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南京理工大学考点(3203)公告
各位考生,请务必仔细研读以下全部内容,衷心祝愿大家在考试中发挥出色,顺利完成考试!
一、考试基础信息
考试日期:2025 年 5 月 18 日,考生需严格按照该日期准时参加考试,避免因时间记忆偏差错过考试。
考试地点:本次考试安排在南京理工大学(具体地址为孝陵卫 200 号)的第四教学楼。考生进入校园时,需凭借准考证从南大门进出。考点附有平面示意图,方便考生提前熟悉场地布局。校内的考试区域将实施封闭管理,考生必须经过安检流程,方可进入封闭考试区域。为避免因突发情况耽误入场,建议考生至少提前 45 分钟抵达考点。
二、考场规则与要求
所有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内开展,考试的整个过程都将处于视频监控之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考生需认真、细致地阅读《考生守则》《考生须知》等相关文件,深刻牢记考试纪律要求。特别提醒,严禁携带手机等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一旦违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考试开始后,无论考生是否出于故意、手机是否开机、是否实际使用,一律按照作弊行为进行处理。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场考试。在每科考试结束之前,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也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考生需携带的考试用品包括: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对于部分有特殊需求的科目,考生还可携带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用品。除此之外,其他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例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以及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
考生需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上进行作答或填涂,并正确粘贴条形码,确保答题信息准确无误。
考试开始 15 分钟后,迟到的考生将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该科目的考试,且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内部,考生需提前了解考点周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方式,避免因交通问题影响考试。
三、详细考生守则
考生需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与考试工作相关地点的秩序。
考前,考生应提前了解考场的具体位置、入场验证流程、考试时间等重要注意事项,做好充分的考前准备。
关于考试用品的携带要求,与前文一致:需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若考点为考生统一提供考试文具,则无需自行携带)。禁止携带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进入考场。
考生需使用激光打印机,在 A4 规格的纸张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后不得污损准考证上的条形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凭借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经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
入场验证环节,考生需按照要求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在验证过程中,要积极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的工作,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入场。若出现验证无法通过的情况,需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后续处理。
考场指令将于考试开考前 15 分钟进行播放(或宣读),考生需在指令播放(宣读)前完成入场手续,进入指定考场。
考生需根据自己的考号,在考场内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左上角位置,以便监考员随时进行核查。
考生必须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或填涂,并规范粘贴条形码,确保答题信息能够被准确识别。
在正式开始答题前,考生需依据 “考场指令” 的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指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除了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答题卡的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可能影响答题成绩。
只有在开考指令正式发出后,考生才可以开始答题,严禁在开考指令发出前提前答题。
考生需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得有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等行为;同时,严禁出现偷看、传递答案、交换试卷或答题卡,以及抄袭他人答案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答案等违规作弊行为。
若在考试过程中遇到试卷字迹模糊不清、卷面存在缺损、污染等问题,考生需先举手示意,待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出疑问。但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试卷内容相关的问题,以免影响考试公平。
当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考生需立即停止答题,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监考员收取全部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确认。经监考员签字的准考证,将作为考生交卷的重要凭据,考生需妥善保管。若考生自行交卷,且未经监考员签字验收,由此造成答题卡遗失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只有在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可以离场后,考生方可有序退场。
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一律不允许带出考场,考生需在离场前将这些材料交由监考员统一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若考生涉嫌违规,并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除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需离开考场外,其他涉嫌违规的考生可选择继续参加考试或放弃考试。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考生都需保持冷静,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对于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其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涉嫌违规的考生可依据《违规处理告知书》中的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诉。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若因特殊原因(如身体不适等)需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需在考点指定的场所休息、接受治疗或等待,直至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若考生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存在违纪、作弊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若涉嫌违法犯罪,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第五条:考生若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将携带的物品未放在指定位置;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上参加考试;
(三)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之前就开始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仍继续答题;
(四)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等行为;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七)将试卷、答卷(包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八)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进行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九)存在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若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二)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便利条件;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八)传递、接收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九)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与考试工作相关场所的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以威胁、侮辱、诽谤、诬陷等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故意损坏考场内的设施设备;
