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以及《安徽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需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二、复试工作安排
我校本年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预计在5月中旬启动,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考学院网站的公告,并保持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需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录取办法
(一)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的初试总分与复试总分分别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其中,初试总分权重占比为60%,复试总分权重占比为40%。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1.5)×60% + 复试总分×40%。复试总分、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录取
学校将综合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体检结果等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保持一致。
(三)不予录取的情况
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
4.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
5.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
(四)考生拟录取结果经学校审核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咨询电话和申诉渠道
研招办咨询电话:0551—63861850;
学校纪委办监督电话:0551—63861581。
五、其他事项
(一)诚信考试。考生应确保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并承诺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一旦发现考生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存在问题,将取消其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视情况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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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组织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组 长:李子瑾副组长:汪小明(纪委书记)、何 苗成 员:王 健、金碧华、陆高峰、李熠煜、宫 富、李 柯、张 薇秘 书:李 悦工作职责:1. 组织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并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2. 指导各学位点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和评分标准。3. 组织本学院各专业命制复试试题,并做好保密工作。4. 指导、监督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5. 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6. 受理考生质疑和申诉。二、招生计划注:招生计划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调剂过程中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微调。三、复试分数线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四、资格审查考生须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及复试材料制作成两个PDF文件,分别以“资格审核材料-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复试材料-准考证号-姓名-专业”格式命名,并于2025年3月28日前发送到邮箱zlfzyjs@126.com;文件内容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排序制作。(具体材料内容见学校研招网“浙江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温馨提示”,链接: https://gradadmission.zstu.edu.cn/info/1011/3197.htm)。复试前,学院资格审查小组还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审查结束后,除《政审表》必须是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须统一A4纸规格装订成册提交学院备查保存,封面见《2025年浙江理工大学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注:1.参加现场复试的外校考生,请提前按规定进行预约进校登记(预约方式请关注浙江理工大学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访客预约进行预约)。2.现场复试的业务课笔试科目见学校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六、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七、体检拟录取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校内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月25日之前寄送到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邮箱zlfzyjs@126.com。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八、复试时间安排一志愿复试安排:待4月8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学院后续通知。九、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 0571-86843694,邮箱:zlfzyjs@126.com考生申诉电话:0571-86846182,邮箱:fxxyjw@zstu.edu.cn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康泰路8号浙江理工大学临平校区6号楼;邮编:311199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2025-09-05 1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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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二、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方案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监管,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加强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服务保障,做好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复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加强工作监督,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成立以下工作组:1.应急处置与服务保障组:分析研判形势及风险点,做好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保密教育,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做好复试期间的复试组织、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及后勤保障。组长:研究生院负责人成员:党政办公室(保密办、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校医院)、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有关负责人2.监督巡查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各学院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受理有关申诉,及时调查并给以回复。确保招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组长:纪委机关、研究生院负责人成员:纪委机关、研究生院有关工作人员(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任)任组长,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等为主要成员,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若干名,全面负责指导、实施学院复试工作。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复试专家组及工作督查组。1.资格审查组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主要职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2.复试专家组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个复试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 5 人的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承担科教融汇协同育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院,要与相关科研院所研究生导师组成联合复试专家组。近亲属参加2025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3.工作督查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主要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三、复试要求1.各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以《武汉工程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方案为基础,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信息公开、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应包括:复试初试分数线、复试形式、复试时间、拟招生人数、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复试要求、调剂条件、录取规则等。承担科教融汇协同育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院,还要聚焦联合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工作实际,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应包括调剂基本条件、工作要求及流程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应于复试或调剂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未按要求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一律无效。2.各学院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确保工作质量。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严防“作弊”。3.各学院应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分工,事先准备好复试相关场所、环境、设备、资料、试题等,并提前进行演练。4.各学院应以考生为中心,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尤其要耐心做好淘汰考生的疑问解答工作。要提前将复试形式和复试各项要求告知考生,确保考生有足够时间准备相关资料,做好相关安排。采取现场复试的,要精心做好入场、候考、饮水、秩序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要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要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同时,应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对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5.各学院应做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工作,与复试相关的全套纸质、音视频等资料应妥善保存备查。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公布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复试和总评成绩。6.各学院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处置出现的问题,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7.各学院应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命题、制卷、监考、评卷、统分与登分、复试信息发布、复试结果公示等关键岗位和环节必须安排2名以上教职工完成,并签字确认。8.各学院应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明确电话的接听时间并保证在该时间内有人接听,确保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9.各学院应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 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但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应采取同一复试形式。具体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过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公布。(二)复试时间2025年3月下旬-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公布为准。(三)复试名单确定各学院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1.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单独划线。其他学科(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均不得低于国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学院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2.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复试形式、复试内容等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根据生源情况,各招生学科(专业)分批进行复试。针对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发展情况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再次分配。(四)资格审查各学院应根据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应加强对考生学历、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组组织实施。