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及上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机构
(一)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根据学科特点及参加复试人数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考生一志愿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为方便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请加学院2025级研究生复试QQ群:336851703 。
2025年我院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如下表,最终调剂指标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确认。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二)复试流程
1. 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
审查专业:120201 会计学 125300 会计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地点:崇信楼北楼302
审查专业:125100工商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
地点:崇信楼北楼303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照片,提交承诺书,保证2025年9月 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8)《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2. 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
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3. 复试内容
(1)专业理论笔试: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密封后的试卷、按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
(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面试采取匿名面试的形式,考前考生随机抽取号码牌,根据号码牌顺序依次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5)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专硕(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复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

(2)面试
125100MBA、125200 MPA 面试
时间:2025年3月30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
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120201 会计学、125300 会计专硕、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面试
时间:2025年3月31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
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5. 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院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本院接收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0工商管理学、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3旅游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等相关专业考生申请调剂。
(二)调剂基本程序
1. 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学校规定,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预计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00。
2.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我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我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生初试成绩、结合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本科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一致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一致优先,研究方向一致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 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我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5. 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5×7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0%)×30%。
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会计专硕(1253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40%。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综合素质成绩×5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5%)×40%。
(三)录取规则
1.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
2.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3.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四)体检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我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会计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体检不合格者。
(六)将由学校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八)人事档案: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的全日制考生,若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所在单位和学校签订《湖南工业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以不调档,我校凭三方协议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他收到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复试监督
(一)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四)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学院举报电话:0731-22183853
学校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156。
八、其他
(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二)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四)未尽事宜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183820
办公室地点:崇信楼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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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严格组织招生复试和调剂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制定如下录取办法: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核、决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指导、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二)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判断和处置,保障复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各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报研究生院备案。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1.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确定学院招生复试细则(调剂、复试、录取等内容),监督做好复试内容、复试组成员、考生网上信息等重要信息的保密工作。要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 严格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要求。复试前要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工作要求。在复试过程提高防范作弊水平,防范通过 AI 技术作弊。2.各学院按招生专业(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指定其中1人为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要求,负责制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环节模块、评分标准。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应自觉接受抽签随机分组。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应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和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参加我校今年的研究生复试。3.复试题目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题材料、评分得分、考生信息等在使用完毕前均系机密材料, 学院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4.学院要加强参加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学院要发挥和规范专家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专家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进行人才选拔的能力。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期间复试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巡视、监督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有效、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条件: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25年一区硕士复试线,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复试线基本要求。 (二)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三)复试比例:超额一志愿专业按1:1.5差额复试;未超额一志愿专业按实际比例进行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10分。单科分数线不变。(四)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30日-4月3日,调剂生调剂启动时间预计4月8日左右开始。