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有关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贯彻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安全。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三、招生计划
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划线原则
(一)培养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低于国家线。统一招生平台试点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按一级学科或专业统一划定。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等由学校统一划线。
五、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网站,或由培养单位通知考生。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调剂复试也可能采用网上复试,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统一。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实施细则,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3.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须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核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同时,还须核验考生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海外学历须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各类专项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还须核验相关资格材料。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须核验定向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培养单位将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核考生(含统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二等功免试生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形式可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笔试、实践操作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4.培养单位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严格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培养单位可在复试细则中明确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成人高校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限1项)可降低10分(不低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国家线)。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考生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如达到报考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培养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培养单位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给予加分或准予复试。
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军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复试前须向培养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破格复试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六、调剂
不片面追求完成招生计划,复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原则上调整至生源充足、质量高的学科专业完成。确需进行调剂的专业,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初试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且科目相同的专业之间可进行调剂。统一招生平台试点内统一划线的一级学科或专业生源共享。
3.根据《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4.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调剂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要求、复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等以接收调剂的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细则或调剂公告为准。
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调剂要求。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复试全程加强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作出综合评价。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十、信息公开公示
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
拟录取名单将在培养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诉。
十一、违规处理
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咨询与监督方式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
如认为复试工作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可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反映,监督电话:027-68752637(工作时间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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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个学科门类。现有5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校现有12位中国科学院院士、6位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欧亚科学院院士、11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15位国家级教学名师。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7400名左右(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00名左右(含各类专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00名左右。我校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含统考招生计划和拟接收推免人数。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下达、硕士推免生接收和考生报考等实际情况,学校可对分专业(研究方向)、类别(领域)招生计划进行必要调整(增加或减少),具体情况届时将由各培养单位予以公告说明。我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水利水电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国家网络安全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学院、集成电路学院、药学院、机器人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等19个培养单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中包含“卓越工程师”计划(含国家校企联培专项、校设卓工项目专项)。我校还招收若干专项计划,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另行公布。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我校2026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三、学制与学习形式(一)学制1.全日制学术学位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学制2年)。2.全日制专业学位(1)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涉外法治专项、建筑、城乡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戏剧与影视8个专业(项目)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2)2026年“卓越工程师”计划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采取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实行学校、企业双导师联合指导,第一学年校内学习,第二、三学年进入企业,依托企业提供的研究课题、项目等开展专业实践,期间由企业提供实践津贴、食宿、保险等优越的实践条件保障。(3)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3.非全日制学制详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汇总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二)学习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相关规定。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即我校规定的当年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未按规定申报的或审核(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二)报考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根据《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精神,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三)除经教育部批准或同意的有关专项计划外,我校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考生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四)推荐免试生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等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报考条件和有关安排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我校作为首批试点高校,通过推荐免试招收“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研究生。