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四)复试小组
各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学院可在120%复试比例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比例,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在符合一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前提下,按照复试比例确定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和复试分数线,具体方法如下:
学术型:(招生计划 - 推免人数)× 复试比例 = 复试人数。
专业型:(全日制招生计划 +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 推免人数)× 复试比例 = 复试人数。
复试人数小数点部分全部进位,最后一名并列时全部进入复试,并按此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确定过程不考虑初试加分情况,初试成绩加分后达到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各考试科目满分合计为500分的考生,按学科门类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确定复试分数线;各考试科目满分合计为300分的考生,按学科门类总分降12分、单科降3分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公布。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各考试科目满分合计为500分的考生复试分数线251分,各考试科目满分合计为300分的考生复试分数线151分,单科成绩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单科成绩要求执行,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公布。
4、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由管理学院另行制定方案公布。
5、管理学院MBA/MPA中心各专业(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复试名单由管理学院MBA/MPA中心公布。
(三)复试形式
合肥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考生到校现场复试的方式。调剂复试方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原则上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四)复试时间
学校计划3月底开始复试,具体时间见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收取相应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核查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2、核查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非全日制考生按照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要求提供在职定向就业证明材料。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核查《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并提供复印件。
6、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招生学院将对其资格审查材料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对于未进行资格审查放弃复试考生,招生学院需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
(六)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具体内容和方式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在面试基础上,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增加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测试环节,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具体要求。
(七)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四、调剂办法
(一)调剂复试形式
调剂复试可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方式,具体要求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和调剂复试通知。
(二)调剂复试内容和方式
调剂复试内容和方式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和调剂复试通知。
(三)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
5、满足我校相关学院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
(四)调剂具体流程
1、接收调剂学院将调剂复试通知(主要包括调剂专业、计划数量、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咨询服务电话等信息)报送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发布。
2、学院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
3、申请调剂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遴选,择优挑选参加复试考生。
5、学院将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6、学院组织复试,将调剂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
(五)调剂具体要求
1、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保证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3、考生志愿系统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4、各学院要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学术性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5、各学院须制定调剂复试考生遴选规则,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择优挑选参加复试考生,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六)成绩计算
调剂复试成绩计算办法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及调剂复试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各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体检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工作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办法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制定其它复试合格基本要求,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
对于复试内容增加笔试等其它测试环节的学科(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最高可占总成绩50%,具体办法见相关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录取,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排序录取,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相同时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排序录取;初试科目均为统考课程的由相关学院制定具体办法排序录取。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按研究方向组织复试的学科(专业),具体录取办法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二)调剂考生录取办法
调剂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相同。
(三)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见项目招生通知。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按照“分别报名、分别复试、统一录取”的原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均为面试,不设笔试等其他测试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排序录取,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相同时按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折合百分制排序录取。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办法
按照“分别报名、分别复试、统一录取”的原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均为面试,不设笔试等其他测试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排序录取,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相同时按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折合百分制排序录取。
(六)单独考试录取办法见管理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
(七)管理学院MBA/MPA中心各专业(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录取办法见MBA/MPA管理中心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
八、信息公开
(一)各学院应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网站应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有关复试录取信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计划调整信息、调剂复试通知、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调剂复试考生名单、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学院公布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四)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九、纪律要求
(一)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所有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都需签订《工作责任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二)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对于不符合国家和学校调剂政策的考生,不得擅自录取。
(四)各学院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五)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原始评分记录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十、监督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违反纪律、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追究责任。
(二)实行现场巡查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将不定期到各学院复试工作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各学院须自觉接受督查组的监督检查。
