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 考生成绩查询的通知
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部署,现就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复核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安排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定于 2 月 24 日 9:00 正式发布。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
进行查询。该网站是我校本次初试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平台,我校不会在其他任何平台发布或提供考生成绩数据。
二、成绩复查流程
在成绩公布前,学校已组织专人对所有考生成绩进行了多轮核对。若考生本人对成绩存在疑问,可按以下规定申请复查。请注意,成绩复查不接受现场提交、邮件发送、电话告知等形式的申请,且仅受理考生本人提出的申请。
申请时段:2 月 24 日 9:00 至 2 月 26 日 17:00,逾期申请将不予处理。
申请方式:考生需在上述时段内,通过登录链接(https://www.wjx.cn/vm/eG414nr.aspx)或扫描文末二维码,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提交复查申请。若超出规定时间或信息填写有误,申请将被驳回。
复查规范:学校收到复查申请后,将安排专人进行核查,考生本人不得直接查阅试卷。
复查内容包括: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是否存在漏评情况、各小题得分是否有漏统或漏登现象、各小题得分合计后是否与考生收到的成绩一致。成绩复核不涉及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的宽严程度不在复查范围内。超出上述规定的申请事项,学校将不予受理。
若经复查发现成绩有误,学校将于 3 月 7 日前通过电话告知考生本人,并按程序上报上级部门进行纠正;成绩无误的,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复试相关说明
“国家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 的公布时间尚未确定,考生可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最新动态。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尽快公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安排,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所报考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避免错过复试时间。
我校不提供成绩排名服务,在 2025 年 “国家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 公布前,也不会发布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考生可参考 2024 年 “国家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 初步评估自身成绩情况。如有意愿参与我校调剂,建议密切关注各学院发布的调剂信息。
咨询电话:029-85310346
咨询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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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武汉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推免生接收计划(一)硕士推免生计划2026 年,武汉大学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规模约为 3000 人(含各类专项计划),具体名额将根据学科发展需求与生源情况动态调整。其中,“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 “国优计划”)硕士推免生计划接收约 30 人,承担国优计划培养任务的单位包括: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二)直博生接收计划学术学位直博生:我校所有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专业学位除外),均开放直博生接收通道;专业学位直博生:仅 “卓越工程师” 计划(国家校企联培专项)相关专业学位接收直博生,其他专业学位不开展直博生招生。二、推免生报考条件(一)基本报考条件已在本科所在学校获得推免生资格,且资格有效性以本科学校推免工作认定结果为准;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武汉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要求,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允许跨学科报考,鼓励具备跨学科知识背景、创新潜力突出的考生申请。(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国优计划:报考国优计划的推免生,需满足基本报考条件,且本科阶段专业成绩优秀,同时具备 “乐教、适教” 的职业素养与潜力,愿意投身中小学教育事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该专项计划的推免生,需符合国家及学校关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基本报考条件,且报考专业仅限以下专业学位: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新闻与传播、法律、机械、测绘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临床医学。(三)培养单位额外要求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培养目标与科研需求,在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制定针对本单位推免生的具体业务要求(如专业基础、科研经历等),相关要求将在各单位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中明确。三、推免生接收工作流程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是推免生工作唯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与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志愿填报、录取结果确认及备案公开等所有环节,均需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参与我校推免生录取。(一)发布招生信息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将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社会公开,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各专业招生详情;各培养单位将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本单位报名要求、复试安排、成绩核算方式等内容,考生需及时关注。(二)考生填报志愿填报时间:9 月 22 日上午 9 时起,考生可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填报规则:每名考生可同时填报 3 个志愿,每个志愿提交后 48 小时内不可修改,考生需结合自身意向谨慎选择。(三)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发放各培养单位将根据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志愿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结合生源质量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复试通知发放时间:9 月 23 日上午 9 时起,各培养单位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陆续向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收。(四)复试组织与参与考生需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通知,确认接受后需按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以指定形式(线上或线下)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如时间、形式、内容)由各培养单位确定,考生需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五)待录取通知发放与确认各培养单位根据复试结果与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仅在确认接受后,录取方可生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六)拟录取名单公示各培养单位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本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录取名单。四、复试形式与成绩核算(一)复试形式复试可采用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包括素质评估、专业笔试、外语测试、综合面试、实践操作等,各培养单位将根据学科特点(如文科侧重综合分析能力、理科侧重实验操作能力)与生源状况,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形式,相关信息将在培养单位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中公布。(二)成绩核算复试各项考核内容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综合成绩的具体折算方式(如各考核环节权重)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将在其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中明确。五、推免生录取原则录取以各培养单位推免生接收计划为依据,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保录取质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推免生录取的重要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无论其他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六、推免生接收信息公开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关键信息,具体包括:接收专业、招生计划、接收实施细则、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考生姓名、复试各项成绩等)、咨询与申诉渠道等,确保招生过程透明可监督。七、推免生奖助学金政策(一)常规奖助学金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范围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支持。学校奖助学金体系涵盖: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同时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 “三助”)工作岗位并发放岗位津贴,还设有各类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具体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评定标准及发放方式,以学校当年发布的各项奖助学金评定文件为准。