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拟招生人数与复试分数线
(一)拟招生人数
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普通计划考生MBA初试总分151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5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0分及以上);MEM初试总分162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8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6分及以上);MPA初试总分164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8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6分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需满足学校要求的分数线。
三、资格审核
(一)证件核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录取前必须签署定向就业合同。
对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4月8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二)身份确认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复试费凭证一份(复试费100元),缴费方式参见《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未缴纳复试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四)承诺书签定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并提交《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考生打印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签名并按照要求进行复试。
所有拟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请将材料整理至一个word文档中,转存为pdf格式,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形式命名文件,并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为邮件主题于3月27日16点前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2719655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审核时间:一志愿考生2025年3月28日。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核算
(一)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具体操作见“考生须知”。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下午17:00。
(三)复试QQ群号:1013329387
参加复试的同学统一加入复试QQ群,进群申请格式:姓名+考生编码,进群后统一修改备注名:姓名+考生编码后四位+报考专业,复试相关信息和通知会通过该群统一发布。进群后将逐一核对复试学生信息,如不修改备注名一律清理出群。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素质、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全部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成绩核算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占20%、专业课占30%、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占20%、综合面试占30%计算。
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20%+专业课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
2.综合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调剂要求。具体学术要求详见后期学院调剂公告。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院无其他任何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初试成绩、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调剂。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六、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按专业志愿分类排序录取。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向学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
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学院或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八、组织领导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二)复试工作督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三)复试专家组
成员名单(略)
主要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
(四)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考生的初试试卷。
(五)技术保障组
主要职责:为复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九、其他事宜
(一)复试申诉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举报电子信箱: 176778989@qq.com
电话号码:027-87992115(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部门: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文科楼管理学院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电子信箱:27196553@qq.com
联系电话:027-87992195(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招生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上级相关招生文件和规定为准。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doc】已下载464次
附件【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已下载365次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已下载3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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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全国教育大会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5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 号)及《北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京招考委〔2020〕6 号)等文件要求,在保障招生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以下简称 “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稳妥推进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一、组织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1 学校层面统筹组织: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规划、整体部署与组织实施,确保招生工作按规有序推进。2 招生监察监督:学校同步设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核心职责是对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开展监督执纪,重点督查各学院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复试录取环节,同时负责调查处理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相关投诉。3 学院层面具体执行:各学院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地,同时承担学科复试工作指导、复试人员培训及考生资格审查指导等任务。二、复试工作具体安排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关键途径,复试录取是其中的核心环节。各学院需牢固树立 “考试招生育人” 理念,充分发挥复试选拔作用,严格执行政策、严守纪律、规范操作,强化监督以提升选拔质量。1 招生计划管理: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其中专项计划严禁挪用,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2 复试分数线与比例: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需采用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 120%,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3 复试时间节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 3 月下旬启动,调剂工作从 4 月 8 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本院情况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4 复试方式选择: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与专业需求,自主决定采用线上或线下复试方式,确保复试形式与人才选拔需求相匹配。5 考生资格审查:5.1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mss.cup.edu.cn/logon),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入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栏目,完成 “复试确认(含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复试缴费)” 及 “意向导师选择”。需上传的电子版(扫描版)材料包括:(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学籍 / 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交省级自考办或对应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4)已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8)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此外,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未申报者无法享受相关政策;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第 8 项材料中额外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在 3 月 20 日前,将身份证正反面、手写签名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扫描后,以 “准考证号 + 姓名 + 政策名称” 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学院复试通知中公布)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调剂考生符合加分政策的,按上述要求执行,学校将依据文件核实。所有材料的纸质版,需按学院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如邮寄)提交至对应学院。5.2 学院资格审核:各学院需采取人证识别、数据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在复试前严格审核考生身份真实性,同时核查考生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或免初试的资格,确保审核无遗漏、无差错。