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目前,南京审计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正式对外公布。依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整体推进计划,现将后续需各位考生配合完成的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待教育部完成拟录取名单校验工作后,我校将统一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请全体拟录取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及时获取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相关动态信息。
一、人事档案调取安排
档案调取基本要求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完成档案转入的考生,将无法获得最终录取资格;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办理人事档案转入手续。
调档函获取方式
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需登录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登录用户名:考生编号;初始登录密码:本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平台网址:
https://yjs.nau.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自行在线下载并打印调档函。
不同类型考生档案调取流程
(1)南京审计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个人办理档案邮寄,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协调处理档案调取事宜。
(2)非南京审计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类型考生:需持自行下载打印的调档函,前往个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为确保档案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性,考生需在 6 月 30 日之前,将完整的个人档案通过邮政 EMS 快递方式一次性寄送至录取学院(各学院档案接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详见表 1),不得使用其他普通快递方式寄送。
档案邮寄地址规范
(1)浦口校区(非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研究生):邮寄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 86 号南京审计大学学院,由老师接收,邮编:211815,联系电话:025-5831****。
(2)莫愁校区(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研究生):邮寄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圩路 77 号南京审计大学莫愁校区综合楼 815 办公室,由盖幢幢老师接收,邮编:210029,联系电话:025-58313897、025-58313892。
表 1 各学院档案接收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报考 “不区分院系所” 审计专业硕士的考生,个人档案接收学院为国家审计学院。
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填报
拟录取研究生需在 6 月 2 日之前,登录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
(登录网址:https://yjs.nau.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登录用户名:考生编号;初始登录密码:身份证号码后 6 位)
准确填写个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我校计划在 6 月下旬,依据考生填报的地址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户口迁移说明
户籍所在地为南京市的考生,原则上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若选择迁入,需在入学报到后提交以下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户口信息采集表(具体表格详见附件)。需注意的是,新生户口落户流程周期较长,在落户办理期间,考生无法办理任何与户籍相关的业务。
户口迁移证填写要求: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需清晰打印,迁往地址必须准确填写为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 99 号南京审计大学”,且需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需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 “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需与本人身份证上的 “公民身份号码” 保持一致;“出生地”“籍贯” 栏需详细填写至 “某省某市(或县)”,信息不全的户口迁移证需退回至原派出所补充完善;户口迁移证上的任何内容不得涂改,涂改后的户口迁移证将无法办理迁入手续。
四、组织关系转接办法
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党组织关系转接
(1)江苏省外考生:若所在单位已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可通过该系统在线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若所在单位未使用该系统,需在入学报到时,携带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信息表,前往录取学院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江苏省内考生:均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
(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系统填写要求:介绍信抬头统一填写 “中共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组织关系具体去向需填写各学院对应的接收党支部名称(具体党支部名称详见表 2)。
表 2 江苏省内考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对应接收支部名称

备注:报考 “不区分院系所” 的全日制审计专业硕士考生,党组织关系接收学院为国家审计学院。
团组织关系转接
我校将于 2025 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报到后,启动新生团组织关系接收工作,团组织关系转接将通过 “智慧团建” 系统在线办理。学校计划在新生入学后的 1 个月内,在 “智慧团建” 系统中为新生建立所属团组织,新生需在团组织建立完成后,通过该系统完成个人团组织关系转接。
若在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存在其他未明确的问题,可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8318146、025-58313060。
五、体检安排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报到后的体检合并进行,具体的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发布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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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将通过推荐免试的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具体办法如下:一、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为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申请医学学位推免生,除满足上述 1 至 7 项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医学临床学科(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6 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各专业,仅接受授医学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仅接受 5 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被录取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除符合上述 1 至 7 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本科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本科专业应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申请)。其余申请条件需符合各院系 / 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推免生接收办法中的要求。二、申请流程招生专业申请者可查阅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推免预报名 / 报名通知及接收办法,以了解推免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也可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查看。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申请材料申请者需查阅各招生单位官方网页的推免预报名 / 报名通知,根据招生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如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并完成报名。各招生单位将对申请者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不属实或不符合中山大学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若申请者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要求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为推免工作唯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申请者须于 9 月 18 日起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网上注册相关操作。申请者须于 9 月 22 日至 10 月 20 日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单位的要求,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复试、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相关程序。各招生单位的报名、确认复试和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截止时间不同,请申请者密切关注各招生单位在 “推免服务系统” 及官方网页上公布的招收推免生的相关要求。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三、初审与复试初审各招生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复试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申请人应按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各招生单位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交招生单位存档。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须根据各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提供。