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和保证生源质量,既维护考生权益,又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120200工商管理学、020200应用经济学、025400国际商务、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300会计、125700审计六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如下: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0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
02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评定,每个面试专家组人数至少 5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及知识面、政治理论(MBA、会计、审计 3 个专业学位考核)等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负责测试并评定成绩。
0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面试成绩的计算、录入等工作。
04根据本院各专业复试一志愿考生数量,应用经济学(复试 17 人)和工商管理学(复试3 人)学硕成立 1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人数共 20 人);国际商务专硕成立 1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 19 人);审计专硕成立 1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 16 人);工商管理专硕(MBA)成立 2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全日制 25 人,非全 27 人);会计专硕商学院(南京校区)复试 49 人,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复试 25 人,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复试 61 人,共 135 人,成立 7 个面试专家组。
05为了维持考试的公平性,面试前学院召开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考生通过抽签决定其面试所在组和面试顺序。一志愿考生面试在 3 月 31 日和 4 月 1 日完成,调剂生面试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06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由学院保存到考生毕业。
三、复试内容及复试程序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
01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
一志愿考生于 3 月 30 日(周六)上午 8:30-11:00 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地点如下: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国际商务、审计:阅江楼 502;
会计:阅江楼 512;
工商管理(MBA):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以 MBA 中心官方通知为准。
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按顺序准备好以下材料,并将复印件装订成册:
(1)《复试资格审查表》
(2)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3)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4 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
(7)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8)考生 CET-4、6 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
(9)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该考生为该单位“定向培养”的公函;
(10)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1)单独考试考生须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
(1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 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同时须在 3 月 28 号前缴纳复试费 80 元。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底稿。
凡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如果考生材料暂时缺失,本人必须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在复试后一周内补齐资格审查材料,
否则查实后有权取消拟录取资格。
02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8:00-30 日 16:00 登录心理测试网站,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后进入测试板块(手机号码为研招网报名时所使用手机号),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提交,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
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
03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2024 年 3 月 30 日(周六)下午 13:30-16:30,考试时间为 3 小时。笔试地点安排如下: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国际商务、审计:明德楼 N403
会计:明德楼 N404、N408、N411,共 3 个考场,每个考场 45 人,具体名单分配届时请查看考场门口考生名单。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黑色水笔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下午 13:10到明德楼各专业对应考场参加考试(每个考场门口有该考场考生名单请仔细查看,不要走错考场)。
具体科目参见我校《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参见我校《2024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大纲》。
应用经济学笔试科目 F44《宏观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笔试科目 F45《统计学》、国际商务笔试科目 F32《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满分均为 150 分,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核。
会计专硕笔试科目 F28《会计学(含政治理论)》、审计专硕笔试科目 F34《审计学(含政治理论)》,总分 150 分,其中:专业课部分满分 120 分,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核;《政治理论》部分满分 30 分,在面试环节以口头回答问题形式进行考核。《政治理论》成绩计入专业课笔试总分。
04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
(1)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满分为 150 分,其中含外语能力测试 50 分,主要包括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和外语能力的考察等。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90 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面试时间、地点
会计、MBA 一志愿面试时间:3 月 31 日(周日)上午 8:30 正式开始;12:00-13:30 中午休息;下午 13:30 开始。地点安排如下:
会计 1 组:阅江楼 502,
会计 2 组:阅江楼 520,
会计 3 组:阅江楼 542,
会计 4 组:阅江楼 543,
会计 5 组:阅江楼 546,
会计 5 组:阅江楼 418,
会计 7 组:阅江楼 431。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在线面试(具体 ID 另行通知)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国际商务、审计一志愿面试时间:4 月 1 日(周一)上午 8:30
正式开始;12:00-13:30 中午休息;下午 13:30 开始。地点安排如下:
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学硕:阅江楼 502
国际商务专业硕士:阅江楼 543
审计专业硕士:阅江楼 546
(3)面试程序
A. 面试顺序及分组抽签
抽签时间:3 月 30 日(周六)上午 8:30,资格审查的同时。
抽签地点:各专业资格审查地点。
B. 面试安排
①请全体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面试当天指定面试时间之前抵达指定地点候考,迟到15 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候考考生必须在指定候考地点(阅江楼 426)候考,不得随意离开。
注: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电脑等电子通讯物品进入侯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②轮到进行面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到面试考场验证身份证、准考证。
考试进入面试现场后,首先进行外语能力测试,主要包括:1)英文自我介绍(3-5 分钟);
2)考生随机抽取一道非开放性试题题号,由双语考官用英文朗读题目内容,考生回答。外语能力测试结束后,考生依次抽签回答专业知识题、创新及应用能力题各 1 道。审计专硕、会计专硕、MBA 考生另外抽取 1 道政治理论题进行回答。
③到达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姓名,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核对记录。
抽取题目后清晰读出题目序号以及题干内容,并进行回答。
④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⑤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0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学历码是 3 或 4)加试科目参见我校《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 100 分,每门考试时间 2 小时。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地点安排请查看《复试通知书》中相关信息。
0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面试环节成绩的评定
1.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成绩、政治理论(审计、会计和 MBA 考生考核)这 3 项考核成绩由专家组成员当场逐项打分,每一项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在该考核分项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关于同一专业不同面试小组复试成绩的调整说明为了消除同一专业不同面试小组成绩的差异,保证各组间成绩均分与标准差相同,作如下换算:
设:面试第一组的平均分为 P1,标准差为 S1;
面试第二组的平均分为 P2, 标准差为 S2;
面试第 i 组的平均分为 Pi, 标准差为 Si;
i 为实际面试组的数量
若面试第一组考生成绩为 X1,面试第二组考生成绩为 X2,...面试第 i 组考生成绩为 Xi,
则最终调整后复试成绩分别为:

五、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占比为 60%,复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占比为 40%。
对于初试满分 500 分的专业: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0.4
对于初试满分 300 分的专业: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0.4
考生复试成绩由专业课考核成绩与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构成,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在复试成绩中占比为 50%,综合面试考核成绩在复试成绩中占比为 50%。其中:
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专业课考核(会计、审计、MBA 专业含政治理论)/1.5*0.5+综合面试考核(含外语能力测试)/1.5*0.5
各专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别排定名次,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由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
排定名次的优先顺序依次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排名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别排名。
同一专业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按全日制、非全日制不同学习方式分别排名;同一专业不同校区的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校区分别排名;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名。
六、调剂复试程序
01调剂申请条件
根据 2024 年生源情况,我院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接收调剂生。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相关政策按照我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执行。具体调剂信息参考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调剂公告。
02调剂生筛选标准
拟调剂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报考专业代码前 2 位应为 12,初试科目是管理类联考科目,报考非全日制的依分数高低筛选,若最后一名有同分,则同时进入调剂复试。
03调剂复试安排
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载的研招网调剂系统内考生的调剂信息遴选调剂复试考生。调剂复试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为准。
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与一志愿复试及录取工作标准相同,并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具体调剂复试日程安排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七、其它
