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师范大学办学实际与招生工作需求,特制定本项实施办法,用于规范 2025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全流程工作。
一、组织管理架构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与管理职责,负责审定招生工作相关制度,研究生院(研工部)作为执行部门,协调各学院推进复试组织、录取审核等具体事务。
各学院需成立专属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招生政策,制定符合本院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细则,具体落实复试安排、考生资格审查、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确保本院招生流程规范、结果公正。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学校将综合考量各专业考生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人数、该专业年度招生计划额度以及学科专业特色等因素,科学测算并划定各专业的复试最低分数标准。此外,各类专项计划(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等)的复试分数线,将与各专业复试线一同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供考生查询。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确定
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差额选拔机制。在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数量充足的情况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需不低于对应学科专业已公示招生计划的 120%;若某专业合格生源数量未达到差额比例,则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数额及最终确定的复试考生名单,将由各学院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接受考生监督。
四、调剂政策说明
2025 年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均不接收调剂考生。待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若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存在招生计划空缺,将开放调剂通道。届时,接收调剂的专业名称、调剂名额、申请条件及流程等信息,将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调剂工作通知,有意向的考生可按通知要求申请。
五、破格申请规定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5 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不接受任何考生的破格复试或录取申请,所有考生均需达到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与后续流程。
六、复试具体安排
1. 复试时间与方式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整体时间范围为 3 月 29 日至 4 月 2 日,各学院会根据本院专业数量、考生规模等情况,制定详细的复试时间表,并逐一通知到每位进入复试的考生。所有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均采用现场考核形式,考生需按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未按时抵达、材料缺失等)未能按要求参与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到流程与资格审核
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报考学院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同时接受资格审核。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即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往届生需额外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原件,证书获取时间需在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应届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原件)。
针对不同身份的考生,还需补充对应材料: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需额外提交:①进修过 8 门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需加盖进修单位公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或本人获得的厅局级及以上奖项证书原件。
(2)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
(3)报名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审核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
未参与资格审核或审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复试环节。
3. 复试费用缴纳
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80 元,缴费方式为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硕士查询系统,通过在线支付平台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确认复试资格,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复试。
4. 专业课笔试与加试安排
复试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工作,由各学院自主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学院通知考生。
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是否具备攻读该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基础能力,考试时长为 3 小时,试卷满分 150 分。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组织均由学院负责,难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设定,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长 2 小时,满分 100 分。需注意的是,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不及格)的考生,将无法进入录取环节。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网络教育考生,无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此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纳入复试环节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考试形式由各学院确定。
5. 面试考核(含专业面试与外语能力测试)
面试旨在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养,包括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学术态度、专业技能水平,以及个人职业规划与专业匹配度、创新意识等。面试由各学院复试小组按照预先制定的考核内容与流程开展,通常采用随机抽取试题、考官提问、考生作答的形式,面试满分 100 分。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含在面试环节中,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沟通能力,测试成绩将作为面试成绩的一部分,具体占比由学院根据专业需求设定。
6.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重点测试考生的实验操作技能、动手能力以及解决实际专业问题的能力,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培养需求,自主确定需要开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并将专业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未备案的专业不进行此项考核。
7. 思想品德考核
复试过程中,各学院需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进行严格考查,结合专业领域的职业规范、伦理要求,从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8. 二次复试说明
若学校在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考核情况存在疑问,或因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考生能力,可根据实际需求组织二次复试,具体安排由学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通知考生。
9. 复试材料存档要求
各学院在复试期间,需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书面记录;复试工作结束后,需将复试笔试试题(含考生答卷)、面试评分表、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录音录像资料等相关文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七、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分配法计算,满分为 100 分,具体计算方式根据专业是否开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分为两类:
复试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100 / 初试满分)×50% +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 150 分)/1.5×20% +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25% +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 100 分)×5%
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100 / 初试满分)×50% +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 150 分)/1.5×20% + 实践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10% +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15% +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 100 分)×5%
