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专业综合能力应可量化,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形式
复试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工作组织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MBA教育中心成立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MBA教育中心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2.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安排:2025年3月22日至3月30日,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请关注MBA教育中心网站。
(2)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3)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
(4)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②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③学历学籍材料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④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⑤《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 写并加盖印章)
⑦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复试前于规定时间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按照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具体时间见MBA教育中心网站复试安排。
3.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复试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随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考场面试顺序。复试时间由MBA教育中心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名考生复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复试由专业综合能力(含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听说能力(含听力、口语)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组成。
(1)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以下考察部分: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③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⑤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⑥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⑦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
(2)外语听说能力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是否具备基本听说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核查考生《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并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治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
(4)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管理学和战略管理。参考书目可查阅:
https://mba.tjufe.edu.cn/info/1033/1734.htm
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时间为每门2个小时,满分各为100分。
网络远程复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和思想政治理论为80分,外语听说能力为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为专业综合能力成绩及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保留两位小数。
网络远程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综合能力成绩(80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分)
四、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或我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应急预案
1.软件故障应急处理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拟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备用软件:腾讯会议等作为网络远程面试的备用软件。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作为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审核功能备用系统;我校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作为网上缴费功能备用系统。
2.考生在线测试
考生按照要求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及复试软件的使用办法,提前进行设备测试及复试演练。
3.网络故障应急处理
考生提前确认视频设备和环境可用。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存储空间充足,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复试教师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掉线、画面卡顿不清晰等情况,可暂停面试,待恢复后再向考生发起复试邀请。
应急联络电话:崔老师13820553851,022-88186384。
六、录取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录取规则
一志愿考生分方向、学习方式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如总成绩相同则同时录取,如需增加计划,通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后进行调整,如无可增计划,学院可要求总成绩相同考生再次进行复试,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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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天津工业大学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全面考查;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四条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处、机关纪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方案、办法,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五条 研招办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2.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学校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3.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5.起草、报批和公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7.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9.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第七条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第八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期间,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2.复试专家组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另配备秘书1-2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的组成人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3.技术保障组 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4.后勤保障组 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等保障工作,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5.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九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复试管理第十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第十一条 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2.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1)根据“国家线”要求,2025年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国家线”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教育部办公厅下达的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分省名额,以及计划执行的具体要求综合考虑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具体排名办法及复试名单另行公布。(2)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25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220分。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132分。其中单科均不低于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具体排名办法和复试名单另行公布。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审核通过的,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各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第十二条 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三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第十三条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对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第十四条 复试人数比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第十五条 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7.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表》(见附件1)。8. 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9.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原件。10.考生本人签署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见附件2)。11.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12.学院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考生收到复试通知(以学院网站公布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为准)并同意复试后,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资格审核在报考学院进行;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考生在复试开始前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具体时间安排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第十六条 各批次复试前,在我校网站和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第十七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1.复试方式:我校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方式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2.复试时间:按照一志愿考生复试和申请调剂考生复试两批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在3月24日-4月6日期间进行,各学院确定复试时间,并提前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在4月8日-4月20日期间进行,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各学院将按照调剂程序分时间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复试时间请关注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请考生在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便接收关于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的有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3.