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一、公示背景
2025年5月13日,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正式对外发布了该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公示信息。此次公示是根据教育部以及安徽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每一位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公示内容
此次公示的名单涵盖了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不含推荐免试)的所有拟录取考生。学校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公示期为7天,在此期间,考生及相关人员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均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0551-62901228
*通讯地址: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30009
*邮箱地址:hfutyzb@hfut.edu.cn
三、录取结果说明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明确指出,此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仅为初步结果,最终的录取情况需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及教育部的录检结果为准。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每一位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核和信息核对工作准确无误。
四、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2901228
*邮箱:hfutyzb@hfut.edu.cn
五、公示网址
考生可通过以下网址查看详细的拟录取名单公示信息: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六、结束语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希望通过此次公示,让每一位考生都能清楚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并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学校将一如既往地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研究生招生的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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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湖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包括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制订、复试过程的监管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教学督导等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复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订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指导开展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情况。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每个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 5 名及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 1 名,同时至少配备 1 名小组秘书。各招生学院应对该专家组构成做好保密工作。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复试生源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划线原则。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划定同一复试分数线。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所有专业的复试线,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都不得低于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专项计划指标、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等方面综合考量后统一划定。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后,须达到学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双少生” 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国家分数线。所有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入围复试名单,按学校和招生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上线要求见附件《湖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线》。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已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规定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即可予以拟录取。四、复试方式及内容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对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等复试内容,采用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招生学院可进行一定调整。复试内容一般包含以下方面:(一)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满分 100 分,由各学院组织,主要为专业知识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二)面试。满分 200 分,包括综合面试(150 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 分),由各学院组织。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及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还可要求考生提供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及专业排名情况、各类奖励情况、科研成果、毕业论文或实习实践报告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情况的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视具体情况还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等方式。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测试内容包括日常对话、广播新闻、专业外文文献等。(三)心理测试。考生心理素质测试由各学院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组织,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由学院通知考生。五、复试相关安排时间安排我校复试分批次进行,总体安排为 3 月 22 日 —24 日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4 月 20 日前完成接收调剂考生的复试。各招生学院复试具体安排见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复试期间由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学校和招生学院要求的形式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6)报考 “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7)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拟录取阶段须提供定向协议);(8)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9)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0)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复试流程以各学院发布的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流程为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设备要求双机位,考生须准备电脑和手机,具体流程见招生学院公告栏发布的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六、复试工作要求及保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国家保密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做好复试工作人员及专家组成员遴选和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亲属回避制度。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同一招生学院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工作专家组之间要保证考试流程、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复试前对考生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 “替考”。考中采取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 “作弊”。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复试过程要做好详细记录,考生面试过程均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笔试成绩原始登分表和面试评分记录表等材料原件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招生学院复印留存。招生学院要把好关键环节关,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反复校验比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精心组织准备场地、设备、工作人员等,复试过程环节提前演练,做好设备、网络故障等方面应急预案,确保复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七、考生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 ÷ 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总分 ÷ 复试满分)×100×40%对须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是否合格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等 4 个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录取原则对于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对本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或管综)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线生源不足,在考生自愿且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前提下,规范引导同专业全日制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依次向非全日制调剂录取。如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可从校内、校外其他专业调剂生源中择优录取。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人员,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若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其名额可按录取办法递补录取。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分满分 300 分低于 180 分;复试总分满分 200 分低于 120 分);(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百分制低于 60 分);(4)体检不合格者;(5)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6)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经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行为者;(7)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录取规定者。