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经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统筹兼顾,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副院长、学院纪检委员、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
二、复试分数线
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硕士(MBA)、应用统计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 A 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分数要求是在国家 A 类线单科线基础上,单科线降 15 分,总分达到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总分要求。
会计硕士复试分数线为 202(单科线执行国家统一划定的 A 类地区划定的单科分数线)。
三、复试方式
2025 年我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使用的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与学院联系做好设备测试和面试环境准备工作;学院联系方式 15007904599、18672100019、0791-83897863。
四、复试时间
依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根据生源情况,有序错开复试,分批次分阶段复试,复试时间为:
应用统计硕士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3 月 27 日开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工商管理硕士(MBA)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3 月 30 日开始,采取现场复试。
会计硕士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4 月 1 日开始,采取现场复试。
调剂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为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调剂复试时间 4 月 8 日以后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验证报告、政审表等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现场复试的考生提前下载填写好《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报到时提交给二级招生单位;远程复试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请按 “序号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材料名称” 进行命名,存至一个 ZIP 压缩包,并以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复试专业” 进行命名上传至面试系统。
1. 必交的材料有:
① 初试准考证;
② 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与本科成绩单);
④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 “学信档案” 在线申请学历(往届毕业生)、学籍(应届毕业生)验证;
⑤ 《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要求实事求是,加盖公章,
下载网站:https://yjsy.ecut.edu.cn/a1/ba/c456a106938/page.htm);
2. 选交的材料有:
⑥ 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3. 特殊的材料(仅限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⑦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⑧ 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现场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3 月 30 日上午 9:00-11:00(工商管理硕士)
4 月 1 日上午 9:00-11:00(会计硕士)
六、复试内容
现场复试(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
现场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笔试包含专业笔试及思想政治理论。
专业笔试的目的为了解考生对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 1 小时,满分 50 分。
思想政治理论论文主题为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题目自拟,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准确,论证充分,逻辑清晰,字数不少于 1500 字,政治理论成绩满分 10 分。
笔试时间:
3 月 30 日下午 13:30 - 14:30(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课笔试)
3 月 30 日下午 14:40 - 16:10(工商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
4 月 1 日下午 13:30 - 14:30(会计硕士专业课笔试)
4 月 1 日下午 14:40 - 16:10(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
笔试地点: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经管楼
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等,满分为 100 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英语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 30 分。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评分。
面试时间:
3 月 31 日上午 9:00 开始(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
3 月 31 日下午 13:30 开始(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
4 月 2 日 9:00 开始(会计硕士)
面试地点: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经管楼
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是以在线综合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线综合面试包含专业面试、专业测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专业测试成绩满分 50 分,英语听说成绩满分 30 分。
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个人志趣与特点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等;专业测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对指定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英语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执行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每门课考试时间 1 个小时,满分 50 分;加试不合格者(单门课成绩未达到 30 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加试时间:
3 月 30 日上午 10:00 - 12:00(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加试)
4 月 1 日上午 10:00 - 12:00(会计硕士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地点: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经管楼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核遵循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主要考核的是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应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工作。学校复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 4 月 30 日前邮寄到学院(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 892 号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 叶菁(收)18672100019 );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工作
所有考生的调剂工作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
调剂系统考生范围
参加网上报名,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被一志愿单位录取的考生。
调剂工作的基本要求
(1)报考条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及申请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专业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
(4)科目要求: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
(5)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必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八、录取公示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是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后得出。计算公式为:
(1)工商管理学硕、应用统计入学考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 ÷5)×0.6 +(复试成绩 ÷1.8)×0.4
复试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 + 专业测试(笔试)成绩 + 英语听说成绩
(2)会计硕士与工商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 ÷3)×0.6 +(复试成绩 ÷1.9)×0.4
复试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 + 专业测试(笔试)成绩 + 英语听说成绩 + 政治理论成绩
