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提示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依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部署,为便于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现将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安排提示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温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启。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定于 3 月下旬启动,计划于 4 月 7 日前完成;调剂复试安排在 4 月 8 日至 28 日期间开展。具体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
二、复试形式说明
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以现场线下方式为主,部分招生专业可能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形式请以官方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复试分数线相关
目前,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名单尚未确定,预计 3 月下旬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与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复试内容准备
考生可参照《温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 1)和《温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网址:https://yjsb.wzu.edu.cn/info/1141/8922.htm)
进行复试准备。
五、调剂相关说明
结合 2025 年国家线及我校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部分专业将有调剂名额,具体信息请以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 定于 3 月 28 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 将于 4 月 8 日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微信公众号:chsiyz),届时可登录调剂系统及招生单位网站,查询调剂信息并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六、复试材料准备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将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的,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
(一)所有考生复试前需准备以下材料:
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印在同一张纸上,并注明 “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②往届生需提供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填写好考生信息部分的《温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 2)
复试材料
(1)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能证明英语水平的证书(如有)
(2)科研论文、科研活动成果、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相关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如有)
《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附件 3)
(二)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携带初试时我校资格初审反馈的学历、学籍核验扫描件及成绩单。
(五)非全日制考生须明确工作单位,且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原则上要求考生在拟录取后一周内办理完毕,并通过 EMS 寄送温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公共管理考生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其时间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要求(本科毕业生应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毕业生应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应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
(七)参与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按招生学院要求上交上述材料,同时按报考学院要求签订并回传《温州大学复试纪律要求及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七、远程网络复试准备
若采用网络复试,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并在复试前按招生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障复试顺利进行。
面试设备【主机位】:1 台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
环境监控设备【辅机位】:1 部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 pad 等平板设备(需具备摄像头功能);
网络需满足复试要求,确保有有线宽带网、WIFI、4G 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复试房间需独立、无干扰,光线适宜、环境安静且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且不能有其他人在场;
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需准备的考试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 A4 纸;
(3)学院要求的其他考试用品。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操作指南等相关材料将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考生请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
八、咨询方式
考生若对复试及资格审核有疑问,可拨打各招生学院热线咨询,咨询方式详见http://yjsb.wzu.edu.cn/zsw/bkzn/lxzsxy.htm。
九、温馨提示
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人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各种名义向考生收费,无论理由看似多么合理,只要涉及钱财,务必不要相信。
附件1.温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pdf
附件2.温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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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原则(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三)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二、复试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一)资格审查项目。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审查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二)资格审核材料(现场提交)。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和有关复试缴费事宜请按照《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三)各学院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三、复试有关要求(一)复试形式与时间1.复试形式:除非全日制调剂考生外,全校各招生专业全部实行线下复试。2.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2日,4月20日之后研招办将陆续公布拟录取名单。(二)复试考核内容1.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实践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2.管理类联考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需按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3.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笔试)。4.在复试中考核考生思想品德。5. 学院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考核内容。各学院的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考核内容详见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三)关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差额比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各专业以及非全日制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为200%,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复试差额比为120%。1.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且大于或等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当复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可将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都列入复试名单。2.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少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或一志愿过线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指标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综合划定我校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各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五)关于调剂复试规定1.学校允许调剂的专业,学院在调剂时可以提出比该专业国家线更高的调剂条件。2.调剂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一般不低于200%。3.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考生竞争剩余的招生指标。4.关于调剂的原则、具体要求、工作规范等,请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接收校内外硕士考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执行。(六)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各专业的复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七)关于综合面试1.综合面试时间及内容(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时间到,面试应停止进行。(2)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应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2.艺术体育类专业在面试的同时可根据需要对考生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专业型硕士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考生进行专业实践考核,具体见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八)专业笔试各招生专业的专业笔试时间、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专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九)加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采取百分制,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十)成绩计算及公示1.