九、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调剂手续。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我校相关学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学校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咨询渠道等信息,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十、体检安排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一、复试缴费经省物价局核准,复试考生每人缴纳费用 100 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纳渠道: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十二、复试工作监督及复议监督与巡查。各招生学院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学院要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全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在复试过程中将开展复试巡查工作,对各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巡查。责任追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信息公布与复议。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录取无效。考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申诉电话:027 - 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7 - 59750034(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十三、其他事项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2025-08-27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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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5〕1 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为保障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核心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持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核心准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扎实推进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机制1.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 “学校 — 招生学院” 两级管理模式,明确层级职责。2.成立校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规划与落实。3.各招生学院组建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4.非全日制教育中心的复试组织工作由商学院统一统筹开展。三、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一)复试时间节点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须在 4 月 1 日前全部完成,各学院的具体复试时间、流程等细节,可查阅其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二)复试方式与相关费用1.复试方式:2025 年该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在长安校区、翠华西校区、雁塔校区分时段、分批次、分专业有序进行。考生需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当科复试。2.校区安排:(1)报考文学院、法学院的考生,在翠华西校区(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 44 号)参加复试;(2)报考外国语学院的考生,在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 64 号)参加复试;(3)其余考生均在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参加复试。3.费用说明: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考生的食宿费用需自行承担。(三)复试名单确定规则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上线生源不足 12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名单开展复试。各学院依据学校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不含专项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人数按 “进位取整” 原则确定,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步进入复试范围。(四)资格审查要求1.审查流程:复试前,各学院安排专人对拟复试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核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一律不予复试。审查需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措施,严防 “替考” 行为。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校验。具体审查安排由各学院提前告知考生。2.需提交的材料及排序:(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均需提供);(2)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有考生均需提供);(3)准考证(所有考生均需提供);(4)《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均需提供);(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所有考生均需提供);(6)《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无法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项目管理硕士(125602)、公共管理硕士(125200)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须在 2022 年 9 月 1 日前颁发;专科毕业生的专科毕业证须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颁发。(9)《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考生提供);(10)《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仅定向就业考生提供);(11)教务部门出具的报考专业 6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1 篇(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供);(12)个人竞赛获奖证明、大学英语四 / 六级证书、参与课题证明、发表论文、其他获奖材料及学院要求的补充材料。3.材料获取与提交:上述材料中,第 1、4、6、10 项的样表可登录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资料下载” 专区(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xzzx.htm)自行下载。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同时递交复印件 1 份(其中第 1、4、10 项须提交原件),由各学院留存备查。未参与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4.加分申请流程: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且网报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考生,须在 3 月 26 日 12:00 前提交加分申请。申请材料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手写签名的说明等扫描或拍照,以 “准考证号 + 姓名 + 手机号 + 申请加分” 为邮件主题,发送至 yzb@mail.xaufe.edu.cn,并致电 029-81556499 告知。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者,不享受加分政策。(五)复试内容与分值设定1.笔试:考查专业知识,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长 2 小时。考试科目以该校 2025 年招生简章中《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科目及参考书目表》为准。2.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每位考生测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内容包括三部分:(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核考生外语口头交际能力、专业外语掌握程度及听力水平,从发音准确性、语言规范性、流利度、表达得体性等维度评价;(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涵盖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潜力、创新精神与能力等;(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涉及跨学科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意识及心理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及礼仪等。3.专项思政考试:会计硕士(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项目管理硕士(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125604)、审计硕士(1257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纳入复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重复,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科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考核:各学院在复试期间,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招生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分 “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总成绩计算与排序规则1.总成绩构成:总成绩 = 初试折合成绩 + 复试折合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2.折合成绩计算:(1)初试折合成绩:普通专业 = 初试成绩 ÷5×60%;管理类联考专业 = 初试成绩 ÷3×60%;(2)复试折合成绩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40%。3.排序规则:按专业、学习方式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统考外国语分数、初试业务课一分数排序。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单独排序。(七)复试相关规范1.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存档以备复查;2.复试及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3.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复试影像等原始材料须报送研究生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修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复试相关内容;4.结合考生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其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5.坚持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和录取关键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学校或学院若需进一步考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组织再次复试。四、调剂复试安排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调剂办法另行公告。调剂考生的复试流程、资格审查要求及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完全一致。