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申请安排
各位考生: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拟于2月24日10:00开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按系统要求查询本人初试成绩,系统于2月24日10:00开通,全天查询。
学校不提供成绩及排名查询。
二、成绩复查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我校严格复核,考生若对初试成绩确有异议,可申请复查。
1. 申请时间:2月25日-2月27日,25日提交申请开始时间为8:00,27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12:00,逾期不再受理。
2. 申请方式:考生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登录时招生项目请选择“硕士研究生招生”,按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点击“初试成绩复查”,按要求提交复查申请(注:每位考生限查2个考试科目)。我校所有成绩复查申请必须通过“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不接受考生来校或以其他方式提交申请。
3. 复查内容:学校受理统考科目和我校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分数统计或登分错误,不重新评阅试卷。
4. 复查方式: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复查;自命题科目由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复查,其他人员不能查阅试卷。
5. 结果通知:如成绩核查存在误差需变更,我校研招办工作人员将在3月4日17:00点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核查无误不涉成绩变更,将不再专门通知。
我校复试工作的具体时间、形式和内容,后续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http://yjszs.hf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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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专业考试科目调整的公告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经研究决定,拟对我校2026年部分招生专业初试考试科目进行调整。为方便考生备考,现将拟调整情况公告如下:一、初试考试科目调整拟对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083500(全日制)软件工程、085404(全日制)计算机技术2个招生专业和理学院085404(全日制)计算机技术(网络安全方向)1个招生专业的初试第四单元科目进行调整,由此前的自命题科目调整为统考科目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二、其他此公告是为方便考生备考发布的预通知,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以后期公布的《山东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山东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1-86367033。2025-08-21 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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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推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我校推免相关规定,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一、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组 长:徐 戈 周艳菊 李坚飞副组长:戴 博 刘嫦娥 曾 平组 员:刘国权 黄福华 张 丹 王泓略 易鲲翔 周依芳 陈韶荣 唐洁 齐冲二、推免生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组 长:刘海运组 员:欧阳小迅 李 莉 张 丹 屈先进 欧阳飞雪 杨文韬 金添 朱伟雄三、推免生推荐条件(一)必备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专升本学生。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4.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首考成绩),在专业年级前30%。学业成绩是指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的加权平均成绩,是推免遴选工作最基础的指标。学生须完成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前三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四、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按要求在综合考虑学院各专业应届本科生规模、培养质量、学科发展的基础上,按比例计算学院各专业推免数据,并完成推免生名额分配。五、推免生遴选综合成绩计算要求及评定办法(一)总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科学遴选,突出创新能力,综合评价。(二)成绩计算及评定推免生遴选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满分100分)、学术专长成绩(满分100分)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分)相加组成。综合成绩满分210分。1.学业成绩与学术专长成绩按照学校规定(附件1-1)进行计算与认定。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包括学生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荣誉表彰、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发明专利(含软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具体计分标准参见附件1-2。学术专长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有效佐证材料至学院业务办(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学院正式通知为准)。六、成绩排名规则各专业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学生根据学业成绩、学术专长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相加组成的遴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推荐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学业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与学业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学术专长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与学术专长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学术专长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全部课程GPA进行排序。学院将推荐资格遴选工作组审议通过的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学院宣传栏公示3天。七、推荐工作基本程序(一)学院业务办根据学校本科生院发布的通知公布学院相应通知及工作程序。(二)学院业务办、学工办共同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动员和报名组织工作,符合推荐对象条件的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推免申请,并进行学生思想政治与品德表现以及推免生资格条件审查,并对结果进行公布。(三)学院推免生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专长成绩认定结果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审核与鉴定。鉴定结果由学院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根据排名以等额推荐名单上报学校。如有异议,由学院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及时查明情况,对确有问题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本科生院备案。(四)学院将推免相关材料(含推荐名单等)上报学校本科生院,学生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以学校公示为准。八、监督与复议(一)纪检负责人对学院推免生推荐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学院名单公示期间,向学院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申请复议,复议程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三)申请复议学生如对学院复议结果不服,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四)推免生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人员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本校报备;本校教职工有子女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是领导于部的,要全程回避。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严禁超规模推荐推免生。严肃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违规行为。九、其他(一)获得推荐资格学生须按照国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及时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履行该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二)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推免生资格: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3.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者。4.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三)本细则执行过程中若与学校文件不一致,以学校文件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负责解释。2025-08-26 09: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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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研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中农业大学考点公告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4〕4号)《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97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北省2025年研考(初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报考情况,现将本考点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时到本考点参加考试。2.本考点考场设在三教、四教;22日下午设计类考试(910、911代码科目),考场设在景园楼。学校将于12月20日18:00—12月22日18:00对三教、四教进行封场。华中农业大学第三教学楼华中农业大学第四教学楼3.考生不得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无线电信号通讯功能设备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应主动将手机等设备按考点要求送交集中管理,自觉在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门口接受智能安检门检查。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二次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因手机存放、安检和身份核验需要,请考生尽早核验入场。4.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考场配备电子时钟,考生自带准考证上规定的文具、身份证和准考证,核验证件后入候考区(三教A、B、C座的101室-103室;四教B座104室-110室),考场门口监考老师将持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安检。5.考前50分钟(第一科考前60分钟),考生可以核验身份证进入候考区。6.