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专业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
2025-08-22 09:39:38
来源: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MBA网站
一、公示背景
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针对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与125602项目管理专业,经过初试、资格审核以及复试等一系列严谨的选拔流程后,第一批次的调剂拟录取名单已经正式确定。
二、名单详情
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特别说明的是,125300会计专业和125200公共管理专业的调剂指标,根据实际申请情况以及复试表现进行了适当调整。
三、公示时间
本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9日至4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0551-62904985、62904987、62902867、62904902。
五、公示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MBA MPA管理中心
六、公示日期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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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五)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二、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分配的招生计划均包含推免、稀土、国际产学研用联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在录取过程中,招生单位未按上级管理部门及学校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收回招生计划并调整到其他专业。三、复试资格(一)一志愿考生1.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差额复试原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2.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在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称国家线)基础上,由各招生单位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确定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外公布。3.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即具备复试资格。4.一志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即具备复试资格。5.一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以下分数线要求方可具备复试资格:(二)调剂考生1.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应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由各招生单位根据调剂考生的专业素养、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2.对在同一时段,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比如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公共管理和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各招生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优先、专业素养、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择优确定复试资格名单。3.各招生单位应如实在调剂平台公布缺额情况,根据往年调剂考生参加复试比例、调剂考生的志愿填报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名单。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优先接收工程类专业学位调剂考生(专业代码前三位为085、086)。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可填报我校调剂志愿,我校择优确定专项计划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5.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三)加分项目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四)退役免初试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免初试,具备复试资格。(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四、复试工作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专业素养、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工作人员应认真、严格地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树立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增强纪律意识,复试小组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线下独立评分。(一)复试方式学校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具体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原则上同一学科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需报学校同意,且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二)资格审核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2.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6.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7.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8.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现场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其中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核验。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电子档,在开学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复核)。9.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三)心理测试为全面了解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考生心理健康档案,各招生单位组织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综合复试前开展心理测试,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并完成测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或各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考核内容。具体复试方式和考核内容见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1.专业课考核专业课考核总分为100分。各学科(专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专业课考核内容。进行专业笔试的,现场笔试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网络远程笔试的考试时长应不小于1小时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专业课考核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出现选考科目时,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进行登记。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共7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3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专业素养的支撑材料。(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培养潜质、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支撑材料。(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包含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方面,考查考生外语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3.加试(1)专业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线上考试时间不少于1小时),分数为100分。(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由专业所在招生单位组织。(五)总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为100分(部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可由所在招生单位自行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成绩计算或折算办法具体由各招生单位制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复试前公布。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综合面试成绩×(1-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其他考核成绩权重)+其他考核成绩×其他考核成绩权重。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以一定比例形式另外计入复试总成绩。2.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建议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原则上初试成绩占50%-70%权重、复试成绩占30%-50%权重,总成绩计算或折算办法具体由各招生单位制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复试前公布。五、录取工作(一)各招生单位应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1.复试总成绩普通计划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普通计划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注:专项计划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2.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加试考试成绩不合格。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4.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且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六)招生单位拟录取信息。各招生单位应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本单位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电话与邮箱。(七)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六、信息公开各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所公开的信息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各招生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及调剂工作方案、复试考生信息、拟录取信息及咨询与申诉渠道等。监督电话及邮箱如下: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七、时间安排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复试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及生源情况,组织各招生单位有序开展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点生源情况与复试内容等确定复试时间,复试地点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学校复试工作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具体将会根据复试工作进展视情况调整):1.3月下旬各招生单位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2.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3.4月中旬前完成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4月28日前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八、工作要求(一)复试与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单位要在教育部及学校要求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复试与录取详细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调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二)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三)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四)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六)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各招生单位要优化考生服务。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咨询畅通,安排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咨询和信访举报,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严禁对考生问题咨询和信访举报置之不理、消极应付,坚决杜绝矛盾激化或上移。