考生的报考信息以网上确认时的信息为准,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具体要求:1.证件核查。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3)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已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根据规定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可直接录取。(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录取前必须签署定向就业合同。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2.身份确认。各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3.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100 元/人次。各学院要对复试费交纳情况进行核查,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4.承诺书签订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复试。各学院要进行认真核查,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规范、复试结果有效。(五)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可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复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科学规范确定。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可通过收听音(视)频方式或对话方式考核。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型,难易度适中,便于实时作答。采取现场复试的,采用闭卷笔试考核方式,考试时间不低于90分钟,具体时长由学院根据复试科目特点和考查需要确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可采用面试环节植入考试方式,即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作答,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等;也可采用网络化传统闭卷考试方式,即使用统一网络平台,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轮次考生统一时间进场,在视频监控下、规定时间内答题并按要求提交答案。具体方式、要求等由招生学院确定。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通过面试方式考核。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考生提供相应的背景支撑材料作为复试评分的参考依据,但事先需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形式自定。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6.数学加试。加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形式自定。调剂考生由初试科目不含数学的第一志愿专业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时,须加试数学。数学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7.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六)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各学院可根据选拔人才需求自行制定,且应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2.总成绩计算。根据不同复试形式,确定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采用现场复试:初试总分300分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初试总分500分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初试总分300分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初试总分500分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五、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六、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调剂要求。(二)调剂工作要求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各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初试成绩、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调剂。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3.学校调剂工作方案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由招生学院按规定在调剂方案中公布并执行。(三)调剂注意事项1.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学校和各学院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奖励、就业等相关政策,做出理性选择。2.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资格审查时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七、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3.各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向学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5.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保密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需进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九、信息公开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学院或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十、其他工作(一)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招生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十一、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7-87940025;邮箱:yzb@wit.edu.cn武汉工程大学纪委机关,监督电话:027-87195662;邮箱:witjw@wit.edu.cn十二、附则1.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为准。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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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三、组织领导(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等各项工作,对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制定相关方案;审批各学位点复试工作方案;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过程。(三)成立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成立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各学科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四、复试基本条件(一)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二)其余专业均执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三)我校法律、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要求:①法律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60分;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120分。②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四)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五、调剂(一)调剂专业调剂专业目录详见后续公告。(二)调剂要求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也可能将根据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其他学术要求,具体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相关通知。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4.我校之后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具体时间安排见调剂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5.我校可能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复试录取情况调整调剂名额,调剂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调剂系统发布。6.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三)调剂程序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2.我校研究生院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的学术要求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3.调剂考生复试后,我校将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六、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与要求1.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护考生和教师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3.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注意做好保密工作。4.各二级招生单位须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舞弊”。(二)复试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30日;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8日以后分批进行。具体时间、要求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复试时间,以学校或二级招生单位具体通知为准。(三)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工商大学财务处”,点击“其他入口—研究生复试费”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四)复试资格审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复试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前,考生必须根据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面试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相关要求见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材料包括: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1)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2)对于往届考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3)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4.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5.《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下载地址见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工作),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向二级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8.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五)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分值150分(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包括专业理论和政治两部分,分别进行,其中专业理论100分,政治50分;体育专业硕士包括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外语能力测试,分值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专业理论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科目、内容不超过我校公布的《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的范围。2.政治理论测试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的政治理论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测试范围为时政内容。3.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4.外语能力测试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5.加试科目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测试方式与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相同,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单独通知安排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思想政治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体检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须根据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后续通知自行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二级招生单位指定邮箱,未按时发送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七、录取办法(一)考生录取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在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排名进行录取。如排名相同则以初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初试业务课(综合科目)总分高低进行排序。