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的通知
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公布。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认真查阅成绩查询事项并遵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成绩查询方式
(一)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
考生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找到“服务大厅”栏目→点击“研究生考试”→点击“初试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成绩。
(二)通过“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
考生关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www-ynzk-cn)→点击右下角“服务-服务大厅”按钮→进入查询界面后点击“研究生考试”栏目→点击“初试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复核申请,全国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后统一提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校按规定程序进行复核。
(一)成绩复核安排及要求如下:
1.成绩复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电子版1份(附件1)。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1份。
(3)考生本人准考证扫描件1份。
2.提交时间:2025年2月24日0:00-2月26日下午17:00
3.提交方式
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不接受考生现场申请。考生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ynnuyzk@163.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点为2025年2月26日下午17:00(以邮箱系统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处理。
4.成绩复核期间值班电话:0871-65910081(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二)学校于3月5日完成成绩的复核工作,成绩复核结果将通过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网址:https://zsb.ynnu.edu.cn/qrzss.htm)
若考生成绩有误,学校研招办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并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考院相关规定上报云南省招考院予以修正。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秉承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我校硕士研究生成绩复核工作。感谢各位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支持、理解和配合。
(三)注意事项
1.复核工作采取“一次性”原则,即每名考生在规定的复核期间仅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一次申请可包含多个科目复核,不允许多次重复提交申请(如考生重复提交申请的,以第一次提交的为准)。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3.成绩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存在漏判、漏统、错统,不受理重新评卷(评分),不受理查阅评卷(评分)宽严幅度,不受理考试违规取消成绩科目的复核申请。其余相关要求,按《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试行)》(附件2)执行。
4.准考证遗失或遗忘“考生编号”的考生可在(省平台地址:http://222.221.7.36:8088/ynyjs)页面查询“考生编号”。
三、信息公布
我校2025年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信息均将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网址:http://zsb.ynnu.edu.cn/)
四、其他
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前,请相关考生耐心等待,请勿盲目来人来电咨询!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公布。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认真查阅成绩查询事项并遵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2.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试行).pdf
附件1.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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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点及相关情况介绍一、基本情况我校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权点(下文简称“MPA学位点”)于2005 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文批准为全国第3批 MPA 培养单位,2013年通过了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教学合格评估,成绩“良好”;2016年,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的“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成绩 C(在全国当时 243个招生单位中位居第65名)。十多年来,我校的 MPA 教育,始终秉承“能力本位,价值引领,立足浙江,服务基层”的培养理念,狠抓教学规范,注重教育质量,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层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 MPA 在校生有近千人,研究生专业导师105人。到2021年底,已授予两千多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其中校优秀毕业生576人,涌现出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代表雷洁畅、现任浦江县委书记俞佩芬、现任磐安县委书记金艳等杰出校友。MPA学位点现有行政管理、教育管理、党务与群团管理3个培养方向。它们在招生宣传、常规教学、专业实习、学位论文、社会服务、公共价值传承、时代精神弘扬等方面省内业界口碑较好,发展势头良好。 本学位点共有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3个。国家级课程2门,其中线上课程1门,线上线下课程1门;省级课程7门,其中线上课程2门,线上线下课程3门,线下2门。承担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5项。二、师资队伍现有校内专任教师105人,其中教授44人,占专任教师比例达41.9%;副教授48人,占比达45.7%;拥有博士学位84人,占比达80%;其中,35岁以下9 人,36岁—45岁39人,46岁—55岁39人,56岁以上16人。其中有:应小丽,博士,教授,法政学院党委委员、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负责人。入选浙江省社科规划“十三五”学科组专家、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51人才工程队伍”,兼任浙江师大工委副主席、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副会长。出版学术专著(合)著6部,在《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项目等10余项,获4项省部级和厅局级学术奖,获“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新时代浙江省“万名好党员”、“我最喜爱的研究生导师”、“郑晓沧奖”等荣誉称号。研究领域为基层治理、地方政府与农村发展等。吴卡,现任法政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教授,美国天普大学访问学者,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兼任浙江省政协委员、省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金华市法学会副会长等。近年来出版专著两部,在《法学家》《法商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多篇咨询报告获中央领导和省领导批示,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等课题十余项,多次赴美国、肯尼亚、南非、坦桑尼亚等国家开展交流与调研。