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 和湖南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特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管理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等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
(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及其它党委委员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学科专业复试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 5 名,且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同时配备 3 名秘书(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各 1 名),全程记录复试情况。
三、复试基本条件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科专业 B 类考生分数线要求。
考生符合《吉首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审核。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 150% 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四、调剂
学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方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若学院学科专业的调剂计划人数少于 2 人,将不开通调剂系统,学院内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调剂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细见我校 2025 年招生简章)。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上述相关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不得调入上述相关专业。
对申请同一专业,报考不同学校或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如报考学校、专业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如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统考成绩、专业相关度以及综合能力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
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
其它《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调剂要求。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公布缺额信息公告:学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分数线等情况,公布缺额信息,最终缺额信息以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调剂信息为准。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 12 小时(部分调剂人数少的学科(专业)适当延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考生申请调剂:所有符合我院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
发送复试通知:报名系统关闭后,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对符合学院复试要求的,学院将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
考生缴费: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流程参照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未能完整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各学科专业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完成后,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 6 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
录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总体安排
(一)复试准备
1. 学院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复试时的各项应急预案。
(3)做好复试现场所需软硬件设备、场地安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2. 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1)必要文具。
(2)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二)复试时间
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报到,3 月 29 日 - 30 日正式复试,具体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调剂志愿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 - 4 月 20 日,具体以学校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的调剂信息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系统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为准。
(三)缴纳复试费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考生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缴费流程见附件 1)。复试费 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四)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审查。考生在完成复试费缴纳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本人有效身份证。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应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需提交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报考时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
《吉首大学 202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3),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安排专人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学院将分批次提前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安排,复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
1. 笔试
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加试。闭卷考试,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科目以《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
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时长 120 分钟。
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报考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长 120 分钟。
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 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内容进行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具体由学院自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评分以 “合格” 或 “不合格” 衡量,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 “不合格” 的考生,不予录取。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
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
4. 心理测试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进入学院复试前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指南另行通知。未进行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六、录取
1. 总成绩计算方法
(1)学术型硕士
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外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 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 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 25%),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 初试总成绩 ÷5(满分为 500 分成绩除以 5);
复试成绩(B)=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专业课笔试成绩 ×25% + 综合面试成绩 ×25%;
总成绩 = A×60% + B。
(2)专业型硕士
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 5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成绩(其中,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复试成绩比例不低于 1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成绩(A)= 初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3×50%;
复试成绩(B)= 专业课笔试成绩 ×10% +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综合面试成绩 ×25%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10%;
总成绩 = A + B。
2. 录取原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加试中任一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 60 分为合格分);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为考生是否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学科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内无递补人员,则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生计划。
(5)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学校发送通知后的 6 小时内明确是否接受拟录取。
3. 其他情况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已被录取的新生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逾期 2 周未报到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7)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
七、招生计划管理
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但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及时对外公布。
推免生均包含在下达的 2025 年招生计划内。
截止 4 月 18 日,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调整。
八、信息公开
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学校对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
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7 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复试监督及纪律要求
学院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明确复试、调剂相关原则、程序和相关要求,报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严格遵守复试录取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 “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会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查处。
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0743-8561096,学校纪委办 0743-8564814。
十、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考生在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吉首大学研招办:0743-8561096;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43-8564492。
其它未尽事项由吉首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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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三、组织领导(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等各项工作,对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制定相关方案;审批各学位点复试工作方案;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过程。(三)成立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成立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各学科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四、复试基本条件(一)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二)其余专业均执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三)我校法律、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要求:①法律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60分;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120分。②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四)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五、调剂(一)调剂专业调剂专业目录详见后续公告。(二)调剂要求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也可能将根据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其他学术要求,具体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相关通知。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4.我校之后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具体时间安排见调剂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5.我校可能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复试录取情况调整调剂名额,调剂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调剂系统发布。6.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三)调剂程序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2.我校研究生院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的学术要求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3.调剂考生复试后,我校将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六、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与要求1.