(二)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奖励标准如下:特等奖:奖励金额为 10000 元 / 人;一等奖:奖励金额为 5000 元 / 人;二等奖:奖励金额为 3000 元 / 人。该奖学金的具体评选办法、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可查阅学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八、温馨提示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操作规则:考生可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同时接受多个培养单位的复试通知,但仅能接受一个培养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确认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操作不可修改;通知撤销权限:在考生未对待录取通知或复试通知进行确认操作前,培养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撤销已发送的通知;复试安排关注:各培养单位会结合学科特点与考生报考情况,灵活安排复试时间与复试方式(线上或线下),考生需密切关注报考培养单位官方网站及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的通知,避免错过关键信息;预报名考生要求:已通过培养单位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需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正式报名,具体时间与操作要求可见各培养单位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入学资格核查: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按时取得相关证书,录取资格自动无效;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经考核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九、违规处理与责任声明考生诚信要求:考生需承诺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及各类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等)真实、准确、完整。若在推免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不论何时查实,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监管责任:我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文件规定,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培养单位或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推免工作规范有序。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武汉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武汉大学2025 年 9 月 21 日2025-09-29 11: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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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为规范推进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招收工作,科技信息研究所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6 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研究所学科特色与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本细则适用的推免生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 08:00 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 23:59,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相关操作。一、招生专业2026 年科技信息研究所仅招收 1 个专业的推免生,具体信息如下:专业代码:125500专业名称:图书情报二、组织架构为保障推免生招收工作公平、规范开展,研究所设立两级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为袁家斌,成员为李曈,秘书为石丽;核心职责:全面统筹推免生招收工作,制定工作细则,审核复试方案与拟录取名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本细则未涉及内容的解释工作。(二)面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组成人员:组长为王伟,成员为沈伯秀、范娟、徐园园;核心职责:全程监督推免生面试与录取各环节(含报名审核、复试组织、成绩评定、待录取通知发放等),确保流程合规、结果公正,受理考生意见反馈并核查处理。三、招收程序(一)系统报名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推免服务系统” 具体开放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考生需密切关注并按时报名。(二)复试通知接收与确认科技信息研究所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研究所将不再保留其复试名额。(三)复试材料提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在指定时间提交至研究所(具体提交方式另行通知):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 1 份,需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各 1 份(需清晰体现个人信息与注册情况);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含刊物封面、目录及全文)、外语水平证明(如四六级成绩单、托福 / 雅思成绩报告等)。考生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若发现存在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无论何时查实,研究所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复试组织科技信息研究所将根据招生计划与考生报名情况,统一组织推免生复试。复试形式、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内容,将提前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按要求做好准备并按时参加。(五)待录取通知与补录复试结束后,研究所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与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研究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情况,研究所将按照录取规则,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实施补录。(六)预报名考生专项要求已参加科技信息研究所 2026 年推免生预报名,且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9 月 25 日 9 时前,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正式报名操作。未在此时间前完成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研究所的复试及录取资格,不再保留其预报名相关权益。四、联系方式与地址(一)咨询与联系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5-84892954办公地址:南京市御道街 29 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图书馆 306 室(二)意见反馈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25-84895903反馈说明:考生若对推免生招收工作有异议,可在工作日(9:00-11:30、14:30-17:00)致电反馈,监督小组将及时核查并回复处理结果。科技信息研究所2025 年 9 月 19 日2025-09-26 14: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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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拟录取考生(含推免)关于思政考核表和调档函的通知一、思政考核表 下载: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需填写思政考核表,详表请直接登录系统下载https://yz.scu.edu.cn/dagl/ (打开网站请勿关闭弹框,按提示填好后直接登录),非全日制考生仅点击“下载电子思政考核表”。提交: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请于5月20日前将盖章后的思政考核表扫描上传至系统:https://yz.scu.edu.cn/ksfw/login/ 二、调档函(仅全日制)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含推免生)需领取调档函,调档函下载地址同思政考核表:https://yz.scu.edu.cn/dagl/ 三、档案寄送地址 详见调档函。 四、档案寄送时间 1. 全日制往届生档案寄回时间截止日为5月20日; 2. 全日制应届生档案于毕业后寄出,予以审查。 五、党组织关系转接商学院2025年党员组织关系接收信息待通知。 六、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登录系统填写https://yz.scu.edu.cn/ksfw/login/ (同思政考核表提交系统)温馨提示:通知书收件信息请填写长期有效的地址,一经提交不再更改。 七、奖助金评定全日制考生请留意录取通知书及附件中的相关说明。 八、温馨提示1.本校应届毕业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无需领取调档函,无需填写思政考核表。2. 为确保通知书发放顺利,建议各位考生在9月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前,保持电话畅通,切勿更换电话号码,如需更换,请务必告知最新联系方式。3. 特别提醒:本次下载和提交为两个系统,均无需注册,直接登录即可。4. 非全日制定向委培协议相关信息待后续通知。 商学院MEM/MPAcc教育中心2025年4月9日2025-07-06 22: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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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为安全、公平、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有关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院(以下统称“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若干个复试小组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设立组长一名,秘书一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专家小组须增加一定比例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研究生院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将协调校内纪检监察队伍、研究生教学督导专家和研究生院工作人员以跨学院交叉形式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全过程监督。