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考类别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 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且定 向就业的考生,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请务必选择“定向”。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设置,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 业学位两种类型,二者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别”。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 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 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 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 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 实践创新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
我校 2026 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4600 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研 究生约 2000 名;预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850 名。
特别说明:我校所公布的各院系及各学科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 生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及其他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 2026 年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 作相应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 2026 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 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 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选择《西南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目录》中可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招生目录备注有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 且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125200 公共管理、125601 工程 管理、125602 项目管理的考生除外):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 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至少 1 篇;②补修 8 门及以上报 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 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 分。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取得原研究生教育管 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含 EMBA 方向)、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 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 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 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 定执行。
(三)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我校 2026 年硕 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 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 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 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 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 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 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后工作 2 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 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 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具体要求可参看《西南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 究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 年 10 月16 日至 10 月27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 10 月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2.考 生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 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 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 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 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 考点。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 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 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 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 报考点核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 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 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 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6.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 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 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 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 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 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 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 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 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 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 排。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 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 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 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 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届时详见“研招网”、四川省 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研招信息网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 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 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 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 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 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考点,同时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 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 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 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 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 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初试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 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以研招网公布为准),登录研招网自 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 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 不予承认。
(五)初试科目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
(六)初试自命题科目需考生自备考试用具清单见附表《西南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需考生自备考试用具清单》。
八、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 要,经征得上级部门同意后,招生单位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 况。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组织复试与调剂工作,预计从 2026 年3 月下旬开始。学校复试办法、学院复试 实施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学校研招网和相关学院(中心)网站通知。
(三)因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调整或因部分专业研究方向差异较大,我校凡 专业目录中按研究方向单独标注了招生人数的,届时学院可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 向组织复试和录取。
(四)调剂政策以学校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为准。
九、学制与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发改委或物价局备案和学校计财处公布为准)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 [2024]417 号) 文件,我校拟将对延期毕业(超过学制) 的研究生在超学制阶段 收取学费。收取学费按延期时间折算的年标准不超过原专业年学费标准,具体标 准以学校收费文件为准。
十、奖助学金
西南交通大学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按时转入我 校)设置了多元的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 生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等。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名额,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其评选工作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执行。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评选工作按《西 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 且档案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我校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 发放 12 个月,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硕士研究生“三助”助学金
“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硕士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助教”、 “助管”的岗位酬金,由学校出资;“三助”助学金的管理,按照《西南交通大 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助研”的岗位酬金,由科研项目课题组自行安排;
“助教”岗位酬金不超过 500 元/月,每周实际教学工作量不低于 6 个学 时;
“助管”岗位酬金不超过 450 元/月,原则上每月工作量为 30-36 小时。
(五)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
专项奖助学金由关心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出资设立;分为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两类;原则上每 学年评审 1 次,在每年 9-12 月进行。其评审工作按《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 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最终奖助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另外,学校设置有完备的研究生荣誉称号体系,每年对各类荣誉称号获得者 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一、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招生说明
(一)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研究生均为“非全过程培养”模式。入学后 在成都校区报到并完成主要课程,在唐山、宜宾完成剩余环节,论文工作结合导 师意见选择培养地点完成。
(二)按相关规定及标准为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最 终奖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公布的奖 学金政策为准。
十二、联合培养专项
我校是教育部 12 所“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战略部署,深化产教融合、科教 融汇,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学校立足办学特色,充分对接区域与行业人才需求, 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旨在通过高校的理论学习和企业的专业 实践,培养出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应用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 学校以专项的形式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株洲时代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 国)有限公司成都软件开发分公司、中铁建国际工程咨询(福州)有限公司、中 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国机重型 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合作。
现将项目介绍如下:
1.项目以 “定向实践,非定向就业”形式开展联合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仅在规定企业、科研平台完成实习实践环节;
2.项目采取“1+2”的学习形式,即学习分为 2 个阶段,第 1 阶段为课程学 习阶段。在校学习一年,完成课程学分;第 2 阶段在指定企业实践,原则上不少 于 1 年,期间完成实践学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课题相关内容开展论文工 作;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规定的奖助学金,若企业设有专项 奖助学金参与项目的学生可额外享受相关政策;
4.企业可根据实践情况给予个别优秀学员优先录用的资格。
若有未尽事宜,由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解释。
十三、学习方式及校区
我校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校区有犀浦校区、九里校区、东部(国际)校区。 就读校区具体安排以新生报到须知为准。各专业的学习方式以招生专业目录的公 布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四、其他招生政策
以《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本章程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十五、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最新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 。
十六、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通讯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 999 号(邮政编码:611756)
3.咨询电话:028-66366756 、028-66366757
十七、其他教育管理事宜
以入学当年新生入学手册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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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习年限与就读形式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基准学制设定为 3 年,为保障学习质量与完成学业的灵活性,最长修业期限划定为 5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以全脱产形式在校进行系统学习,全程参与校内课程、科研实践等教学环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则面向在职人员开放,允许在兼顾本职工作或社会实践的前提下,通过灵活多样的授课安排与时间调配,以非脱产方式完成学业。二、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方可报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本校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任务。(二)学业水平达标要求考生需满足以下任一学业条件,方可具备报考资格: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按招生单位规定时限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自动失去录取资格。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时间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本校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若计划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三)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代码 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二)(三)项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工作经验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校规定的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标准,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报名实施流程(一)网上报名相关规定网上报名正式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 至 22:00;网上预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工作安排将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发布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考生报名前需仔细查阅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本校发布的网上报名公告,明确各项报考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记录。