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参加面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的组成等。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电话:025-58731201,邮箱:yzb@nuist.edu.cn)
九、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4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十、解释权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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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保障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精神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工作原则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全校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招生学院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3.招生学院按招生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应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复试小组成员应集中在现场进行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招生学院专人收集后,统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4.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均须参加政策、业务、纪律、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照《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职责与行为规范》开展工作,坚决杜绝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的行为。复试要求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将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未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招生学院不得开展复试工作。一、复试分数线1.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由招生学院自行划定高于国家复试线的分数线。各招生学院复试名单须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示。2.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及合格生源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复试差额比例由招生学院决定。对于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政策和标准,招生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和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合并复试,分开排序。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试的复试分数:总分参照各学科门类(专业)国家线(A类)执行,单科成绩无要求。我校2025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5名。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总分参照各学科门类(专业)少干计划分数线执行,单科成绩参照各学科门类(专业)国家线(A类)单科成绩要求执行。我校2025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11名(含工程硕士研究生3名),其中内蒙古2名、广西3名、新疆6名。6.通过复试已录取的推免生可不参加复试。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的人员应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二、复试时间我校于3月底开始复试工作,4月25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三、复试资格审查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1.考生签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在系统上进行确认,无需提交此项材料),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填写并盖章;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填写并盖章。3.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4.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应届生)或大专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或本科结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6门(含)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和英语合格材料(详见我校官网发布的《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确保至今年5月份录取校验期间仍在有效期。(1)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3)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7.专项计划材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除提供1-6项材料外,还应提供《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除提供1-6项材料外,还应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8.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四、复试内容1.复试考核内容(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招生学院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5)身体素质考核。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含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2.所有同等学力考生都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另须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该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综合素质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含外语测试)等成绩所占的比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复试形式1.今年我校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由学院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须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试平台。复试具体要求及网络远程复试实施细则详见各招生学院公告。2.注意事项(1)招生过程应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2)招生学院应严格执行“三随机”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人员组成,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并加强复试过程监管。(3)复试应全程录音录像,要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4)招生学院应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应按招生学院要求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请考生合理安排到校时间。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若复试中出现任何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招生学院。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5)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通过AI技术作弊,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等将触犯刑法。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1.招生学院须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证明材料并提交加分申请书,经审核验证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对象主要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2.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应于4月7日前结束,招生学院要及时组织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七、调剂考生复试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学校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招生学院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月8日开通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短于12个小时,不长于36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8小时(锁定期间考生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则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所有调剂生的复试工作应于4月25日前结束。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招生学院应在调剂考生复试前发布调剂公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相近。各专业具体调剂政策以招生学院发布为准。2.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调剂考生,可按照调剂程序进行调剂申请。3.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招生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4.招生学院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调剂办法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严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外的其他渠道接受调剂考生。5.招生学院应在调剂考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招生学院指定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招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八、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我校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下列规则执行。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地区(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在该地区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不超该地区计划数,复试合格后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多于该地区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少干计划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少干计划总分),以考生所在地区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即予以拟录取,其中报考工程类硕士生的考生按专项计划优先进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按照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和我校本年度该专项计划数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复试合格后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上线考生数超过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方法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另行录取)。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如考生总成绩完全相同,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排前;如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排前;如再相同,则由学院单独组织二次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被录取。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待录取资格。3.招生学院应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换算比例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4.如有考生放弃录取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时,学校将根据候补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录取,补录时,若候补考生在研招网状态为已接受待录取或由考生操作原因无法发送录取通知时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录取其后的候补考生。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原则上我校一律不予解除锁定。5.