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重修重考报名的通知
2025-08-18 10:44:10
来源:河北工业大学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重修重考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段
8月28日至9月9日
二、报名类别
1. 重修:跟随对应班级参与课程学习,并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 重考:自主进行课程学习,按时参加考试。
三、报名对象
本学期开设的公共课、专业课成绩不合格的在校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步骤
申请重修重考的同学,需先在研究生教务系统的“学生重修重考选课”模块完成选课及教学班选择;若无法通过该模块选课,需填写《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学院签批后,由学院统一于9月9日16: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B213),逾期不再受理。
五、相关说明
1. 若课程编号、名称或学分已调整,需与导师充分沟通后调整学习计划,选择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进行重修重考,且重修重考课程的学分不得低于原不合格课程的学分。
2. 选择重修的同学,原则上应加入本专业2024级新生的授课班级学习。
3.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硕士研究生若出现以下情况:同一学期有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合格,经重修重考后仍有一门不合格;或一门课程经两次重修重考仍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课、必修环节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合格且经重修重考后仍不合格的,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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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办法各位考生:依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部署,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 2025 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办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途径报考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自 2025 年 2 月 24 日 9:00 起,可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个人初试成绩。请考生自行截屏保存成绩,我校不会另外寄送书面成绩单,也不提供成绩排名信息。二、初试成绩复核相关说明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成绩已经过严格的审核与复核。若考生对成绩确实存在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本次成绩复核仅接受线上申请,不受理现场及其他形式的申请,望广大考生理解。具体要求如下:申请时段:2025年2月27日8时至2月28日16时,务必在该时间段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渠道:通过问卷星(微信扫码填写)进行申请。复核申请二维码:申请流程及规范:考生需填写个人信息以及申请复核的科目代码和名称,同时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的照片。重复申请的,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申请为准。缺少身份证或准考证照片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复核范围:仅核查是否存在漏评、漏统分以及各题得分相加是否正确,评分细则及其执行情况不在复核范围内。复核结果反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与我校将组织人员对相关科目进行复核,复核结果预计于 3 月上旬通过邮件发送至考生预留的邮箱,请考生注意查收。关于成绩复核的其他未尽事宜,考生可咨询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773-2322180,开通时间为 2025年2月24日至2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三、复试及调剂相关说明复试分数线: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我校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发布的信息为准。调剂安排:有意向申请调剂的考生,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发布的调剂通知,并直接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各专业的缺额情况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其他事项:我校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及时发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等相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学院官网的相关通知。复试形式请关注后续通知,所有考生在居住地安心备考即可,异地考生无需提前来桂林或到校。有其他疑问需要咨询的考生,可通过在线问答系统咨询,或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致电研招办及各招生学院。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调剂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否则调剂无效。我校不接收邮件调剂申请,请考生理解并配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2 月 21 日2025-09-02 11: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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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基本情况】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0年5月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坐落于世界旅游名城、水电之都宜昌市。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23年,1978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开始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6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在全国一本招生。学校是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重点打造的高水平理工大学。【综合实力】学校大力实施“学术立校、需求导向、特色发展”三大战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实力,已发展成为水利电力特色鲜明、办学实力较强、享有一定社会声誉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入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全球1000强,位列US News世界大学工科排名全球740位,位列武书连2025年综合实力排行榜176位,位列2025年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第145位,位列2025年《ABC中国大学排名》全国第156位。学校综合实力位居湖北省属高校前三位。【学科建设】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土木水利、能源动力),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4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9大学科门类。水利工程学科列为湖北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学科;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计算机科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工程学已进入全球前3‰。【师资力量】学校是“湖北人才工作十强高校”,教师队伍实力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62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4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059人。现有博士生导师251人,硕士生导师2106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专家40余人,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专家340余人。聘请20余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学科战略科学家。20名教师入选ESI世界排名前2%科学家榜单。【人才培养】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健全本硕博贯通培养机制,完善研究生分类培养,强化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获批省级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参与获批省级卓越工程师学院,获批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0个。为水利电力行业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高水平、高素质人才。【科学研究】学校坚持服务水利电力行业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聚焦国家能源行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前沿,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建有湖北长江三峡滑坡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地方高校国家级能源和环境材料化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等40多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近5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000余项,2024年科研经费超过3亿元,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20余项,2000余项技术开发成果被广泛应用于水利电力行业和地方。学校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位列国内大学科学与技术贡献排行榜第103位、中国高校专利实力100强榜单第65位,均居湖北省属高校第1位。学校被评为“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先进高校”,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学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巴楚医学》等学术期刊。