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通知
各位参加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我省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 2 月 24 日正式对社会开放查询服务。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门户网站(网址:www.jseea.cn),按照系统提示操作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我校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管理工作中,已严格完成试卷评阅、分数核算、成绩登记以及多轮复核等全流程工作,确保成绩统计的准确性与规范性。若考生在查询成绩后,对本人某一科目评卷结果存在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需注意的是,复核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具体为 2 月 25 日至 2 月 26 日 17:00,逾期提交的申请将不再予以受理。
此外,成绩复核申请仅接受电子邮件方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接待现场申请、不受理电话申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申请。申请复核的考生,需先准确填写《2025 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 1),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zb@cczu.edu.cn。为便于工作人员高效处理,邮件主题务必按照 “姓名 + 考生编号 + 成绩复核” 的格式命名,每人仅限申请复核一门科目。
成绩复核工作全部完成后,对于经复核确认成绩存在差错的考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 3 月 3 日前通过电话方式单独通知考生本人;对于成绩复核后确认无误的考生,将不再进行额外通知,请考生留意电话信息即可。
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该要求将由教育部统一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密切关注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无需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咨询此方面内容。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后续将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与安排,在常州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动态,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如需了解复试科目相关内容,考生可查询我校此前发布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常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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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贵州财经大学始建于 1958 年,前身为贵州财经学院,2012 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现用名,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打造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核心基地。自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守 “艰苦奋斗、严谨务实、负重致远” 的精神内核,践行 “厚德、博学、笃行、鼎新” 的校训,确立 “立足贵州、面向西南、辐射全国” 的服务方向,专注于为 “富民兴黔” 战略培育兼具人文素养与商业能力的 “儒魂商才”。经过多年发展,学校已构建起以经济学、管理学为核心支柱,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截至目前,已为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输送 10 万余名优秀人才,在西南地区、“珠三角”“长三角” 经济社会建设以及中国证券业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现有 3 个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群、8 个省一流建设学科、6 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0 个省级重点学科,3 个学科入选贵州省理工科学科专业建设强化行动重点支持学科,1 个学科成功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学位授权体系完善,拥有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 3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 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学平台建设成果显著,建有 1 个国家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 个国家级经济管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 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 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还先后获批第二批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第二批急救教育试点高校,为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支撑。一、招生计划安排2026 年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初步预计为 1300 人左右。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考生可参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数据。不过,最终的招生总规模、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将根据统考实际生源情况、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综合确定。招生专业的详细名单,可查阅《2026 年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报考资格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从高职(专科)毕业之日起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补充规定法律相关专业学位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满足本条款第(一)项中的所有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同样具备报考资格);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满足本条款第(一)项中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管理类相关专业学位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代码为 125601 的工程管理方向,需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本条款第(一)项中第 1、2、3 条要求;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还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三、报名流程与要求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按照平台提示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通过官方渠道对外公布;组织实施:具体的网上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考生需主动关注报考点通知,积极配合完成确认流程。(三)通用报名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报名期间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内容;需认真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照核验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在读研究生若计划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报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进而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初试加分政策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录取资格。需要注意的是,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可累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五)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一是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上述初试加分政策。(六)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学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符合该计划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2026 年学校拟招收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硕士研究生具体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本年度该计划限定报考的专业包括 [025100 金融]、[025300 税务]、[025400 国际商务]、[025800 数字经济]、[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035200 社会工作]、[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125300 会计],符合条件的意向考生可选择上述专业填报。