(二)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各二级招生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5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按百分制计算);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将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否则不予录取。(七)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结果公示拟录取结果预计于6月前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九、其他政策规定(一)全日制计划考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非全日制计划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三)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进行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四)学费收缴: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及我校收费标准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住宿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十、监督复议(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三)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二级招生单位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四)学校信息与网络中心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五)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举报电话:0731-88688031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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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一、总则定位本细则旨在规范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流程,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博士招生工作环节。二、组织管理机制1.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含学科带头人、资深教授及纪检代表,全面统筹录取政策落地与过程监管。2.下设考核专家组与监督小组,分别负责专业能力评估、学术成果审核及全程纪律督查,确保公平透明。三、招生计划与准入门槛1.2025年计划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重点面向经济学、管理学前沿领域选拔学术型人才。2.报考者须满足:(1)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生需在入学前取得);(2)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含录用通知);(3)外语水平达CET-6≥425分或托福≥80分等同等要求。四、申请考核流程1.实行“网上报名+材料核验”双轨制:(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基本信息;(2)于2025年X月X日前向学院递交纸质材料包(含学历证明、科研成果清单、推荐信2封)。2.资格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评分排序,按不低于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下一环节。五、综合考核设计1.初试科目:(1)外语能力测试(闭卷,满分100分);(2)专业基础综合(涵盖经济学原理、管理统计学等,满分150分)。2.复试实行“三维评估”:(1)学术汇报(15分钟PPT展示代表作及研究计划);(2)深度面试(专家提问科研潜力与逻辑思维);(3)思想品德评价(占比10%,实行一票否决)。六、录取规则1.总成绩算法:初试权重40% + 复试权重60%(学术汇报占25%、面试占25%、外语听力占10%)。2.录取优先级: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优先考察科研创新力(如高水平论文、省部级以上课题参与经历)。3.有以下情形者取消资格:(1)单科成绩未达及格线(≥60分);(2)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符合学术从业标准。七、监督与信息公开1.设立举报专线(0554-6683398转纪委)及电子邮箱(jgskx@aust.edu.cn),24小时受理异议申诉。2.通过学院官网“招生专栏”动态公布:准考名单、成绩排名、拟录取结果等核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八、其他补充说明1.调档与培养:录取新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资格;奖学金评定按《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执行。2.本细则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如有条款冲突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2025-08-26 17: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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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信息,畅通咨询沟通渠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相应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二)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另设秘书1人,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三)校院两级监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拟于3月下旬进行复试,具体时间与安排以学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通知书》为准。(二)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合格生源充足(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20%)的专业可根据招生计划再划定复试分数线。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50%的专业,一般不再调剂。2.采用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降16分划定,不设单科线。4.同一专业(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三)复试形式与内容1.我院招生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等,其中面试总时间要求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2.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见我院《复试细则》。3.外语水平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也可考核专业英语,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报考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6.考生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我院复试成绩的组成部分及各部分权重为: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水平考核(笔试成绩,占40%)+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占50%)+外语水平考核(占10%)。复试成绩低于60分(未达到满分的60%,下同)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1)总成绩(初试满分为500)=(初试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2)总成绩(初试满分为300)=(初试成绩/3)×0.6 + 复试成绩×0.4。(五)体检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一周内,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到拟录取学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四、资格审核(一)复试前考生须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准备材料,提交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二)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三)学校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四)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1.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以及相关专业调剂要求。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且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允许调入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和初试统考科目以学校公布的为准。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调剂工作要求1.学院根据已公布的调剂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将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填入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2.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50%。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三)调剂流程1.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2.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3.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4.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六、录取工作(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方向)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按照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数。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批复试、分开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排序。(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未按时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2.加试的任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三)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或调剂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复试前还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在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和上报。(五)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七、信息公开公示及咨询、申诉渠道(一)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学校研招办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招生在线: https://ggxy.hznu.edu.cn/zsjy/zsxx/(二)咨询及申诉渠道咨询: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0571-28865226 邮箱: guiquansong@163.com申诉:公共管理学院纪委电话: 0571-28867053 电子邮箱:qianshan051@126.com 八、其他(一)我校及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学院官网、公告、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办法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四)本办法由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2025-09-04 09: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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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专业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公示背景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针对多个专业进行了调剂拟录取工作,涉及的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会计(代码1253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以及项目管理(代码125602)。经过初试、资格审核以及复试等一系列严谨的流程,第一批次的调剂拟录取名单已经顺利确定。二、名单公示现将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上述专业第一批次调剂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可查看附件。在调剂过程中,125300会计专业和125200公共管理专业的调剂指标根据实际申请情况以及复试表现进行了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合理。三、公示时间本次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9日至4月15日。在此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可拨打以下联系电话进行咨询:0551-62904985、62904987、62902867、62904902。四、公示单位本次公示由合肥工业大学MBA MPA管理中心负责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9日。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关注公示信息,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2025-08-21 1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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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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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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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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