(五)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各学院须根据本通知有关精神,制定具体的复试工作细则、程序和复试标准(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办法),在研究生院官网向外公布。(六)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取消录取。认真核对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的成绩单。认真核查往届本科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认真核查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七)复试要求: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促进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八)复试内容:复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学院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加强复试题目的研究和设计,根据研究生入学基本能力要求,结合专业特点、招生类别(学硕与专硕各有侧重)等,提前准备好复试题库。英语听力、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是复试须涵盖的四项内容。学院应以复试小组为单位,对照复试四项内容按七个模块设立题库。内容一:英语听力(模块1),内容二: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模块2),内容三:专业知识能力,包括:学业知识(模块3)、专业素养(模块4)、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模块5)、发展潜力科研创新(模块6),内容四: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模块7)。题库各模块题量一般不低于复试考生人数的1.5倍。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九)复试时长: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20分钟。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备案。(十)复试结果: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10%、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10%、专业知识能力60%、综合素质20%组成。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成绩/5* 65%+ 复试成绩 *35% (公共管理初试成绩/3* 65%+ 复试成绩 *35% ),创新性成果(省部级成果并为第一负责人)可酌情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公共管理专业需在复试时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十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通过网络进行测试。(十二)体检工作:根据要求体检安排在拟录取之后,由考生自行去当地三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十三)诚信复试: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要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动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十四)指标调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指标可重新调配至其他专业或其他学院。四、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基本线;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调剂原则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三)调剂程序1.调剂时间:网络开通时间预估为2025年4月8日。2.调剂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yztj/3.调剂程序:考生网上申请,由学院、学校按调剂邀请比例网上邀请,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复试。通过复试并预录取到相应的学院。导师按双向选择方式确定。4.未在网上调剂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5.已进入我校一志愿复试名单的考生,复试前或复试录取后学校不再接受调剂申请。五、录取工作各学院在结束复试后按学校下达的计划数从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审查、体检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确定学院预录取名单,将预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被拟录取,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六、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 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 9号)要求,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71-86613539,电子邮件:zzyz607@163.com2. 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571-866135173. 各招生复试学院联系电话(见附表)2025-09-05 17: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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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权益。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多维考查。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二、组织领导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应急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学校复试巡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巡察。2.招生学院是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院成立以本学院为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3.各学科、学位点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复试专家库,成立若干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组可下分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公共管理专业)。三、复试方式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的,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钉钉”平台,相关学科(专业)需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并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专业课加试(部分考生)。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学院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3.外语水平考核(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实施。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招生学院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做好题库建设和相关保密工作。专业课考核可采用笔试或者问答的方式开展,专业课笔试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自主安排,专业课问答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并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5.专业课加试(每门课100分)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科目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6.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以及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五、复试管理1.复试专家库及复试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2.复试试题(含副题)、评分标准以及参考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招生学院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3.招生学院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落实“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4.复试工作组应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六、复试规则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小数点进位处理),具体由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生源情况以及缺额情况自主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根据实际生源情况,我校2025年计划招收学术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全日制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2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各学位类型招生人数可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做适度调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达到我校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35分(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低于15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30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50分。在此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学位类型分别计算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与一志愿报考专业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考生初试总分-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100%)并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学位类型进入复试一志愿考生名单。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在相应学位类型剩余一志愿上线考生中继续按照1:1比例顺延,确定复试名单,以此类推,录满为止。如符合要求一志愿考生复试后仍有缺额,则在相同批次调剂考生中按上述办法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录满为止。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相关学院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2.