学部)才能发送复试通知短信。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短信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回复。我校调剂窗口每次开放时间为12小时,若部分专业调剂仍有缺额,我校将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提前公示并再次开启缺额专业调剂窗口,直至调剂完成。若部分专业经多次开放调剂窗口仍未能完成调剂时,该专业招生计划缺额将调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在调剂系统中报名。2.考生调剂条件(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例如,调剂我校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前所学专业条件。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二区国家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四位应一致。(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相同,且初试科目数与调入专业科目数一致。其中,考数学一(科目代码为301)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科目代码为302)、数学三(科目代码为303)或自命题数学的专业,考数学二(科目代码为302)的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科目代码为303)或自命题数学的专业。未考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考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相关专业的考生可调入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相关专业的只允许调入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不允许调入学术学位相关专业。(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国家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报考年限条件。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只接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其他调剂专业的报考要求,以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调剂公告》、《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附件《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中的要求为准。(8)除涉及二外考试科目的专业外,其余专业仅接受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的考生。(9)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10)我校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11)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12)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13)其它调剂规定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调剂政策为准。3.调剂要求(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2)学校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招生网站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各招生学院(学部)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学校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根据各招生学院(学部)确定的学术选拔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5)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四)录取学院(学部)要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具体要求如下:1.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情况。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2.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学部)不得自行公示。公示七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4.对于一志愿拟录取的要求一志愿上线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要与报考信息一致,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的,须经调剂系统报名,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提高分数线后未进入复试、复试后落选的一志愿考生,可经调剂系统报考学校其他相关专业,但不得未经过调剂系统擅自调整。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得调剂,也不得更换专业录取。5.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其他专业或调整学习方式的,必须经过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6.对推免生拟录取的要求达到录取条件的推免生原则上都录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以不予录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推免生放弃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由推免生原拟录取学院的相关专业继续执行。若推免生拟录取已上报教育部系统,无法取消时,招生计划不得再次执行。7.对拟录取考生的成绩要求(1)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必须达到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3)复试笔试和面试环节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予录取。五、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一)成绩计算方法1.考生初试成绩占50%。2.考生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3.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折算为百分制的初试成绩(50%)与复试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初试成绩总分÷3)计算。(2)如专业笔试科目为2门,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总成绩÷2),依此类推。(二)考试总成绩排序方式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不同报考学习方式考生分开排序(第一顺序)。2.各专业分开排序(第二顺序)。不能几个专业一起排序,也不能按研究方向排序(在我校招生简章及调剂公告中明确按研究方向录取的除外)。3.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与专业笔试成绩,依次录取。(三)成绩复核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暂行办法》。各招生学院(学部)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得自行开展成绩复核。六、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招生学院(学部)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工作中。招生学院(学部)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确保公平公正。各职能部门、招生学院(学部)要严格规范复试的组织和开展。招生学院(学部)在复试中要加强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的考查,要结合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同时,要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三)各学院(学部)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四)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学部)复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五)实行工作确认签名制度。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中,落实“谁参与,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和追责工作。(六)招生学院(学部)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复试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七)招生学院(学部)要深化信息公开。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在学院(学部)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各招生学院(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八)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复试视频在复试结束后学院(学部)存档备查。复试小组成员打分及签字必须用黑色的碳素笔,禁止使用铅笔打分。考生的复试原始成绩打分表及考生复试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由学院(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纪检员签字密封由学院(学部)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九)学院(学部)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的统分、核分必须在学校监督员和学院(学部)纪检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交叉核对无误后,报学院(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十)实行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学院(学部)选派的监督员将以学校监督员的身份完成交叉学院(学部)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十一)监督投诉电话0871-6591008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911266(纪检监察处)七、其它要求1.参加复试的考生入校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各招生学院(学部)复试通知。2.呈贡校区招生学院(学部)的复试考生从学校1号-7号门入校;一二·一联大校区的管理学院复试考生从一二·一大街校门或建设路侧门入校。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3月26日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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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解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作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的核心环节,是研究生招生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为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西安交通大学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严守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前提下,秉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分类选拔、以生为本的理念,通过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复试管理、提升考生服务质量、深化信息公开公示等举措,着力提高高层次人才选拔效能。二、组织机构1.学校层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承担复试全过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2.各学院(部、中心)设立两大工作组织:(1)招生工作组,负责审定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的细则及相关名单;(2)复试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复试保障、考生与工作人员的组织管理、考生投诉受理、应急处置及复试监督巡查工作。