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依据上级部门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本年度硕士复试录取工作,不断提升人才选拔质量,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及科学选拔的准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以德为首要标准;遵循按需招生、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坚决执行宁缺毋滥。落实人才选拔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与综合评价,选拔具备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拥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进入我校深造。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坚持以考生为中心,尊重考生,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二、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开展。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学校设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组建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纪律监督检查小组、分专业复试小组、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小组、技术保障小组等,全力确保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
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选聘与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及评判标准;强化参与人员的公平意识与责任意识,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三、复试要求与程序
(一)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第一志愿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第一志愿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的划定,由各单位依据教育部下达的硕士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生源情况、试题难度及评卷结果,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后确定(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计划调整方案须报请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分数线(含总分及单科线)的确定需保证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该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达到报考单位对应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单独考试、少民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的确定原则
学校会根据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报考人数、对应专业的国家线以及生源状况,按照差额复试的要求确定复试分数线,再依据参加复试的人数分配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各招生单位依据国家文件精神及《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可择优挑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对调剂考生的学术要求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学位委员会制定。调剂复试的相关要求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其差额复试比例需高于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对应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各招生单位需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复试过程中,将通过人脸识别、人证比对等方式,强化考生身份核验,严厉防范复试 “替考” 行为。
未能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单位的身份核验人员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各复试小组需严格遵守复试工作规范,明确自身在复试中的责任与权利,并接受学校的监督。
复试内容及要求
(1)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专业综合笔试,总分 150 分。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在复试时,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总分 50 分,专业综合笔试 100 分;
(3)专业综合面试,总分 100 分;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 50 分。
复试内容具体要求如下:①综合素质考核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科学精神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有一票否决权;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性格及意志状况等。②外语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各单位要着重考查其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④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各单位要突出对专业知识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同时关注考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⑤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等)还须加试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考试内容需与初试内容有所区别)。
各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增加其他技能或水平测试环节,新增测试环节需在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中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若复试内容和形式与上述要求存在差异,须书面向学校申报,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复试形式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时间计划于 3 月 19 日后陆续公布,各单位将分批组织复试,具体的复试时间、形式、考试安排及考生注意事项,详见各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
各单位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方案将通过学校网站通知。
各招生单位要严格管理复试过程,按照 “三随机” 方式进行,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和复试过程中属于机密材料,各单位命题后需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在复试过程中,接触到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的工作人员、复试评委、考生等,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复试内容,否则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处理。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四)复试成绩
专业综合笔试满分 150 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50 分。各单位可根据学科需求,增设测试环节,其测试要求及结果评价方式由相应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工作方案中公布。
复试总成绩须按百分制折算,经本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专业综合笔试低于 90 分或专业综合面试低于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结果计入总分,但不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
确定拟录取结果
复试各阶段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合格的考生(含调剂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最终录取成绩 = 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0% +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
最终录取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认真计算并复核,结果保留 2 位小数。
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依据复试办法和招生计划,审核各复试小组的拟录取数据,按照各阶段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量和类别,依次确定考生的拟录取、递补和不录取结果。拟录取结果经本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各单位向考生公布。未经审核的拟录取结果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考生公布。
递补考生指复试成绩合格,但因对外公布的招生计划限制,未能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递补顺序按照各阶段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依次明确标注。相应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后,递补考生可依次转为拟录取。
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建议尽快选择校内或校外调剂,继续等待原单位原专业的拟录取资格存在较大风险。选择调剂或继续等待拟录取,由考生自主决定,相应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部分单位 “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 为多个专业共用计划的,由各单位根据复试情况、普通生源招生规模等,综合确定拟录取结果。
录取类别选择