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2.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3.复试成绩公示。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四、录取工作要求(一)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最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于调剂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的优先级高于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招生指标在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二)同一专业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为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四)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7日。(五)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七)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录取。(八)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一)对违法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线上复试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考生不得缩屏,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二)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酌减相关单位下一年度招生名额。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及单位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复议与监督(一)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二)监督举报电话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七、其他事宜(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须交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线上缴费,除复试费外,学院在复试中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请各位考生警惕不法分子冒充学校复试人员以考试名义进行诈骗。(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四)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录取名单。(五)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录取定向在职考生,录取后单位、考生、学校须签订三方协议。(六)我校2025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5-05-16 15: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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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总体准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持综合考量、择优选拔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全力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架构(一)学校层面学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与管理。职责包括制定招生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复试录取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推进。(二)学院层面各学院相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同时,承担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疑问与申诉,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复试工作平稳有序。三、复试比例设定各专业的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不足,则依据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对于接收调剂的专业,复试比例将适当提高,以满足选拔需求。四、复试资格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需达到所报考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方可获得复试资格。各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具体的复试分数线要求,详见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发布的《西南政法大学 2025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阶段第二号公告 —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于在服役期间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者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以下简称 “立功表彰免初试生”),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已按要求完成报名且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环节。五、复试费用说明学校依据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复试费,具体费用金额及缴费方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后续另行公告)。六、复试形式与地点(一)复试形式本年度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旨在更全面、直观地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二)复试地点复试地点定于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考生需按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加复试。七、复试日程安排(一)第一批次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 - 3 月 30 日,涵盖专业如下:学术学位: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含所有二级学科专业及方向)、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新闻学、传播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国家安全学。专业学位:应用伦理学、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知识产权、新闻与传播硕士、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二)第二批次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 日 - 4 月 5 日,涉及专业如下:学术学位: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学位:翻译硕士(英语笔译)、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特别提醒: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复试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八、复试报到流程考生需严格按照《复试须知》的要求进行复试报到。报到时,务必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还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复试过程的诚信与公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将追回学历证书并撤销其学位。九、复试考核内容(一)笔试环节专业课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每科考试时长为 3 小时,满分 150 分。考试科目依据考生网报时选择的专业(方向),对应《西南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栏目中规定的笔试专业课科目。同等学力加试:针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内容为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间 3 小时,满分 100 分,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科目同样参照考生网报专业(方向)在《西南政法大学 2025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科目栏目中的规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 (MBA)、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时间 3 小时,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二)面试环节考核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科研和社会工作经历,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满分 150 分。考核方式: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小组成员可直接向考生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成绩由小组成员依据《西南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量化得分表》独立打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成绩。(三)外国语听说测试外国语听说测试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测试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小语种听说测试的具体安排,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四)专业特定考试审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栏中的《审计学》考试、会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栏中的《会计学》考试,均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十、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察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审查考生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观察复试现场考生的表现,以及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等。考核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十一、复试总成绩核算(一)学术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得出,总分值为 300 分,其中专业课考试 150 分,面试 150 分。(二)专业学位类除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 MPA、工商管理 MBA 外,其他专业学位的复试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总分值为 150 分。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 MPA、工商管理 MBA 的复试总成绩,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 250 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100 分,面试 150 分。