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由海西研究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我校与省内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按照《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执行,纳入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统一组织复试录取工作。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3)人事档案或《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审查不合格者;(4)体检测试不合格者;(5)复试过程存在作弊行为。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违规处理”相关条款执行。复试监督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招生学院要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公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2.加强校、院两级巡视。学校成立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通过现场、线上巡查、视频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及时纠正复试录取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3.强化复试监督检查。招生学院纪委(或纪检委员)做好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4.严格落实复试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5.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3789215,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其他事项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或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注:附件详见官网,网址:https://yjsy.fafu.edu.cn/23/66/c3604a402278/page.htm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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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 和湖南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特制订本细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二、管理机构(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等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组长:学院党委书记成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及其它党委委员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学科专业复试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 5 名,且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同时配备 3 名秘书(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各 1 名),全程记录复试情况。三、复试基本条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科专业 B 类考生分数线要求。考生符合《吉首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审核。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 150% 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四、调剂学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方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若学院学科专业的调剂计划人数少于 2 人,将不开通调剂系统,学院内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调剂基本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细见我校 2025 年招生简章)。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上述相关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不得调入上述相关专业。对申请同一专业,报考不同学校或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如报考学校、专业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如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统考成绩、专业相关度以及综合能力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其它《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调剂要求。(二)调剂的基本程序公布缺额信息公告:学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分数线等情况,公布缺额信息,最终缺额信息以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调剂信息为准。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 12 小时(部分调剂人数少的学科(专业)适当延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考生申请调剂:所有符合我院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发送复试通知:报名系统关闭后,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对符合学院复试要求的,学院将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考生缴费: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流程参照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未能完整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各学科专业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完成后,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 6 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录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五、复试总体安排(一)复试准备1. 学院准备(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复试时的各项应急预案。(3)做好复试现场所需软硬件设备、场地安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2. 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1)必要文具。(2)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二)复试时间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报到,3 月 29 日 - 30 日正式复试,具体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调剂志愿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 - 4 月 20 日,具体以学校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的调剂信息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系统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为准。(三)缴纳复试费收到复试通知后,请考生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缴费流程见附件 1)。复试费 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四)资格审查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审查。考生在完成复试费缴纳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需提交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报考时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吉首大学 202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3),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五)复试方式和内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安排专人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学院将分批次提前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安排,复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1. 笔试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加试。闭卷考试,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科目以《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时长 120 分钟。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报考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长 120 分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2. 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内容进行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具体由学院自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评分以 “合格” 或 “不合格” 衡量,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 “不合格” 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3.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4. 心理测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进入学院复试前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指南另行通知。未进行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六、录取1. 总成绩计算方法(1)学术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外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 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 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 25%),计算方式如下: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 初试总成绩 ÷5(满分为 500 分成绩除以 5);复试成绩(B)=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专业课笔试成绩 ×25% + 综合面试成绩 ×25%;总成绩 = A×60% + B。(2)专业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 5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成绩(其中,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复试成绩比例不低于 1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成绩(A)= 初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3×50%;复试成绩(B)= 专业课笔试成绩 ×10% +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综合面试成绩 ×25%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10%;总成绩 = A + B。2. 录取原则(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加试中任一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 60 分为合格分);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总成绩为考生是否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4)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学科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内无递补人员,则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生计划。(5)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学校发送通知后的 6 小时内明确是否接受拟录取。3. 其他情况(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6)已被录取的新生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逾期 2 周未报到者,取消其录取资格。(7)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七、招生计划管理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但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及时对外公布。推免生均包含在下达的 2025 年招生计划内。截止 4 月 18 日,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调整。八、信息公开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学校对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7 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九、复试监督及纪律要求学院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明确复试、调剂相关原则、程序和相关要求,报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严格遵守复试录取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 “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会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查处。