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1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编号:教学〔2014〕4 号),以及《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5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校内发文编号:内师校发〔2025〕3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确定,现就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的相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普通招生类别中,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需达到不低于 180 分的标准。其中,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其外国语、业务科 1、业务科 2 三门单科成绩,每科均需不低于 50 分;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则每科需不低于 60 分。
师范协同提质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合格线为不低于 170 分,且外国语、业务科 1、业务科 2 三门单科成绩,每科均需不低于 45 分。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生源质量情况、学科发展实际需求,自主划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但该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统一设定的上述复试合格线。
二、复试工作安排
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5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有序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各培养单位须在 2025 年 6 月 10 日中午 12:00 前,将本单位制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以及确定的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统一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各培养单位需在 2025 年 6 月 15 日之前完成所有复试工作,复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后,及时告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各培养单位须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7:00 前,将本次复试的结果及相关配套材料整理齐全,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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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研究生章程为确保我校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规范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组织领导在山东建筑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研究生处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审核工作;各招生学院负责所属学科专业推免生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二、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2.申请人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处罚或处分记录;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三、接收学科与招生计划具体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与招生计划见“2026年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目录”,或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直接查看。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一)接收推免工作程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26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根据教育部具体安排,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2日9:00),考生按相关要求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报志愿等。2.学校复试通知。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9月23日9:00后),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确认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3.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人,由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4.拟录取。复试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考生需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待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二)考生在复试时需校验以下书面材料: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在复试时呈交面试导师组。五、学制和学费(一)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4年。(二)学费学费详见山东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六、研究生奖助我校面向人事档案关系迁入我校的研究生(定向研究生不享受资助政策)建立资助体系,通过加大资助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面向全体研究生建立奖励体系,激励研究生认真学习,开展科学研究与专业实践。包括:(一)国家奖学金范围:全日制研究生(二)国家助学金范围: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且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三)学业奖学金(新生一等奖学金)范围:推免至我校的研一新生金额:10000元(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范围:面向家庭贫困和具有特定技能的全日制研究生金额:按国家规定执行。(五)科研业务费范围:全日制研究生(六)其他奖助学金范围:各类型研究生金额:分类设置奖助项目。(七)国家助学贷款范围:全日制研究生金额:按国家规定执行。七、其他事项(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入学前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检在入学后进行。(三)研究生导师双选。新生入学后组织研究生、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四)学校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招生工作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考生投诉、申诉渠道。八、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1000号行政办公楼BG206室邮政编码:250101联系电话:0531-863670332025-09-16 14: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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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为规范开展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推荐工作,依据青岛理工大学《青理工校发[2021]33号文》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统一部署,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组成如下:1. 组长:孟凡勇、赵辉 2. 副组长:柳志广、万鹏、董德坤 3. 成员:申建红、王志强、张振森、朱雪欣、刘玮琳、刘丁、宋晓峰 4. 秘书:田东、高鹏磊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细则、分配专业推免名额、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综合排名核算、确定拟推荐及候补名单、处理推免过程中的异议与申诉。二、推免名额分配工程造价专业有毕业生 104 人,总分配名额 6 个,候补名额 3 个;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 98 人,总分配名额 6 个,候补名额 3 个;工业工程专业毕业生 101 人,总分配名额 5 个,候补名额 3 个;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毕业生 60 人,总分配名额 3 个,候补名额 2 个;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毕业生 36 人,总分配名额 3 个,候补名额 1 个。 各专业毕业生合计 399 人,总分配名额合计 23 个,候补名额合计 12 个。三、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申请参与学院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8项条件,缺一不可: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排除推免资格)。 2. 身份条件: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及独立学院学生。 3. 学业表现条件:学习态度勤奋,善于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基础;本科阶段所有课程首次考试(考核)均无不及格记录。 4. 学术诚信条件: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校级及以上处分记录。 5. 