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条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 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 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 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 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 其录取 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的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 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接受在读研究生报考。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学校要求调取个人档案入校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三条 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 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 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 《湘潭大学 2026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 读研究生(含硕士 生、直博生)简章 》。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
第五条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 不 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 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我校 2026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 11 个,预计招生专业及指标数为 035102 法律(法学)4 个、070100 数学 2 个、085500 机械 2 个、125200 公共管理 3 个,具体招生人数以教 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专项计划以及专业的报考条件。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 证》(限士兵) 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 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 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二)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第六条 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 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网上报 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逾期不得补报。有关部门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 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复试合格者即拟录取。
第七条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考生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 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 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申请享受少数民族 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 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 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名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 确定。
第八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 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 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 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 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 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 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 2026 年共有 7 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为 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035200 社会工作、085500 机械、125100 工商管理、125200 公共管理、125300 会计。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接收定向考生报考。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
第九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 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 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和准考。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 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6.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 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第十条 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其中,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 (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具体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初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确定,我校将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 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 品德、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具体考核形式和标准由招生学院(部)确定并 在复试前公告。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 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 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无需加试。
第十一条 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见我校复试方案。
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 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 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及奖助学金政策
我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 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见《湘潭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 法》(湘大研发〔2025〕5 号)。若有更新,以最新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四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最长学习年限 五年。
第十四条 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 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 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部)联系。
2.湘潭大学本校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 XX 学院(部) ”,通讯地 址为“湘潭大学 XX 学院(部)XX 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复试、 录取通知书发放、学籍注册等后续工作。
4.监督电话:校纪委办公室 0731-58292015
5.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0530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 传 真:(0731)58292695
E-Mail:yzb@xtu.edu.cn
联 系 人:吴老师 刘老师 聂老师
欢迎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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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按照上级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招收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2、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参见各学院(部)招收推免研究生工作方案。5、申请直博生的学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二、招生类型、专业、人数和奖助学金(一)硕士推免生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外,我校所有学术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领域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各学院(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招生专业参见我校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最终以我校公布的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二)直博生我校各学院(部)各专业接收直博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5%,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报考。招生专业参见我校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最终以我校公布的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各学院(部)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请咨询各学院(部)。三、申请程序及办法(一)预报名的同学1、9月2日—9月15日,申请人进入“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招生项目“全国优秀大学生推免生预报名”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注意保存),通过报名号和密码登入“报考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及相关材料。各学院(部)将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部)的通知为准。2、9月29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完成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二)未预报名的同学1、9月29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登入“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二级招生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部)的通知为准。2、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学院(部)和专业。3、申请人名单经各学院(部)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报考学院(部)的研招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未预报名的同学在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院(部)(预报名的同学在“报考系统”中提交):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3、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申请直博生须另提供2份《专家推荐书》,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2名副教授以上专家撰写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4、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首页,没有可不提供);5、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6、《湘潭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报考系统”中可以直接导出,需本人亲笔签名,再上传。未预报名的同学不用提交)。以上材料具体提交的时间和方式以学院(部)的通知为准。四、复试及录取复试由各学院(部)组织,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复试时间、内容、具体安排由各学院(部)自定,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后学院(部)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学院(部)网站完成拟录取名单公示,再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推免生录取资格。五、其他事项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3、我校将在“湘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通过电话与学校或者学院(部)进行联系。4、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联系电话:0731-58292051(校研招办)监督电话:0731-58292015(校纪委)湘潭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8月27日2025-09-16 16: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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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的通知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要求,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我校拟于2019年3月25日18:00至3月26日8:00之间(部分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会有延长)统一开放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特此通知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2019年3月25日2025-06-16 15: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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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湘潭大学202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52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82人,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6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一条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 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 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 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 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 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 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 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 《湘潭大学 2025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网址: https://yjsc.xtu.edu.cn/info/1028/4325.htm)。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 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为11个,预计招生专业及指标数 为035102 法律(法学)4个、070100数学2个、085500机械2个、125200公共管理3个,具体招生 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 符合以下条件: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 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 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 关政策自主确定。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第六条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 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 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 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 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 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 第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 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 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 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 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 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2025年共有6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为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035200社会工作、085500机械、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我校非全日制 研究生只接收定向考生报考。 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 第八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逾期不再补办,并按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 月9日至10月12日为(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 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 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和准考。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 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8.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 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 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材料,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 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 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九条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 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 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具体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我校135700设计专业的自命题科目910命题创作(3小时)需要作 图,考生需携带画板等作图工具参加考试,并在我校随自命题试卷邮寄的专用作图画纸上作答。 4.初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上公布的复试方案。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 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 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 理硕士或125400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 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第十条 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见我校复试方案。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 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 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及奖助学金政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 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 取名单。 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以学校的最新文件为准。 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 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实行住宿申请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湘潭大学财务处主页。 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 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 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 肃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 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 大学XX学院XX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复试、 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 4.监督电话: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2015 5.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0530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 传 真:(0731)58292695 网 址:http://yjsc.xtu.edu.cn/ 联 系 人:吴老师 刘老师 肖老师 欢迎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2025-06-16 14: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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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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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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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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