(三)立功表彰免初试生此类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总分值为 150 分。(四)特别说明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十二、考试总成绩计算(一)学术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60 / 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 ×40 / 复试总分值(二)专业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70 / 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 ×30 / 复试总分值(三)立功表彰免初试生考试总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十三、录取规则(一)综合择优学校将依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身心健康情况等,综合考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成绩排序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参加复试的专业(方向、学习形式),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对于分组复试的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实行分组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组内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序。(三)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标准分数在全校范围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生标准分数计算公式为:(考生考试总成绩 - 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 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四)不予录取情形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 90 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考试(不含公共管理 MPA、工商管理 MBA、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 90 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公共管理 MPA、工商管理 MBA、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十四、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需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体检要求,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报告的提交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十五、调剂政策学校接收调剂工作统一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具体的调剂专业目录、政策要求及程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后续公告)。十六、初试加分政策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加分后符合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项目不累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指定方式提交至我校,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方可予以加分。十七、复议流程若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存在异议且理由充分,可在本专业(方向)考试总成绩排序公布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调查核实,若确有问题,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相关专业组织第二次复试,第一次复试成绩作废。十八、考风考纪规范学校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复试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在复试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考场规则以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要求,在本专业(方向)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均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若考生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九、信息公开(一)公示平台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统一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告为准。(二)信息送达我校通过研招信息平台站内信、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已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十、监督与投诉渠道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投诉电话:023 - 67258879(纪检监察室);18323466292。二十一、考生咨询途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 - 67258893;023 - 67258892。电子邮箱:xnzfyzb@swupl.edu.cn二十二、解释权说明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25-09-03 17: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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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以及重庆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工作将于 3 月下旬启动,具体的日程安排等信息,请考生查阅各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或相关通知。为保障复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营造良好的复试环境,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并提前做好准备。一、复试科目与形式(一)复试科目设置1. 专业课程笔试2. 综合能力面试3.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5. 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定的其他考核内容备注: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包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以及复试参考书目,可参考附件 1、附件 2,或查阅各二级招生单位的信息公告。(二)复试形式安排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学校整体复试比例不低于 1:1.2(含专业学位);对于生源充足的部分专业,可适当提高复试比例。二、复试总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相关内容详见《重庆工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附件 3)以及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三、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复试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所在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四、复试资格审核要求详细规定参见《重庆工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五、复试费用缴纳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其中普通考生每人 150 元,同等学力考生每人 250 元;复试费用通过网上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重庆工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网上缴费操作说明》(附件 4);体检费用的缴纳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完成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六、体检安排拟录取的考生将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特殊情况下,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所招专业的实际需求,提出相应的体检要求。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信息,将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七、其他注意事项考生需提前认真研读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附件 5),以及我校和所报考培养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并签署《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6),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给相关培养单位,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且复试过程诚信合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有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的,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期间,考生的食宿需自行安排。考生凭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各培养单位的联系方式,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栏目(https://grs.ctbu.edu.cn/info/1022/9987.htm)查询。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23-62769448纪委监察处联系电话:023-62769741特别提醒:请考生及时关注所报考学科专业所在培养单位的网站,以获取详细信息。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3 月 21 日附件【附件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附件【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一览表.pdf】附件【附件5:考生诚信应考教育文件.zip】附件【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参考书目一览表.pdf】附件【附件3:重庆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pdf】附件【附件4:(一志愿考生复试缴费)重庆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网上缴费操作说明.docx】2025-09-03 1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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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落实《关于做好 2025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3 号)等文件要求,保障 2025 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开展,维护招生过程的安全有序与公平公正,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筛选出符合培养需求的生源并发掘拔尖创新人才,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准则秉持 “安全有序推进、公平公正选拔、优中选优录取” 的核心准则。