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定向在职、定向非在职)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和定向非在职的考生,须在 8 月 30 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选择定向在职的考生,须在 5 月 5 日前将本人与工作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五份)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选择定向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培养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相关下载” 栏目中下载。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 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定向培养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中获取)。单独考试考生及其他在职考生选择定向方式的,需与我校、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 3 月 20 日 12 点前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jsc4@snnu.edu.cn),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给考生和相应招生单位。
体检
被确定为初步拟录取的人员,必须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邮寄至各招生单位秘书处登记。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公示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正式确定为我校 2025 级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调档
被录取为非在职(含定向非在职)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现实表现审查表》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相关下载” 中下载。考生的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审查表》应在入学前邮寄或送至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录取为在职培养形式的考生,签订定向在职协议后,无需转移人事档案。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在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的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新生的学业水平进行复查。审查不合格或学业水平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五、调剂复试录取
我校部分招生计划缺额(包括第一志愿缺额及推免生接收计划缺额),可通过接收调剂的方式组织复试和录取,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六、监督检查
为强化招生单位在招生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学校进一步下放招生自主权,同时加强对各招生单位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纪律监督检查小组,对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察督导。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若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若考生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申诉人须向相关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由各招生单位处理并归档备案。如对招生单位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招生单位处理结果告知后 7 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诉电话:029-85310436,邮箱:yjsc4@snnu.edu.cn。
七、其他
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时,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审核无误的复试成绩公开、拟录取名单公开。各单位应在复试前将各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及要求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将复试工作方案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各单位在复试结束、相关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应尽快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复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若有单位或个人违纪,学校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各单位须于 4 月 20 日下午 5 点前,将考生复试材料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邮箱:yjsc4@snnu.edu.cn。
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http://yz.snnu.edu.cn/xxcx/zsdwlxf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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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材料:(1)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2寸近照(电子版)。(2)《诚信复试承诺书》。(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5)《复试考生政审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6)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7)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四六级证书及操作技能证书等补充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并准备好复印件1份。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2.资格审查安排:(1)线上网络远程复试专业:时间:2025年3月26日12: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mpa@zjou.edu.cn(公共管理专业);2025年3月26日17: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jgxyzsb@zjou.edu.cn(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文件以“专业 姓名 是否同等学力报考”进行命名。(2)线下现场复试专业: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地点:新教学楼A401二、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线上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外语测试、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三个环节一并进行。1.面试安排:如下表2.笔试安排:如下表三、线下现场复试线下现场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为专业课测试;面试包括外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两个环节一并进行。1.面试安排:如下表2.笔试安排:如下表四、其他要求和说明1.线下复试考试中禁止使用包括手机、ipad等一切电子仪器,如有违者,按作弊论处。2.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予进入考场。3.考生自备答题所用钢笔、水笔,用红笔、铅笔答题的试卷无效。4.线下复试当天考生凭借浙海大进校码进校,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5.线上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请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浙海大经管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线上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面试)复试规程》和《浙海大经管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线上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笔试)复试规程》执行。2025-09-05 09: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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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战功免初试”考生复试细则根据教育部、河南省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实际(代码:125100),特制定“战功免初试”考生(指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退役人员)复试细则。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 2025 年“战功免初试”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组、资料审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确保复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2.督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 3.资料审核小组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4.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复试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由不少于 5 人的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工作程序 1.考生资格初审 按要求对“战功免初试”考生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初审(3月23日前完成),审查材料包括:《入伍批准书》或军校入学批准书(必须是红章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非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或《军官转业证》、参军登记表、立功通令、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立功受奖证书和奖章等。 2.心理测试 通知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大约10分钟,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前完成测评,操作流程可参考《河南理工大学参加复试研究生心理测试流程》。( 网 址 :https://adge.hpu.edu.cn/cyxz.htm)3.考生资格复审 考生复试报到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http://adge.hpu.edu.cn/info/1342/11916.htm)(3)前置学习阶段(专升本考生专科和本科阶段均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复印自档案,则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延长验证有效期至最长6个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入伍批准书》或军校入学批准书(必须是红章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非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或《军官转业证》、参军登记表、立功通令、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立功受奖证书和奖章等。 (6)其他奖励及学术业绩等相关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 核查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红章件除外),复印件留存备查。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以上材料的原件新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学院再次审核,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入学资格。 4.复试。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复试细则,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不按时报到或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结果报送。复试成绩和结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研招智慧系统提交研招办审核,纸质版录取结果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 6.公示拟录取结果。拟录取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7.体检。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执行。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23〕3 号)。 8.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研招办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对拟录取考生信息进行对照校验后,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3月25日8:3010:30到经管综合楼1106报到、14:3016:30到3号教学楼3203参加《管理学》笔试、19:3021:30到3号教学楼3106参加《政治理论考试》。3月26日8:3020:00到经管综合楼1106参加面试。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水平测试、面试及专业课考试等。 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现场问答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英语水平测试。采用现场问答形式,满分为100分。由复试小组专家提问后,考生直接回答问题,不留思考时间。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4.面试。采用现场问答形式,满分为100分。由复试小组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问答过程中考生直接回答问题。主要考查创新能力(20分)、专业素养(30分)、专业能力(30分)和培养潜力(20分),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面试环节(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水平测试时间)总时间不低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屏,并做好文字记录。 5.专业课笔试。考生须参加所报考学科内本科主干课程《管理学》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 六、拟录取与公示 1.“战功免初试”考生,复试成绩是考生拟录取的依据,其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30%+复试面试成绩*4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 (3)英语水平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 (4)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50 分。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再次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待录取资格;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所有考生在复试考试前均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七、卫生要求 1.环境清洁。复试场所应定期清洁,包括地面、墙面、桌椅、门窗等表面的清洁,确保无灰尘、污渍和杂物。考生和考官使用的桌椅、设备等应进行消毒处理,以防止交叉感染。 2.室内空气。室内应保持空气流通,可以适时开窗通风,确保空气质量良好。 3.个人卫生。考生和考官在进入复试场所前,应保持个人卫生。考生应遵守个人卫生规范,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 4.饮食卫生。复试过程中涉及用餐,应确保提供的食物和饮品卫生安全,避免食品中毒等问题的发生。 5.健康安全。复试场所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考生和考官如出现身体不适或疑似传染病症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八、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如有考生提出疑问,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答复。 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391-3987234 工商管理学院监督电话:0391-3987602,电子邮箱gsxy@hpu.edu.cn 学校纪委电话:0391-3987239 九、附则 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河南省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本细则解释权归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2025-09-01 11: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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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部署,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4419)将全面采用网上确认模式完成考生信息审核工作。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确认流程,现将具体安排详细说明如下:一、网上确认适用对象本次网上确认仅面向以下考生:已选择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4419),且符合该考点网报公告(具体可查阅《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4419)公告》)要求,同时已成功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对于不符合本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尽快重新选定符合要求的报考点,避免延误后续考试事宜。特别提醒:因考生个人原因误选报考点,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导致报名信息无法确认、无法参加考试等问题,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时间节点为确保确认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各关键时间节点明确如下,考生需严格遵守时间要求完成操作:1. 材料首次上传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日9:00。2. 材料首次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7:00。考生须在此时间前完成审核材料的首次提交,11月2日上传的材料将统一在11月3日进行审核。3. 材料补充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10:00。若网上确认审核未通过,考生需在该时间前重新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进行材料补传及二次审核。建议考生尽早提交审核材料,预留充足的补正时间,以防因材料问题审核不通过时,无法及时完成修改提交。三、网上确认操作流程网上确认流程共分为登录系统、核对信息、上传材料三个核心环节,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系统登录考生需使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专属系统。该系统仅在网上确认期间开放使用。(二)信息核对与承诺签订登录系统后,考生需仔细研读报考点发布的各项公告,认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逐一核对个人报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三)材料分类上传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需按照系统指引分类上传以下材料,其中1-3项为基础必备材料,4-5项根据考生个人情况补充提交:1. 基础证件照片需提交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色为白色或浅蓝色。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若考生成功录取,还将用于人事档案及在校期间各类证件。请考生注意,照片不得过度精修或使用美颜功能,避免因与公安系统、学籍学历系统中的照片比对不符,影响网上确认及后续录取流程。照片样式可参考研招网提供的示范样本。2. 身份证相关照片考生在首次上传材料时,无需提交身份证照片。仅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系统将提示补充上传:身份证鉴证比对未通过、身份证有效期比对异常、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等。补充上传时需提交身份证人像面及国徽面的清晰照片。3.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考生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面部或产生阴影,需清晰露出五官;同时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文字、图案信息完整可辨。照片样式可参照研招网示范图示。4. 类别专属材料考生需根据自身所属类别,额外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分类如下:1. 广州市户籍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照片;若为集体户口,仅需提交个人单页照片。2. 就读于广州市内高校,或成人高校教学点位于广州市内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有效学生证(需包含考生照片、姓名、学校名称、入学时间等关键信息),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更新日期建议为近7天内)。3. 广州市户籍往届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上传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照片;集体户口考生提交个人单页照片即可。4. 在广州市正式就业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需同时提交工作合同照片,以及由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的2025年7-9月或8-10月广州市社保缴费证明照片。5. 报考广东财经大学且在广州市实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证明照片。