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0743-8561096,学校纪委办 0743-8564814。十、体检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十一、其他注意事项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考生在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吉首大学研招办:0743-8561096;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43-8564492。其它未尽事项由吉首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2025-08-26 15: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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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EMBA 、MTA)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根据《东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结合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测评方式方法,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第三条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第四条 坚持全面考查,分类选拔,重点突出。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第五条 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第八条 复试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一) 组织成立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和一名秘书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复试过程的协调、记录等有关事宜。(二) 研究制定复试标准和实施细则。(三) 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四) 对复试过程中的考生异议做出必要的解释。(五) 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测评意见。第三章 复试第九条 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协调,工商管理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第十条 复试分数线的确定。根据教育部划定的研究生初试分数线,以及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2025年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均为国家线。第十一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例,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及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布。生源充足的一志愿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调剂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300%。第十二条 复试内容、形式及安排:(一)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二)复试形式:(三)复试具体安排:1.复试材料准备复试材料如下:(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6)《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7)享受国家政策性加分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需准备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以上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需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学院专业(方向)、考生编号。2.复试材料提交3.复试报到4.复试时间安排(1)(全日制)MBA考生复试安排:(2)(非全日制)EMBA 、(非全日制)MBA、 (非全日制)MTA考生复试安排:第十三条 复试具体要求:(一)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5%。(二)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占80%,口语占2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5%。(三)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潜质、创新精神等,满分为100分。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0%。(四)政治理论测试。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硕的考生须测试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占综合情况考核成绩的50%。政治理论满分100分,6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理论测试工作由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政治理论复习资料范围: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2.《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3.李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五)考核方式。考核方式根据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分别采取不同形式。1.现场复试: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听力测试将采取笔试形式,综合情况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口语测试将采取面试形式。2.网络远程复试: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情况考核均采取面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工商管理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六)复试成绩计算。每项考核内容均可采取百分制打分,并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复试成绩。现场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 +听力水平测试成绩×0.2+口语水平测试成绩×0.0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网络远程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含听力和口语)×0.2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第十四条 破格与加分政策:(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需破格复试的专业,须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破格复试工作。(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考试的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第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章 调剂第十六条 调剂基本条件:(一)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三)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四)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五)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第十七条 调剂遴选规则:(一)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二)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三)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学位专业。(四)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能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外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五)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标准、考核要求以及考生专业水平和学术背景等因素基础上,依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第十八条 调剂具体流程:(一)学校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以及调剂要求。(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填报。(三)学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四)申请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五章 录取第十九条 复试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分别乘以相应权重系数再相加即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第二十条 研究生院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根据复试总成绩依次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第二十一条 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及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第二十二条 拟录取名单按程序规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中须包含准确的定向就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行业、单位性质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第六章 监督第二十四条 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监督检查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党委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履行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第二十六条 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第二十七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发布渠道为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dufe.edu.cn/),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及“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0411-8471034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yanzhaoban@dufe.edu.cn。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八条 学院安排专门人员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方式另行通知。第二十九条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并签名。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应对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应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第三十条 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传播复试内容等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第三十一条 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和思想政治鉴定,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鉴定不合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学校在复试期间提供体检服务,复试考生可自愿参加。第三十二条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必要时将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再次考核,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或考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学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十三条 我院复试工作联系方式如下: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务联系人:周老师 0411-84710386,mbazs@dufe.edu.cn附件1: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附件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doc2025-08-12 15: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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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科学、规范、安全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各项重大事项,建立有效的试前试中试后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对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学校成立督查组,委派督查员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以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协调落实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研招远程在线面试系统”平台资源。