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学院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负责开展复试督查巡视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1251
类别(领域):工商管理(MBA)
管理类综合:70
外国语:35
总分:151
三、招生计划
79人(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四、复试资格
1.查阅我校管理学院公示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2.符合我校及管理学院相关专业调剂政策的调剂考生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通知为准。
五、复试方式、内容及安排
1.复试方式:采取考生线上现场复试。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知识(40分)
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领域专业学位考生考核管理学基本理论知识。
(2)外语能力(20分)
主要考核外语听力、口语和综合能力。
(3)综合素质(40分)
复试专家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治学态度、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以时事政治理论测试为主,分数为20分;治学态度、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方面的考核以分析与解决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查为主,分数为20分。
3.网络远程复试安排:
3.1 复试时间。
我院定于3月29日启动2025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考生在复试前1天,登录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http://wust.yanjiushengyuan.com)
下载准考证,了解具体复试时间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3.2 条件要求。
硬件要求:两部性能良好的手机(或1部手机和1部平板,不支持iPad),并确保手机能提供清晰的视频音频传输。
软件要求:浏览器、微信及复试应急备用系统腾讯会议,考生须提前在手机上完成以上程序的安装与试用。
其它条件要求请参考《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3.3 资格审查。
我院将于3月26日至28日对一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一志愿复试考生凭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http://wust.yanjiushengyuan.com)
按照《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各学院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此注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4 签订《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5 网上缴费。考生扫描系统中二维码缴纳复试费100元。
3.6 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3.6.1 登录系统。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提前半个小时通过准考证上的二维码进入考试小程序,登录考试系统。
3.6.2 身份核验。进入系统后,进行身份核验,认真按照要求拍摄一张本人头像照片,系统会自动进行人脸识别比对,通过后可进入考试界面。如2次核验都没通过,页面将出现提示,提交人工审核申请。
3.6.3 复试环节。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分解到以下环节中:
(1)英语能力考核
时间为5分钟左右。首先考生用英语做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然后英语测试专家用英语提问,考生用英语作答。
(2)专业知识考核
时间为7分钟左右。考生从复试秘书处按要求随机抽取一份试题作答。
(3)综合素质考核
时间为8分钟左右。专业学位考生本部分考核分为2个小部分分别计分:一是由政治理论测试专家提问,用时约3分钟;二是由其他面试专家提问,涉及综合素质考核所述内容,也包括考核考生分析与解决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其他说明:
同等学力等考生加试科目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武汉科技大学关于2025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的公告》。
六、调剂
1.对调剂考生,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及时关注调剂系统志愿填报通道开启时间。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电话咨询学院。
2.调剂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详细安排将在学院官网发布)
七、成绩核算
1.录取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学院将按专业对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序。如录取总成绩相同,则分别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
2.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等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它事项
1.奖助政策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文件执行。
2.学制与学费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及考生咨询
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将在学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s://som.wust.edu.cn/),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接受考生监督和复核申请。
工商管理(MBA)专业招生办公室地址:武汉科技大学黄家湖校区教八楼80318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886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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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好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一、复试形式和时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其中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采用线下笔试形式考核。复试时间为3月底-4月底,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和各招生二级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不收取复试费。(https://yjs.mju.edu.cn/)二、招生计划我校结合各招生二级学院导师数、一志愿上线率等因素,确定2025年各招生二级学院招生计划数(详见闽江学院研究生处与招生二级学院后续相关公告),实际复试过程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及各招生二级学院完成招生计划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各招生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计划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拟录取数不得超过本学院相应类别的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要及时对外公布。三、组织与管理(一)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复试录取期间的突发应急事件按照《闽江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三)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校级复试巡视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全面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情况。(四)各招生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纪检委员组成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的各项工作。(五)各招生二级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负责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的考核,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设组长1名,另配备助理1-2名。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考虑突发情况,各招生二级学院应安排一定数量候补复试教师。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六)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应召开复试工作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复试过程符合《闽江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命题、评卷、复试相关工作等涉密人员须签署《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四、复试程序与要求(一)复试实施细则各招生二级学院应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方式、复试成绩计算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应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审批,并在招生二级学院的网页上公布。(二)复试名单1.考生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对应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线”)方可参加复试,合格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学科、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线”的要求。2.我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招生二级学院公布。差额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都可参加复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3.各招生二级学院对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4.各招生二级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目成绩及总分等信息)上报研究生处备案,并于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5.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如果参加过复试但学校认为有必要时,经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三)资格审查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名单公布后,应及时通知并指导考生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并且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准备以下材料,按招生二级学院要求上交:1.资格审核材料清单(1)身份证明及准考证材料: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②准考证扫描件/照片。(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①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②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丢失学生证且无法补办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③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④国外获得学历者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和《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附件2)扫描件。