(五)实施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若存在第五条所列的考试违纪行为之一,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若存在第六条、第七条所列的考试作弊行为之一,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的成绩均无效;对于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当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均无效。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若情节特别严重,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进行作弊;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行为;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存在前款所述的严重作弊行为,也可给予延迟毕业时间 1 至 3 年的处理,在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考生若存在第八条所列的行为之一,将终止其继续参加该科目的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均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若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通过作弊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凭借该成绩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对于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教育考试机构应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参加考试,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
(二)组织团伙进行作弊;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
五、考点平面示意相关提示
本次考试的考场设置在第四教学楼,考生可通过南大门进入校园,校内的明苑餐厅可作为考生参考的场地标识,便于考生快速找到考场位置。建议考生提前查看考点平面示意图,熟悉校园内的路线,避免考试当天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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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国家需求为导向,旨在培育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有良好道德品质与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熟练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既能成为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也能成长为拥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计划计划编制规则:国家针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硕士研究生,分别制定并下达招生计划。考生需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及我校招生章程,自主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专业与人数参考: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情,可查阅《浙江农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作为考生报考时的参考依据,待国家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结合报考生源情况、推免生录取数量、学校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调整。专项计划安排:2026 年,我校将继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开展招生工作,单独设立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升学通道。三、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国籍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政治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正常完成学业。学业水平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本科毕业人员: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可直接报考。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时间计算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需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学位人员: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深造。特殊说明: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二)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基础要求:需符合本说明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中的所有条款。专业背景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基础要求:需符合本说明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中的所有条款。专业背景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基础要求:需符合本说明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工作经验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他专业学位: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本说明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中的所有条款。(三)推荐免试报考条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若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四)免初试报考条件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四、报名程序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官方平台的网上公告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志愿填报限制: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不得多报或重复填报。奖惩信息填写: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确保报名资格有效。政策申请要求: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需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且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名: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报名时需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复核。报名责任声明: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也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查询与缴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此外,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为报名有效。(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通知,避免错过确认时间。确认流程:信息核对:考生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材料提交:根据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材料需真实、完整。信息锁定: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确保信息与本人一致,为后续考试、录取等环节提供基础支持。五、入学考试之准考证相关打印时间: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保持准考证整洁、完整。使用说明: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六、复试(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四方面,具体复试安排以及调剂工作办法将在2026年3月另行公布。(三)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及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五)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六)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一)录取办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二)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九、学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5-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弹性学习年限为2-5年。十、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十一、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一)培养地点我校研究生培养地点主要包括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和浙江农林大学衣锦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二)住宿情况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实行校内住宿申请制,学校为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具体住宿地点将根据各校区住宿资源、科研平台及教学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十二、其他(一)本章程适用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二)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考生如对业务课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三)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有序推进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考生在报名考试各阶段注意浏览中国研招网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相关信息将在以上网站予以公布。除上述官方信息发布渠道,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和平台发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复试、调剂以及录取信息,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被误导或上当受骗。