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护考生和教师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3.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注意做好保密工作。4.各二级招生单位须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舞弊”。(二)复试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30日;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8日以后分批进行。具体时间、要求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复试时间,以学校或二级招生单位具体通知为准。(三)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工商大学财务处”,点击“其他入口—研究生复试费”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四)复试资格审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复试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前,考生必须根据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面试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相关要求见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材料包括: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1)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2)对于往届考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3)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4.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5.《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下载地址见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工作),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向二级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8.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五)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分值150分(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包括专业理论和政治两部分,分别进行,其中专业理论100分,政治50分;体育专业硕士包括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外语能力测试,分值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专业理论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科目、内容不超过我校公布的《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的范围。2.政治理论测试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的政治理论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测试范围为时政内容。3.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4.外语能力测试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5.加试科目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测试方式与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相同,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单独通知安排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思想政治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体检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须根据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后续通知自行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二级招生单位指定邮箱,未按时发送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七、录取办法(一)考生录取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在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排名进行录取。如排名相同则以初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初试业务课(综合科目)总分高低进行排序。(二)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各二级招生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5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按百分制计算);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将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否则不予录取。(七)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结果公示拟录取结果预计于6月前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九、其他政策规定(一)全日制计划考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非全日制计划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三)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进行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四)学费收缴: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及我校收费标准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住宿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十、监督复议(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三)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二级招生单位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四)学校信息与网络中心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五)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举报电话:0731-886880312025-08-25 17: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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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和《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及职责分工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组织实施。二、一志愿工作安排(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现场复试)(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如有调剂计划,调剂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地点随后期调剂公告另行公布。(三)心理测试方式和时间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反映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系统功能模块完成。考生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具体通知详见研究生院公告。三、评分标准(含英语打分方法)(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考题采用开放式题目,闭卷考试,含案例分析及综合论述等,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一定拓展能力。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长为90分钟。(二)面试面试考查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试与听力(英语听力不再单独组织考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含英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科学精神等综合素养。英语考核由一人提问,面试小组所有教师进行评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三)加试按照教育部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加试科目为“管理学”和“经济学原理”,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四、综合成绩核算方式及排序标准(一)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二)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5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 +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三)综合成绩排序标准1.所有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在本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2.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3.一志愿合格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英语成绩高低排序;初试统考英语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序。4.调剂考生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英语成绩高低排序。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单独排序,按分配指标依次录取。五、调剂工作安排如有调剂计划,学院将另行发布调剂公告,接收调剂的专业要求和指标计划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中公布的为准。调剂程序1.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开通时间以我校正式开启调剂服务功能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根据前期调剂情况,确定后续是否再次开通。2.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4.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六、复议制度对复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31-88198909。七、其他事项本方案未说明的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八、MBA学院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德馨楼二楼邮政编码:250002电话:0531-82617776官方网址:http://mba.sdufe.edu.cn咨询QQ群:1037626291(一志愿)2025-08-21 11: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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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基本要求(一)复试分数线1.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专业/方向考生的初试情况和招生计划,自主确定不低于教育部2025年A区复试分数线。(1)同一专业/方向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一致。(2)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方向应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该专业/方向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3)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进入复试的人数。(4)若同一专业/方向进入复试的最低分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复试。2. 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总分降20分进行划线。单考生原则上实行等额复试。(二)免试(初试)生复试1. 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需要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2.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试(初试),直接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三)加分项目在教育部下发的符合加分规定的名单中的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三、复试组织(一)复试形式和缴费一志愿复试工作均线下进行,复试费为80元/人。考生于复试前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未按时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请勿重复缴费。(二)复试时间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于3月下旬启动,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学科/方向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请各考生及时关注。(三)复试资格审查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由各单位留存备查):1.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初试《准考证》(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注册有效的学生证)。2.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其中:(1)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持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对于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相关证明。3. 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4. 填写完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5. 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以外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6.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请按序整理,前期已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携带加分材料原件现场复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故意隐瞒身份、违反相关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录取后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四)复试考核研究生复试包括笔试(技能)和综合面试两部分。1. 笔试(技能)(150分)笔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笔试科目应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一致。所有专业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笔试科目主要为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和会计综合测试;其他专业主要为专业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笔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笔试科目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所有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2. 