邓佑文,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负责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家,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兼任金华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主要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主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宪法学等课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两项、其他省部级项目七项,出版学术著作两部。在《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转载。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多项学术奖励,获教育部首届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杰出指导教师奖,第四届“浙江省突出贡献中青年法学专家”提名奖,第五届浙江师范大学“我最喜爱的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蔡连玉,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浙江师范大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学(英文项目)博士生导师,教育博士(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成长与教育)导师,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生导师,教师教育专业硕士生导师、学位点负责人,MPA(教育管理)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教育与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教育政策与管理、教育信息化管理。主持研究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等课题多项,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编教材2部,在《教育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0篇,其中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教育学文摘》转载(摘)或索引6篇,获江西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届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浙江省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等学术奖励。周志山,博导,二级教授、双龙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当代性,聚焦生态文明观、公共民生观等领域研究。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等报刊发表论文60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转摘和收录10余篇。代表性著作有《马克思社会关系理论及其当代意义》等6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2项、浙江省规划课题6项(重点2项)。成果获浙江省哲社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浙江省教学成果奖1项。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主持浙江省精品课程2门,被评为省师德先进个人、校教学名师。章剑锋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主任,曾任马克思主义副院长(主持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党委书记,行知学院党委书记,兰溪市委常委,副市长。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领域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1项,在《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光明日报》等发表论文30余篇,多篇调研报告获省领导批示。多项成果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科研教学奖励20余项,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浙江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王锟,博导,双龙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致力于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关系研究,出版《孔子与二十世纪中国思想》等著作5部。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3篇。获浙江省社科联人文社科成果奖3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4项,其中重点2项。入选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151人才工程”、省“之江青年学者”、校特聘教授,现为浙江省马克思主义学会理事、金华市特聘“社科视窗”特约专家。三、学位点研究特色和优势(一)2023年起,我校MPA学位点的主要招生方向有:1. “行政管理”方向它主要通过大量的“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网络教学”和“主题论坛”等教学模式,着力培养具有现代的行政管理理念、专业的行政管理素养以及科学的公共管理技能,进而成为具有“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素养”且服务于基层公共管理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2. “教育管理”方向它主要通过大量的“实践教学”“合作教学”与“互动教学”,培养具备管理学、教育学和教育政策学等基本知识,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具备从事教育管理的基本能力,能在国内外教育管理领域从事学校决策和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3.“党务与群团管理”方向本方向以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公共管理变革为指引,以公共管理核心课程为依托,以党务管理、群团管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等课程和社会实践为侧重点,通过“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网络教学”和“实务论坛”等方式,着力提高学生公共管理素养和综合技能,推进基层党建、群团管理和社会治理创新。(二)方向优势1.“行政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现为省级重点专业,以此为主体的“行政管理”方向也成绩斐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各层面成效显著、成果颇丰。其中近年来专任教师担任、兼任省级及以上的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等达29人次;发表有份量的专业论文86篇,研究专著17篇;承担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课题27项,横向课题58项,课题经费达136万。近期,尤其在是“面向非洲,分享中国治理经验”“面向地方,助推基层治理创新”“面向军转干部群体,助力其专业能力提升”“面向全体学生,提供公益性就业培训”等方面深耕细作、口碑较好。2.“教育管理”方向本方向依托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博士点、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点、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办学,师资力量雄厚。多年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了优秀的成绩。在重要成果方面,目前团队已完成政策咨询项目15项,6份调研报告获副省级以上批示,10余份获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采纳,为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提案提供咨询33次,且部分提案已经被国家和省政府采纳。社会影响方面,团队于五年内发表期刊论文174篇,出版著作12本。2020年12月,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首次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成为浙江师范大学第二个入选的智库机构。3.