(七)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招生单位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八)报名注意事项资格审核:学校与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核,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许其参加考试或录取,且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处理;若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与学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政策资格审核: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负责初审,其余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资格复核: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资格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残疾考生便利服务:学校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相关要求,为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信息查询: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流程、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后续相关工作。费用缴纳:考生需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相关考试费用,具体缴费要求以报名平台及报考点通知为准。四、初试相关安排(一)一般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大部分专业的初试设置四个考试单元,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目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二)特定专业学位考试科目设置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初试仅设置两个考试单元,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不在初试中考核,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核。(三)考试方式与时间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进行。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按时参加考试。五、复试相关要求(一)复试安排公布复试的具体实施办法、流程安排以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等信息,将在复试工作开展前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对外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二)考生资格复审学校在复试期间,将严格采用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同时对考生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进行复审。若考生不符合规定条件,将不予准许参加复试。(三)复试公平性保障复试工作将严格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全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每位考生的合法权益。(四)考生纪律要求考生需自觉遵守招生单位制定的考场规则,以及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各项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相关考试信息。(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成功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参考学校后续公布的相关文件)。(六)跨学科考生要求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非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在复试阶段无需额外加试。(七)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学校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复试中,将单独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科目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外国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评价的重要依据。六、调剂工作说明贵州财经大学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调剂政策,制定本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并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及学校官方网站提前公布。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调剂办法及系统要求申请调剂,具体调剂流程以官方通知为准。七、体检相关规定(一)体检标准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开展。(二)体检报告提交考生需提交由指定医疗机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并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报告原件或扫描件报送至报考学院。未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三)入学后复检考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复检,若复检结果不符合入学要求,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四)体检诚信要求体检过程中,考生需秉持诚信原则,如实提供身体状况信息。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八、录取相关安排(一)录取名单确定学校将结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新生质量的关键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等方面。学校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三)定向就业考生要求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控相关流程,并提前告知定向就业相关政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此外,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四)录取资格核查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全面开展录取资格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范围,也不上报录取信息。(五)学历证书核验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学校自行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将对相关证书进行严格核验。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上述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六)入学资格保留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者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保留条件、保留期限等由学校制定相关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将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九、住宿安排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十、其他(一)学习方式: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三)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的收费政策。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000元/人·学年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金融8000元/人·学年应用统计8000元/人·学年税务8000元/人·学年国际商务8000/人·学年资产评估8000元/人·学年数字经济8000元/人·学年法律(非法学)8000元/人·学年法律(法学)8000元/人·学年社会工作8000元/人·学年国际中文教育8000元/人·学年英语笔译8000元/人·学年新闻与传播8000元/人·学年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10000元/人·学年计算机技术10000元/人·学年人工智能10000元/人·学年大数据技术与工程10000元/人·学年农村发展7000元/人·学年工商管理(全日制)8000元/人·学年公共管理(全日制)8000元/人·学年会计8000元/人·学年图书情报8000元/人·学年物流工程与管理8000元/人·学年审计8000元/人·学年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工商管理20000元/人·学年公共管理18000元/人·学年旅游管理20000元/人·学年工程管理18000元/人·学年注: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四)奖助办法:我校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相关奖助体系。(五)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培训班。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2025-10-24 09: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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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依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统一部署与学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拟接收推免生情况2026 年学院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涵盖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及直接攻博类型,各专业具体信息如下:学术型硕士专业专业代码 120402,专业名称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代码 1204Z1,专业名称医院管理专业代码 1204Z4,专业名称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专业代码 125500,专业名称图书情报直接攻博专业专业代码 120402,专业名称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代码 1204Z4,专业名称卫生信息管理注:最终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及考核结果灵活调整确定。