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生源质量。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如下:

复试分数线

凡报考我院且单科和总分均达到相关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线:在国家 A 类线基础上总分降低 22 分,单科各降 5 分。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3。
三、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要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非应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对于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证明章的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复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在 CN 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1)。
(7)《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见附件 2)。
(8)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9)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以上(1)-(7)为必须项,(8)-(9)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学院留存以下材料:(1)-(4)项复印件各 1 份,(5)-(9)项各 1 份,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 A4 规格纸张,按(1)-(9)顺序装订在一起。
四、复试报到
考生应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午,在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文科一号楼完成报到,并提交个人资料,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校外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校,校门口将进行身份核验。不同专业报到时间地点见下表:

五、复试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大环节。
1. 笔试环节
具体笔试内容和时间如下(考试地点在资格审查现场通知):


2. 面试环节
(1)考生英语自我介绍、英语提问 2-3 个问题;
(2)中文陈述学业背景 / 工作经历 / 科研计划等;
(3)考生在试题库随机抽取专业素质与能力面试题,由考生命题并当场作答;
(4)评委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2 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笔试和面试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
六、复试总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会计专业的复试总成绩 =(思想政治理论 100 分 + 会计综合 100 分)/2×50% + 英语听说能力成绩 ×10% +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40%。
除会计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课考核成绩 ×50% + 英语听说能力成绩 ×10% +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40%。
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初试满分 + 100)×60% + 复试总成绩 ×40%
复试结束后 2 天内,将按专业对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公示。如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如复试总成绩也相同,优先按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排序。
公示网站为:河南科技大学商学院网站主页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未参加复试者、各类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时进行。非定向考生档案调取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学院网站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9-65626165 0379-65627968
联系人:侯老师 段老师
邮箱:glzsb@haust.edu.cn
投诉电话:0379-65627739 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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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我校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环节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5〕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细化流程;(三)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四)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五)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集体研究决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配各招生学院的招生计划,审定复试名单(含调剂考生)和拟录取名单。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三)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可设立秘书1至2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复试小组应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四)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巡查小组,负责对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应包括本单位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三、复试工作方案(一)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调剂考生具体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应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二)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在4月6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在4月25日前完成。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各招生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2.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时间确定后提前5天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三)复试资格条件1.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2.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选择填报东北电力大学,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3.我校2025年不组织破格复试。4.所有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执行。(四)复试资格审核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成绩单;(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原件;(5)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件并盖章;(6)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7)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见附件1);(9)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10)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11)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12)退役大学生须提供《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应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在复试报到时上交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五)复试内容各招生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学院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和考核重点。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原则上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管理,严防试题泄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①思想品德考核;(面试)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③综合素质考核;(面试)④专业能力考核。(笔试)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我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重点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应按照《招生章程》中复试科目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范围,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4.各招生学院应严格做好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六)录取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工商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复试成绩(满分3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满分10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2.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3.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4.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4),按照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低于A区相关学科单科国家线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录取成绩,但对于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取)。(3)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七)复试缴费复试费标准为200元/人次,缴费方式及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告知复试考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八)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按照规定收取。体检时间由各招生学院与校医院商定。四、复试工作要求(一)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二)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各招生学院要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三)各招生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各招生学院要提醒考生在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四)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所有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六)各招生学院复试命题人员和参与复试工作的相关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见附件5),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七)各招生学院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八)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五、调剂工作(一)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申请调入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和成绩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工学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工学照顾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二)具体要求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2.我校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3.调剂具体要求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4.其他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六、公示(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二)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三)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七、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办公地址:东北电力大学西校区东石头楼311室。