“党务与群团管理”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现为国家级重点专业,以此为主体的“党务与群团管理”方向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其中,专任教师担任、兼任省级及以上的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达20余人次;新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7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0余项;在三报一刊发文20余篇,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150余篇;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四、研究生培养特色和成果(一)培养特色第一,始终遵循 MPA 教育理念,初步建立了以“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教育体系。一方面,我们细化 MPA 教育每一环节,使 MPA 研究生的“能力本位”“价值引领”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通过案例教学、实践教学、情境模拟、实地调研等,培养 MPA 研究生核心公共管理核心能力。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建构“课程主导、实践验证、案例聚焦、服务体现”的“课程思政”“过程思政”“管理思政”“服务思政”的“全流程”、“立体式”MPA 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第二,紧密结合地方特色,始终将“浙江经验”全过程贯穿于 MPA教育之中。在诸如“后陈经验”、“枫桥经验”、“金华无证明城市”的放管服改革、“义乌经验”、“温州模式”等大量一线素材中找寻“公共管理的知识”和“公共管理中的知识”。比如,行政管理培养方向组建了以基层社会治理与创新为主题的研究团队,持续的在浙江各地农村、城市一线开展调研活动,挖掘田野素材,其中的“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大赛”“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入库”及其他研究成果就是建立在广泛的田野调查基础之上,形成了较为鲜明的田野实证研究取向。 (二)培养成果在秉持“公共情怀、管理能力”的MPA培养宗旨以及践行“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中,本学位点教育成果突出:第一,基于“浙江经验”的“课程思政”教学模式逐步形成。结合浙江省政府近年来推出的诸如“三改一拆”行动、“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师生有机互动,实地调研适时编著了诸如《农村垃圾分类何以成功——来自金华六角塘村的实践》、《三改一拆背后的两难抉择》等教学案例。团队成员先后获批了《基于案例的行政伦理学“课程思政”改革》等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教学改革项目,《合村并居背景下能人治理的幻象与重构》等10项作品被纳入到公共管理教指委的案例库或认定为浙江省、校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第二,专业教学、实践教学丰富多彩。MPA学位点不仅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教指委主办的中国大学生“案例中心杯”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而且联合省内高校发起了浙江省大学生公共管理大赛案例大赛,搭建了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等8个专业实践基地和训练平台,构建了“公管名家讲坛”、“公管悦读坊”、“市长(书记)论坛”等立体化的特色论坛文化,通过抓读、听、讲、看、观、问、写、唱、赛等环节,切实提升MPA学生的综合素质。第三,教师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明显。MPA学位点持续加大正面师德师风典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模范引领、榜样激励,鼓励和促进学科成员努力践行“四有”好教师,涌现了诸多正面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团队成员中有多位获得了“全国MPA教育优秀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新时代浙江省“万名好党员”、校“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和浙江师范大学“最美教师”、“我最喜爱的研究生导师”、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思政先锋奖和优胜奖等荣誉称号,培养了扎根山乡,振兴乡村的党的全国十八大代表雷洁畅,以及致力地方现代化建设的市(厅)级领导、县委书记、县长、重点中学校长等优秀公共管理人才。第四,学习致用等综合能力显著提升。MPA学位点始终秉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理念,把学问做在大地,师生实地调研编著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多项。其中多项案例获得了浙江省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和校省两级优秀教学案例等各级奖励。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先后获得了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铜奖1项、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5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4人。由于我校MPA教育的非全日制、在职教育等特殊属性,因而MPA研究生不存在初次就业等情况。但是,经过正规、系统、专业的MPA学习后,他们的综合能力、职业操守、专业素养等均得到了最大程度地提升,从而他们日后更加专业、人性、系统的管理、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据“浙江师范大学MPA联盟”等不完全统计,2021年来用人单位对我校MPA毕业研究生的满意度仍高达100%,毕业后在2021年得到进一步职位提拔的达61人次,获得“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浙江省三八红旗手”等省级荣誉称号的达 17人次。2025-09-05 14: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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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报考点”(1531)2025年研考网上确认须知依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须知》,选择“内蒙古大学报考点”(代码1531)的考生,须为内蒙古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确认自身符合《“内蒙古大学报考点”2025年研考网报公告》要求,并按以下说明完成网上确认。一、网上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段为2024年10月30日9:00至11月5日12:00,超期将无法补办。所有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材料:1. 首次上传材料开启时间:2024年10月30日9:00 2. 首次上传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9:00 3.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12:00 考生需在上述时间段内按要求上传材料,并实时关注自身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及时按提示补充(或修改)材料并重新上传。 未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均无效。二、上传材料要求考生登录系统后,需按系统提示上传以下材料:1. 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准考证); 2.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身份证过期或即将过期的,需提前补办新证); 3. 在学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证明、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 4. 联系电话材料(白底黑字书写,建议提供2个联系方式);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拼合为一张图片上传。 上传的证件照须符合要求,不得使用PS等软件编辑处理,具体规范详见附件。所有材料需保证清晰可辨,若单项需上传多个材料,需拼合为一张图片提交。三、审核结果查询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反馈,考生需及时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询:1. 审核通过:表示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2. 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考生需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 3. 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要求导致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无效。如有异议,可及时联系咨询。四、注意事项1. 