6 复试内容与要求:6.1 笔试考核:各学科需结合初复试不同考核目标,在初试内容基础上科学设计笔试内容,实现初复试内容的衔接与补充,笔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6.2 面试考核:面试围绕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展开,具体包括:(1)专业知识掌握情况;(2)专业能力评估:涵盖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本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3)外语水平测试:重点考查外语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可通过导师面谈、函调或外调方式开展;同时需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考生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诚信状况作为录取重要依据;(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其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3 加试要求:加试试题难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形式参照专业笔试要求,具体分为两类情况:(1)以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证报考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内容不得与初复试专业知识重复;加试试题与答卷由学院留存,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按学院要求加试两门相关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及内容不得与初复试专业知识重复,具体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7 复试成绩计算:7.1 复试成绩构成:由笔试成绩(如有,100 分)、面试成绩(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0 分)三部分组成,按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7.2 录取总成绩计算:满分为 100 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构成,原则上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8 其他说明:8.1 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实行导师组招生,校级基地简介及专业实践需求由相关学院另行发布;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8.2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三、调剂工作说明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操作流程及时间节点,需以各学院发布的调剂工作细则为准,考生可关注各学院官网获取详细信息。四、录取工作规则1 录取基本原则:1.1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1.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2 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正式录取前分别与我校(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五、监督与复议机制1 责任制度与追究:实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出现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追责。2 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需及时在研究生院官网及各学院官网显著位置公示,保障招生透明度。3 申诉与举报渠道:考生若对招生工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渠道申诉或举报,相关部门将接待处理并告知复议结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89733075,邮箱 sdyzb@cup.edu.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82837456。4 招生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89733075,邮箱 sdyzb@cup.edu.cn),各学院也设有专门咨询电话,具体如下:001 地球科学学院:010-89733074;002 石油工程学院:010-89733098;003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010-89733089;004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010-89733495;005 地球物理学院:010-89733597;006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010-89731689;007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010-89739070;008 人工智能学院:010-89732858;009 理学院:010-89732280;010 经济管理学院:010-89733792;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80116374;012 外国语学院:010-89733282;013 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010-89739165;021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010-89739051;031 克拉玛依校区:0990-6633038。2025-09-01 1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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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担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2、学校成立由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3、学校研究生院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复试各项工作。(二)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管理1、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3、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三、复试要求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1、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以下专业在符合A类考生国家线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划线。2、其余专业均为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总计划,按确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同一复试分数线。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5、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单科下降15分,总分下降12分。拟接收士兵计划调剂考生1名,仅接受理工科士兵计划调剂。6、按规定申报且审核通过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的一志愿考生,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 类考生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9日-4月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月9日-4月中下旬具体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三)复试程序1、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等材料。(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2、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3、复试内容(1)专业理论笔试: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复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更新以学院通知为准。(2)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5)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的基本要求1、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在满足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考生之间的调剂工作,也必须通过教育部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二)调剂的基本程序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复试录取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各二级招生单位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学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各学院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一联系考生确认。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5、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六、录取1、各学院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B和初试成绩A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X一般在30%-40%的范围内,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定,具体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1)复试成绩B为专业理论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仅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需加试)成绩之和,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各部分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复试成绩B =专业理论测试成绩*a+综合素质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a+b+c=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复试成绩B =专业理论测试成绩*a+综合素质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d(a+b+c+d=1)。(2)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3)总成绩= A*(1-X)+ B*X。3、录取规则在二级招生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4、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2)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4)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体检不合格者。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7、人事档案: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七、复试监督1、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2、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3、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4、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5、制订举报制度,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156。