计划招收30人左右,招收专业主要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等。“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报考武汉大学建筑学、设计学、建筑专业,初试科目含910建筑设计(3小时)或911设计实践(3小时)的各地考生,须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报考(考点代码4201)。(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要求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读研究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六、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考试、录取、入学资格。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2026年我校部分培养单位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仔细查阅相关培养单位招生目录,避免误报。七、初试及复试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一)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2.历史学、医学等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心理学、博物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4.我校历史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临床医学等学科(类别)的业务课以及强军计划的公共课均使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三)复试1.复试时间: 2026年 3 月— 4 月。2.复试内容:(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培养单位自主确定。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八、调剂优化考生服务,推进学科结构调整,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不追求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质量高的学科专业完成。确需调剂的专业,初试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且科目相同的专业之间可进行调剂。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十、体检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十一、录取(一)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2026年,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各专业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即我校规定的当年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十二、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附件1。(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2500元/人·学年。(三)奖助学金我校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十三、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十四、其他说明(一)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各培养单位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自命题的考试范围等事宜请在相关培养单位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 报考点代码:4201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电话:027﹣68754125相关信息可关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其他未尽事宜考生可查看相关培养单位招生目录,与培养单位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查询,欢迎垂询。2025-10-16 15: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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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24年10月1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下统称学科专业]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第五条 教育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统一确定初试、复试时间。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开展单独考试招生的招生单位和开展推荐免试招生中推荐工作的高校(以下简称推荐高校),均应具备相应资格。第七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第九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信息公开等要求。第十条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定并发布考试招生政策、工作规定和办法,部署全国考试招生工作,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全国考试招生工作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下达年度单独考试招生限额和年度推免生名额。(三)确定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编制其考试大纲并组织命题工作。(四)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导做好全国招生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五)组织考试招生工作示范培训。(六)指导督促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监督管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调查处理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和招生单位开展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招生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相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有关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因地制宜制订管理和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积极适应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新形势新变化,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考试招生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三)全面负责考试安全工作,综合施策,完善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工作体系,统筹做好本地区组考、安全、防疫等工作。(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招生单位制订并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开展招生咨询、报考资格审核、初试和复试、录取、招生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五)组织并做好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等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制卷、寄送及保密、保管等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加强试题试卷保密、保管,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部署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安排充足的考位和考试工作人员,服务保障考试组织工作。(七)及时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八)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行为,依法维护考生和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优化考试服务,畅通咨询申诉渠道,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落实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第十三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指导有关教育司(局)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办法及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监督管理其考试招生工作;配合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第十四条 招生单位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招生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及研究生招生管理、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明确本单位各有关部门、院(系、所等)在考试招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二)积极适应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新形势新变化,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考试招生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三)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管理和实施办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并公布本单位的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体检要求及有关工作方案等。(四)组织招生宣传、咨询、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体检、录取、招生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五)组织本单位自命题管理(命题、制卷、寄送、保管等)、复试等工作,全力确保安全保密。(六)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做好考生报名、组考、评卷(含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自命题科目)等工作,并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依法维护考生和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优化考试服务,畅通咨询申诉渠道,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落实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第三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一)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项要求。