如专业考生较多,分组复试时为平衡不同面试考官组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修正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 = 考生面试成绩 × 修正系数(修正系数 = 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 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修正按照分组复试项目逐项修正),最后依据修正成绩排序。
录取原则
是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一志愿和调剂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排名,“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依据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会计硕士与工商管理硕士依次依据复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确定排名)。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线(工商管理学、应用统计及格线为 108 分,会计硕士与工商管理硕士为 114 分)。
成绩及名单公示
复试结束三天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诚信复试
考生本人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在 4 月 30 日前邮寄到学院。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如果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入学复查
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定向就业及非全日制考生材料提交
复试合格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必须在 4 月 30 日前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的扫描件)。
九、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
学院举报电子邮箱:myluo@ecut.edu.cn;举报电话:13330086696 。
-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依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版)》(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及《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遴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推荐基本原则1.服务国家战略导向:坚持优化调整推免结构,着力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确保推免工作与国家人才培养方向相契合。2.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严格开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和录取;构建科学的遴选评价体系,重点考察本科阶段学业表现,从严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3.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权利,促进推免招生与考试招生协调发展,同时确保学生知情权清晰、申诉渠道畅通。4.严格管理公平公正:建立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及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全力维护推免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二、组织领导架构为确保推免工作有序开展,学院设立三级工作小组,具体职责与组成如下: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核心职责:统筹领导全院推免工作,负责推免政策制定、整体工作组织、过程监督指导及最终结果审核,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组长为闫华飞、左辉;成员包括罗琼、黄艳、张宗祥、熊婵、朱喆、万庆;秘书为胡倩、于怡迪、林昱玘、李梓煜。2.推免生遴选工作督查小组核心职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受理推免过程中的举报、投诉等问题,并按程序处理。组成人员:组长为罗琼;成员包括许慧、陈林、邹樵、程鹏、石梦菊、王学婷、何玲。3.专家审核小组核心职责:审核学生推免申请资格,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鉴定(需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对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关注创新质量与个人实际贡献,排查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成人员:组长为张宗祥、熊婵;成员包括朱喆、万庆、宋媛媛、何萍、卢洁琼、朱湘晖。三、推荐对象范围推免生选拔对象为学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毕业生,不包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留学生。四、推荐条件要求学院 2026 届应届毕业生推免计划分为 A 类计划与 B 类计划两类,两类计划的推荐条件分别如下:1.A 类计划推荐条件学院从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 A 类计划推免生:(1)思想品德方面: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2)学术诚信方面: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3)身心健康方面: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4)学业与能力方面: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潜质。具体要求为:第 1 至 6 学期全部必修课(不含公选课)均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需在本专业前 30%(含 3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满分 710 分)成绩不低于 425 分。2.B 类计划推荐条件B 类计划针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需先满足 A 类计划前 3 项条件(思想品德、学术诚信、身心健康),同时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学业排名要求: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第 1 至 6 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 50%,且全部必修课(不含公选课)均合格(无不及格记录)。(2)特殊成果要求(需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在前五)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项目为准),在中国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中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②科研论文发表: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被 SCI、EI、CSSCI、SSCI 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③学术专著出版:以主编身份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④发明专利获得: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 1 项及以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3)额外要求: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需经本校 3 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相关证明材料需在学院内进行公示。五、推免名额分配总体名额与分配原则:学校下达学院推免总名额为 16 个,学院结合各学系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人数)、2025 届毕业生考研升学率、上一年推免工作实施情况及名额执行情况,原则上按 A 类计划 13 个、B 类计划 3 个分配;若有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A 类计划各学系具体分配1.会计系:涵盖会计学(ACCA 方向)、会计学、E + 会计 3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为 18+88+47=153 人,指标计算数为 4.9975,最终分配指标数 5 个,指标余数为 - 0.0025,候补排序为 4。2.公管系:仅行政管理 1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63 人,指标计算数为 2.0578,最终分配指标数 2 个,指标余数为 0.0578,候补排序为 2。3.工商系:仅工商管理 1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55 人,指标计算数为 1.7965,最终分配指标数 2 个,指标余数为 - 0.2035,候补排序为 5。4.市营系:仅市场营销 1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34 人,指标计算数为 1.1106,最终分配指标数 1 个,指标余数为 0.1106,候补排序为 1。5.管科系:涵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 2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为 29+64=93 人,指标计算数为 3.0377,最终分配指标数 3 个,指标余数为 0.0377,候补排序为 3。6.总计:全院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 398 人,A 类计划总指标数 13 个。7.名额调整与递补规则:B 类计划 3 个名额在全院范围内选拔,若 B 类计划名额有剩余,剩余指标将纳入 A 类计划重新分配;若某学系 A 类计划名额有剩余,按上述各学系 “候补排序” 顺次递补。六、推荐工作程序推免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与内容推进,具体安排如下:1.9 月 5 日 - 9 月 9 日:政策发布与材料准备学院发布本实施细则,组织召开推免工作动员会,对推免政策、流程及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学生需完成 4 类材料填写:申请表(附件 1)、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 2)、诚信承诺书(附件 3)、支撑材料清单(附件 4),同时准备支撑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2.9 月 10 日:材料提交纸质材料提交:学生需将上述 4 类表格及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至文科楼 419 室林老师、李老师处。