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考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调剂的专业
我校全日制工商管理、非全日制金融、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会计、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接受调剂。
我校其他各专业或研究方向均不接受调剂。
二、调剂原则
1.我校非全日制金融专业学位硕士,可接受一志愿报考金融、应用统计、保险、数字经济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调剂考生须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须满足经济学学科门类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2.我校全日制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会计、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接受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与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调剂考生须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3.相关专业、研究方向报考条件参考《上海财经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复试录取方案参照《上海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与相关学院2025年招生考试复试办法执行。
4.我校可接受调剂的相关专业不接受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农村师资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A区相关学科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国家线)要求的,可通过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调剂我校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2025年“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于3月2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
请有调剂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微信公众号:chsiyz),仔细查看有关调剂要求及操作流程,查询我校计划余额信息、调剂录取规则,并填报调剂意向,4月8日起提交调剂志愿。
我校将于4月8日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放调剂复试通知。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复试,按要求完成资格审查、参加复试。
四、报考我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初试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经我校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照教育部2025年的有关规定,申请其他高校调剂复试。
初试成绩不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的考生不能调剂至其他院校。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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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大复试通知!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由各培养单位自定,具体复试方式和复试安排以各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为准。近日各培养单位将陆续公布复试方案及各专业复试线,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xc.ustb.edu.cn)和各培养单位官网发布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适用对象所有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含调剂考生)。二 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3月21日-3月底之间开展。调剂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在4月8日到4月15日,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以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和调剂工作方案中公布的为准。各培养单位将在复试前短信通知各位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三 复试信息确认1.各培养单位复试方案公布后,将陆续开通各培养单位一志愿考生复试信息确认功能。复试前,考生需在各培养单位复试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y.ustb.edu.cn/ksxt/logon)进行复试信息确认,并按提示缴纳复试费、提交相关复试审核材料、维护最新常用联系电话、打印复试通知书。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所缴复试费不退还。复试资格审核时,考生应提交供审核的材料可参考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审核材料》,具体以各培养单位的通知为准。凡提供虚假、错误、过期、无效的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2.调剂考生需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填报我校调剂志愿,收到复试通知后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y.ustb.edu.cn/ksxt/logon)进行复试信息确认,并按提示缴纳复试费、提交相关复试审核材料、维护最新联系电话、打印复试通知书。四 复试注意事项1.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现用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初试准考证和复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在校门口出示复试通知书并扫身份证进入校园。2.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复试各环节(包括复试信息确认、上传复试审核材料、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参加复试等),则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3.复试笔试、面试考场实行全程监控录像,请各位考生诚信应考。4.校本部万秀园四层餐厅对外营业,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可在复试期间使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用餐消费。5.考生的差旅费和住宿费自理,由于我校周边住宿资源有限,请各位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提前预订往返车票及住宿。6.所报考培养单位如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请考生查看附件4《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五 其他1.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2.特殊情况的考生(如听力障碍、肢体不便的考生),请在3月21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我校研招办(邮箱yzb@ustb.edu.cn)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本人手写签名的情况说明(含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特殊情况+考生编号+姓名。