二、组织领导为保障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与统筹安排下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学院专门成立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等环节对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确保工作公平公正。三、申请条件申请学院推免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与学院提出的学术条件,具体学术条件如下:本科所学专业需为管理学、医学、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情报等相关领域,且为 2026 年 6 月毕业的在校本科生;需为 “双一流” 建设高校或 “双一流” 建设学科的学生,或其他高校中特别优秀且已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学生;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需通过 CET-4 及以上等级考试;若申请直接攻博,需通过 CET-6 考试;对医药卫生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或图书情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或潜在的科研发展潜力;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需提供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教授(或同等职称)出具的《专家推荐信》。四、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时间与平台:有意向报考学院推免生的考生,需在 9 月 14 日 10 点前,登录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推免预报名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关于预报名的详细通知,可查阅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内容。资格审核流程: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分批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于能够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在其通过预报名系统提交材料后,学院会对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在 9 月 16 日 10 点前,通过学院官网公示或电话告知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登录预报名系统查看审核信息,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错过重要事项通知。若系统内显示 “审核未通过”,则表明考生不具备学院推免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五、复试考核(一)考核基本安排考核形式: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复试考核时间为 9 月 18 日(周四)全天,具体时段与流程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复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具体考场安排将后续通知;通知方式:复试分组安排及考核结果,将通过 QQ 群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二)考核内容复试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科研潜力与英语水平,具体包含以下环节: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口头问答的形式开展,总时长约 5-6 分钟;(1)英语个人陈述:考生需用英语进行时长约 3 分钟的个人陈述,内容涵盖学业背景、科研经历、实践经历等;建议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重点阐述科研设想与研究方向,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重点说明专业发展方向设想与未来职业生涯规划,可准备 PPT 辅助陈述;(2)英语问答:考生需按照专家提出的问题,用英语进行回答,时长约 2-3 分钟。专业综合面试:由专家组围绕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专业能力、学术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与问答,时长约 10 分钟;理论知识测试:考生需随机抽取一道理论测试题目,并在 5 分钟内完成口头作答。六、待录取相关安排系统操作要求:最终待录取工作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对于已通过复试考核,且最终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必须及时登录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各项材料;若逾期未完成正式报名,学院无法保证为其预留招生计划额度。通知发放与确认: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相关功能开放后,学院将依据复试考核结果及系统内报名情况,发放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直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若学院发放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超出院系规定时间仍未接受,且经学院电话确认后,学院可撤销已发放的通知。考生需在院系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一旦确认操作完成,将无法更改;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补录与公示:若招生计划存在余额,学院将根据后续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补录工作,具体补录安排将另行通知。学院汇总所有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医药卫生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9 日2025-09-26 09: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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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根据上级规定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公费师范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并通知如下。一、工作范围已于2024年10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提出申请并被我校拟接收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本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相关公费师范毕业生”)。二、工作程序(一)信息核对、补充及材料提交2025年3月3日9:00-3月14日16:00,请相关公费师范毕业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服务系统”),核对、更新“手机号码”、“邮箱”等通讯信息,补充完整“工作单位类别”“岗位类别”“任教学科”等任教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2.申请表。在报考服务系统下载并打印《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手写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3000字左右,含任教工作心得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计划。4.荣誉与学术成果。大学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荣誉、取得的学术成果等(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课题、参编教材等)。(二)资格审核、复试及录取请相关公费师范毕业生及时向工作单位或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确保“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上的履约状态符合公费师范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复试期间学校和招生院系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将不予录取。复试原则上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不再举行面试(跨领域申请者的面试流程已于2024年10月完成)。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含跨领域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其他1.请相关公费师范毕业生务必按时、按要求完成上述工作;并随时查看报考服务系统,关注审核进程及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生院系联系。2.本通知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发布或作出新的工作要求,学校将遵照执行。3.未尽及相关事项,以《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公告》为准。4.招生院系联系方式以下是各院系的联系人、电话及邮箱信息:101 中国语言文学系联系人是陶老师,电话 021 - 62232427,邮箱 xbtiao@zhwx.ecnu.edu.cn;102 历史学系联系人卢老师,电话 021 - 54342642,邮箱 jlpu@history.ecnu.edu.cn;106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毋老师,电话 021 - 54344930,邮箱 wusi1005@163.com;109 外语学院联系人高老师,电话 021 - 54344895,邮箱 1277264541@qq.com;112 教育信息技术系联系人简老师,电话 021 - 62232808,邮箱 jjing@admin.ecnu.edu.cn;117 学前教育学系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21 - 62232669,邮箱 yhli@pese.ecnu.edu.cn;118 特殊教育学系联系人陈老师,电话 021 - 62232682,邮箱 xfchen@pese.ecnu.edu.cn;120 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人马老师,电话 13636564197,邮箱 cgma@tyxx.ecnu.edu.cn;128 数学科学学院联系人沈老师,电话 021 - 54345261,邮箱 wqshen@math.ecnu.edu.cn;129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联系人郭老师,电话 021 - 54376559,邮箱 jguo@phy.ecnu.edu.cn;130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联系人金老师,电话 021 - 54340119,邮箱 cjin@chem.ecnu.edu.cn;131 地理科学学院联系人史老师,电话 021 - 54341309,邮箱 geoyjszs@geo.ecnu.edu.cn;134 生命科学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1 - 54342966,邮箱 tliu@bio.ecnu.edu.cn。