(4)《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附件3)扫描件,需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5)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扫描件(仅针对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见附件4);(6)其他相关材料(若有):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提供立功表彰证明材料,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专业除外)需提供:①已修过所报考专业6门(含)以上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8)各招生二级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大学本科成绩单等)2.重要事项(1)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入学之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境外攻读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个人承诺书,知晓应在当年入学之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各招生二级学院要严格核对考生的身份和资格。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其中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暂时无法提供的,可由考生做出承诺,并于复试成绩和录取意见公布后7日内提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3)所提交材料由各二级招生学院妥善保管,开学再次审查并保存至少三年备查。(四)复试内容1.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等方面)。2.工商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长3小时,满分100分,考生须入校现场笔试。加试科目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见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试题由各招生二级学院命制,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级材料。(五)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必须量化,同一专业(研究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规定分数具体构成。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由招生二级学院自定,但必须在30~50%区间内。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成100分)×(1-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3.复试结束后,招生二级学院应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复试要求1.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 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并由各招生二级学院另行指定一款远程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复试考生应按招生二级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网络和复试环境,按要求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演练,提交复试资格核验材料。2.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专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名。复试过程中要安排专人,做好每个考生复试的详细作答情况记录,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3.招生二级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考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考中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4.招生二级学院应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全过程应录音录像,录音影像资料在学院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复试试题、评分参考、评分记录(含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件应在成绩录入校核后交研究生处集中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更改。5.研究生处和招生二级学院要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招生二级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五、调剂(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教育部划定的一区范围省份,复试分数线要求为一区(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5.其余调剂要求参见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各招生二级学院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若上级对复试调剂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二)调剂要求1.各招生二级学院根据本办法相关内容要求,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在本学院网站上。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2.招生二级学院自主确定的调剂报考条件,必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3.我校将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在研究生处和各招生二级学院官网发布调剂通知,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我校仅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所有调剂考生,严禁招生二级学院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4.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各招生二级学院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锁定时间到达后,解除锁定,考生可自行修改本调剂志愿。招生二级学院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招生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5.招生二级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开展复试工作,调剂批次的复试内容、方法与第一志愿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6.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报非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转报全日制)的考生,必须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三)调剂程序1.考生及时查看我校在研究生处、各招生二级学院官网发布的调剂通知和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2.考生登录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3.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后参加复试。4.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5.调剂考生参加招生二级学院组织的调剂场次复试。6.学校在调剂系统中对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复试没有通过的考生仍可继续申请其他调剂志愿。7.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六、录取(一)各招生二级学院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综合素质表现等因素,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而招生计划有限,则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复试单科成绩确定录取顺序,具体见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二)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后,可报送候补拟录取意见,并按照先后顺序,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备注:广大考生应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考生因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他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1.报名资格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2.工商管理专业复试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人事档案或《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就业合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6.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7.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或办理人事档案转入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8.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者;9.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025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录取资格无效。(四)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后,根据要求报送校研究生处复核,复核无误后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公示7日后无异议再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五)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2025年我校同时招收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录取确定,不得更改。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六)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接到调档函后,交给本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并按时完成调档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至学校的,填写《暂缓调档证明》,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寄的原因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1日),否则不予录取。(七)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寄达学校研究生处。协议书上的定向就业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八)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九)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根据调档情况及定向就业合同签订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十)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等原因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七、体检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招生二级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等有关规定执行。