(二)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第十八条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第二十条 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应统筹考虑考生规模、考务组织、服务保障等因素,安排充足的考试服务资源,合理设置并公布报考点,妥善安排考生报考和咨询。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第二十一条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各地各招生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设标准。第二十三条 报考地处二区(具体范围见第四十九条)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第二十四条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一)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招生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二)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二十五条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应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二十七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在规定截止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四章 命题第二十八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各有关单位应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定位和相应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参考本科教学大纲,开展初试科目命题工作。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适当,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鼓励招生单位不断丰富完善自命题科目的试题题型。第二十九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第三十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招生单位要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自命题管理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和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加大对自命题题库建设投入和研究力度。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或跨一级学科命题,医学学术学位自命题科目应按一级学科命题。鼓励招生单位优先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或招生单位间联合命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制自命题科目试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制的,要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位授权点,鼓励选用其他招生单位相同相近学科或本单位其他已开展招生的相近学科专业试题。招生单位要按学院或考试科目组成多个自命题科目命题小组。各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在命题前要签订保密协议,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有关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命题小组组长是相关自命题科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试题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第三十一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应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也可由招生单位自命题或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第五章 初试第三十二条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3个门类学术学位,及体育、应用心理、博物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中医、医学技术、针灸等12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考核。第三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鼓励招生单位积极选择使用上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其中,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2日下午14:00开始 业务课(二);12月23日上午8:30-14:3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组织。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工作方案(含补考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补考原因及补考时间、地点等信息),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并在其指导监督下组织补考。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半个月内进行。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第六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点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指导下按要求制订评卷细则、程序、工作要求和纪律等。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属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完善评卷教师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平稳有序。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教师所在学校要按规定将教师参加评卷工作相关情况纳入教师履职考评体系。第四十四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本单位负责;联合命题的评卷工作原则上要确定一个招生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组织和管理评卷工作;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机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动员并指导、支持属地招生单位采用网上评卷方式,推进双人双评、多人分题评卷等改革,加强评卷工作规范管理。各招生单位应在自命题科目评卷自查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开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自查,并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评卷工作。自查检查完成后,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2025-06-18 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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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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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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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沈阳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与学科实力1.1 学校简介沈阳建筑大学坐落于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沈阳,地处风景秀美的浑河南岸。作为一所以建筑、土木等学科为特色和优势的高等学府,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管、理、文、法、艺术等多学科门类,呈现出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追溯学校的历史,其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在 2000 年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时,划归辽宁省管理。到了 2010 年,学校迎来新的发展契机,成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自解放战争时期诞生以来,沈阳建筑大学始终秉持着鲜明的红色基因,伴随着共和国的前进步伐不断成长,历经 77 年的办学历程,始终坚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建设行业发展,已为国家培养并输送了 15 万余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当之无愧地成为国家建筑行业优秀人才的摇篮 。1.2 学科布局在学科布局方面,沈阳建筑大学成果丰硕。学校目前拥有 4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分别为建筑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1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即风景园林;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分布于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学领域;此外,还设有 17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 1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值得一提的是,学校还是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为优秀学子提供了更广阔的深造平台。1.3 学科排名与成就在全国第五轮一级学科评估中,沈阳建筑大学的 5 个博士一级学科及学校总体排名均位居辽宁省属理工类高校前列,彰显出强大的学科实力。2024 年,学校的博士一级学科更是全部入选辽宁省新一轮 “双一流” 建设学科,这无疑是对学校学科建设成果的高度认可,也为学校未来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在学科建设的道路上,沈阳建筑大学正稳步前行,不断迈向新的高峰。二、招生类别与学习方式2.1 招生类别沈阳建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主要涵盖全国统考与推荐免试这两大类别。