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复试形式按照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二、复试方式及时间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其中,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6控制工程、125300会计专业采用现场复试,其他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选用“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统一的首选复试平台。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于3月25日开始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一志愿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计划于4月9日左右进行。如有学科专业因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时,则调剂通告、调剂考生复试安排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生源实际等确定复试名单。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存在缺额时,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少于缺额的200%;报考同一批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达到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在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内优先发放复试通知,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少于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缺额的200%,由报考学院单独组织复试,学校统一排名录取。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及学校各学科专业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基础上降低10分,总分降低20分。四、复试内容、分数构成及要求(一)复试科目考核1.复试科目笔试每个复试科目笔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试卷由招生学院负责在复试科目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组卷产生。适用于采用现场复试的学科专业。2.复试科目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试题由招生学院负责在复试科目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适用于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科专业。3.加试科目考核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考核方式与复试科目考核方式相同。试题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二)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120分,合格线72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运用能力、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三)具体要求1.招生学院按照“三随机”工作机制组建考核组,每个考核组人员5人或7人,其中设组长1人,并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考核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复试全程要做好录音和录像。2.在进行现场/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复试考生要按照随机选定的考生次序,依次进入现场/视频考场,与复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3.复试评分标准(1)复试科目能力与水平(满分100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2)外语运用能力(满分30分)外语运用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专业外语掌握程度。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三个方面: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外语掌握程度主要考查考生对外文专业资料的阅读和翻译水平。(3)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满分6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4)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30分)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注重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等内容。五、成绩计算及复试总成绩占比(一)全日制招生专业(125300会计除外)1.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占比:30.56%。(二)125300会计专业1.复试科目笔试成绩=时事政治笔试成绩×10%+会计学科目笔试成绩×45%+财务管理科目笔试成绩×45%;2.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3.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占比:42.31%。(三)125100工商管理专业1.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占比:42.31%。六、调剂遴选原则、调剂报名时间及说明(一)调剂遴选原则1.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的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资源与环境(085700)、材料工程(085601)、化学工程(085602)除外)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其中,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的专业,接受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考生调剂,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对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考生,分别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统考数学(一)优先、总分由高到低且满足参加复试人数比例要求的原则发放复试通知。2.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05)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3.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17)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4.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30)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5.资源与环境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资源与环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57)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6.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56)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8.设计学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设计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403)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9.英语笔译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为英语笔译(专业代码为055101)、英语口译(专业代码为055102)专业,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10.俄语笔译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为俄语笔译(专业代码为055103)、俄语口译(专业代码为055104)专业,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11.会计、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第一志愿报考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对报考同一批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存在缺额且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优先发放复试通知。(二)调剂报名时间及说明学校第一批次调剂报名截止时间,原则上“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持续开通不低于12小时。1.“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学校会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更新学科专业调剂信息,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调剂通告。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报名截止后按照本办法发放复试通知。3.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遴选原则。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将在复试通知发出规定时间后通过考生网上报名时预留的考生本人联系方式电话提醒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如考生仍不接收复试通知或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学校将收回复试通知。4.调剂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学校拟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完成确认,否则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收回拟录取通知。七、考生资格审查1.招生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含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在相应批次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下列材料按先后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以“一志愿/调剂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电子邮箱(详见表1),邮件主题格式为:一志愿/调剂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1)有效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两面照;(2)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的学生证(包含封皮及全部内页)或加盖就读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的在校证明;(3)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6月30日前均须在有效期内;(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加盖毕(结)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最后学历阶段成绩单。2.研究生院负责对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复试考生,须在相应批次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考生本人下列材料按先后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以“一志愿/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研招办电子邮箱yzb@syl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一志愿/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1)有效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两面照;(2)入伍批准书;(3)退出现役证;(4)入伍前学历、学籍或证明。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同时参加相应学院组织的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复试前,招生学院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复核,严防“替考”。八、现场/网络远程复试要求(一)现场复试1.考生须在3月24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到报考学院报到,报到地点详见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一志愿复试通知;与报考学院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做到诚信复试并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2.考生须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安排,注意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复试导致不能录取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3.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部署及要求,按时参加现场复试。4.复试科目笔试成绩发布后,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招生学院指定时间内按程序申请复核。(二)网络远程复试1.学校选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统一的首选复试平台。