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保障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上级主管部门部署,浙江工商大学制定本复试录取实施规则,供校内相关部门、各招生学院遵照执行。
一、复试录取工作准则
学校将坚守“公平、公正、科学”及“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核心准则,以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目标,严守招生政策规定,规范招生录取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保障,扎实推进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管理架构
1. 依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学校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校研究生招生事宜。学校主要校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成员涵盖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室及各招生学院负责人。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统一管理,包括审核各院系复试、调剂、录取操作细则,发布调剂信息,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办理相关手续等。
2. 各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与党委书记共同担任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且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执行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并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 学校组建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室及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组成的复试巡视组,对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巡查。
三、复试实施安排
(一)复试时间与方式
学校一志愿复试通常在3月底前结束,调剂复试一般于4月20日前完成(调剂服务系统4月8日开放,调剂意向采集模块3月28日开通)。
结合生源情况、学科特色及专业需求,各学院可自主选择复试形式(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专业原则上采用同一种形式。
各学院需规范复试全流程:强化复试考生的身份核验,通过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专项计划报考、初试加分、免初试等资格;加强诚信考试教育,通过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形式,明确考生在复试结束前不得泄露或传播试题内容;强化复试过程管控,采用随机确定考生顺序、考核组成员及复试试题等方式,保障公平性;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采用远程复试的,考生需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学院需运用技术手段提升防作弊能力,提前研究防范AI作弊措施,并组织考生进行复试模拟演练,确保过程安全顺畅。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线与名单
1. 各招生学院依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划定复试线(不低于A类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2. 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共25人,要求考生初试总分达国家线,单科成绩不低于国家线的60%。学校根据各专业上线情况,按成绩依次划定分专业名额。学院依据分专业名额确定第一轮复试名单(复试比例由学院自主设定);若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缺额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收回,结合上线考生情况二次分配,直至完成录取。
3.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报校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三)调剂规则
1.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需开展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报考要求;
(2)初试成绩(含加分)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同一学科门类;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须与调入专业一致;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出及调入专业全国线的前提下,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相应工作经验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至普通计划的,初试成绩须达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全国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初试加分10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且报名时申请加分并通过审核,可调剂至该专项计划,初试成绩需符合招生单位设定的调剂线;调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 调剂流程:
(1)学院接收调剂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学院需在学校招生网同步公布调剂办法,明确接收时间、基本要求(含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成绩要求等)、流程、复试录取规则及咨询方式。考生按公布的缺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体审核申请材料,对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严禁以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调剂志愿提交时间等非学业因素作为遴选依据,严禁设置歧视性条件。
(3)考生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未按时确认的,学院需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确认,不得简单按“逾期放弃”处理。
(4)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确定,报校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四)复试内容、形式与评分
1. 复试前,学院需通过线上或线下审核材料,审查考生复试资格,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 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需全面测评考生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考核,坚持质量优先。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科知识运用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实践素质、问题解决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专业学位复试需吸纳一定比例行业实践专家加入面试组,并将名单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含1名组长),设1名面试秘书;远程复试另需3名技术保障秘书,并提前安排替补人员。
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及外语听说测试(具体由学院安排)。会计、审计、旅游管理(MTA)、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物流工程与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纳入复试,成绩计入复试总分。远程复试优先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试题。
复试中同步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信状况及遵纪守法情况。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及以上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3. 面试流程与评分要点:
(1)流程:
① 面试秘书核查考生姓名等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存疑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认证(远程复试可通过人脸识别核实);
② 抽题:专业试题库按编码1、2、3……排序,考生当场报数确定题号;
③ 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④ 复试小组提问(3-5个问题);
⑤ 考生作答;
⑥ 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前一名考生面试时,由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准备;
⑦ 秘书现场记录作答情况,确保录音录像设备正常运行;
⑧ 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⑨ 远程复试应急:断线超3次或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的,需重新安排时间、地点复试(需重新抽题)。
(2)评分要点:
① 答题准确性、专业素质与能力;
② 综合素质与能力;
③ 语言表达与应变能力。
(3)需测试实践(实验)设计能力的,学院可按专业需求灵活组织。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30%-40%(同一学院各专业比例一致)。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专业测试、外语听说)及会计等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的占比,由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在本院复试细则中公布。