二、复试分数线调整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已录取推免生(含强基计划转段生)人数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测算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可以向上调整或维持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学院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不变,其他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以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为基础,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确定。调剂优秀考生时必须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三、调剂上线考生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根据《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确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调剂要求。最终拟录取结果以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为准。四、复试要求和程序复试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一贯表现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招生学院要根据学科特点、专业要求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对拟采取的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网络远程或混合复试等方式。所有考生复试工作应于4月20日前完成,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根据招生规模实际可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不同批次的复试考核形式与标准在同一学科内应一致。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并提前通知考生。(一)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名单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试。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应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等有关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核,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招生学院对享受加分项目与分数线下调优惠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专项计划及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不累加。(二)复试材料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应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院规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5.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6.申请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7.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8.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三)复试比例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自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四)复试形式与程序1.招生学院应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含复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和复试成绩计算规则等信息)、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询,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要予以备注说明。2.招生学院应认真审查核实考生身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前3个工作日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收取。3.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一年,确保复试全过程可追溯。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4.复试专家组秘书要在复试时按统一格式填写《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记录每考生一份,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5.落实人才分类选拔机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招生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复试应结合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通过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术学位专业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重点考核考生的运用专业基础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以及职业素养。同时,结合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采取远程复试的,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应以面试为主。网络面试的面试小组组成、面试程序、面试质量等必须与现场面试保持一致。网络面试采用随机抽题、即时问答等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网络面试包含英语口语及听力,还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考生心理状况筛查。复试内容包含笔试的,须确保复试笔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确保科学、规范、安全。要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试题,适当延伸对考生学术创新和学术潜质的考察。各学院根据笔试题量决定笔试时间,加强对笔试过程的监控,做好考生身份验证,防止替考。通过网络远程参与复试笔试的考生,学院要提前要求考生合理调整摄像头角度,保证能监督到考生周边环境,确保独自答题,防范答题过程中考生上网查询、向他人求助、AI辅助等违纪作弊行为。学院应对考生答卷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密封处理,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6.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方式由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8.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的加试成绩由招生学院在考试结束后报送研究生院。9.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复试成绩的计算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复试成绩按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的各项成绩的权重换算成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五、录取(一)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X+复试成绩×Y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X原则上占50%-60%,X+Y=1,X、Y权重数值按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同一个单位确定的权重原则上应相同。(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复试,优先录取,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调剂。未能录满招生名额时,可从下一批次复试考生中再次考核择优录取。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独立排序。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录取类别确定1.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3.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4.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拟录取时须审慎确定录取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原则不得修改。(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招生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批后,将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可于复试后在招生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查询。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招生学院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的导师信息,开学后根据有关规定报送研究生院。(五)体检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招生学院可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七)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6月下旬发送录取通知书。六、信息公开公示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招生学院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及时调查处理。