(三)实行复议申诉制度。学院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议联系方式,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学院提出复议,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院、监察处提出申诉。
十一、缴费
(一)缴费标准:非同等学力考生标准为每人80元,同等学力考生标准为每人120元。
(二)缴费方式: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登录时招生项目请选择“硕士研究生招生”,按提示信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点击“复试信息确认及复试缴费”,进入后完成复试缴费操作。系统开通时间3月25日上午9:00。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党委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发出《调档函》及《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其中定向考生不发《调档函》,只发《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由单位填写完毕后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并在学院规定日期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寄到各学院党委办公室。
(二)各学院要督促录取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及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协议书可从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各学院将收齐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本工作方案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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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为了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学生简称推免生),保证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参照《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一、推免工作小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审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荐名单,成立专家审核组开展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有序地开展。二、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三、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申请条件。2.推免生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四、推免生名额分配学校分配给我院2025届推免生名额22人。根据本科各专业人数,下达各专业分配名额如下:五、成绩计算推免综合成绩=课程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之和。课程为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注:以修读课程第一次取得的成绩计算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计算见附件,附加分的业绩认定截止到2024年 8 月31日。六、推免流程1.符合条件的学生在9月14 日17点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所申报的硕士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就读专业一致或相近),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核表》和《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附学生成绩单、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要求递交所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所有相关纸质材料,请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并注明姓名、专业班级及联系方式,交三江校区经世楼308办公室曾老师处。2.在9月 18日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审核申请者材料。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按推免名额确定拟推荐资格名单(含 1-2名候补),并向学生公示。同时受理拟推荐资格名单的业绩及附加分相关的申诉。3.根据推免总成绩排序,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推免生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9月 19日至9月24日,研究生院对拟推荐资格名单进行审核公示;9月24日下午 17:30起不再受理申诉请求。4.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推免生。5.确定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进行复试录取相关工作。七、注意事项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生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且未解除的,取消录取资格。3.其他未尽事项以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说明和解释为准。八、监督方式1.学院监督电话:0797-83122542.监督电话:学校纪委: 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研究生院: 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附件 1.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pdf 推免申请表、审核表.doc2025-08-22 17: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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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公共管理(MPA)教育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071 公共管理(MPA)教育中心125200 公共管理(MPA)一、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1、复试科目: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能力面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笔试)(闭卷)、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笔试)(开卷)2、参考书目:①《公共政策分析》,陈振明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版;注:用于专业基础知识考核。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23年版)》,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2月版。 注: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1、加试科目:公共管理学(闭卷)、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闭卷)2、参考书目:《公共管理学(第三版)》,张成福、党秀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12月版;《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二版)》,景跃进、陈明明、肖滨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6月版。附件【2025考试大纲-公共政策分析.doc】附件【2025考试大纲-思想政治理论.doc】2025-09-04 10: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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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福州大学考点考场规则及考风考纪一、考场规则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手表(含机械、电子或智能手表等,下同)、电子手环、耳机(含有线或无线等,下同)、智能眼镜、高科技作弊器材等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3.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无封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机械手表、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场。4.25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不需要、不允许携带和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携带和使用计算器以报考的招生单位要求为准。5.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单位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6.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7.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点。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8.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9.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且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11.考试实行全程实时、无死角监控录像,并实行录像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二、考风考纪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认真阅读考场守则,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1.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2.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3.《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卷、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节选)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2025-08-08 11: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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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忱欢迎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重庆大学研究生!