八、其他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4、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附件【2025年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doc】2025-08-26 1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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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组织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组 长:李子瑾副组长:汪小明(纪委书记)、何 苗成 员:王 健、金碧华、陆高峰、李熠煜、宫 富、李 柯、张 薇秘 书:李 悦工作职责:1. 组织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并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2. 指导各学位点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和评分标准。3. 组织本学院各专业命制复试试题,并做好保密工作。4. 指导、监督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5. 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6. 受理考生质疑和申诉。二、招生计划注:招生计划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调剂过程中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微调。三、复试分数线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四、资格审查考生须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及复试材料制作成两个PDF文件,分别以“资格审核材料-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复试材料-准考证号-姓名-专业”格式命名,并于2025年3月28日前发送到邮箱zlfzyjs@126.com;文件内容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排序制作。(具体材料内容见学校研招网“浙江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温馨提示”,链接: https://gradadmission.zstu.edu.cn/info/1011/3197.htm)。复试前,学院资格审查小组还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审查结束后,除《政审表》必须是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须统一A4纸规格装订成册提交学院备查保存,封面见《2025年浙江理工大学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注:1.参加现场复试的外校考生,请提前按规定进行预约进校登记(预约方式请关注浙江理工大学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访客预约进行预约)。2.现场复试的业务课笔试科目见学校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六、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七、体检拟录取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校内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月25日之前寄送到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邮箱zlfzyjs@126.com。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八、复试时间安排一志愿复试安排:待4月8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学院后续通知。九、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 0571-86843694,邮箱:zlfzyjs@126.com考生申诉电话:0571-86846182,邮箱:fxxyjw@zstu.edu.cn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康泰路8号浙江理工大学临平校区6号楼;邮编:311199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2025-09-05 1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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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如下方案: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充分认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1.确保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2.确保科学性。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合理设计复试内容,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录质量。组织管理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领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2.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机构、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4.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无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的研究生导师及专业教师组成,应不少于5人。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5.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或指定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要加强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采用线下巡查或回看录像等方式督查复试录取的全过程,做好相关记录。6.各学院须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好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7.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硕士生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复试基本条件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1.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部分专业在符合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线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划线。2.其余专业均为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线。3.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为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线。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5.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线,同时符合《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6.我校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7.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个。根据生源情况分配交通运输工程学院1个,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1个、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1个、经济与管理学院1个、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3个、数学与统计学院1个、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1个、建筑学院1个。8.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完成报名,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进入学院复试名单。复试的要求与程序(一)实施方案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再在学院官网公布,并严格执行。(二)复试咨询服务各学院(研究生院)须加强教育宣传,努力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并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三)确认复试科目和缴纳复试费复试名单公示后,考生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复试信息确认”栏目。(网址:https://yjszs.csust.edu.cn/ksxt/login.aspx) 在“复试信息确认”栏目里确认复试科目,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核对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就业单位是否和《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修改。最后在“复试信息确认”栏目里支付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四)复试资格审查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1.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准考证。(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3.htm) 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7)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2.htm) 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3.同等学力考生须于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这项材料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不予复试和录取。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核验是否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如不符合,则不能参加此专项计划复试。5.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10344.htm)。6.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知情告知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10343.htm)。(五)复试内容和方式1.笔试(1)专业课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艺术设计综合实践考试时长为3小时。(2)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政治理论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4)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相关要求在各学院复试实施方案中公布。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英语听说能力。复试的综合面试形式、评分标准等由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和专业学位领域的特点自行确定。专业素质: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②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质;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六)复试要求1.