四、录取规则
1. 按初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拔,总成绩相同则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2. 复试成绩未达合格线(低于满分6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未达合格线(低于满分60%),或提供虚假信息影响公平性且经学校纪检部门核实的,均不予录取。
3. 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录取完毕后,剩余名额用于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 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资格或因计划调整增加指标的,按总成绩依次补录;补录考生若已接受其他单位录取,则不予录取。
5. 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资格。
6. 拟录取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的,视为放弃资格。
7.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录取资格无效。
8. 拟录取考生需按教育部要求,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将体检表寄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全面复查入学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管理与监督
1. 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实行集体决策、严格审核,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公平性与结果合理性,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机制,审议招生重大事项。
2. 复试信息公开: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及录取名单等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zjgsu.edu.cn/)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7日;学院复试细则及安排在本院网站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
3. 学校实行双校区办学,部分专业在教工路校区复试,考生可咨询相关学院了解具体地点。
4. 学校审核管理复试成绩、考生名单等信息,学院需建立专人负责、多人核对机制,审核无误后向研究生院提交经招生秘书及学院负责人签字的成绩库与录取名单。
5. 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28877234,0571-28877235。
6. 举报投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相关举报,可拨打0571-28872072或发送邮件至zjgsujw@126.com。
7. 上级部门有新要求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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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要求及规则(考生适用版)一、复试时间安排1.复试正式开展时段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 13:00 至 17:00,考生需在此时间段内全程保持待命状态,提前调试好相关设备,确保按时参与复试流程。2.复试期间,考官可能会随机抽查考生身份信息,因此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学生证,以便随时配合核验工作,避免因证件缺失影响复试。二、网络远程复试实施要求(一)前期平台测试安排1.学院将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一)17:00 起,组织所有参与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开展平台模拟测试,测试目的是排查设备连接、系统操作等技术问题。2.需特别注意,模拟测试阶段仅负责解决技术层面问题,不提供学校复试政策相关的咨询与解读服务,考生若有政策疑问需通过其他指定渠道咨询。3.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采用双机位模式,具体的复试操作规范、系统测试流程等细节,均需参照东北财经大学 2025 年统招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规定执行。(二)复试平台准备1.首选复试平台:原则上优先使用研招网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其中电脑端需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入口,手机端需提前下载安装对应 App 并完成登录。2.备用复试平台:需同时安装腾讯会议与阿里钉钉两款软件(电脑版和手机版均需配备),作为首选平台出现故障时的替代方案,确保复试不中断。3.辅助准备工作:(1)考生需提前在手机上下载学信网 App(下载地址: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完成注册并熟悉操作;(2)完成备用平台(腾讯会议、阿里钉钉)的注册与登录,调试好所有设备的音视频功能,熟悉各系统的操作流程;(3)准备两个腾讯会议账号和两个阿里钉钉账号,分别用于电脑端与手机端的同时登录,避免账号冲突导致无法正常进入复试。(三)复试环境规范1.复试场地选择:考生需将复试房间设置在家庭住宅或学生宿舍内,场地需为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整体环境需保持整洁、无杂物,且光线充足,确保考官能清晰看到考生面部及上半身状态。2.场地禁忌要求:严禁将复试房间设置在各类培训机构、网吧、商场等人员密集、嘈杂或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避免复试过程中受到外界干扰。3.人员管理要求:复试全程需由考生独自参与,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复试房间,复试期间考生也不得擅自离开镜头范围,确保复试的独立性与严肃性。(四)复试设备配置1.核心设备要求:(1)电脑设备:需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配备高清摄像头、降噪麦克风、外放音箱的台式电脑;操作系统需为 Win7、Win10 或 MacOS,且需安装最新版本的 Chrome 浏览器(若未安装,可通过 360 软件管家、腾讯软件管家等正规工具下载安装)。(2)手机设备:需准备 1-2 部可稳定联网的苹果或安卓手机,手机需同时支持家庭无线网络与 4G 网络,且确保流量充足(建议提前充值备用);同时需配备手机支架等用于固定手机的设备,其中一部手机需为考生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专门作为应急通讯工具使用。2.网络连接要求:(1)需具备两种及以上网络连接方式,如有线宽带、WIFI、4G/5G 网络等;为保障稳定性,建议主设备优先采用 “笔记本电脑 + 有线网络” 的连接方式参与复试。(2)若选择使用无线网络或 4G 网络,需提前 24 小时测试网络稳定性,确保网络信号强度达标,能满足复试实时视频传输的需求;复试时段内避免与他人共享无线网络,减少因多人占用带宽导致的网络卡顿。(3)考生需提前熟悉手机移动热点共享功能,确保能在不同设备、不同联网环境下快速切换网络,顺利进入远程复试系统、腾讯会议等平台。(五)复试过程操作要求1.双机位设置规范:(1)主设备:用于正面拍摄,建议使用电脑摄像头,镜头需正对考生本人,确保复试专家能通过第二机位(手机)屏幕清晰看到主设备的画面及考生状态。(2)辅助设备:用于侧后方拍摄,需用支架固定手机,从考生侧后方 45° 角拍摄,确保复试专家组能清晰看到第一机位(电脑)的屏幕内容,避免出现遮挡。(3)设备灵活性要求:两台机位设备中至少有 1 台具备移动能力,以便根据考官要求,进行 360° 旋转拍摄,完整展示复试房间四周环境及桌面情况,排除作弊嫌疑。2.音视频与仪容管理:(1)复试全程需保持音频、视频设备开启状态,不得擅自关闭;考生需正面免冠面对镜头,坐姿端正,确保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全程在镜头画面内清晰可见。(2)严禁佩戴口罩、耳饰等饰品,耳朵不得被头发、帽子等物品遮挡;复试期间需保持视线集中在摄像头方向,不得随意偏离(如低头看笔记、频繁看向其他方向等)。3.设备状态调整:(1)电脑需提前连接电源适配器,避免因电量不足导致突然关机;手机需提前充满电,可连接充电宝保持电量充足,防止中途断电。(2)需将所有设备设置为免打扰模式,若无需使用 4G 网络,可将手机调整为飞行模式;同时关闭录屏、锁屏、闹钟、QQ、微信(除应急联系外)等可能弹出通知、干扰复试的无关应用程序。4.突发情况处理流程:(1)若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卡顿、画面黑屏、设备掉线等问题,考生需立即通过规定的联系方式与学院取得联系,同时将手机从飞行模式切换为正常模式,保持电话畅通,等待学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续安排。(2)若确需启用备用视频复试方案,在收到学院发送的会议 ID 及密码后,需在 5 分钟内按照指定时间准时进入备用复试会议,不得延误。(六)网络远程复试规则1.提前候考要求:考生需按照学院安排完成前期设备测试,并至少提前 30 分钟登录指定的网络复试平台,进入候考室等待,核对个人信息后保持安静候考。2.身份核验准备:需提前将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放置在桌面显眼位置,以备考官在复试过程中随机抽查核验,若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可能影响复试资格。3.诚信应试规范:(1)需独自完成网络远程复试,严禁由他人代替考试(即 “替考”),不得接受任何个人或机构以任何形式提供的助考服务(如场外提示、答案传递等)。(2)复试期间,考生可视范围内不得放置书籍、期刊、复习资料或其他无关电子设备(如平板、多余手机等),桌面仅可放置身份证、准考证、空白纸张及书写用笔,避免出现作弊嫌疑。4.复试流程操作:(1)考生准备就绪后,需向复试专家组报告 “准备完毕”,待听到复试秘书发出 “开始” 指令后,复试正式计时,不得提前作答。(2)考生确认听清考题内容后,需等待复试老师发出 “可以作答” 的指令,方可开始回答;回答结束后,需以 “回答完毕” 明确告知考官,避免考官误判。(3)所有试题作答完成后,视为本次复试交卷,考生不得再对已作答内容进行补充、修改或重复阐述,需等待考官确认后结束复试。5.辅助用品管理:考生可准备 2 张 A4 空白纸张及书写用笔,用于记录考题要求;在使用前,需将纸张完整展示在摄像头前,证明纸张无任何字迹、无夹带任何资料,若发现纸张存在违规内容,将按作弊处理,直接取消复试资格。6.信息保护要求:复试全程(包括模拟测试、预演环节),考生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截屏、直播,或通过其他任何手段采集、传播复试相关信息资料,违者将按违规处理,取消录取资格。7.