成绩计算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总成绩占比+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复试总成绩占比,初试总成绩(折算后)、复试总成绩(折算后)以及最终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初试总成绩占最终总成绩的比例为50%-60%。复试考核各部分成绩占复试总成绩比例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七、录取规则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考生最终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依然相同时,按相同的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最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则不予录取。3.定向就业考生须按相关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录取。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协议书的审查,完善录取手续。八、调剂规则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可在校内外相关相近专业上线生源中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我校2025年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如下。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学科发展、专业特点、导师需求,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技能特长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4.招生学院可在以上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考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遴选规则,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各招生专业调剂生遴选规则详见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6.以上遴选规则如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九、健康体检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方法与测试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正式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十、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录取名单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十一、工作纪律1.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招生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3.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诉受理,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研究生院招生办。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电话:0571-63743970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监督电话:0571-63740121监督邮箱:jw@zafu.edu.cn十二、其他1.本方案适用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招生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以上规定与办法如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5 13: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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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依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版)》(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及《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遴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推荐基本原则1.服务国家战略导向:坚持优化调整推免结构,着力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确保推免工作与国家人才培养方向相契合。2.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严格开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和录取;构建科学的遴选评价体系,重点考察本科阶段学业表现,从严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3.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权利,促进推免招生与考试招生协调发展,同时确保学生知情权清晰、申诉渠道畅通。4.严格管理公平公正:建立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及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全力维护推免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二、组织领导架构为确保推免工作有序开展,学院设立三级工作小组,具体职责与组成如下: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核心职责:统筹领导全院推免工作,负责推免政策制定、整体工作组织、过程监督指导及最终结果审核,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组长为闫华飞、左辉;成员包括罗琼、黄艳、张宗祥、熊婵、朱喆、万庆;秘书为胡倩、于怡迪、林昱玘、李梓煜。2.推免生遴选工作督查小组核心职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受理推免过程中的举报、投诉等问题,并按程序处理。组成人员:组长为罗琼;成员包括许慧、陈林、邹樵、程鹏、石梦菊、王学婷、何玲。3.专家审核小组核心职责:审核学生推免申请资格,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鉴定(需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对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关注创新质量与个人实际贡献,排查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成人员:组长为张宗祥、熊婵;成员包括朱喆、万庆、宋媛媛、何萍、卢洁琼、朱湘晖。三、推荐对象范围推免生选拔对象为学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毕业生,不包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留学生。四、推荐条件要求学院 2026 届应届毕业生推免计划分为 A 类计划与 B 类计划两类,两类计划的推荐条件分别如下:1.A 类计划推荐条件学院从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 A 类计划推免生:(1)思想品德方面: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2)学术诚信方面: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3)身心健康方面: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4)学业与能力方面: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潜质。具体要求为:第 1 至 6 学期全部必修课(不含公选课)均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需在本专业前 30%(含 3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满分 710 分)成绩不低于 425 分。2.B 类计划推荐条件B 类计划针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需先满足 A 类计划前 3 项条件(思想品德、学术诚信、身心健康),同时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学业排名要求: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第 1 至 6 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 50%,且全部必修课(不含公选课)均合格(无不及格记录)。(2)特殊成果要求(需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在前五)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项目为准),在中国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中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②科研论文发表: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被 SCI、EI、CSSCI、SSCI 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③学术专著出版:以主编身份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④发明专利获得: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 1 项及以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3)额外要求: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需经本校 3 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相关证明材料需在学院内进行公示。五、推免名额分配总体名额与分配原则:学校下达学院推免总名额为 16 个,学院结合各学系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人数)、2025 届毕业生考研升学率、上一年推免工作实施情况及名额执行情况,原则上按 A 类计划 13 个、B 类计划 3 个分配;若有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A 类计划各学系具体分配1.会计系:涵盖会计学(ACCA 方向)、会计学、E + 会计 3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为 18+88+47=153 人,指标计算数为 4.9975,最终分配指标数 5 个,指标余数为 - 0.0025,候补排序为 4。2.公管系:仅行政管理 1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63 人,指标计算数为 2.0578,最终分配指标数 2 个,指标余数为 0.0578,候补排序为 2。3.工商系:仅工商管理 1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55 人,指标计算数为 1.7965,最终分配指标数 2 个,指标余数为 - 0.2035,候补排序为 5。4.市营系:仅市场营销 1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34 人,指标计算数为 1.1106,最终分配指标数 1 个,指标余数为 0.1106,候补排序为 1。5.管科系:涵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 2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为 29+64=93 人,指标计算数为 3.0377,最终分配指标数 3 个,指标余数为 0.0377,候补排序为 3。6.总计:全院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 398 人,A 类计划总指标数 13 个。7.名额调整与递补规则:B 类计划 3 个名额在全院范围内选拔,若 B 类计划名额有剩余,剩余指标将纳入 A 类计划重新分配;若某学系 A 类计划名额有剩余,按上述各学系 “候补排序” 顺次递补。