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2.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录音和录像;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3.面试老师和考务工作人员要注意仪容仪表,均须佩戴工作牌。监考老师和面试老师均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面试小组秘书须查验考生的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并认真做好复试现场记录以便备查。4.考生复试完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逗留或重返面试教室和候考教室。调剂1.调剂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入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4)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我校调剂规则: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由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调剂系统里设置。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生一志愿为同一院校同一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批调剂考生录取完成后,学院未完成的各类别招生计划将由学校收回统管统筹。2.调剂的基本程序(1)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和缺额,按不低缺额数的2倍人数遴选调剂考生。(2)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调剂,具体开通时间见学校、各学院的调剂公告。(3)考生填报志愿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审核后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各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考生确认。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4)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将及时发放“待录取通知”,各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考生确认。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拟录取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1)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100分)×30%。(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4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60%。(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4)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分)×25%+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75%。(5)工商管理(专硕)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分)×100%。(6)综合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面试时的实际表现和提供的面试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后独立给分,计算时取平均成绩。2.基本要求:(1)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6)如有必要,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学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方式及时间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各学院如因特殊原因,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须报研究生院批准。复试时间:原则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8日-3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10日到4月下旬,具体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或调剂公告。原则上考生如不能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体检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沙理工大学校医院,由考生自行选择。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的考生于1周内将本人近1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报考学院,由各学院提交给校医院进行审核。学费标准和住宿安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校计财处网站公布的《2025学年新增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公示说明》(https://www.csust.edu.cn/jhcwc/info/1094/3262.htm)。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监督与复议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举报,举报电话:0731-85258529。我校研究生院同时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731-85258968。2.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和复议制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3.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4.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14 13: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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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研招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保障 2025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公平性及科学性,明确各环节要求与流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复试准入的初试成绩基准线2025 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的初试环节,统一采用国家命制的试题。根据招生要求,考生初试总成绩需达到 90 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复试的基本资格。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架构1.学校层面统筹职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统筹职责,整体规划工作方向与核心原则;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全程监督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流程合规。2.学院层面实施细则(1)组建复试相关团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牵头组建复试小组,严格遴选复试专家;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的分类标准,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 每组需包含 5 名及以上本学科职称达到副高级(含)及以上的专家,且考生报考导师需纳入其中,并指定 1 名专家担任小组组长,负责统筹小组复试工作。(2)监督机制保障:学院纪检工作人员需全程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流程、评分环节等进行监督,保障工作过程的公平公正,杜绝违规行为。(3)名单与方案公布:学院需依据考生初试笔试成绩,确定可进入复试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及时对外公布;同时,在正式开展复试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试实施方案,且方案需提前公开,保障考生的知情权。三、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要求1.审查依据与主体复试启动前,各学院需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5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中明确的报考资格条件为核心依据,由专人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2.审查内容明细(1)考生身份信息:核验考生提交的身份材料与本人信息的一致性、真实性,避免身份不符情况。(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对于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核查证书有效性;对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在读证明,作为学历状态的佐证。(3)报名材料完整性:逐一核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类材料,确认无缺失、无虚假信息。(4)报考资格合规性:判断考生整体条件是否符合简章中规定的报考要求,如专业背景、学历层次等。3.特殊材料提交方式考生需在复试现场,将推荐信直接递交给所报考学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不接受提前邮寄或线上提交的方式。4.审查结果处理经审查,若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规定、材料虚假或缺失等情况,一律不予准许参加复试,审查结果将及时告知考生。四、复试具体安排细则1.复试时间节点各学院需从本方案发布当日起启动复试相关筹备与实施工作,且所有复试环节(包括面试、成绩核算等)必须在 2025 年 5 月 25 日前全部完成,确保整体工作按计划推进。2.复试实施方式(1)面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开展,考生需提前做好设备调试、网络测试等准备工作。(2)时长要求: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长不得少于 30 分钟,其中专门的外语测试环节时长需达到 5 分钟及以上,确保外语能力考查的充分性。(3)过程记录:复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相关音视频资料需由学院指定专人妥善保存,保存期限需符合学校招生档案管理规定,以备后续核查。3.考生复试材料提交要求各学院可根据专业考察需求,自主确定是否要求进入复试的考生提交补充材料(电子版),补充材料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1)考生个人求学规划与未来研究方向说明;(2)详细的个人研究计划(需体现研究目标、方法、创新点等);(3)大学阶段完整的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应届生可提供在读期间成绩单);(4)个人学习与研究经历介绍(包括参与的科研项目、学术活动等);(5)本科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及已发表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获奖证明等)。提交补充材料的目的是为了更全面地评估考生的学业基础、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具体提交时间与方式由各学院通知考生。4.复试内容设置(1)外国语水平考查:重点测试考生的外国语综合应用能力,包括口语表达、听力理解等方面;考查形式为面试,具体的提问方向、评分标准由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自行制定与组织。