全国统考作为面向社会各界考生的招生途径,为众多有志于深造的学子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无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已经在工作岗位积累经验的在职人员,亦或是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均可通过全国统考,凭借自身实力争取进入沈阳建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这一招生方式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考试规定和流程,从报名、初试到复试,每个环节都经过精心组织与严格把关,确保选拔出具备扎实专业知识和良好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推荐免试则侧重于选拔那些在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潜力突出、综合素质全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依据沈阳建筑大学接收推免生的相关要求,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学校会对申请者的个人基本情况展开资格审查,涵盖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多个方面。审查通过者将受邀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面试等,旨在全面评估申请者是否适合在本校继续深造。通过推荐免试进入学校的学生,不仅能够提前开启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生活,还能获得学校在学业奖学金等方面的优厚待遇,激励他们在学术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2.2 学习方式学校提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以满足不同考生的需求。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身心投入学习,全脱产在校学习。这种学习方式能够让学生沉浸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类教学资源,如专业课程学习、实验室研究、学术讲座参与等。学生可以与导师和同学进行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深入钻研专业知识,培养系统的科研思维和实践能力,为未来从事学术研究或相关专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非全日制研究生则主要面向在职人员或有其他社会实践需求的考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他们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灵活安排学习时间,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课程教学通常安排在周末、节假日或通过线上教学平台进行,以确保学生能够兼顾工作与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培养标准,同样需要完成课程学习、科研任务和学位论文等要求,毕业时也将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含金量上二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不过,考虑到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特点,学校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上会更加注重实用性和灵活性,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帮助学生将所学知识更好地应用于实践,提升职业竞争力。三、报考条件解读3.1 基本报考条件沈阳建筑大学对硕士研究生报考者设置了严格且全面的基本条件。首先,国籍要求明确,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确保了考生群体与国家教育体系的紧密联系,也符合国内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框架。政治态度上,要求考生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品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这不仅是对考生个人政治素养的考量,更旨在选拔出能够在学术道路上秉持正确价值观,为国家和社会发展贡献积极力量的人才。在健康状况方面,考生需要符合国家和学校共同规定的体检要求。健康的体魄是顺利完成研究生学业的基础,无论是高强度的课程学习,还是深入的科研实践,都需要考生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只有身体状况达标,考生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术研究和专业学习中,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个人学术能力的提升与发展 。学业水平的要求则呈现出多样化的层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了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以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有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都具备报考资格。但需注意,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为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这一规定保障了招生生源学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凭借其已有的本科学历基础,可直接报考。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若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制定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这为学历稍低但具备学习能力和潜力的考生提供了深造机会,体现了学校招生政策的包容性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但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以确保各方教育资源的合理调配和培养计划的顺利进行。3.2 特殊专业报考条件对于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报考,在满足基本报考条件的基础上,额外设置了工作经验要求,充分考虑了该专业的实践性和职业导向。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在积累了一定的职场实践经验后,能够将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和需求带入到研究生学习中,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工程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虽然初始学历可能不占优势,但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在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了较强的实践能力。这类考生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能够在研究生阶段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完善知识结构,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升华 。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凭借其高学历背景和工作经历,在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时,能够从更宏观的角度审视工程管理领域的问题,运用已有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为工程管理的研究和实践注入新的活力,推动该领域的创新发展 。3.3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要符合普通报考的各项要求。这里所指的 “高校学生” 范围广泛,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这一专项计划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了继续深造的绿色通道,充分体现了国家和学校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关怀与支持 。高校学生在服役期间,经历了军队的严格训练和考验,培养了坚韧的意志品质、强烈的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退役后选择报考研究生,他们能够将军队的优良作风和独特经历融入到学术研究和专业学习中,为校园带来新的活力和氛围。同时,通过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他们可以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更好地实现从军人到专业人才的角色转变,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3.4 非全日制专业报考限制沈阳建筑大学学习方式为 “非全日制” 的各招生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特点和培养目标。非全日制研究生通常在工作之余进行学习,他们与工作单位保持着紧密的联系,需要在工作和学习之间寻求平衡 。定向就业的报考类别要求考生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考生而言,这意味着他们在学习期间能够获得工作单位的支持,将所学知识直接应用到工作实践中,实现学习与工作的相互促进。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以根据自身的人才需求,有针对性地培养员工,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储备人才。而学校则可以根据定向就业协议,制定更符合实际需求的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针对性,实现学校、考生和用人单位的三方共赢 。四、报名流程详解4.1 网上报名在研究生招生的关键环节中,网上报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考生需谨慎对待。沈阳建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4.1.1 报名时间预报名通常是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的提前报名机会,时间安排在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天 9:00 - 22:00 。这一阶段的设置,旨在让应届考生提前熟悉报名流程,避免在正式报名时因不熟悉操作而出现失误。而且,预报名信息有效,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时重复填报 。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同样是每天 9:00 - 22:00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往届生、在职人员等 。在报名期间,考生拥有一定的信息修改权限,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需注意,一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一旦逾期,将不再补报,报名信息也不得修改,所以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完成报名 。