电子版材料提交: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 6417727@qq.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 “学系 + 姓名 + 拟申报计划种类(A 类 / B 类)”。注意事项: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9 月 10 日上午 10:00,逾期不再接受补交或修改。3.9 月 10 日 - 9 月 11 日:资格与材料审核:学院组织专人对申请人的推免资格及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核实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4.9 月 11 日 - 9 月 12 日:综合考核与成绩确认:学院组织公开答辩开展综合考核,核算学生总成绩;考核结束后,学生需当面确认成绩并签字。5.9 月 12 日 - 9 月 14 日:初选名单公示:学院在官网或公告栏公示推免初选名单,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学生可向学院反馈或申诉,学院将按程序受理并处理。6.9 月 15 日:材料上报学校:学院将最终确定的初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学校相关部门。七、综合考核安排1.考核基本要求:综合考核得分由各环节综合评定,未参加综合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2.考核具体流程(1)自我陈述:学生需准备时长不超过 5 分钟的陈述内容,分为两大模块:一是阐述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健康、获奖荣誉及学术科研情况(涉及证书、荣誉、科研成果的,需结合 PPT 或附件材料展示);二是说明申报计划类型(A 类 / B 类)、目标院校及专业的原因,以及自身竞争优势。(2)专家提问:现场专家根据学生陈述内容及申报情况自由提问,学生有 30 秒思考时间,随后进行作答。(3)结果公布:学生作答结束后,专家现场打分并即时公布考核结果。八、其他补充说明1.材料填写与审核责任:附件 1《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中涉及的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填写,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需对提交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成绩单需包含所有课程成绩。2.总成绩构成:学院对申报 A 类、B 类计划的学生均需开展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1)必修课学习成绩得分:计算第 1 至 6 学期必修课(不含公选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得出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参照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2)奖励得分:按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得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考核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 “一票否决”,不予推荐。3.科研成果与竞赛奖项参考规则:学生与近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学院对公众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将从严审核认定。4.B 类计划专项要求:申报 B 类计划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件 1 的续表内容,且需提供本校 3 名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的联名推荐意见;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将严格审核学生 B 类计划申请资格(参照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对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关注创新质量与个人贡献;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体系。5.排序规则:学院根据各类计划名额,按学生总成绩分别排序(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四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A 类计划按学习成绩高者排名靠前,B 类计划按奖励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学院名额总数的 1.2 倍,候补名额原则上从 A 类计划申请者中产生。6.递补规则:学院公示结束前,若某学系有学生退出推免,按该学系学生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公示结束后若有学生退出,按学院候补排序位次确定候补人员。7.推免系统操作: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工作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接收阶段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自主填报硕士研究生志愿。九、监督机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全院推免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负全面责任;推免过程中若有异议,学生可及时向督查小组组长反馈,督查小组将按程序调查处理。十、附则本实施细则与学校推免相关文件内容冲突的,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6 日2025-09-28 11:04:21
-
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安排各位2025级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完成公示。为保障录取流程顺利推进,请务必按以下要求完成后续事项:一、体检报告提交要求若复试阶段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需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于规定时间向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体检报告。→ 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 后果:体检未达标者,学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执行:具体提交时间、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二、定向就业合同签订流程录取类别为“12 定向就业”的考生,需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属归档核心材料)。普通计划定向考生:下载《云南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附件1),填写后按学院要求提交,学校统一办理签章后返还;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骨干人才计划拟录取考生,联系录取学院签订对应定向合同;→ 注意:逾期未交合同者,学校可取消拟录取资格;提交方式、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三、调档函获取与档案转移今年调档函自助打印:2025年5月16日16:00起,登录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stuyz.ynu.edu.cn/),通过“调档函打印”模块下载后彩色打印,再联系档案存放单位调档。(一)需调档的考生范围全日制学习形式、“11 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且非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全日制学习形式、“12 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教育厅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二)无需调档的考生范围录取类别为“12 定向就业”(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的考生;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调档由学校内部协调处理)。(三)调档函使用细则若档案单位不接受彩色打印版,联系录取学院获取纸质盖章版;调档函“抬头”需考生根据档案存放地自行填写;严格按调档函时间节点、邮寄地址操作,档案未按时寄达将影响奖助学金评定;档案调入学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调出;各学院档案接收地址详见《云南大学2025年档案接收地址及接收人信息》(附件2),切勿直接寄到研究生院!四、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录取通知书(含相关材料)预计7月初通过EMS寄送。系统内“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默认源自研招网报名信息,请务必在2025年5月16日10:00—5月30日10:00登录招生系统(https://stuyz.ynu.edu.cn/),通过“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维护”模块核对。若地址/电话变更,需在规定时间内修改(逾期不再受理)。五、入学资格保留申请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2025年按时入学的考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申请流程: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grs.ynu.edu.cn/),在“学籍异动申请”模块提交申请(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字母小写)。→ 特别提示:入学当年学费、学制等政策若有调整,以当年规定为准。六、“校园生活卡”线上办理研究生新生需通过招商银行APP在线开卡(用于发放奖助学金、贷款、补助等)。办理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6月3日17:00。操作参考:《关于研究生新生办理“云南大学校园生活卡”的温馨提示》(附件3);咨询电话:招商银行0871-63182380;云南大学财务处0871-65032387。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新生党员需在入学时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优先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网上转接:联系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将关系转至“中共云南大学XX学院委员会”;线下转接:若原单位未联网,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中共云南大学XX学院委员会”,去处:“云南大学XX学院”),入学时交录取学院。