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八)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九)联合培养单列招生单位参照本方案执行。九、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312730电子邮箱:yzb@jxust.edu.cn 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doc2025-08-22 16: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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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理工大学经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统筹兼顾,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副院长、学院纪检委员、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二、复试分数线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硕士(MBA)、应用统计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 A 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分数要求是在国家 A 类线单科线基础上,单科线降 15 分,总分达到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总分要求。会计硕士复试分数线为 202(单科线执行国家统一划定的 A 类地区划定的单科分数线)。三、复试方式2025 年我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使用的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与学院联系做好设备测试和面试环境准备工作;学院联系方式 15007904599、18672100019、0791-83897863。四、复试时间依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根据生源情况,有序错开复试,分批次分阶段复试,复试时间为:应用统计硕士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3 月 27 日开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工商管理硕士(MBA)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3 月 30 日开始,采取现场复试。会计硕士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4 月 1 日开始,采取现场复试。调剂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为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调剂复试时间 4 月 8 日以后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五、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验证报告、政审表等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现场复试的考生提前下载填写好《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报到时提交给二级招生单位;远程复试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请按 “序号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材料名称” 进行命名,存至一个 ZIP 压缩包,并以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复试专业” 进行命名上传至面试系统。1. 必交的材料有:① 初试准考证;② 有效居民身份证;③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与本科成绩单);④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 “学信档案” 在线申请学历(往届毕业生)、学籍(应届毕业生)验证;⑤ 《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要求实事求是,加盖公章,下载网站:https://yjsy.ecut.edu.cn/a1/ba/c456a106938/page.htm);2. 选交的材料有:⑥ 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3. 特殊的材料(仅限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⑦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扫描件;⑧ 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现场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3 月 30 日上午 9:00-11:00(工商管理硕士)4 月 1 日上午 9:00-11:00(会计硕士)六、复试内容现场复试(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现场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笔试包含专业笔试及思想政治理论。专业笔试的目的为了解考生对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 1 小时,满分 50 分。思想政治理论论文主题为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题目自拟,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准确,论证充分,逻辑清晰,字数不少于 1500 字,政治理论成绩满分 10 分。笔试时间:3 月 30 日下午 13:30 - 14:30(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课笔试)3 月 30 日下午 14:40 - 16:10(工商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4 月 1 日下午 13:30 - 14:30(会计硕士专业课笔试)4 月 1 日下午 14:40 - 16:10(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地点: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经管楼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等,满分为 100 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英语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 30 分。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评分。面试时间:3 月 31 日上午 9:00 开始(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3 月 31 日下午 13:30 开始(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4 月 2 日 9:00 开始(会计硕士)面试地点: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经管楼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是以在线综合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线综合面试包含专业面试、专业测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专业测试成绩满分 50 分,英语听说成绩满分 30 分。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个人志趣与特点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等;专业测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对指定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目的是了解考生英语语言表达能力。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执行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每门课考试时间 1 个小时,满分 50 分;加试不合格者(单门课成绩未达到 30 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时间:3 月 30 日上午 10:00 - 12:00(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加试)4 月 1 日上午 10:00 - 12:00(会计硕士同等学力加试)加试地点: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经管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遵循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主要考核的是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应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工作。学校复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 4 月 30 日前邮寄到学院(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 892 号东华理工大学枫林校区 叶菁(收)18672100019 );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调剂工作所有考生的调剂工作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调剂系统考生范围参加网上报名,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被一志愿单位录取的考生。调剂工作的基本要求(1)报考条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2)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及申请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专业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4)科目要求: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5)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必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八、录取公示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入学考试总成绩是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后得出。计算公式为:(1)工商管理学硕、应用统计入学考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 ÷5)×0.6 +(复试成绩 ÷1.8)×0.4复试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 + 专业测试(笔试)成绩 + 英语听说成绩(2)会计硕士与工商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 ÷3)×0.6 +(复试成绩 ÷1.9)×0.4复试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 + 专业测试(笔试)成绩 + 英语听说成绩 + 政治理论成绩如专业考生较多,分组复试时为平衡不同面试考官组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修正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 = 考生面试成绩 × 修正系数(修正系数 = 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 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修正按照分组复试项目逐项修正),最后依据修正成绩排序。录取原则是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一志愿和调剂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排名,“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依据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会计硕士与工商管理硕士依次依据复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确定排名)。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线(工商管理学、应用统计及格线为 108 分,会计硕士与工商管理硕士为 114 分)。成绩及名单公示复试结束三天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诚信复试考生本人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在 4 月 30 日前邮寄到学院。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如果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入学复查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定向就业及非全日制考生材料提交复试合格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必须在 4 月 30 日前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的扫描件)。九、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学院举报电子邮箱:myluo@ecut.edu.cn;举报电话:13330086696 。2025-08-22 15: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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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三、组织领导(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等各项工作,对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制定相关方案;审批各学位点复试工作方案;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过程。(三)成立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成立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各学科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四、复试基本条件(一)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二)其余专业均执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三)我校法律、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要求:①法律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60分;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120分。