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亲爱的考生朋友们:
为保障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发布与复核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特就具体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初试成绩查询安排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上午10:00,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正式开通线上查询通道(查询系统访问地址:https://yzst.chsi.com.cn/cjcx/index.html)。本次成绩查询服务开放周期为2025年2月24日至4月30日,考生需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成绩查询操作。
需特别说明的是:考生成绩以线上查询结果为准,学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且不提供初试成绩排名相关信息。
二、初试成绩复核流程
若考生对个人初试成绩存在疑问,需按以下规则提交复核申请:
申请资格与时效:须由考生本人于2025年2月26日8:30至2月27日17:00期间,通过我校「初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访问地址:https://zfyz.cupl.edu.cn/CJFH/Default.aspx)在线提交复核申请。未在规定时间、未通过指定渠道提交的申请,我校将不予受理。
材料准备要求:提交申请前,请提前准备好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需合并为单页图片,支持.jpg格式)与准考证(支持.jpg或.pd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确保文件清晰可辨。
复核范围说明:我校将组织专人开展复核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复核重点为「答卷是否存在漏评、分数累加错误、成绩登记错误」等情况;「评分标准、评分尺度」类问题不在复核范畴内。
结果反馈机制:成绩复核结果将于2025年2月28日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若考生原始成绩需调整,我校研招办将直接电话联系考生本人,请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三、特别提示与后续安排
如考生对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布复核结果后,通过我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复查申请(具体操作细则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
此外,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严格遵循上级主管部门部署推进,复试相关通知(含时间安排、流程要求等)将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官方信息渠道。
若对成绩查询、复核等环节存在疑问,可拨打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10 - 58908070(工作日时段接听)。
我们期待每一位考生都能在公平透明的招考环境中,顺利迈向下一阶段的人生征程!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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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 复试工作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的原则。在对考生全面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创新能力人才的选拔机制。(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四)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五)加强自约自律机制建设。抵制不正之风干扰,维护学术道德规范,确保生源质量。第二章 复试组织管理第三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审批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领导全校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第四条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受理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建议反馈,并视具体情况予以督办处理等。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按照学校有关复试工作政策及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负责做好研究生复试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第六条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巡视检查组成员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代表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第七条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复试小组应召集讨论会,研究对考生考核的评价意见及评分标准。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复试小组应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时须提供书面说明。第三章 复试工作准备第八条 制定、公布复试办法。学院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及要求、复试成绩计算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办法确定后,各学院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单位和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复试小组专家名单不公布。第九条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或方向组成一个或者多个平行复试小组,一般应由5位研究生导师和1位助理组成,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或我校资深在职研究生导师担任。在复试前学院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复试流程、复试规范、复试纪律等培训,要求复试工作人员清楚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参加复试工作。第十条 命制复试考核试题。学院应制定复试考核命题管理办法,提倡建立复试考核试卷和问题题库。复试考核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级材料。第十一条 确定复试资格及名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各学科(专业)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院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本单位和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并严格按照考生所报学科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第十二条 确认考生资格。学院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后,复印件存档)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第十三条 学院应事先将本单位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告知研究生院,以便学校组织复试巡视检查。第四章 硕士生复试第十四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考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第十五条 复试形式1.专业测试学院组织专业课测试,建议以笔试为主。也可以根据人才选拔特点,自定其它考核形式。专业测试保密、监考等各项要求同全国研究生初试,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学院须及时将加试成绩通知考生,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综合面试(1)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2)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3)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并妥善保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表任何人不得改动;(4)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平行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相对一致。