4.1.2 报考点选择报考点的选择也至关重要,不同类型的考生有不同的选择规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这样的安排方便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的管理,也便于考生在熟悉的环境中参加考试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则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既可以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以适应成人高校教学点分散的特点 。其他考生,如往届生和在职人员,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充分考虑到考生的实际情况,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完成报名和后续考试 。4.1.3 “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名注意事项对于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除了完成常规报名信息的填报外,还需进行特殊操作 。他们应明确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严格按要求详细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包括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等,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如入伍时间、退役时间、服役部队等 。这些信息将作为考生参加 “大学生士兵计划” 招生的重要审核依据,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也能准确了解考生的服役经历,为后续培养提供参考 。在复试前,此类考生还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以证明其身份和服役经历的真实性 。4.1.4 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在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首要任务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这是避免出现报名失误的关键一步 。报考须知中包含了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这些要求涵盖了报名的各个方面,从报名流程到考试要求,从信息填报规范到特殊情况处理,考生只有严格按照这些要求报名,才能确保报名的顺利进行 。若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导致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进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所有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过程中,考生要如实、准确地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必须如实填写 。这不仅是对考生诚信的考验,也是招生单位全面了解考生情况的重要途径 。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维护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 。报名期间,系统会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为了确保报名顺利进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主动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即 11 月 3 日前,将相关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便学校进行进一步审核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加分项目、加分原因等 。这一规定确保了加分政策的精准实施,使符合条件的考生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优惠 。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所以考生一定要注意及时、准确地申报 。考生还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这是报名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 。缴纳报考费后,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后续信息 。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如按时进行网上确认、遵守考试规则等,是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的保障,只有每个环节都认真对待,才能确保整个报考过程的顺利完成 。4.2 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是报名流程中的重要一环,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在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要仔细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同时,还需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这些信息将用于考试身份识别、准考证制作等环节,是考试组织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考生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的核对确认工作至关重要,一旦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一律不作修改 。这就要求考生在确认前,务必认真检查各项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避免因信息错误而导致后续问题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都将由考生自行承担,所以考生在确认时要格外谨慎 。需要强调的是,仅完成网上报名,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这明确了网上确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规定,按时完成网上确认,才能确保自己的报考有效,获得参加考试的资格 。五、初试安排与要点5.1 准考证下载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的重要凭证,其获取方式和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借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这一过程要求考生牢记自己的网报信息,确保能够顺利登录系统 。《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在正、反两面的使用期间,均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 。这是为了保证准考证上的信息清晰、完整,便于在考试过程中进行身份验证和信息核对 。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一同,作为参加初试和复试的必备证件,二者缺一不可 。5.2 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其日期和时间有着严格的安排。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举行 。考试时间统一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从 8:30 开始,到 11:30 结束;下午则从 14:00 开始,至 17:00 结束 。这样的时间安排,充分考虑了考试科目的设置和考生的精力分配,确保考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充分展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考生需要提前熟悉考试时间,合理安排作息,做好充分的准备,以最佳状态迎接考试 。5.3 初试地点初试地点的安排由报考点统一负责,考生在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将决定其初试的具体考试地点 。报考点会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和当地的考试资源,合理安排考场,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不同类型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遵循不同的规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则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在报名时应仔细了解报考点的选择规则,按照要求选择合适的报考点,以确定自己的初试地点 。在考试前,考生务必提前查询并熟悉考试地点的位置和交通路线,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时间,确保能够按时到达考场,避免因交通等原因耽误考试 。5.4 初试科目初试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包括四个单元 。思想政治理论作为考查考生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的科目,满分 100 分,涵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内容 。外国语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满分同样为 100 分,常见的考试语种有英语、日语、俄语等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则是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进行设置,重点考查考生在专业领域的知识掌握和应用能力,满分均为 150 分 。例如,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业务课可能涉及建筑设计、建筑历史等内容;报考土木工程专业的考生,业务课可能包括结构力学、材料力学等科目 。工程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这几个专业较为特殊,初试包括两个单元,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 。管理类综合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的数学基础、逻辑推理能力、写作能力等,满分 200 分 。其中数学部分涵盖算术、代数、几何等知识点;逻辑推理部分考查考生对各种信息的理解、分析和判断能力;写作部分要求考生能够根据给定的材料,完成论证有效性分析和论说文 。外国语满分 100 分,考查方式与其他专业类似 。各专业具体的考试科目可详见沈阳建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具有权威性和规范性;而学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阅,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备考 。5.5 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的公布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它是考生能否进入复试的重要依据 。预计初试成绩将于 2026 年 2 月中旬在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届时,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该网站查询初试成绩 。学校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这就要求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按时查询成绩 。