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申请,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特别说明:本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进行填报。初试结束后,待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可通过官方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本校的调剂政策、剩余招生计划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需严格按照本校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学历背景等信息,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考生必须准确填报本人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说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到的处罚记录。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校验结果。同时,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核实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需在本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手续。考生应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审慎选择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等后续环节,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需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关要求除推免生外,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的方式,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办理。具体确认时间将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额外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必须亲自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按规定标准缴纳报考费用,缴费成功后方可完成报名确认手续。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要求,配合完成本人图像采集等相关电子信息收集工作。四、考生资格审核本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依据查询到的准确信息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本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若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经核验通过后方准予参加考试。五、初试相关安排(一)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初试前 10 天左右,凭借网报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入场的重要凭证,需妥善保管。(二)初试时间安排初试统一安排在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举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时段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起:业务课(二),具体考试时长以考试科目要求为准。六、复试相关规定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复试环节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内容涵盖学业知识储备、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既重视考生的考试成绩,也兼顾其过往学业表现与综合素养。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核算办法、工作流程、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相关事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发布,复试前请考生密切关注本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考生需自觉遵守本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涉密信息。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阶段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听力测试与口语测试均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测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考核的重要依据。若有必要,经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批准,本校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七、调剂工作说明当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本校将启动调剂工作。所有考生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统一提交,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调剂申请。本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操作流程、复试录取规则及调剂录取名单,考生可关注本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了解调剂动态。八、录取工作办法本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综合考量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重点关注考生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本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分别与本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本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若需在被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需在本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提交书面申请,经本校审核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 1 至 2 年,期间从事相关工作,期满后再入学完成学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若入学时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原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九、违规行为处理对于在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行为构成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于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11-10 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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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管理工程与商学院2024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一、河北工程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条件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确保符合招生基本要求与培养定位: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研究生品德素养要求。2. 已获得学士学位,且从获得学位之日起至报名时,工作年限满3年及以上。3. 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良好,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适应后续学习与研究任务。4. 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意见或明确同意,确保工作与学习安排协调。5. 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需具备相应英语能力以满足课程学习与考核要求。二、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招生按以下专业开展,具体专业代码、名称及招生方式如下:1. 专业代码1201,专业名称为管理科学与工程,招生方式为按一级学科招生。2. 专业代码1202,专业名称为工商管理,招生方式为按一级学科招生。三、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报名流程报名流程分为提交报名材料、网上报名、信息采集三个阶段,各阶段要求如下:(一)提交报名材料在进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需先向所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完成资格初审:1.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需按指定格式填写)。2. 