第十六条 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一般包括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口语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复试成绩比例及组成,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办法中提前向考生公布。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由招生学院自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办法中提前向考生公布。3.参加“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五章 拟录取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第十八条 学院按照已公示复试办法中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向研究生院提交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学校当年拟录取名单。第十九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依程序再次复试。第二十一条 拟录取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一)硕士复试成绩不合格;(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四)体检不合格;(五)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不诚信、弄虚作假。第六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二十三条 学校和学院应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落实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院要提前在研招网上公布招生简章、招生政策、招生专业目录。各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政策和举措应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第二十五条 学院要分别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等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第二十六条 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信息不得修改;公示信息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第二十七条 在公示有关信息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七章 监督保障机制第二十八条 完善集体决策、信息公开、巡查制度、纪检监察、申诉反馈等机制,规范招生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第二十九条 集体决策机制。在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第三十条 巡查和监察制度。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对研究生招生进行全过程巡查和抽查。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进行督查。第三十一条 申诉反馈机制。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院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理解与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考生对招生学院作出的答复不服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第三十二条 考生在报考、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第三十三条 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未尽事项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第三十五条 本意见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9-18 16: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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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202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相关事项的通知各位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包含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我校 2025 级研究生新生的报到时间确定为 9 月 12 日 8:00-16:00,为确保大家顺利完成报到,现将报到相关安排详细提醒如下:一、报到当天流程新生进入校园后,需按以下流程完成报到审查:首先前往宁远楼大厅,由研究生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包括人脸识别核验与入学资格审核;已完成学杂费缴纳的新生,需接着前往诚信楼前广场对应的学院报到点办理后续手续。请新生提前整理好各环节所需材料,避免现场延误。(1)为保障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性,精准完成新生入学身份核验,报到时将对所有新生进行 “人脸识别” 身份核查,请大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操作。(2)建议新生将第三点中提及的需审查材料,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防止现场因翻找材料浪费时间,或因保管不当导致材料丢失。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新生须在 9 月 7 日中午 12:00 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需由本人手写,之后将申请以图片形式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yzb@uibe.edu.cn,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家庭经济存在困难的新生,可在报到当天前往诚信楼大厅的 “绿色通道” 咨询各类资助政策;有特殊情况的新生,如行动不便、需携带儿童陪同报到等,需提前与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取得联系,以便学校提前做好相关安排。二、迎新系统数据采集与查询事宜请各位新生登录我校迎新系统(硕士新生点击此处进入,博士新生点击此处进入),完成个人数据采集工作,并通过系统查询、办理入学前的各项事务,包括查询住宿信息、学费扣缴情况、打印新生体检表等。尚未完成缴费的新生,务必在 9 月 11 日 17:00 前完成缴费,确保报到当天能快速办理手续。相关说明如下:①已申请或计划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涵盖生源地贷款与校园地贷款)的新生,需缴纳学费差额部分及体检费用;②博士研究生的住宿费需在报到后进行缴纳。数据采集(9 月 11 日前完成)博士新生需在迎新系统中完成硕士学位信息登记,包括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获取验证码时,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在线验证报告” 板块,并将报告有效期延长 6 个月;若学历(学位)是在境外获得,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编号,填写时注意不要添加空格。硕士新生需在迎新系统中完成本科毕业信息登记,包括本科毕业证书编号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获取验证码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在线验证报告” 板块,将报告有效期延长 6 个月;若学历是在境外获得,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编号,填写编号时不得添加空格。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填报,或出现错报、误报情况,将视为未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可能影响学籍正常报送。宿舍入住办理新生需根据迎新系统内显示的宿舍编号,在报到当天前往对应宿舍楼的值班台办理入住手续(若住宿入住安排有更新,学校将后续发布通知)。携带行李较多的新生,建议先到宿舍办理入住,再前往宁远楼完成报到审查;办理报到入住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联系楼宇中心公寓管理部(办公地点:虹远楼 1159 室,联系电话 010-64492456)。2025 级博士研究生住宿标准为三人间,京内高校教师身份的博士新生不安排宿舍,定向培养的京外高校教师博士新生,原则上仅安排前 2 年住宿,具体住宿政策可咨询楼宇中心公寓管理部(联系电话 010-64492456/64494258)。《新同学住宿手续办理流程图》详见附件,居住在校内公寓的新生,需按《公寓住宿协议线上签署操作指南》要求完成协议签署;居住在校外公寓的新生,办理入住时需现场签署《首开房地置业入住告知书》。学杂费缴纳要求我校学杂费缴纳采用网上支付方式,尚未完成缴费的新生,需登录缴费平台(网址:https://pay.uibe.edu.cn/),登录用户名为学号,登录密码规则为:内地新生密码为 DWJM@身份证后六位,港澳台学生密码为 DWJM@学号,注意密码中的字母需大写。新生务必在报到前登录系统完成学杂费缴纳,缴费成功后,可在系统内查询电子票据信息,建议及时下载并长期保存(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财务信息网:http://cwc.uibe.edu.cn,进入 “下载中心” 下载《学历生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说明》)。