【开放办学】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是“联合国学术影响力”组织成员,“世界高校联盟”(N.E.W.S.)组织常设秘书处单位,“中国湖北—南亚大学联盟”主要发起单位。学校现有来华留学生1850余人,居全国高校前50位,湖北省属高校第1。学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高质量承办“中国湖北—南亚高校校长论坛”。遴选教师赴联合国工发组织任能源专家。学校九歌民族乐团、求索舞蹈团分别赴法国、西班牙参加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演出。三峡大学-恩贾梅纳大学孔子学院承办“神舟十四号航天组与非洲青年天宫对话”活动,产生广泛社会反响。学校获批“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级1个、省级2个,获批承办全国首个“水利电力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国际编号216319号的小行星被命名为“三峡大学星”,是中国第14颗以大学校名命名的小行星。学校成功研制出国际首创的3.2米口径射电/毫米波望远镜系统——“三峡南极眼”,在南极中山站正式开展银河系NH3分子谱线观测研究,助力国家极地科研新突破。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26年我校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人数)见《三峡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计划可能会根据教育部2026年最终下达计划和普通考生(不包含各类专项计划、享受照顾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等考生)一志愿上线情况予以调整。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执行。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我校于2012年开始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简称少骨生),国家限定生源地范围内考生,招收工程类专业考生。少骨生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报考少骨计划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少骨生,不可调剂为其他类别考生。所有被录取少骨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执行。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我校于2017年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简称退役生),自主划线。退役生是指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招生范围及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材料包括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我校不接受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调剂。六、奖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生6000元/年。2.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生20000元/年。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评选标准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4.专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在某一方面表现优异,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6.学校可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和协助办理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一定的特困补助。7.设有三峡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8.学院还设有各类奖学金,详情见学院网站。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七、报名条件(一)学业水平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045101教育管理专业及125600工程管理(MEM)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方向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2.报考105100临床医学、105700中医专业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105100临床医学,招收本科专业为五年制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除外)医学学士学位人员;105700中医,招收中医类学士学位人员。(2)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或已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3)不招收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4)不招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3.报考105400护理专业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人员。(2)非应届生须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4.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5.报考其他专业的人员,除满足招生学院报考条件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推荐免试1.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博士学位点接收直博生)。2.有推免资格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经选拔并确认推免资格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八、报名程序及时间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网上未报名者不可参加网上确认,已网上报名但未进行网上确认者报名无效。1.网上报名预报名时间一般为9月24日-27日,正式报名时间一般为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提示进行操作,保存好用户名和密码。2.网上确认一般于每年11月上旬完成,已网上报名者按考点要求提供资格审核材料进行网上确认。九、初试1.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至报到入学时。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3.初试科目详见《三峡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4.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十、复试1.我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3.MBA、MPA、MPAcc、MEM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成绩。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5.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十一、三峡大学招生联系方式1.研究生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17-6392638、6393256学校网址:https://www.ctgu.edu.cn/研究生院网址:https://sxdxyjsy.ctgu.edu.cn/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邮政编码:443002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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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上海期智研究院“期智未来学者” 联合培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为积极响应国家及上海市关于培育高水平人工智能领域专业人才的战略号召,同济大学(下称“我校”)携手上海期智研究院(下称“研究院”),共同启动“期智未来学者计划”联合培养项目,并面向我校2026级博士研究生开展专项遴选工作。现将该计划核心信息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与推荐方式1. 本次联合培养项目的招生范围为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2026级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2. 遴选推荐工作将由我校统筹开展,在充分征求相关学院及博士生导师意见的基础上,从2026级博士新生中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对于有意向参与该计划的考生,建议提前与本人导师进行深入沟通,明确合作意向与发展方向。二、核心培养模式说明(一)双导师协同指导机制本专项计划将全面推行“双导师制”,由研究院的PI(首席研究员)担任主导师,负责科研方向引领与核心学术指导;同时配备我校相关专业教师作为副导师,协助完成培养环节衔接与学业进度把控,形成优势互补的指导体系。(二)学制与学习年限规范1.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普博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包含休学等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年。2.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5年,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包含休学等特殊情况)不得超过7年。(三)课程学习安排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选课计划,将由研究院主导师与我校合作导师共同研讨制定,确保课程学习与科研实践紧密结合。所有培养方案中要求的课程学习任务,均需在我校完成修读并达到考核标准。(四)学位论文选题要求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必须严格依据上海期智研究院的重点科研任务布局来确定。在论文研究过程中,需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统一规定,依次完成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开题报告等关键培养环节,确保培养质量。三、答辩流程与学位授予1.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前,须获得研究院主导师与我校副导师双方的一致同意。论文答辩的具体组织流程,将严格遵照我校博士研究生答辩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2. 凡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圆满完成本培养协议所明确的全部培养环节与学习任务,且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标准的研究生,将由同济大学统一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四、奖助保障政策为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注于学术研究,上海期智研究院将提供完善的奖助支持:在基本学制内,研究院将按月为入选学生发放科研助学金;同时,针对成功入选本联合培养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将专项设立并发放“SQZ未来学者奖学金”,进一步激励学术创新。