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2008年9月1日后获得学位的申请人,需额外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书复印件(所有证书复印件均需核验原件)。3.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核验原件)。4. 身份证复印件(需核验原件)。申请人需将上述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学院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并同意报名后,将通知申请人进入网上报名阶段。(二)网上报名1.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全年开放,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安排选择合适时间提交报名信息。2. 报名平台:登录学信网同等学力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操作。3. 报名步骤:第一步:登录系统后,查看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具体流程,明确各环节要求。第二步:按系统提示上传符合规格的电子照片。第三步: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工作信息等内容。第四步: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学位申请。4. 注意事项:学位申请提交后,需及时查看“申请状态”,确保显示为“已提交”;若显示“未提交”,需在操作列表中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确认。所有个人信息需如实填写,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报;若发现填报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资格。(三)信息采集1. 采集安排: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参与信息采集(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2. 资格复审:各招生学院会将同意报名的申请人材料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3. 采集要求:资格复审通过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照相与指纹采集;采集完成后将生成《资格审查表》,申请人需核对表中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至此完成录取前期准备。4. 重要提醒:未按规定时间参与信息采集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且逾期不再安排补采。四、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一)学习方式与学位申请1. 学习安排:申请人需按照所报考学院的统一安排,参加专业课程学习;期间需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水平认定考核,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2. 学位申请:在各类成绩有效期内,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答辩后,可正式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授予相应硕士学位。3. 学历说明: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申请人获得学位后,学校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二)学费标准与退费规则1. 收费依据:依据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号)文件精神,制定学费标准。2. 学费金额:每生总学费为30000元,分两个阶段收取:课程学习阶段:收费15000元,需在信息采集时缴纳。论文及学位申请阶段:收费15000元,需在论文开题前缴纳。3. 退费规则:若申请人因故中途退学,按学习阶段办理退费,已完成阶段的费用不予退还。课程阶段退费计算方式:退费金额=已缴纳学费 - 学习月数(从信息采集日起算)×1500元。论文撰写阶段退费计算方式:在中期考核前申请退学的,退费8000元;中期考核后申请退学的,不再退费。4. 标准调整:若后期上级管理部门下达新的学费收费标准,将从文件生效之日起,按新标准执行。五、招生专业简介(一)管理科学与工程1. 学位点基础:本学位点于200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被批准为河北省重点学科,学科建设基础扎实。2. 研究方向:设有管理科学理论与方法、工业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产业与公共工程管理四个研究方向,覆盖管理科学领域核心领域。3. 师资力量:学科现有硕士生导师29人,其中包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1人、河北省教学名师1人,师资团队专业实力雄厚。(二)工商管理1. 学位点发展:本学位点于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按照教育部要求,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四个二级学科整合,按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开展招生。2. 研究方向:目前设有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四个研究方向,贴合工商管理领域实践需求。3. 学科优势:工商管理专业于2021年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科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获得国家认可。4. 师资力量:现有硕士生导师27人,其中包括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北省教学名师1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2人,师资结构合理且专业能力突出。六、联系方式1. 办公地点: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9号楼226房间。2. 联系电话:0310-3968784(可咨询报名流程、专业信息、学费标准等问题)。3. 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2025-10-09 10: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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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研招考试报名信息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须知依据《四川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的部署,我校航空港校区考点(代码5121)与龙泉校区考点(代码5169),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面实行线上办理,考生无需前往现场完成确认流程。在确认周期内,考点会通过线上渠道集中核查考生提交的材料,并依托确认系统实时向考生反馈审核结论。凡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为保障全体考生顺利完成网上确认,现将两个考点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确认范围与时间安排(一)确认对象1 已成功选择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5121)或龙泉校区(5169)作为报考点,且完成报名费用缴纳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生(推免生除外),需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在四川省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二)时间节点1.网上确认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特别提示:考生提交材料的最终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2:00,逾期将无法上传。2.考点集中审核时段: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其中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5日20:00,超过该时间将不再受理任何审核请求。二、网上确认操作流程1.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完成报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逾期不予补办。若未按时完成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审核未通过,报名信息将直接失效。2.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登录系统,输入网报时使用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即可进入操作界面。3.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按系统提示补充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建议考生尽早完成首次材料提交,审核人员将在1至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留意系统通知。三、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全体考生通用材料1.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该照片需严格遵循以下标准:(1)应为本人近3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照片,背景统一采用白色;(2)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宽高比例为3:4;(3)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视角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高度,应占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比例适中,整体占比约为2/3;(4)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5)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无反光、高光、光斑及阴影,避免出现红眼现象;(6)脸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盖五官或产生阴影;(7)图像对焦清晰,层次分明,无模糊情况;(8)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不得通过PS等编辑软件进行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禁止使用翻拍照片。