相关缴费事宜若有疑问,可联系财务处收费及 E 卡通管理科(联系电话 010-64493002)。需注意,迎新系统内的缴费数据并非实时更新,更新时间为 9 月 10 日 - 9 月 11 日每日 17:00,报到当天不更新缴费数据。若在 9 月 11 日 17:00 后完成缴费,新生可在 9 月 12 日 8:00 后致电 010-64493002,待财务处核实缴费情况后,将在系统内更新缴费状态。为避免影响报到手续办理,建议新生尽早完成缴费。学院调整相关说明我校将于 2025 年正式成立经济学院,原国际经济研究院 2025 级硕博新生、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政治经济学 / 西方经济学 / 数量经济学专业 2025 级硕博新生,开学后将整体转入经济学院;信息学院 2025 级部分硕博新生,将根据所选导师情况转入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上述新生的录取专业保持不变,具体调整细节以学校后续发布的信息为准。联系方式更新确认请新生在迎新系统中及时更新并确认个人联系方式,确保学校后续能正常传达各类通知。三、报到注意要点资格审查环节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中,硕士新生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原件办理报到;博士新生中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原件与硕士毕业证原件办理报到。请新生提前整理好所有需提交材料,配合工作人员查验,提高审查效率,避免现场排队拥堵。请新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超过报到日两周未报到的,将取消入学资格;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报到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需根据所在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要求,提交定向协议、户口迁移证等补充材料。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要求,未参加新生入学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入学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未按学校规定完成报到流程的新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到当天(9 月 12 日 8:00—16:00),学校将在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安排接站志愿者与接站车辆,新生及家长可乘坐学校接站车辆进入校园,也可自行前往学校。具体入校方式,学校将后续通过 “贸大研究生” 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大家留意。推荐新生关注 “贸大研究生院” 与 “贸大研究生” 两个微信公众号,这两个平台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服务研究生师生的官方渠道,将及时发布研究生教务动态、校园活动通知等信息,帮助新生快速掌握学习资讯、了解校园最新动态。其中,“贸大研究生院” 公众号设有自动回复功能,方便师生查询日常管理规定与办事流程,回复 “使用指南” 即可查看该功能的具体操作方法。欢迎各位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加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贸大遇见你,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风景。附件:校内公寓入住流程.jpg校外公寓入住流程.jpg公寓住宿协议线上签署操作指南.pdf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25-09-08 11: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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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为保障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指南,为考生提供全面报考参考。一、招生计划安排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 “硕士目录” 查询,查询到的拟招生人数按专业单独公布,且未包含全日制推免生计划名额。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含全日制推免生),需以国家下达的 2026 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复试开始前,学校将在官网发布当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拟录取计划。同时,学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规模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学校计划设置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该专项计划的具体招收工作,将以国家最终下达的计划要求为准。二、招生类型说明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涵盖两种学位类型,分别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报考就业形式则包括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对应类型报考。三、报考条件要求(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学校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本章节另有规定的除外):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此外,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学校现有多个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包括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体育、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食品与营养、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等。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指南 “三、(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指南 “三、(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需符合以下条件:满足本指南 “三、(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四、报名流程及要求(一)报名阶段划分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均需按时完成,逾期无法补办。(二)报考点选择规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报名具体流程网上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所有考生均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特别提醒: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录取当年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务必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移动电话、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需在 2026 年 9 月前保持有效。若因地址不详、手机号码变更等问题导致材料无法投递或投递失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同时,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对于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具体方式如下:国内学历(学籍)考生:若系统提示学历(学籍)异常,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适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适用);在该网站无法查询到学历的往届考生,需取得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根据报告中的个人相关信息检查、修改网报数据。国外学历或中外合作办学仅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需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相关信息,且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招生单位进行核验。报名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四)报名时间规定网上报名时间:分为预报名与正式报名两个阶段,两个阶段报名均有效。