2025-09-16 15: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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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报考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有关事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各高等院校,省教育考试院,省电化教育中心: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5〕1 号)相关要求,结合甘肃省实际招生需求,现就我省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报考相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招生对象范围报考人员需首先满足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报考条件,具体招生对象分为普通计划与专项计划两类。(一)普通计划招生对象少数民族考生:包括生源地为甘肃省的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以及户籍登记在甘肃省的少数民族往届毕业生。特定区域汉族考生:户籍在甘肃省,且已在甘南州、临夏州、天祝县、肃南县、肃北县、阿克塞县、张家川县连续工作满 3 年,报名时仍在上述区域任职的汉族考生。特殊岗位相关人员:在甘肃省境内新疆班从事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教职工;户籍属甘肃省,且在西藏地区工作满 5 年及以上的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 毕业生。(二)专项计划招生对象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不限制报考人员的民族、生源地及所在地区,汉族考生录取比例无特殊限制。其中,在职报考者须为当前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西部防震减灾人才专项:报考人员民族不限,仅限甘肃省地震局在职人员报考。二、报名申请流程骨干计划的资格申请、审核及就业协议签订等全流程均实行线上办理模式,考生无需到线下办理盖章等相关手续。(一)资格申请前置要求考生必须先行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与骨干计划的后续报名环节。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资格申请平台的 “资格公示” 栏目进行公示,考生需主动关注审核进展。(二)线上申请操作步骤申请时段内,考生需使用个人研招网账号登录资格申请平台,该平台入口位于研招网首页 “考研日程” 板块中。按照平台系统提示,逐步完成申请信息的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需特别注意,资格申请信息须与研招网报名信息保持一致。资格审核通过后,所有填报信息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专项计划填报说明报考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资格申请页面 “类别” 栏目中准确选填对应选项:在新疆班任职的教职工及符合条件的西藏工作毕业生选填 “其他”;报考西部防震减灾专项的考生选填 “西部防震减灾专项”。三、申请材料清单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并上传以下四类材料的扫描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一)身份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的国徽面与人像面扫描件。居民户口簿的首页(需带有公章页面)及本人信息页扫描件;若为集体户口,则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中本人所在页的扫描件。(二)学历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完整页面的扫描件,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明相关材料。往届考生:未就业及在职的往届考生均须提供毕业证与学位证的扫描件。(三)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在职考生:需上传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特定区域工作考生: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考生需提供近 3 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在西藏工作的相关毕业生需提供近 5 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新疆班教职工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四、关键时间节点(一)资格申请与审核时段硕士研究生:申请及审核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24 日,审核工作仅在工作日的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进行。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开放时间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考生可通过资格申请平台查询具体时间。重要提醒: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在需要时补充材料或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二)协议签订时间线上协议签约的具体时间待教育部统一明确后,甘肃省教育厅将通过资格申请平台及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各相关学校也将同步通知考生。五、报考录取规则(一)考试与划线方式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实行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的原则,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其他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由教育部按学科专业分别划定,参照普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划定办法执行。博士研究生: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由招生单位择优确定录取名单。(二)录取相关要求优先录取政策:甘南州、临夏州、武威市天祝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取资格。报考限制:硕士研究生报考骨干计划后,不得同时兼报普通类硕士研究生。调剂规则:骨干计划的调剂仅允许在计划内进行,且需符合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比例限制:普通骨干计划录取的考生中,汉族考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20%。(三)协议签订与户籍规定普通计划录取考生:须通过资格申请平台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报名后在职状态发生变化的,按录取时实际情况签订协议。南疆专项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需到南疆地区就业。户籍管理:在职考生被录取后,入学期间不得办理户口迁转手续。(四)违规处理办法各招生单位须严格执行 2026 年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规范招生流程,严守录取标准。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已录取的考生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六、就业与升学管理(一)就业安排履约要求: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须严格履行定向协议,返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去向落实:在职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就业;非在职研究生到定向地区的就业单位就职;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非在职研究生,其就业去向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落实(自主择业)。档案流转:毕业研究生的档案按规定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升学限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就读期间及服务期内,若未取得甘肃省教育厅及原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的同意,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批准报考的,仅限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且需重新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执行。七、其他事项(一)培养管理要求各高校作为骨干计划研究生招生、培养与管理的责任主体,需对该类研究生坚持 “爱、严、细” 的管理原则,与普通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的标准、要求与管理模式,不得降低培养和管理质量。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事宜,与普通计划研究生执行相同标准,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二)政策宣传与咨询各相关单位需高度重视骨干计划政策宣传工作,各高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本通知内容,引导考生准确理解政策,按时完成申请材料提交与报考工作。(三)计划查询方式有关各招生单位的具体招生计划,考生可查阅所报考院校发布的 2026 年研究生招生简章。