(2)专业学术水平考查:复试专家小组需围绕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从多维度考查考生:一是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对本学科领域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程度;三是结合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其是否具备研究生阶段所需的学习能力、科研潜能及综合素质。该部分同样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查内容与流程由各学院自主确定。5.复试成绩的评定与计算规则(1)成绩合格线: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若考生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无论初试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2)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 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与听力)占 30 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 70 分;各部分成绩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经汇总核算后得出最终复试成绩。(3)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值为 150 分)+ 复试成绩(复试总分值为 100 分),总成绩将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五、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1.录取筛选原则学校将综合多方面因素对考生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考生报名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初试及复试的考核成绩、考生已展现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潜力,同时参考报考导师的专业评价意见,最终按照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2.拟录取后体检安排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体检需在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录取环节。3.录取通知书发放2025 年 7 月上旬,学校将统一印制录取通知书,并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寄送至拟录取考生本人预留的通信地址;考生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查收通知书,如有地址变更需提前告知学校招生办公室。六、复试的监督机制与结果复议渠道1.全程监督保障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专家遴选、面试实施、成绩核算等),均在学校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监督下开展;领导小组将定期检查各学院工作进展,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2.结果复议途径若考生对本人的复试结果存在异议,需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所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需说明申诉理由、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需在收到申诉材料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与处理意见书面反馈给考生。3.监督与咨询联系方式为方便考生咨询招生政策、反馈问题,现将学校招生办公室的监督电话与考生接待电话公布如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136022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6:30)。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政策调整,将以学校官方网站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2025-09-02 1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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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细则(第一志愿考生)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第一志愿考生)如下:一、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安排(一)复试方式学院对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二)复试地点与时间1.笔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硕士(MPAcc)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会计综合(60分钟):9:00-10:00;思想政治(60分钟):10:10-11:10。同等学力加试(2科,基础会计学和管理学,每科30分钟):13:30-14:30,地点为经管楼310。工商管理硕士(MBA)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管理综合(30分钟):9:00-9:30;思想政治(60分钟):9:40-10:40。同等学力加试(2科,基础会计学和人力资源管理,每科30分钟):10:50-11:50,地点为经管楼310。学硕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经济学(30分钟):9:00-9:30。2.面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硕士(MPAcc)面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第一场:8:30-12:00;第二场:13:30-17:00。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学硕面试时间为3月27日下午13:00-17:30,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具体分组安排当天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1.专业课笔试(经济学(学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30分钟;管理综合(MBA)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30分钟;会计综合(MPAcc)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核内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60分钟,开卷考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时事政治的理解与关注、基本政治观点正确、逻辑分析的严密完整、文字表达流畅等四个方面。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成绩计入总成绩。3.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100分满,时间20分钟)(1)考核内容:一是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等;二是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三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规范等。(2)考核要求:主要采用问答形式,要有记录和评语,并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记录表》,综合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3)考核小组:学院选拔业务水平高、政治素养好的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秘书1名,面试前要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中至少安排1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科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外,须加试两门本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四)复试资格审查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材料如下: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4.应届生证明和成绩单(应届考生);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7.《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7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以上所有材料不用提交原件)供学校留存,相关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后存档恕不退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请于3月27日上午8:20至9:00之间上交到经济管理学院106室。二、拟录取(一)拟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加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者不予录取;(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3.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4.调剂考生复试合格,但在研招网拒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对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二)复试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加权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1)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7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0.8+外语口语成绩×0.2(2)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6+政治笔试成绩×0.1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1.学术型研究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5)×0.32.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3)×0.3三、考生入学后的复查和体检(一)复查: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学业审核、学籍学历等复核,复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二)体检: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已录取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四、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上级有新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按新的政策执行。 2. 学院复试联系人及电话:于老师, 024-56860720。请各位考生提前加入复试工作群(会计硕士复试工作QQ群:835487955; MBA及学硕复试工作QQ群:1023508115,申请入群填写考生姓名及初试成绩)。2025-08-22 09: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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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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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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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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