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相关事宜
2025-08-25 16:44:27
来源: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各位2025级硕士研究生新同学:
您好!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现将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知书邮寄安排
自2025年6月18日起,研招办将依据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中确认的通讯地址,通过EMS邮政快递寄出录取通知书。在此期间,我们提醒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快递。同时,您还可以通过关注EMS微信公众号,输入手机号查询物流信息,实时掌握通知书的投递进度。
为确保每位考生都能顺利收到录取通知书,我们特别说明:新生社保卡(已有社保卡的考生发放银行卡)将随通知书一同寄出。个别考生因卡数超限等原因未能成功办理银行卡的,入学后将统一办理。
二、通知书邮寄详情
以下是部分考生的邮寄信息,供参考:https://yjsb.ahtcm.edu.cn/info/1023/14281.htm
三、自取通知
仅限考生本人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中确认到校领取或通讯地址为少荃湖校区的本校考生(名单见下表),请考生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校研招办(至精楼三楼研究生院B337)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考生,代领人须出示委托人的学生证或身份证。
自取时间安排如下:
*6月18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6月19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我们再次提醒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录取通知书,以免影响入学报到。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预祝各位考生在新的学习旅程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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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全面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以德为先,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考核。(二)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提高生源质量。(三)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调剂管理、录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实做细服务保障工作,优化考生服务。(五)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统一实施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组织领导(一)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定《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切实保障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公平性。(二)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学院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三)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所在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成立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1.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学位点或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每个复试小组须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2.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3.学院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担任。4.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像、录音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5.学院制定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实施细则一经发布,必须严格遵规执行,不得擅自更改。三、组织实施(一)基本原则1.考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类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复试时加强对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3.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不低于1:1.2,生源不足的学位点可适当降低复试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公示无异后,方可开始复试。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5.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6.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1)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满分500分总分降60分,满分300分总分降35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符合该成绩条件的考生以下称为“上线考生”。(2)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上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名单。(3)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和上线考生报考专业数均多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对于有上线考生的各专业,仅对初试成绩总分专业排名第一者计算相对获得值(相对获得值=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的国家分数线总分),并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相对获得值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4)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并且上线考生报考专业数少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①所报考专业内初试成绩总分排名第一者优先进入复试名单;②其他上线考生根据相对获得值(计算方法同上)进行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扣除优先进入复试考生数后的剩余数1:1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二)资格审查各学院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少数民族和退伍军人身份等信息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资格审查内容如下: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交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2.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3.应届本科毕业生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前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7.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报考公共管理的为5年或5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8.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9.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考生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考生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处理后果的,责任自负。10.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泄露考题、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三)复试方式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复试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各学院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及场地。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告知考生复试安排,并为考生赴考预留充裕的时间。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制定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四)复试内容及分值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外语水平、综合能力。2.会计专业硕士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5.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40%。(五)复试程序及要求1.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2.学院复试名单公示无异后,由学院告知考生复试时间、形式、地点、复试内容。3.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学院要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要落实好试卷的制卷、保管、保密工作,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试题,对于不同批次的考生要采用题目不同、难度相当的试卷,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要严格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4.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5.由复试组秘书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校纪委、研究生院派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四、调剂(一)基本条件1.达到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所规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6.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指标只能专项专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7.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调剂要求1.各学位点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官网http://yjsc.usx.edu.cn/yzw/sy.htm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严禁任何教职员工和学生未经研究生院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2.各学位点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要在调剂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向所有考生及时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学校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4.