网上确认期间,若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自行操作,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前往报考点现场咨询服务点,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确认。内蒙古自治区各报考点均设有现场咨询点及联系电话,为考生提供咨询与必要协助。 2. 报名费退费说明:网报期间自主取消报名且未确认、最终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费将在数据核查完成后退回原支付账户;已报名缴费并完成确认、因网报信息有误、弄虚作假、学籍学历问题等无法参加考试,或主动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网上支付遇问题可拨打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客服电话(010-67410388)或发送邮件至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咨询。 3. 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审核,仅代表符合该报考点要求。后期招生单位将进行准考资格复核,通过复核的考生方可下载《准考证》并在该报考点参加初试。2025-08-14 1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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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和申请复核的公告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有关工作安排,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12:00)开通查询,具体事宜如下:一、成绩查询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二、成绩复核报考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成绩已经过我校严格复核,统考科目成绩已经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严格复核,考生若对查询到的成绩有异议,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自命题成绩由我校组织人员复核,统考成绩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复核,根据成绩复核相关要求,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成绩复核仅查看是否有漏评、加分、登分错误等情况,不再重新组织评阅答卷。成绩复核程序及要求:1.申请复核成绩受理时间:2025年2月25日—26日9:00—11:30、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2. 申请复核成绩所需材料:(1)我校不安排考生现场申请复核成绩,不清楚事项请考生通过电话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中飞院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 0838-5183046);(2)考生登记成绩复核需提供材料:本人签名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登记表(见附件下载)、身份证复印件合并压缩一份PDF,材料按“考生编号姓名2025年(科目名称)成绩复核申请”形式命名;(3)考生将成绩复核申请相关材料pdf版发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邮箱(yzk@cafuc.edu.cn),不按照要求申请不予受理。(4)成绩复核申请受理结束约十个工作日后,将以短信告知考生查询结果。温馨提示:我校复试、调剂工作安排,会按照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可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网址:https://grs.cafuc.edu.cn/zsgz/zsxx.htm)。2025-08-19 16: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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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公告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成绩查询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 15:00 准时开通查询。查询网址: 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 我校不提供成绩排名查询。二、成绩复查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均已经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严格复核。考生若对初试成绩确有异议,可按以下程序和要求申请复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点击成绩查询 - 初试成绩复核,上传复查申请表 (见附件) 及准考证电子版。研招管理系统网址: https://zhaosheng.eol.cn/10207/main/user/index 我校不受理现场及电话复查申请。复查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 15: 00,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将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安排成绩复查工作。学校组织专人进行复查,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成绩复查内容包括试卷有无漏评、成绩累计错误、成绩登记错误。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待复查完成后,结果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届时请登录查看。复查结果仅告知是否与我校公布的成绩一致,不向考生提供各科目小题分值,复查结果即为最终结果,不受理二次复查申请。三、其他事项关于复试及调剂信息,教育部公布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我校将在此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此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陆续公布调剂信息。附件:https://yjsy.jlufe.edu.cn/system/_content/download.jsp?urltype=news.DownloadAttachUrl&owner=1673357600&wbfileid=77953532025-08-25 15: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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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推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我校推免相关规定,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一、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组 长:徐 戈 周艳菊 李坚飞副组长:戴 博 刘嫦娥 曾 平组 员:刘国权 黄福华 张 丹 王泓略 易鲲翔 周依芳 陈韶荣 唐洁 齐冲二、推免生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组 长:刘海运组 员:欧阳小迅 李 莉 张 丹 屈先进 欧阳飞雪 杨文韬 金添 朱伟雄三、推免生推荐条件(一)必备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专升本学生。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4.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首考成绩),在专业年级前30%。学业成绩是指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的加权平均成绩,是推免遴选工作最基础的指标。学生须完成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前三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四、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按要求在综合考虑学院各专业应届本科生规模、培养质量、学科发展的基础上,按比例计算学院各专业推免数据,并完成推免生名额分配。五、推免生遴选综合成绩计算要求及评定办法(一)总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科学遴选,突出创新能力,综合评价。(二)成绩计算及评定推免生遴选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满分100分)、学术专长成绩(满分100分)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分)相加组成。综合成绩满分210分。1.学业成绩与学术专长成绩按照学校规定(附件1-1)进行计算与认定。