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 ”和 “双一流 ”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高校。学校现有一级学 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23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45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1 个;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6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27 个。
第一章 报名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 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第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 行。
(一)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 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 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 学位中的工程管理(125601)和项目管理(125602)、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 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 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 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基本报名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后工作 2 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 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重点面向与我校优势学科相关的行业企业一线优秀在职科研或技术骨干, 且报名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二)报名程序
1.请考生于 10 月 21 日前将相关报考材料寄达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公室(为保证材料及时送达,建议考生使用顺丰快递),收件人:周老师,联 系方式:027-87651413,收件地址: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材 料以签收日期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未按规定时间邮寄相关材料的,造成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材料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所 在单位推荐信;(3)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教授及以上)的专家推荐信;(4)业务能力、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技术报告、专利、科研项目等)等 证明材料;
2.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查考生的基本信息、业务能力、业绩贡献、科研成果、 创新发展潜质等,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视为 报名无效。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人数
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人数见《武汉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 。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不含拟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人 数。2026 年考试招生录取实际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和推 免生实际录取情况而调整。
第三章 学习方式及学制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 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 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六条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 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专业学制 2.5 年。其他专业学位 招生领域及学术型招生专业学制 3 年。
第七条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第一年校内住宿; 后续学校和产教融合基地、专业实践单位协助解决住宿需求。
第八条襄阳示范区专项:按“ 1+2 ”培养模式,第 1 学年在校完成课程 学习,第 2、3 学年在襄阳完成专业实践、学位论文(或国家规定的实践成果) 等后续培养任务。
第四章 报名流程
第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 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第十条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网 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 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 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三)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四)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 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五)打印或记录网上报名时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供报名确认用;
(六)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上缴 纳报名费,其他考点考生以考点通知为准;
(七)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 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 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 (学籍)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 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等相关事项;报考点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进行审核,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 剂)前进行复审;
(八)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未 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政策 执行,考生应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于报名确认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 交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考生登记表;
(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考 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 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 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十一)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 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 好安排;
(十二)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 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 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三)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 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四)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十五)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第十一条 网上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 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二)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 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相关工作通知;
(三)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具体通知为 准;
(四)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 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 证》;
(五)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 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 担;
(六)2026 年入学前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湖北省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 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本科生 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七)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 理。2026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需要刷居民身份证入场,无 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八)考生应按要求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 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五章 考试
第十二条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20 日至21 日。
12 月20 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业务课(二)。
第十三条初试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余家头校区和南湖校区。
第十四条复试安排:2026 年 4 月左右在武汉理工大学进行(具体时间、 要求通过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
第六章 研究生学费标准及资助体系
第十五条各类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 准 》。
第十六条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680—1740 元/(人 ·年)。
第十七条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管、助研)酬金和临时困难补助。
第七章 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 报考点选择
按照湖北省考试院文件要求,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可接受以下四类考生的 报考:
1.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考生;
2.接收武汉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 的考生;
3.接收报考武汉理工大学建筑学、建筑、城乡规划学、工业设计工程、设 计学、设计、美术与书法等专业,初试科目包含 909 艺术学专业综合(四小 时)、910 建筑设计(四小时)、911 城乡规划设计(四小时)、912 工业产品 命题设计(四小时)、913 专业设计综合(四小时)、914 美术专业创作(四小 时)的考生。(注意: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需统一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
4.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 续。
武汉市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武汉市工作但 户口未随迁的其他籍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 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报名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 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十条 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不统一为考生购买考试文具,请考生自行 携带考试所需常规文具(不含计算器),文具一般包括 2B 铅笔(注意检查是否 有笔芯或笔芯是否可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现有马房山校区、余家头校区、南湖校区,学生在报考 学院所在校区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各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和网址见《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各 招生专业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参考书目及其他招生专业信息见各学院网站。
第二十三条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通过武汉理工大学研究 生教育信息网和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共平台发布,请考生密切关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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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MPA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名单公示根据《武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精神,现将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MPA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12日下午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并签署实名向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或纪委反映。联系咨询电话:027-87396017、18986281879纪委监督电话: 027-87651810有关学院《复试细则》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附件: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MPA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名单经济学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附件下载:附件20.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MPA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名单公示.xlsx2025-06-19 11: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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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简章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 “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高校。学校现有一级学 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 别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7个。第一章 报名条件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 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 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 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 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研究生报名确认 前,将证明材料邮寄到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 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 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 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教育专业学 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 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 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 定执行。 第三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基本报名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 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 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只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类型的考生。(二)报名程序 1.请考生于2024年10月22日前将相关报考材料寄达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为保证材料及时送达,建议考生使用顺丰快递),收件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27-87651413,收件地址: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材料以签收日期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未按规定时间邮寄相关材料的,造成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考材料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所在 单位推荐信;(3)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教授及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4)业务能力、学术成果(发表论文、技术报告、专利等)等证明材料; 3.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查考生的基本信息、业务能力、业绩贡献、学术成果、 创新发展潜质等,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视为报 名无效。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人数 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人数见《武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不含拟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人数。 2025 年考试招生录取实际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和推免生 实际录取情况而调整。第三章 学习方式及学制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定 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 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 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六条 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工 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制2.5年。其他专业 学位招生领域及学术型招生专业学制3年。第七条 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第一年校内住宿;后 续学校和产教融合基地、专业实践单位协助解决住宿需求。 第八条 襄阳示范区专项:按“1+2”培养模式,第1学年在校完成课程学 习,第2、3学年在襄阳完成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后续培养任务。第四章 报名流程 第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 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第十条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 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 月12日,每天9:00-22:00。(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 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 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三)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四)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 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 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 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 (五)打印或记录网上报名时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供报名确认用; (六)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缴纳 报名费,其他考点考生以考点通知为准; (七)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 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 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 (八)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 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等相 关事项;报考点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进行审核,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 复审;(九)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未按 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政策执 行,考生应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于报名确认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经 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考生登记表; (十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 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考生报 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 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 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十二)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 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 排; (十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 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四)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五)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 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 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十六)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第十一条 网上确认(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 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二)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 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相关工作通知;(三)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拟于2024年11月上旬开展网上报名确认,相关 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 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 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 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 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六)2025年入学前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湖北省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 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 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七)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居民身份证入场,无有效 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八)考生应按要求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 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考试 第十二条 初试日期:2024年12月21-22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 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 行。12 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 月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22日下午14:00开始 业务课(二);12 月23日上午8:30-14:30 业务课(二)。第十三条 初试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余家头校区和南湖校区。第十四条 复试安排:2025年4月左右在武汉理工大学进行(具体时间、 要求通过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第六章 研究生学费标准及资助体系 第十五条 各类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考生可登录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xxgk.whut.edu.cn/cwg l/jysf/。 第十六条 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680—1980元/(人·年)。 第十七条 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管、助研)酬金和临时困难补助。第七章 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 报考点选择 按照湖北省考试院文件要求,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可接受以下两类考生的报 考: 1.武汉地区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考生;2.武汉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湖北省内高校招生 单位及报考湖北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武汉市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武汉市工作但户 口未随迁的其他籍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 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 虚假证件、证明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 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报名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第十九条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 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条 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不统一为考生购买考试文具,请考生自行携 带考试所需常规文具(不含计算器),文具一般包括2B铅笔(注意检查是否有 笔芯或笔芯是否可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现有马房山校区、余家头校区和南湖校区,学生在报考学 院所在校区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各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和网址见《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各招 生专业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参考书目及其他招生专业信息见各学院网站。 第二十三条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通过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 教育信息网和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共平台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2025-06-19 1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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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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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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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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