六、推荐工作程序推免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与内容推进,具体安排如下:1.9 月 5 日 - 9 月 9 日:政策发布与材料准备学院发布本实施细则,组织召开推免工作动员会,对推免政策、流程及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学生需完成 4 类材料填写:申请表(附件 1)、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 2)、诚信承诺书(附件 3)、支撑材料清单(附件 4),同时准备支撑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2.9 月 10 日:材料提交纸质材料提交:学生需将上述 4 类表格及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至文科楼 419 室林老师、李老师处。电子版材料提交: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 6417727@qq.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 “学系 + 姓名 + 拟申报计划种类(A 类 / B 类)”。注意事项: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9 月 10 日上午 10:00,逾期不再接受补交或修改。3.9 月 10 日 - 9 月 11 日:资格与材料审核:学院组织专人对申请人的推免资格及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核实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4.9 月 11 日 - 9 月 12 日:综合考核与成绩确认:学院组织公开答辩开展综合考核,核算学生总成绩;考核结束后,学生需当面确认成绩并签字。5.9 月 12 日 - 9 月 14 日:初选名单公示:学院在官网或公告栏公示推免初选名单,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学生可向学院反馈或申诉,学院将按程序受理并处理。6.9 月 15 日:材料上报学校:学院将最终确定的初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学校相关部门。七、综合考核安排1.考核基本要求:综合考核得分由各环节综合评定,未参加综合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2.考核具体流程(1)自我陈述:学生需准备时长不超过 5 分钟的陈述内容,分为两大模块:一是阐述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健康、获奖荣誉及学术科研情况(涉及证书、荣誉、科研成果的,需结合 PPT 或附件材料展示);二是说明申报计划类型(A 类 / B 类)、目标院校及专业的原因,以及自身竞争优势。(2)专家提问:现场专家根据学生陈述内容及申报情况自由提问,学生有 30 秒思考时间,随后进行作答。(3)结果公布:学生作答结束后,专家现场打分并即时公布考核结果。八、其他补充说明1.材料填写与审核责任:附件 1《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中涉及的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填写,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需对提交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成绩单需包含所有课程成绩。2.总成绩构成:学院对申报 A 类、B 类计划的学生均需开展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1)必修课学习成绩得分:计算第 1 至 6 学期必修课(不含公选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得出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参照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2)奖励得分:按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得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考核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 “一票否决”,不予推荐。3.科研成果与竞赛奖项参考规则:学生与近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学院对公众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将从严审核认定。4.B 类计划专项要求:申报 B 类计划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件 1 的续表内容,且需提供本校 3 名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的联名推荐意见;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将严格审核学生 B 类计划申请资格(参照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对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关注创新质量与个人贡献;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体系。5.排序规则:学院根据各类计划名额,按学生总成绩分别排序(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四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A 类计划按学习成绩高者排名靠前,B 类计划按奖励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学院名额总数的 1.2 倍,候补名额原则上从 A 类计划申请者中产生。6.递补规则:学院公示结束前,若某学系有学生退出推免,按该学系学生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公示结束后若有学生退出,按学院候补排序位次确定候补人员。7.推免系统操作: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工作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接收阶段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自主填报硕士研究生志愿。九、监督机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全院推免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负全面责任;推免过程中若有异议,学生可及时向督查小组组长反馈,督查小组将按程序调查处理。十、附则本实施细则与学校推免相关文件内容冲突的,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6 日2025-09-28 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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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担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2、学校成立由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3、学校研究生院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复试各项工作。(二)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管理1、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3、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三、复试要求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1、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以下专业在符合A类考生国家线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划线。2、其余专业均为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总计划,按确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同一复试分数线。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5、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单科下降15分,总分下降12分。拟接收士兵计划调剂考生1名,仅接受理工科士兵计划调剂。6、按规定申报且审核通过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的一志愿考生,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 类考生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9日-4月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月9日-4月中下旬具体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三)复试程序1、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等材料。(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2、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3、复试内容(1)专业理论笔试: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复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更新以学院通知为准。(2)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5)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的基本要求1、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在满足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考生之间的调剂工作,也必须通过教育部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二)调剂的基本程序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复试录取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各二级招生单位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学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各学院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一联系考生确认。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5、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六、录取1、各学院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B和初试成绩A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X一般在30%-40%的范围内,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定,具体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1)复试成绩B为专业理论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仅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需加试)成绩之和,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各部分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复试成绩B =专业理论测试成绩*a+综合素质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a+b+c=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复试成绩B =专业理论测试成绩*a+综合素质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d(a+b+c+d=1)。(2)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3)总成绩= A*(1-X)+ B*X。