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包括学生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荣誉表彰、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发明专利(含软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具体计分标准参见附件1-2。学术专长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有效佐证材料至学院业务办(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学院正式通知为准)。六、成绩排名规则各专业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学生根据学业成绩、学术专长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相加组成的遴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推荐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学业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与学业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学术专长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与学术专长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学术专长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全部课程GPA进行排序。学院将推荐资格遴选工作组审议通过的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学院宣传栏公示3天。七、推荐工作基本程序(一)学院业务办根据学校本科生院发布的通知公布学院相应通知及工作程序。(二)学院业务办、学工办共同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动员和报名组织工作,符合推荐对象条件的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推免申请,并进行学生思想政治与品德表现以及推免生资格条件审查,并对结果进行公布。(三)学院推免生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专长成绩认定结果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审核与鉴定。鉴定结果由学院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根据排名以等额推荐名单上报学校。如有异议,由学院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及时查明情况,对确有问题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本科生院备案。(四)学院将推免相关材料(含推荐名单等)上报学校本科生院,学生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以学校公示为准。八、监督与复议(一)纪检负责人对学院推免生推荐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学院名单公示期间,向学院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申请复议,复议程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三)申请复议学生如对学院复议结果不服,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四)推免生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人员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本校报备;本校教职工有子女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是领导于部的,要全程回避。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严禁超规模推荐推免生。严肃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违规行为。九、其他(一)获得推荐资格学生须按照国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及时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履行该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二)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推免生资格: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3.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者。4.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三)本细则执行过程中若与学校文件不一致,以学校文件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负责解释。2025-08-26 09: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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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位考生: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 “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官方微信公众号(www-ynzk-cn)查询初试成绩。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按以下要求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一)成绩复核申请原则成绩复核申请原则按照《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执行。成绩复核工作采取 “一次性” 原则,即每名考生在规定的复核期间仅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一次申请可包含多个科目复核,不允许多次重复提交申请。(二)成绩复核申请时间2025 年 2 月 24 日 16:00~2 月 26 日 16:00,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三)成绩复核申请方式考生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gms.ynufe.edu.cn/pas/ks) 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本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申请仅能通过系统提交,不接受现场、电话及其他方式申请。注:登录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时需要使用到 “报名号”,即为考生准考证中的 “考生报名号”,考生可通过准考证进行获取。(四)成绩复核申请提交材料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提交申请时须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以下基本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以及《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成绩复核申请表》签字版本电子图片。(五)成绩复核结果成绩复核结果预计 2025 年 3 月中旬左右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向考生反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其他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国家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目前尚未公布,复试及调剂信息还未确定,请考生耐心等待并密切关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https://www.ynufe.edu.cn/yjsy/zs/sszs.htm)成绩复核申请期间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5128174电子邮箱:yzb@ynufe.edu.cn2025-08-15 10: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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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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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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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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