考务配合要求:考生需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的管理,严格遵从考务人员的操作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在复试平台发表不当言论、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场所的秩序。8.准时参与要求:(1)考生需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参与复试,若连续 3 次被复试系统邀请但未应答,复试秘书将在系统中设置 “暂缓”,将该考生调整至复试队列末尾,延迟参与复试。(2)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复试系统候考,且经复试老师电话联系后仍错过本组复试时间,将直接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若因考生个人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如账号登录错误、网络设置不当等)导致复试无法正常进行,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学院不另行安排补复试。技术咨询渠道:若复试期间遇到设备连接、系统操作等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组或考生组寻求帮助,具体联系方式为:高明,联系电话 13942693102。三、复试内容及考核标准(一)外语水平测试1.考核时长:2-3 分钟,时间紧凑,考生需合理分配自我介绍与问答时间。2.考核重点:主要评估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涵盖听力理解(能否听懂考官英文提问)与口语表达(发音、语法、逻辑是否清晰)两个维度。3.考核流程:首先由考生进行 1 分钟左右的英语自我介绍(内容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专业背景、学习规划等),随后考官用英语提出 1-2 个相关问题,考生需用英语完成回答。(二)专业水平测试1.考核时长:12-13 分钟,是复试的核心环节,重点考察专业能力。2.考核目标: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深度,以及运用专业理论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测试题目以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不局限于教材知识点,更注重灵活应用。3.考核流程:(1)抽题环节:考生根据自身报考的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在复试秘书的指引下,在复试系统中抽取对应专业的考核题目(随机分配,不可自选)。(2)题目展示:复试秘书会在摄像头前清晰展示题目内容(文字或口头宣读),考生需仔细聆听、查看,若未听清可请求重复一次,但不得要求更换题目。(3)作答要求:待听到复试组长宣布 “可以作答” 后,考生方可开始回答;回答需逻辑清晰、条理分明,结束后需以 “回答完毕” 告知考官;每道试题作答完成后即视为交卷,不得再补充或重复回答。(4)换题规则: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更换已抽取的题目;若因网络问题导致画面卡顿时间超过 30 秒,严重影响考生查看题目或正常作答,经复试专家组确认后,原则上可更换试题并重新进行测试。4.参考书目说明:(1)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① 参考书目为《运筹学》,由《运筹学》教材编写组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2021 年 10 月出版的第 5 版,需重点掌握教材中的核心模型与应用方法。② 参考书目为《管理学》,由斯蒂芬.P. 罗宾斯、玛丽。库尔特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7 年出版的第 13 版(中译本),需理解管理理论的核心框架与实际应用场景。(2)电子商务专业:① 参考书目为《电子商务概论》,由杨兴凯编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21 年 3 月出版的第 3 版,需熟悉电子商务的基本模式、技术架构与行业应用。② 参考书目为《管理学》,由斯蒂芬.P. 罗宾斯、玛丽。库尔特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7 年出版的第 13 版(中译本),需掌握管理的基本职能、组织架构与决策方法。(三)综合情况考核1.考核时长:6-7 分钟,侧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2.考核内容:主要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全面了解考生的整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经历与成长历程(如本科专业课程学习、学术兴趣方向)、实习实践经历与科研参与情况(如是否参与过科研项目、实习单位与岗位内容)、在校课业成绩与获得的各类证书(如奖学金、专业资格证书等)、业余兴趣爱好与社团活动参与情况(如是否担任学生干部、参与志愿活动等);同时结合《思想政治与品德素质考核表》,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素养与社会责任感。3.考核结果影响:若思想政治与品德素质考核不通过,将直接不予录取,该结果不可复议。4.考核形式:采用考官与考生互动问答的形式开展,考官会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及现场回答,综合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四、其他注意事项1.信息保护要求:考生在整个复试过程中(包括模拟测试、预演环节),不得通过录音、录像、拍照、截屏、直播等任何方式,对复试题目、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等相关信息资料进行采集或传播;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2.考务配合要求:考生需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循考务人员的操作指引(如调整机位、展示环境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如 “操作不熟练”“设备有问题” 等)妨碍考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复试平台发表不当言论、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场所的正常秩序。3.准时参与要求:考生需严格按照学院指定的时间参与复试,建议提前 1 小时检查设备与网络;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复试系统候考,且经复试老师电话联系(最多联系 3 次,每次间隔 5 分钟)后仍错过本组复试时间,将直接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学院不另行安排补复试。4.未尽事宜说明:本规则中未提及的其他复试相关事宜(如复试成绩公布、录取公示等),均参照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询最新通知,或联系学院招生办咨询。2025-10-11 15: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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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 各学院(部)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四条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学生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同志。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方案、办法,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五条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同志。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第六条 各学院(部)成立由学院(部)党委书记或院(部)长为组长,与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各学科(专业学位)带头人、研究生秘书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部)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第七条 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 第八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复试管理第九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第十条 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国家线”确定的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2.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1)根据“国家线”要求,2025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达到“国家线”确定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单科要求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2)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25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参照“国家线”确定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要求,单科要求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审核通过的,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4.各学院(部)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一学科专业(方向)的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须一致。除初试成绩要求外,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向研招办备案后在学院(部)网站公布。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第十二条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对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第十三条 复试人数比例对于非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减去已录取推荐免试生数)的120%。