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上海海洋大学建校于1912年,是一所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现有在籍研究生62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8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0余人,拥有全职国家级各类人才38人次(其中在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9人)、省部级各类人才228人次。学校有11个研究生招生学院(单位),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具体包括(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考生在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期间,须将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如逾期我办未收到相关材料,则按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四、报名
推荐免试: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统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到网上进行确认报名。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2.准考证打印
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前,研究生院网站将会发布复试办法。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调剂
学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各学科专业的调剂要求,具体的调剂政策与规则在复试调剂阶段另行公布。
六、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各招生专业在复试时,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三)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四)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及各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八、学习形式、学历和学位说明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必须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无需转入我校,党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九、就业方向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就业率一直高于上海市高校平均就业率、上海市同类高校平均就业率,良好的就业率显示出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我校研究生就业单位流向中主要是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等。
-
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学科专业2026年,我校在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体学科专业请详见“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药学、工商管理、审计、能源动力、知识产权等14个学科专业获批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我校拥有智能汽车、智能制造、智能仪器、智能会计等4个重庆市人工智能+学科群。我校仅在非全日制专业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同时,所有全日制硕士学位点(除125100工商管理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二、招生计划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192名(全日制1986名,非全日制206名),包括拟接收推免生202名、“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18名。各学科专业招生情况详见《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中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条件(一)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代码:125100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代码:125200)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代码:125100)、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代码:125200)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还将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1.必须是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进行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不能有不及格科目),未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良以上成绩,毕业时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3.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详情见《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详情见《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上所有报考条件均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一)报名时间根据教育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其中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网上确认时间以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二)报名程序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均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和网上确认程序由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具体信息请向当地招生报名考试点咨询。报考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网上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①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②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⑤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⑥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⑦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通知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4.网上确认注意事项①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②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等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③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考试时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六、初试考试科目初试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等科目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非统考科目的试题由我校自行命题,其考试科目及主要参考书目见《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七、复试考试科目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考试科目及主要参考书目见《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八、学制与学习方式我校研究生学制3年。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入学后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进行分类管理。关于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相关规定请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九、学费标准及住宿事宜(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不含药学):7000元/生·年,药学(学术学位):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0000元/生·年(不含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工商管理硕士(MBA):13000元/生·年。(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26000元/生·年。公共管理硕士(MPA):23000元/生·年。知识产权硕士(MIP):30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MBA):29000元/生·年。最终学费标准以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并在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的学费标准为准。(三)住宿有关事宜住宿费1200元/生·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寝室住宿。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学科专业归属,我校可安排录取学生在花溪校区或两江校区住宿。十、奖助学金政策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科竞赛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访学助学金及西南兵工研究生奖学金、胡亚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等各类社会奖学金,同时还开设了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研究生临时补助及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等多项绿色通道。具体资助对象、条件、金额等内容请参见我校相关政策文件。最后执行以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十一、毕业与就业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毕业后,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全日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就业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严格按协议规定回原定向单位。十二、咨询及申诉渠道电话:023-68667302邮箱: yjs@cqut.edu.cn联系人:翁老师、陈老师办公地址: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至善楼108室。若发现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请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3-62563040,邮箱:jwb@cqut.edu.cn。2025-09-30 17:34:15
-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青岛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各位考生:按照上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统一部署,凡选择青岛大学作为报考点且已成功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均需依据本须知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流程。青岛大学报考点全程采用线上确认模式,考生可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登录指定系统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如下:一、网上确认核心安排(一)确认时间要求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 年 10 月 31 日 9:00 至 11 月 5 日 12:00,此时间段为材料初始上传的唯一窗口,逾期将无法提交;补充材料上传时段:若已提交材料未通过审核,考生需在 2025 年 11 月 5 日 16:00 前完成补充材料的重新上传,超时不予受理。特别提醒:为避免因审核反馈不及时导致无法补充材料,建议考生尽量提前完成材料提交,切勿集中在截止日前一天操作。(二)系统登录方式推荐使用手机端扫描对应二维码登录(具体登录入口以官方指引为准);若使用电脑端操作,建议选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指定平台;登录后需输入学信网账号及密码,核对网报信息无误后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并持续关注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三)确认结果反馈审核周期:正常情况下,考生提交材料后 24 小时内会出具审核结果(提交人数过多或特殊情况除外);通知方式:系统将通过短信、站内信推送审核结果,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辅助提醒:建议考生关注学信网公众号并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以便及时获取相关通知,确认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留意考点来电。(四)审核结果说明审核通过:意味着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后续按要求准备考试即可;审核不通过(需补充 / 修改材料):考生需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逾期不再补办;审核不通过:表明考生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青岛大学报考点接收要求,报名信息无效,无法参加考试。二、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就读于驻青岛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确保教学点所在地为青岛市);工作地为青岛市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 2025 年连续 2 个月的青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政策有调整,以最新上级通知为准);户籍所在地为青岛市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户籍证明文件。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务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青岛大学报考点官方平台详细查阅确认公告,避免因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完成信息确认。