调剂考生在系统上收到待复试(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调剂(同意录取)。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各学位点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五、录取(一)基本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二)具体要求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在新一轮调剂开始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补录取考生如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3.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院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包括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5.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3)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三)加分政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3.加分项目不累计,各学位点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四)信息公开对招生计划、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必须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五)时间安排一般应于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并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传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全国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正式启动;应于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六、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研究生院:0575-88348020邮箱:yzb@usx.edu.cn纪检监察室:0575-88342357七、其它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2025-09-04 1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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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招生计划及复试线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总分151分及以上,并且英语35分及以上,综合能力70分及以上。计划余额:非全日制80人。注:招生人数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二、调剂工作办法 1.调剂基本条件(1)须符合教育部、学校及学院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2)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00)不接收调剂。(3)申请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调剂考生须为在职定向。如第一志愿报考类型为“非定向”,需在复试前申请变更为“定向”。详见《经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更改就业类别申请》(附件4)请于调剂复试前将修改申请发送至MBA教育中心官方邮箱(mba@bjtu.edu.cn)。2.非全日制接收调剂专业3.调剂工作程序(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研招网 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2)学校会在系统关闭后对考生进行遴选,对选中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在研招网上收到复试通知后尽快点击“接受复试”,并按照报考专业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及复试。接收调剂的专业根据前一批次复试录取情况,确定下一批次调剂专业余额信息及接收调剂申请的开放关闭时间。再次开通、关闭时间将在学院官网公布。(3)复试合格后我校在研招网上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研招网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网上确认。注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请考生认真完成研招网上的每一步流程。注2:按时关闭“调剂服务系统”后,根据调剂条件和要求遴选调剂考生,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注3:考生只能被一个招生单位录取,在研招网上接受了“待录取”的考生将不再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三、资格审查工作程序和办法复试前考生须将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考生编号+姓名+MBA,邮箱地址:mba@bjtu.edu.cn。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3.学历证书;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5.个人陈述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需下载并打印后本人签字);6.复试登记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需下载);7.北京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8.特殊类型考生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交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就业派遣协议、企业出具的证明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与定向就业单位的工作关系。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参加复试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如需留存原件的材料待复试结束后,由考生邮寄至学院,邮寄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如第一志愿报考类型为“非定向”,需提交《经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更改就业类别申请》(附件4)申请变更为“定向”。未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发送到邮箱。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四、复试程序及安排1.考生确认复试与缴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达到我校MBA复试分数线,复试流程查看《北京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流程》。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照复试流程的要求在我校招生系统中签署《复试诚信承诺书》、阅读《复试考场规则》、补全信息,点击“确认复试”,缴纳复试费。预计4月8日13:00后可登录系统。2.素质测评考生应在复试前参加素质测评,未按要求完成素质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需用电脑(配摄像头)上网进行测评,测评前会向考研报名时提供的邮箱或注册手机号发送测评链接,测评预计20-30分钟可以做完。测评链接发送时间为:预计4月8日13:30左右。3. 面试预演及线上面试2025年北京交通大学MBA调剂复试时间为:复试预演:4月8日 14:00—14:30;个人综合面试:4月8日 14:30--18:00。具体分组详见后续MBA官网通知。4. 同等学力加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及高职高专)身份报考我校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对应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1. 加试方式:线上笔试(闭卷);2. 加试科目及分值:两门各100分,各加试科目成绩合格线为60分;3. 携带资料:本人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签字笔;请提前15分钟上线并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要求参加考试。五、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方式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考核采取远程网络考核形式。2.考核内容复试为个人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和思想政治理论三部分。(1)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网络面试的形式,时间15分钟左右。英语能力测试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复试小组提问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学科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与能力。(2)思想政治理论采用网络面试的形式,时间一般5分钟左右。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问题及其相互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基本内容;党的时政方针要闻。六、网络复试平台及环境要求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准备好双机位(正面机位和斜后方机位)所需软硬件设备,在设备上下载安装好“腾讯会议”及微信软件,请考生务必开通添加微信的手机号码搜索功能,以保证复试和复试前演练正常进行。笔试和面试相同要求。1.须备有独立安静、整洁的房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考生须独自参加网络复试,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面试房间。2.须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要提前测试网络环境,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3.须备有支持双机位模式的电脑或智能手机,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考生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用于和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交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的位置拍摄,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用于监控考生所处复试环境,以上设备均要求带摄像头和外放音频,此外还需准备手机支架。4.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佩戴耳机和耳饰。5.要求“双机位”两台设备中至少有1台设备可移动,以便在开考前360°旋转查看四周环境。6.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请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在提前开展的复试演练过程中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七、网络复试流程1.远程网络面试流程(1)面试前,面试秘书会与考生建立微信联系,进行网络会议的功能演练,并检查考生的复试环境。请考生务必开通添加微信的手机号码搜索功能。(2)当天复试开始前,复试秘书会统一通知所有考生复试会议号以及随机的面试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复试秘书依次通知考生进入会场。一般会在前一考生面试时提醒下一考生候考。(3)考生进入会场后,主动对面试房间环境进行360度展示,并向专家展示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调整取景位置,图像要露出双耳朵和双手。面试桌面保持洁净,不得有书籍资料等物品,面试房间内不得有考生本人以外的其他人员,也不得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面试中不得阅读或查询资料。