重庆大学 2026 年计划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预计招收规模约 2600 名,招收类型涵盖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从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为保障推免生招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推免生报名基本条件申请报考重庆大学 2026 年推免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考生所在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且考生为该校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相关手续办理规范、所需材料完整齐全;本科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道德品质优良,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学风严谨端正,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要求,学习态度勤奋刻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纪违法行为,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或处罚;思维逻辑清晰敏捷,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整体学业表现突出;本科期间专业课程成绩尤为优秀,在本专业排名中处于前列,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展现出较强的创新思维能力与科研实践潜力,具备开展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研究的基础素养。二、推免生招收专业范围由于重庆大学 2026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尚未正式发布,现阶段有意向报考的推免生,可参考《重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全日制专业,以及《重庆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全日制学术型专业;若 2026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出现调整,将以调整后的最终专业名单为准;“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 与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计划” 的具体招生专业,将另行发布专项通知,考生可持续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三、推免生报名流程(一)网络报名操作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报考重庆大学推免生的考生,需登录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完成以下操作:准确、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拟报名的院系、专业及攻读层次(硕士或博士);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根据所申请学院的通知指引,在系统内完成推免预报名流程。1. 网络报名时间“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的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0 日 12:00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18:00。各学院接收推免预报名的具体时间段,以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内的提示信息及各学院单独发布的通知为准,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提交申请。2. 报名材料提交考生需通过系统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大学本科阶段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成绩单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的公章,未盖章的成绩单视为无效材料;(2)外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单、托福(TOEFL)考试成绩报告、雅思(IELTS)考试成绩报告等;(3)能证明个人综合能力与学术潜力的材料,如校级及以上级别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期刊论文、会议论文等)、参与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等(如有相关材料需全部提交,无则可不提供);(4)其他可辅助证明个人优势的材料(如有可提交,无则可不提供)。(二)报名材料审核各学院将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通过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后,需定期登录系统查询材料审核进度,及时了解审核状态;由于报名期间正值学校暑假,各学院的材料审核工作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望考生理解。四、推免生考核安排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可参加所申请学院组织的推免考核;各学院将发布推免考核实施细则(预计于 2025 年 9 月初发布),细则中会明确考核时间、考核形式(如面试、笔试、实践操作等)、考核内容及考核要求等信息;考生需密切关注所申请学院发布的考核细则,按要求做好考核准备并准时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五、推免生拟录取流程考核合格且已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含直博生),必须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后续操作;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考生需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按要求准确填报重庆大学相关学院及专业,并完成待录取确认等手续,直至系统显示 “待录取” 状态,未完成上述操作的考生,无法获得拟录取资格;重庆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预计于 2025 年 10 月下旬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监督。六、推免生奖助政策根据国家研究生教育收费相关政策,重庆大学对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学费标准将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的规定执行。同时,为支持推免生完成学业、激励其开展科研创新,学校为推免研究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支持: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可优先获得学校 A 等学业奖学金的参评资格;在读期间,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具体的奖助学金发放标准与申请办法,以学校发布的最新实施细则为准;在读期间,推免生可优先申请学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等各类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学校将为其科研实践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若现有奖助政策发生调整,或学校新增其他奖助学金项目,将通过研究生招生官方平台另行发布通知,确保考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七、其他重要说明考生需对所提交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却恶意报考的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撤销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若 2026 年研究生招生年度内,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重庆大学将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对本校推免生招收办法进行相应调整,并通过研究生招生官方平台及时公布调整内容,确保招生工作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可咨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09-29 10: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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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各阶段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严格遵照执行。一、网上报名阶段网上报名是硕士研究生报考的首要环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与缴费,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一)报名时间与缴费安排第一阶段报名及缴费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此阶段预报名数据将被系统保留,正式报名阶段无需重复提交;第二阶段为正式报名及缴费时段,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主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超出规定报名时间后,系统将关闭信息修改通道,考生无法再调整报名信息。(二)报名前期准备与操作步骤除推免生外,所有考生在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报考相关须知,严格依照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东华大学(院校代码 10255)及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开展报名工作。网上报名流程分为 “填写考生个人信息” 与 “填写报考志愿信息” 两大步骤:2025 年 9 月 30 日起,考生可登录系统填写个人基础信息;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考生才能填写报考志愿信息,非报名时间内,报考信息填写模块将处于灰色不可操作状态。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需仔细阅读系统内的信息填报指南及《2026 年统考考生需准备的网报信息》文档;若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登录研招网帮助中心查询解决方案。(三)报名信息筛选与提醒为避免因报名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考要求导致考生无法正常参与考试,在整个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核查,并通过东华大学研招网发布《部分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名单》,为相关考生提供友情提醒。请考生密切关注该校研招网发布的公告,及时查看自身报名信息审核情况。(四)网上填报注意事项考生需保证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因未按要求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遗漏关键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在网上填报前,先通过学信网确认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依据该信息填写报名内容。其中,姓名、最高学历层次、学习形式、毕业院校名称、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月等关键信息,必须与学信网显示的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将对报名、网上确认及后续录取环节产生影响;若考生对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需及时与就读院校的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联系核实。对于历届毕业生中无法通过学信网确认学历(学籍)信息的情况,在填写学历证书编号时需注意:毕业证书上标注有电子注册号的,填写电子注册号;无电子注册号的,填写学校编号,切勿填写证书序号。填写毕业学校名称时,需与已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名称保持一致;若在系统提供的毕业学校选项中,无对应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名称,可选择 “其他” 选项自行录入毕业学校名称。