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报考点选择错误进而影响确认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三、网上确认材料要求(一)材料提交规范考生需按《青岛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标准》的具体要求,准备并上传本人准考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照片,确保材料真实、清晰、符合规格。(二)缴费前提条件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报名费缴纳,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视为无效,不得参与网上信息确认流程。四、特殊情况处理若考生已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但经核查不符合该报考点接收要求,需尽快联系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相关报考点,申请补报名手续,并按对应报考点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逾期不再办理补办手续;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引发的各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考试相关注意事项(一)纪律要求考生应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考试观念,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点管理要求;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若行为构成违法,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入场安检考试期间,考生入场将执行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两次安检制度。除考试必需用品外,手机、智能手表等各类非必需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封闭区,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三)准考证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需使用 A4 白纸,且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需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2025-11-11 14:43:11
-
丽水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我校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类别及规模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26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见《丽水学院202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等因素作适当调整。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4人(专业不限),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下述条件: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考生须达到我校2026年招生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二)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至我校招生学院核验。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9.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向报考点提交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以便考点提前做好安排。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要求1.网上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2.网上确认程序(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确认。(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六、考试(一)初试1.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初试时间和科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下午 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3.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二)复试1.复试时间:2026年3月底左右。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3.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具体复试时间、方式等见学校研招网相关通知。七、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附属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八、录取(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于入学前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不负责就业及派遣等事宜。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四)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九、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政策,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各专业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最后批准为准。(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等)。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3.岗位助学金研究生可以通过兼职从事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即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而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十一、学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十二、其他1.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4.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十三、咨询、申诉方式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丽水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501室电话:0578-2271206E-mail:yz@lsu.edu.cn学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电话:0578-2271178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2025-09-30 16:04:54
-
西南财经大学202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类别及政策(一)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三、拟招生计划及专业(一)各培养单位、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二)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全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予以调整。(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推免生数和专项计划数。全校推免生招生数不超过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竞赛组织招生计划不包括在内)。各招生专业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一般不少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人数减去推免生接收人数的差额。推免生接收人数超过招生专业公布人数的专业,学校将适度调整计划,用于全国统一考试方式选拔考生。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完成后,其最终接收人数将按规定程序公布。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③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二)报名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五、报名程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13日,每天9:00-22:00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校验。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6.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7.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8.注意事项:(1)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2)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3)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网上确认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网上确认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请关注报考点的确认公告。2.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3.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考试(一)初试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初试科目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1日下午 业务课二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二)复试1.复试是加强对考生的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学校根据办学特色,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一般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还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确定各专业、方向和各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培养单位可在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较多的专业,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5.复试时间以教育部统一规定为准。6.学校在复试期间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7.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9.符合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后一周内与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七、调剂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八、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九、录取(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四)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五)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六)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当按规定事先书面向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十、学习形式、学制和校区(一)学习形式各专业学习形式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二)学制我校学术学位专业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电子信息、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其余专业学位专业学制为2年。(三)学习校区我校现有柳林校区和光华校区,两个校区均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就读校区具体安排以新生报到须知通知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十一、学费、奖助及就业(一)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按照入学当年财务处《西南财经大学收费公示表》相关标准执行。(二)奖助办法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学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西财大办〔2025〕6号)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进行资助。(三)毕业就业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十二、其他(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五)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2025-10-16 13:48:51
-