品行素养条件:社会责任感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行优良,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或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良好。 6. 身心健康条件: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7. 成绩排名条件:本科前6个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环节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需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30%(含30%);若专业排名前30%的总人数低于该专业推免指标,可按排名依次顺延至满足指标人数。 8. 外语水平条件:需提供以下任一外语水平证明(证明需在当年9月1日前获得):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75分(成绩有效期2年); (3)GRE考试成绩≥295分(成绩有效期5年); (4)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成绩≥60分; (6)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需提供等同于大学英语四、六级水平的官方成绩证明。 四、综合排名成绩计算办法推免综合排名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与“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排名成绩 = [(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第一名值)×100]×80% + 综合能力成绩×20%** (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规则1. 课程范围:仅计算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以下课程成绩: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额定学分的公共选修课(若公共选修课模块学分超出额定要求,选取成绩较高的课程计入)。 2. 计算标准:严格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学分绩点计算方法执行,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5位,确保精度。 3. 成绩认定:以课程首次考试(考核)成绩为准;办理缓考手续且未参加首次考试的,以缓考成绩为准;首次考试无故旷考的,成绩按“不合格”认定,不计入有效绩点。 (二)综合能力成绩计算规则综合能力成绩从“科研论文(Z1)、科研竞赛(Z2)、参军入伍(Z3)、志愿服务(Z4)、国际组织实习(Z5)、综合荣誉(Z6)”6类指标进行评价,所有成果需在当年9月1日前获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成绩构成:综合能力成绩 = ∑(Zi成绩×Zi权重),其中Z1-Z6单项满分均为100分,权重分别为:Z1占30%、Z2占50%、Z3-Z6各占5%。 2. 单项认定规则: (1)Z1(科研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有多篇论文,仅取1篇最高质量的计入。 (2)Z2(科研竞赛):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要求);若有多项竞赛获奖,仅取1项最高级别奖项计入。 (3)Z3(参军入伍):以学生提供的服兵役证明为准,按服役时长与表现评定成绩,具体参照学校相关优抚政策执行。 (4)Z4(志愿服务):仅限参加国家、省、市、校级官方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按活动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评定成绩,多项服务经历仅取1项最高级别计入。 (5)Z5(国际组织实习):以学生提供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相关机构、国际非政府组织)实习证明为准,按实习时长与岗位相关性评定成绩,仅取1次最高质量实习经历计入。 (6)Z6(综合荣誉):仅限获得国家、省、市、校级官方授予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按荣誉级别评定成绩,多项荣誉仅取1项最高级别计入。 3. 特殊成果处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综合能力成绩计算;在综合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此类成果可作为优先推荐的辅助依据。 4. 计算依据:Z1、Z2的具体评分标准,参照《管理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科技创新成果计算办法》执行。 五、推免工作实施程序推免工作按“细则公示—学生申请—材料审核—综合排名—名单确定—学校审定”的流程分步开展,具体步骤如下:(一)细则公示阶段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全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保学生充分了解申请条件与流程。(二)学生申请阶段1. 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限内,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 材料清单: (1)《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手写签字); (2)《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承诺确认“待录取”后不擅自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本科前6学期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提交原件及PDF扫描件,扫描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pdf”); (4)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若有非直系亲属参与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需额外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3. 专业身份说明:申请时专业身份(如转专业、辅修专业)变更未满1学期的学生,需向原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由原学院协助完成资格初审。(三)材料审核阶段1. 资格初审:学院联合学校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部门,对申请学生的身份、成绩、奖惩记录等基本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 成果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需为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进行真实性与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查抄袭、造假、冒名等问题: (1)实行“代表作评价”机制,聚焦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实际贡献; (2)每位专家需对学生的特殊专长项目(如论文、竞赛)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若三分之一及以上专家认定某学生成果存在问题,立即取消其推免申请资格;学术论文需额外提交学术检索报告(如知网、万方检索证明); (4)审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的成果不纳入综合排名。(四)名单确定阶段1. 综合排名:学院按各专业推免名额,在专业内根据学生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同时按学院总推免名额0.5倍的比例(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排名确定候补名单,候补名单需标注“候补1”“候补2”等序号,明确替补顺序。 2. 名单公示:拟推荐名单与候补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校审定阶段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推荐名单进行终审,审定通过后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正式获得推免资格。六、推免工作要求 (一)违规违纪处理1. 严格查处推免过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对提交虚假材料(如伪造论文、虚报奖项)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同时按学校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通报批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等)。 2. 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线索,学院需及时上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开展调查,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合规。(二)推免资格取消情形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2026年入学前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 未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或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2. 受到法律制裁、行政处罚,或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 3. 被查实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三)监督与申诉机制1. 监督制度: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学院需公开咨询与申诉渠道,确保过程透明;工作小组成员需签署《推免工作廉洁承诺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 申诉流程: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需按《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修订)》(青理工校发〔2017〕8号)规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交申诉,说明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小组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学生对学院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四)信息公示制度1. 公示内容:学院需在网站公示推免程序、时间安排、资格初审名单、综合排名成绩、拟推荐及候补名单、咨询与申诉电话等关键信息,确保学生知情权。 2. 