(四)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 编:311300 咨询电话:0571-63730919(63743970)传 真:0571-63730919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电话:0571-63730919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2025-10-20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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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MBA(EMBA)学位论文盲审通知为规范 2025 年 4 月 MBA(EMBA)学位论文审核工作,确保论文质量,现将本次学位论文盲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与论文盲审的资格要求本次盲审范围覆盖 2020 级、2021 级、2022 级 MBA(EMBA)在读学生;需满足从开题通过至 5 月论文正式答辩满 1 年的时间要求,且已顺利通过论文预答辩;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并获取了要求的学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足额缴纳了所有学费;经指导教师认可同意论文参与送审,同时论文通过查重检测。二、盲审工作具体实施步骤(一)盲审报名环节申请参与盲审的同学,需在 3 月 25 日之前,通过扫描指定二维码的方式,准确填写并提交盲审报名信息。(二)盲审申请环节申请盲审的同学,须在 2025 年 4 月 9 日截止日期前,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论文评审申请。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点击系统中的 “说明” 按钮,仔细阅读并了解申请的具体要求;第二步,点击 “申请” 按钮,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所需提交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完成提交保存操作。论文评审申请提交后,需由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视为盲审申请成功。请相关同学严格遵守上述时间节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及申请工作,逾期将无法参与本次盲审。若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疑问或其他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025-84315998,联系张老师获取帮助。紫金工商教育中心2025 年 3 月 13 日2025-08-28 11: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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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根据上级规定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公费师范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并通知如下。一、工作范围已于2024年10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提出申请并被我校拟接收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本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相关公费师范毕业生”)。二、工作程序(一)信息核对、补充及材料提交2025年3月3日9:00-3月14日16:00,请相关公费师范毕业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服务系统”),核对、更新“手机号码”、“邮箱”等通讯信息,补充完整“工作单位类别”“岗位类别”“任教学科”等任教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2.申请表。在报考服务系统下载并打印《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手写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3000字左右,含任教工作心得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计划。4.荣誉与学术成果。大学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荣誉、取得的学术成果等(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课题、参编教材等)。(二)资格审核、复试及录取请相关公费师范毕业生及时向工作单位或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确保“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上的履约状态符合公费师范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复试期间学校和招生院系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将不予录取。复试原则上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不再举行面试(跨领域申请者的面试流程已于2024年10月完成)。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含跨领域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其他1.请相关公费师范毕业生务必按时、按要求完成上述工作;并随时查看报考服务系统,关注审核进程及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生院系联系。2.本通知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发布或作出新的工作要求,学校将遵照执行。3.未尽及相关事项,以《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公告》为准。4.招生院系联系方式以下是各院系的联系人、电话及邮箱信息:101 中国语言文学系联系人是陶老师,电话 021 - 62232427,邮箱 xbtiao@zhwx.ecnu.edu.cn;102 历史学系联系人卢老师,电话 021 - 54342642,邮箱 jlpu@history.ecnu.edu.cn;106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毋老师,电话 021 - 54344930,邮箱 wusi1005@163.com;109 外语学院联系人高老师,电话 021 - 54344895,邮箱 1277264541@qq.com;112 教育信息技术系联系人简老师,电话 021 - 62232808,邮箱 jjing@admin.ecnu.edu.cn;117 学前教育学系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21 - 62232669,邮箱 yhli@pese.ecnu.edu.cn;118 特殊教育学系联系人陈老师,电话 021 - 62232682,邮箱 xfchen@pese.ecnu.edu.cn;120 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人马老师,电话 13636564197,邮箱 cgma@tyxx.ecnu.edu.cn;128 数学科学学院联系人沈老师,电话 021 - 54345261,邮箱 wqshen@math.ecnu.edu.cn;129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联系人郭老师,电话 021 - 54376559,邮箱 jguo@phy.ecnu.edu.cn;130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联系人金老师,电话 021 - 54340119,邮箱 cjin@chem.ecnu.edu.cn;131 地理科学学院联系人史老师,电话 021 - 54341309,邮箱 geoyjszs@geo.ecnu.edu.cn;134 生命科学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1 - 54342966,邮箱 tliu@bio.ecnu.edu.cn。2025-09-16 15: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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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核公告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核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一、成绩查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12:00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成绩:1.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sceea.cn/)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apply/cjcx/)请合理选择查询方式、查询时间,避开网络拥堵。二、成绩复核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已经进行了多次认真复核,个别考生如仍有异议,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时间:2025年2月25日-26日申请方式:我校不接受现场、电话等成绩复核申请,考生须通过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申请。考生进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首页--用户登录(如还没有账号请先注册,点击登录)--成绩复核--点击相应的成绩按提示提交复核申请。注册个人账号时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否则可能因无法查询到个人成绩而无法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或申请资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申请流程:1.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写明申请理由,本人签字后扫描成电子文档;2.准备本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反面);3.进入2025年硕士成绩复核模块,选择复核科目,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4.完成成绩复核申请提交。按照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成绩复核的相关要求,复核工作由我校组织专门人员完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复核只查看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的情况,不再重新组织评阅答卷。成绩复核结果将在十个工作日后在成绩查询系统中更新,不再另行通知。