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交上述对应类别所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的完整照片。7. 在校研究生:除提交所属类别要求的材料外,需补充提供由就读院校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照片。5. 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需额外上传相应的学历或学籍证明材料,确保报考资格审核通过:1. 网报时未通过学籍校验,但在录取当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提交由毕业证书颁发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盖章成绩单,以及能够证明届时可顺利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2. 网报时学历(或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电子认证,并上传认证报告照片。3. 学历证书由境外院校颁发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确保报告上所有信息清晰完整。4.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需提交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2025-11-14 10: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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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山西师范大学始建于1958年,历经多年发展,于1990年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成功晋升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校至今,学校始终坚守师范教育的优良根基,持续推进教师教育领域的改革创新,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本硕博三级培养体系完善、办学特色突出的省属重点高校。作为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培育的核心阵地,学校同时是省“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高等教育“1331工程”提质增效重点建设院校、高等教育百亿工程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并已纳入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现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分别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以及艺术学;拥有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同时开设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科覆盖范围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管理学等多个门类。一、招生计划安排1. 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规模约为1500人,具体的招生学科(类别)以及专业(领域)详情,可参考《山西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需要说明的是,《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初步拟定计划,并未包含推免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招生名额,仅作为考生参考依据。最终的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结合各学科专业的报考热度与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2. 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定为8人,该计划最终名额以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3.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开放报考。二、报考资格要求1. 报名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以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四)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① 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预计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能够顺利毕业的本科生。②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需满足毕业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者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以上两类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一,至少完成6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进修,并能提供加盖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其二,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需同时提供学术期刊收录网站的论文检索证明),或者获得过厅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类奖项。上述相关证明材料需在网上确认前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详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④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五)正在就读的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2. 报考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领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第1条中(一)(二)(三)项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本科毕业之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需先达到上述第1条第(四)款第③点规定的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要求,且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中旅游管理和教育管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三)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 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手续。已被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以及单独考试。若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4. 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者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学校将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专门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即可进入拟录取名单。三、报名流程说明1. 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流程。(一)网上报名环节① 网上报名正式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具体工作安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②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补报事宜。③ 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中的相关约定。④ 考生应提前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谨慎选择报考志愿和报考点,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政策理解偏差、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以及无法录取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⑤ 报考点是由各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负责接受考生网上确认并组织初试的地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可查阅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网报公告。特别提醒,凡报考我校美术与书法(专业代码135600)专业,且业务课(二)为910命题创作的考生,必须选择山西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1406)作为报考点。选择该报考点的考生,需仔细阅读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⑥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定期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相关注意事项,并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各项工作。(二)网上确认环节① 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总体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各指定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② 所有考生都必须对本人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完成确认操作。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③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核验工作,按照要求提交补充证明材料,并根据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后的3年内,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的政策,且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录取资格。需要注意的是,若考生同时符合多项加分项目要求,加分分值不可累加,仅按单项最高分值享受。(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3.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若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可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招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仅可报考专业学位领域。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供学校进行资格复核。