三、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及环节1.复试方式以现场复试为主,将在兴庆、雁塔、创新港三个校区分时段、分批次、分类别有序推进。2.复试涵盖综合素质测试、信息采集、现场报到、资格审查、培训演练、复试考核、调剂、录取等多个关键环节。(二)复试时间第一阶段:3 月 29 日至 3 月 30 日,所有学院(部、中心)集中组织复试;第二阶段:4 月 8 日至 4 月 16 日,有调剂需求的学院(部、中心)开展调剂相关工作。(三)复试内容及形式1.综合素质测试:需考生在复试前按各学院(部、中心)要求,通过手机独立完成。2.专业知识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或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笔试时长一般不低于 2 小时,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10 分钟。3.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采用面试形式,与综合考核合计时长不低于 20 分钟。4.综合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1)考核形式为面试,聚焦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2)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需额外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核时间与形式由招生单位参照学校规定确定。(四)复试及总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各项考核内容成绩构成,各项成绩占比及计算公式由各学院(部、中心)自主设定。2.总成绩为百分制,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比为 40%-50%,具体占比及总成绩计算公式由各学院(部、中心)自行确定。3.复试具体时间、范围、考核要求、流程及成绩核算规则等,均以各学院(部、中心)发布的复试细则为准。四、复试流程及要求1. 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与复试名单制定(1)各学院(部、中心)依据学校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内容涵盖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信息采集要求、复试形式与内容、成绩计算方式、复试安排、录取办法及其他事项。(2)复试分数线按一般不低于 120% 的差额比例划定,若合格生源不足,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复试。(3)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考生,达到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直接进入复试。2. 综合素质测试符合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含调剂)前登录网址https://yzxlcs.xjtu.edu.cn/psytest完成测试,测试结果仅作为复试考核参考,具体测试时间与办法以后续通知为准。3. 复试考生信息采集符合学院(部、中心)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xjtu.edu.cn/),签署 “诚信考试承诺书”,填报复试科目、选择复试分组等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2)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3)学院(部、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等)。具体填报流程详见学院(部、中心)通知。4. 复试资格审查(1)考生报到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准考证等报考材料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2)学院(部、中心)安排专人对照上级要求及学校招生章程,全面审核考生身份、学历信息、报考条件、专项计划资格及照顾政策享受资格等,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3)复试各环节开始前,考生需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及相关证件;入学后,学院(部、中心)还将对考生身份及资格进行复审。5. 复试规则(1)考生应及时查阅各学院复试细则,严格遵守《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提前熟悉复试流程与要求。(2)复试期间,须服从学校及复试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管理、监督与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携带手机、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3)复试试题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试题内容。(4)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一旦查实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均按规定严肃处理。五、调剂符合学校基本调剂要求的考生方可申请调剂,需参加拟接收调剂学院(部、中心)组织的现场复试,调剂相关信息以学院(部、中心)发布的调剂通知为准。六、录取1.录取依据: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录取规则:不同类别考生(含专项计划)分开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经学院(部、中心)招生工作组审核通过后确定名单。3.不予录取情形:(1)报考资格、录取条件或录取程序不符合规定;(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3)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或学院(部、中心)规定的其他考核环节不合格)。4.后续流程:(1)学校向考生(含本年度推免生)所在单位函调现实表现材料,考生所在单位须于 4 月底前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各类协议书(含定向就业)由拟录取学院(部、中心)在 5 月底前组织签订、验收及归档;(3)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需函调至学院(部、中心)验收归档。七、信息公开公示各学院(部、中心)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以下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1.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考生,注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3.拟录取考生名单(含调剂考生,注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4.考生对公示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部、中心)申诉。八、其他事项1.退役人员专项政策: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唯一确认志愿及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2.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组织,参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3.特殊情况协调:(1)考生需提前做好复试准备,熟悉复试流程;若有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应及时与学校、学院(部、中心)沟通。(2)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到校的考生,须向报考学院申请网络远程复试,经学院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3)考生需提前做好住宿、交通等准备工作。4.通知关注要求:考生应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官网(http://yz.xjtu.edu.cn)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学校及报考学院(部、中心)联系。若因政策调整导致复试安排变动,将以后续通知为准。5.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1)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 28 号北门内东侧招生楼;(2)联系电话:(029)82668329;(3)传真:(029)82664655;(4)邮编:710049;(5)电子信箱:yzb@xjtu.edu.cn;(6)投诉监督邮箱:yzb_jd@xjtu.edu.cn;(7)官方平台:可关注西交研招微信公众号。6.各学院(部、中心)联系方式:(1)机械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802,创新港(029)88960042,邮箱 songna@xjtu.edu.cn,联系人宋老师;(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5286,邮箱 fengyh@xjtu.edu.cn,联系人冯老师;(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701、82668710,邮箱 mhwang@xjtu.edu.cn、guyanxia@xjtu.edu.cn,联系人王老师、顾老师;(4)电气工程学院(全日制):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4000,创新港(029)88964000,邮箱 yuhangchang@xjtu.edu.cn、fangli2004@xjtu.edu.cn,联系人昌老师、方老师;(5)电气工程学院(非全日制):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023,邮箱 dywang@mail.xjtu.edu.cn,联系人王老师;(6)电子与信息学部: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663,创新港(029)88968663,邮箱 kexinren@xjtu.edu.cn,联系人任老师;(7)电信学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971,邮箱 pwang1982@xjtu.edu.cn,联系人王老师;(8)电信学部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创新港(029)88968772,邮箱 shenrui@xjtu.edu.cn,联系人沈老师;(9)电信学部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4974,邮箱 liuchenna@xjtu.edu.cn,联系人郑老师、刘老师;(10)电信学部 -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0248,邮箱 hanglu@xjtu.edu.cn,联系人杭老师;(11)电信学部 - 微电子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426,邮箱 ele@xjtu.edu.cn,联系人田老师;(12)电信学部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7795,邮箱 scs@xjtu.edu.cn,联系人樊老师;(13)电信学部 - 软件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000-8003,邮箱 ylrj8004@xjtu.edu.cn,联系人杨老师;(14)航天航空学院:创新港(029)88968754,邮箱 tangmm@xjtu.edu.cn,联系人唐老师;(15)数学与统计学院:创新港(029)88960086,邮箱 sxsongqi@xjtu.edu.cn,联系人宋老师;(16)管理学院:学硕(029)82668949、82665696(梁老师,liangwei0131@xjtu.edu.cn),全日制专硕(029)82663676(冯老师,fengting@xjtu.edu.cn),非全日制专硕(029)82667830(陈老师,gclacn@xjtu.edu.cn);(17)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705,邮箱 wuqiong7@xjtu.edu.cn,联系人吴老师;(18)外国语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146,创新港(029)88965499,邮箱 zuojia@xjtu.edu.cn,联系人左老师;(19)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创新港(029)88968369,邮箱 yangqiuyue@xjtu.edu.cn,联系人杨老师;(20)马克思主义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5097,邮箱 wangzheng@xjtu.edu.cn,联系人王老师;(21)医学部: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55038,邮箱 luyang69@xjtu.edu.cn,联系人卢老师;(22)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713,创新港(029)88968361,邮箱 