收到材料后,经研招办核实后酌情分类处理。3.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将在入学时进行。4.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xc.ustb.edu.cn)点击“联系我们”栏目查看。2025-07-31 09: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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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级 MBA 招生见面会顺利举行6 月 22 日上午,长春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联合 MBA 教育中心,在西校区一教 1102 研讨室共同组织了 2025 级 MBA 招生见面会。本次见面会由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霍明奎主持,中心的李燕老师、蒋家宁老师一同参与,与到校的 23 名意向报考 MBA 的考生展开了深入交流。活动伊始,霍主任与李老师、蒋老师带领到场考生参观了学校的 MBA 教育中心。考生们先后参观了 11 楼支持线上线下异地同步教学的智慧教室、聚焦价值引领的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示范中心、助力 MBA 学员拓展创新实践视野的 “精一” 大讲堂主会议室,以及 10 楼的企业经营实践模拟实验室、小组案例研讨室等场所。通过实地走访,大家对学校的 MBA 教育有了初步认识。参观结束后,霍主任以 “长春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介绍” 为主题进行了详细讲解。他先是介绍了学院的发展历程与学科优势,随后围绕 MBA 教育项目的招生考试流程、办学特色、师资力量、培养方案、教学管理模式,以及项目取得的建设成果和社会影响力等内容展开了具体说明。霍主任讲解结束后,见面会进入自由交流环节。本次参与的 23 位省内外考生来自银行投资、高新技术、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等多个行业,他们就复试形式、流程规范、学制设置、授课方式等问题积极提问,现场教师逐一给予了细致解答。整场见面会氛围热烈融洽,充分体现了考生对学校 MBA 教育的认可。参与活动的教师代表学院及 MBA 教育中心向考生们表达了诚挚欢迎,双方都期盼着 2025 年 9 月开学时在长春理工大学 MBA 教育中心相聚,共同开启 MBA 学习之旅。学校经济管理学院与 MBA 教育中心将持续优化招生环节,完善全过程人才培养管理与服务,坚守立足吉林、服务东北、面向全国的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 “懂原理、善实践、秉精一、勇突破” 的高层次管理人才。2025-08-12 15: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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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 网上确认公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工作即将启动,为确保报考上海交通大学及相关招生单位的考生顺利完成确认流程,现将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的网上确认相关要求详细说明如下,考生需仔细研读并严格遵照执行。一、网上确认对象范围本次网上确认仅针对已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且符合以下两类情形之一的考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考信息无效,无法参与确认。(一)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特定考生此类考生需同时满足两个前提:一是网上报名阶段已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二是已于2024年10月27日之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完成报考费用缴纳。具体包含以下五类人员:1. 就读于上海市内本科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 当前在上海市范围内工作的考生,需提供2025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凭证;3. 拥有上海市户籍的考生,需出示上海市户口簿或上海市集体户口的户籍证明文件。特别提醒:本市户籍但在上海市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而非本考点;4. 参与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5. 报考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的所有考生。(二)报考湖北省招生单位的指定考生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将“3105”设为部分报考湖北省招生单位考生的网上确认报名点。此类考生需满足:已于2024年10月27日前在研招网完成缴费,具体报考范围可查阅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公告。二、网上确认操作指引(一)登录信息说明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时,需使用在研招网注册的个人账号,该账号与学信网账号通用,考生需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信息。(二)系统进入路径考生可直接访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方网站,在首页找到并点击“网上确认”功能入口,即可进入专属确认页面完成后续操作。三、关键时间节点与核心流程网上确认是考研报名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逾期将无法补办,未完成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将失去当年参加考试的资格,请务必重视时间节点。(一)重要时间安排1. 首次材料上传周期:2025年10月31日8:00至11月5日12:00。在此期间,考生需完成所有规定材料的上传,一旦超过截止时间,系统将关闭上传通道,无法补充提交;2. 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7:00。针对首次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在该时间前根据审核反馈的问题,重新整理并上传补充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确认失败。(二)确认核心流程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考生需通过网上确认平台依次完成以下操作: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核对网报信息(确认阶段不可修改),准确填写身份证有效期起止日期,上传本人准考证标准照片、身份证照片(仅系统校验不通过并提示需上传的考生操作)、手持身份证原件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经报考点审核通过,方可完成网上确认。特别建议:考生应尽早提交确认材料,避免集中在截止日当天操作。若材料审核未通过,充足的时间可保障考生有足够空间补充完善材料,从而避免因时间仓促错过确认机会。四、各类材料上传规范考生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确保材料真实、清晰、符合标准,否则将导致审核不通过。(一)准考证标准证件照此照片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以白色为宜,具体需以报考点最终要求为准,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详细规范如下:1. 格式与大小: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建议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为3:4;2. 人像姿态:正脸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控制在±10度范围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距离,应占图像高度的30%至50%之间,头像需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耳朵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平衡,头部和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不得小于2/3;3. 