联系电话:0432-64806432电子邮箱:dbdlyzb@163.com考生举报电话:0432-64806569八、其他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附件【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doc】附件【附件3: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pdf】附件【附件4:2025年各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含推免生).pdf】附件【附件5: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doc】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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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一、研究生复试组织与监督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英宏成员:刘焕礼、苏忠林、马郑玮、冯晓琦、侯庆磊2.资格审查小组组长:苏忠林成员:鞠小玉、哈比提、孙嘉敏、杨小雪、全汝、杨芳3.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组长:刘焕礼成员:侯庆磊、赵梦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1.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注: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克拉玛依专项进入复试考生由工学院和工商管理学院共同组织复试。2.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招生人数150%原则确定复试人数,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50%的,所有满足本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3.复试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附件1)三、复试时间与地点1.复试时间2.复试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对应楼宇线下复试。四、复试前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第一志愿考生,必须在2025年3月21日12:00点前,登陆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要求如下:1.准考证;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附件2)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有单位公章)(附件3)应届生由所在学院出具相关说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章。往届生现实表现情况应按如下原则开具:在有党委或者档案保管权限的公司工作,加盖党委或人事部门或档案室公章;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非如上所述,可赴档案所在档案所在地人才市场或人社局办理、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户口地派出所等开具相关证明。7.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证明材料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1日12点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2024591106@cupk.edu.cn)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执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相关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纸质版按顺序排列好用燕尾夹固定(不可装订),面试当天将纸质原件带到面试现场提交复试秘书。五、复试主要内容及流程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复试分为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两个环节,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通过笔试方式进行。金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复试无笔试环节,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一)复试主要内容1.面试面试由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三部分组成。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1)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特别说明: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所涉及知识范围根据会计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2016)”确定。(2)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语言素质和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对于学科内英语的熟悉程度和应用能力。(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满分100分)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以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报考的,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两门课程:《战略管理》、《市场营销》,考试时间为1.5小时。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二)复试流程1.电脑随机排序决定复试的顺序号,在相应考场外等候,接到复试记录员通知后进入考场。2.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术平均值得出。①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个人自述,在若干题卡中抽题并回答。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个人英语自述,在若干题卡中抽题并回答。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题卡上的题目直接回答。3.考核结束后,请考生安静离开考场。(三)纪律要求1.复试考生严格按照工作人员指令进入和退出考场,未接到指令私自进入考场者,按复试作弊处理。2.严禁考生私下交流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3.严禁考生泄露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六、总成绩计算办法1.会计、工商管理专业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0分)×5%+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70%+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成绩(100分)×25%;2.金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70%+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成绩(100分)×30%七、录取办法1.录取原则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计算取两位小数,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中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4)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八、考生调剂政策如有调剂,另行公布,见学院主页。九、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的公布学院将在各招生专业复试工作结束后7天内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在网上逐项公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请考生注意浏览。公示网址:学院主页https://www.cupk.edu.cn/smxy/十、其他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2.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一、考生咨询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电话:0990-6633106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部部电话:0990-6633038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监督举报电话:0990-6633000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099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附件2: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3: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2025-08-15 16: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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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文件要求,在保障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与核心原则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秉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核心准则,坚持集体领导与集体决策机制,强化制度意识与程序意识,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及考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复试考核力度,规范招录流程,深化信息公开程度,确保整体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具体原则如下:1.严谨规范。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操作行为,锤炼扎实工作作风,将各项政策规定切实落到实处。2.科学选才。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考察方式,统筹学科专业发展与生源质量需求,优化生源结构,择优录取以保障生源质量。3.综合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突出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与录取的关键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4.分类选拔。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置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及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实践操作能力与职业素养。5.以生为本。优化考生服务举措,畅通考生联络渠道,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强化人性化安排,合理规划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时间节点。二、复试具体安排(一)复试分数线划定1.各学院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划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选拔机制,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于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适当扩大差额比例。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划定。此外,学校不组织破格复试。(二)复试方式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 “线上 + 线下” 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同一学科(专业)同一批次复试的考生须采用统一复试方式,建议一志愿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调整。1.现场复试现场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融入综合面试环节。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通常专业课笔试占 40 分、综合面试占 60 分,具体分值占比以各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课笔试科目需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保持一致。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专业知识储备、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外语听说水平及综合素质。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过程中需如实记录考生答题情况,并妥善存档备查。2. 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由专业能力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步在面试中进行。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一般专业能力考核占 40 分、综合素质考核占 60 分,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能力考核内容需与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需准备至少两台视频设备:一台架设在身后 1 米左右位置,用于复试全程监控;另一台用于面试互动。复试期间桌面需保持整洁,不得摆放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材料;手机需提前设置拒接电话及语音通话功能,考试过程中严禁接打电话、切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出现中断情况。(三)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4 月 3 日。2.调剂考生:复试自 2025 年 4 月 8 日起启动。各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以所报考学院的通知为准。(四)复试注意事项1.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公共管理(125200)4 个专业学位的复试中,须单独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若学校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三、报考资格审查所有考生须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线上校验或线下核验。