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并视为缺考;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如下附件:阅读原文1.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中农业大学考点考场安排索引表(考前一天公布)2.考场规则3.考生注意事项4.安检注意事项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7.湖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温馨提示2025-08-01 11: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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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福州大学考点考场规则及考风考纪一、考场规则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手表(含机械、电子或智能手表等,下同)、电子手环、耳机(含有线或无线等,下同)、智能眼镜、高科技作弊器材等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3.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无封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机械手表、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场。4.25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不需要、不允许携带和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携带和使用计算器以报考的招生单位要求为准。5.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单位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6.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7.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点。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8.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9.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且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11.考试实行全程实时、无死角监控录像,并实行录像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二、考风考纪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认真阅读考场守则,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1.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2.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3.《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卷、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节选)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2025-08-08 11: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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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为了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学生简称推免生),保证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参照《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一、推免工作小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审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荐名单,成立专家审核组开展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有序地开展。二、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三、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申请条件。2.推免生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四、推免生名额分配学校分配给我院2025届推免生名额22人。根据本科各专业人数,下达各专业分配名额如下:五、成绩计算推免综合成绩=课程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之和。课程为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注:以修读课程第一次取得的成绩计算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计算见附件,附加分的业绩认定截止到2024年 8 月31日。六、推免流程1.符合条件的学生在9月14 日17点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所申报的硕士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就读专业一致或相近),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核表》和《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附学生成绩单、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要求递交所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所有相关纸质材料,请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并注明姓名、专业班级及联系方式,交三江校区经世楼308办公室曾老师处。2.在9月 18日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审核申请者材料。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按推免名额确定拟推荐资格名单(含 1-2名候补),并向学生公示。同时受理拟推荐资格名单的业绩及附加分相关的申诉。3.根据推免总成绩排序,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推免生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9月 19日至9月24日,研究生院对拟推荐资格名单进行审核公示;9月24日下午 17:30起不再受理申诉请求。4.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推免生。5.确定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进行复试录取相关工作。七、注意事项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生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且未解除的,取消录取资格。3.其他未尽事项以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说明和解释为准。八、监督方式1.学院监督电话:0797-83122542.监督电话:学校纪委: 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研究生院: 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附件 1.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pdf 推免申请表、审核表.doc2025-08-22 17: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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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关于开展预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根据学校《关于开展预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安排,为做好管理学院预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免工作执行方案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沿用《管理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执行方案》(管理院政发〔2024〕02号),具体见附件1。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一)宣传动员(时间:2025年8月14日前)学院做好推免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各专业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前20%名单见附件2。(二)学生报名(时间:2025年8月14日-8月20日)学生在8月2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外语成绩证明、特殊学术专长等相关材料。提交材料具体为:书面申请表(见附件3)电子版1份,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或雅思、托福)电子版各1份,特殊学术专长获奖证书和学术论文等电子版材料。备注:学生在8月28前必须将书面申请、外语成绩证明、特殊学术专长等相关材料原件用透明文件袋交到学工办郑媛媛老师(地址:3556室)。(三)学院进行推免资格初步审核(时间:2025年8月21日-8月22日)学院对所有报名学生进行推免资格审核,预推荐学生的外语成绩到正式推荐阶段再统一确认。(四)学院对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进行审核(时间:2025年8月28日)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备注:答辩采用线下答辩方式进行,时间为8月28日(具体时间8月27日通知),地点在管理学院3557会议室,请参加答辩的学生务必在8月27日前返校)(五)学院预推荐名单第一轮公示(时间:2025年8月30日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确定预推荐排序,并将预推荐排序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张贴和网站主页进行第一轮公示。(六)拟推免名单学院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前后)根据教育部的分配名额,学校确定学院正式推免名额,学院根据正式推免名额的1.5倍在预推荐学生名单中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第二轮公示。三、其他(一)上述工作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二)预推荐名单仅为排序名单而非最终推免名单,没有进行预推荐的学生,原则上无法参加正式推免环节。(三)公示期内有被取消拟推免资格者,按学院差额排名向前递进。(四)严禁弄虚作假,捏造成果,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并严肃处理。(五)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和申诉渠道畅通,由学院教学办公室书面受理关于推免工作的各类违规违纪举报(联系人:苗老师,地址:3550室,电话:67756389)。附件:附件1:管理院政发〔2024〕02号-管理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执行方案.pdf附件:附件2:管理学院2022级各专业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前20%名单.rar附件:附件3: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x附件:附件4:国家级综合和单项竞赛获奖计分标准.docx附件:附件5:河工大政教〔2024〕2号-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pdf附件:附件6:河工大政教〔2024〕10号-关于公布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认定国家级综合及单项竞赛清单(2024年度)的通知.pdf2025-08-29 15: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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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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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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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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