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详情、调剂申请等请注意关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028-66366756/66366757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2月22日2025-09-15 16: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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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校指南亲爱的2025级研究生新同学:为保障您顺利开启安农大求学之旅,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入校关键安排说明如下。报到日期严格定为2025年8月31日(周日),请务必按时到校。一、入校前准备与预报到1.线上入学平台操作所有新生须在到校前,通过「智慧安农」平台进入研究生迎新系统完成预报到。系统开放时间为8月20日上午9:00。登录后请完善个人信息、在线选择宿舍(操作指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迎新系统使用指南》附件1,建议提前研读)。咨询专线:0551—657808652.入校日期与行程报备请严格按照8月31日当天到校,禁止提前到校。若行程有变,需提前向学院辅导员报备。▶ 接站服务:学校在合肥火车站、合肥南站设置迎新站点,需接站的同学请关注现场指引;▶ 自主到校:可乘坐公交、地铁直达校区——长江西路校区:地铁2号线「安农大站」或「三里庵站」(蜀山区长江西路130号);九华山路校区:地铁1号线「朱岗站」(包河区九华山路3号)。二、入校报到流程1.报到地点长江西路校区: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学院、林学与园林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茶业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材料与化学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林业/畜牧/兽医专业)的新生,前往智慧广场东侧、图书馆西侧广场报到;九华山路校区:食品与营养学院、工学院、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食品与营养/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村发展专业)的新生,前往校园餐厅门口广场报到。2.报到流程新生凭迎新系统生成的电子报到二维码,到所属学院报到点完成身份核验:未缴费同学:现场通过手机自助缴费;已缴费同学:直接前往宿舍入住。三、特殊事务办理(请假/学籍异动/费用缴纳)1.请假与缓报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校的,需本人提前向班级辅导员+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事假:户籍地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书面证明;病假: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医疗诊断书。2.学籍异动办理(保留/恢复/放弃入学资格)操作路径:登录「智慧安农」→进入「新研究生系统」→「应用中心」→「电子签名」上传个人签名→「应用中心」-「学籍模块」选择对应类型发起申请→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详情见系统内指引)。学籍业务咨询:0551-657850073.费用缴纳说明学校缴费系统已对接「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请通过学校网络缴费平台自助缴纳学杂费,缴费后登录「安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票据。缴费操作指引:财务处官网(https://cwc.ahau.edu.cn/info/1039/17188.htm);咨询专线:0551-657864194.代收代支项目校园卡预充值:100元(避免到校集中排队);思政课教材费:硕士29元、博士25元(招标零差价);体检费:80元;住宿费:1200元(入学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5.生源地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同学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后:预报到环节跳过缴费步骤;妥善保管贷款回执,到校后提交学校录入信息,学费/住宿费部分将直入学校账户,剩余资金留存个人账户用于生活费。资助政策详情: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处资助中心(http://xszz.ahau.edu.cn);咨询专线:0551-65786444、0551-65780865四、党团关系/档案/住宿管理1.党团组织关系迁移团组织关系:入学后统一审核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再通过「智慧团建」系统接收(具体要求后续通知);咨询:0551-65786461党组织关系:*省内党员:全程网上转接,转入「中共安徽农业大学XX学院委员会」;*省外党员: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中共安徽农业大学委员会;去向:中共安徽农业大学XX学院委员会),交录取学院审核;咨询:0551-657861122.个人档案移交自带档案:入校后交班级辅导员;邮寄档案(8月30日前):寄至「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安徽农业大学档案馆」,收件人:张老师,邮编230036;⚠️ 仅接收EMS/机要邮件,普通快递拒收;邮寄时需在档案袋标注「新生档案+姓名+考生号+学院+专业」,确保密封完好。咨询:0551-657865253.住宿与走读办理住宿:通过迎新系统选宿舍,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走读申请:有意愿走读的同学,在迎新系统提交申请并签订《走读协议》(附件2)。五、入校安全与行为规范1.途中安全:来校途中注意人身、财物安全,做好防护;2.防诈防骗:提高警惕,谨防可疑电话诈骗,学校严禁任何形式的校园推销;3.校园交通:禁止购买/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4.报到期间交通:建议绿色出行,非必要不开车入校;5.应急联络:遇可疑情况拨打110或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551-65786110。六、入校需携带材料1.录取通知书原件;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注:入学后3个月内将开展健康复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取得学籍;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咨询:0551-65785007七、入学后核心安排1.入学教育(含校纪校规测试)开学典礼: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后续通知);学院活动:专业思想教育、学术道德教育、实验室安全培训、导师见面会、参观实验室等;校纪校规测试:预报到时在迎新系统完成测试(不限次数,≥80分可参与导师互选);咨询:各学院辅导员/研究生院。2.体检与心理测评学校将组织集中体检、心理测试(暂定9月2日—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课程学习课表及上课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咨询:0551-65785007八、信息获取渠道学校官网:http://www.ahau.edu.cn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ahau.edu.cn/微信公众号:「研途安农」(微信号:ahnydxyjsh)咨询专线:0551-65780865温馨提示:以上安排若因政策调整,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官网、公众号动态,预祝您在安农大开启充实的研究生生涯!2025-08-26 16: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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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核公告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核工作安排公告如下:01成绩查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12:00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成绩:1.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sceea.cn/)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apply/cjcx/)请合理选择查询方式、查询时间,避开网络拥堵。02成绩复核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已经进行了多次认真复核,个别考生如仍有异议,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时间:2025年2月25日-26日申请方式:我校不接受现场、电话等成绩复核申请,考生须通过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申请。考生进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wjtu.edu.cn) 首页--用户登录(如还没有账号请先注册,点击登录)--成绩复核--点击相应的成绩按提示提交复核申请。注册个人账号时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否则可能因无法查询到个人成绩而无法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或申请资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申请流程:1.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写明申请理由,本人签字后扫描成电子文档;2.准备本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反面);3.进入2025年硕士成绩复核模块,选择复核科目,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4.完成成绩复核申请提交。03其他事项按照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成绩复核的相关要求,复核工作由我校组织专门人员完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复核只查看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的情况,不再重新组织评阅答卷。成绩复核结果将在十个工作日后在成绩查询系统中更新,不再另行通知。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详情、调剂申请等请注意关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028-66366756/663667572025-08-04 15: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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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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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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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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