五、录取工作细则1.定向就业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及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分别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由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2.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3.录检与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须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录检,录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结果为准,研究生院将于 6 月底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4.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不参加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表由各学院留存。5.不予录取情形:未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任一科低于 60 分、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已接受其他单位 “待录取” 的考生,不予录取;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录取资格无效。6.递补与补录规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拟录取考生放弃资格或因资格问题被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若递补考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则顺延下一位);后期若有追加指标,由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补录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补录。7.专项计划说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包含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六、信息公开、监督与复议机制1.信息公开原则:学校及各学院遵循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原则,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审核与解释工作。2.公开内容分工:各学院负责公示本院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含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结果(含姓名、考生编号、初复试成绩、总成绩);研究生院负责公示学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名单。对专项计划、享受加分的考生,公示时须注明相关情况。3.名单公示要求: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若有变动,须说明变动原因并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4.申诉与复议:各学院成立监督小组,负责处理招生录取期间的考生申诉,具体流程见学院复试细则。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申诉须陈述事实及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者,追究相关责任。(1)申诉电话:029-81556639(2)申诉邮箱:yjsb@mail.xaufe.edu.cn七、违规行为处理1.考生须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意识,复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结束前不得泄露试题内容。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2.学校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严肃追责。八、其他说明1.该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复试细则将近期陆续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的相关公告;2.学校及各学院通过网站、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发送的信息、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3.学校不举办任何考研复试辅导,严禁校内单位或个人参与辅导活动;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招生信息,未委托任何主体开展辅导、培训、资料售卖等活动。考生需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谨防受骗;4.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或有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九、联系方式1.学校招生咨询:咨询电话:029-81556499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咨询邮箱:yzb@mail.xaufe.edu.cn各学院联系方式查询:https://yanjiusheng.xaufe.edu.cn/yzw/lxwm.htm2.校区地址: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翠华西校区: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 44 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 64 号3.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经济学院:陈老师,电话 029-81556305,邮箱 jj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jingji.xaufe.edu.cn/;(2)统计学院:朱老师,电话 029-81556280,邮箱 tj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tongji.xaufe.edu.cn/;(3)商学院:李老师,电话 029-81556356,邮箱 sxyyjs@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sxy.xaufe.edu.cn/;(4)管理学院:王老师、尚老师,电话 029-81556261,邮箱 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uanli.xaufe.edu.cn/;(5)信息学院:任老师,电话 029-84191358,邮箱 gzzyyx@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xinxi.xaufe.edu.cn/;(6)文学院:郭老师,电话 029-83695821,邮箱 w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wenxue.xaufe.edu.cn/;(7)法学院:刘老师,电话 029-83695681,邮箱 faxue@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faxue.xaufe.edu.cn/;(8)公共管理学院:孙老师,电话 029-81556878,邮箱 gg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ongguan.xaufe.edu.cn/;(9)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 MPA):薛老师,电话 029-81556897,邮箱 gg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ongguan.xaufe.edu.cn/;(10)外国语学院:何老师,电话 029-83695531,邮箱 wg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wgyxy.xaufe.edu.cn/;(11)马克思主义学院:余老师,电话 029-81556652,邮箱 sz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marxism.xaufe.edu.cn/;(12)数学学院:董老师,电话 029-81556912,邮箱 sx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math.xaufe.edu.cn/;(13)非全日制教育中心:赵老师,电话 029-81556819,邮箱 sxymba@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sxy.xaufe.edu.cn/。2025-09-22 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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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依据《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一)成立由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在工作小组指导下,成立相应学科(专业类别)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结合复试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三)学院负责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历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二、工作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三、复试(一)复试成绩要求在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院结合招生计划、考生生源和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类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1.一志愿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报名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科专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资产评估(025600)总分≥300分,会计(125300)总分≥190分。2.复试比例各批次调剂考生参加不同复试批次的复试成绩要求及差额比例以不同复试批次的公告为准。各批次调剂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资产评估、应用统计、数字经济、工商管理、会计(非全日制)执行差额比例以当批次调剂公告为准。按比例划定分数线后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若符合调剂申请条件考生上线人数未达到计划招生差额人数的专业,按照实际申请人数确定。(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复试考生在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https://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 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对录取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我校加分及审核政策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附件3)执行。(三)复试形式与内容学院2025年所有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等。1.笔试考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历加试。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每门满分100。现场复试笔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笔试的流程完全一致。网络远程复试笔试的考生需按要求下载《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并打印,笔试答卷提交按《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执行。(1)专业课:考试科目以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为准,计入复试成绩。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其它学科(专业)占复试总成绩的50%。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理论: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形式为笔试。2.