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5-08-08 13:55:20 来源:扬州大学研究生教育

一、报到注册


1.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15-16日。研究生应根据学校及学院相关返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办理报到手续,并于2月16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信息栏提交学期注册申请。


2.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学期注册手续,欠费不予注册,逾期不予补注册。未进行学期注册的研究生不能选课、不能参加中期考核与开题、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等。


二、课程教学


1.本学期研究生“学堂在线”课程于第一周(2月17日起)开课,其他课程于第二周(2月24日起)开课。


2.校级研究生公共课选课人数不足15人、各学院开设的硕士研究生专业课选课人数不足10人时,将于本学期暂停开课,已选课的研究生可退选此课,也可根据个人培养计划改选其他相关课程。


3.课程重修手续于开学后第一周内(2月17-21日)集中办理。校级研究生公共课重修手续由研究生本人向各学院申请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办理,专业课重修手续由研究生本人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办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者,重修成绩不予认可。


4.研究生选课时间为2月17-23日。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选课,未选课的已修课程将作为旁听课程处理:该门课程成绩不予认可、学分不计入个人总学分。


5.校级研究生公共课的任课教师临时调、停课需报研究生院同意并备案;专业课教师临时调、停课需报学院同意并备案。


6.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如确需调整,相关学院需填写“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经学院分管院长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方案进行相应调整。相关表格可至研究生院网页“表格下载”中查询下载。


三、成绩管理


1.承担2024-2025学年秋学期校级研究生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需提醒各任课教师于2月28日前将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试卷(或作业)及课程成绩单报研究生院培养科留存。


2.各学院上学期专业课成绩应于2月28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专业课考核资料由学院根据学籍档案归档要求做好整理和保管。


四、项目管理


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结题工作将于开学后启动,2025年(全年所有批次)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项目主持人)必须参加本次结题(一年仅此一次),未参加结题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研究生本年度不得申请论文答辩。结题具体要求届时另行发文通知。


五、系统维护


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各环节高度关联,且新旧系统正在更迭,各位研究生、教师(导师、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及时登录系统完成各类操作手续(注册、个人信息校核修改、成果录入、成绩录入等各类申请和审核),保证系统内培养流程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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