各学院党委及联系人信息见《云南大学各院级党委组织关系联系人名单》(附件4)。八、团组织关系转接(一)线上转接入学后1个月内,团员需登录“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发起转出申请,经原学校团组织审批后转入我校对应学院团组织。(二)线下转接入学后向所在学院团组织递交团员证(可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院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盖章办理。九、户口迁移事项定向生、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居民户口的研究生无需转户口;非定向生(五城区居民户口除外)可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但毕业后学校不保留户籍。(一)办理要求迁移证信息必须齐全:“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一致;“身份证号码”与出生日期匹配;“籍贯/出生地”需写至“市县”(如云南省昆明市);盖章清晰;户口在校期间不接受入学前信息修改(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迁移证反面用铅笔注明血型、身高、学院及联系电话;办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逾期不受理);新生报到后自行到校区提交落户材料。(二)呈贡校区就读考生省外迁入: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省内迁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户主第二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迁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云南大学。(三)东陆校区就读考生省外迁入: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省内迁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户主第二页、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寸免冠照;迁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52号云南大学。户口咨询:呈贡校区0871-65930322;东陆校区0871-65033862。十、其他说明后续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持续关注。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云南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云南大学2025年档案接收地址及接收人信息关于研究生新生办理“云南大学校园生活卡”的温馨提示云南大学各院级党委组织关系联系人名单云南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5月15日2025-08-13 10:44:45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文件要求,在保障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秉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核心准则,坚持集体领导与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与程序意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及考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复试考核、规范招录流程、深化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1.严谨规范:复试录取工作需严守工作纪律,规范招录行为,锤炼工作作风,确保各项政策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科学选才: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考察方式,统筹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生源结构,通过择优录取保障生源质量。3.综合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突出以德为先,将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与录取的关键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4.分类选拔: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置复试内容 ——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运用能力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5.以生为本:优化考生服务举措,畅通考生联络渠道,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强化人性化安排,妥善规划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时间节点。二、复试具体安排1. 复试分数线划定各学院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自主划定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遴选方式,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 120%;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适当提高差额复试比例。“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确定。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2. 复试方式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 “线上 + 线下” 相结合的模式,同一学科(专业)同一批次考生须采用统一复试方式。建议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调整。(1)现场复试:由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融入面试环节。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一般情况下专业课笔试占 40 分、面试占 60 分,具体分值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课笔试科目须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保持一致。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储备、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及综合素质。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现场需如实记录考生答题情况并妥善存档备查。(2)网络远程复试:包含专业能力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步纳入面试环节。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一般情况下专业能力考核占 40 分、综合素质考核占 60 分,具体分值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能力考核内容须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每位考生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需至少准备两台视频设备:一台架设在身后约 1 米处,用于复试全程监控;另一台用于面试互动。复试期间桌面需保持整洁,不得放置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材料;手机需提前设置拒接电话及语音通话,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切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运行。3. 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2025 年 3 月 22 日 —4 月 3 日调剂考生:2025 年 4 月 8 日起具体复试时间与地点以各学院通知为准。4. 复试注意事项(1)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公共管理(125200)4 个专业学位,需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校或招生学院若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三、报考资格审查所有考生须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校验或线下核验。复试期间,各学院将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1. 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通过线上平台开展,借助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等技术手段,同时综合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这 “四库”,强化考生身份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2. 需提交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复试时,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四、调剂工作安排1. 调剂系统要求4 月 8 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正式开通,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该系统办理相关手续。未通过此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2. 调剂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顺序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3. 调剂政策审议调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确保政策科学性。4. 调剂管理主体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5. 调剂计划调整调剂计划将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情况、导师规模、培养条件及专业发展需求等因素统筹调配、合理调整,各专业最终调剂计划以实际录取情况为准。6.