五、其他事项本通知未尽事宜,将以同济大学与上海期智研究院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及双方当年发布的最新政策规定为准。相关后续工作安排,将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2025-11-14 1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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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2026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公告浙江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的方式前来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为规范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公告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想要申请我校推免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优良学风,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的行为,也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四)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发展潜力与专业实践能力。(五)符合招生学院(系)依据学科专业特色制定的其他学术方面要求。(六)身体健康状况需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七)预计可获得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资格认定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二、报名相关安排(一)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完成注册与登录操作,随后提交报名申请(相关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可参考《W 系统申请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说明.docx》)。(二)报名时间各学院(系)的报名起始时间、截止时间、联系电话及报考注意事项。(三)报名流程1.申请人登录系统后,点击 “申请” 按钮,选择 “免试生申请” 选项,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若需修改已填报内容,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自行操作调整。每位申请人仅可填报一个志愿。2.各学院(系)将根据自身工作进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复试考核工作。申请人后续可根据学院(系)的通知,或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核时间安排、材料审核结果及考核结果等信息。3.已报名参加我校相关学院(系)夏令营活动的申请人,无论是否成功获得入营资格,均需进入该系统提交免试生申请;填报信息时,系统会自动调取其报名夏令营时填写的信息,申请人可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个人信息与报考信息后提交。4.2025 年 9 月下旬,申请人在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相关招生学院(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志愿填写、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操作环节。(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1.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能力证明(如四六级成绩单等)。2.各学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或证明文件;若申请人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成果,或在科技类活动中获得的奖项,需一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3.若申请本科直博项目,还需提供至少两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拥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三、初审与复试考核规则(一)各学院(系)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后,将通过指定方式通知需要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明确复试时间与具体流程。(二)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报考学院(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三)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各学院(系)将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与生源情况,自行制定并公布具体的复试录取选拔办法及差额比例。(四)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核算,成绩低于 60 分(即不及格)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五)所有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都必须参与综合面试,且面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留存,确保考核过程公平、透明。(六)各学院(系)在复试与录取环节中,将秉持实事求是原则,对申请人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状况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申请人,不予录取。四、其他重要事项(一)申请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或有违背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不当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已取得的学籍。(二)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全部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未通过;(2)自推免生报名之日起至入学报到之日止,受到任何形式的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中,计入毕业要求学分的相关课程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等级(即 80 分及以上);(5)在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三)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 3 月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等级的医院完成体检,并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将体检表邮寄至浙江大学录取学院(系)。体检结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五、研究生招生处联系方式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邮箱:yjsy-zsb2@zju.edu.cn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邮箱:yjsy-zsb@zju.edu.cn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据此作出相应调整,并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2025 年 7 月 28 日2025-10-10 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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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道德品质,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拥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计划1. 总体计划:202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381人,招生范围包含推荐免试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774人、全日制专业型硕士1413人、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194人。2. 计划参考说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名额,以2025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拟定,仅作参考使用。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统考生源质量及学科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相应增减调整。3. 专项计划: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人,该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三、招生类型与专业1. 招生类型:202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硕士研究生,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2. 专业覆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25个一级学科与24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2个专业学位类别。四、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需提供相关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成绩单需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或提供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5. 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二)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按特定规定执行:1. 法律硕士(法学):须满足(一)中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2. 法律硕士(非法学):须满足(一)中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 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除满足(一)中第1、2、3条要求外,还需符合下列工作经验要求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相关规定。