八、录取工作流程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需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1. 不予录取的情形
考生在复试或后续环节中,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 70 分;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意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
(3)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
(4)涉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考生实践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
(5)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 60 分;
(6)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
(7)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如伪造学历证书、成绩单等)。
2. 专项计划录取方式
“硕师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的拟录取考生,均需按照定向就业方式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后需遵守定向就业相关规定。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补充要求
拟录取考生需由其当前就读学校(应届生)或工作单位(往届生)出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表,内容需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记录等,该意见表作为录取的必要材料之一,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相关学院。
4. 档案调取与协议签订
拟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 的考生,需到本人所在单位(学校或工作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 5 月底前将档案寄送至学校指定地点,应届生可延迟至毕业后再完成档案调取;拟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需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 2025 年学校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未签订者将无法办理录取手续。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的拟录取考生,除定向就业协议书外,还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签订方包括考生本人、南京师范大学、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具体签订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无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5. 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备案通过后,学校预计于 6 月份统一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若考生在复试录取期间需要变更通讯地址(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可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地址修改,修改时间以系统通知为准,逾期将无法更改。
九、体检安排
按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南京师范大学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将在考生入学后统一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将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通知。若考生入学体检结果不合格,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如暂缓入学、取消入学资格等)。
十、招生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 号)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 号)的要求,全面执行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调剂政策、咨询与申诉方式等,所有信息均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或各学院网站及时发布。同时,学校畅通考生申诉渠道,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规范、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秩序、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若考生为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根据违规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学籍;
若考生为在职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其所在工作单位,由单位根据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若涉及考试工作人员违规,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若违规行为构成违法,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咨询、申诉与监督渠道
1. 信息查询途径
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官方网站,查询复试安排、录取进展、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学校及各学院将及时更新网上信息,确保考生获取最新动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s://yjszs.njnu.edu.cn/
2. 申诉流程
考生若对报考学院的复试程序或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向该学院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需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及申诉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若对学院的申诉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后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二次书面申诉,学校将对申诉内容进行核查,并给出最终处理意见。
3.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 1 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 404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咨询邮箱:yzb@njnu.edu.cn
咨询电话:025-85891892、025-85891893;传真:025-85891227
监督电话:025-85891511(用于监督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各学院的具体咨询电话,可在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
本实施办法由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后续发布的最新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5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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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 | 等你来!燕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作为其中关键环节,对保障招生质量至关重要。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准则(一)秉持综合评估理念,确保招生质量。学校严格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工作,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招生培养工作的核心标准。(二)注重全面考察,聚焦重点选拔。学术学位考生侧重考察学科知识运用与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考生侧重评估综合实践素质、问题解决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三)强化规范管理,保障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二、组织架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复试录取工作,审核相关办法;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二)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遴选复试人员、组建复试小组,制定并执行本学院复试细则。(三)各学院根据实际需求成立复试小组,每组设组长 1 名,由不少于 5 名专业骨干组成,配备 1 名专职秘书。同一专业可设多个小组,评分标准须统一。(四)学院需对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及纪律培训,明确工作规范与评判标准,压实导师责任。(五)学校成立纪检监督小组,对复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三、复试实施细则(一)分数线划定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国家 A 类线 150% 差额比例划定复试线;生源不足的专业,直接采用国家 A 类线。专项计划复试线另行公布。(二)复试资格一志愿考生须达到学校划定的复试线;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调剂系统接收我校复试通知。复试前需提交材料(具体以学院要求为准):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非全日制管硕类除外);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政治思想鉴定表(见附件一);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复试。