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10-16 09:51:00 来源:研究生院

北京联合大学是北京市唯一的市属综合性大学,集经济学、 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 术学、交叉学科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 应用型大学和北京市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前身是 1978 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创办的大学分校,1985 年, 经教育部批准合并成立北京联合大学。2006 年,学校开展硕士 研究生教育;2024 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坚持 “ 学以致用 ”的校训,立足北京、面向京津冀、辐射全国、放眼 世界,面向应用、面向需求、面向社会,努力培养知行合一、学 以致用、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应用型建设人才。


一、招生类别


学校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 毋滥的原则,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 年硕⼠研究⽣招⽣专业详⻅《北京联合⼤学 2026 年硕 ⼠研究⽣招⽣专业⽬录》。


2026 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 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 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本年度专项计划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面向全部专业招生,通过有关部 门初审符合要求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初试成绩和相应学科门 类国家分数线折算后从高到低排序,择优进入复试;根据上级部 门正式下达的计划数,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复试 录取。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面向 03 法学、04 教育 学、05 文学、08 工学等四个学科门类招生,具体计划数根据考 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三、培养目标


北京联合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 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 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 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 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 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 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 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 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 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自 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 科(专业学位类别)。除应具备(一) 中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 列条件之一:


1.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 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境内公开期刊发表 1 篇以上文章,文章 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三)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 员可报考)。


(四)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五)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 中 1.2.3 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的相关学业要求,达 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 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 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参加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


2.招生对象仅限为视障人员,且本科毕业于医学相关专业


3.报考中医专硕的考生,均须到我校考点参加初试,报考点 代码 1154。


(七)报名参加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专业方向一致 或密切相关。


3.前置学历所学专业为教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4.高等教育院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旅游方向的考生的前置专业不同,初试和复试内容不同。 前置专业为旅游管理专业、会展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旅游  英语专业的考生,初试和复试均选做“旅游学 ”部分试题;前置  专业为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食品专业的考生,初试选做“ 烹饪  化学 ”部分试题,复试选做“ 烹饪化学与营养学 ”部分试题。


报考职业技术教育(文化艺术方向)的考生,均须到我校考 点参加初试,报考点代码 1154。


(八)报名参加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前 置专业应与所报考专业领域(方向)密切相关。


(九)报考设计学、设计的考生,均须到我校考点参加初试, 报考点代码 1154 。外语语种为日语的学生可以报考,但培养过 程中不开设公共日语课,学生必修公共英语课。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 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 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 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 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27  日(网上预报 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 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提前与报考学院确认是否 符合报考条件,符合方可报考。


4.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 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 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 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 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   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 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 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 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 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学校不扩大加分范围、也不另设标准。


7.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 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 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8.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 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 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 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  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  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若报名时未申请  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调剂。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9.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 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 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 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 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 补报。学校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 拟录取。


10.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  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 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  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  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11.学校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 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17〕4 号)有关要求, 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  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须于报名阶段与  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   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 报名。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   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   考试、单独考试。


1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 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 考生本人承担。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 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 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 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 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 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 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 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 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 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 理。学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其中: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 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 —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17:00 ,业务课( 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生按照“研招网 ”的要求,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 招网 ”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可按照“研招网 ”的要求,登录“研招网 ”查询初试 成绩,学校不寄发纸版成绩单。


(二)复试


1.复 试 办法 和 程 序 将 在 北 京 联 合 大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上公布,全 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请考生届时关注。


2.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 北京联合大学属于一区。学校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 招生计划等情况, 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及其他学术要求。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 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是 否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各学 院(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4.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 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旅游管理 4 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 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 的 120% ,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6.考生拟录取后应按学校规定进行体检。


(三)调剂


学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 工作办法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北京联 合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 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 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 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 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 目相同相近。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 工程管理、审计等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 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国家分 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互相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 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 7 个专业学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 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 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 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 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 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学校严格按照调剂 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 试录取。


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 (非法学)专业学位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 该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 环节。学校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 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 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 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 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 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 定是否予以录取。


学校在复试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时组织 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 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 函调 ”或“派人外调 ”的方 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 (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 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 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


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 招生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 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和全日制定向就业。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时 间要求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北京联合大学档案馆,全日制定向就 业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 业协议。因档案转入和定向就业协议签订不及时导致考生在考试 录取、学籍注册、学业进修、毕业就业等关键环节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 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 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统一:7000 元/年/生。


专业型硕士学费标准如下: 中医专业学费标准 7000 元/年/ 生;金融、国际商务、数字经济、法律、教育、电子信息、土木 水利、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 8000 元/年/生;会计、图书情报专 业学费标准 10000 元/年/生;文物、博物馆、新闻与传播专业学 费标准 12000 元/年/生;设计、戏剧与影视专业学费标准 20000 元/年/生;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 26000 元/年/生。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 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助研、助教、助管 ”津贴 和其他奖学金等。


十、其他说明


(一)信息公开平台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北京联合大学 研究生招生网。


(二)学制


国际商务、金融、数字经济、法律(法学)、会计、工商管 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学制为 2 年;学术学位及其他专业学位学 制为 3 年。


(三)住宿情况


我校为全部研究生提供住宿。


(四)培养所在校区


应用文理学院招生专业一般在学院路校区培养;生物化学工 程学院招生专业一般在垡头校区培养;商务学院招生专业一般在 红领巾桥校区培养;智慧城市学院、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师范 学院、机器人学院、艺术学院、应用科技学院、城市轨道交通与 物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一般在北四环校区培养。特 殊教育学院中医专业一般在蒲黄榆校区培养;特殊教育专业研一 一般在北四环校区培养,研二开始一般在蒲黄榆校区培养。


(五)推免生的招生录取


详见《北京联合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六)所有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 如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 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 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 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 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七)其他未尽事项,遵照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 号)文件执行。


(八)如本章程与2026 年国家政策有不符之处, 以国家政 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97 号北京联合大学研


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01


电子邮箱:ldyzb@buu.edu.cn


联系电话:010-64909005(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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