综合面试(150分)综合面试由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组成。各单位要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特点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综合面试中可包含对考生实践或实验能力的测试,或其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具体办法由各单位自定。鼓励各单位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测试。(五)复试计分复试成绩(300分)=笔试(技能)(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四、调剂(一)基本条件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3. 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 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调剂。6.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调剂时间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将于4月8日起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调剂系统”提出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接收调剂生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五、体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六、录取1. 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对于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复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所在单位再次组织复试。2.复试成绩(满分300分)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两门加试课程成绩(满分100分)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要调转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或非全日制的考生要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受目前我校条件限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4.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5. 2025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监督与复议1.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实名举报、投诉等事宜。2.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复试督查小组,监督和检查本单位复试工作。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小组,加强对各单位复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学校督查电话:0512-65227655;E-mail:sdyzb@suda.edu.cn。八、其他事项1.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2. 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复试的资格或录取资格,如果已经录取,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3. 我校及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相关信息,考生若联系方式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到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4. 有关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有关政策与信息以研究生院及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官方网站公布为准。5.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01 16: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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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协议书的通知为落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我校将与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本人及其工作所在单位共同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现将具体流程及注意点梳理如下,请各位同学逐条核对。一、签约流程与时间节点1.普通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1.1 预计5月1日前,协议书将以EMS形式寄送至考生本人,快递单号可在招生办官网点击查询;1.2 收到后请立即前往定向单位完成“本人亲笔签字”与“单位盖章”(缺一不可,印章须为定向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1.3 协议书共需三份,各方留存一份;1.4 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已完备签字盖章的其中一份协议书再次通过EMS寄回我校研招办,地址如下:收件人: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邮编:100088电话:010-589080701.5 特别提醒:请勿将材料寄至学院,也勿使用除EMS之外的快递方式。2.特殊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2.1 协议书签订事宜预计安排在5月,具体安排以后续官方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二、责任与咨询渠道1.若因个人原因(如迟寄、缺章、漏签等)导致无法完成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如有疑问,可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我们:电子邮箱:cuplyanzhao@163.com联系电话:010-58908070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4月29日2025-09-01 10: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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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设置合理复试流程,做好考生服务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二)坚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坚决维护复试公平公正。(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采用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复试中的面试、笔试、加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加分项等评价均需量化。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部署、指导、监督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分歧等问题进行处理。(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复试安排,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督查小组开展现场督查,监督各环节工作情况。学术分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问题进行处理。三、复试安排(一)复试分数线学校统筹考虑办学特色、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建设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划定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二)复试时间与形式学校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4月1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采用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复试。(三)复试准备1.复试前一周内,二级招生单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复试考生数据。2.复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将复试安排及招生工作小组、督查小组、复试小组和学术分委员会名单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安排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各二级招生单位再从此网站转载。3.复试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布的本单位复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本单位咨询信访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4.复试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应布置完善复试场地公共区域日常卫生安全管理和消毒工作,保持复试场所安全、整洁、安静、卫生。5.复试考生按照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安排和实施细则,准备复试材料,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核复试考生为统考联考达到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含专项计划)、推荐免试生(含支教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在名单之内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1.审核程序(1)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和填好信息的“考生复试须知”在规定时间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指定地点报到。(2)各二级招生单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生情况表》和《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核对无误后现场签字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存档。(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2.审核资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往届生(含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户籍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专)科成绩单。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报考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所在部门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④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4)“双少生”考生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5)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注: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除原始证件外,一律不退还。(五)复试纪律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复试时需着装得体,禁止佩戴耳机、禁止使用具有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通讯设备参加复试;考生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复试内容,如发现私自将复试相关内容在网络、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追究法律责任。(六)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以招生章程规定为依据,包括专业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加试等,具体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七)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复试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复试成绩,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1.初试加分(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者,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注: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2.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成果加分(1)专业测试成绩满分20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2)学术成果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加10分。二级招生单位参照上述标准认定考生学术成果加分项,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一年以上备查。注:若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异,二级招生单位须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并须提前公开告知考生。(八)加试1.本科结业生、2023年7月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成人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2.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报考的考生是否加试,由二级招生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招生章程和考生学科实情确定。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九)复试缴费根据四川省相关文件,复试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纳复试费,加试另按80元/生的标准缴纳加试费。3月27日起关注四川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选择“网上缴费”,在“用户名”输入考生编号,初始“密码”输入身份证号后6位,按要求修改密码后缴费。四、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按《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及二级招生单位调剂相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和方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五、拟录取(一)拟录取原则1.我校已经接收的各类型推荐免试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二级招生单位报到。如有放弃者,应提交本人书面申请。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所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复试成绩排名;如复试成绩仍并列,则以复试专业成绩排名;如复试专业成绩还并列,则以初试业务科成绩排名。如以上排名后仍并列,则总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可进行加试后再排名。3.不同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合格后,按初试成绩超过国家线的百分比排名,依次录取。(二)不予录取情况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复试成绩中任一项不合格(百分制折算60分以下);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或未加试;体检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规定时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复试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三)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1.