八、信息公开公示在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处和招生二级学院将在网站上开设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招生计划(含调整情况)、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和调剂实施细则、调剂通知(公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和总分等)、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招生二级学院录取意见)、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对于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九、监督与复议(一)各相关招生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负责本学院的复试监督工作。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应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91-83761523。(三)实行复试巡视制度。校领导、纪委(监察专员办)、研究生处、保卫处等单位组成校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各招生二级学院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四)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五)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利害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六)实行复议制度。各招生二级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七)加强复试过程监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八)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一)各招生二级学院一般应于3月31日前(最迟不晚于4月7日)完成一志愿复试。(二)3月28日起在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发布调剂信息。(三)4月8日正式启动调剂工作。(四)4月2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五)5月20日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报送录取数据。十一、其他1.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25年3月25日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研招办电话:0591-83760467邮箱:yjsc@mju.edu.cn。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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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一、组织工作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二、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商学院2025年计划招收专业:学术学位:020200 应用经济学;120200工商管理学专业学位:025100金融;125300会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具体招生人数将参考学校分配的指标,并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招生情况作适当调整。三、复试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考生进入复试基本条件1.复试比例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进入复试。2.复试成绩要求学院除会计(全日制)外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符合国家线要求的A类考生全部进入复试。会计(全日制)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201分(含)以上且单科过A类考生分数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不低于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相应学科门类(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85%,保留整数(总分、单科)。(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对考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包括:1.身份证;2.准考证;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4.本(专)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专升本学生只需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6.《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前学籍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复试;8.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考生还须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劳动合同均可)和《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9.其他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享受照顾加分政策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成绩。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三)复试方式、内容 1.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可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ujn.edu.cn/查看复试工作安排。2.复试主要内容(1)专业综合测试①(020200)应用经济学考试科目:《经济学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120200)工商管理学考试科目:《管理学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实践能力测试①(025100)金融考试科目:《金融市场学》。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125300)会计考试科目:《会计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③(125100)工商管理考试科目:《工商管理专业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综合面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用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德和心理状况等综合素养。综合面试总成绩为 200 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 50 分,合格分数3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考核满分150分,合格分数9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报考1253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四)复试成绩计算1.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生复试成绩总分4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3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五)复试费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 号)的规定,考生通过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四、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权重相加,初试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1.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3×60%+复试总成绩÷4×40%2.其他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60%+复试总成绩÷3×4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总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分别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综合面试、初试外国语成绩。(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复试考生成绩在商学院网站(网址http://sxy.ujn.edu.cn/)查看。五、体检录取考生在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六、其他1.如对复试工作有疑问,可拨打学院咨询电话:0531-82769270(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金融)0531-82767791(会计、工商管理)。2.如对复试录取工作有反映建议、举报意见,可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531-89736986。3.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2025-08-20 15: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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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印发 202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对本年度非全硕士复试录取全流程作出明确部署,具体内容如下:一、总体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秉持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核心准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操作,强化全程监督,优化考生服务保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开展。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三级工作组织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有序推进,各组织组成及职责如下: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学院执行院长、分管副院长、MBA 项目主任、MPA 项目主任、MEM 项目主任以及中心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为全面统筹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拟定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实际需求组建复试小组,统一考核标准;开展复试专家、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培训与演练工作;审核复试记录、结果并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招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以及考生申诉的核查、处理与答复。2.复试小组每组由不少于 5 名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搭配不少于 1 名复试秘书组成。核心职责是依据学院复试方案,从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综合素质等维度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保障复试程序规范、结果公正。3.纪检督察组由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构成。主要承担复试全过程监督职责,受理考生实名投诉与举报,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予以答复。