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管理、档案材料及校园证件等重要场景,请考生务必谨慎准备。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手持身份证照片时需符合以下要求:文件格式仅限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拍摄时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盖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产生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手指捏住或遮挡;光线均匀,脸部及鼻部无反光、高光、光斑及阴影,无红眼;图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无模糊;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呈现考生近期相貌,不得用编辑软件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禁止翻拍;需在手持身份证照片的下方正中位置,标注考生本人24小时保持畅通的手机号码。特别提醒:请严格按照上述全部要求上传照片,不符合标准的照片将影响审核结果。(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附加材料1.户籍在四川省的考生: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的扫描件或照片,包含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以及记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若为集体户口,仅需提供户口首页及个人单页。2.户籍不在四川省但工作地在四川的考生:需上传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非四川户籍但报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无需提供上述工作证明及社保缴费清单。(三)特殊考生补充材料1.在校研究生及正在攻读第二学位的本科生:报考时需额外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退出现役证》与《入伍批准书》(注意区分于入伍通知书)的相关材料。3.2026年新生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需上传注册地招考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以及专科学历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按要求上传的将不予通过确认。5.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6.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同时上传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信息变更证明(含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7.居民身份证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分别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完成补充核验。8.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提交对应有效证件的照片。特别提示:考生上传材料时,仅需在对应材料类别窗口上传相关文件,不属于自身类别所需的材料窗口,可直接点击“下一步”跳过。四、审核结果查询方式考点完成审核后,将通过确认系统向考生推送审核结果,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一)审核通过表示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报名流程有效。(二)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避免影响报名资格。(三)审核不通过(最终结果)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考点接收要求,导致审核最终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常见审核问题提示:为提高审核通过率,考生需特别注意以下易出错情况:①证件照背景非白色;②照片清晰度不足或宽高比例不符合要求;③照片中佩戴眼镜;④妆容过重或照片经过过度PS处理;⑤使用翻拍照片作为证件照。五、重要注意事项1.我校考点仅负责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不受理网报信息修改及补报业务。网上确认期间,工作日将设立现场咨询点,服务时间为9:00-11:30、14:00-17:00。2.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招生单位及考点将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擅自报考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3.“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属于报考关键信息,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即无法修改。若考生错选上述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报名将视为无效,已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4.未缴纳报名费用的考生,将无法参与网上确认;已完成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已缴费用同样不予退还。5.残疾考生如需考点提供合理便利,需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相关通知要求,向考点提交书面“合理便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逾期申请将不再受理。6.考前约10天,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可使用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且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标注任何信息。7.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特此通知。2025-11-25 09: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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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学校简介上海海洋大学建校于1912年,是一所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现有在籍研究生62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8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0余人,拥有全职国家级各类人才38人次(其中在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9人)、省部级各类人才228人次。学校有11个研究生招生学院(单位),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二、培养目标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三、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具体包括(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在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期间,须将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如逾期我办未收到相关材料,则按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四、报名推荐免试: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统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2.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网上确认程序(1)考生到网上进行确认报名。(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考试(一)初试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2.准考证打印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复试1.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前,研究生院网站将会发布复试办法。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三)调剂学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各学科专业的调剂要求,具体的调剂政策与规则在复试调剂阶段另行公布。六、录取(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各招生专业在复试时,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三)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四)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七、体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及各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八、学习形式、学历和学位说明(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必须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无需转入我校,党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五)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九、就业方向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就业率一直高于上海市高校平均就业率、上海市同类高校平均就业率,良好的就业率显示出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我校研究生就业单位流向中主要是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等。