伪造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三)复试安排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一志愿:3 月 29-30 日线下考生:29 日上午报到,下午笔试(13:30-15:30 外语;16:00 后专业课),30 日面试。线上考生:以学院通知为准。调剂考生:4 月 8 日起。复试内容线上、线下复试评分标准分别见附件二、三。初试未考思想政治理论的考生,复试需加试该科目,成绩计入总分。加分政策详见学校研招网相关资格认定通知。同等学力加试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形式,单科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四、录取规则(一)按总成绩(初试 + 复试)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依次比对初试总分、统考科目总分。(二)出现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 60%;思想政治素质存在重大问题;面试提供虚假信息或舞弊;身份无法确认。(三)体检需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四)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调档案,毕业双向选择)和定向(不调档案,回原单位)。非全日制考生均需签订定向协议。(五)复试及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及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 7 天,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五、监督与申诉(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复试公平性,对结果负责。(二)考生对复试有异议可书面申诉,学校将组织复议并反馈。(三)违规考生按规定取消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咨询电话:0335-8057077监督电话:0335-8058407本方案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件一:燕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附件二:燕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标准(网络远程复试)附件三:燕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标准(现场复试)2025-08-15 14: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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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注意事项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网上确认工作的时间安排至关重要,考生需精准把握各阶段时间要求,避免因延误影响考试资格。具体时间划分如下:(一)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0月30日18:00至11月5日12:00为考生首次提交各类材料的窗口期,该时间截止后系统将关闭上传通道,不再受理新的材料提交。为应对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建议考生尽早完成首次上传,预留充足的修改和重新提交时间。(二)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或修改材料的最终提交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16:00,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审核。(三)报考点审核周期:我校报考点将在2025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期间,集中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请考生在此期间密切关注系统反馈。二、网上确认核心要求(一)时限与费用规定:所有考生必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流程,逾期将无法补办相关手续。此外,网上确认阶段不接受报名费用的补缴,请考生提前确认报名缴费状态。(二)材料真实性承诺:考生需按照报考点明确的要求,在网上确认系统中提交各类相关材料。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报名信息核对责任:考生需仔细核对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并完成确认操作,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失误导致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诚信承诺书签署:网上确认系统中包含诚信承诺书内容,考生需认真阅读。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已签署该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相关规定。三、网上确认系统操作指引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多种终端设备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时,需使用本人在研招网报名时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进入系统后,考生应严格按照网页上的提示和要求,逐步完成材料提交的全部流程。特别建议考生合理安排确认时间,尽量避开确认截止日进行材料提交。若在最后一天扎堆提交,一旦出现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可能会因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足而影响最终确认结果。四、考生材料上传规范(一)必须提交的基础材料1. 标准证件照:需提交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为白色,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使用美颜及修图工具,禁止提交AI合成照片。为保证照片质量,建议考生到专业照相馆拍摄,避免使用手机自拍。该照片将广泛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档案等重要材料,直接关系到后续入学及身份验证工作,考生务必高度重视。照片具体标准如下:① 文件格式仅限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为3:4;② 头像需位于照片中央,人脸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视角均需控制在±10度范围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高度,应占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头像需保持左右对称。拍摄时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巴自然闭合,双肩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比例需适中,整体占照片面积的2/3左右为宜;③ 拍摄全程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④ 拍摄环境需保证光线均匀,脸部不得出现反光、高光、光斑或阴影,避免出现红眼现象;⑤ 脸部需完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盖五官或在脸部形成阴影;⑥ 照片需对焦清晰,人像层次分明,不得出现模糊情况;⑦ 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不得通过任何图片编辑软件进行修改,禁止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使用纸质照片翻拍生成电子档。2. 手持身份证照片:考生需拍摄本人手持身份证人像面的照片,确保身份证信息清晰可辨,同时完整呈现个人形象。具体拍摄要求如下:① 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② 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镜头,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端正;③ 脸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盖脸部、眼睛、眉毛及耳朵,也不得在脸部形成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④ 身份证上的所有文字、图案信息需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⑤ 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及鼻部不得出现反光、高光或阴影,无红眼问题;⑥ 人像对焦准确,画面层次清晰,避免模糊;⑦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⑧ 照片需真实呈现考生近期相貌,不得进行任何修改或技术处理,禁止使用照片翻拍。(二)根据情况提交的其他材料1. 广西报考资格证明材料:非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额外提交符合在广西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考生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提交以下材料之一:(1)广西区内户口簿相关页面:需提交户口簿首页及记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面;若为集体户口,则需提交户口首页及个人单页;(2)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本人近三个月在广西区内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同意报考证明:在广西区内高校就读的在校研究生,以及已在广西高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由所在培养单位(校级)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需加盖培养管理部门公章。2. 学籍学历核验补充材料:若研招网报名系统提示“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考生需根据自身学历情况,提交相应的学籍学历证明材料:(1)应届毕业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境外学历持有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于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当前在境外高校的就读证明;(4)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此类考生,需提交学校开具的成绩证明或准考证照片;自学考试考生也可提交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5)身份信息变更考生: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除提交上述对应学历学籍证明外,还需提供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如记载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办理渠道说明:①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信网首页左上角的“学籍查询”入口办理;②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通过学信网首页左上角的“学历查询”入口办理;③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通过专门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平台办理。