四、录取与公示各招生单位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复试获得中山大学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各招生单位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各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10 月 22 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各招生单位官网或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招生单位提出。已被中山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五、体检及复审体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各招生单位指定的医院或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由招生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结合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复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中山大学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六、其他事项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推免生的招生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录取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等国家专项计划的为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各专业均可招收直博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中的电子信息(0854)、材料与化工(0856)、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可招收直博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不招收直博生。中山大学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 “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 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 2 年或 3 年,以具体专业为准。直博生的学制为 5 年。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学费及奖助金推免生入学时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推免硕士生可申请 “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院两级设立的奖助金及捐赠类奖助金。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学校相关规定。七、联系方式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135 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10275。咨询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各招生单位的联系方式见各招生单位官网。以上政策以教育部 2025 年相关招生政策为准,如有变化,中山大学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4 日2025-09-23 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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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贵州财经大学始建于 1958 年,前身为贵州财经学院,2012 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现用名,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打造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核心基地。自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守 “艰苦奋斗、严谨务实、负重致远” 的精神内核,践行 “厚德、博学、笃行、鼎新” 的校训,确立 “立足贵州、面向西南、辐射全国” 的服务方向,专注于为 “富民兴黔” 战略培育兼具人文素养与商业能力的 “儒魂商才”。经过多年发展,学校已构建起以经济学、管理学为核心支柱,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截至目前,已为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输送 10 万余名优秀人才,在西南地区、“珠三角”“长三角” 经济社会建设以及中国证券业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现有 3 个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群、8 个省一流建设学科、6 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0 个省级重点学科,3 个学科入选贵州省理工科学科专业建设强化行动重点支持学科,1 个学科成功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学位授权体系完善,拥有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 3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 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学平台建设成果显著,建有 1 个国家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 个国家级经济管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 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 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还先后获批第二批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第二批急救教育试点高校,为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支撑。一、招生计划安排2026 年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初步预计为 1300 人左右。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考生可参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数据。不过,最终的招生总规模、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将根据统考实际生源情况、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综合确定。招生专业的详细名单,可查阅《2026 年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报考资格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从高职(专科)毕业之日起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补充规定法律相关专业学位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满足本条款第(一)项中的所有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同样具备报考资格);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满足本条款第(一)项中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管理类相关专业学位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代码为 125601 的工程管理方向,需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本条款第(一)项中第 1、2、3 条要求;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还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三、报名流程与要求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按照平台提示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通过官方渠道对外公布;组织实施:具体的网上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考生需主动关注报考点通知,积极配合完成确认流程。(三)通用报名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报名期间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内容;需认真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照核验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在读研究生若计划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报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进而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初试加分政策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录取资格。需要注意的是,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可累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五)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一是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上述初试加分政策。(六)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学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符合该计划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2026 年学校拟招收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硕士研究生具体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本年度该计划限定报考的专业包括 [025100 金融]、[025300 税务]、[025400 国际商务]、[025800 数字经济]、[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035200 社会工作]、[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125300 会计],符合条件的意向考生可选择上述专业填报。(七)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招生单位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八)报名注意事项资格审核:学校与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核,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许其参加考试或录取,且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处理;若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与学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政策资格审核: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负责初审,其余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资格复核: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资格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残疾考生便利服务:学校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相关要求,为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信息查询: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流程、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后续相关工作。