学院(部)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部)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招生目录中按研究方向划定招生计划的,则按研究方向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各专项计划复试名单确定办法详见相关专项计划的复试说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第十四条 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学院(部)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学院(部)要求,提交如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自考准考证原件。(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5.《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6.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类获奖证书等作为补充材料。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复试前还要提交如下材料:(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原件。(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同时要提供入伍前高校学生对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本人《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复试前,按照各学院(部)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第十五条 各批次复试前,在我校和各学院(部)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第十六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1.复试方式:我校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2.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分两阶段实施,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并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1)第一阶段:3月下旬至4月7日期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2)第二阶段:4月8日至4月16日期间,调剂考生复试。3.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或钉钉会议作为备用平台,复试现场由相关学院(部)预留应急电话,联系方式见各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现场复试地点:详见各学院(部)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现场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凭准考证入校。4.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请按照报考学院(部)的要求按时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5.复试组成复试主要由笔试、实验(实践)能力考核和面试组成。6.复试内容复试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一般包括对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一般包括专业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一般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1)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学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2)外语水平测试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各学院(部)在测试前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过程中须当场评判分数,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3)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操作技能,对于人文社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综合面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等情况。考生综合面试次序随机确定。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考生较多的可采用多组同时面试。各学科专业面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综合面试办法。(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6)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部)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十七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各学院(部)科学确定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中各部分的复试成绩权重,复试前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公布。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加权之和。第十八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硕士研究生复试属于国家级考试,包含复试过程和内容的影像声音按秘密级事项管理,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得对复试进行拍照录音录像。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第四章 调剂管理第十九条 调剂条件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学科专业在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与调入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各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其他对调剂考生的条件要求。第二十条 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1.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到我校相关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校和学院(部)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6.我校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调剂。第二十一条 调剂工作要求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相同学科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本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3.调剂系统开放前相关学院(部)将在学院(部)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4.各相关学院(部)根据学科特点提前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提前公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综合考量、择优选拔。如有个别专业(领域)需要再次开通调剂的,各学院(部)将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再次调剂公告。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5.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相关学院(部)负责,学院(部)应及时解答考生咨询,保证信息沟通畅通。6.学院(部)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7.各学院(部)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8.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9.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我校原则上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取消录取的申请。第五章 录取管理第二十二条 我校在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二十三条 计划管理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第二十四条 录取总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30%-50%,具体权重由各学院(部)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初试总分权重+复试成绩权重=100%。