(4)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面试过程中,专家向考生随机提问英语口语、政治理论、专业及综合能力问题,根据考生回答分别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并启动“身份识别系统”对考生身份进行动态识别监测。(5)复试专家宣布复试结束后,要求考生离开会场。离开会场后,考生不得再次返回会场,也不得将会议号和考题等泄露他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复试录取资格。2.远程网络笔试流程(仅同等学力加试考生)(1)答题纸打印考生应提前下载并打印《北京交通大学MBA复试答题纸》,请用A4纸单面打印,正面作答,背面作答无效。(答题纸下载详见附件6:北京交通大学MBA复试答题纸)(2)正式考试待考务工作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展示考题。考生开始答题(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答题纸内作答)。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将答卷摆放平整,在远程设备监控下,使用手机对答卷进行拍照,要求镜头须与答卷保持垂直,拍摄画面清晰。随后10分钟内将试卷照片文件名称修改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邮件主题也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发送至考务人员指定邮箱,在考务工作人员宣布离开考场的指令后离开网络远程考核考场,不得再次进入。请考生保存好试卷待复试结束后,由考生邮寄至学院,邮寄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八、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九、复试考生的成绩计算及评定1.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6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110分,政治理论50分。2.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300分)的60%和复试成绩(满分220分)的40%相加后的总和由高到低排序。3.复试成绩合格分为132分及以上。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我校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加强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结束后,我校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十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告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十二、信息公示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招生信息公布,(网址:http://mba.bjtu.edu.cn/) 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十三、复试费用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复试费通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十四、其他事项1.导师双选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预计在4月中下旬,相关导师可参考北交大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导师在线。网址:https://aa.bjtu.edu.cn/discipline/college_show/2.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3.特别提醒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泄露、散布、传播或交流复试过程中的试题及影响正常复试的内容,否则对涉事考生按违纪处理。十五、考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10-51688411联系邮箱:mba@bjtu.edu.cn官网网址:http://mba.bjtu.edu.cn/官方微信平台:mba_bjtu2025年MBA备考QQ群:5157710062025-08-01 14: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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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科学、公平和公正基础上,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稳妥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安全、科学、公平、公正。二、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校院协同,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三、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行政主要领导牵头,分管副校长、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调剂和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落实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制度,维护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所有招生行为都要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和认可才能进行,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学院为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主体,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系主任和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学院以学科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纪检处和研究生院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加强对复试过程的检查和督导。四、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2025年3月中下旬启动,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2025年4月8日启动,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三)复试方式1.线下现场复试。2.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3.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4.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招生单位可对考生再次复试。5.严格过程监管,全程录音录像。(四)复试内容及形式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以面试为主要考查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方面能力,复试总分300分,包括英语面试50分和综合面试250分。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一专业(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必须统一。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笔试的形式,科目以《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加试科目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考查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复试小组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六)体检在公布复试结果以后,拟录取考生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扫描提交给学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意见。五、复试组织(一)基本原则1.公平性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2.科学性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3.差额复试原则。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实施办法研究生院制定《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制定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一般应包括录取原则、组织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分组)、工作安排(复试分数线、时间和地点、复试方式和内容、复试流程、录取办法)、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咨询和申诉方式等内容。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一般应包括基本条件、复试名单遴选原则、工作安排(调剂系统、调剂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复试方式和内容、复试流程、录取办法)、考生咨询方式等内容。(三)资格审查根据要求,提前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pas.swfu.edu.cn/)提交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准考证等电子版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入学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六、录取1.考试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个部分,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转化为百分制按“初试成绩÷5”计算,初试成绩(满分300分)转化为百分制按“初试成绩÷3”计算。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包括英语面试50分和综合面试250分),转化为百分制按“复试成绩÷3”计算,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2.加分,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加分。3.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批次、分专业、分类型进行总成绩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4.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考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考生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拟录取名单(包括一志愿或调剂等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不得录取。七、监督(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负责。(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检处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检查。(三)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网上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咨询和申诉。学院应主动公开学院投诉举报电话,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863605,纪检监察处举报联系电话0871-63863035。八、其他(一)复试费。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180元/人,考生在复试前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在线缴费。(二)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西南林业大学网站、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西南林业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https://yz.chsi.com.cn/) (https://www.swfu.edu.cn/) (https://www.yjsy.swfu.edu.cn/) 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官方渠道发布的相关通知。