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349;监督举报邮箱:xdmba@mail.xidian.edu.cn。三、招生计划2025 年该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考招生计划共计 161 个,分属三个专业领域:1.125100 工商管理(MBA)专业:65 个统考计划指标;2.125601 工程管理(MEM)专业:45 个统考计划指标;3.125200 公共管理(MPA)专业:51 个统考计划指标。四、复试分数线普通计划考生需达到对应专业的初试成绩门槛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各专业分数线要求如下:125100 工商管理(MBA):总分不低于 151 分,其中英语成绩不低于 35 分,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 70 分;125601 工程管理(MEM):总分不低于 162 分,其中英语成绩不低于 38 分,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 76 分;125200 公共管理(MPA):总分不低于 164 分,其中英语成绩不低于 38 分,管理综合成绩不低于 76 分。五、资格审查学院对复试考生资格实行严格审查,仅通过审查者可参与复试,具体要求如下:(一)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考生需按以下清单顺序提交材料,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由学院留存: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2.粘贴个人照片的简历 1 份;3.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成绩、职业素养、个人荣誉、发展潜力等;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5.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获得学位的考生可不提供学位证书);6.大学成绩单(需为档案中成绩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7.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8.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9.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10.现役军人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二)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1.时间:2025 年 3 月 29 日 8:30-10:00;2.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科技路 9 号西科大厦一层 MBA 教育中心。六、复试安排根据教育部及学校规定,所有统考上线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如下:(一)复试形式202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模式,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以笔试形式进行,专业知识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以面试形式开展。(二)复试时间与地点1.资格审查:3 月 29 日 8:30-10:00,地点为 MBA 教育中心,全体考生均需参加;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3 月 29 日 10:30-12:10,地点为 MBA 教育中心,全体考生均需参加;3.面试:分两批次进行,3 月 29 日 13:00-18:00 及 3 月 30 日 8:00-18:00,地点均为 MBA 教育中心,考生按当日安排参加。(三)复试内容复试涵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复试全程实行录音录像。1.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笔试)考试时长 100 分钟,满分 100 分,采用闭卷形式。主要考查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当前时事政治知识的了解情况。2.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面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专业知识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满分均为 100 分。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能力、管理学专业知识掌握熟练度,以及运用该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评估考生的领导潜力、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及职业素养等。考核通过题库随机抽题作答、考生个人陈述、复试专家面试问答等方式开展。3.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是评估考生个性心理特征的重要环节,作为复试录取的参考依据。考生需按要求登录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网址:https://xlzx.xidian.edu.cn/user/login.do)完成测评,自复试方案发布后即可进行,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管理学》《市场营销》两门课程,加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长 60 分钟,单科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及格。参考书目如下:《管理学》(马工程重点教材),《管理学》编写组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年 1 月 1 日出版;《市场营销学》(第 7 版),郭国庆、陈凯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 年 3 月出版。5.诚信评判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存在违反复试规定、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核查确认,将予以严肃处理。(四)复试注意事项1.考生需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笔试及面试考场;2.笔试分组信息可查看考场现场指示牌,笔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携带非必要物品进入考场,随身物品需统一放置在考场前排指定位置;3.考生分批次、分组参加面试,需按通知的批次和分组提前 1 小时到达考场等候,具体分组及顺序由复试小组秘书提前通知。七、调剂工作学院将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系统” 中公布调剂缺额信息,有关调剂工作的详细通知将另行在 MBA 教育中心网站发布。八、录取(一)总成绩折算办法1.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 ×10%+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40%+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50%;2.总成绩(满分 100 分)= 初试成绩 ÷3×60%+ 复试成绩 ×40%。(二)录取规则严格按照上述总成绩折算方法,按第一志愿、调剂志愿的批次顺序,结合指标投放方式及统考招生计划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录取最后位次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规则排序录取:先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再比较初试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资格审查未通过;(2)未参加复试;(3)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单项不合格(笔试成绩<60 分);(4)复试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60 分);(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加试单科成绩<60 分)。(三)相关说明1.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办理,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该平台进行 “待录取” 操作,不再解锁;调剂考生自愿接受 “待录取” 后,学校同样不予解锁。若一志愿考生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被其他招生单位 “待录取” 锁定,该校将不再将其列入拟录取名单,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协议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签订。3.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工作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事宜。九、信息公示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 MBA 教育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名单发生变动,学院将对变动内容作出说明,并就变动部分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公示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的备案信息为准。十、体检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文件规定执行。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未按时完成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视为不符合体检要求。具体体检安排将另行通知。十一、招生咨询方式1.咨询电话:029-88202797、029-88202885;2.咨询邮箱:xdmba@mail.xidian.edu.cn。十二、其他注意事项1.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认,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全体考生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中若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且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3.学院通过研招信息平台、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发布的信息、文件及通知,均视为已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说明方案后附 4 个附件,分别为《复试考生名单.pdf》《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pdf》《学生心理测试操作流程.pdf》《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pdf》,截至方案发布后,上述附件下载次数分别为 1826 次、727 次、1089 次、687 次。2025-09-22 1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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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协议书的通知为落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我校将与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本人及其工作所在单位共同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现将具体流程及注意点梳理如下,请各位同学逐条核对。一、签约流程与时间节点1.普通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1.1 预计5月1日前,协议书将以EMS形式寄送至考生本人,快递单号可在招生办官网点击查询;1.2 收到后请立即前往定向单位完成“本人亲笔签字”与“单位盖章”(缺一不可,印章须为定向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1.3 协议书共需三份,各方留存一份;1.4 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已完备签字盖章的其中一份协议书再次通过EMS寄回我校研招办,地址如下:收件人: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邮编:100088电话:010-589080701.5 特别提醒:请勿将材料寄至学院,也勿使用除EMS之外的快递方式。2.