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5%,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计算考生专业面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混合方式成绩;计算后的成绩,须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采取多组复试的专业,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并制订相应导师评分的管理办法尽量消除组间分数差异,以保障各组成绩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平性。3.英语听说测试复试小组中包含有2名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5%。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素质与心理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以面试方式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将逐一形成书面材料备案。复试全流程须录音录像,音像材料需严格密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后交学校保存。(四)复试具体安排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2日-23日,报到时间:3月22日8:00-11:00 C1-4一楼大厅;笔试时间:3月22日14:00-15:00专业课,3月22日16:00-17:00思想政治理论,考场另行通知。面试时间:3月23日8:00-18:00。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要密切关注学院网站信息,及时了解学院复试环节、时间安排和相关制度,严格按规定流程上传材料并参加复试,务必保持注册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调剂考生参照《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提前完成相应网络远程设备和软件的安装和调试。考生以在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报名材料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进行主辅机位腾讯会议注册,以便系统身份认定。3.调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如确因设备故障或网络信号不畅等技术问题致笔试(面试)中断,调剂考生应立即电话0532-86870253联系学院金老师。4.调剂考生需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进行远程笔试及面试。在网络远程笔试考试结束5分钟内按规定要求提交答卷,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该门课考试,并按零分处理。5.如确因网络原因,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试或答题信息提交工作,可申请一次“再次笔试(面试)”,经复试小组组长确认同意,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再次进行笔试(面试)。6.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取消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考生将取消学籍,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五)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四、调剂学院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根据《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和《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实施。五、录取(一)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1)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和会计专业硕士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0%+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2)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会计专业硕士以外其它专业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其中: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及使用同一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考生和各批次调剂考生要根据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依次录取。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规则如下:1.考生总成绩是按学院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2.会计专业硕士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3.参加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4.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四)拟录取名单确定1.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2.学院可以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3.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附件7),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4.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六、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在复试过程中,学校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纪检监察部门: 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三)信息公开制度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或公示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各学科、专业类别招生人数、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业务要求、不同复试批次所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双机位”远程复试组织管理要求以及具体流程、内容、方式、复试成绩使用办法、录取排名方式等,以及具体复试合格要求条件和不予录取情况)、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等。(四)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六)学院联系方式联系人:金老师 办公电话:0532-868702532025-08-21 1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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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5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教育部、上海市关于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以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制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确保质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宁缺毋滥。(三)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积极探索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下设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学校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的应急处置与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二)学校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组根据有关规定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一般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宣传、纪检监察等有关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领导、统筹、协调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四)学院应单独设立学院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调剂录取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巡视,参加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会议,复试录取期间,监察人员进驻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三、复试组织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于 3 月下旬至 4 月下旬开展,采取现场复试(线下)与网络远程复试(线上)方式进行。复试严格落实 “一平台”“双识别”“三随机”“四比对”,确保复试规范公平。(一)时间与形式一志愿考生于 4 月 1 日前进行复试。调剂考生于 4 月 8 日 - 4 月 21 日进行复试。各专业复试形式和安排详见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和考试公告。(二)环节与内容复试包括现场作答及综合考核。现场作答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综合考核含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全面考查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卷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中心)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三)复试成绩折算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专家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独立打分,由组长在复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专家的分数,评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四、录取(一)录取总成绩折算考生录取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 = 折算成 100 分的初试成绩 ×70%+ 复试总成绩 ×30%。(二)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者以及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各专业考生,根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差额录取。(五)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六)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7 日后提交上海市。(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并组织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八)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加分政策初试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关文件执行。(一)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三)报考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单科分同国家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低 15 分。(四)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 3 月 24 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六、破格复试2025 年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七、违规处理考生应签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八、监督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1148;邮箱:yzb@suibe.edu.cn;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yjc@suibe.edu.cn。九、其它本办法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布实施。