辽宁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习年限与就读形式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基准学制设定为 3 年,为保障学习质量与完成学业的灵活性,最长修业期限划定为 5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以全脱产形式在校进行系统学习,全程参与校内课程、科研实践等教学环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则面向在职人员开放,允许在兼顾本职工作或社会实践的前提下,通过灵活多样的授课安排与时间调配,以非脱产方式完成学业。二、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方可报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本校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任务。(二)学业水平达标要求考生需满足以下任一学业条件,方可具备报考资格: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按招生单位规定时限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自动失去录取资格。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时间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本校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若计划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三)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代码 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二)(三)项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工作经验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校规定的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标准,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报名实施流程(一)网上报名相关规定网上报名正式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 至 22:00;网上预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工作安排将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发布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考生报名前需仔细查阅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本校发布的网上报名公告,明确各项报考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记录。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申请,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特别说明:本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进行填报。初试结束后,待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可通过官方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本校的调剂政策、剩余招生计划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需严格按照本校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学历背景等信息,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考生必须准确填报本人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说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到的处罚记录。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校验结果。同时,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核实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需在本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手续。考生应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审慎选择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等后续环节,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需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关要求除推免生外,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的方式,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办理。具体确认时间将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额外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必须亲自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按规定标准缴纳报考费用,缴费成功后方可完成报名确认手续。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要求,配合完成本人图像采集等相关电子信息收集工作。四、考生资格审核本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依据查询到的准确信息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本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若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经核验通过后方准予参加考试。五、初试相关安排(一)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初试前 10 天左右,凭借网报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入场的重要凭证,需妥善保管。(二)初试时间安排初试统一安排在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举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时段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起:业务课(二),具体考试时长以考试科目要求为准。六、复试相关规定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复试环节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内容涵盖学业知识储备、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既重视考生的考试成绩,也兼顾其过往学业表现与综合素养。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核算办法、工作流程、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相关事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发布,复试前请考生密切关注本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考生需自觉遵守本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涉密信息。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阶段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听力测试与口语测试均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测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考核的重要依据。若有必要,经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批准,本校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七、调剂工作说明当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本校将启动调剂工作。所有考生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统一提交,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调剂申请。本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操作流程、复试录取规则及调剂录取名单,考生可关注本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了解调剂动态。八、录取工作办法本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综合考量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重点关注考生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本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分别与本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本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若需在被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需在本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提交书面申请,经本校审核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 1 至 2 年,期间从事相关工作,期满后再入学完成学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若入学时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原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九、违规行为处理对于在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行为构成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于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11-10 11:11:10
-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哈尔滨商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拟招生计划》(附件1)中所列拟招生人数均为预估数,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并依据我校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进行调整。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三)符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8.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9.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办。哈尔滨商业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将于网上确认前公布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妥善保管。四、考试和录取(一)初试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目录。初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二)复试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哈尔滨商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五、学制、学费和奖助政策(一)学制: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税务、旅游管理、新闻与传播、工商管理(MBA)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学制为2.5年。(二)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为 9000 元/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学费详见MBA(MPA)中心主页(三)奖助政策:对我校录取并注册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初步制定了如下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 30000 元;硕士研究生 20000 元。2.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博士研究生:一等 18000 元;二等 15000 元;三等 12000 元。(2)硕士研究生:一等 12000 元;二等 11000 元;三等 10000 元。3.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科研奖学金:一等 10000 元;二等 5000 元;三等 2000 元。4.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 13000 元/年;硕士研究生 6000 元/年。注:以上各项奖助政策仅供参考,所涉金额以我校正式文件为准。六、注意事项(一)《哈尔滨商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中,专业代码后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覆盖专业,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覆盖专业,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覆盖专业,标有“▲”表示该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覆盖专业,标有“¨”该专业拥有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档案等人事关系不能脱离单位,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不能录取或不能注册学籍等问题,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研究生学院网站将陆续公布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考试指南。(四)有关专业研究方向、初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考试科目及专业课考试指南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报考学院。七、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邮编:150028学校地址(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 邮编:150076学校邮编:150028研招咨询电话:0451-84892021研招电子邮箱:hsdyanzhao@163.com2025-09-30 17:55:02
-
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
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
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
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
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
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广州医科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报考公告 -
1江南大学商学院2026博士选拔流程与报考条件汇总
-
2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
3南开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新疆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
5关于2025年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
6中国石油大学经管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通知
-
7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要求
-
8东北石油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细则
-
9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