其中,预报名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报名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照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五)违规行为处理对于报名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其中,在校生将由学校通知其所在学校,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在职考生将由学校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若行为构成犯罪,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入学考试安排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考生需依次参加并达到相应要求。(一)初试相关规定准考证打印:考前,考生可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试凭证: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上午考试时间为 8:3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 14:00-17:00。考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指定,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二)复试相关规定复试方案公布: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一般在录取当年 3 月中下旬,通过学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特定考生加试要求:以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复试时以报名信息为准,与是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无关。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两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拟录取总成绩计算与录取规则:经复试考核后,考生的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值与复试成绩按对应权重相加的结果。学校将按照拟录取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待录取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上确认后,一律不得取消或撤回,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学费与学制说明学费标准:学校将依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文件要求,制定 2026 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各专业具体学费收费标准,需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结果为准。学制规定:学校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具体详情可查看《沈阳师范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第 5-8 页。七、奖助政策介绍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多项奖助政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具体政策如下:(一)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用于奖励学校基本学制内,在籍在校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评选频率: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生每年 2 万元(奖励标准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标准动态调整)。(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用于资助学校基本学制内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帮助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资助标准: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6000 元(资助标准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标准动态调整)。(三)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用于奖励学校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等级与标准:研究生一年级: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 8000 元 /(人・年)、6000 元 /(人・年)、4000 元 /(人・年);其中,一等、二等奖不设定固定获奖比例,根据符合申报资格考生的总体数量和质量统筹确定,三等奖获奖比例为 50%。研究生二年级、三年级: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 10000 元 /(人・年)、8000 元 /(人・年)、6000 元 /(人・年)、4000 元 /(人・年);获奖比例分别为 3%、12%、15%、24%。评选与记录: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情况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四)其他专项奖励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用于奖励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在科研竞赛中获奖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包括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奖励等。(五)政策说明上述所有奖助政策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若政策内容与学校最新发布的政策冲突,将以学校最新政策为准。八、其他重要说明学历学位证书效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 [2016] 2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证书上,将分别注明学习方式 “全日制” 或 “非全日制”;两种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课程上课时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上课时间安排在寒假或暑假;其他非全日制专业的上课时间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具体上课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外籍硕士研究生招生:学校可接收外籍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办法可登录学校国际教育学院网站查询,或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24-86574288)。联系方式:办公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 202 室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 253 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10034联系电话:024—86592979传真:024—86592505政策冲突处理:本指南内容若与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政策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2025-10-21 17: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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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后续工作的说明各位拟录取考生:你好!恭喜你通过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和复试,请你按照要求办理后续相关工作:一、录取通知书1.所有拟录取数据需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录取检查过程中,需要联系拟录取数据校验有问题的考生,请各位拟录取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官网信息。2.按今年学校招生工作进程推算,学校预计在6月中下旬将录取通知书等其他材料寄送给各位考生,邮寄地址为网上报名时考生留下的通讯地址。如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需更改,请考生填写《考生通讯地址变更表》,务必在5月16日17:30前将准确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等信息填写完整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准考证号码+姓名+专业名称(更改收件地址)”命名,如地址无变动则无需更改,逾期提交申请将不予更改。邮寄地址(yjszs@ahpu.edu.cn)3.线下领取通知书方式:考生可以在6月中旬左右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自行前往研究生部领取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我校后续通知。