若资格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招生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且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政策,则不可参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已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以及少数民族照顾等相关政策。4.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免初试政策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填报相关申请信息。相关主管部门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复审,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或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相关专项计划的初试或复试。5.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以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核,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学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在此提醒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年度招生指南、学科专业目录等相关文件。网上报名成功仅代表考生完成了个人身份、学籍(学历)及报考信息的填写,我校将在报名确认后,依据本年度招生指南和学科专业目录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和录取,相关审核工作将贯穿招生全过程,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四、初试相关安排1. 初试时间、科目及考试方式(一)初试时间定于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试安排如下:12月20日上午8:30—11:30,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考试科目为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下午14:00起,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二)。(二)初试全部采用笔试方式进行,除特殊说明外,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三)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史、世界史学科以及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初试科目设置为三个单元;公共管理、会计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初试科目设置为两个单元。2.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我校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主组织完成。五、复试工作细则1. 我校在复试开始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核查,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允许参加复试。2.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以及其他相关要求,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在复试开始前统一公布。3. 复试将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进行,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若某一学科专业的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招生计划数的120%,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4.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六、调剂工作办法1. 我校将在复试开始前,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调剂工作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剂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布的办法执行,确保调剂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七、录取工作规定1. 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严格遵循教育部、山西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将对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的定向就业合同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标准从严把握。考生一旦被录取,其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将不得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类纠纷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3.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开展全面的录取检查工作,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进行严格核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或上报。4. 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预计在录取当年毕业的本科生,若在录取当年9月25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5.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之后组织开展。体检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组织实施。八、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标准1.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基本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多种灵活方式开展非脱产学习,其中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每月安排一至两次集中授课,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和音乐专业学位的授课时间安排在寒假和暑假期间。具体的授课时间安排,将由相关培养学院在后续另行通知。2.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公共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音乐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教育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3. 我校所有研究生培养学院均集中在校本部。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提供住宿服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九、奖助体系设置1. 为支持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构建起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组成的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奖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以及“绿色通道”等。各类奖助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评定标准及发放办法,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十、招生信息公开1.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遵循“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招生指南、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成绩等关键招生信息。同时,学校将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具体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确保相关渠道畅通无阻,并按照规定对考生提出的申诉和举报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十一、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2. 对于在校学生违规违纪的,由其所在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违规违纪的,学校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上述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行为,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由学校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十二、其他事项1.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初试及复试科目等相关招生信息,均会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建议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及时查阅相关信息。2. 本招生指南内容若与国家发布的相关招生政策存在冲突,或国家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一律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3. 本招生指南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相关招生规定执行。2025-10-27 17: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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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关于第二次审查报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网报数据疑似有误的提示一、网报数据二次核查情况通报各位报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为保障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的规范性与准确性,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已完成截至2025年10月24日17:00的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第二次集中核查工作。经核查,部分考生的报名信息存在疑似填写错误或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情况。为确保考生顺利参与后续招生环节,相关考生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对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核对。二、信息修正的关键要求(一)明确修正时间节点1. 