外观要求:脸部不得有任何遮挡,头发需梳理整齐,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能在面部形成明显阴影,确保五官清晰可见;4. 光线与画质:拍摄时照明需均匀,脸部、鼻部不得出现发光现象,无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问题,人像对焦准确,画面层次清晰,无模糊情况;5. 其他禁忌: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内容真实有效,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进行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也不得使用纸质照片翻拍生成电子图片;6. 特别提醒:着装颜色需与背景色形成明显色差,确保人物轮廓清晰。严禁使用AI换脸等软件对照片进行编辑,违反此规定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居民身份证照片(特定考生)仅当系统显示“有效证件照片必传”提示时,即身份证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照片。拍摄要求:身份证边框完整无缺失,证件上的字迹、图案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反光、阴影等影响识别的问题。(三)手持身份证原件照片考生需拍摄本人手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的照片,拍摄时需确保:手部自然握持身份证,身份证正面信息清晰可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证件有效期等关键内容;人脸需完整露出,与身份证上的人像信息一致;背景简洁,无杂乱元素,照片整体清晰,无模糊、变形情况。(四)其他补充材料根据考生类别不同,需额外上传对应的证明材料,例如:上海市社保缴费记录、上海市户口簿、集体户口证明、强军计划相关证明等。考生需根据自身所属类别,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报考点审核要求。五、审核结果查询与反馈报考点将尽快对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会在考生提交材料后的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给考生(当提交材料的考生人数过多或出现特殊情况时,审核时间可能会适当延长)。考生需主动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同时,审核系统也会通过短信(微信)及站内信的方式向考生推送审核状态提醒,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及时查看相关消息。若审核结果为“未通过”,考生需仔细阅读审核反馈的具体原因,在规定的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完善后的材料,直至报考点审核通过。逾期未提交或补充材料仍未通过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资格。六、其他注意事项1. 费用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费用缴纳的考生,其报考信息无效,无法参与本次网上确认;2. 信息修改限制:进入网上确认阶段后,所有网上报名信息均不可修改,考生在核对信息时需格外谨慎,确保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准确无误;3. 身份证有效期填写:考生必须准确填写身份证的有效期起止日期,若系统校验发现身份证已过期,或填写的有效期与实际证件不符导致校验不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确认;4. 其他报考点提示:选择非“3105”报考点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无需遵循本须知要求,需按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相关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工作;5. 联系信息保障: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是接收审核通知的重要渠道,需保持24小时畅通,避免因电话无法接通或短信被拦截,错过重要的审核提醒。2025-11-14 15: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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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关于2026年硕士统考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重要提示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深圳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深圳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已完成截至2025年10月23日17:00报考本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网报数据初步筛选工作。现将初步核查中发现的、可能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相关情况提示如下,请涉及的考生务必高度重视。一、报考信息修改及报名相关要求经初步筛选确定的可能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已完成整理,相关考生需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核对与修改;若需重新报名,原缴纳的报名费将在11月按原支付路径退回。特别提醒: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将无法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后若因不符合条件被禁止考试,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回。二、证明材料准备及提交说明(一)信息核对无误考生的材料准备若考生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后,确认自身符合我校报考条件,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将用于后续的网上确认环节及复试资格审查工作,请务必妥善留存。(二)特定考生的材料提交要求1.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及规范如下:需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曾用名页)、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号重号/销号证明、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书等。材料提交规范:所有材料需保证关键信息(如证件号码)清晰可辨,单份材料文件大小不宜超过1M。三、主要报考条件不符问题说明除上述学历(学籍)校验及专项计划报考问题外,本次初步核查还发现部分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情况,具体问题分类说明如下:(一)专业学位报考专项条件不符1.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未满足相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要求,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存在两类问题:一是报名前所学专业非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除外);二是可能存在毕业专业填写错误或报考专业选择错误的情况,需重新核对。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与该专业学位报考要求相悖。(二)管理类专业学位工作年限不符1.报考我校教育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未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要求,即本科毕业时间晚于2023年9月1日,不符合报考条件。四、特殊情况说明对于因个人原因修改过姓名、身份证号码的考生,在本次硕士研究生报名中,必须使用最新的有效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完成报名操作。