七、其他要求(一)各招生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强化规矩、纪律和红线意识,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严格落实复试考试考核材料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坚持并进一步完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二)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坚决杜绝复试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招生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三)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对在复试工作中存在舞弊且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四)做实做细服务。各招生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救济保障等服务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一对一专业辅导”“保过”“保录”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六)各位考生来校复试期间做好个人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如遭遇突发情况,应沉着冷静,及时向亲人、朋友、工作学习单位和我校相关复试学院联系。八、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912168邮箱:yzb@lzu.edu.cn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贵勤楼B304室2025-08-01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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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510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要求,为保障考生顺利进行网上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上确认时间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10月30日08:00-11月3日16:00(注:各位考生应在11月3日16:00前完成资料上传)。我校考点集中网上审核材料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4日。材料审核未通过需提交补充材料的考生,必须在2023年11月4日16:00前上传符合要求的补充材料(注:仅限上传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二、网上确认对象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且选择了电子科技大学考点(考点代码为5103)的考生。未参加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缴费未成功的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确认。三、网上确认系统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二维码:考生可以使用手机、电脑等方式进入网上确认系统。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根据网页提示和要求内容顺序进行,直至完成材料提交全过程。特别提醒:考生上传过程中,选择自己所需提交的材料窗口点击上传相应材料即可,不属于自己所属类别所需的材料窗口,可以点击“下一步”跳过。四、考生上传材料1.彩色证件电子照证件照上传要求:①本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必须使用白色背景);②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③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视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勿过大或过小,以整体占照片的比例2/3为宜;④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⑤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⑥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⑦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该照片后期将用作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请注意:①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头、肩部端正,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有阴影;②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上传,建议大小不要超过10M;③确保身份证人像面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无遮挡或被手指捏住;④在手持身份证照片下方正中备注考生本人24小时畅通的手机号码。特别提醒: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3.学籍学历相关材料或证书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学生证应包括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非校园一卡通及类似卡片);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毕业证书。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要上传的材料户口所在地为四川省的考生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包括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工作地为四川省,但户口未迁入四川省的考生须上传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5.在校研究生和已在校攻读第二学位的本科生报考还应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6.需另行上传的材料(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要求上传相应材料)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提交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委)加盖印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②在2024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注册地招考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应上传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网上确认。④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⑤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须上传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⑥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分别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本人身份证国徽面等补充材料进行核验。⑦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有效证件照片。五、查询审核结果我校考点审核完毕后将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说明:(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二)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等原因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六、注意事项1.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①“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都不允许修改。如果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确认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②未交费考生不予网上确认;已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网上确认的,或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2.我校考点为电子科技大学考点(5103)考点。除我校沙河校区在读应届考生外考位全部安排在清水河校区。3. 考前十天左右,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有涂改或其他记录。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网上确认阶段,报考点对考生学历学位信息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核对;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对需要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干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下载https://www.sceea.cn/Html/201811/Newsdetail_857.html)要求,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报考点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等材料,过时将不再受理申请。6.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七、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28-61830152、 028-61830153电子邮箱:yzb@uestc.edu.cn我校考点设有网上确认现场咨询服务点。现场咨询时间:网上确认期间工作日的09:00-17:00。现场咨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9。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10月25日2025-07-30 14: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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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青岛大学诚挚欢迎校内外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凡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参与报名,现将相关事宜详细通知如下:一、接收专业范围与计划人数(一)硕士推免生接收专业及人数1. 