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需一致;(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的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在上述专业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调剂需符合我校划定的该计划复试分数线;(9)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录取;(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11)调剂考生还须满足各学院制定的具体调剂政策。五、录取工作规则1. 总成绩计算与录取资格(1)总成绩计算方式通常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 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复试成绩权重(权重一般在 30%-50% 之间),具体计算规则以各学院公布为准。(2)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2. 定向就业相关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3. 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4. 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后,各学院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六、信息公开与公示1. 学院公示内容复试及录取阶段,各学院需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学院复试录取办法与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名单中注明相关情况。2. 研究生院公示要求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名单需变动,须对变动原因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办理学籍注册。七、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1. 官方网站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auat.edu.cn/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auat.edu.cn/2. 咨询及申诉部门部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电话:029-82202244邮箱:xjdyzb@163.com3.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安德学院:联系人米老师,电话 029-89025177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周老师,电话 029-82202981建筑学院:联系人袁老师、沈老师,电话 029-82202742(沈老师未公布联系电话)艺术学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029-82205431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联系人郭老师,电话 029-82202520管理学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29-82202994理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9-8220567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杜老师,电话 029-82205328冶金工程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9-82202937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29-82205599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史老师,电话 029-82201483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9-82205446文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9-82202380体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029-82201431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吴老师,电话 029-82203433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联系人范老师(电话 029-82203303),非全日制联系人魏老师(电话 029-82203307)化学与化工学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29-82203378资源工程学院:联系人孙老师,电话 029-82203408未来技术学院:联系人左老师(电话 029-82205376)、陈老师(电话 029-82202096)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联系人陈老师,电话 029-82202434八、违规行为处理1. 违规处理依据对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予以严肃处理。2. 异议申诉渠道考生若认为学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方案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对政策执行异议,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申请人;对违规违纪举报,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调查,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已下载 5872 次)《硕士思想政治考察表》(已下载 5574 次)《硕士复试体检表》(已下载 4992 次)2025-09-22 11:16:16
-
沈阳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5〕7 号)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制定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本录取工作办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一、总则第一条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为人民选拔出创新能力强、专业素养好和综合素质优良的人才。第二条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科学、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相关部门、各院(所)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作用,强化复试考核筛选功能,保证研究生录取质量。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第四条 复试过程中严格过程管理,确保复试开展全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考试流程、考核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二、组织管理第五条 学校切实落实招生录取主体责任,主要负责领导是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研究生院分管负责领导是我校研究生录取的直接责任人,做到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统一制定研究生招生分配计划和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学校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审核各院(所)制定的复试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统一指导各院(所)复试工作,统一审核各院(所)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和调剂拟录取名单,统一发布公示拟录取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等事宜。第六条 各学院(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复试专家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书记和院长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和导师代表等;招生复试专家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负责人)或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担任,由 5-7 人的研究生导师组成,秘书 1 人。根据复试内容和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招生复试专家组,承担不同复试内容,完成该专业全部复试考生该部分复试内容的考核。第七条 各学院(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主要职责是:1.根据教育部、辽宁省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依据已掌握生源和完成分配计划任务所需制定细则,一专业一策,并报研招办审定、备案。实施细则要符合培养单位学科特点,明确衡量标准、测试程序以及调剂方案。2.组织成立本单位招生复试专家组,负责专家库建设。指导并培训招生复试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学术学位硕士复试专家组应由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专业学位硕士复试专家组应由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专业学位导师人数不足的可以聘请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学位导师参加)。3.负责确定本学院所有专业复试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保管试题库。4.负责审核并妥善保存各招生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5.负责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进行资格审查,负责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招办审定、备案,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审定,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第八条 招生复试专家组在所在学院(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相关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考生复试考核的(含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相关工作。