公示期限:资格初审名单、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终审后的推荐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无效,不得作为推免依据。(五)回避制度1. 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含工作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成员),若与申请学生存在直系亲属、近姻亲或其他利益关联关系,需主动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申请表》,申请回避相关审核、排名或决策环节。 2. 申请学生若有亲属参与学院推免工作,需提前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未按规定报备的,取消推免资格。(六)责任追究制度1. 学校对推免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管理松懈、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学院、职能部门或审核专家,严肃追究当事人与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进行全校通报。 2. 对存在违规推免问题的学院,学校将按本年度推免名额的50%核减其下一年度推免名额,确保推免工作严肃性。七、特别说明1. 符合推免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推免资格声明》,声明需存档备查。 2. 已确定为拟推荐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填写《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拒不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公开公示。 4. 公示与咨询渠道: (1)学院公示地点:管理工程学院办公楼(C1—2)3楼大厅宣传栏、学院官方网站; (2)学院申诉与监督电话:0532-86875173、0532-86870803; (3)学校举报渠道:教务处电话0532-8507112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2-85071099。 5. 本细则未明确的特殊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商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6. 本细则由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25年9月3日2025-09-26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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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陕西MBA入学面试通知各位考生好:凡参加2025年陕西MBA入学考试的考生,自2025年6月6日上午10时起可登录https://smba.o-learn.cn/enroll/,点击“笔试信息”查看笔试成绩。面试条件及时间安排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均需参加面试: 1、参加2025年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MBA入学考试,笔试科目总分不低于105分,英语成绩不低于30分、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2、通过免笔试资格审查的考生;3、2024年保留笔试成绩且2024年申请恢复笔试成绩的考生;面试时间:2025年6月15日(周日)。请各位符合面试条件的学员,于6月13日在微信群查看分组通知,望相互转告。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陕西MBA教育中心2025年6月6日2025-08-07 15: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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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办法为保障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规范、高效开展,确保招生环节严谨有序、公平公正,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凡申请我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要求:1.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愿,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诚信,保持端正学风;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纪行为,且未处于任何纪律处分期限内;若考生在被我校录取后至研究生开学前,因违纪问题受到本科所在学校处分,我校将依法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2. 已获得本科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推免生接收相关规定的考生。3. 对学术研究具备浓厚兴趣,拥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在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方面表现突出,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要求。4. 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成绩优良,尤其是专业核心课程成绩排名靠前,充分体现出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与较强的学习能力。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规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可正常参与研究生阶段的教学活动与科研工作。6. 各接收院系或学科专业可根据自身人才培养需求,制定不与上述条件冲突的补充要求,具体要求以院系官方通知为准。二、推免生招收专业范围我校2026年推免生接收的具体专业,将统一纳入近期发布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可通过该招生简章查询详细的专业招生信息。三、推免生申请材料准备要求申请人需按以下清单完整准备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具体如下:1. 个人有效学生证复印件1份、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确保信息完整可辨)。2. 本科阶段所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原件(需经本科院校教务处或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清晰呈现课程名称、成绩及专业排名等信息)。3. 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书、荣誉证书或立功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清晰展示获奖名称、颁奖单位、颁奖时间等关键信息)。4. 能够证明个人外语水平的相关材料,例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单、托福(TOEFL)考试成绩报告、雅思(IELTS)考试成绩报告等(提供复印件即可)。5. 若申请人有在核心学术刊物、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亦或取得具有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实践成果,需提交相关成果的复印件,或由成果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信。6. 各报考院系根据专业审核需要,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交的其他材料(具体材料清单以院系通知为准)。特别声明:申请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若存在材料造假、隐瞒关键信息等情况,无论是否已被我校录取,一经发现,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申请人本科所在院校。四、推免生申请流程与实施办法2026年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严格按照以下流程推进,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操作:1. 网上申请阶段:9月22日至10月20日,申请人必须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内准确选择我校目标专业并提交申请,确保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整、无误。2. 材料评审与复试通知发放阶段:各接收院系将组建专业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与评估,审核工作遵循“先申请先审核、择优筛选、额满即止”的原则;对于审核通过、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院系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并完成确认。3. 复试组织与录取标准执行阶段:推免生复试及录取的基本要求,将参照我校上一年度发布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章程》执行,各院系将结合专业特色制定具体复试方案,确保复试过程公平、科学、规范。4. 待录取通知确认阶段:对于通过复试、我校确定拟接收的考生,各院系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或院系在通知中明确的其他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院系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且该资格不再恢复。五、咨询方式与申诉监督渠道为便于申请人及时获取信息、解决疑问,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公平性,我校设立以下咨询与监督渠道:(一)院系咨询电话各接收院系的推免生专项咨询电话,将统一附于相关附表中,申请人可根据所报考院系查询对应联系方式,咨询专业申请细节、复试安排、材料要求等具体问题。(二)研究生院招生处咨询电话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设立推免生工作咨询专线,为申请人解答招生政策、系统操作、流程安排等共性问题,具体电话号码如下:0551-63602925、0551-63600532、0551-63600270。(三)申诉监督电话为接受社会监督、处理申请人合理申诉,我校设立推免生接收工作申诉监督电话,申请人若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异议,可拨打该电话反映情况,具体号码为:0551-63606625。