在查询成绩时,考生应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和成绩,如有疑问,可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申请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一般包括对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是否漏评、错评等内容的审查 。统考科目成绩由辽宁省招考办进行复核,自命题科目成绩由学校按照规定的复核工作程序进行复核 。5.6 考场纪律考场纪律是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考生在初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得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 。进入考场后,应主动配合监考员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按照监考员的要求完成试卷和答题卡的交收工作 。对于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六、复试环节与要求6.1 复试资格确定复试资格的确定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关键步骤,直接关系到选拔人才的质量和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沈阳建筑大学在复试资格确定方面,严格遵循教育部和辽宁省的相关政策,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线公布后,沈阳建筑大学将以此为重要依据,结合学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的报考情况以及学科发展需求,制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也就是复试线 。同时,学校还会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制定其他学术要求,如对考生本科阶段的专业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实践经历等方面的要求,以全面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能力和潜力 。对于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其复试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这充分考虑到 “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的特殊情况,在保证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给予他们适当的政策倾斜,以鼓励更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研究生,继续深造 。各专业复试线和复试通知均会在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学校不再单独邮寄考生复试通知书,这就要求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官网信息,及时了解复试相关安排 。6.2 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是复试前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考生的报考资格真实有效,符合学校的招生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一系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同类型的考生所需材料略有不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学生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这些材料能够全面反映应届考生的身份信息、学习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 。其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学信网申请获取,用于证明考生的学籍状态;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则直观展示了考生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用于评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除了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与应届考生不同,非应届考生需要提供学历证书相关材料,以证明其学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申请,若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则需通过教育部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进行认证 。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由于学历背景与本科毕业生存在差异,所以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的材料 。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是其学历的证明,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则有助于学校了解其学习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报考专业的知识基础 。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除了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限士兵) 。这两份材料是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身份的重要证明,用于核实考生的入伍和退役情况,确保其符合该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 。6.3 复试时间与方式复试时间和方式是考生关注的重点内容,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复试准备和应考状态 。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时间预计在 2026 年 3 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考生应提前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复试通知,以便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复试准备 。复试方式一般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等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包括听力理解、口语表达等方面,以评估考生是否具备在国际化背景下进行学术交流和研究的能力 。专业能力考核则重点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了解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前沿动态的了解,以及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涵盖了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等多个方面,通过面试、提交个人成果材料等方式,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 。具体复试的办法及其他要求预计于 2026 年 3 月中旬后可到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了解复试的具体流程、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等,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试准备 。6.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由于其学历背景和知识结构与本科毕业生存在一定差异,为了确保他们具备研究生阶段学习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沈阳建筑大学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加试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考查同等学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弥补其在本科阶段可能存在的知识短板,确保他们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要求 。加试课程的选择紧密围绕报考专业的核心知识和技能,旨在全面评估考生是否具备深入学习和研究该专业的能力 。通过加试,学校能够更准确地选拔出具备潜力和能力的同等学力考生,为他们提供深造的机会,同时也保证了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6.5 “大学生士兵计划” 复试政策对于纳入 “大学生士兵计划” 招录的考生,学校在复试政策上有明确规定,即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这一政策的制定是基于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特殊性和公平性原则 。“大学生士兵计划” 本身就是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的专项招生计划,在招生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到他们的服役经历和特殊情况,给予了一定的政策倾斜和照顾 。在复试环节,该计划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样,按照统一的复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核,以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 。这样的政策规定,既保障了 “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整个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6.6 复试考场纪律复试考场纪律是维护复试公平公正、确保复试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这要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不得有任何作弊、违规行为 。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试题是学校选拔人才的重要工具,其内容涉及学校的招生机密和考试公平 。考生如违反这一规定,将严重影响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损害其他考生的利益 。对于违反复试考场纪律的考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复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罚 。通过严格的考场纪律要求,学校营造了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复试环境,确保选拔出真正优秀的人才 。6.7 调剂政策调剂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能够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生质量 。沈阳建筑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在复试前制定、发布调剂工作办法,以规范调剂工作流程,确保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调剂工作办法中,将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让考生清楚了解调剂的时间节点,合理安排自己的报考计划 。