tingzhou@xjtu.edu.cn,联系人周老师;(23)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创新港(029)88965216(忽老师,grad-epe@xjtu.edu.cn),MPA 方向(029)82668031(曹老师,mpa@xjtu.edu.cn);(24)经济与金融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56844,创新港(029)88966906,邮箱 yinguxi@xjtu.edu.cn,联系人高老师;(25)金禾经济研究中心: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7920,邮箱 zhengliping@xjtu.edu.cn,联系人郑老师;(26)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创新港(029)88965105,邮箱 rjjw@mail.xjtu.edu.cn,联系人郭老师;(27)法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124,邮箱 fxjw@xjtu.edu.cn,联系人高老师;(28)MBA 中心:管院(029)82669064(雷老师,254607622@qq.com),经金(029)82656851(闫老师,mba-xjtu@xjtu.edu.cn);(29)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创新港(029)88965131,邮箱 xtingting@xjtu.edu.cn,联系人熊老师;(30)体育中心: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627,邮箱 lkpeng@xjtu.edu.cn,联系人彭老师;(31)新闻与新媒体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646,邮箱 983880618@qq.com,联系人王老师;(32)物理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899,邮箱 xiaoaiguo@xjtu.edu.cn,联系人郭老师;(33)化学学院:创新港(029)88963916,邮箱 yangxinyue@mail.xjtu.edu.cn,联系人杨老师;(34)人工智能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672,邮箱 yjspy@xjtu.edu.cn,联系人张老师;(35)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430,邮箱 nacongxiu@xjtu.edu.cn,联系人那老师;(36)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中心):创新港(029)88960112,邮箱 15317936732@163.com、gjcnpt@xjtu.edu.cn,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2025-09-22 13: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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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发布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二、工作组织(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生处负责组织、监督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并监督学院按国家政策、学校办法、学院细则开展工作,负责与宣传部、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校医 院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顺利进行。(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系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下设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下设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各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系部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三、复试分数线(一)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5分以内(含5分),初试总分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三)我校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四)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对生源不足的专业,以国家线为基准复试线。四、调剂(一)调剂的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5.满足学院招生专业(方向)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并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要求。(二)调剂待录取程序1.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根据学校发布的调剂时间安排,在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2.学校按照调剂的基本条件,并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3.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要求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同意调剂考生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参加复试。4.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待录取资格。五、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各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一)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附件3)。(二)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三)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四)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五)哈尔滨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附件4)。(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七)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供)。(八)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六、复试方式及内容(一)一志愿复试阶段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核,复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等情况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二)调剂复试阶段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方式考核,主、副机位均使用“钉钉”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三)复试内容及要求。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 考试形式为笔试或面试。试题由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应与《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采取面试的要以综合性和开放性的试题为主,确保试题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且试题数量充足,难易程度相当,避免试题重复。面试考核满分50分;笔试考核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50%折算。2.综合素质考核,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考核形式为单独面试。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4.专业素养考核采取面试方式的,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四)报考会计、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复试中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总分=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五)以同等学力身份(满足学校课程及学术相关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六)复试全程须进行录音录像。七、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30%八、录取(一)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获得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九、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学校计划在3月22日-3月23日完成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工作。各专业调剂复试时间安排以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十、信息公开公示(一)各学院对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二)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三)学校各专业调剂名额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公布。十一、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巡查,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察。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发现违规违纪事件,交由学校纪委处理。举报电话:0451-86390155电子信箱:sszsb@hrbust.edu.cn(二)招生学院负责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进行解释,受理考生申诉。十二、其他本办法由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pdf 附件2:考生承诺书.pdf 附件3:哈尔滨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pdf2025-08-28 16: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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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4〕6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二、计划安排(一)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学术学位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学校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23〕7号)和《山东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各单位招生计划。各单位制定本单位招生计划二次分配方案,于研究生复试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确定后要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更改。(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科教产教协同育人计划、卓越工程师学院计划、博士硕士立项建设单位结对帮扶计划和“推免生”计划等专项招生计划包含在各单位招生计划之内。三、复试工作(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分数线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具体复试分数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各学科(领域)单科复试分数线:2025年A类考生相应学科(领域)单科国家线降低10分。各学科(领域)总分复试分数线:2025年A类考生相应学科(领域)总分国家线降低20分。符合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称二等功免初试考生), 按照国家政策执行。