2.负责考生复试的面试相关工作。招生复试专家组成员在线下专业能力素质考核及综合面试时时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招生复试专家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责权。三、资格审查第九条 学院(所)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以下材料:1.初试准考证;2.身份证原件;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从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5.政治审查表;6.考生自愿提供的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7.其他。第十条 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在复试前提交学院审核。新生开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做退学处理。四、计划分配第十一条 我校结合辽宁省一流学科、博士点学科、优势特色硕士点学科、一般硕士点学科、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所在学院,参考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上一年度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分配。同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若存在学术不端、论文抽检不合格、师德师风等情况,对出现问题的相关学院、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减。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推荐免试生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分配至具体学院,实行全校统筹。学校将根据生源及社会需求等情况对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动态管理。五、复试时间、比例、内容及要求第十二条 复试拟于 3 月下旬开始,具体各专业复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各学院实施细则。研招办统一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各学院(所)向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调剂志愿考生分批分时段发出复试通知,明确考生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确保复试工作通知到位,各招生单位做好电话联系记录。复试工作分阶段进行: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和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2.第一阶段复试:各招生学院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复试开始前,考生必须签订《沈阳农业大学 2025 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留在学院备查。3.第二阶段复试:4 月 8 日-4 月 28 日,在国家调剂平台开通后,各招生学院根据第一阶段复试拟录取结果,公布调剂名额,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及录取等工作。4.硕士拟录取审查:研究生院对全部拟录取数据开展复查,数据修改,并对全部拟录取考生公开公示,5 月 20 日前上报教育部录取审查。第十三条 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总分及单科分成绩均超过国家A 类地区相应门类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满足所报考专业招生政策的考生,即为我校合格生源。合格生源超过招生规模的学科(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方向),进入复试的比例为拟招考录取计划数的 13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 130%的学科(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方向),所有满足本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第十四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要符合招生复试有关规定,同时总分和小分分数线达到以下要求:1.第一志愿及调剂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初试总成绩和单科分数线均达到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第一志愿及调剂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初始总成绩、小分均不低于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 90%。第十五条 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组成。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各占 100 分,满分 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调剂复试各专业不同批次复试形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但同一专业同一批次的复试必须选用同一种形式,同一专业复试难易程度应基本相同。采取线上远程复试的,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 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1.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综合文化素质等方面。2.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未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各学院要责成专人组织参加本院复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具体测试细则及结果反馈另行通知)。3.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是对考生对所报考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形式可选用笔试或线下现场问答方式,满分 100 分(具体形式见各学院实施细则)。考核科目严格按照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会计、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考生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占 30 分。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复试科目知识点测试问答(满分 50 分/35 分)(2)复试科目相关专业素质和技能问答(满分 50 分/35 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思想政治理论课知识问答(0 分/30 分)4.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能力素质,满分 100 分。综合能力考核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意志品质和品德;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⑤外语听说能力;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⑦实践、实验动手能力。具体详见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5.专业能力素质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要求(1)每名考生考试考核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指定 1 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备查。(2)考核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面试前,复试小组成员要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不得随意出入面试现场。(3)考生多的学科(专业)可以按照流水线进行,由同一批人员对所有该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考核,保证一个标准要求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4)复试小组在考试考核前要召开会议,统一明确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等。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 10%(不含 10%)时,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5)考核要进行现场录像、录音和记录,考场录像和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像文件、录音文件及复试记录要交到研招办统一保存,至少一年。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科目相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各院(所)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 60 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加试时间、科目、地点等详见各学院(所)复试实施细则,加试成绩在报录取名单前提交研招办备案。第十六条 复试命题1.复试命题包括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的命题工作。2.试题的内容、题型、题量等要充分考虑学科发展的需求,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需认真准备试题内容,严格做到“一人一卷”。复试命题所有命题人员均须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第十七条 复试要求各学院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复试开始前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第十八条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所)将所负责的成绩汇总,经学院(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招办,考生复试的原始材料汇总交到研招办存档备查。六、总成绩与录取第十九条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相加之和。总成绩计算公式(1)适用于除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用公式(2)计算。