3. 身份证核验补充材料: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分别提交身份证人像面及国徽面的照片以完成补充核验。若身份证丢失,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补办申请证明。4. 专项计划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相关单位进行资格确认与复核。若相关证书已存档无法提供原件,需由存档部门在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证书复印件等同原件使用”。5. 其他要求材料:报考点根据实际审核需要,要求考生补充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材料提交特别提醒1. 所有材料的照片需保证边框完整,文字清晰可辨,亮度均匀,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图处理;2. 考生应提前将各类网上确认材料准备妥当,通过扫描或拍摄形成清晰的电子档,为顺利完成网上确认做好准备;3. 若身份证已丢失或即将过期,考生需尽快办理补办或更换手续,确保考试期间身份证处于有效期内,避免影响正常考试。五、审核结果查询与说明报考点完成材料审核后,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一)审核通过:表示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流程,报名资格有效。(二)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此类结果意味着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上传提交审核。(三)审核不通过(资格不符):因考生不符合国家研考报考条件或我校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考生若对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向我校报考点咨询。特别强调,因考生未按要求上传材料导致网上确认失败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此外,曾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被停考且仍在停考期内的考生,或其他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考生,即便通过报名及网上确认审核,其报名结果依然无效。六、诚信报考相关规定我校报考点郑重要求全体考生,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信息确认、考试等各个环节,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做到守法报考、诚信应考。对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报考点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以下为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内容摘选,供考生学习了解: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内容):在依法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或盗用他人上述证件,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处罚。2.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相关内容):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考试成绩的,将被认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依法依规处理。若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咨询我校报考点获取帮助。2025-11-12 09: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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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严格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一、工作原则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学意愿,又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需要。2.复试工作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明确在招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复试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4.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仅限无统一笔试情况)”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二、组织与管理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实施。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各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4.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组长为各学院党委书记。5.各学院在规范复试程序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复试专家的专项培训,提高其学术评价能力,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亲属报考专业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三、复试基本分数线1.2025年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校线考生初试成绩排名查询链接:http://yjszs.hrbmu.edu.cn/zsgl/fsgl/xxfbcx.aspx说明: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2.除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以外其他各专业: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3.符合教育部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四、复试工作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达到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按同一学院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的120%划定考生进入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120%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非整数的小数点后数值均进位整数计入,排名在限额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50%,具体调剂计划及复试人数以每一轮发布的调剂复试通知为准。2.复试方式: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调剂复试方式由各学院自定。3.复试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和外语应用能力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志愿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笔试,笔试部分缺考则不能被一志愿录取。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科主干课程,医学门类加试科目范围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卫生统计学,但所选科目不能与本人报考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由各学院组织,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复试时间:预计3月末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5.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一律不予录取,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参加我校调剂。6.各专业综合复试结束后应公布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拟上报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一律按《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五、关于录取1.录取总分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一志愿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50%+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分),不予录取。调剂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5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分),不予录取。2.同一学院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所有复试考生最终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考生录取分数相同,学校将依次按照按初试成绩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在招生计划之内者确定为拟录取考生)。3.同时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专业,在录取时应分开排名,分别录取。4.我校严格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学习。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定向协议》)并按时提交至研究生院。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6. 