2025-11-05 09: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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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6级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一、项目使命天津大学 EMBA 项目以培育具备深远视野、强劲执行能力与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商界领军者为核心目标。始终恪守 “实事求是” 的校训,延续严谨的治学风气,秉持勇于创新的精神。依托管理与经济学部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助力学员完成两大关键转变 —— 从实践操作者升级为具备深度思考能力的思想者,从依赖经验判断的感性决策转向基于数据与逻辑的理性决策,为企业的创新发展与长远经营,输送高层次管理人才。二、项目声誉作为国内 EMBA 教育领域的先行者,天津大学在 2002 年便成为教育部首批批准开设 EMBA 项目的高校之一,开启了高质量高级管理人才培养的征程。2013 年,学校实现重要突破,成为国内首个 MBA、EMBA、MPA 三大项目同步通过 AMBA 国际认证的院校,标志着项目质量获得国际认可;2015 年,顺利通过中国高质量 MBA 教育认证(CAMEA),进一步夯实了在国内商科教育领域的地位。2017 年,项目所属的 “管理与经济学科领域” 成功入选天津大学 “双一流” 建设学科领域,为项目发展提供了更坚实的学科支撑;2018 年,在教育部首次开展的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天津大学 MBA/EMBA 项目获评 A 类,位列全国前 2%~7%,彰显了其行业领先水平。2019 年,三大项目再次通过 AMBA 国际认证,并获得五年最高认证期限;2022 年,顺利通过 AACSB 认证(同样为期五年),标志着项目在国际商科教育标准的契合度上达到新高度。三、项目发展历程自 2002 年创办以来,天津大学 EMBA 项目始终致力于将全球前沿管理理念与中国本土管理实践相结合,聚焦培养 “懂技术、通经济、善管理” 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在发展过程中,项目不断强化在制造业与工程建设领域的传统优势,同时积极向金融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拓展,如今已构建起覆盖 “制造与服务运营管理、金融工程、国际工程管理、大数据与商务智能” 等多个特色方向的 EMBA 教育体系,能够精准满足不同行业高层次管理人才的培养需求。四、校友资源截至 2025 年,天津大学 EMBA 项目已累计培养学员 2000 余人,校友网络覆盖全国 27 个省市自治区。从行业分布来看,校友广泛涉足制造、工程、金融、科技等多个领域;从岗位职务来看,大多担任企业高管、核心管理岗等高层次职位,呈现出多元化、高规格的特点。所有校友始终践行 “实事求是” 的校训,在各自岗位上深耕细作,为行业进步与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2012 年1月 8 日,天津大学 EMBA 同学会正式成立,以 “思源、融汇、精进、传承” 为核心主题,既总结了项目的发展历程,也为校友工作的升级奠定了基础。作为连接校友与校友、校友与学校的重要纽带,同学会定期组织移动课堂、学术沙龙、行业交流、联谊活动等,为校友们拓展行业视野、分享实战经验、深化同窗友谊、挖掘合作商机、规划职业发展搭建了高效平台。五、师资力量天津大学 EMBA 项目的优质教学离不开管理与经济学部雄厚的师资团队支撑。目前,学部拥有专职教师 190 人,具体构成如下:教授 67 人、副教授 89 人、讲师(含预聘讲师)29 人,另有博士后 5 人。在师资队伍中,高层次人才云集:包括国家级领军人才 7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9 人、国家级青年人才 10 人;同时,有 1 人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9 人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此外,团队还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 1 个、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 9 人、天津市教学名师 3 人,强大的师资力量为 EMBA 课程的高质量交付提供了坚实保障。六、特色领域除了在综合管理领域具备扎实的教学优势外,天津大学 EMBA 项目在以下四个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特色竞争力,能够为学员提供针对性的专业培养:(一)制造与服务运营管理该领域由两支顶尖团队核心支撑:一支是由国家级领军人才、国际质量科学院院士领衔的质量管理与工程团队,为学员开设质量管理、精益六西格玛管理等核心课程;另一支是由国家级领军人才(同时担任国际顶级学术刊物 JOM/POM 副主编、Elsevier 中国高被引学者)带领的运营与供应链管理创新团队,不仅讲授制造与服务企业战略管理、运营与供应链管理等课程,还会分享丰富的企业实战经验。此外,该领域还聚焦分享经济、智慧制造与商务智能等前沿方向,将最新研究成果转化为课程内容,助力学员把握行业创新趋势,最终目标是为制造与服务类企业培养能够引领企业运营升级的高层管理人才。(二)国际工程管理该领域的教学团队由参与国家顶层设计的政协委员领衔,团队成员曾为数十项国内外大型工程项目提供组织设计与合同安排咨询,在业界拥有极高的权威影响力。团队为学员开设项目管理、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国际 PPP/BOT 投资项目管理、大型工程项目组织设计等核心课程,同时会分享参与国家 “一带一路” 倡议过程中的管理创新实践经验。团队还创新性地提出并构建了 “工程 - 运营” 一体化管理理念与体系,帮助学员打通工程建设与后期运营的管理逻辑,主要面向国际工程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培养具备全球视野的高层管理人才。(三)金融工程该领域的授课团队是教育部认定的 “创新团队”,具备国际影响力,核心成员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合作项目负责人、教育部教指委副主任,以及多个国际顶级学术刊物的执行主编或编委。团队在金融工程、计算实验金融、金融大数据分析、创业与中小企业融资、行为金融等方向积累了大量学术成果与实战案例,同时配备与国际货币市场同步的实验教学条件,能够让学员在模拟实战中提升金融管理能力。(四)大数据与商务智能该领域由国内外多个顶级学术刊物编委领衔的专家团队授课,团队在大数据与商务智能领域的研究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课程内容聚焦数字化平台运营与治理、信息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大数据与商务智能、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等前沿方向,将最新的研究成果与企业实践案例融入教学,帮助学员掌握数字化时代下的核心管理技术,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决策能力。七、报考条件想要报考天津大学 2026 级 EMBA 项目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历需符合以下任一要求(毕业时间以对应日期为准):① 本科毕业且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需在 2023 年 9 月 1 日之前毕业);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需在 2021 年 9 月 1 日之前毕业)—— 注意: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额外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③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且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需在 2024 年 9 月 1 日之前毕业);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八、报考方式项目采用 “网上报名 + 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相结合的报考方式,具体要求如下: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报名,报名信息需如实填写,逾期无法补报,报名成功后也不得修改关键信息;网上确认:考生需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环节(如上传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照片等材料),确认通过后方为报名有效。九、考试科目EMBA 入学考试分为笔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具体科目如下:笔试:包含两门科目,分别是 “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 与 “英语二”。其中,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涵盖数学、逻辑推理、写作三个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管理素养与逻辑分析能力;英语二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写作与翻译能力,难度符合高级管理人才的国际交流需求;复试:包含三个环节,分别是 “社会发展与时事政治笔试”(考查考生对宏观政策与社会热点的理解)、“综合素质测试”(通过面试形式考查考生的管理经验、战略思维、问题解决能力等)、“英语听说水平测试”(考查考生的英语口头交流能力)。十、学制、学费与上课方式学制:项目采用 2 年学制,课程设置兼顾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确保学员在有限时间内高效掌握核心知识与技能;学费:2026 级 EMBA 项目总学费为 31.8 万元,按年缴纳,每年缴纳 15.9 万元,费用包含课程教学、教材资料、学术活动等相关费用(具体以学校最终通知为准);上课方式:采用 “在职不脱产” 模式,为满足在职高管的时间安排,每月集中授课一次,每次授课 4 天,时间通常为周四至周日,既不影响学员正常工作,又能保证课程的连贯性与学习效果。十一、招生计划2026 级天津大学 EMBA 项目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学员 150 人。需要注意的是,管理与经济学部会根据当年的报名人数、考试成绩等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最终录取人数以学校公布的正式录取结果为准。十二、报考信息报考天津大学 2026 级 EMBA 项目需明确以下关键信息,避免报名失误:院校代码:10056(天津大学);院系代码:209(管理与经济学部);考试方式:21(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类别:非全日制 EMBA 项目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考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报考专业:125100(工商管理),其中研究方向选择 “03(高级工商管理)”。