二、人事档案转接1.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转档案。2.《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拟录取考生,考生也可以在通知书寄送前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提供电子版《调档函》。考生根据《调档函》中的要求填写相关字段,送至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业务,由档案所在单位将档案寄送至我校。3.档案邮寄接收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安徽工程大学图书综合楼1103室安徽工程大学档案馆;邮编:241000;联系电话:0553-2871300;联系人:黄老师。4.档案邮寄要求: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密封完整,档案邮寄单位请在档案封面右上角标注“考研档案”,按调档函要求的时间通过中国邮政EMS或者机要件邮寄至我校,不可由本人携带。三、党团组织关系办理定向委培研究生不转党团组织关系。1、党组织关系安徽省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实行网上转接,开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党员登记表主动及时到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手续。外省考生需在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登记表,开学时携带纸质介绍信和党员登记表主动及时到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手续。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安徽工程大学XX学院委员会”(其中转入体育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安徽工程大学XX学院总支委员会”);去处为具体研究生党支部。2、团组织关系拟录取考生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考生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线上转入申请,在入学1个月内联系相关学院及时接收。新生开学后,各学院团委将依据新生团员档案对申请转入的新生团员统一审核身份并完成转入申请。四、户口关系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关系迁移至我校。建议不迁户口。若需办理户口关系迁移的考生,开学时需提前咨询并自行前往相关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学校警务站地址:女生宿舍楼7栋106-109;学校警务站咨询电话:0553-2931893;户口迁移办理地点: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C1座1楼公安综合服务大厅户籍窗口;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553-2963162。五、住宿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统一安排住宿;定向委培研究生在学期间,一般由学生自行安排住宿,如有其他需要请与各学院联系。住宿费用等相关信息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考生。六、体检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部2025年5月8日2025-09-18 13: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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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江苏科技大学报考点(3235)网上确认考生须知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江苏科技大学报考点(代码 3235)将采用 “网上确认” 模式完成考生报名信息审核工作。考生需凭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报名系统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平台,按照指定流程完成网上确认操作。一、网上确认时间安排为保障确认工作有序推进,现将网上确认各阶段时间明确如下:初次材料上传时段:10 月 31 日上午 8:00 至 11 月 4 日下午 17:30,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首轮材料提交;初次审核时段:11 月 1 日上午 8:30 至 11 月 4 日下午 17:30,报考点将对考生提交的首轮材料进行审核;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 月 5 日中午 12:00。若审核结论显示 “待补充材料”,考生需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补充上传,逾期系统将不再受理。特别提醒:建议考生优先选择 11 月 1 日至 3 日提交确认材料,预留充足时间应对可能的材料补充需求。需注意,提交补充材料的前提是已完成初次材料上传,确保系统有初次提交记录。二、审核结果含义说明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后,将看到以下四类审核结论,具体含义如下:“待审核”:表明考生提交的确认申请尚未进入审核流程,无需频繁操作,耐心等待系统更新结果即可;“待补充材料”:说明提交的材料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如信息不全、格式错误等),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整理并上传材料。补充提交后,需再次登录系统查看二次审核结论;“审核通过”:代表考生上传的材料完整且符合要求,本次报名确认流程已完成。后续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审核不通过”:意味着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核。若对审核结果存在异议,需在网上确认周期内及时联系报考点咨询,逾期将无法受理。三、网上确认操作流程(一)系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正式开通后,考生可通过两种方式进入平台:一是使用手机扫描指定二维码;二是直接访问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登录时需输入研招网报名系统的用户名与密码,确保身份信息一致。(二)信息核对与材料采集登录后,考生需仔细阅读江苏科技大学报考点发布的确认公告,按照要求完成本人图像采集、报考信息核对,并准备好需补充的相关材料,确保信息无误后再提交。(三)上传材料及具体要求考生需按类别上传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符合格式与内容规范,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准考证照片需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背景可选蓝色或白色,用于制作准考证);文件格式仅限 jpg 或 jpeg,体积不超过 10M,宽高比例严格控制为 3:4;人像需水平居中,脸部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在 ±10 度范围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高度,需占图像总高度的 30%-50%,头像与肩部需端正,占照片比例不低于 2/3;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头发需避开脸部、眼睛、眉毛及耳朵,避免产生阴影,确保五官清晰可见;拍摄光线需均匀,脸部、鼻部不得出现高光、光斑或阴影,杜绝红眼问题;图像需对焦准确,层次清晰,无模糊现象;拍摄时禁止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含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不得使用 PS 等软件进行编辑,不得修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也不可通过翻拍旧照片获取。手持身份证照片文件格式支持 jpg 或 jpeg,建议体积控制在 10M 以内;拍摄时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保持姿态端正,双眼平视镜头,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面部无遮挡要求与准考证照片一致,需露出完整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文字、图案需清晰可见,无遮挡、无折叠,避免被手指遮挡关键信息;光线、对焦、妆容要求与准考证照片一致,禁止修图或翻拍。镇江户籍或工作证明材料(仅往届生需提供)镇江户籍考生:需上传户口簿首页(需含公安部门盖章)及本人信息页的照片;若无法提供户口簿,也可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非镇江户籍考生:需提供近三个月(8 月、9 月、10 月)的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照片,证明需加盖社保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且工作单位需位于镇江所辖市、区;社保证明查询路径: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PublicServicePlatform/index.action) 选择 “个人 / 单位登录”,进入首页后点击 “查询 - 社会保险”,再选择 “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 即可下载;若无法提供纸质证明,也可上传官方查询网站或指定手机 APP 的缴费记录截屏(需包含本人姓名、证件号码及完整缴费流水)。