注重科学选拔方式。合理规划考核内容,强化考试管理流程,保障招收生源的质量水平。坚守公平公正底线。实现招生政策公开透明、流程操作规范有序、结果公示及时全面,同时健全监督机制。坚持以考生为中心,不断提升招生管理服务水平。本次招生考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严格规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绝不姑息。二、复试准入基本要求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及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具体标准,结合报考考生的整体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综合能力(一)或综合能力(二)的总分不得低于 75 分。三、复试实施办法(一)考试核心内容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具体要求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1)2025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原件;(2)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有效学生证的信息页与注册页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尚未获得学位证书,需在资格审查时主动说明情况);(4)由学校本科生成绩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完整学习成绩单;(5)本科阶段毕业论文(含初稿或定稿,具体以学院要求为准);(6)英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可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TOEFL、雅思考试成绩单,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证书,GMAT 成绩证明等);(7)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学者出具的书面推荐信;(8)个人详细简历(需包含学习经历、实践经历、科研经历等关键信息);(9)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已发表的科研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等)。上述所有材料需在复试当天提交至报考学院,用于资格审查及复试考核参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考试环节。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各招生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灵活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形式开展考核,具体考核形式以各招生单位发布的通知为准。其中,面试环节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通常不低于 20 分钟,每个考试小组的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其中专业课教师不少于 4 人,负责外语考核的教师 1 人),此外需配备 1-2 名考试秘书(具体人数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生的作答情况需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并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考核内容复试考核重点涵盖专业素质与能力(包括大学期间成绩表现、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外语听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学术成果等)、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社会实践经历、人文素养水平、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礼仪举止表现等)以及培养潜质等方面,旨在对考生过往的学业情况、日常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着重关注考生的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核心素养。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均在复试过程中完成,语言类专业的听力考核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自行设计,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可通过针对性提问等方式开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评定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对考核成绩进行量化处理,明确划分成绩等次。为确保复试的有效性与公平性,原则上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及成绩评定标准需保持统一。(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的总和(若复试各环节设有权重,按相应权重计算后求和)。若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组织再次复试。复试相关结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计算考生总成绩时,需先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满分若为 150 分,需除以 1.5 转化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按相同方式处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均已转化为百分制)原则上按 5:5 的比例加权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例如,某考生初试成绩为 120 分(满分 150 分),复试成绩为 85 分(已转化为百分制),则该考生的加权总成绩计算方式为:120÷1.5×50% + 85×50% = 82.5 分。(二)复试安排复试时间全校范围内的复试工作原则上需在 5 月 20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由各招生单位按照专业分类组织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详细安排,可查阅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复试方案及相关通知。基本要求(1)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为严肃考风考纪,在招生考试前需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考试过程遵守诚信准则。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2)严格开展考生资格审查。按照招生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许参加考试。同时,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厉防范替考作弊等违规行为。(3)强化考试过程管理。在招生考试全过程中,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管理,严厉防范各类考试舞弊行为。体检安排我校计划将招生考试阶段的体检与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合并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四、复试监督与复议机制(一)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招生考试结果承担全面责任,负责监督、巡视复试工作全过程,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二)监督制度与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规范开展。(三)信息公布与公示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结果等需对外公布或公示的信息,将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四)复议制度畅通考生投诉、申诉渠道,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对考生提出的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五)咨询与申诉渠道公开电子邮箱:yzb@uibe.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诚信楼 801,邮政编码:100029联系电话:010-64492151(六)专用监督电话设立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用监督电话:010-64492998、010-6449216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09-08 11: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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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中石大京研〔2021〕38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明确本次评选面向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校成功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所提交的学位论文。参评对象涵盖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与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两类群体。二、推荐名额分配各学院(研究院)的推荐指标,将以该单位在上述时间区间内授予博士学位的人数为基数,按不超过8%的比例进行核定。从全校层面来看,最终评选出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量,将控制在评选范围内博士学位授予总人数的5%以内。三、推荐核心标准本次评选实行分类推荐机制,针对不同类型学位论文设定差异化要求:学术学位论文需着重凸显原始创新特质,重点考察是否在学科领域内实现新领域开辟、新理论提出、新方法发展或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专业学位论文则以应用为导向,兼顾创新质量与实际贡献,实现前沿性、创新性与应用型的有机统一。具体标准包括以下方面:1. 论文选题需紧扣本学科前沿方向,具备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2. 论文需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实现创新突破,研究水平达到国际本领域先进标准,且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或广阔的应用前景。3. 论文严格遵循学术规范,研究材料详实可靠,逻辑推理严密,数据精准无误;文字表达准确规范,篇章结构层次分明,图表呈现符合标准;充分体现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与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4. 学位论文须经过匿名评审环节,且参与初审的同行评阅专家给出的评审结果需全部为优良等级(其中,总分≥85分为“优”,85分>总分≥75分为“良”),同时“优”等评价的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5. 论文作者自攻读博士学位开始,至获得博士学位后的一年内,需取得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代表性成果。此类成果要求作者为第一作者,或在导师为第一作者的情况下作者为第二作者,且所有成果均需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并获得。四、评选推荐程序(一)学院(研究院)初选阶段在评选范围内符合上述标准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可自主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提出申请,也可由其指导教师进行推荐。各学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依据推荐标准,对所有申请材料开展严格审核,按照不超过本单位评选范围内博士学位授予人数8%的比例,确定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并完成排序工作。(二)学校综合评选阶段研究生院将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及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共同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通过综合评议,评选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建议名单并完成排名。