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三)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执行上级政策并作相应调整后及时公布。2025-09-05 15: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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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和考生: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5〕17 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现就复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043名,其中学术学位603名,专业学位1440名。本年度接收推免生与“5+3”一体化转段学生共308名,其中学术学位33名,专业学位275名。本年度统考招生计划为1735名,其中学术学位570名,专业学位1165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生招生计划》(附件1)。二、复试工作(一)复试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科学选拔人才,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4.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考虑复试工作量,制定工作安排和相关应急预案。对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二)复试要求复试基本要求按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要求执行,总分或单科未达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复试。2025年推免生与“5+3”一体化转段生不参与此次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按所公布的统考生计划(招生计划去除推免生与“5+3”一体化转段生招生人数)进行。1.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为1:1.5(不足一名按一名计算)。2.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多于拟录取规模但未达到复试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3. 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专业,结合专业空缺名额及调剂生源综合确定,复试比例一般不超过1:5,个别调剂专业因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比例。4.一志愿复试考生的确定以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均进入复试。(三)资格审核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不同类别,需准备以下材料并左上角装订: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1)准考证纸质版(本人需留存1份复试时使用);(2)本科成绩单纸质版,需加盖管理部门公章;(3)思想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纸质版,应届生需考生管理部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或二级学院等)加盖公章,往届生需加盖考生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为档案管理单位)公章;(4)复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纸质版,考生需按要求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并签字。2.非应届本科考生除需提交(1)-(4)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5)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6)学信网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需在我校规定时限内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3.应届本科考生除需提交(1)-(4)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7)所在学校学生证及姓名、专业所在页复印件或在校证明(涵盖姓名、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需加盖学生管理部门公章);(8)学信网本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定向考生报考我校定向培养的考生还需准备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证明(涵盖姓名、身份证号、“同意报考我校2025年统招硕士研究生”等内容)。5.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非必需,可自愿提交)。复试前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相关表格见附件。(四)复试形式及时间安排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继续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于3月27日—3月29日进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临床医学组间调整考核于4月2日左右进行),复试过程包含报到、资格审核、复试考核等环节,具体实施由负责复试的各二级学院通知考生,官方网址和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专业课笔试安排在3月27日19:30—20:30,具体安排见《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生复试安排》(附件5)。参加复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以便在复试时进行身份认证。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准时报到并参加复试,未报到或未参加复试者按放弃复试处理。获得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3月25日9:00-16:00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临床医学组(后续参加所选临床组组织的复试),否则可能影响后续复试考核,我校复试前将对考生选择临床组情况进行公示。各临床医学组招生名额可查看附件1相关内容,选择临床医学组的方式见附件6。我校一志愿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请注意,若首次复试后未被拟录取,仍有一次机会申请所报专业(研究方向)下其它未招满的临床医学组复试资格。我校将依据临床组剩余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确定调整复试考核名单。进入该名单的考生,将参加所选临床组的调整复试考核,包括专业组面试和临床技能考核,专业课笔试成绩将沿用首次考核结果,不再进行二次考核。此次调整复试考核预计将于4月2日左右进行。我校还建立了硕士复试考生QQ群(群号:239815229),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加入并随时关注群内信息。(五)复试内容1.心理测试。考生需在3月25日12:00前,通过扫描二维码完成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操作见附件7)。2.专业课笔试。一般按二级学科命题,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附件8)。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命题和阅卷,闭卷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3.专业组面试。根据招生简章所列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由5名以上(含5名)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所在学科导师中随机抽取产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英语听说能力考试、专业素质考试、思想政治表现、思维逻辑与反应能力、心理健康情况等综合素质。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及培养特色,精心设计面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英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面试专业素质测试部分为所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专业学位硕士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注重考核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学术学位硕士侧重于基础理论的考核,重点考核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工作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须填入《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面试情况表》。面试情况表与《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面试情况汇总表》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一并交至研究生学院。4.临床技能考核。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还需进行临床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技能考核成绩须填入《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临床技能情况汇总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用),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一并交至研究生学院。5.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组面试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满分300分,其他专业满分200分。三、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一)总成绩计算1.一志愿生源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2.一志愿生源的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3.调剂生源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4.调剂生源的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5.调剂生源的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二)成绩排名1.排名按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业务课、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组面试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所有成绩均相同,再增加一次专业课测试。2.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将分别计算、分别排名,调剂考生排在一志愿考生之后,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四、录取(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考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1.复试内容有缺考项者;2.考试违纪或者作弊者;3.复试不合格(专业组面试成绩低于60分);4.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者;5.未按规定提交档案者;6.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体检要求;7.其他不符合条件者。