②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四)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五、调剂(一)调剂专业调剂专业目录详见后续公告。(二)调剂要求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也可能将根据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其他学术要求,具体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相关通知。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4.我校之后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具体时间安排见调剂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5.我校可能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复试录取情况调整调剂名额,调剂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调剂系统发布。6.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三)调剂程序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2.我校研究生院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的学术要求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3.调剂考生复试后,我校将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六、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与要求1.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护考生和教师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3.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注意做好保密工作。4.各二级招生单位须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舞弊”。(二)复试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30日;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8日以后分批进行。具体时间、要求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复试时间,以学校或二级招生单位具体通知为准。(三)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工商大学财务处”,点击“其他入口—研究生复试费”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四)复试资格审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复试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前,考生必须根据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面试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相关要求见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材料包括: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1)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2)对于往届考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3)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4.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5.《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下载地址见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工作),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向二级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8.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五)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分值150分(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包括专业理论和政治两部分,分别进行,其中专业理论100分,政治50分;体育专业硕士包括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外语能力测试,分值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专业理论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科目、内容不超过我校公布的《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的范围。2.政治理论测试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的政治理论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测试范围为时政内容。3.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4.外语能力测试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5.加试科目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测试方式与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相同,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单独通知安排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思想政治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体检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须根据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后续通知自行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二级招生单位指定邮箱,未按时发送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七、录取办法(一)考生录取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在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排名进行录取。如排名相同则以初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初试业务课(综合科目)总分高低进行排序。(二)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各二级招生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5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按百分制计算);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将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否则不予录取。(七)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结果公示拟录取结果预计于6月前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九、其他政策规定(一)全日制计划考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非全日制计划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三)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进行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四)学费收缴: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及我校收费标准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住宿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十、监督复议(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三)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二级招生单位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四)学校信息与网络中心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五)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举报电话:0731-88688031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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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5〕1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统筹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基本原则(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二)落实分类选拔要求。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三)落实复试录取规范管理。科学制订复试录取办法,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加强资格审核,加强诚信教育,加强过程监管,严格执行“三随机”原则,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信息公开,做实做细服务,切实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三、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二)学校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专项工作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组考工作。各学院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四)各学院按招生专业及复试考生人数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工作的研究生导师是主办责任人。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五)各学院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四、复试(一)复试方式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将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笔试科目,按照原考核范围纳入到网络远程复试中,通过面试的方式一并进行考核。(二)复试资格名单确定1.一志愿生源充足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调剂考生,学校将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进入复试的考生比例。2.所有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3.原则上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三)复试资格审查各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过程管理,强化监管措施。复试前要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等具体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查验,强化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复试替考。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有: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3.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4.本人大学成绩单1份;5.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要提供符合招生录取规定年限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6.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8.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按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专栏通知要求向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院将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实。9.《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由学校统一制定,考生下载后填写。10.《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由学校统一制定,考生下载后填写盖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身份不符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四)复试时间安排4月7日前,完成所有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4月28日前,完成全校复试工作。(五)复试过程管理1.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各学院需按要求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2.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各学院要科学设计复试流程,做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3.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各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4.