十三、报考流程报考流程分为七个关键步骤,每个步骤的时间节点与考生须知如下: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完成报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补报,且报名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网上确认: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考生需密切关注所选报考点的通知,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完成确认,确认不通过将影响考试资格;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多打印几份备用,同时核对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末(具体日期以准考证标注为准),考试科目为 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与 204 英语二,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成绩查询:时间为 2026 年 2 月末,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个人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按学校要求申请成绩复核;复试阶段:时间为 2026 年 3 月中下旬,具体复试安排(如时间、地点、流程)将在天津大学 EMBA 中心网站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并做好准备;公布拟录取名单:时间为 2026 年 4 月,学校会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天津大学 EMBA 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录取环节;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为 2026 年 6 月,学校将通过邮寄方式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需保持联系地址与电话畅通。十四、联系方式若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固定电话:022-27402355(工作日办公时间接听);移动电话:13702153210(微信同号,可添加微信咨询,方便接收资料与通知);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25教学楼B区103(天津大学 EMBA 中心);2025-09-10 13: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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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青岛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各位考生:按照上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统一部署,凡选择青岛大学作为报考点且已成功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均需依据本须知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流程。青岛大学报考点全程采用线上确认模式,考生可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登录指定系统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如下:一、网上确认核心安排(一)确认时间要求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 年 10 月 31 日 9:00 至 11 月 5 日 12:00,此时间段为材料初始上传的唯一窗口,逾期将无法提交;补充材料上传时段:若已提交材料未通过审核,考生需在 2025 年 11 月 5 日 16:00 前完成补充材料的重新上传,超时不予受理。特别提醒:为避免因审核反馈不及时导致无法补充材料,建议考生尽量提前完成材料提交,切勿集中在截止日前一天操作。(二)系统登录方式推荐使用手机端扫描对应二维码登录(具体登录入口以官方指引为准);若使用电脑端操作,建议选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指定平台;登录后需输入学信网账号及密码,核对网报信息无误后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并持续关注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三)确认结果反馈审核周期:正常情况下,考生提交材料后 24 小时内会出具审核结果(提交人数过多或特殊情况除外);通知方式:系统将通过短信、站内信推送审核结果,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辅助提醒:建议考生关注学信网公众号并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以便及时获取相关通知,确认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留意考点来电。(四)审核结果说明审核通过:意味着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后续按要求准备考试即可;审核不通过(需补充 / 修改材料):考生需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逾期不再补办;审核不通过:表明考生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青岛大学报考点接收要求,报名信息无效,无法参加考试。二、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就读于驻青岛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确保教学点所在地为青岛市);工作地为青岛市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 2025 年连续 2 个月的青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政策有调整,以最新上级通知为准);户籍所在地为青岛市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户籍证明文件。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务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青岛大学报考点官方平台详细查阅确认公告,避免因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完成信息确认。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报考点选择错误进而影响确认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三、网上确认材料要求(一)材料提交规范考生需按《青岛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标准》的具体要求,准备并上传本人准考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照片,确保材料真实、清晰、符合规格。(二)缴费前提条件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报名费缴纳,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视为无效,不得参与网上信息确认流程。四、特殊情况处理若考生已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但经核查不符合该报考点接收要求,需尽快联系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相关报考点,申请补报名手续,并按对应报考点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逾期不再办理补办手续;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引发的各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考试相关注意事项(一)纪律要求考生应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考试观念,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点管理要求;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若行为构成违法,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入场安检考试期间,考生入场将执行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两次安检制度。除考试必需用品外,手机、智能手表等各类非必需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封闭区,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三)准考证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需使用 A4 白纸,且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需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2025-11-11 14: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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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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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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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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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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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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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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