五、注意事项(一)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安排、面试专家组名单、面试小组的专家抽取办法、技能操作等详细复试工作方案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面试专家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要交研究生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设专人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录像信息各二级学院保存三年备查。(三)复试前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严格采取“两识别”等措施。复试中采取“三随机”方式,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四)面试专家组及复试相关人员(导师、管理人员)要遵守复试纪律,不得提前主动与考生进行联系、泄露复试内容和成绩;不得对考生作任何承诺;管理人员和二级单位不得干预和代理面试专家组工作职责。(五)考生复试过程中不允许主动透露姓名信息,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否则将按违规处理,直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六)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确定拟录取后须按要求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考生所在单位盖章,丙方考生本人签字)。(七)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等阶段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八)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后学校将通过研招网发布拟录取通知,系统自动确认拟录取,考生无需其他操作。非一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接受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九)被拟录取的考生(含推免生和“5+3”一体化转段生)均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体检。考生须达到教育部及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见2025年硕士招生简章)。(十)导师双选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培基地及导师的选择我校目前拥有16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培基地,分四个临床医学组招生(基地简介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右下方-住培基地相关内容),具体选择程序如下:(1)住培基地的选择:考生被拟录取后,关注研究生学院官网通知,等待双选系统开放。系统开放后,考生首先进行住培基地的选择。研究生学院将公布各住培基地(医院)内各专业的招生名额,考生在拟录取的临床医学组所包含的住培基地(医院)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入学总成绩综合考虑后自由选择,如选择人数超过住培基地招生人数,将根据拟录取的临床医学组内同一专业考生的入学总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组面试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选择临床组内所包含的住培基地。(2)导师的选择:考生确定住培基地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双选系统,再与所在住培基地内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2.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与本年度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六、信息公开我校复试工作文件、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https://gschool.hebmu.edu.cn/)向社会统一公示。七、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311-86266422,传真:0311-86047450,电子信箱:yjsxyzs@hebmu.edu.cn,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2)我校受理举报电话:0311-86266422、86265568附件1: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生招生计划附件2:河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3:河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4:复试二级学院官方网址及联系方式附件5: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生复试安排附件6: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选择临床医学组操作教程附件7:心理测试操作说明及要求附件8: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2025-08-13 15: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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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五)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二、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分配的招生计划均包含推免、稀土、国际产学研用联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在录取过程中,招生单位未按上级管理部门及学校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收回招生计划并调整到其他专业。三、复试资格(一)一志愿考生1.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差额复试原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2.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在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称国家线)基础上,由各招生单位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确定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外公布。3.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即具备复试资格。4.一志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即具备复试资格。5.一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以下分数线要求方可具备复试资格:(二)调剂考生1.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应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由各招生单位根据调剂考生的专业素养、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2.对在同一时段,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比如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公共管理和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各招生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优先、专业素养、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择优确定复试资格名单。3.各招生单位应如实在调剂平台公布缺额情况,根据往年调剂考生参加复试比例、调剂考生的志愿填报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名单。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优先接收工程类专业学位调剂考生(专业代码前三位为085、086)。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可填报我校调剂志愿,我校择优确定专项计划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5.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三)加分项目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四)退役免初试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免初试,具备复试资格。(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四、复试工作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专业素养、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工作人员应认真、严格地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树立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增强纪律意识,复试小组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线下独立评分。(一)复试方式学校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具体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原则上同一学科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需报学校同意,且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二)资格审核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2.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6.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7.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8.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现场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其中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核验。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电子档,在开学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复核)。9.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三)心理测试为全面了解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考生心理健康档案,各招生单位组织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综合复试前开展心理测试,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并完成测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或各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考核内容。具体复试方式和考核内容见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1.专业课考核专业课考核总分为100分。各学科(专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专业课考核内容。进行专业笔试的,现场笔试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网络远程笔试的考试时长应不小于1小时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专业课考核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出现选考科目时,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进行登记。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共7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3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专业素养的支撑材料。(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培养潜质、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支撑材料。