3、录取规则在二级招生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4、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2)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4)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体检不合格者。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7、人事档案: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七、复试监督1、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2、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3、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4、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5、制订举报制度,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156。八、其他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4、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附件【2025年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doc】2025-08-26 1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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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后续相关事宜安排公告亲爱的各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考生: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圆满结束。在向教育部报送拟录取结果并确保无误之后,我们计划于 6 月中旬(具体时间会通过后续通知告知大家)通过中国邮政 EMS 邮寄出录取通知书。现将相关重要事宜向大家进行详细说明,以便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办理后续入学相关手续。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修改事宜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将作为本次通知书邮寄的依据。如果考生发现当初网上报名时所填的这些信息有变动,需要进行修改,那么请务必在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0 日这段时间内,通过以下链接地址提交修改申请。一旦过了这个时间段,我们将不再受理任何关于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的申请。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如果考生报名时所填的地址等信息一直未发生变化,那么就没有必要进行修改。修改地址的操作流程如下:点击登录相关系统,进入“硕士招生”界面,凭借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作为登录账号,以及“考生编号”作为密码,登录个人账号后,立即修改密码以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然后进入“拟录取”栏目,展开“通讯信息确认”选项,就可以对通讯信息进行更改了。二、调档函相关说明对于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调档函将会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出(如果后续有变化,我们会及时通知各位考生)。考生收到调档函之后,要按照上面的要求及时完成调档工作。对于应届新生,由于毕业派遣的需要,大家可按照以下信息来填报就业派遣相关内容:邮寄地址是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189 号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接收部门为研究生档案室,联系人是李检舟,电话为 0553 - 5910553,邮政编码是 241003。在邮寄考生的人事档案时,必须保证档案密封完整,并且要在 2025 年 9 月 1 日之前通过中国邮政 EMS 寄达我校,其他邮寄方式我们是不接收的,同时也不允许由考生本人携带档案前来。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说明对于全日制新生党员(包含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如果考生是安徽省内的,那么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将实行全程网上审批,无需再开具纸质介绍信,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往“中共安徽师范大学 [具体学院名称] 委员会”([具体学院名称] 为考生实际录取的学院名称)。如果是安徽省外的考生,且具备网上转接条件,同样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往“中共安徽师范大学 [具体学院名称] 委员会”,但还需要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应为“中共安徽师范大学 [具体学院名称] 委员会”,去向则填写“[具体学院名称] 或具体党支部名称”([具体学院名称] 为考生实际录取的学院名称)。如果大家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详细情况有疑问,可以向各学院进行咨询。至于全日制新生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线下转接工作方面,要求所在团组织在团员证转接页填写转出信息(应届生必须在毕业前由学校院系团委在转接页填写转出信息),新生要在入学后 1 个月内携带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团委办理转入手续。线上转接工作则是在新生来我校报到入学之后,通过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将团员信息从原支部转入所在新生团支部,具体操作由录取学院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实施。以上就是关于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相关后续事宜的全部说明,希望大家能够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办理各项手续。如有未尽事宜,最终以录取通知书中附带的《入学须知》为准。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5 月 15 日2025-08-25 16: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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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和《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及职责分工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组织实施。二、一志愿工作安排(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现场复试)(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如有调剂计划,调剂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地点随后期调剂公告另行公布。(三)心理测试方式和时间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反映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系统功能模块完成。考生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具体通知详见研究生院公告。三、评分标准(含英语打分方法)(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考题采用开放式题目,闭卷考试,含案例分析及综合论述等,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一定拓展能力。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长为90分钟。(二)面试面试考查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试与听力(英语听力不再单独组织考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含英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科学精神等综合素养。英语考核由一人提问,面试小组所有教师进行评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三)加试按照教育部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加试科目为“管理学”和“经济学原理”,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四、综合成绩核算方式及排序标准(一)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二)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5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 +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三)综合成绩排序标准1.所有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在本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2.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3.一志愿合格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英语成绩高低排序;初试统考英语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序。4.调剂考生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英语成绩高低排序。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单独排序,按分配指标依次录取。五、调剂工作安排如有调剂计划,学院将另行发布调剂公告,接收调剂的专业要求和指标计划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中公布的为准。调剂程序1.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开通时间以我校正式开启调剂服务功能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根据前期调剂情况,确定后续是否再次开通。2.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4.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六、复议制度对复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31-88198909。七、其他事项本方案未说明的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八、MBA学院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德馨楼二楼邮政编码:250002电话:0531-82617776官方网址:http://mba.sdufe.edu.cn咨询QQ群:1037626291(一志愿)2025-08-21 11: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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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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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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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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