如首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因网络或其他原因无法保障复试质量,招生学院需启动应急备用平台——(腾讯会议)有序组织复试工作。2.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复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并具备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8及以上版本;笔记本电脑需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防止复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关闭无关的电脑程序。此外,考生还应准备一部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的智能手机,并提前安装好腾讯会议客户端、微信和QQ。3.考生以电脑作为网络复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电脑,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并使其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4.复试过程中,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5.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切换设备窗口,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内的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6.考生应在所报考学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网络复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7.考生登录“研招远程面试系统”时须认真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如违背则不予录取。8.考生在复试开始前,须积极配合考核组进行必要的防范AI技术作弊的检测。九、优化考生服务学校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将强化对考生的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进入复试、确需学校提供帮助的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可在相应批次复试开始前3天,将本人书面申请书和生源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扫描件发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yzb@sylu.edu.cn),并拨打电话(024-24686219)联系确认。十、复试不合格的确认1.复试成绩(包括各分项成绩:复试科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不含合格线)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合格线(不含合格线)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3.复试环节中有违纪或作弊情况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十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1.复试合格的考生,严格依据所在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同一批次复试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内依据总成绩排名。2.招生学院负责公示相关学科专业总成绩排名情况(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研究生院负责公示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3.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复试中存在违规违纪情况者。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招生学院负责接收并审查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鉴定材料、体检报告。拟录取考生须在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把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鉴定材料、体检报告(查看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一志愿复试通知并下载模板)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拟录取材料+招生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并发送至指定相应招生学院指定电子邮箱;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把上述材料原件交给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十二、体检要求考生体检须在沈阳理工大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体检,如实填写体检信息,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疾病,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即使被录取,也无法取得入学资格。十三、新生入学后复查办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由招生学院负责对新生个人身份信息、学历、学籍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学籍注册并予以退学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四、信息公开及咨询渠道本办法及调剂通告等信息将发布在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anjiusheng.sylu.edu.cn/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联系电话:024-24686219电子邮箱:yzb@sylu.edu.cn邮政编码:110159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综合楼C区315室)十五、其他1.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需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学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严禁泄露试题、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篡改复试成绩等违纪、违规行为。2.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如有亲属参加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人员,则该人员不能参加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3.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复试录取过程中,如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和部署,学校将做相应调整。5.如复试中出现特殊情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6.复试录取监督举报电话:024-24686216,024-24686219。2025-08-22 11: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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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基本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组织机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招生学院设立督察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三、招生计划学校下达2025年各学院招生计划,招生学院结合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学位点合格评估及专项核验等要求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四、复试组织(一)复试分数线1.各招生学院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下称国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骨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分数线。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称退役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分数线。4.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退役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复试。(二)复试要求1.应采取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招生学院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保密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3.招生学院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核,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三)复试方式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各招生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定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保持同一复试方式,若必须采用混合复试方式,应确保不同复试方式在考试流程、导师团队构成、选拔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和公平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一律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现场复试需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复试组织工作需规范有序,防止拥堵。面试时考生应在候考教室有序候考,切忌在走廊等过道处聚集等候。(四)复试内容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察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应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应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的潜力。根据选拔的需要,可综合应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多维度考察。要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1.复试内容:应包含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含一贯学业表现)等。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各部分权重及相关要求,并在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的复试内容、形式、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复试时长依各学科专业而定,其中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招生简章中所列复试科目考核(除技能考核外)均为闭卷笔试方式,笔试时长不少于60分钟。2.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五)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工作由相关学院完成,调剂和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复试录取办法及复试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六)复试时间第一批复试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7日,其中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复试时间:如第一批复试期间有未完成的计划,将进行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4日。复试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七)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缴费操作办法见附件3。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八)复试资格审核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按照招生学院指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用于复试资格审核。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2.身份证;3.毕业证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最后学历为本科或专科);6.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7.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8.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4),需签字盖章;9.若为退役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免初试退役人员还需提交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证明材料。此项材料直接提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发送至邮箱yzb@ctgu.edu.cn,也可将纸质版送交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10.已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五、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且研究生考试报名时填报了相关信息的考生,请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5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5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压缩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yzb@ctgu.edu.cn。