最终名单需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批,经出席委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同意方可通过。五、材料报送规范(一)申报系统及时间本次申报统一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系统开放时段为11月7日至12月10日。对于本批次申请学位的人员,需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发起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若忘记系统登录密码,可联系所在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进行重置。申报人员需登录系统后,在“毕业与学位-优秀论文申请”页面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页面提示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二)需提交的材料明细1. 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字数含标点不超过4000字,以WORD格式提交,文件命名规范为“摘要-姓名”。2. 博士学位论文:需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存档的版本保持一致,以PDF格式提交,文件命名规范为“学位论文-姓名”。3. 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需严格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按顺序整理,不得混入无关材料,以指定封面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提交,文件命名规范为“支撑材料-姓名”。4. 优博微展材料:内容需涵盖作者简介(含照片)、论文研究背景、主要研究内容、核心创新点及代表性学术成果简介等,以WORD格式提交,自行排版且字数不超过3000字,文件命名规范为“优博微展-姓名”。5. 专家推荐信:需由2名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非论文作者导师)出具,以PDF格式提交,文件命名规范分别为“专家推荐信1-专家姓名”“专家推荐信2-专家姓名”。(三)材料审核与排序要求1. 申报人员在系统内完成材料提交后,其指导教师需登录系统,在“指导学生管理-优秀论文申请审核”页面完成审核工作。2. 各学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审核与评选后,需在系统“毕业-优秀论文管理-优秀论文推荐”页面,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四)材料报送注意事项1. 申请材料中填报的各类成果,均需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获得,可包括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但成果总数不得超过5项。2. 所有成果须已正式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获得授权或通过审批,仅处于已录用、已受理状态或无相关批文的成果,一律不纳入统计范围。同时,各项成果均需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作为署名单位完成并获得。3.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及论文收录引用检索证明报告;专著的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六、其他重要说明1. 请申报人员严格遵照所在学院(研究院)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及导师审核流程。各相关学院(研究院)须于12月10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资格审查与排序推荐工作。2. 本次申报工作全程通过线上方式开展,申报人员及各学院(研究院)无需提交任何线下材料。3. 若学位论文以非中文撰写,需同时提交论文的中文提纲及主要内容(使用申请页面提供的模板),字数控制在10000字以内。4. 涉密学位论文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2025-11-18 09: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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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通知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及科学规范,经学校统筹研究,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线下形式开展。各学院复试工作将自 3 月 28 日起分批次启动,敬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发布的各类相关通知。现将复试准备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我校计划于 3 月 24 日之前,在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zsgz.njau.edu.cn/zsxx/sszs/sszxtz.htm) 对外公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成绩基本要求。请考生届时登录该网站查询,及时了解自身是否达到复试门槛。二、复试名单与相关确认工作调剂考生需在 4 月 9 日上午 10:00 之后,登录指定系统(点击此处进入)查询个人复试资格。对于成功获取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务必在 4 月 9 日 16:00 前完成以下两项关键操作,逾期未完成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科目确认:考生需仔细核对并确认本人的复试科目,一旦提交确认信息,将无法进行更改。请考生在确认前认真核查,避免因科目选择失误影响复试。意向导师选择:考生需自主选择意向导师,该选择结果仅作为学院分配导师时的参考依据,并非最终录取导师的确定标准。学院将综合考量考生个人意向、导师接收意愿以及导师录取指标等多方面因素,统筹分配导师,最终录取导师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导师的详细信息可前往报考学院官方网站的 “师资力量” 栏目查询。若考生意向中的导师未出现在系统选择名单内,可在下拉菜单的最底部选择 “其他” 选项,并准确输入该导师的姓名。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意向导师信息,将默认为服从学院统一分配导师。特别提醒:MBA 考生需选择 “MBA 导师组”,MPA 考生需选择 “MPA 导师组”,非全日制会计专业考生需选择 “MPAcc 导师组”。三、复试资格审查要求调剂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以下 6 项资格审查材料,并在 4 月 9 日 10:00-16:00 期间登录指定系统(点击此处进入)完成材料上传与复试费用缴纳。具体要求如下:材料准备:需将所有复试审核材料按照指定编号顺序整理合并为 1 个 PDF 文件后上传,同时在系统内缴纳复试费用 80 元。所需材料清单:(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扫描件;(2)本人硕士研究生准考证(可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下载打印);(3)学历学籍证明材料(根据考生身份选择提供以下之一):① 往届毕业生:若毕业时间在 2000 年之后,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毕业时间在 2000 年之前,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 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 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 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需在当年入学报到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提供由省级自考办出具的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4)本科(或专科)学习期间的完整成绩单;(5)已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思想政治考核表》(详见附件 1);(6)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2)。学院将在复试开始前对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于逾期未上传材料、未缴纳复试费用以及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与后续的复试环节。若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复试,已缴纳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请考生谨慎决策。此外,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纸质版准考证供学院现场查验,并提交上述 6 项材料的复印件,以备学院后续复查使用。四、初试加分政策说明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获得录取机会: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此处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阶段按照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将依据职责分工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该加分政策,且各项加分项目不可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 2025 年 3 月 23 日上午 12:00 前,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准考证扫描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整合添加至一个 PDF 文件中,文件命名格式为 “加分政策 + 姓名 + 报考专业 + 初试总分”,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zhaochen@njau.edu.cn。五、复试整体安排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从 3 月 28 日起逐步推进,各学院的具体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将于 3 月 24 日 18:00 之后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了解各学院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及考核方式等信息。六、其他重要说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认真研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 3)以及报考学院发布的各类复试相关信息,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秉持诚信原则参与复试。在复试过程中,若考生被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入学后的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考生需凭借在 “中国研招网” 下载打印的准考证进入学校校园及考场,请考生提前关注复试期间的天气情况,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的时间,避免因迟到影响复试。特别提醒:任何送考车辆和陪考人员均不得进入校园。为方便校外考生在复试期间就餐,学校将开放卫岗校区南苑的第 1、2、3 食堂,以及滨江校区的朴苑食堂、诚苑食堂,供校外考生就餐使用。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3 月 19 日附件:【附件 1-3.rar】2025-08-28 09: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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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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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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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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