2025-10-28 14: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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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岗位职责以下是经济与管理学院各科级岗位的核心工作范畴与具体责任分工,以全新表述呈现,确保内容实质与原文一致:一、 院办公室主任核心职责1.统筹协调学院党政日常事务与内外联络工作。2.负责学院党政公文的审核及流转管理。3.组织安排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等重要会议,并承担会议记录。4.主导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5.策划、协调并做好重要活动的组织与接待服务。6.督办学院党政重要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7.管理学院党委公章的使用。8.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突发事件应对。9.负责校友会相关联络与服务。10.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阶段性任务。二、 院办公室副主任核心职责1.协助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2.承担学院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与维护。3.配合开展安全保卫、工会活动及教职工福利发放。4.负责学院行政文件的归档与保管工作。5.管理学院行政印章。6.协助进行教职工考勤管理与相关津贴核算。7.负责假期及日常值班安排与应急响应。8.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阶段性任务。三、 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核心职责1.处理教学运行中的日常事务与流程管理。2.组织教学研究项目(含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的申报。3.协调实施年度教学考核的各项工作。4.监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5.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反馈,协助进行教学质量评价。6.配合院领导及教学督导组开展教学检查。7.协助院领导、系主任做好各类教学实习的筹备与实施。8.落实校教务处布置的各项任务及交办事项。9.推动继续教育及管理培训项目的拓展。10.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四、 教学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核心职责1.协助教学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工作。2.参与教学研究项目(含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的组织申报。3.参与年度教学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4.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反馈,协助进行教学质量评价。5.配合院领导及教学督导组开展教学检查。6.协助院领导、系主任做好各类教学实习的筹备与实施。7.落实校教务处布置的各项任务及交办事项。8.参与继续教育及管理培训项目的相关工作。9.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阶段性任务。五、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核心职责1.管理研究生教学事务,起草相关文件。2.负责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3.管理研究生学籍信息与档案。4.组织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5.负责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的选拔聘用。6.做好留学生(研究生)的教育、管理与服务。7.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六、 科研与学科工作办公室主任核心职责1.组织各类纵向、横向科研课题及科研成果奖的申报。2.统计年度科研成果(论文、课题)工作量,核算并发放科研津贴。3.宣传学院科研工作亮点与重要成果。4.协助开展科技交流、学术活动联络与接待,落实学术活动计划。5.组织教师填报科研进展,督促科研项目按时结题。6.参与制订科研规划与年度计划并上报学校。7.传达学校及上级部门科研通知精神。8.协调组织(邀请)专家进行课题申报辅导、学术报告,及教师外出学术交流的登记、统计。9.协助推进学院科研平台建设。10.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阶段性任务。七、 科研与学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核心职责1.协助组织教师参加校外进修与培训。2.参与拟定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年度目标及人才培养计划。3.组织整理并提交学位点申报材料。4.协助进行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工作。5.组织各系制定年度专业建设计划。6.协助应对上级部门组织的学科评估。7.负责学科建设相关档案的整理与保存。8.参与学科建设日常事务的管理。9.协助处理教职工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绩效分配、职称评定、人才引进及学院整体聘任等事务。10.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八、 科级辅导员核心职责1.开展思想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坚定“四个自信”,树立正确“三观”。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解决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职业发展等方面问题。2.推进组织建设:指导学生骨干选拔培养,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党员发展管理及党支部、班团组织建设。3.强化学风建设:了解专业情况,激发学习兴趣,培养良好习惯,指导课外学术实践,营造创新氛围。4.管理日常事务:负责入学毕业教育、军训组织、奖助贷勤补免(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及生活指导。5.关注心理健康:协助开展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育学生积极心态。6.拓展网络思政:运用新媒体技术,构建网络育人阵地,创作优秀网络文化,开展线上思想引领、学习辅导、心理咨询。7.应对突发事件:开展安全教育,参与预案制定,初步处置危机,控制局面,及时上报信息,参与后续应对。8.指导职业发展:提供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赴基层、西部和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9.开展理论研究:学习思政理论,参与学术交流,承担研究课题。10.落实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参与德智体美劳(劳动教育、体育锻炼、文化艺术、志愿服务)等活动。2025-08-26 16: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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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MBA/EMBA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01 有效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张上。02 准考证03 学籍学历证明材料(一)应届本科毕业生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本科在读考生提供在读证明等材料):提交原件;2.学生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二)往届生1.前置学历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交原件。(三)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2025年入学前)可毕业本科生1.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提交原件;2.网络教育本科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交原件。04 专项计划及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等材料(一)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申请退役加分政策的考生1.入伍批准书:提交复印件;2.退出现役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二)申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加分政策的考生1.项目合同及考核合格相关材料:提交复印件。(三)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申请免初试的退役考生1.入伍批准书:提交复印件;2.立功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3.退出现役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05 其他材料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提交原件。06 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提交原件。06 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提交原件。请将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整理好(无需装订,需查验原件的材料请携带原件进行核验),于3月28日10:00—13:00(第一组至第三组)、14:00—17:00(第四组至第七组)提交至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一楼B111报告厅(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附件请下载:2025年MBA EMBA复试资格审查分组名单.pdf2025-07-30 16: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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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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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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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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