我校所有按国家规定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均面向推免生开放接收。最终录取的专业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内容为准。2. 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的50%,以平衡推免生与统考生的招生比例,保障招生公平。(二)直博生接收专业及人数1. 我校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博士点(专业学位博士点除外)所属专业,可招收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2. 直博生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对应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的20%。关于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及研究方向等信息,考生可提前咨询相关招生学院获取详细内容。(三)专业学位标识说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专业代码第三位数字为“5”或“6”的专业,属于专业学位类别,考生可根据专业代码快速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专业。二、推免生申请条件1.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2. 考生须为本科就读院校当年获得教育部认可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需符合国家及所在院校相关规定。3. 学术态度端正,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记录。4.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对所申请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与科研实践能力;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在科研创新能力方面表现更为突出,展现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潜力。5. 符合青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应报考专业明确的各项报考条件(如专业背景、学历要求等)。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考生需按以下清单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1. 《青岛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用于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与道德品质。2. 《青岛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需提交2份,且申请表需由2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并签字确认。3.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需提供完整的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以体现学业表现。4.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等外语水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其他外语能力证明(如雅思、托福成绩),可一并提交。5. 学术成果与业绩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原件及复印件,或本科期间取得的其他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证明等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 直博生专项材料: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青岛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计划书》,明确研究方向、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及预期成果等内容。四、申请与接收工作流程(一)个人申请阶段考生在获得推免资格后,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选择填报青岛大学对应专业志愿,完成线上申请操作。(二)资格审核与复试阶段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相关招生学院协同,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核实考生资格、专业匹配度、学业表现等。2. 审核通过的考生,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及体检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及体检安排,将由学校或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三)录取阶段1. 学校结合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复试成绩、学业表现及科研潜力等,综合评定后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2. 待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3. 待录取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录取资格。五、工作时间安排1. 复试组织时间:各招生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结合专业招生计划择优筛选考生,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工作原则上需在9月22日至10月15日期间完成,具体复试时间、流程等安排,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并通知考生。2. 系统确认时间: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接受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完成推免拟录取全部线上确认程序。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六、推免生专属优惠政策为支持推免生在我校的学习与发展,学校为推免生提供以下优惠政策:1. 硕博连读申请机会:通过推免方式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初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专业需与硕士阶段录取专业属于同一一级学科,硕博连读学制为5年(即“1年硕士阶段学习+4年博士阶段学习”)。需注意:硕博连读选拔仅限同一学位类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仅可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可接收硕博连读申请,其他专业学位暂不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具体报名时间与申请条件,以当年学校发布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为准。2. 直博生培养与待遇:申请直博生的考生,将由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组织师生双选,确定指导教师。直博生入学后,将按照博士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享受与博士研究生同等的待遇,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具体培养要求可参考《青岛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3. 奖助体系支持: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除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外,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同时,推免生还可根据自身表现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通过申请“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岗位获得岗位津贴,若有经济困难,还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各项奖助政策的具体标准,以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4. 交流合作优先推荐:学校将优先推荐推免生参与校际联合培养项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如海外访学、联合科研、国际学术会议等),为推免生提供更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七、其他注意事项1. 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对申请过程中填写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被我校确定为推免生的考生,若在本科毕业前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无法正常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取消。2. 禁止重复报考规定: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若违反此规定,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通讯畅通要求:考生在申请及录取期间,需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学校或招生学院发送的通知信息,避免因通讯不畅错过重要流程。4. 政策衔接与信息查询:推免生接收工作中未尽事宜,将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学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推免工作进程、补充要求等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获取最新动态。5. 咨询联系方式:若考生有疑问,可前往或联系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联系电话为0532-859536552025-09-23 15: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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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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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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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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