除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寄达研招办。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直接送交我校研招办审核(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六、调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一)调剂条件调剂考生必须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二)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我校已审定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接受调剂专业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三)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调剂考生;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二)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少骨生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出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9.报考退役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三)调剂程序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不一致、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等考生,都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1.招生学院需在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工作办法,发布调剂名额。2.考生查看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3.招生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向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4.招生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所有调剂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各招生学院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四)其他1.我校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全日制专业不接受普通计划考生调剂,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调剂。2.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3.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考生提交解锁申请(需手写签名)纸质文档或照片给学院。4.我校少骨生仅接收工程类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5.我校不接收退役生计划调剂考生。七、录取工作(一)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100-a)%+复试成绩*a%(学院可根据学科情况自定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在30%-50%),其中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二)普通计划考生录取办法1.申请免初试的考生,复试合格者优先拟录取。2.其他考生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充足的专业,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拟录取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如何确定拟录取顺序,学院应在实施细则里明确。(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下同);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学校、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四)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完成体检。在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的,将体检缴费凭证提交给学院,不用提交体检报告;在校外医院体检的,应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招生学院。(五)学费及奖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发放标准,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六)入学核查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信息公开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一)研究生院公布信息1.公布三峡大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举报申诉渠道。2.公示享受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申请免初试退役生名单。3.公示拟录取名单(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将另行公示7日,并说明情况。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4.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二)招生学院公布信息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招生计划等)、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调剂工作办法、录取办法、咨询电话、举报申诉渠道等。2.复试结束后,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为3日。(三)考生咨询和申诉招生学院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三日内可接受考生相关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督查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核。(四)学校举报申诉方式纪 委:电话0717-6393832,邮箱jwjcc@ctgu.edu.cn研究生院:电话0717-63932562025-08-27 14: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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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细则(第一志愿考生)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第一志愿考生)如下:一、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安排(一)复试方式学院对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二)复试地点与时间1.笔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硕士(MPAcc)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会计综合(60分钟):9:00-10:00;思想政治(60分钟):10:10-11:10。同等学力加试(2科,基础会计学和管理学,每科30分钟):13:30-14:30,地点为经管楼310。工商管理硕士(MBA)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管理综合(30分钟):9:00-9:30;思想政治(60分钟):9:40-10:40。同等学力加试(2科,基础会计学和人力资源管理,每科30分钟):10:50-11:50,地点为经管楼310。学硕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经济学(30分钟):9:00-9:30。2.面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硕士(MPAcc)面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第一场:8:30-12:00;第二场:13:30-17:00。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学硕面试时间为3月27日下午13:00-17:30,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具体分组安排当天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1.专业课笔试(经济学(学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30分钟;管理综合(MBA)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30分钟;会计综合(MPAcc)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核内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60分钟,开卷考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时事政治的理解与关注、基本政治观点正确、逻辑分析的严密完整、文字表达流畅等四个方面。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成绩计入总成绩。3.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100分满,时间20分钟)(1)考核内容:一是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等;二是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三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规范等。(2)考核要求:主要采用问答形式,要有记录和评语,并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记录表》,综合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3)考核小组:学院选拔业务水平高、政治素养好的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秘书1名,面试前要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中至少安排1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科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外,须加试两门本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四)复试资格审查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材料如下: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4.应届生证明和成绩单(应届考生);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7.《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7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以上所有材料不用提交原件)供学校留存,相关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后存档恕不退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请于3月27日上午8:20至9:00之间上交到经济管理学院106室。二、拟录取(一)拟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加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者不予录取;(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3.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4.调剂考生复试合格,但在研招网拒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对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二)复试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加权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1)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7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0.8+外语口语成绩×0.2(2)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6+政治笔试成绩×0.1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1.学术型研究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5)×0.32.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3)×0.3三、考生入学后的复查和体检(一)复查: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学业审核、学籍学历等复核,复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二)体检: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已录取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四、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上级有新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按新的政策执行。 2. 学院复试联系人及电话:于老师, 024-56860720。请各位考生提前加入复试工作群(会计硕士复试工作QQ群:835487955; MBA及学硕复试工作QQ群:1023508115,申请入群填写考生姓名及初试成绩)。2025-08-22 09: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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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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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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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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