费用缴纳:考生需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相关考试费用,具体缴费要求以报名平台及报考点通知为准。四、初试相关安排(一)一般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大部分专业的初试设置四个考试单元,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目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二)特定专业学位考试科目设置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初试仅设置两个考试单元,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不在初试中考核,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核。(三)考试方式与时间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进行。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按时参加考试。五、复试相关要求(一)复试安排公布复试的具体实施办法、流程安排以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等信息,将在复试工作开展前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对外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二)考生资格复审学校在复试期间,将严格采用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同时对考生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进行复审。若考生不符合规定条件,将不予准许参加复试。(三)复试公平性保障复试工作将严格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全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每位考生的合法权益。(四)考生纪律要求考生需自觉遵守招生单位制定的考场规则,以及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各项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相关考试信息。(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成功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参考学校后续公布的相关文件)。(六)跨学科考生要求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非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在复试阶段无需额外加试。(七)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学校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复试中,将单独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科目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外国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评价的重要依据。六、调剂工作说明贵州财经大学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调剂政策,制定本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并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及学校官方网站提前公布。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调剂办法及系统要求申请调剂,具体调剂流程以官方通知为准。七、体检相关规定(一)体检标准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开展。(二)体检报告提交考生需提交由指定医疗机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并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报告原件或扫描件报送至报考学院。未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三)入学后复检考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复检,若复检结果不符合入学要求,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四)体检诚信要求体检过程中,考生需秉持诚信原则,如实提供身体状况信息。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八、录取相关安排(一)录取名单确定学校将结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新生质量的关键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等方面。学校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三)定向就业考生要求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控相关流程,并提前告知定向就业相关政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此外,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四)录取资格核查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全面开展录取资格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范围,也不上报录取信息。(五)学历证书核验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学校自行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将对相关证书进行严格核验。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上述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六)入学资格保留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者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保留条件、保留期限等由学校制定相关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将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九、住宿安排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十、其他(一)学习方式: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三)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的收费政策。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000元/人·学年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金融8000元/人·学年应用统计8000元/人·学年税务8000元/人·学年国际商务8000/人·学年资产评估8000元/人·学年数字经济8000元/人·学年法律(非法学)8000元/人·学年法律(法学)8000元/人·学年社会工作8000元/人·学年国际中文教育8000元/人·学年英语笔译8000元/人·学年新闻与传播8000元/人·学年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10000元/人·学年计算机技术10000元/人·学年人工智能10000元/人·学年大数据技术与工程10000元/人·学年农村发展7000元/人·学年工商管理(全日制)8000元/人·学年公共管理(全日制)8000元/人·学年会计8000元/人·学年图书情报8000元/人·学年物流工程与管理8000元/人·学年审计8000元/人·学年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工商管理20000元/人·学年公共管理18000元/人·学年旅游管理20000元/人·学年工程管理18000元/人·学年注: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四)奖助办法:我校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相关奖助体系。(五)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培训班。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2025-10-24 09: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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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2025级研究生入学注意事项2025 级研究生入学报到需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研究生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前置毕业证(或前置学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时间定为 9 月 6 日。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其中病假须附带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证明,未请假且逾期未报到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录取的研究生,涉及党、团关系转接,档案转接以及户口迁移等事宜,需依照 5 月 21 日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河北科技大学 2025 年拟录取研究生须知》办理,博士研究生可参照执行。上述相关材料在报到时交由所在学院。费用缴纳方面,具体标准如下:硕士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每年 8000 元,专业型硕士每年 7000 元。艺术学院的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科代码:085507)为中韩联合培养项目,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每年 50000 元,在韩国学习期间的学费则依据韩方办学单位的规定收取。非全日制硕士中,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每年学费均为 24000 元,工程管理(MEM)每年 22500 元,戏剧与影视专业每年 12000 元,其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学费 8000 元。博士学费:全日制学术型博士每年 10000 元。书费:研究生公共课用书不再统一采购,硕士研究生需自行准备指定用书(详见附件 1)。住宿费:四人间每年 1200 元,六人间每年 800 元。入学健康体检费:每人 85 元,缴费方式可查询校医院主页(https://xyy.web.hebust.edu.cn/yydt/tzgg/index.htm)。医疗保险费: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加入河北科技大学企业微信,在 “一网通办” 服务大厅的 “大学生医保报名” 流程中进行参保申报。9 月 1 日学校提交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在手机端自主完成缴费。为确保参保学生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现已上线 “大学生医保参保办理及信息查询” 流程,按要求上传缴费成功截图,即可完成办理。学生必须在 8 月 25 日之前,按照《2025 年新生缴费通知单》(见附件 2)的缴费流程,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健康体检费。