(四)补充材料上传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网报时未通过学籍校验,且 2025 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需上传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照片(如课程合格证、成绩证明等)。网报时未通过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2002 年及以后毕业的往届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 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需上传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需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查询网址: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平台(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若无法在线验证,可通过 https://www.chsi.com.cn/xlrz/申请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考生:已取得学历证书的,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且报告上的 12 位在线验证码或 7 位认证编号需清晰完整;若报考时未取得认证报告,但 2025 年入学前可获取的,需提交国(境)外学校成绩单照片。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上述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外,还需额外上传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在校研究生:需提供由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照片。其他补充材料若审核结论为 “待补充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需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五)特殊情况的有效证件照片上传以下两种情况需额外上传有效证件照片: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提交当前使用的有效证件照片;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照片;上传要求:身份证边框需完整,文字清晰可辨,亮度均匀,文字方向需正向显示,无颠倒或倾斜。考生需对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点将对材料信息进行核实。若发现材料造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特别说明: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考生,本报考点原则上不予确认。四、考生重要注意事项考生需仔细研读《江苏科技大学报考点(3235)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确保填报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考生本人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任何阶段均不允许修改。因未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复试、录取,或入学后无法注册学籍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先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并足额缴纳报名费用。未缴费或未完成全部报名流程的,报名信息无效,无法参与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未按时参加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的,报名信息自动失效,无法参加考试。材料上传成功后,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期间频繁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将通过短信及研招网站内消息同步提醒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的,报名无效。考生需准确判断自身身份及报考类别,提前准备好各类确认材料,并尽早上传(建议 11 月 1 日至 3 日提交),避免因审核不通过而无充足时间补充材料。准考证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需凭研招网用户名与密码登录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与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考生需提前规划行程,避免错过考试。考场熟悉:2024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3:00 后,考生可前往准考证标注的考试楼栋(即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分布及相关注意事项,若有变动以考点最新通知为准。考前公告关注:考试前,考生需持续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江苏科技大学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时获取考试安排调整信息。五、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期间(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4 日 17:30 前)向本报考点提交以下材料:《残疾人报考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可下载,需手写签名);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上述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 PDF 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 “考试合理便利申请 + 姓名”(示例:考试合理便利申请 + 张三.pdf),发送至指定邮箱:justyzb@just.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残疾考生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11-84402362。六、咨询方式网上确认期间咨询电话:0511-84402362;咨询时段: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4 日,每日 9:00-11:30、14:00-17:00。附件:《残疾人报考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点击下载).docx江苏科技大学考点办公室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5-08-27 15: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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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大学25级会计专硕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1、培养目标基于合肥大学“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借鉴德国模块化人才培养模式,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要求系统掌握会计学科领域相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致力于培养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创造性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会计专门人才。2、基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2)具备良好的商业伦理、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法纪观念。(3)拥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掌握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以及审计理论与实务等专业核心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4)具有从事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所必备的外语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5)具有良好的数据挖掘、数据分析和数据处理能力。二、专业类别/领域简介及研究方向根据会计专业的学科趋势和人才需求,合肥大学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拟开设大数据应用与管理会计、公司财务与资本市场、审计与内部控制实务三个培养方向。