此类考生若收到“查无学籍学历”的系统提示,可暂时忽略该提示,重点确保报名信息与当前有效证件信息一致。请全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及相关条件,如有疑问可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避免因信息不符影响后续报考及考试环节。2025-11-12 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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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关于开展预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根据学校《关于开展预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安排,为做好管理学院预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免工作执行方案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沿用《管理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执行方案》(管理院政发〔2024〕02号),具体见附件1。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一)宣传动员(时间:2025年8月14日前)学院做好推免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各专业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前20%名单见附件2。(二)学生报名(时间:2025年8月14日-8月20日)学生在8月2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外语成绩证明、特殊学术专长等相关材料。提交材料具体为:书面申请表(见附件3)电子版1份,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或雅思、托福)电子版各1份,特殊学术专长获奖证书和学术论文等电子版材料。备注:学生在8月28前必须将书面申请、外语成绩证明、特殊学术专长等相关材料原件用透明文件袋交到学工办郑媛媛老师(地址:3556室)。(三)学院进行推免资格初步审核(时间:2025年8月21日-8月22日)学院对所有报名学生进行推免资格审核,预推荐学生的外语成绩到正式推荐阶段再统一确认。(四)学院对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进行审核(时间:2025年8月28日)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备注:答辩采用线下答辩方式进行,时间为8月28日(具体时间8月27日通知),地点在管理学院3557会议室,请参加答辩的学生务必在8月27日前返校)(五)学院预推荐名单第一轮公示(时间:2025年8月30日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确定预推荐排序,并将预推荐排序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张贴和网站主页进行第一轮公示。(六)拟推免名单学院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前后)根据教育部的分配名额,学校确定学院正式推免名额,学院根据正式推免名额的1.5倍在预推荐学生名单中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第二轮公示。三、其他(一)上述工作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二)预推荐名单仅为排序名单而非最终推免名单,没有进行预推荐的学生,原则上无法参加正式推免环节。(三)公示期内有被取消拟推免资格者,按学院差额排名向前递进。(四)严禁弄虚作假,捏造成果,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并严肃处理。(五)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和申诉渠道畅通,由学院教学办公室书面受理关于推免工作的各类违规违纪举报(联系人:苗老师,地址:3550室,电话:67756389)。附件:附件1:管理院政发〔2024〕02号-管理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执行方案.pdf附件:附件2:管理学院2022级各专业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前20%名单.rar附件:附件3: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x附件:附件4:国家级综合和单项竞赛获奖计分标准.docx附件:附件5:河工大政教〔2024〕2号-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pdf附件:附件6:河工大政教〔2024〕10号-关于公布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认定国家级综合及单项竞赛清单(2024年度)的通知.pdf2025-08-29 15: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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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点及相关情况介绍一、基本情况我校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权点(下文简称“MPA学位点”)于2005 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文批准为全国第3批 MPA 培养单位,2013年通过了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教学合格评估,成绩“良好”;2016年,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的“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成绩 C(在全国当时 243个招生单位中位居第65名)。十多年来,我校的 MPA 教育,始终秉承“能力本位,价值引领,立足浙江,服务基层”的培养理念,狠抓教学规范,注重教育质量,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层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 MPA 在校生有近千人,研究生专业导师105人。到2021年底,已授予两千多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其中校优秀毕业生576人,涌现出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代表雷洁畅、现任浦江县委书记俞佩芬、现任磐安县委书记金艳等杰出校友。MPA学位点现有行政管理、教育管理、党务与群团管理3个培养方向。它们在招生宣传、常规教学、专业实习、学位论文、社会服务、公共价值传承、时代精神弘扬等方面省内业界口碑较好,发展势头良好。 本学位点共有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3个。国家级课程2门,其中线上课程1门,线上线下课程1门;省级课程7门,其中线上课程2门,线上线下课程3门,线下2门。承担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5项。二、师资队伍现有校内专任教师105人,其中教授44人,占专任教师比例达41.9%;副教授48人,占比达45.7%;拥有博士学位84人,占比达80%;其中,35岁以下9 人,36岁—45岁39人,46岁—55岁39人,56岁以上16人。其中有:应小丽,博士,教授,法政学院党委委员、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负责人。入选浙江省社科规划“十三五”学科组专家、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51人才工程队伍”,兼任浙江师大工委副主席、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副会长。出版学术专著(合)著6部,在《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项目等10余项,获4项省部级和厅局级学术奖,获“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新时代浙江省“万名好党员”、“我最喜爱的研究生导师”、“郑晓沧奖”等荣誉称号。研究领域为基层治理、地方政府与农村发展等。