按照网上报名程序规定,“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属于报考关键信息,一旦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上述信息将无法修改,考生在填报时需慎重考虑,确保选择准确。报名前,考生需仔细查阅《东华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准确填写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若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有具体要求,考生需根据备注内容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选择对应的报考类别。应届毕业生与历届毕业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选择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类别需选择 “11 非定向就业”;其中,旭日工商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专业,考生可选择 “12 定向就业” 类别。仅历届毕业生(需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可选择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类别统一为 “12 定向就业”。所有考生完成报考后,不得更改所选研究方向。报考点选择规范报考东华大学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 3110):上海市高校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确认时,需提供本学期有有效注册信息的学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为上海市的历届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本、户籍证明,或 2025 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市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初试科目包含(910)设计表达、(911)设计素描、(912)专业技法、(913)服装结构设计与服装材料的考生;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按照东华大学报考点的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并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查阅《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3110)东华大学报考点公告》。不符合上述东华大学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因东华大学报考点考场容量有限,无法安排考试。此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选择本人就读高校所在地,或户籍、工作所在地所属省市教育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各省市报考点的具体安排,考生可在对应省市招生办公室及报考点发布的报名公告中查询,也可直接咨询所在地省市招生办公室;后续需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网上确认,并参加考试。二、网上确认阶段选择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 3110)的考生,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与详细要求,将于 2025 年 10 月中下旬通过《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3110)东华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需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了解网上确认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网上确认工作逾期不再补办,经考生本人确认后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得修改;若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导致相关问题,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其他重要事项(一)专项计划与加分申请相关要求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以及申请初试加分(如退役士兵加分、“三支一扶” 计划加分等)的考生,在报名时需准确填报相关专项计划或加分申请内容,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关键信息。上述考生需在全国统考报名截止前,将《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为 PDF 格式,上传至 “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 的 “硕士报考资格审核” 模块中。该平台需先完成注册,再进行信息填报。(二)准考证下载与初试安排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使用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正反两面内容。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在初试成绩查询及复试阶段仍需使用。(三)推免生相关规定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东华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转段,以及相关信息公开等工作,均需通过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已确认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至系统规定的录取截止日期,仍未被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四)特殊身份考生报考要求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考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并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 “知晓并同意该生报考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 的证明材料。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五)考生信息查询责任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东华大学的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审核要求等相关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报考流程顺利推进。2025-10-28 14: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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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考点公告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招考办工作相关要求,为保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考点注意事项公布如下:一、考试时间12月21日0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14:00-17:00外国语12月22日08:30-11:30业务课一12月22日14:00-17:00业务课二二、考试地点阜新校区考场位于阜新中华路校园博雅楼。葫芦岛校区考场位于葫芦岛校区尔雅楼。三、考生须知(一)考前准备1.考生可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s://www.lnzsks.com/)关注辽宁省招考办发布的相关公告。同时,微信小程序“辽宁研考”开通考点考场查询功能,考生可通过“辽宁研考”查询考点示意图,了解考试楼宇分布,考试安检、候考区域等更多考试信息。考试前三天,还可通过“辽宁研考”查询考场分布情况。2.考试期间每位考生每科考试都要更换考场。建议考生牢记查询到的逻辑考场与教室对应信息,不要因走错考场耽误考试。3.建议考生将考试必要的文具、准考证等装入透明拉链袋中,尽量不携带书包,以便快速通过安检。(二)入场检查1.开考前40分钟考生可进入考点教学楼。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等)、无线耳机等通讯工具进入综合楼。研考入场有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器检查环节。考生须主动接受安检,有序入场,如因个人原因影响正常入场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智能安检门安检时报警的考生需进行人工二次安检,考生需积极配合,直至核验完成。考生进入教室后,监考教师将利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再次安检,一经发现有禁止携带的通讯工具,由考务人员带到考务室进行处理。请考生考试当天不要携带手机、电子手表(手环)、耳机等通讯设备,将手机放到宿舍或交由本单位志愿者保管,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3.请不要携带计算器参加考试。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三)应试要求1.考试过程中,须始终保持双耳裸露在外。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戴帽子、围巾、耳机等遮挡穿戴进行考试。2.考生进入考场教室后,必须脱大衣进行安检。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规定区域内答题。3.监考老师发放试卷和答题卡后,考生要确认是否完好无损。若有缺页、漏印等问题需立即提出。4.考试期间,上厕所的考生须由流动监考陪同(视线范围内),重新进入考场要重新安检。建议考生入场前先去卫生间。5.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6.答错区域由考生自行决定如何处理。以下行为均属于违规行为:答题卡上粘纸作答,用不同颜色笔作答,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命题答题纸自行封装到答题袋内。7.考场内的草纸按需发放,考后必须交还监考教师,不得带出考场。(四)诚信参加考试考生要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我校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频监控,考点实施无线电信号屏蔽,考生违规行为可通过视频录像回放认定。试题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方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入刑,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代替或者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考试作弊后果严重,请大家严守纪律,不参加任何违法作弊助考活动。四、考场规则(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七)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祝全体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2025-08-21 17: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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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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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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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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