报到安排上,2025 级研究生新生于 9 月 6 日报到,具体的报到地点及其他相关安排,请提前与专业学院的研究生辅导员联系。公寓管理方面,全日制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由于宿舍分为四人间和六人间两种类型,实际收费金额以所住宿舍类型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默认不安排住宿,若有住宿需求,可在开学后提交申请,但能否安排住宿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关附件附件1:2025级研究生公共课指定用书.doc附件2:2025年研究生缴费通知单.doc2025-09-01 1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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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将继续开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现将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一、招生计划安排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总名额为 18 人,具体分配如下:普通计划:15 人,面向符合普通计划招生对象要求的考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3 人,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名额,面向符合该专项招生条件的考生。二、招生专业范围骨干计划招生专业以《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其中非全日制专业不参与骨干计划招生,其余专业均开放骨干计划报考通道;学校将在总招生计划框架内,结合学科发展需求统筹分配名额,重点向优势学科专业倾斜,尤其是理工农医类专业。根据要求,理工农医类专业在骨干计划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65%。三、招生对象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骨干计划的考生,需首先满足《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同时必须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报考流程。(二)普通计划招生对象普通计划招生对象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等省份(自治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时间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第二类:生源地为贵州省的少数民族考生;湖南省(包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内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时间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三)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的招生对象,不限制民族,具体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生源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名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时间满 3 年及以上。四、报名流程说明(一)报考资格审查资格申请渠道: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设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平台入口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首页中的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申请所需材料可参考往年通知中的相关要求;申请时间:资格申请平台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 9 时至 10 月 24 日 22 时,考生需在该时间段内完成申请信息提交,逾期将无法提交;审核结果查询:考生提交申请后,需及时登录平台查看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在线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需根据反馈补充材料,或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专项类别选择:报考骨干计划相关专项的考生,在填写资格申请信息时,需准确选填 “类别” 一栏,确保信息与报考专项一致。(二)网上报名报名前提: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骨干计划考生,方可参与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与平台: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操作,具体时间以平台通知及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为准;报考点选择:考生需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要求,选择正确的报考点,避免因报考点选择错误影响报名有效性;报名信息填写:在填写报名信息时,“专项计划” 需选择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报考类别” 需选择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 需按照签署的考生登记表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上的文字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 需按照该公章所属部门的实际所在地填写。五、初试与复试安排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初试与复试工作,均参照《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包括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复试形式、复试内容等要求,与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初试复试规范保持一致。六、录取工作规则(一)录取政策与分数线划定骨干计划研究生录取遵循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的政策。学校将在教育部统一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结合骨干计划招生计划、生源报考情况、各学科专业比例要求以及学校发展需求,自主划定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随后组织复试工作,并根据复试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除专项计划外,普通计划录取考生中的汉族考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普通计划录取总人数的 20%。(二)报考与调剂限制兼报限制:报考骨干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考生,不得同时兼报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且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其他照顾政策;调剂限制:骨干计划考生的调剂仅允许在骨干计划范围内进行,不允许调剂至普通计划。同时,调剂考生需符合相关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不符合专项要求的考生无法参与对应专项的调剂。(三)录取类别与协议签订录取类别:所有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不设非定向就业录取名额;协议签订:在拟录取阶段,被录取考生需与华东理工大学、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考生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完成且生效后,学校方可正式办理录取手续,未按要求签订协议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四)修业与学习年限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考生,其修业年限与学习年限要求,与学校通过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保持一致,不单独设置特殊年限要求,具体年限以对应专业培养方案为准。七、其他注意事项学制、学费与奖助:骨干计划考生的学制设置、学费收费标准,以及奖助政策(包括奖学金、助学金等),均参照《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与普通计划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档案与户口管理:(1)档案管理:骨干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保管,无需转入学校;(2)户口迁移:所有被录取的骨干计划考生,在入学报到时均不办理户口迁转手续,户口保留在原户籍地或原单位;毕业后就业要求:(1)就业方向: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需严格履行定向协议约定,返回定向地区和定向单位就业,不得擅自变更就业去向;(2)派遣管理:在职研究生毕业后,由学校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毕业后,派遣回定向地区的就业单位;若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非在职研究生,将派遣回定向省份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3)档案转回:毕业生档案需按照规定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4)违约处理: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约定、擅自变更就业去向的毕业研究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记入个人征信档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专项计划详情查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的详细介绍,考生可通过该校区官方渠道获取相关信息;政策解释与调整:本招生办法由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在招生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最新招生政策,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补充规定并及时公布,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推进。2025-10-28 15: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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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 考生成绩查询的通知各位考生:依据教育部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部署,现就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复核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安排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定于 2 月 24 日 9:00 正式发布。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 进行查询。该网站是我校本次初试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平台,我校不会在其他任何平台发布或提供考生成绩数据。二、成绩复查流程在成绩公布前,学校已组织专人对所有考生成绩进行了多轮核对。若考生本人对成绩存在疑问,可按以下规定申请复查。请注意,成绩复查不接受现场提交、邮件发送、电话告知等形式的申请,且仅受理考生本人提出的申请。申请时段:2 月 24 日 9:00 至 2 月 26 日 17:00,逾期申请将不予处理。