(三)推免生报考条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已于9月下旬启动,具体详情可查看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止教育部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四)退役人员免初试报考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可补报。五、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1. 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时段均为9:00—22:00(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另行公布相关工作安排);2. 渠道: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三)报考点选择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四)报名注意事项1. 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主动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可补办;2. 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 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项目不可累加):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 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供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七)政策申报要求符合初试加分、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八)非全日制考生报考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予允许参加考试。(九)奖惩情况填报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六、考试资格审查1.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仔细阅读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充分了解各专业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重要信息;2.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严格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3. 复试前,我校将组织专人审查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录取;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5. 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七、初试安排(一)初试时间与科目1. 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安排如下: (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月21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二); 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我校所有初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2. 方式:初试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可查看《准考证》、考点公告及我校公告。(二)准考证下载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考试注意事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考试地相关要求;在考点参加考试时,需自觉服从考点学校规定,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八、复试安排(一)复试基本要求1. 普通考生:需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我校部分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可能高于国家分数线;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B类考生国家分数线执行。(二)复试形式与要求1. 复试形式:主要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2. 成绩标准: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立合格标准,部分学科专业还将对复试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特殊要求: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限于同等学力考生)是否需加试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4. 具体安排:复试时间、要求及程序,可查看我校后续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九、调剂安排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十、体检安排考生拟录取后,须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以下文件执行: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2.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3. 《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十一、政审与录取(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二)政审要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函调的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三)学习与就业方式1. 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者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2.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 (1)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2)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 (3)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四)报到与入学资格保留1. 报到要求: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无法按时报到的,需凭相关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前请假,请假期限最长为两周,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 入学资格保留: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者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条件与期限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五)学历证书要求1.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开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者,录取资格无效;2. 推免生(不含符合免初试资格的退役人员)若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六)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发现不符合标准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制与学费2026级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及学费标准,可通过我校官方渠道查询(具体以学校公布内容为准)。(二)奖助政策1. 奖助体系: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导师助研金、学校助研金、“三助一辅”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升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2.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3. 政策依据: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及发放办法,以我校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 十三、违规处理1. 诚信要求:考生须诚信参加考试,初试期间需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2. 处罚依据: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3. 具体处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并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其他说明(一)学校有仓前、玉皇山、下沙三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未来科技城、西湖之滨和钱塘江畔。(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全脱产学习,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一般采用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学校不安排住宿。(三)2026年学校将与浙江省人民医院及行业企业,在多个专业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涵盖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材料与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四)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六)考生应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七)本招生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的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八)联系方式学校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346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政编码:311121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联系方式:0571-288651432025-10-20 09:35:22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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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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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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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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