复试期间,各学院将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核,确保考生符合招生简章中明确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通过线上平台开展,运用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等技术,并通过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的 “四比对” 措施,强化考生身份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复试过程中,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示学历认证报告。四、调剂工作管理(一)调剂系统与流程“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于 4 月 8 日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该系统办理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二)调剂遴选标准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三)调剂学术要求审核调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范围等学术相关要求的,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确保调剂标准的科学性。(四)调剂管理与计划调整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计划将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情况、导师规模、培养条件及专业发展需求进行统筹管理与合理调整,各专业最终调剂计划以实际录取情况为准。(五)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需保持一致。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的调剂按照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在上述专业之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调剂时,需符合我校划定的该计划复试分数线。9.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的专业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内录取。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11.调剂考生还需满足各学院制定的具体调剂政策。五、录取工作规则(一)总成绩计算与录取依据录取总成绩的核算方式一般为:总成绩 = 折合成百分制的初试成绩 × 初试成绩权重 + 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复试成绩权重(权重比例通常在 30%-50% 之间),具体计算规则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二)定向就业相关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三)报考信息修改限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四)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六、信息公开与公示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需在本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以下内容:1.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2.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3.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于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公布的考生名单中注明相关情况。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名单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就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且不予办理学籍注册。七、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一)官方网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auat.edu.cn/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auat.edu.cn/(二)咨询及申诉部门咨询及申诉部门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2202244;联系邮箱:xjdyzb@163.com。(三)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1.安德学院:联系人米老师,联系电话 029-89025177;2.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981;3.建筑学院:联系人袁老师、沈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742;4.艺术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431;5.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520;6.管理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994;7.理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67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328;9.冶金工程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937;10.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599;11.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1483;12.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446;13.文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380;14.体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1431;15.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433;16.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303;非全日制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307;17.化学与化工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378;18.资源工程学院: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408;19.未来技术学院:联系人左老师(电话 029-82205376)、陈老师(电话 029-82202096);20.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434。八、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且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予以严肃处理。2.若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细则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政策执行异议的,将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申请人;属于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将组织纪检监察等相关机构开展调查,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已下载 5823 次)《硕士思想政治考察表》(已下载 5446 次)《硕士复试体检表》(已下载 4808 次)2025-09-22 11: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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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有序推进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与公平性,特制定本办法。一、推免生接收条件(一)资格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且占用该校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整、材料齐全。推免生最终资格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该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其资格无效。(二)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拥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四)品行记录要求: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五)学业与外语水平要求:专业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排名均需处于本专业前列;外语水平需达标,其中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专业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良好及以上,非通用语言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六)跨学科报考要求: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报考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图书情报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其本科所学专业须为 120101 管理科学、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060101 历史学、060107T 文化遗产、050105 古典文献学、050110T 数字人文中的任一专业;报考会计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对本科所学专业无限制。二、基本原则与要求(一)全面考察原则:充分发挥复试的筛选作用,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考察与综合评价。既要关注学业知识掌握情况,也要重视专业能力素质与科研创新潜质的评估;既要参考考试成绩,也要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一贯表现。(二)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制定复试考核标准,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准则,保障招生质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重点考核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三)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规范复试组织管理,做到考核设计科学、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四)以人为本原则: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尊重考生,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申请程序、复试方式、准备及内容(一)申请程序: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预计于 9 月下旬开通,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操作并填报专业志愿。(二)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综合考核的形式开展,2025 年 10 月 20 日前,招生学院将分批次向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并完成复试考核与待录取工作。学院会根据申请情况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三)复试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材料:复试前,考生需向招生学院提交符合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材料如下:(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需包含正反两面);(2)学籍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 份;(3)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原件 1 份(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外语水平的材料;(5)《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 份(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6)综合能力学业证明材料:包括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 1 份(考生需自行打印承诺书,仔细阅读并亲笔手写签名)。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且复试过程诚信。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学历学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将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并上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考生需在各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携带身份证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实施,需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 1 天)。除审核上述材料外,还需核查报考条件中涉及的毕业年限、本科毕业专业、学术要求等内容。