严格做好复试试题管理。各学院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国家和我省研考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和《长春工业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5.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结合今年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和学院的复试相关信息要通过网络、移动通讯等方式及时向考生发布。充分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特别是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及时充分知晓。6.强化人文关怀和兜底保障。要加强对参加远程复试考生的技术指导,确保考生对平台和平台的使用有充分的了解。要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7.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由各学院下载保存,复试笔试试卷、复试报告单、复试评分表等纸质材料留存备查。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8.组织多批次复试的学院,复试试题应掌握同一命题标准,每一批次单独命题,不得重复使用。确需采用分组复试的专业,确保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9.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如有离开的情况,返回后不得为其离开期间面试的考生评分。(六)复试考核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同一标准考核,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的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以《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为准,专业课考试由各相关学院组织命题、考务及评卷工作。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参加本专业的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2.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笔试及实践环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口试为主。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为3-4分钟。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面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工作态度、奖惩情况、心理健康情况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主要从语言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方面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了解考生本科期间的学习、工作及奖励等情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3.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七)复试程序1.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通过研招平台“招生信息公开”栏目上传,同时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2.各学院按照《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上传学院网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3.确定复试名单,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4.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亲自监督指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5.各学院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折合计算后,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五、调剂(一)调剂要求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调剂程序1.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http://yz.chsi.com.cn)2.我校将于考生调剂志愿填报24小时之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筛选考生,并向确定接收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3.考生需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后,请按照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复试准备。5.确认复试的考生须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ccut.edu.cn/)“招生工作”专栏查询复试工作安排并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6.复试结束后我校会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12小时以内未接受待录取的,学校将认定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三)调剂原则1.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2.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此24小时内为我校遴选考生时间。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3.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执行同一复试标准。4.对因个人原因放弃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学校将不再接受其后期的调剂申请。六、体检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七、录取(一)成绩核算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2.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满分)/5*70%+复试成绩*30%。3.总成绩=初试成绩(300分满分)/3*70%+复试成绩*3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1.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2.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三)录取原则1.学校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不予解除。3.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四)录取工作要求1.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公开招生信息,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所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备案公开所有的招生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专栏对所有招生信息进行公开公示。2.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专栏进行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不得录取。八、纪律要求与工作监督(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巡视、监督,保证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三)复试小组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考生的复试工作,不得违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四)对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五)监督举报电话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0431-85716157,85716566长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0431-85716493九、附则(一)本方案由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二)本工作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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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5〕7 号)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制定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本录取工作办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一、总则第一条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为人民选拔出创新能力强、专业素养好和综合素质优良的人才。第二条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科学、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相关部门、各院(所)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作用,强化复试考核筛选功能,保证研究生录取质量。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第四条 复试过程中严格过程管理,确保复试开展全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考试流程、考核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二、组织管理第五条 学校切实落实招生录取主体责任,主要负责领导是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研究生院分管负责领导是我校研究生录取的直接责任人,做到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统一制定研究生招生分配计划和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学校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审核各院(所)制定的复试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统一指导各院(所)复试工作,统一审核各院(所)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和调剂拟录取名单,统一发布公示拟录取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等事宜。第六条 各学院(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复试专家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书记和院长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和导师代表等;招生复试专家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负责人)或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担任,由 5-7 人的研究生导师组成,秘书 1 人。根据复试内容和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招生复试专家组,承担不同复试内容,完成该专业全部复试考生该部分复试内容的考核。第七条 各学院(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主要职责是:1.根据教育部、辽宁省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依据已掌握生源和完成分配计划任务所需制定细则,一专业一策,并报研招办审定、备案。实施细则要符合培养单位学科特点,明确衡量标准、测试程序以及调剂方案。2.组织成立本单位招生复试专家组,负责专家库建设。指导并培训招生复试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学术学位硕士复试专家组应由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专业学位硕士复试专家组应由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专业学位导师人数不足的可以聘请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学位导师参加)。3.负责确定本学院所有专业复试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保管试题库。4.负责审核并妥善保存各招生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5.负责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进行资格审查,负责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招办审定、备案,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审定,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第八条 招生复试专家组在所在学院(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相关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考生复试考核的(含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相关工作。2.负责考生复试的面试相关工作。招生复试专家组成员在线下专业能力素质考核及综合面试时时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招生复试专家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责权。三、资格审查第九条 学院(所)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以下材料:1.初试准考证;2.身份证原件;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从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5.政治审查表;6.考生自愿提供的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7.