同时,还会明确基本要求,包括考生的初试成绩、报考专业、学历背景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调剂考生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工作程序方面,将详细说明调剂的申请流程、审核流程、复试安排等,让考生清楚了解调剂的各个环节 。调剂名额也会在调剂工作办法中公布,使考生了解各专业的调剂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调剂申请 。考生在调剂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调剂信息,按照要求及时提交调剂申请 。学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办法,对考生的调剂申请进行审核,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组织调剂复试 。通过规范的调剂政策和严格的调剂流程,学校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深造机会,同时也优化了学校的生源结构,提高了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七、录取原则与相关事项7.1 录取原则沈阳建筑大学在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中,始终秉持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这一原则贯穿于整个录取过程,旨在选拔出最优秀的人才进入学校深造 。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会全面考量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是考生基础知识和能力的重要体现,复试成绩则更侧重于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除了考试成绩,学校还会结合考生平时的学习成绩,了解其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和知识积累 。业务素质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包括考生的专业技能、实践能力、科研潜力等 。思想政治表现则关乎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只有具备良好思想政治表现的考生,才能在未来的学术研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身心健康状况同样不容忽视,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是顺利完成研究生学业的基础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综合评估,学校能够选拔出真正优秀的考生,确保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7.2 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录取考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这种学习方式使学生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术研究和专业学习中,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与导师和同学进行深入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丰富的课程设置、实验室设施、学术讲座等资源,帮助他们在专业领域深入探索,培养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科研能力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则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课程安排通常会考虑到在职人员的工作时间,如利用周末、节假日或线上教学平台进行授课 。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培养标准,同样需要完成课程学习、科研任务和学位论文等要求,毕业时将获得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校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特点,在课程内容上更加注重实用性和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培养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毕业后,可自主选择就业单位,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帮助他们顺利进入职场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人事档案需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学校,以便学校进行统一管理 。定向就业研究生则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明确毕业后需回到定向单位就业,其培养过程通常会结合定向单位的需求进行 。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一般仍留在原单位,在学习期间,他们可以继续享受原单位的一些福利待遇 。这种录取类别适合那些希望在提升自身学历的同时,与原单位保持紧密联系,为原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的考生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通过定向培养研究生,可以满足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提升单位的整体实力 。7.3 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重要凭证,其发放时间备受关注 。沈阳建筑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为 2026 年 7 月上旬 。届时,学校会将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送给考生 。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学校会提前通知考生登录指定系统,核对并确认个人的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录取通知书能够准确无误地送达考生手中 。若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邮寄方式接收录取通知书,可提前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协商其他领取方式 。录取通知书中不仅包含考生的录取信息,还会附上入学须知等重要材料,详细说明报到时间、地点、所需携带的材料以及入学后的相关安排等内容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仔细阅读其中的各项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八、基本修业年限及培养目标8.1 基本修业年限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安排,充分考虑了学术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学生个人发展的多元需求。基本修业年限设定为 3 年,这一期限为学生提供了充足的时间来深入学习专业知识,参与科研项目,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这 3 年里,学生将系统地学习专业课程,参与学术讨论和实践活动,为未来的学术研究或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然而,考虑到部分学生可能会因特殊情况,如参与重大科研项目、身体原因或个人发展规划的调整,无法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学校设定了最长学习年限为 5 年 。这一弹性学制的设置,体现了学校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个性化培养理念 。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习进度,确保能够充分掌握专业知识,达到毕业要求 。无论是选择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还是因特殊情况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学校都将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8.2 培养目标沈阳建筑大学的研究生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致力于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扎实专业基础和创新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学校的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学习方式涵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尽管类别和方式有所不同,但学校始终坚持统一标准,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都能在高质量的教育环境中成长,保证同等的培养质量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着重塑造学生的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 。学校期望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理解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在学术层面,学生需要构建扎实的理论基础,掌握系统的专门知识,熟练运用必要的实验技能 。同时,要时刻关注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发展动态,保持敏锐的学术洞察力 。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是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必备品质,这将驱使他们在科研道路上不断探索未知,追求真理 。学校致力于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使他们毕业后能够在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为学科发展贡献力量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则更侧重于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升 。学生同样要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德 。在此基础上,他们需要深入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的相关理论知识,这些知识将成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力工具 。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核心竞争力 。学校通过实践教学、案例分析、企业实习等多种方式,培养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在面对复杂的职业场景时,迅速做出准确判断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重要职责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使他们能够在职业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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