特殊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2.1 协议书签订事宜预计安排在5月,具体安排以后续官方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二、责任与咨询渠道1.若因个人原因(如迟寄、缺章、漏签等)导致无法完成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如有疑问,可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我们:电子邮箱:cuplyanzhao@163.com联系电话:010-58908070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4月29日2025-09-01 10: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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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及教育部和云南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 202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复试录取工作机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检处负责人、研究生院行政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研究生招生领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任务和职责包括:制定研究生招生考试、计划分配、复试、录取等宏观政策,指导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开展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全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行政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研究生招生领导以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任务和职责包括:按年度执行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审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解决招生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处理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的其他重大事宜。(三)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组长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小组设置纪检委员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担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负责人应为小组成员。具体名单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任务和职责包括:负责按照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和审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计划分配、复试、录取等工作的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执行;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招生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其他重大事项,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三、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一)复试分数线确定与调剂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需要调剂的专业和计划,按照《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要求调剂考生。(二)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和查询按照差额复试原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一般不低于 120% 的复试差额比例,从满足《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分择优确定复试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通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或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调剂服务系统”)查询。(三)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3 月中下旬至 4 月 20 日,其中第一志愿应于 4 月 1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 月 20 日前应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四)复试方式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方式多批次复试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但同一批次的复试方式须相同。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的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远程面试” 系统。具体复试方式及要求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五)复试结果公布复试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复试结果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公布。(六)拟录取原则及公示拟录取原则(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或方向)的招生名额:① 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第一志愿(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② 若该专业(或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招生名额剩余,则按总成绩择优拟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初试总分、科目依次择优顺序(如:初试总分、思想政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语、业务科 1、业务科 2),具体要求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2)非全日制专业只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3)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① 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② 复试成绩不及格。③ 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及格。拟录取公示(1)体检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2)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 7 日。(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和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信息为准。(七)体检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项目(1)五官科:视力 / 矫正视力;(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3)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4)心电图;(5)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6)胸部 X 透视(肺结核)。体检其他注意事项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 2 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四、复试录取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提前组织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模拟演练,考生须配合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各项复试准备工作,拒不配合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严格复试资格审查。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资格材料提交方式和提交截止时间。重点对复试考生以下材料进行审查:(1)考生身份验证审查身份证、准考证,重点审查复试考生身份是否相符。(2)考生初试考试成绩审查考生初试考试成绩是否达到《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学历学籍审查考生学历学籍是否真实,可审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4)审查毕业年限及毕业专业① 学历为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毕业须满两年或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 2025 年 9 月 1 日)。②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硕士研究生毕业须满 2 年或以上,本科毕业须满 3 年或以上,高职高专毕业须满 5 年或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 2025 年 9 月 1 日)。③ 法律(法学)考生高校毕业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 0301)。④ 法律(非法学)考生高校毕业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代码非 0301)。(5)享受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进行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定向协议书和户口本复印件。(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7)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等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8)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的考生须提交立功表彰相关证明材料。3. 考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4.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五、复试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一)复试考核内容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结合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章程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每门课程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试题可采取综合性、开放性多种形式,具体方式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进行组织,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主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审查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可采用面试或函调方式进行。(二)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所有成绩计算应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 = 外语测试成绩 ×2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60% + 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0%。