注:复试专业课满分>100 的科目,折算成百分制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小数。第二十条 录取办法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学校公布分专业、分学习方式计划录满为止。2.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3.第一志愿进入复试且复试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报考专业单独排队录取。申请调剂复试者,按照剩余专项计划数,不区分类别和专业,按照初试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入复试,录满为止。第二十一条 录取类别1.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2.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3.非全日制原则上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第二十二条 不予录取原则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第二十三条 复试不合格的确认。1.综合能力考核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 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格。3.开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对录取的研究生组织体检,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取消入学资格,做退学处理。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所)须在复试后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招办备案。— 14 —第二十四条 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各学院(所)的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各学院(所)复试结束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交到研招办。研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七、调剂工作第二十五条 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参见《沈阳农业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及各学院(所)复试实施细则中的调剂规定。八、破格复试第二十六条 破格复试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文件执行,有必要开展破格复试工作时,以后续相关通知为准。九、信息公布与公示制度第二十七条 研招办在学校研招网上公布复试办法、学院(所)实施细则、复试名单、调剂工作办法。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第二十八条 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需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第二十九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第三十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指导,对复试结果予以审查。研招办组织复试督导小组对各院(所)的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第三十一条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第三十二条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 复试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委的监督、检查。学校纪检部门电话:024-88487035 转 802。第三十四条 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电话:024-88487057;邮箱:10157yz@syau.deu.cn。第三十五条 学校党委宣传部采取“人防+技防”的方式,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对各大搜索引擎、主流热点网络媒体进行 24 小时实时监控,确保及时发现与我校研究生复试相关的舆情问题并迅速予以解决,事件处置办法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网络舆情研判和处置工作制度的通知》《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考试委员批准后执行。2025-08-22 14:07:26
-
关于公布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根据《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一、复试分数线在符合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院招生计划和考生上线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1、资格要求: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且达到以上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二、其他事项1、复试时间:非全日制项目管理硕士:3月23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3月28-30日(政治理论、管理案例分析笔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2、复试方式:采用线下复试方式3、复试笔试参考材料如下(政治开卷考试,请自行准备纸质材料,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其他科目为闭卷考试)政治理论参考资料:(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资料或2025年考研政治复习资料(不推荐版本,任何版本均可);(2)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3)2025年两会热点问题。项目管理硕士参考教材:《项目管理》(第2版),骆珣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吉林大学关于2025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硕士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的公告》(https://zsb.jlu.edu.cn/info/3062.html)5、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工作人员将在近期电话联系考生。6、复试实施细则及其它要求等另行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MBA教育中心网站、公众号有关复试的通知。7、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mba.jlu.edu.cn;微信公众号:JLU_MBA或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8、联系电话:0431-85095337,851661239、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楼A202)2025-07-31 15:29:23
-
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如下方案: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充分认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1.确保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2.确保科学性。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合理设计复试内容,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录质量。组织管理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领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2.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机构、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4.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无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的研究生导师及专业教师组成,应不少于5人。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5.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或指定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要加强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采用线下巡查或回看录像等方式督查复试录取的全过程,做好相关记录。6.各学院须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好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7.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硕士生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复试基本条件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1.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部分专业在符合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线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划线。2.其余专业均为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线。3.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为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线。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5.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线,同时符合《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6.我校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7.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个。