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日2025-10-13 09: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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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一、个人档案(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及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必须将个人档案转调至我校录取学院。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不需要转调个人档案。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需要转调个人档案。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含非全日制考生)必须提供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表格可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招生模块)进行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于5月10日前寄送至拟录取学院,可随《体检表》一起寄送。(邮寄地址和方式见附件1)。三、组织关系转接全日制考生(1)党员组织关系(具体可关注学院后续通知):原组织关系隶属于陕西省内的新生党员,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转接党组织关系。原组织关系隶属于陕西省外的新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或持纸质介绍信和身份证入学后转接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去往党组织填写:“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2)团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学院临时团支部,具体路径为:团陕西省委—省教育团工委—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2025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支部(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团委029-81891748)。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转接组织关系。四、体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包含推免生、统考生)须进行招生体检,为做好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请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体检。西电本校拟录取考生(本校直博生可参加本次体检):西电校医院(南校区医院)将于4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组织集中体检,请考生仔细阅读附件2体检工作安排,抽血或胸透完成后可进行其余一般项目,请大家按时参加体检,错峰前来。体检结果由校医院直接转拟录取学院(注:录取为卓越工程师学院的考生,请在纸质体检表正面右上角空白处手动标注“粤港澳大湾区基地”或“长三角基地”)。校外拟录取考生: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应届生可在本科所在院校校医院体检),可使用当地体检医院的体检表或西电体检表,须包含西电校医院要求的体检项目(一般项目、胸部透视或胸片、肝功全套)。如不确定体检项目包含内容的,可参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中《西电体检表》。体检报告(须给出体检结论)请于5月10日前寄送至拟录取学院,可随《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一起寄送。五、户口迁移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及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考生自行决定。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不迁移。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迁移。户口迁移须知(1)省外新生需提供:1)户口迁移证明原件(A4);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2)省内新生需提供:1)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户口页)(A4);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4)落户后及时把户口本上本人户口页在原籍派出所盖上迁出章。(3)身份证复印件上请用黑色水笔在空白处写明本人所属院系、学号、身高、血型、电话号码、迁出地所属省市。《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① 户口迁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② 户口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③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入学前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④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⑤ 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加盖的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必须清晰可见,户口迁移证上如有改动,须在更改处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⑥ 出生地、籍贯两项必须详细到市(县)。⑦ 因是全校新生集中落户,《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可以忽略不计。⑧ 新生落户工作需要经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审批后才可完成,一般于入学当年寒假前,在此之前如需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银行等业务,请在原籍或本科院校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如有疑问可咨询北校区党委安全保卫部/保卫处户籍室029-88202961)六、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待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发放。七、其他学费缴纳、申请贷款等按照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相关要求进行,入学报到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2025-08-01 13: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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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研考初试成绩查询及相关通知一、初试成绩查询根据上级要求及相关工作安排,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通道预计于2025年2月24日10时开通(预计开通时间),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成绩。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查询网址: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时,姓名、证件号码、准考证号为必填。2.通过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查询网址:http://yzk.cau.edu.cn/sscjcx/index,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后登陆查询。二、初试成绩复查统一命题科目及我校自命题科目全部采用网上评卷方式,工作程序成熟规范、评卷管理严谨细致,各题得分均经过双评(审)或多评(审)后生成,评卷质量、数据准确性均有保证。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向报考学院提出复查申请。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成绩复查主要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错分、登错分等;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本人应于2月26日-27日两天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可下载并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研考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将复查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http://yz.cau.edu.cn/col/col41739/index.html), 邮件标题:复查科目代码+姓名+准考证号。我校成绩复查工作本着保密、慎重、严肃、细致的原则,由招生学院和研究生院分别选派专人认真复核,复核结果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三、其他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复试时间等将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的总体安排择时发布。请考生留意我校研招信息网通知公告,(http://yz.cau.edu.cn/)或关注我校研招官方微信CAUYZB,同时也请考生届时积极留意各学院相关通知。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佳绩!2025-07-31 16: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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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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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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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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