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100/初试满分)×初试总分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二十五条 录取规则各学科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排序,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录取至该学科专业(方向)招生限额仍有名次并列的考生,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同一学科专业(方向)的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复试合格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二十六条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金奖(前5名)、银奖(前3名)、“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前3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第二十七条 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部)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部)网站公示7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第二十八条 公示结束后,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二十九条 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8.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9.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第三十条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一般须在4月30日前将定向就业协议提交给拟录取学院(部)。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需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一条 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1.拟录取考生要登录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等)。2.各学院(部)一般应在4月19日之前在学院(部)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通知拟录取考生被录取的学科专业(方向)、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3.各学院(部)通知拟录取考生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附件2,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于4月23日前寄到所在学院(部)。4.各学院(部)在4月19日之前将定向就业协议书(含研究生院已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书)及人事调档函(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给考生寄出,考生按学院(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寄回学院(部)(用EMS寄送)。应届生人事档案可于7月份寄回学院(部)。定向就业协议书必须在4月30日前寄回我校研招办。5.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通讯地址可于5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将定向就业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三十二条 体检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第三十三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六章 监督和复议第三十四条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校将对各学院(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文末。第三十五 条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校及各学院(部)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第三十六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校和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第三十七条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我校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2025-08-11 1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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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公告各位考生: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安排及复试分数线予以公布:一、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者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具体的复试形式以各招生院系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考生需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二、复试时间及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时段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至 3 月 30 日。详细的时间安排请以各招生院系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调剂考生: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调剂服务系统” 定于 4 月 8 日正式开启,有关调剂的学科专业以及具体要求,将以各招生院系网站和 “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的内容为准。三、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西石大研招” 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招生院系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这些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注意辨别信息真伪,切勿轻信其他平台发布的内容。四、材料提交要求符合教育部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研招网报名时按规定填写相关申报信息,按照教育部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政策。已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请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前,将相关证明和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anzb@xsyu.edu.cn),邮件主题需注明 “2025 硕士 - 姓名 - 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项目”。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且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前,将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邮件主题按 “2025 硕士 - 姓名 - 退役大学生士兵” 命名。五、复试分数线2025-08-22 16: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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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重庆科技大学考点报名公告一、报考资格及相关规定所有选择重庆科技大学作为报考点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考生须首先满足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对应考试方式的报考资格。具体而言,可在本考点报名的考生范围包括:在重庆市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以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在校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户籍所在地为重庆,或在重庆地区工作的往届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等符合重庆市报考要求的人员。(二)考点选择规范符合重庆市报考条件且有意选择本校作为考点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的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选定“重庆科技大学(5014)”作为报考点。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本校考点容纳考生数量有限,一旦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续考生需另行选择其他尚有剩余名额的考点完成报名。(三)特殊类别考生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优先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周边设置的考点进行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以及报考的专业招生单位有特殊考点要求的,须严格按照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指定的考点进行选择。(四)初试时间安排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统一安排在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举行,每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凡是未在上述规定日期内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考试结果国家均不予认可。(五)指定考点报考情形以下特定类型考生,必须选择指定考点报考,不得选择本校考点:1. 报考四川美术学院的考生,考点须选择四川美术学院;2. 报考西南政法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考点须选择西南政法大学;3. 报考下列招生单位特定专业的考生,须选择对应报考单位作为考点:报考重庆大学风景园林专业(专业代码086200)的考生,考点须选重庆大学;4. 