其他。第十条 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在复试前提交学院审核。新生开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做退学处理。四、计划分配第十一条 我校结合辽宁省一流学科、博士点学科、优势特色硕士点学科、一般硕士点学科、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所在学院,参考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上一年度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分配。同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若存在学术不端、论文抽检不合格、师德师风等情况,对出现问题的相关学院、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减。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推荐免试生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分配至具体学院,实行全校统筹。学校将根据生源及社会需求等情况对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动态管理。五、复试时间、比例、内容及要求第十二条 复试拟于 3 月下旬开始,具体各专业复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各学院实施细则。研招办统一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各学院(所)向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调剂志愿考生分批分时段发出复试通知,明确考生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确保复试工作通知到位,各招生单位做好电话联系记录。复试工作分阶段进行: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和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2.第一阶段复试:各招生学院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复试开始前,考生必须签订《沈阳农业大学 2025 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留在学院备查。3.第二阶段复试:4 月 8 日-4 月 28 日,在国家调剂平台开通后,各招生学院根据第一阶段复试拟录取结果,公布调剂名额,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及录取等工作。4.硕士拟录取审查:研究生院对全部拟录取数据开展复查,数据修改,并对全部拟录取考生公开公示,5 月 20 日前上报教育部录取审查。第十三条 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总分及单科分成绩均超过国家A 类地区相应门类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满足所报考专业招生政策的考生,即为我校合格生源。合格生源超过招生规模的学科(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方向),进入复试的比例为拟招考录取计划数的 13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 130%的学科(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方向),所有满足本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第十四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要符合招生复试有关规定,同时总分和小分分数线达到以下要求:1.第一志愿及调剂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初试总成绩和单科分数线均达到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第一志愿及调剂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初始总成绩、小分均不低于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 90%。第十五条 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组成。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各占 100 分,满分 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调剂复试各专业不同批次复试形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但同一专业同一批次的复试必须选用同一种形式,同一专业复试难易程度应基本相同。采取线上远程复试的,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 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1.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综合文化素质等方面。2.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未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各学院要责成专人组织参加本院复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具体测试细则及结果反馈另行通知)。3.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是对考生对所报考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形式可选用笔试或线下现场问答方式,满分 100 分(具体形式见各学院实施细则)。考核科目严格按照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会计、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考生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占 30 分。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复试科目知识点测试问答(满分 50 分/35 分)(2)复试科目相关专业素质和技能问答(满分 50 分/35 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思想政治理论课知识问答(0 分/30 分)4.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能力素质,满分 100 分。综合能力考核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意志品质和品德;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⑤外语听说能力;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⑦实践、实验动手能力。具体详见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5.专业能力素质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要求(1)每名考生考试考核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指定 1 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备查。(2)考核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面试前,复试小组成员要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不得随意出入面试现场。(3)考生多的学科(专业)可以按照流水线进行,由同一批人员对所有该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考核,保证一个标准要求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4)复试小组在考试考核前要召开会议,统一明确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等。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 10%(不含 10%)时,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5)考核要进行现场录像、录音和记录,考场录像和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像文件、录音文件及复试记录要交到研招办统一保存,至少一年。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科目相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各院(所)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 60 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加试时间、科目、地点等详见各学院(所)复试实施细则,加试成绩在报录取名单前提交研招办备案。第十六条 复试命题1.复试命题包括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的命题工作。2.试题的内容、题型、题量等要充分考虑学科发展的需求,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需认真准备试题内容,严格做到“一人一卷”。复试命题所有命题人员均须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第十七条 复试要求各学院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复试开始前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第十八条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所)将所负责的成绩汇总,经学院(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招办,考生复试的原始材料汇总交到研招办存档备查。六、总成绩与录取第十九条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相加之和。总成绩计算公式(1)适用于除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用公式(2)计算。注:复试专业课满分>100 的科目,折算成百分制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小数。第二十条 录取办法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学校公布分专业、分学习方式计划录满为止。2.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3.第一志愿进入复试且复试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报考专业单独排队录取。申请调剂复试者,按照剩余专项计划数,不区分类别和专业,按照初试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入复试,录满为止。第二十一条 录取类别1.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2.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3.非全日制原则上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第二十二条 不予录取原则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第二十三条 复试不合格的确认。1.综合能力考核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 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格。3.开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对录取的研究生组织体检,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取消入学资格,做退学处理。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所)须在复试后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招办备案。— 14 —第二十四条 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各学院(所)的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各学院(所)复试结束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交到研招办。研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七、调剂工作第二十五条 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参见《沈阳农业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及各学院(所)复试实施细则中的调剂规定。八、破格复试第二十六条 破格复试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文件执行,有必要开展破格复试工作时,以后续相关通知为准。九、信息公布与公示制度第二十七条 研招办在学校研招网上公布复试办法、学院(所)实施细则、复试名单、调剂工作办法。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第二十八条 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需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第二十九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第三十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指导,对复试结果予以审查。研招办组织复试督导小组对各院(所)的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第三十一条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第三十二条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 复试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委的监督、检查。学校纪检部门电话:024-88487035 转 802。第三十四条 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电话:024-88487057;邮箱:10157yz@syau.deu.cn。第三十五条 学校党委宣传部采取“人防+技防”的方式,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对各大搜索引擎、主流热点网络媒体进行 24 小时实时监控,确保及时发现与我校研究生复试相关的舆情问题并迅速予以解决,事件处置办法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网络舆情研判和处置工作制度的通知》《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考试委员批准后执行。