吴卡,现任法政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教授,美国天普大学访问学者,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兼任浙江省政协委员、省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金华市法学会副会长等。近年来出版专著两部,在《法学家》《法商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多篇咨询报告获中央领导和省领导批示,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等课题十余项,多次赴美国、肯尼亚、南非、坦桑尼亚等国家开展交流与调研。邓佑文,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负责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家,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兼任金华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主要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主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宪法学等课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两项、其他省部级项目七项,出版学术著作两部。在《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转载。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多项学术奖励,获教育部首届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杰出指导教师奖,第四届“浙江省突出贡献中青年法学专家”提名奖,第五届浙江师范大学“我最喜爱的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蔡连玉,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浙江师范大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学(英文项目)博士生导师,教育博士(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成长与教育)导师,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生导师,教师教育专业硕士生导师、学位点负责人,MPA(教育管理)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教育与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教育政策与管理、教育信息化管理。主持研究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等课题多项,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编教材2部,在《教育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0篇,其中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教育学文摘》转载(摘)或索引6篇,获江西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届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浙江省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等学术奖励。周志山,博导,二级教授、双龙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当代性,聚焦生态文明观、公共民生观等领域研究。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等报刊发表论文60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转摘和收录10余篇。代表性著作有《马克思社会关系理论及其当代意义》等6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2项、浙江省规划课题6项(重点2项)。成果获浙江省哲社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浙江省教学成果奖1项。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主持浙江省精品课程2门,被评为省师德先进个人、校教学名师。章剑锋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主任,曾任马克思主义副院长(主持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党委书记,行知学院党委书记,兰溪市委常委,副市长。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领域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1项,在《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光明日报》等发表论文30余篇,多篇调研报告获省领导批示。多项成果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科研教学奖励20余项,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浙江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王锟,博导,双龙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致力于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关系研究,出版《孔子与二十世纪中国思想》等著作5部。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3篇。获浙江省社科联人文社科成果奖3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4项,其中重点2项。入选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151人才工程”、省“之江青年学者”、校特聘教授,现为浙江省马克思主义学会理事、金华市特聘“社科视窗”特约专家。三、学位点研究特色和优势(一)2023年起,我校MPA学位点的主要招生方向有:1. “行政管理”方向它主要通过大量的“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网络教学”和“主题论坛”等教学模式,着力培养具有现代的行政管理理念、专业的行政管理素养以及科学的公共管理技能,进而成为具有“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素养”且服务于基层公共管理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2. “教育管理”方向它主要通过大量的“实践教学”“合作教学”与“互动教学”,培养具备管理学、教育学和教育政策学等基本知识,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具备从事教育管理的基本能力,能在国内外教育管理领域从事学校决策和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3.“党务与群团管理”方向本方向以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公共管理变革为指引,以公共管理核心课程为依托,以党务管理、群团管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等课程和社会实践为侧重点,通过“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网络教学”和“实务论坛”等方式,着力提高学生公共管理素养和综合技能,推进基层党建、群团管理和社会治理创新。(二)方向优势1.“行政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现为省级重点专业,以此为主体的“行政管理”方向也成绩斐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各层面成效显著、成果颇丰。其中近年来专任教师担任、兼任省级及以上的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等达29人次;发表有份量的专业论文86篇,研究专著17篇;承担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课题27项,横向课题58项,课题经费达136万。