1、大数据应用与管理会计本方向主要培养能系统掌握会计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并能够运用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技术研究和解决会计学科相关前沿问题、从事管理会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2、公司财务与资本市场本研究方向主要培养具有较强公司财务战略规划、财务决策和资本运作能力的高级应用型的财务管理人才。3、审计与内部控制实务本研究方向主要针对社会审计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研究,培养能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组织从事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服务业务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三、培养方式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1、三阶段培养模式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和办学模式,成立校内导师组,加强教学管理和专业指导工作。采取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联合培养,实行“三段式培养模式”,即1.5年的课程学习,0.5年的专业实践和1年的学位论文创作。2、采取“双导师”制采取“双导师”制,每位学生至少有一位来自实务界丰富经验的实践导师开展实践指导。开辟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综合使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企业调研等培养方法,突出实践教学,确保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3、参与本行业的专业实践活动0.5年的本行业专业实践活动由学生在校企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制造类企业、金融企业等单位进行集中实习,安排专职的企业导师进行专业实践指导。要求学生在专业实践活动完成后撰写专业实践报告,由企业导师和学校导师共同评定成绩。4、加强学生案例研究与开发能力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在案例研究与开发的过程中,提升发现、分析和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形式上,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5、衔接专业技能教育在设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时,注重课程教学设计和职业技能教育的衔接,鼓励学生提升会计专业技能资格、提高专业技能和执业能力,增强学生获得会计及其相关学科领域职业资格的机会。6、注重商业伦理和职业道德培养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培养学生的法纪观念,注重商业伦理和会计职业道德培养。7、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学生成绩形式多样,主要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四、学习年限全日制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研究生因情况特殊或在规定的学制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业。延长学业一般以学期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超出最长学习年限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专业总学分为46学分,其中学位课23学分,均为必修课程,其中公共必修课8学分,基础理论课15学分;非学位课16学分;专业实践环节7学分。课程学习16-18学时可计作1学分。课程合格成绩为60分。具体请参照附件一《研究生教学设置计划》。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要补修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不少于2门),补修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学分。在读期间,要积极参加学术报告、专家讲座,学术会议、学校或省级研究生论坛报告会、研讨等学术活动,参与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不计学分。六、专业实践环节1、参与本行业的专业实践活动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必要环节。学生在学习期间需要在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岗位从事不少于0.5年的实习实践,实习时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结束后,学生根据实践内容撰写不少于6000字的实践报告,实践总结报告应能够总结实习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实践报告由实践活动所在企业及导师分别给出鉴定意见,最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考核,报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考核合格获得5学分。其中,具有3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学分。2、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的案例研究与开发情况进行成绩评定,考核合格可获得2学分。七、学位论文总体要求: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当体现学生已系统掌握会计理论、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具备综合运用会计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会计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实用价值。设计过程:在文献检索与阅读的基础上,依照专业实践内容撰写论文开题报告,经学院组织导师及同行专家听取开题报告,提出意见。开题报告通过后,在双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学位论文应包括: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对策、理论分析、数据分析、参考文献等。论文工作流程:选题、调研、综述、开题报告、论文撰写及其修改、评阅、答辩等环节。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合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院行政〔2021〕77号)、《合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院行政〔2021〕81号)及相关文件执行。学位论文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位申请者独立完成。1、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论文选题新颖,所反映的是当前会计相关领域的重要问题,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2、学位论文研究范围一般应集中在会计、财务、审计以及与之交叉的相关管理、税务、咨询、内控、战略、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等相关、相近领域。应避免明显超出会计专业领域的跨界选题。3、论文应当以相关学术理论为支撑,研究方法应用合理;论文紧密结合会计行业实际工作,深入调研,掌握材料充分,剖析问题深刻,对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借鉴价值;论文的推理分析准确、逻辑严谨,理论和实践材料的使用依据充分合理;论文的观点和研究结论应当明确,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4、论文类型一般应采用案例分析论文、专题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方案设计、产品设计5种形式。鼓励学位论文选题与实习实践、案例开发内容相关。5、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3万字。八、评审与答辩1、论文评审主要审核:论文作者掌握财务会计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等。2、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3、论文须有2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须由3-5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企业(行业)专家参加。九、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硕士专业学位。2025-09-19 11: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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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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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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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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