报考西南大学美术与书法专业(专业代码135600)、设计专业(专业代码135700)的考生,考点须选西南大学;5. 报考重庆师范大学美术与书法专业(专业代码135600)、设计专业(专业代码135700)的考生,考点须选重庆师范大学;6. 报考重庆交通大学建筑学专业(专业代码081300)、风景园林专业(专业代码086200)的考生,考点须选重庆交通大学;7. 报考重庆文理学院设计专业(专业代码135700)的考生,考点须选重庆文理学院。本校考点不接收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对于需要使用绘图、绘画等特殊考试用具的考生,需充分了解此要求,并根据自身考试科目情况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点。(六)重庆地区考生考点选择原则除本公告第一部分第(五)条明确的须选择指定考点的考生外,在重庆市内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高校类考点;其他考生在原则上应选择所在区县设置的考点。(七)特殊考试要求考生考点选择报考单位非重庆市内招生单位,且该招生单位要求考生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者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须选择报考单位所在考点参加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其考点为该学科专业所有考生统一组织考试。(八)“强军计划”报考说明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需凭所报考招生单位发放的专属“校验码”,在网报系统中完成报名操作。(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说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报考资格需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若符合重庆市报考条件,可选择重庆市内相关报考点参加考试。(十)推免生报名要求已通过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高校选拔并确认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登录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查询各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收章程及专业目录,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并按照要求填报志愿、参加复试。(十一)在校研究生报考要求已在校就读的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一)报名时间安排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开放时间为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9:00—22:00。预报名阶段提交的报名信息具备同等效力,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重复提交。(二)报名操作流程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进入“考生用户”界面,先完成“注册”流程,再点击“网上报名”选项登录系统,随后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完成报名信息填写等操作。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登录密码、报名号等关键信息,直至录取工作全部结束。(三)报名核心要求1. 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研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报名公告以及本校考点公告。报名后,需定期关注本校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后续工作。2. 考生须按照要求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或提交虚假材料,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甚至无法录取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3. 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内容,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通道关闭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4. 考生在填写完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无误后,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缴纳,未成功缴费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根据渝价﹝2013﹞31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普通考生每人200元,推免生每人150元。(四)报名关键提醒1. 每位考生在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2. “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是报名过程中的关键信息,一旦提交并生成报名号,上述关键信息将无法修改。若发现关键信息填写错误,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报名信息并重新报名缴费。3. 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主动取消报名的,已缴纳的报考费原则上会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原缴费路径退回。若考生已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4. 考生在网上缴费过程中若遇到技术问题,可向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咨询解决。三、网上确认流程及要求(一)确认时间及方式考生需登录指定的网上确认系统,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具体的网上确认起止时间及详细安排,将通过本校考点后续发布的官方公告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二)审核材料准备清单在报名信息确认阶段,考生需提前准备好各类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具体材料要求以网上确认系统提示为准)。此外,不同类别考生还需额外提供以下对应证明材料:1. 非应届毕业生且户籍在重庆市的,需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2. 非应届毕业生且户籍不在重庆市的,需提供2025年7月至11月期间,在重庆市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需为社保机构加盖印章的缴纳凭证原件),或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重庆市居住证;3. 在重庆市内普通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4. 在校研究生考生,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本人学生证原件;5. 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及成绩单;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7.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按照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工作。(三)报名信息确认责任考生需亲自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完成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在后续的考试、复试及录取等各个阶段,均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导致的任何问题,其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务必在本校考点规定的网上确认截止时间前,登录确认系统,按照要求上传各类审核材料并提交确认申请。需上传的材料主要包括身份审核材料、学历学籍审核材料、户籍地或社保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系统要求上传的补充材料。2. 在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若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本校考点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3. 考生上传的审核材料需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材料造假,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4. 在考试前约十天,教育部将开通《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系统。考生需凭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相关信息,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5.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考试所需文具需由考生自行准备,基本包括2B铅笔、0.5mm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橡皮擦等。若招生单位对考试文具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照《准考证》上的备注准备相应文具。2025-10-27 17: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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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成绩公示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按照复试细则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现对我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成绩及计划内待录取结果进行公示,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附件。