2025-08-19 17: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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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针对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特制定本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1. 各专业(项目)复试入围分数线为明确复试准入标准,现将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的入围分数线公布如下,考生需达到对应科目分数要求方可参与复试:2. 总成绩核算方式与排序规则(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满分为 1000 分,其构成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0.5 +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4.5。初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比直接对应满分分值,复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则按既定系数折算后计入总分。(2)排序规则录取名单将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照 “复试面试成绩→初试成绩” 的先后顺序进行二次排序,以此明确拟录取人员的先后位次。3. 复试组织形式本次硕士统招生复试的资格审查环节与复试考核环节,均采用现场形式开展,考生需按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与相关流程。4. 复试费用缴纳要求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登录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完成复试费用的缴纳,缴费金额为 100 元。需特别注意的是,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考生最终未参加复试,已缴纳的 100 元复试费用均不予退还。5. 复试具体安排(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于 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期间,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逐一对复试考生进行,具体的审查时间与地点将通过邮件单独通知考生。现场审查材料要求:考生需现场出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考生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需现场展示(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同时,需提交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线上材料提交要求:在资格审查开始前,考生需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以下材料: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需上传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且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红章)、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自述(内容需涵盖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与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此外,还需上传 1 页 A4 纸规格的中文简历、5-6 页的中文自我介绍 PPT;持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额外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所有上述电子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3 月 21 日(周五)上午 9:00,考生需在此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逾期未提交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影响:未参与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一律不予录取。且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成绩单在内)均不予退还。(2)复试考核安排复试考核包含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其中面试环节将同步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复试笔试:笔试时间为 3 月 22 日(周六),考试形式为现场闭卷笔试,具体的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通过邮件通知考生。复试面试:面试工作将于 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期间以现场形式开展,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分组及地点,将通过邮件单独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6. 复试注意事项(1)复试考核重点聚焦于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包括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未来的职业发展潜力。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将融入面试过程,通过让考生回答外文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2)考生需严格按照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依据《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的要求,全程参与所有复试考核环节,不得缺席或迟到。(3)在参加复试前,考生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的 “政策法规” 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确保充分了解复试相关的政策法规与纪律要求,避免因不知情导致违规。(4)请考生保持报考时预留的通信方式畅通,及时查看短信与邮箱信息,密切关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的各类复试相关通知,避免错过重要安排。7. 招生计划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2025 年清华大学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专业代码:025800)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名额为 33 个。2025-09-08 13: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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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的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保证新生生源质量,严格规范复试与录取工作程序,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办法。一、指导思想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与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发挥复试综合考察的作用,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较强、身心健康的考生。二、复试时间3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三、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四、复试考核(一)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综合素质三个部分,满分100分。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形式可灵活多样,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研究确定。学术学位专业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专业学位专业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知识应用能力、职业发展潜力等。2.外语考核(满分20分)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包括面试作答与综合材料研判。面试作答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考察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综合素质等情况。(二)其他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报考会计(MPAcc)、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的考生应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满分100分,折算计入考生复试综合考核部分的20%成绩。3.加试方式为笔试。五、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二)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三)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四)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五)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六)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八)其他附加复试材料(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调剂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由学校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发布。七、录取(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各学院按照以下计算公式得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 =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二)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各专业/方向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5.提供虚假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各学院不得将不予录取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第一志愿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院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六)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7日。(七)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拟录取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八、复试监督信息举报电子信箱:yzb@gdut.edu.cn电话号码:020-39322722(研招办)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325室九、其他以上内容如有与国家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广东工业大学研招网及各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公平公正有序,请各位考生准时到达现场参加复试。如有特殊原因晚到,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参加复试,无故迟到或未到的将按规定取消复试资格。2025-08-12 16: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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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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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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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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