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7.体检:拟录取考生均应参加体检,体检安排在入学后进行。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六、关于调剂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2.我校将于教育部调剂系统关闭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每名考生每一轮次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学科的一个研究方向(如果该学科有多个研究方向须选择某一个研究方向进行申请),每一轮次调剂过程中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的均视为无效数据,均不发送复试通知。对申请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学科需要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进入复试名单。3.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条件为准);同时申请调入专业初试成绩需达到我校一志愿考生进入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5)满足学院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4.调剂工作安排:(1)我校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分批调剂,未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留有有效志愿的考生一律不接收调剂申请。(2)调剂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进行网上确认复试通知操作,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时间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3)调剂复试原则上4月上旬启动,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4)受我校调剂限制条件者,不能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七、严肃考风考纪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对其进行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八、关于招生计划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分配指标范围内确定各学科录取考生名单,超计划录取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通报并视情节严肃处理。九、关于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1.研究生院按要求在研究生院官网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2.研究生院会同各学院监察等部门,加强复试录取巡查监督,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申诉,学院应及时调查处理考生提出的异议或申诉。考生对学院作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招生咨询电话:0451-86671349。监督举报电话:0451-86630322。本办法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办法如有同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不符之处及本文未尽事宜,按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2025-08-05 16: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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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评选2025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各学院:为深入落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首经贸政发[2021]49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2025年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选组织工作,确保评选过程规范有序、结果公平公正,现将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基本范畴与核心标准本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将严格依据既定范围和标准开展,确保评选对象符合要求。(一)明确评选覆盖范围1 本次评选面向的是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已顺利通过学位答辩并正式获得相应学位的研究生所提交的学位论文。2 出于保密管理相关规定,所有涉及国家秘密或单位商业秘密的涉密学位论文,均不纳入本次评选的候选范围。(二)划定核心评选条件参与评选的学位论文需满足《评选办法》中明确的各项要求,具体包括论文学术水平、创新价值、研究规范性等核心指标,同时需确保无学术不端记录,相关研究成果真实可靠。二、评选组织流程与指标分配本次评选工作将遵循“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校委审定”的三级流程,科学分配推荐指标,保障评选工作高效推进。(一)规范评选操作程序1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含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的评选,首先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分委会”)完成初步筛选与推荐;随后由研究生院牵头组织校外专家开展匿名评审;最终评选结果须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确定。(二)合理分配推荐指标1 各学院分委会在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时,推荐比例控制在本院当年度获得博士学位人数的10%;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包含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两类)时,推荐比例控制在本院当年度获得硕士学位总人数的5%。2 推荐人数计算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处理小数结果;对于计算后不足1篇推荐名额的学院,若存在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论文,可额外推荐1篇参与校级评选。三、详细工作流程与实施步骤本次评选工作分阶段推进,各环节紧密衔接,具体流程及时间节点如下。(一)申请材料筹备与提交阶段1 时间要求:参与评选的研究生需在11月17日之前,完成所有申请材料的整理,并提交至所在学院的指定对接人处。2 材料清单:(1)《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表》(需按规范填写完整);(2)经过匿名处理的学位论文文本;(3)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其他各类科研获奖、成果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 注意事项:推荐表中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出现遗漏或错误;所附证明材料需符合规范要求,确保真实有效。若因材料填写错误、信息不完整、材料不合规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影响评选进程或结果的,将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二)学院分委会推荐与公示阶段1 学院审核:各学院分委会需结合申请者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答辩成绩,综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科研成果情况,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2 投票确定:依据分配的推荐指标,学院分委会组织委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本院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及优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名单。3 公示与报送:推荐名单需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学院统一整理推荐名单及全套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三)研究生院评审与校委审定阶段1 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将组织5名及以上校外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论文及材料进行匿名评审。其中,评审结果全票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拟定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需在评审全票通过的基础上,按专家评分平均分进行排序,拟定推荐名单,最终入选名额不超过本次评选周期内学校授予博士学位总人数的10%。2 结果公示与审定:研究生院将拟定的优秀论文入选名单进行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学校将正式发文公布各类别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最终名单。(四)异议处理与纪律保障阶段1 在本次评选工作的任一环节,若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立即撤销其已获得的相关荣誉,追回所发奖励,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相应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四、材料报送要求与时间节点各学院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按时完成材料的整理与报送工作,确保材料规范、齐全。(一)报送时间1 各学院需在11月26日之前,完成所有推荐材料的汇总整理,并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指定地点。(二)材料清单及规范1 《2025年XX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情况汇总表》:需按学位类别(学术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分类,结合学院分委会的投票结果进行排序整理,确保信息准确对应。