根据生源情况分配交通运输工程学院1个,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1个、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1个、经济与管理学院1个、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3个、数学与统计学院1个、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1个、建筑学院1个。8.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完成报名,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进入学院复试名单。复试的要求与程序(一)实施方案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再在学院官网公布,并严格执行。(二)复试咨询服务各学院(研究生院)须加强教育宣传,努力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并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三)确认复试科目和缴纳复试费复试名单公示后,考生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复试信息确认”栏目。(网址:https://yjszs.csust.edu.cn/ksxt/login.aspx) 在“复试信息确认”栏目里确认复试科目,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核对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就业单位是否和《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修改。最后在“复试信息确认”栏目里支付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四)复试资格审查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1.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准考证。(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3.htm) 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7)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2.htm) 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3.同等学力考生须于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这项材料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不予复试和录取。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核验是否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如不符合,则不能参加此专项计划复试。5.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10344.htm)。6.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知情告知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10343.htm)。(五)复试内容和方式1.笔试(1)专业课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艺术设计综合实践考试时长为3小时。(2)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政治理论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4)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相关要求在各学院复试实施方案中公布。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英语听说能力。复试的综合面试形式、评分标准等由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和专业学位领域的特点自行确定。专业素质: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②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质;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六)复试要求1.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2.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录音和录像;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3.面试老师和考务工作人员要注意仪容仪表,均须佩戴工作牌。监考老师和面试老师均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面试小组秘书须查验考生的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并认真做好复试现场记录以便备查。4.考生复试完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逗留或重返面试教室和候考教室。调剂1.调剂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入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4)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我校调剂规则: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由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调剂系统里设置。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生一志愿为同一院校同一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批调剂考生录取完成后,学院未完成的各类别招生计划将由学校收回统管统筹。2.调剂的基本程序(1)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和缺额,按不低缺额数的2倍人数遴选调剂考生。(2)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调剂,具体开通时间见学校、各学院的调剂公告。(3)考生填报志愿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审核后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各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考生确认。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4)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将及时发放“待录取通知”,各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考生确认。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拟录取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1)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100分)×30%。(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4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60%。(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4)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分)×25%+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75%。(5)工商管理(专硕)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分)×100%。(6)综合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面试时的实际表现和提供的面试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后独立给分,计算时取平均成绩。2.基本要求:(1)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6)如有必要,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学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方式及时间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各学院如因特殊原因,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须报研究生院批准。复试时间:原则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8日-3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10日到4月下旬,具体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或调剂公告。原则上考生如不能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体检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沙理工大学校医院,由考生自行选择。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的考生于1周内将本人近1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报考学院,由各学院提交给校医院进行审核。学费标准和住宿安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校计财处网站公布的《2025学年新增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公示说明》(https://www.csust.edu.cn/jhcwc/info/1094/3262.htm)。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监督与复议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举报,举报电话:0731-85258529。我校研究生院同时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731-85258968。2.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和复议制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3.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4.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14 13:45:19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