本次报名信息修正需在官方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最晚截止至2025年10月27日。2. 特别提醒:报名时间截止后,研招网系统将关闭信息修改通道,所有报名信息均无法再进行任何调整,请考生务必把控好时间,避免延误。(二)规范修正操作流程1. 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进入个人报名系统,对照疑似有误的信息项逐一核查。2. 修正过程中请仔细核对每一项内容,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相关证明材料保持一致。三、考生需承担的核心责任(一)全面核查的主体责任1. 鉴于网报数据审查工作受技术手段、信息维度等因素限制,本次核查仅针对疑似问题进行提示,无法覆盖所有报名信息及报考条件细节。2.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为个人报名信息及报考资格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全面地开展信息核对工作,不可仅依赖本次提示。(二)了解报考要求的义务1. 考生需认真研读我校官方发布的《安徽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研招网公布的各类报考政策、注意事项。2. 对于招生简章中明确的报考条件、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等关键内容,需逐一对照确认,确保自身符合报考资格。(三)承担失误后果的责任1. 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信息,或因未确认报考资格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进而出现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通过考试后无法录取等情况,相关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2. 此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学历信息填报错误、专业代码选择失误、报考类别填写不当、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事实等,我校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位考生本着对自身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完成信息核对与修正工作,确保报名环节万无一失。如有疑问,可通过我校研招办官方渠道咨询。2025-11-18 16: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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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5年工商管理专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经济与管理学院(学院,以下同)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8号)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招生复试工作原则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监督,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2.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确保招生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二、组织与管理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2.学院纪检工作小组负责监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3.成立工商管理学科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副教授以上职称/硕士导师)7人,并设秘书2人。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4.持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约束机制,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全程公示制度、复试旁听制度、招生复议制度、复试培训制度。三、复试工作流程1.查阅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见附件1, 复试顺序在复试当天开始前随机决定并通知考生。2.交纳复试考试费(1)缴费标准:依据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2)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缴费: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现场复试缴费:复试现场缴纳。(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4)缴费网址:学信网平台——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缴纳截止时间:3月23日24:00特别说明:复试费只能在缴费平台缴纳,不接受现金、刷卡等其他支付形式。3.资格审核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按要求准备复试材料。(1)复试资格材料(必选)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初试准考证(遗失者可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下载)、高等教育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学位证则不提供)、应届学籍/往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思想品德考核表、《诚信考试承若书》、考生工作证明(仅限MBA考生)等扫描件。(2)学业水平材料(可选)四、六级等外语水平证书,本科成绩单、论文获奖证书、创业证明、海外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3)专项计划材料(必选)“退役士兵”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各项材料根据复试细则要求准备扫描按以上1/2/3分类合并,文件命名为:学院+考生编号+姓名+(1)/(2)/(3)材料.pdf。扫描件按复试要求发招生二级学院审核,原件保留待学院查验。特别说明:考生提交的材料将接受统一审查、核实,经证实提供错误、虚假信息者,直接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截止时间:3月24日12:004.复试时间和方式 (1)《思想政治》线上笔试:3月24日19:00-20:00。(2)线上面试(英语口语、英语听力、专业测试、综合面试):3月25日8:30-12:00,13:30-18:00,19:00-21:00。(3)线上同等学历加试:3月26日10:00-11:00。 (4)特别说明为保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按照学校研究生院要求,本次复试将进行录像录音;为保证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面试考生与考官之间实行双盲分组,面试当天考生在面试当天开始阶段可知晓自己的面试序号,请考生务必在24日8点30分登录面试平台。四、复试内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外语听力、外语口语、专业课考试、综合情况面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笔试考试。1.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考察内容包括:(1)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听力和口语(≥5分钟),(2)专业课考试(≥5分钟),(3)综合面试(≥10分钟)。整个面试时间必须≥20分钟。综合面试各项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单项成绩≥60分为合格。以上任何一项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加试两门涵盖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笔试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加试每门科目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3.工商管理专硕须组织思想政治考试,时间1小时,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五、拟录取工作1.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工商管理MBA)=思想政治笔试(满分100分)×10%+外语听力(满分100分)×10%+外语口语(满分100分)×10%+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30%+综合情况面试(满分100分)×40%。复试考试、面试、思想政治笔试、英语口语、英语听力任意一项不合格(小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任意一门科目不合格者(小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总成绩=复试成绩×40%+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60%2.录取优先顺序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排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外语科目成绩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同时,学院按相同程序和标准确定递补名单。名单报学校公示,正式录取以学校录取通知书为准。3.注意事项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思想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考试、面试、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小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个人档案不能调取的,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只要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院不承担责任。六、违规处理复试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任何形式泄露复试试题相关信息、违反复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学院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各招生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七、其他事宜信息获取办法、咨询方式1.考生可在下列两个网站获取最新信息: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grs.cafuc.edu.cn/zsgz/zsxx.htm2. 咨询方式张老师 17790118670 易老师 177612864062025-08-19 17: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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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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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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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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