申请方式:考生需在上述时段内,通过登录链接(https://www.wjx.cn/vm/eG414nr.aspx)或扫描文末二维码,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提交复查申请。若超出规定时间或信息填写有误,申请将被驳回。复查规范:学校收到复查申请后,将安排专人进行核查,考生本人不得直接查阅试卷。复查内容包括: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是否存在漏评情况、各小题得分是否有漏统或漏登现象、各小题得分合计后是否与考生收到的成绩一致。成绩复核不涉及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的宽严程度不在复查范围内。超出上述规定的申请事项,学校将不予受理。若经复查发现成绩有误,学校将于 3 月 7 日前通过电话告知考生本人,并按程序上报上级部门进行纠正;成绩无误的,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三、复试相关说明“国家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 的公布时间尚未确定,考生可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最新动态。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尽快公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安排,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所报考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避免错过复试时间。我校不提供成绩排名服务,在 2025 年 “国家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 公布前,也不会发布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考生可参考 2024 年 “国家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 初步评估自身成绩情况。如有意愿参与我校调剂,建议密切关注各学院发布的调剂信息。咨询电话:029-85310346咨询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2025-08-21 16: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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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校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接收类型、专业及人数(一)接收类型我校2026年接收的推免生分为两类:1.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通推免生”;2. 本科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二)接收专业及人数1. 普通推免生的接收专业及对应招生人数,可参考《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计划表》;2. 直博生仅在“大气科学”专业接收,该专业代码为070600,直博生招生计划控制在4人以内(含4人)。二、申请条件申请我校2026年推免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与政治素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行为及学术不端记录;2.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钻研精神强,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专业知识掌握扎实;3.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及专业领域发展潜力,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需求;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可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生活;5. 需为获得教育部认可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属于其他符合国家规定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人员(例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申请、复试及拟录取流程(一)报名申请1.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并后续按系统提示完成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等相关工作;2. 学校将组织各招生学院,对申请我校推免生的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且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3. 考生需以“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的复试通知为准,在收到通知后,按照招生学院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是否参加复试的答复;逾期未答复的,学校将不再保留其复试资格。(二)材料准备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以下申请材料,在复试期间提交至对应招生学院进行核查,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1.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需体现本科期间所有已修课程成绩);3. 可证明个人学术成果、表彰奖励、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等);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5.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交《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书需由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填写);6. 各招生学院根据本院招生需求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三)复试要求1. 复试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普通推免生的复试,参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开展考核;直博生的复试,参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开展考核;各招生学院需根据复试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本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2. 复试方式分为网络远程复试与现场复试两种,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本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说明。(四)复试成绩1. 复试评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与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 复试总成绩未达到该复试满分60%的考生,判定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五)录取与公示1. 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各招生学院根据本院推免生招生计划,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2. 申请人需按照学校及招生学院的要求,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对学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的确认操作;未按要求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学校一律不予拟录取;3. 各招生学院需在2025年10月20日前,将本院推免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4. 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研究生院上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待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名单。四、咨询与联系方式1.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5966365;2.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可查询招生政策、专业信息等内容);3. 校内各招生学院的具体联系方式,可通过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询获取。五、举报受理渠道1.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举报电话:028-85966365;2.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28-85966472。六、其他事宜1. 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已取得的学籍;2. 考生被我校录取为推免生后,不得通过“双向选择”方式进行就业,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按相关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3.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若新生存在下列任一情况,我校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拟录取后受到纪律处分,或存在其他可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行为的;以虚报信息、隐瞒事实、伪造或涂改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的;2026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不予录取情形的。4. 对于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纪行为的推免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原则上按照“非定向”类别确定录取类型;若推免生需按“定向”类别录取,需在复试期间向所报考的招生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并办理定向培养手续后,统一报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录取检查;6. 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需在复试期间向所报考的招生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录取检查;7. 本办法内容若与国家及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不一致,以国家及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8. 本办法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9-29 17: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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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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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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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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