公示时间从3月25日-3月29日。公示期间,学院监察组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邮箱:glxy@hust.edu.cn;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7-87541915。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请待录取考生在公示结束后以“考生编号后五位+姓名”命名加入QQ群963860583。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成绩公示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3月25日2025-07-29 17: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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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颁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师范大学办学实际与招生工作需求,特制定本项实施办法,用于规范 2025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全流程工作。一、组织管理架构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与管理职责,负责审定招生工作相关制度,研究生院(研工部)作为执行部门,协调各学院推进复试组织、录取审核等具体事务。各学院需成立专属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招生政策,制定符合本院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细则,具体落实复试安排、考生资格审查、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确保本院招生流程规范、结果公正。二、复试分数线划定学校将综合考量各专业考生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人数、该专业年度招生计划额度以及学科专业特色等因素,科学测算并划定各专业的复试最低分数标准。此外,各类专项计划(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等)的复试分数线,将与各专业复试线一同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供考生查询。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确定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差额选拔机制。在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数量充足的情况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需不低于对应学科专业已公示招生计划的 120%;若某专业合格生源数量未达到差额比例,则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数额及最终确定的复试考生名单,将由各学院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接受考生监督。四、调剂政策说明2025 年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均不接收调剂考生。待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若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存在招生计划空缺,将开放调剂通道。届时,接收调剂的专业名称、调剂名额、申请条件及流程等信息,将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调剂工作通知,有意向的考生可按通知要求申请。五、破格申请规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5 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不接受任何考生的破格复试或录取申请,所有考生均需达到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与后续流程。六、复试具体安排1. 复试时间与方式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整体时间范围为 3 月 29 日至 4 月 2 日,各学院会根据本院专业数量、考生规模等情况,制定详细的复试时间表,并逐一通知到每位进入复试的考生。所有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均采用现场考核形式,考生需按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未按时抵达、材料缺失等)未能按要求参与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 报到流程与资格审核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报考学院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同时接受资格审核。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即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往届生需额外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原件,证书获取时间需在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应届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原件)。针对不同身份的考生,还需补充对应材料:(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需额外提交:①进修过 8 门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需加盖进修单位公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或本人获得的厅局级及以上奖项证书原件。(2)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3)报名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审核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未参与资格审核或审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复试环节。3. 复试费用缴纳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80 元,缴费方式为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硕士查询系统,通过在线支付平台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确认复试资格,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复试。4. 专业课笔试与加试安排复试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工作,由各学院自主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学院通知考生。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是否具备攻读该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基础能力,考试时长为 3 小时,试卷满分 150 分。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组织均由学院负责,难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设定,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长 2 小时,满分 100 分。需注意的是,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不及格)的考生,将无法进入录取环节。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网络教育考生,无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此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纳入复试环节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考试形式由各学院确定。5. 面试考核(含专业面试与外语能力测试)面试旨在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养,包括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学术态度、专业技能水平,以及个人职业规划与专业匹配度、创新意识等。面试由各学院复试小组按照预先制定的考核内容与流程开展,通常采用随机抽取试题、考官提问、考生作答的形式,面试满分 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含在面试环节中,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沟通能力,测试成绩将作为面试成绩的一部分,具体占比由学院根据专业需求设定。6.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重点测试考生的实验操作技能、动手能力以及解决实际专业问题的能力,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培养需求,自主确定需要开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并将专业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未备案的专业不进行此项考核。7. 思想品德考核复试过程中,各学院需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进行严格考查,结合专业领域的职业规范、伦理要求,从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8. 二次复试说明若学校在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考核情况存在疑问,或因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考生能力,可根据实际需求组织二次复试,具体安排由学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通知考生。9. 