现场复试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凭准考证进校。4.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泛雅平台、腾讯会议或钉钉会议作为备用平台,复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 部,联系方式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5.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缴费方式: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缴费网址:https://pay.tiangong.edu.cn/。缴费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我校复试结束(具体缴费时间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特别提示:各位考生需要先在缴费界面右上角的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后,再登录缴费。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科专业,请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上传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缴费后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考生调剂阶段如需再次参加我校复试的,可不必重复缴费。 6.复试组成复试由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个部分组成。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内容按照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还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复试的学科专业,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的时长和分值参照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科专业,具体方式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办法为准。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面试。综合面试时间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十八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中各部分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公布,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第十九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第二十条 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各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研招办将会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网上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第四章 调剂管理第二十一条 调剂条件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经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其他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过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见各学院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4.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5.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2025-08-11 17: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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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学术学位类二、专业学位类三、专项计划四、相关说明1.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学校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校内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高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2.吉林大学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请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5年3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箱:jdyzb@jlu.edu.cn)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电子邮件的文件命名为:加分项目名称+考生编号+姓名+联系电话。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执行相应加分政策。联系电话:0431—85166371。3.对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专项计划考生,采用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与报考专业的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的差值(以下简称“线差”)进行划线并排序,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分省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没有合格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线差”由高到低的原则调剂给生源充足的省份。“线差”相同时,以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对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采用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与报考专业的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的差值进行划线并排序。初试成绩满分300分的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线差”相同时,以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4.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含调剂办法)将按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在吉林大学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网站公布。2025-07-31 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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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MBA复试加试的通知依据教育部印发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相关条款,对于以同等学力身份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额外参加不少于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其中,跨学科专业报考考生是否需要参与加试,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本次加试采用笔试形式,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若加试成绩不合格,考生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经南京大学商学院 MBA 教育中心研究决定,报考我校 2025 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参加的加试科目确定为两门,分别是:(1)管理学;(2)战略管理。两门科目的参考书目具体如下:科目(1)《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八版),由周三多、陈传明等学者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于 2024 年出版;科目(2)《战略管理中国版》(第 7 版),由希尔、琼斯、周长辉等学者主编,中国市场出版社于 2007 年出版。后续关于本次复试的具体流程安排、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详细信息,将以南京大学商学院 MBA 教育中心后续正式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相关报考考生密切关注通知动态,确保及时获取重要信息。南京大学商学院 MBA 教育中心2024 年 10 月 28 日2025-08-28 15: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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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说明各位报考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为保障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415)本年度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面采用网上确认模式,考生无需前往现场办理。现将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一、确认对象范围已完成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且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4415)并成功缴纳报考费用的考生。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均以北京时间为准)(一)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9:00至2025年11月5日12:00。此时间段为首次上传确认材料的唯一窗口,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补传,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二)补充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1月2日9:00至2025年11月5日17:00。考生完成首次材料上传并提交后,需持续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反馈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 审核通过:即完成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流程,考生可专注投入后续备考工作。2. 审核不通过: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17:00前,根据审核意见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将不再受理。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后仍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未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无法参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三、网上确认操作流程(一)系统登录方式考生使用在“研招网”报名系统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专属系统。(二)确认步骤指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严格按照系统提示依次完成以下九个步骤:1. 仔细阅读网报公告及相关说明;2. 认真阅读并签署报名承诺书;3. 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的准确性;4. 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信息;5. 上传准考证照片(系统强制必传项);6. 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系统强制必传项);7. 上传报考点要求的补充材料(根据报考点具体规定判断是否必传);8. 上传身份证等其他补充材料(根据报考点具体规定判断是否必传);9. 提交全部材料至报考点等待审核。(三)材料提交规范参考关于网上确认需提交材料的详细要求,可参照《2026年研考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4415)网上确认材料提交规范》。四、其他重要说明1. 报名有效性界定:未按规定完成网上缴费,或未按网上确认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2. 材料真实性责任: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点将在网上确认阶段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复试录取阶段会再次严格复审。考生需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若因不符合条件导致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 验证报告有效期:考生提交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在线验证有效期需覆盖整个审核阶段。4. 推免生特殊说明:已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无需参与本次网上确认工作。5. 咨询服务保障:网上确认期间,我校报考点开通专属咨询电话为考生答疑。考生若遇到操作问题或政策疑问,可在指定时段拨打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6. 