2 申请者个人材料:(1)《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表》:需经学院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原件1份及匿名版本1份;(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论文(需提供电子版)、论文评阅意见、答辩结果、代表性科研成果等,所有材料均需进行匿名处理,分别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2025-11-18 10: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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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印发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充分结合我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报考情况、生源质量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后,现正式公布南京林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具体内容详见文末附件)。为方便考生清晰了解专项计划相关要求,现将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分数线及计划数补充说明如下:该分数线是校招生小组依据今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实际报考生源数量、考生初试成绩上线情况,经专题会议讨论确定的,且考生单科成绩均需达到国家 A 类考生分数线标准,具体学科门类对应的分数线与计划数如下表所示:目前,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全面启动。关于复试的具体流程、时间安排、考核内容、注意事项等细节,考生可查阅《南京林业大学 2025 年研究生复试须知》以及各招生学院单独发布的复试方案。在此特别提醒,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请务必密切关注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njfu.edu.cn/)” 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确保个人手机通信畅通,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同时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做好复试备考准备,沉着应考。最后,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在本次复试中发挥出最佳水平,顺利实现升学目标!附件 1:2025 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附件 2:2025 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2025-08-28 10: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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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需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流程。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参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将河南省区域内网上确认的详细事宜整理如下,敬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一、关键时间节点:务必牢记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实行全省统一时间安排,整体周期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为避免错过审核及补材料时间,考生需重点关注以下三个关键时间点:1. 材料上传开启时间:10月31日9:00,考生可登录系统提交相关材料;2. 材料上传截止时间:11月4日18:00,逾期将无法上传初始材料;3.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审核结果为“未通过”的考生,需在11月5日中午12:00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流程未通过审核,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确认过程中若遇操作问题,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具体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材料准备清单:分类梳理网上确认的核心环节是材料上传,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身份,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确保上传内容完整、清晰。(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以下材料为基础必备项,除特殊说明外,所有考生均需上传:1. 近期彩色证件照:需为免冠、无妆拍摄,背景选择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背景统一为白色,确保身份证信息清晰可辨,同时本人面部无遮挡;3. 学历学位证明:已毕业考生需上传学历证、学位证的个人信息页照片,若未取得学位证,仅上传学历证即可。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上传上述第1、2项材料,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部分考生因报考身份特殊,需在必传材料基础上,额外上传对应证明文件,具体分类如下:1. 非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户籍情况补充材料:(1)户籍在报考点所在地: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带有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照片,两者户号必须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2. 在读研究生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证明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3. 身份信息变更考生:若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需上传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带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其他情况:部分报考点可能会根据实际工作要求,指定额外需上传的材料,考生需以所选报考点的具体通知为准。三、确认操作规范:严格遵守为确保网上确认顺利通过,考生需严格遵守以下操作要求,避免因材料或操作问题影响考试资格。(一)材料上传格式要求考生上传材料时,需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其中,准考证照片的规范尤为重要,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出现以下情况:1. 使用PS、美颜、滤镜等编辑软件进行处理;2. 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3. 拍摄时化妆,或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4. 采用照片翻拍的方式获取图像。特别提醒:系统将自动把考生上传的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提交的手持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若因照片编辑处理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失败,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等环节,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学历、身份等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若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等情况,将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相关部门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交叉核查。一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将立即取消考生的报名及考试资格,且相关情况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需在网上确认周期内,向所选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温馨提示:这些细节别忽略除上述核心要求外,以下注意事项同样关系到考生的考试安排,请务必关注:(一)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网上确认期间,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的情况可能发生,考生需合理规划材料上传时间,避免临近截止日期操作。材料提交后,应频繁登录系统查询报考点的审核反馈,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第一时间与报考点联系沟通。(二)报名费退费说明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在此期间请考生切勿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若有退费相关疑问,可拨打研招网客服电话咨询,号码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三)主动接收官方信息考生需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官方平台,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进展、后续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四)准考证打印提醒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且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需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7 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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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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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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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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