复试材料存档要求各学院在复试期间,需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书面记录;复试工作结束后,需将复试笔试试题(含考生答卷)、面试评分表、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录音录像资料等相关文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备核查。七、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分配法计算,满分为 100 分,具体计算方式根据专业是否开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分为两类:复试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100 / 初试满分)×50% +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 150 分)/1.5×20% +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25% +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 100 分)×5%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100 / 初试满分)×50% +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 150 分)/1.5×20% + 实践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10% +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15% +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 100 分)×5%八、录取工作流程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需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1. 不予录取的情形考生在复试或后续环节中,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 70 分;(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意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3)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4)涉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考生实践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5)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 60 分;(6)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7)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如伪造学历证书、成绩单等)。2. 专项计划录取方式“硕师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的拟录取考生,均需按照定向就业方式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后需遵守定向就业相关规定。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补充要求拟录取考生需由其当前就读学校(应届生)或工作单位(往届生)出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表,内容需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记录等,该意见表作为录取的必要材料之一,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相关学院。4. 档案调取与协议签订拟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 的考生,需到本人所在单位(学校或工作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 5 月底前将档案寄送至学校指定地点,应届生可延迟至毕业后再完成档案调取;拟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需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 2025 年学校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未签订者将无法办理录取手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的拟录取考生,除定向就业协议书外,还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签订方包括考生本人、南京师范大学、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具体签订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无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5. 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备案通过后,学校预计于 6 月份统一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若考生在复试录取期间需要变更通讯地址(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可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地址修改,修改时间以系统通知为准,逾期将无法更改。九、体检安排按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南京师范大学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将在考生入学后统一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将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通知。若考生入学体检结果不合格,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如暂缓入学、取消入学资格等)。十、招生信息公开学校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 号)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 号)的要求,全面执行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调剂政策、咨询与申诉方式等,所有信息均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或各学院网站及时发布。同时,学校畅通考生申诉渠道,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规范、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十一、违规行为处理对于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秩序、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若考生为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根据违规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学籍;若考生为在职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其所在工作单位,由单位根据违规情况进行处理;若涉及考试工作人员违规,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若违规行为构成违法,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咨询、申诉与监督渠道1. 信息查询途径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官方网站,查询复试安排、录取进展、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学校及各学院将及时更新网上信息,确保考生获取最新动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s://yjszs.njnu.edu.cn/2. 申诉流程考生若对报考学院的复试程序或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向该学院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需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及申诉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若对学院的申诉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后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二次书面申诉,学校将对申诉内容进行核查,并给出最终处理意见。3. 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 1 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 404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咨询邮箱:yzb@njnu.edu.cn咨询电话:025-85891892、025-85891893;传真:025-85891227监督电话:025-85891511(用于监督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各学院的具体咨询电话,可在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本实施办法由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后续发布的最新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2025 年 3 月 20 日2025-08-29 09: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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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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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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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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