时间标准统一:本通知中提及的所有时间节点,均以北京时间为唯一标准。附:2026年研考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4415)网上确认材料提交规范温馨提示:1. 所有选择4415报考点的考生,均需上传系统默认要求的基础材料——准考证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及手持身份证照片。2. 考生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精准选择并上传对应的补充材料。3. 所有上传图片均需正面呈现,确保人像姿态端正、材料文字清晰且方向正确。4. 除准考证照片背景可为蓝色或白色外,其余各类材料的拍摄背景均需为纯白色。(一)准考证照片(系统强制必传)考生可点击系统内“如何裁剪准考证照片”的指引链接,按照提示完成照片裁剪后再进行上传操作。具体上传要求如下:1. 照片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标准证件照,背景颜色仅限蓝色或白色。2. 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严格按照3:4设置。3. 人像呈现要求:正脸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控制在±10度范围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占图像总高度的30%-50%。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耳朵对称显露,嘴唇自然闭合,双肩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比例协调,整体在照片中的占比不低于2/3。4. 面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盖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在面部形成阴影,需确保五官清晰可见。5. 拍摄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及鼻部不得出现反光、高光、光斑或阴影,避免红眼现象。6. 照片对焦清晰,图像层次分明,无模糊、虚化问题。7.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8. 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内容真实有效,不得通过任何软件(如PS)进行编辑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禁止使用翻拍照片。9.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上传照片,不符合标准的照片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二)手持身份证照片(系统强制必传)手持身份证照片是身份核验的关键材料,上传需满足以下要求:1. 文件格式支持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2. 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3. 面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盖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形成阴影,五官需完整显露。4. 确保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清晰可辨、完整无缺,不得被手指遮挡或出现信息模糊的情况。5. 光线均匀,脸部及鼻部无反光、高光、光斑或阴影,无红眼问题。6. 图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无模糊现象。7.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8. 照片内容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不得通过软件编辑修改人像特征,禁止使用翻拍照片。9. 请务必上传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照片,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审核进度。(三)证件照片(系统根据比对结果判定是否必传)需上传的证件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及国徽面,需分别拍摄为两张照片上传,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若考生报名时使用的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则需上传该有效证件的完整照片。特别说明:仅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考生需上传证件照片:一是身份证鉴证人脸对比未通过;二是身份证有效期比对未通过;三是报名使用的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鉴证人脸及有效期比对均通过,则无需上传此项材料。(四)报考点要求的补充材料分类说明1. 户籍/工作/实习证明材料根据考生身份差异,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1)应届本科毕业生- 就读于广东省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上传此项补充材料。- 就读于广东省外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广东省户籍考生:需上传本人户口本(卡)照片,具体包括户口本首页(需加盖公安部门公章)及本人信息页;若为集体户口,则需上传集体户口首页(需加盖户口单位公章)及本人信息页。也可上传公安部门近期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 非广东省户籍考生:需上传广州市实习单位近期出具的实习证明原件照片,证明需加盖实习单位公章。(2)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广东省户籍考生:上传本人户口本(卡)照片,要求与上述应届毕业生户籍材料一致;或上传公安部门近期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 非广东省户籍但工作地在广东省内的考生:需上传工作证明材料,可选择以下两种形式之一:一是用人单位近三个月及以上为其缴纳的广东省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二是广东省内工作单位的有效劳动合同及近一个月的广东省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注意:社保缴费单位需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2.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的补充证明材料针对不同校验未通过原因,考生需上传对应的证明材料:(1)校验未通过原因包括:毕业年月存疑、学历码存疑、学习形式存疑、毕业学校存疑。- 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2)校验未通过原因包括:姓名及身份证号查无学籍、姓名及学历证书编号查无学历。- 若为“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需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需盖章)原件照片。- 若为“2026年9月1日前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考生”:需上传国(境)外高校近期出具的成绩单或在读证明原件照片。- 若为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若为往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若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校验未通过:需同时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具体为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照片。(3)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近期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照片。学籍学历学位查询及验证官方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留学网。3. 其他特殊情况需上传的材料(1)现役军人考生:需上传两项材料,一是部队政治处出具的《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照片;二是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3)以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在读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培养管理部门近期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照片。2025-11-14 10: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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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各位考生: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拟于近期启动,学校复试阶段工作办法、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安排等将于近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现将复试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复试方式学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阶段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核,调剂阶段具体考核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等情况自行确定。调剂阶段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学院,统一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二、资格审查复试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审查:1.非应届考生:(1)学历证书;(2)学位证书;(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2.应届本科生:(1)学生证;(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本科阶段已学习课程成绩单。3.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对应条款要求材料外,同等学力考生〔除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外〕还需提供外语四级证书,报考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需通过专业外语四级,高职高专考生需提供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上述对应条款要求材料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另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三、调剂安排根据教育部安排,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我校校际调剂工作将于4月8日正式启动。各学院调剂缺额情况及条件、时间、申请程序等具体要求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适时公布。我校调剂全部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四、复试考试费1.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须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 选择“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费”缴费项目,缴纳考试费100元。本校学生直接用学号登录,非本校学生用身份证号注册后登录。2.参加多个学院复试的考生,须按照复试次数分别缴纳考试费用。五、时间安排六、其他说明1.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使用AI技术作弊,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禁止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2.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校园。3.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张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4.学生证如果丢失,需开具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5.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6.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名期间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7.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由拟录取学院对考生调档并政审,未提供政审材料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8.确有经费报销需要的考生可领取复试费发票,领取发票的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七、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黑龙江省相关要求及《哈尔滨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工作办法》执行。2025-08-04 1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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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4〕4号)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招生单位设立监察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组织现场督查。学校和各招生单位不断完善复试工作制度,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发挥和规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择优选拔、公平公正。