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学院将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察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始终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与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树立 “考试招生也是育人” 的理念,致力于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在复试期间,需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进行面谈,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将其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院校函调人事档案与本人现实表现材料,招生学院党组织将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必要时会派专人前往考生所在单位了解具体情况。需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将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标准,对于推免生,还需关注其在校期间的综合一贯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情况(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全面评估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以及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若考生需展示相关成果,需提前自行准备好材料。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内容包括治学态度、培养潜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经历;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情况)、协作能力与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能力与礼仪等。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实际听说应用能力,通常要求考生用外语进行 2 分钟自述,并回答评委提出的 2-3 个外语问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步进行,也可采用集中测试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学院联合组织,采用网络测试的形式,测试时长约 20 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为复试参考依据。所有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无法参与其他环节的复试。体检: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四、成绩计算及录取接收(一)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 = 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 ×30% + 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20% + 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 ×50%(二)录取规则同一批次考生,将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依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所有考生仅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中录取,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学院各学科拟录取人数需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范围内,不得超出指标录取。(三)不录取的情形: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任一项目(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未达到 60 分;体检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其他违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及入学相关规定的行为;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四)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推免生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在后续学习过程中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所在高校处分,录取资格无效;新生无法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与相关证明,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五)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主动放弃: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的方式,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视为放弃: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无论考生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均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六)录取接收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本学院制定的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向学校推荐接收人选,确定拟接收名单;学院将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该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初步审核后,将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审议与上报。(七)资格复核:我校将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对同意接收且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复核未通过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复核内容包括: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及各培养环节,且能在我校新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最后一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八)保留入学资格:拟录取考生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审批通过后,保留资格期限为 1 年。保留期满后,考生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校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将占用当年招生计划。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本学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九)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含复试过程中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若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复试提交信息不一致,或在材料递交、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五、信息公开公示(一)学校信息公开公示:学校将按照规定,对招生各环节信息进行公开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包括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内容。(二)学院信息公开公示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学院需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具体的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推免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公布:复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复试成绩;拟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需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该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研究生院;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院需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负责部门、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并保障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与处理,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将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研招办电话:0771-3262606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60100管理学院研招办联系电话:0771-3260262《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将按照《广西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的规定执行。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20 日2025-09-26 09: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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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稳妥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2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1号)等文件精神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复试工作文件要求,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二、组织领导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统筹协调招生计划、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组建复试业务小组、舆情监测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医疗保障小组、安全保卫小组等。2.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等组成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落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学科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日程安排等,开展复试考生资格审查。3.一级学科组建由二级学科主任等组成的一级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落实学校学院决定,部署复试具体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二级学科可组建由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二级学科复试工作小组。与复试考生为亲属及血缘关系的,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试题,制定考核评价标准,接受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每个复试工作小组安排复试助理1人,负责考生联络、维护考场秩序、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三、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1.考生必须符合《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B类考生分数线。进入复试考生比例,按学校发布学科招生计划的120%进入复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对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满足《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251分(满分300的学科不低于151分)。我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国家B类分数线的差值进行排序。联考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线差”相同时,按照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满足《延边大学关于招收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2025年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国家B类分数线的差值(“线差”)进行排序。联考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线差”相同时,按照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四、复试准备工作1.学院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复试时间、程序、复试录取注意事项、投诉或举报受理渠道及其他相关规定,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2.确定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各学院、学科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3.命制复试试题及评卷各学科要严格按照初试自命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生目录中参考书目命制A、B卷两套复试试题。各单位应做好复试命题的保密工作,严格做好试题命制、分装、保管等环节管理。命题及接触试题的人员均须签订《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复试试题、答案和《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须存档,保存期为三年。4.审查考生资格。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按照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和审查内容,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由审查人签字后存档。