(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包含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方面,考查考生外语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3.加试(1)专业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线上考试时间不少于1小时),分数为100分。(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由专业所在招生单位组织。(五)总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为100分(部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可由所在招生单位自行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成绩计算或折算办法具体由各招生单位制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复试前公布。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综合面试成绩×(1-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其他考核成绩权重)+其他考核成绩×其他考核成绩权重。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以一定比例形式另外计入复试总成绩。2.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建议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原则上初试成绩占50%-70%权重、复试成绩占30%-50%权重,总成绩计算或折算办法具体由各招生单位制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复试前公布。五、录取工作(一)各招生单位应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1.复试总成绩普通计划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普通计划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注:专项计划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2.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加试考试成绩不合格。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4.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且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六)招生单位拟录取信息。各招生单位应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本单位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电话与邮箱。(七)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六、信息公开各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所公开的信息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各招生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及调剂工作方案、复试考生信息、拟录取信息及咨询与申诉渠道等。监督电话及邮箱如下: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七、时间安排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复试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及生源情况,组织各招生单位有序开展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点生源情况与复试内容等确定复试时间,复试地点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学校复试工作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具体将会根据复试工作进展视情况调整):1.3月下旬各招生单位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2.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3.4月中旬前完成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4月28日前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八、工作要求(一)复试与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单位要在教育部及学校要求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复试与录取详细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调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二)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三)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四)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六)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各招生单位要优化考生服务。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咨询畅通,安排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咨询和信访举报,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严禁对考生问题咨询和信访举报置之不理、消极应付,坚决杜绝矛盾激化或上移。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八)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九)联合培养单列招生单位参照本方案执行。九、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312730电子邮箱:yzb@jxust.edu.cn 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doc2025-08-22 16: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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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学院组织机构与职责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下设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成立复试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下设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周长群副组长:王卫、李国辉成 员:姚锋敏、王莉静、孙嘉轶、董媛媛、徐莹莹、杨仲基、康鑫、张立岩、张婧思2.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组 长:王卫副组长:张昊成 员:刘璐、杜鹃、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3.复试纪检监察小组组 长:周长群副组长:李国辉成 员:李永华、郭琳咨询和受理申诉负责人:刘璐(学硕)、张昊(专硕)联系电话:0451-86392239;13796002293(刘老师)0451-86392288;15846392288(张老师)电子邮箱:jgxyyz@hrbust.edu.cn4.成绩复核小组学术硕士考生成绩复核组:刘璐、王岩专业硕士考生成绩复核组:张昊、杜鹃二、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学院计划3月22日完成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批次和时间安排视调剂情况而定。三、复试方式1.一志愿阶段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核,调剂阶段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方式。2.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及要求如下: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满分50分。(2)综合素质考核,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3.报考会计、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复试中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总分=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4.以同等学力身份(满足学校课程及学术相关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5.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四、复试分数线1.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注:单科成绩按照国家线对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执行。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5分以内(含5分),初试总分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3.我校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4.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对生源不足的专业,以国家线为基准复试线。五、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1.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2.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3.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4.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5.哈尔滨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7.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供)。8.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六、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30%七、录取1.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5.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获得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八、其他1.本细则由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研究生处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2.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处相关文件执行。3.一志愿复试考生实名加入经济与管理学院一志愿复试“钉钉”平台群。群号:117290001444; 4.复试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2025-08-28 17:14:03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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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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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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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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