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以及项目管理等初试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专业的复试成绩由外语测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以及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四项内容构成,各项成绩所占复试成绩比例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学科和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科目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 + 复试成绩 ×40%。六、复试费用标准复试费:100 元 / 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加收 80 元 / 人。七、监督与复议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到复试现场或通过网络巡查平台进行巡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各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须全程监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不得作为复议材料。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 2025 年 4 月 25 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和反映。(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 - 65128174邮箱:yzb@ynufe.edu.cn地址:云南财经大学行远楼 A305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学校纪检处电话:0871 - 65114879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八、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15 10: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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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组织,对本单位的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面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进行。(二)复试分数线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三)复试资格查询考生于2025年3月21日20:00起登录首都医科大学硕士招生管理系统查询第一批获得复试资格名单。网址:https://sstj.ccmu.edu.cn/#/login。登录用户名:考生编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四)复试资格的确定原则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考生复试资格确定原则如下:(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2)按考生总分在所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中的学院信息进行排名。若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3)总分排名在进入所报考志愿(专业和研究方向中的学院信息)招生计划数150%排名范围内。(4)未能进入所报考志愿(专业和研究方向中学院信息)复试的考生,有资格调整至同一专业(专业代码相同)其他研究方向的空缺名额,并根据总分排名参与相应志愿的复试。考生需登录首都医科大学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点击“我的调剂”查询和填报调整志愿信息。请注意:各专业的“剩余复试名额”指在我校差额复试规则下,当前剩余的复试名额。例如:某专业计划录取10人,按差额比例参加复试的总人数应为15人;如果已有12人进入复试,则“剩余复试名额”为3人。调整志愿的填报时间是2025年3月21日20:00至3月23日17:00。每位考生限填报1个调整志愿;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截止时间后则不可修改、填报。提交志愿考生可于2025年3月23日19:00起登录并查询调整志愿的复试资格。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学位(不包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不包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相关专业的考生,复试资格确定原则如下:(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2)按考生总分在所报考学院(所、系)和专业进行排名。若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3)总分排名进入所报志愿招生计划数150%排名范围内。(五)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工作整体将于2025年3月26日左右开始。各学院(所、系)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相关学院具体通知。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关于复试的有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信息为准。(六)复试资格审核的材料提交参加复试的考生统一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复试学院要求的补充材料的电子版文件,按时按要求发送到相关学院。在现场复试前,考生需要将以上全部材料的纸质版原件按顺序放到一个档案袋中并上交到相关学院。1.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中午12:00。2.资格审核材料请考生将以下材料形成清晰有效的扫描材料,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档。(1)初试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3)《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4)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5)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6)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专业学位的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相关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7)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单位同意以“非定向就业”形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3.复试学院要求的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及材料接收途径(见附件2)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材料以参加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对于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七)诚信复试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首都医科大学和报考学院(所、系)的相关复试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前,所有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并将纸质版提交给相关学院。(八)复试考核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1)专业素质与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英语听说、运用能力。(2)综合素质与能力。主要考核考生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综合面试考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等多种方式进行。3.心理测试:在复试开始之前,由负责复试的学院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完成心理测试。(九)缴费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交纳复试费100元。缴费时间和方式由复试学院安排。请注意保存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四、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考核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而成。其中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3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80%。具体占比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制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计算方法如下:复试成绩=笔试得分×复试学院自定比例+面试得分×复试学院自定比例。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五、拟录取工作1.拟录取原则在同一场(学院-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中,根据每位学生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人数与招生计划一致,或少于招生计划,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协议签订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拟录取协议书》、《首都医科大学拟录取研究生诚信承诺书》。3.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按录取学院要求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六、调剂工作学校会根据各学科专业考生的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公布接受考生调剂的专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并填报调剂志愿,学校按复试资格确定原则调剂合格考生复试。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初试成绩达到申请调入的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其他要求。关于调剂信息公布的相关通知,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h.ccmu.edu.cn/index.htm) 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公布。(http://yz.chsi.com.cn/yztj)七、信息公开1.学校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对取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网址:http://yjsh.ccmu.edu.cn/zsgz/sszs/index.htm2.学校于5月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网址:http://yjsh.ccmu.edu.cn/zsgz/sszs/index.htm。 如有疑问请联系监督部门。八、咨询、监督电话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50、010-83916545。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复试学院反映。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及邮箱:010-83911095,Email: yanzhao@ccmu.edu.cn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2025-08-01 11: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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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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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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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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