近期,尤其在是“面向非洲,分享中国治理经验”“面向地方,助推基层治理创新”“面向军转干部群体,助力其专业能力提升”“面向全体学生,提供公益性就业培训”等方面深耕细作、口碑较好。2.“教育管理”方向本方向依托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博士点、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点、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办学,师资力量雄厚。多年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了优秀的成绩。在重要成果方面,目前团队已完成政策咨询项目15项,6份调研报告获副省级以上批示,10余份获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采纳,为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提案提供咨询33次,且部分提案已经被国家和省政府采纳。社会影响方面,团队于五年内发表期刊论文174篇,出版著作12本。2020年12月,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首次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成为浙江师范大学第二个入选的智库机构。3.“党务与群团管理”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现为国家级重点专业,以此为主体的“党务与群团管理”方向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其中,专任教师担任、兼任省级及以上的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达20余人次;新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7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0余项;在三报一刊发文20余篇,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150余篇;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四、研究生培养特色和成果(一)培养特色第一,始终遵循 MPA 教育理念,初步建立了以“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教育体系。一方面,我们细化 MPA 教育每一环节,使 MPA 研究生的“能力本位”“价值引领”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通过案例教学、实践教学、情境模拟、实地调研等,培养 MPA 研究生核心公共管理核心能力。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建构“课程主导、实践验证、案例聚焦、服务体现”的“课程思政”“过程思政”“管理思政”“服务思政”的“全流程”、“立体式”MPA 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第二,紧密结合地方特色,始终将“浙江经验”全过程贯穿于 MPA教育之中。在诸如“后陈经验”、“枫桥经验”、“金华无证明城市”的放管服改革、“义乌经验”、“温州模式”等大量一线素材中找寻“公共管理的知识”和“公共管理中的知识”。比如,行政管理培养方向组建了以基层社会治理与创新为主题的研究团队,持续的在浙江各地农村、城市一线开展调研活动,挖掘田野素材,其中的“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大赛”“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入库”及其他研究成果就是建立在广泛的田野调查基础之上,形成了较为鲜明的田野实证研究取向。 (二)培养成果在秉持“公共情怀、管理能力”的MPA培养宗旨以及践行“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中,本学位点教育成果突出:第一,基于“浙江经验”的“课程思政”教学模式逐步形成。结合浙江省政府近年来推出的诸如“三改一拆”行动、“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师生有机互动,实地调研适时编著了诸如《农村垃圾分类何以成功——来自金华六角塘村的实践》、《三改一拆背后的两难抉择》等教学案例。团队成员先后获批了《基于案例的行政伦理学“课程思政”改革》等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教学改革项目,《合村并居背景下能人治理的幻象与重构》等10项作品被纳入到公共管理教指委的案例库或认定为浙江省、校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第二,专业教学、实践教学丰富多彩。MPA学位点不仅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教指委主办的中国大学生“案例中心杯”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而且联合省内高校发起了浙江省大学生公共管理大赛案例大赛,搭建了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等8个专业实践基地和训练平台,构建了“公管名家讲坛”、“公管悦读坊”、“市长(书记)论坛”等立体化的特色论坛文化,通过抓读、听、讲、看、观、问、写、唱、赛等环节,切实提升MPA学生的综合素质。第三,教师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明显。MPA学位点持续加大正面师德师风典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模范引领、榜样激励,鼓励和促进学科成员努力践行“四有”好教师,涌现了诸多正面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团队成员中有多位获得了“全国MPA教育优秀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新时代浙江省“万名好党员”、校“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和浙江师范大学“最美教师”、“我最喜爱的研究生导师”、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思政先锋奖和优胜奖等荣誉称号,培养了扎根山乡,振兴乡村的党的全国十八大代表雷洁畅,以及致力地方现代化建设的市(厅)级领导、县委书记、县长、重点中学校长等优秀公共管理人才。第四,学习致用等综合能力显著提升。MPA学位点始终秉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理念,把学问做在大地,师生实地调研编著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多项。其中多项案例获得了浙江省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和校省两级优秀教学案例等各级奖励。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先后获得了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铜奖1项、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5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4人。由于我校MPA教育的非全日制、在职教育等特殊属性,因而MPA研究生不存在初次就业等情况。但是,经过正规、系统、专业的MPA学习后,他们的综合能力、职业操守、专业素养等均得到了最大程度地提升,从而他们日后更加专业、人性、系统的管理、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据“浙江师范大学MPA联盟”等不完全统计,2021年来用人单位对我校MPA毕业研究生的满意度仍高达100%,毕业后在2021年得到进一步职位提拔的达61人次,获得“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浙江省三八红旗手”等省级荣誉称号的达 17人次。2025-09-05 14: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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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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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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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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