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1.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给学校的硕士生招生总计划,学校按招生单位进行分配,招生单位可进一步按内设系所、平台、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等对计划进行细分。因正式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等影响,最终拟招考计划数以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工作细则为准。2.根据学校划定的分数线,对部分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可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调剂工作相关规定申请生源调剂,并按规定公布拟调剂计划数和相应的调剂规则。3.招生单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退回学校统筹再分配。4.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单位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精神,依据《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统筹考虑本单位上线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和本年度招生计划等情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不低于120%的比例,测算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5.复试时间:一志愿:3月21日—4月7日前,调剂志愿:4月8日—4月22日前,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单位复试细则公布为准。6.学校部分专业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设定。(1)单独划线专业在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须达到以下要求方能参加复试。(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达到以下成绩要求方能参加复试。符合以上分数的一志愿士兵计划考生以报考学院的复试名单为准,符合以上分数的非一志愿士兵计划考生可以根据调剂需求申请调剂。(3)其他专业需总分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复试程序1.制定实施细则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制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网公布。2.复试方式: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选择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学院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3.确定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细则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差额复试的具体比例并逐一通知复试考生本人,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本招生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调剂阶段,招生单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我校不允许破格。4.资格审查各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招生单位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1)身份证(正反面);(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5)《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6)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各招生单位复试之前应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由各招生单位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5.加强复试过程管理(1)考前向考生发布通知,招生单位要按照统一时间分组进行复试。采取线上网络复试的专业,正式复试前通知考生进行网络测试,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复试模拟预演。对未能参加预演的考生,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并建立台账。招生单位必须安排网络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对复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2)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面试不体现考生姓名等表露身份的信息,使用系统自动生成考生的复试顺序。(3)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各招生单位随机抽取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名单,要严格保密,复试前一天通知专家。(4)随机确定考题。建立试题库,严格保密,复试当天随机抽取试题。(5)考生未按时进行复试报到(确认),或在复试期间经联系确认未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6.加强考生诚信教育要切实将诚信复试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要与考生逐一签订《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7.缴纳复试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各招生单位不得超标准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采用研招网平台复试费由研招网代收,线下复试和采用腾讯会议复试费由学校财务处收取)8.体检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9.人事档案审查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寄送手续,开学后进行审查。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标准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核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细则)1.专业知识考核各招生单位应根据《2025年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的复试科目进行考核,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可通过面试、提交论文或作品集、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考核: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2.外语能力测试可以以听说写译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3.综合素质面试可采用口试、笔试和实验操作等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于复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新生入校时提供原件。5.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的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加试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7.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及上线生源情况对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和思想品德考核的分值比例进行调整。五、调剂工作1.我校接受调剂的学科(领域)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2.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申请我校单独划线专业(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的考生,需达到我校单独划定的分数要求。(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6)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但必须符合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条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7)调剂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3.调剂工作要求(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网上调剂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我校研招办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招生专业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并按规定执行。(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由我校研招办集中办理。(5)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任何二级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或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4.招生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调剂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公布实施,确保科学性。六、录取工作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按总分折合成百分制后计算)×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因初试总分不同,可自行设定复试成绩总分和比例。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包括: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还需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招生专业特点适当调整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比例,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执行。各招生单位在完成全部复试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全部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2.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各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7个工作日。3.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3)体检不合格者;(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5.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各招生单位在复试、调剂过程中,应提前将相关管理规定告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满足有关要求才能拟录取。6.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7.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有关工作要求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纪委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2.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4.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各复试小组须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5.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及时答复和解释。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或复议。6.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工作细则中公布咨询和申诉方式。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8(工作时间开通)邮箱:yjs@wtu.edu.cn,校纪委监督电话:027-59367559(工作时间开通)附件: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docx附件2.定向就业协议书.doc附件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附件4.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附件5.考生线上复试操作流程 研招网 腾讯会议.doc2025-08-27 16: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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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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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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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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