2025-08-22 1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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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集中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党委(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三)在各工作小组指导下,成立相应学科(专业类别)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结合复试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四)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协调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负责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二、工作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复试成绩要求(1)在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各学院结合招生计划、考生生源和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类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2)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3)报名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2.复试比例所有学科(专业类别)原则上按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类别)实际需要,确定一志愿和各批次调剂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复试考生在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https://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 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各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对录取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我校加分及审核政策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附件3)执行。(三)复试形式与内容我校2025年所有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等。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类别)特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1.笔试考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专业类别)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为准,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仅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形式为笔试。具体要求如下:(1)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类别)特点自主选择单独组织笔试方式或笔试面试混合方式进行。不同复试方式(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必须完全一致。(2)复试笔试环节按照硕士研究生自命题工作管理规范组织实施。(3)各学科专业笔试采取的考试方式、相关规定、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小时)等,各学院须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公布。(4)网络远程复试笔试的考生需按要求下载《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附件4)并打印,笔试答卷提交按《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附件5)执行。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计算考生专业面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混合方式成绩;计算后的成绩,须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采取多组复试的专业,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并制订相应导师评分的管理办法尽量消除组间分数差异,以保障各组成绩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平性。3.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复试小组中应包含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应尽可能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计算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测试评分方式确定。4.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各学院考核时应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各学院要逐一形成书面材料备案。复试全流程须录音录像,音像材料需严格密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后交学校保存。复试录取期间,学校将严格落实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全面巡查。(四)复试具体安排学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1日-23日(具体时间详见各学院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复试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卫生和安全制度;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防范考试作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保证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公平一致。(五)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四、调剂(一)基本要求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调剂,调剂考生和一志愿上线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且需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我校招生学科(专业类别)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规定的调剂相关要求(附件6)。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3.原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4.原初试科目与我校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如数学一可调至数学二,英语一可调至英语二,不得逆调。经济类综合能力可以向数学三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各学院需在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类别)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学院的调剂办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并严格执行。6.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7.具体调剂考生接收条件详见我校各学院调剂录取办法。(二)调剂程序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2.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院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务必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3.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五、录取(一)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权重+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权重)其中:(1)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硕士笔试成绩由复试期间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权重相加折合成百分制,各自权重及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自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公布;其他学科专业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即为复试笔试成绩。(2)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各自的权重,具体以各学院向社会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1-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权重其中:(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2)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由各学院在30%-50%范围内确定。(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及使用同一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考生和各批次调剂考生要根据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依次录取。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规则如下:1.不同学院的不同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2.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排序。3.同一学科、专业在不同学院招生的,按招生章程规定分别排序。4.同一学科、专业且采用不同考试科目组合的,按照科目组合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5.招生章程中明确按照方向招生的,按照该方向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6.参加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7.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三)拟录取名单确定1.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2.学院可以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候补数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3.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附件7),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4.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六、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在复试过程中,学校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研究生院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纪检监察部门: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三)信息公开制度各学院负责制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明确各学科、专业类别招生人数、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业务要求,不同复试批次所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双机位”远程复试组织管理要求以及具体流程、内容、方式、复试成绩使用办法、录取排名方式等,以及具体复试合格要求条件和不予录取情况)、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等。各学院拟公布的信息,必须报领导小组审核,未经审核通过的不得公布或公示。研究生院负责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办法、各学院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四)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七、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件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有关规定.docx】【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7: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docx】【附件5: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pptx】【附件6: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docx】【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docx】【附件8: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操作指南.docx】【附件9: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docx】【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pdf】2025-08-21 09:52:53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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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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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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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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