所有拟录取考生(1)4月25日前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盖章签字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2)考生就近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师范大学校医院,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进行体检,4月25日前将体检表提交二级招生单位。2.定向考生(含所有非全日制考生)(1)4月25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寄达二级招生单位,逾期不再受理。(2)4月25日前填写完善《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3.非定向考生登录202.115.196.157/dagl/下载pdf格式的调档函(准确填报“档案所在单位”和“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彩色打印后——及时提交档案所在单位——通过机要通道寄送档案)。4月25日前将本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全部人事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填写完善并签字盖章)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六、公示复试结束后二级招生单位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或方向、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经资格审查、公示、思想考核、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约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七、其他事项(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或地址: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062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4760693,四川成都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610068,电子邮箱csyz@sicnu.edu.cn。(二)入学后3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形式可为笔试、技能测试),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不予注册。(三)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本办法作相应调整。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须知.docx[下载] [Docx阅读]附件2:体格检查表.pdf[下载] [PDF阅读]附件3: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下载]附件4:四川师范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下载]附件5: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doc[下载]2025-08-18 17: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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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EMBA 、MTA)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根据《东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结合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测评方式方法,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第三条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第四条 坚持全面考查,分类选拔,重点突出。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第五条 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第八条 复试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一) 组织成立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和一名秘书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复试过程的协调、记录等有关事宜。(二) 研究制定复试标准和实施细则。(三) 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四) 对复试过程中的考生异议做出必要的解释。(五) 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测评意见。第三章 复试第九条 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协调,工商管理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第十条 复试分数线的确定。根据教育部划定的研究生初试分数线,以及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2025年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均为国家线。第十一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例,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及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布。生源充足的一志愿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调剂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300%。第十二条 复试内容、形式及安排:(一)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二)复试形式:(三)复试具体安排:1.复试材料准备复试材料如下:(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6)《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7)享受国家政策性加分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需准备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以上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需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学院专业(方向)、考生编号。2.复试材料提交3.复试报到4.复试时间安排(1)(全日制)MBA考生复试安排:(2)(非全日制)EMBA 、(非全日制)MBA、 (非全日制)MTA考生复试安排:第十三条 复试具体要求:(一)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5%。(二)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占80%,口语占2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5%。(三)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潜质、创新精神等,满分为100分。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0%。(四)政治理论测试。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硕的考生须测试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占综合情况考核成绩的50%。政治理论满分100分,6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理论测试工作由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政治理论复习资料范围: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2.《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3.李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五)考核方式。考核方式根据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分别采取不同形式。1.现场复试: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听力测试将采取笔试形式,综合情况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口语测试将采取面试形式。2.网络远程复试: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情况考核均采取面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工商管理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六)复试成绩计算。每项考核内容均可采取百分制打分,并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复试成绩。现场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 +听力水平测试成绩×0.2+口语水平测试成绩×0.0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网络远程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含听力和口语)×0.2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第十四条 破格与加分政策:(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需破格复试的专业,须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破格复试工作。(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考试的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第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章 调剂第十六条 调剂基本条件:(一)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三)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四)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五)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第十七条 调剂遴选规则:(一)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二)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三)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学位专业。(四)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能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外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五)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标准、考核要求以及考生专业水平和学术背景等因素基础上,依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第十八条 调剂具体流程:(一)学校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以及调剂要求。(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填报。(三)学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四)申请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五章 录取第十九条 复试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分别乘以相应权重系数再相加即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第二十条 研究生院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根据复试总成绩依次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第二十一条 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及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第二十二条 拟录取名单按程序规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中须包含准确的定向就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行业、单位性质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第六章 监督第二十四条 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监督检查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党委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履行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第二十六条 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第二十七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发布渠道为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dufe.edu.cn/),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及“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0411-8471034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yanzhaoban@dufe.edu.cn。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八条 学院安排专门人员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方式另行通知。第二十九条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并签名。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应对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应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第三十条 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传播复试内容等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第三十一条 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和思想政治鉴定,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鉴定不合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学校在复试期间提供体检服务,复试考生可自愿参加。第三十二条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必要时将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再次考核,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或考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学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十三条 我院复试工作联系方式如下: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务联系人:周老师 0411-84710386,mbazs@dufe.edu.cn附件1: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附件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doc2025-08-12 15: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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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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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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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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