(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复试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提供)和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及原件等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交入伍前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因提供虚假材料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2.加分资格网上报名阶段申报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加分结果将在复试成绩公示中标明。(三)复试形式与风险防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为教育部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四)复试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全面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重点考核考生诚信状况、有无思想偏激等行为,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2.英语测试。英语测试包括听力、口语、笔试三部分。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第一志愿考生英语笔试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时间2小时。调剂考生英语笔试部分放在综合面试中考核,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确保考核工作科学、公平、公正。英语笔试满分100分,英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英语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二等功免初试考生可适当放宽,低于20分者,不予录取。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英语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英语面试含听力、口语测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8分钟。专业能力面试应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进行分类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考核内容包括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综合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人际沟通与团结协作等方面。根据选拔需要,可综合运用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察方式,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各复试考核小组要在面试过程中做好记录,填写《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并给出考核意见。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要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最终以平均分计入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理论与管理知识综合考试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相关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考试方案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五)心理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六)体检工作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健委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其录取无效。(七)同等学力加试MBA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市场营销》、《管理学》,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相关信息并负责通知加试考生。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复试时间安排及流程(九)复试工作相关要求1.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复试考核小组组长、研究生工作部招生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后存放于保密室,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2.复试期间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3.考生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取消其复试资格。四、调剂工作(一)调剂要求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或专业(领域)可以接收校内、外生源进行调剂复试,须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且满足以下条件:1.考生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各单科分数、总分均须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2.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一至二至三顺向调剂,不可由三至二至一逆向调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4.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可相互调剂,须满足上述1、2、3之条件。非全日制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5.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自主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符合各单位制定并公示的接受考生调剂的要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含加分)要求等。7.本校一志愿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其报考一志愿专业的调剂复试。(二)调剂遴选规则1.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2.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3.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单位根据学科或专业(领域)发展需要规范制定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遴选规则涉及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或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确保科学性。(三)调剂程序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各单位由专人负责联系、审查、确认调剂考生资格。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调剂程序为: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2.各单位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名单经各单位分管院长、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3.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4.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5.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6.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没有及时确认的考生,各单位要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五、录取工作(一)成绩计算办法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计算办法如下:管理类专硕考生复试成绩=思政成绩×25%+英语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2.总成绩计算办法(1)管理类专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2)二等功免初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复试成绩(二)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录取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分别按学科或专业(领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2.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3.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管理类综合能力)。4.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按照录取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6.二等功免初试考生单独排序。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主管校长批准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三)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定向就业。(四)调档学校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进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考生持函自行办理调档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邮寄至报考学科或专业(领域)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六、监督复议(一)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学校成立2025年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各单位成立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复试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学校监督电话:0533-2782143。(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方案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拟录取结果(含考生成绩)须经各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考核小组组长、各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党委书记、复试监督检查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由研究生工作部分管部长、部长复审,报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审定后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三)实行复议制度。各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提出异议,由相关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若考生对相关单位做出的答复不认同,可以在收到答复后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议,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答复为最终答复。七、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八、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九、本方案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2025-08-21 16:51:37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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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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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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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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