考生须通过复试平台提供如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1)居民身份证;(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成绩单;(4)往届考生的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国外学历考生的学历认证报告;(6)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3)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4)不符合《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条件者。五、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1.复试时间: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2025年3月29日-31日,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将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后续通知。2.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复试工作采用现场笔试+面试方式。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笔试)。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学科按照招生目录中参考书目命制复试试题。(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4)加试(笔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完成上述三项测试后,还须加试两门课程。加试课程每门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4.复试要求。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工作,确保学科复试场所和时间的安排,保证命题、考试、判卷流程的规范化、严格命题、监考、判卷、复试组组成人员的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同一专业(领域)的复试方式、时间、难度和评定标准要统一。复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注意言行规范,严禁做任何与复试无关的事情。5.诚信复试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复试, 并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六、考试成绩1.复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合格分数线为120分,复试分数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之和,为招生考试总成绩。(1)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2)×40%(2)初试满分为3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2)×40%(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线差÷5)×60%+(复试成绩÷2)×40%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关于调剂我校调剂复试方式为现场笔试+面试。我校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领域),将开通调剂,具体调剂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八、关于录取1.学科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2.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学校调整招生指标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3.考生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九、信息公开1.学校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延边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日。期间如有变动,在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后另行公示7日。3.学校开通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可在公示期指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咨询和申诉,电话(0433)2732079。十、违规处理1.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2.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十一、其他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25-08-25 16: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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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西南林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西南林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一、组织管理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和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长: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学院分管副院长成员:其他院领导、系主任和学科负责人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三、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方式(一)复试考生名单第一志愿考生按照 “复试人数:招生计划≥1.2:1” 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考生按照 “复试人数:招生计划≥1.5:1” 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志愿各专业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表,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与学院《调剂实施细则》同时发布。(二)复试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和 3 月 27 日(星期三),共两天。(三)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开展。(四)资格审查材料及补充材料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11 点前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提交电子版材料并完成缴费:(http://pas.swfu.edu.cn/)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pdf 格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双面彩色扫描);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和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pdf 格式)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彩色扫描)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pdf 格式);西南林业大学 2024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附件 2)(彩色扫描);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彩色扫描);大学期间成绩单(彩色扫描)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彩色扫描);非全日制考生需上传定向培养合同(彩色扫描);可选择提供补充材料: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四、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其余专业课笔试科目《经济学》,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 30%,满分为 150 分。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及专业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与科研潜力等综合能力测试):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综合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得少于 20 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综合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必须按规定为每个考生做好现场记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如实填写《硕士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面试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 70%,满分 350 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 100 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包括英文自我介绍和英文问答两个部分。综合能力测试分为必答和随机问答两个部分,必答环节要求考生当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2 个题目并即时作答;随机问答环节则是考官围绕测试目标随机提问,由考生现场作答。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由学院存档备查。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综合面试外,公共管理专业需加试《管理学》和《农村社会学》,其余专业须加试《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2 小时。五、复试安排3 月 26 日(星期二)进行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在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前,还需参加加试科目笔试。3 月 27 日(星期三)分组进行综合面试。注: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关注学院官网及考生工作群(请实名添加 “经管学院 2024 研究生复试” 钉钉群,搜索群号:69440010828,或扫码添加群,群二维码在本细则最后一页)内发布的通知。六、复试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复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 150 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 250 分。复试成绩低于 300 分者为复试不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低于 60 分者为不及格。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 30%,即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0.7 + 复试成绩 ×0.3。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第一志愿报考考生、调剂考生、专项计划等分别排序进行录取。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和教育部审批。经教育部审批通过的录取同学,由我校研究生院寄发《录取通知书》。七、复试工作各阶段安排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传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正式复试:复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所有考生参加每个复试环节,需提前 15 分钟到达候考现场,提前做好准备。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的同学,将不再重新组织复试,后果由个人承担。体检:相关工作由西南林业大学另行通知。复试结果及确认:4 月 19 日前公布复试结果,拟录取考生需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 12 小时内网上确认录取信息(仅限于调剂考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八、注意事项请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入校园和复试考场。迟到 15 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人员同意擅自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复试题目等复试内容。九、违规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未经复试考官或工作人员同意在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考场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伪造证件或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复试试题内容、试题答案等,或在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的;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其他有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十、其他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研究确定。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25-09-05 16: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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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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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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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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